基于高等学校职能的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研究

基于高等学校职能的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研究

陈永福[1]2016年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是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也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战略思想,更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战略指引。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通过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升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的高等教育质量,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强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本文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视野和框架下审视我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按照“一个功能定位、叁个动力系统”的有机整体,探索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应对举措。论文考察、分析、对比了部分国家高等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改革发展道路;提出了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为指导,探索、选择并坚持一条符合本国国情、体现本国特色、适应本国需要的中国特色道路;梳理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指导下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进程,并总结了经验和启示。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战略指引,深入探析其与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辩证关系,研究了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具体内容、目标体系和基本原则。论证了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功能定位,分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对现实问题进行了剖析,从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突破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主旨强化高质效社会服务、以提高传承引领能力为导向服务文化软实力等四个方面,探讨了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中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途径。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是加快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直接动力,对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新目标、新要求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立足“叁校一地”改革方案,从精准定位、突出治理、厘清职权、把握全面、突出特色、民生为重、接轨国际等方面提出较为系统的应对举措。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供法治支撑,研究了全面依法治国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对现实状况进行了剖析,从树立法治思维、加快章程建设、推进依法治教、创新培养机制、建设法治文化、融入社会发展等六个方面提出应对措施。强调了全面从严治党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组织保障,分析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挑战,从党建政绩与立德树人相结合、理想信念与大学精神相结合、高标准和专业化相结合、创新形式与提升内涵相结合、严明纪律与服务师生相结合、制度建设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等六个方面,探讨了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途径。总结了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是一个有机整体,在实践中应系统、协调、全面推进。

蔡明山[2]2016年在《高等教育实践中的公平理念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现有教育公平的研究中对高等教育公平的关注不够。已有对高等教育公平的研究也主要是关于公平问题的,对公平理论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以中国高等教育公平政策、制度、实践中的理念为视角研究高等教育公平理论。采用诠释哲学、文本分析、话语分析、个人主义方法论、关系论等研究方法;在研究思路上主要是一种宏观考察,以高等教育系统论和公共性理论为基础,以理论演变、重大政策和制度变革实践为视角,探讨高等教育公平理念的不同内容和类型。在此基础上结合对理论的正当性和中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分析,提出中国应然的高等教育公平理念的理论框架。本文认为,对中国高等教育公平的研究,应从问题研究的范式向理论研究范式转变,从“公平与效率之争”和“精英与大众之争”的话语范式向把公平作为一个开放性话题的研究范式转变。在西方,经历了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教育公平理论的发展脉络,高等教育公平理论的发展经历了分配正义的公平理论、平等主义的公平理论和竞争公平的公平理论叁大体系。从西方传来的高等教育发展叁阶段论也反映了高等教育公平理论的演变逻辑:从高等教育特权化到高等教育平民化的公平理念。新中国高等教育政策文本与变革实践中自觉践行的公平理念包括:一是平等主义的公平理念。主要是对弱势群体高等教育受教育机会的公平保障,如“工农”、“大众”话语范式、“半农半读”和“半工半读”教育形式的举办和对少数民族的倾向性与优惠性高等教育政策;地域平等主义理念;女性高等教育受教育权的实质建构。在平等主义理念变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以“教育大革命”和“文化大革命”为话语范式的不当做法。改革开放后,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相适应,平等主义理念呈现了法制化特点: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理念法制化;不同类型高等教育受教育权得到法制保障。地域平等理念发展成为地域公平理念并体现在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改革中,主要是扩大地方高等教育受教育机会和高等教育为地方服务的职能、扩大地方管理高等教育的职能。二是分配正义的公平理念。包括对弱势群体的补偿性待遇、对弱势群体的特别对待、提升和改善弱势群体竞争条件等为内容的分配正义意义上的公平理念。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扩招为代表的高等教育改革行动,既可以从平等主义的角度理解为一种结果意义上的公平理念,也可以从分配正义的角度理解为一种扩大受教育机会的公平理念。作为中国本土生长的一种高等教育公平理念——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公平共享主要是一种分配正义的公平理念。叁是竞争公平的理念。高等教育竞争公平的理念,主要在20世纪90年代后得到丰富和完善,内容包括:机会的公平,即从权利平等向机会平等和机会公平转变;选择的公平,即开放性高等教育系统的建立、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的公平选择等为内容的公平理念;保障多样性价值的公平理念,包括包容多元文化的民族高等教育体系的确立、面向农村举办高等教育等;旨在扩大受教育机会的成人高等教育和其它教育形式;面向天赋不足者或技能有所长者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确立多元化人才培养目标等。高等教育公平理念作为一种理论,应具有正当性和理论善的品格,同时作为一种倾向于行动的理论也应具有时代适切性。在对中国高等教育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就中国应然的高等教育公平理念作为一个理论问题提出了以下叁个方面认识:一是同等情形同等对待。具体内容为受教育权平等保障、优惠性对待、特殊群体和特定高等教育类型特殊对待。二是尊重差异与多样性保障。这主要是一种高等教育个体公平的理论,包括选择的公平、促进社会流动和高等教育系统内部流动的公平、符合个体和特殊群体所需的公平。叁是竞争的公平。包括从机会平等到机会公平的竞争公平理念的转变,具体体现为同等对待、规则公平和正当竞争;扶持优势群体;奖励优势群体;各得其所的发展机会;组织公平竞争;禁止抢夺的公平竞争基本秩序的维护;倾向于提升弱势群体竞争能力的公平等。

曹赛先[3]2004年在《高等学校分类的理论与实践》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高等学校分类是指根据高等学校的共同点和差异点,采用一定的标准和方法,依据一定的分类原则,对高等学校进行全面、系统的划分与归类。近几年来,高等学校分类日渐成为高等教育研究的热点。高等学校分类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分类,利于实现政府对高等学校的宏观管理与分类指导,利于高等学校准确定位、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培育和发展自己的特色,也利于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分类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独特的高等教育系统和高等学校类型,也有自己独特的高等学校分类。为了回应社会的变化以及人们多样化的高等教育需求,高等学校的变化日新月异,这要求高等学校分类也反映出这些变化和发展。因此,从这一角度说,高等学校分类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处在动态变化之中的。研究这一不断变化的问题,使之更好地反映高等学校类型的变化,更好地为高等学校的发展服务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共由六章组成:第 1 章为绪论,阐述了问题提出的缘由,对已有的高等学校分类的文献做了综述,并且论述了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第 2 章首先考察了高等学校的源头——中世纪大学的发展及分类情况,接着分国别研究了法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美国等几个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的高等学校类型发展情况及高等学校分类情况。研究发现,高等学校类型的变化与社会发展状况之间呈现出相互制约、相互渗透和相互促进的关系,各国的高等学校分类与它们的国情和高等教育实践紧密相连。第 3 章从高等学校类型发展的角度透视了中国现代高等学校的发展轨迹,系统介绍和评述了我国已有的高等学校分类,不仅对官方的分类进行了归整,也详细地介绍了研究人员提出的高等学校分类设想,并系统地分析了当前我国高等学校分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第 4 章循着“类——分类——高等学校分类”的思路梳理了相关分类理论,从区分高等学校分类、高等教育分类、高等学校设置以及高等学校评价和排名入手,揭示了高等学校分类的真正内涵;从高等学校职能、资源配置、知识分化和社会需求等多个视角探析了高等学校分类的一些理论问题;从分析高等学校类型的发展性、相对性和综合性等特征入手,指出高等学校分类也是相对的、动态的和发展的;本章还指出对不同的高等学校类型赋予恰当的名称是高等学校分类中的一个难点,并且分类过程 I<WP=4>中会面临事实描述与价值判断、精确性与模糊性、标准一元化与标准多元化、规定性标准与形成性标准、稳定性与权宜性、分层与分类等诸多矛盾,进而指出做好高等学校分类也需要一些保障条件。第 5 章为中国高等学校提出了一个多维动态的分类框架,从学科覆盖、学校职能、学位授予、服务面向、办学规模、资源获取等多个维度对中国高等学校进行了粗略的分类构想,使中国高等学校的多样性得以完整地呈现出来,并且指出根据不同的分类需要可以选择不同的维度对高等学校类型进行分析。然而,拥有科学完善的分类框架并不等于就能实现高等学校的分类发展,因此本章还对我国高等学校的分类发展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指出要有珍视多样的态度、实现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之间的连接与沟通、帮助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准确定位、落实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从而最终实现高等学校的多样化及同类型高等学校的集群化发展。第 6 章为结束语,陈述了本研究的主要结论、研究的创新之处和不足。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高等学校分类进行了系统的理论探讨,多国别地研究了高等学校类型的发展及分类经验,详细分析了中国高等学校类型的发展及中国已有的高等学校分类实践,从多个视角探析了高等学校分类的理论基点,并深入剖析了高等学校分类中的七对矛盾,最后提出了一个多维动态的高等学校分类框架。高等学校分类研究是一个常做常新的课题,它必将吸引更多的研究者对它予以关注。本文设计的分类框架,可以作为其他研究者研究相同或相近问题的分析基础。

方林佑[4]2013年在《主体身份、政府角色与中介组织地位》文中认为现代社会呈现“叁元结构”,形成高等教育发展“新协调叁角”和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具有基础性。市场机制关注供求、选择、价格、竞争与风险,是集体选择和公共选择的根基,是被人类历史证明了的富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机制,而高等教育市场机制的历史变迁,显示了高等教育市场机制的顽强生命力,也证明了市场机制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市场机制寓于市场主体、政府和中介组织“叁个关键点”之中,而我国高等教育市场机制是“后发外生型”,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高等教育市场机制运行的“叁个关键点”,实质上就是叁个“建设点”:一是高等教育市场的主体身份。高等教育市场主体,是指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组织或个人,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及其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用人单位、科技服务需求者等,其中,高等学校是特殊的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应该具有“灵敏性”,能够自由支配自己的行动,对供求、价格等信号做出适当的回应。但我国高等学校的法人地位缺失,高等教育出资人产权虚化,高等教育捐赠者动力不足,学生及其家庭人力资本投资风险大,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成本“软约束”,科技服务需求者合作机制存在较大缺陷。因此,我国高等教育市场主体已经“身份迷失”。二是高等教育市场的政府角色。政府既是市场的外部调控者,又是市场的特殊参与者。好的政府既要守住“高等教育市场化底线”,又要避免大学的“两类行政化”,确保高等教育的必要投入,维护高等教育的“公正性”。政府应该充当高等教育产品的“精明买主”,成为高等教育“战略性产品”的提供者,并与高等教育的主要生产者(高等学校)科学分权,为市场机制的运行提供有效保障。令人遗憾的是,我国高等教育市场中的政府已经“角色错位”。叁是高等教育市场的中介组织地位。高等教育中介是为高等教育市场机制运行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这种非营利、非政府的专业化组织,与政府、市场形成“叁边制衡”,共同维护高等教育市场机制的“稳定性”。但是,我国高等教育市场中的中介组织已经“两极分化”,具有“官方性”和“边缘性”双重特征,“缓冲器”功能残缺,重大决策“不在场”。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已经“地位缺席”,其根本出路是“民营化”。我国高等教育市场机制存在的“叁大问题”,只有通过“创新”来解决。一是通过管、办、投分离,促进政府机制的再造;二是通过权、责、利结合,实现市场主体的解放;叁是通过转、扶、改配套,加强市场中介的中立。学术力量与市场力量、政府力量、志愿者力量不是处于同一个维度,能级差异也很大,任其自由发展势必窒息学术。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自觉向社会分权,以培育完善的高等教育市场体系,营造市场机制的良好运行环境,并利用市场机制的张力,让高等学校从“二元结构”走向“叁元结构”社会。这样,“叁类组织”(政府、市场、第叁部门)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博弈与制衡,“叁种机制”(市场机制、志愿机制、政府机制)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冲突与互补,可以矫正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机制的失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以便建立一个公正、有效、自由的高等教育体系。

李静[5]2016年在《现阶段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功能研究》文中认为普通高中教育作为连接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后教育的纽带,在整个教育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其发展状况也是展现一个国家综合经济实力和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目前,普通高中教育普及程度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同时高等教育也进入到了大众化教育的进程中。那么,普通高中教育功能究竟应如何定位及学校应如何发展,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课题。近年来,由于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呈上升趋势,学校平均规模在迅速地扩张,国家对创新型后备人才的殷切希望等一系列问题也接踵而出,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目前正面临着因社会和自身的双重转型而引发的各种困难。一方面,升学率成为衡量教育发展的重要指标。几乎所有的学校都将办学目标指向升学,忽略了学生健全人格和个性等各方面的发展。一些普通高中越来越追求规模化办学,在性质定位、办学目标、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和学生发展等内涵建设诸多方面,缺乏创新和突破。另一方面,政策引领滞后,制约学校教育的发展。纵观近二十年来我国教育政策的战略重点一直放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等方面,而在众多教育政策中对于普通高中的教育却没有得到相应程度的重视。基于此,本研究以现阶段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功能存在的问题为研究焦点,分析并解决现阶段我国普通高中教育深层次发展的困惑。首先,本研究以结构功能主义、人本主义和教育病理学作为理论分析框架,深入探究并构建了普通高中教育功能的理论基础。并从内外两方面分析了影响普通高中教育功能实现的因素。同时,回顾了中外普通高中的历史发展与现实定位,分析了普通高中教育功能的演变过程以及其社会制约性。其次,从新时期我国普通高中发展的办学定位、课程结构和高考改革叁个方面明晰了普通高中教育功能的应然选择,即:升学——作为个体终身学习与教育的枢纽;就业——为个体的职业生存与职业发展服务;育人——为个体个性发展与合格公民素养养成服务,进而得出了现阶段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的主要功能,即体现"育人"的价值取向,回归教育的本质和原点。再次,本研究深入分析了现阶段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功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既有国家制度、经济体系、社会保障、办学体制等深层次原因,也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高考模式等直接原因;既受文化传统、社会评价等外部因素影响,也受教育理念落后、学校管理水平低、资源配置不足等内部因素制约。最后,在上述理论探讨的基础上,本研究达成了对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功能的发展策略。普通高中教育办学目标科学定位为既是基础教育的高级阶段,又是高等教育的准备阶段,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高中的教育承担着升学、就业和育人的选择定位,走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之路是实现普通高中发展战略转型最为可取的方式和途径。当然,普通高中教育功能的释放和多样化发展包含着多方面的内容,教育模式、课程改革是其主体,同时也包含着考试、招生、评价、用人制度改革等各个方面。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本研究所提出的普通高中教育功能的达成策略,以期为现阶段我国普通高中的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政策思路。

蒋后强[6]2006年在《高等学校自主权研究》文中指出面对中国社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加之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高等教育正经历着体制的剧烈变革。《高等教育法》虽然在《教育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高校的法律权利,但当高校还在为落实自主权苦苦求索的时候,大学生状告母校案件越来越多,高校自主招生的公平性受到了社会的怀疑,高校的收费和学生就业的矛盾日益增强,……。这些问题无不与高等学校自主权紧密相关,难道都是高校自主权惹的祸?高校自主权再次成为了高等教育研究的热点问题。 对高校自主权的研究,虽发端于现象观察,但这些现象形成的原因还得依赖其基本理论的合理解释。因而,本文通过对高校自主权基本理论的甄别、梳理,建立一个高校自主权的理论框架,用以分析我国高校自主权的现实状况,并提出改善办法,以期能为高校自主权的落实创建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到目前为止,高校自主权还仅仅是一个学术概念,在国家政策和法律中都没有记载。与高校自主权相近的概念“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也只在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出现过,大多数研究将《教育法》中的学校权利或《高等教育法》中的7种法律权利直接称为自主权,也只不过是学者的自我感觉。因而,界定高校自主权便自然地成为了本研究的逻辑起点;在此基础上,高校为什么需要自主权的问题摆在了作者面前,成为了本研究的价值诉求;高校自主权是什么和为什么的研究,其目的都是为了解决高校的特色,进而促进人的发展。于是高校自主权的权利范围便成为了本研究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高校权利范围的大小必须建立一定的标准,那就是通过纵向的历史比较和横向的国际比较。通过比较,中国高校法律权利所涉及的自主权范围,在制度上比我国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要全面,也并不比国外的少,从而找到了本论文所要研究的问题:高校自主权的落实。要落实高校自主权,当然就要分析制约高校自主权落实的原因。通过对落实高校自主权制约因素的分析,提出了利用法治解决高校自主权落实的制度方案。这便是本文想要达到的目的。

王临珅[7]2014年在《中国高等教育金融支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1世纪是高科技激烈竞争的时代,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因此,提高国民素质已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竞争的焦点。但是中国目前的基本国情是人力资源丰富,高质量人力资本存量却极为不足。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并取得丰硕成果,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伴随高校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分析和解决中国高等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构建和完善中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多元化体制已成为高等教育持续和良性发展的最迫切需要。在借鉴国外高等教育筹资多元化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中国高等教育筹资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层层分析,层层建议。因此,我们应抓住机遇、振兴中国教育事业,只有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全民族总体受教育水平,增加高素质劳动力的供给,才可能推动中国科技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不失时机迎头赶上时代的步伐,实现经济增长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性战略转变。确保高等教育的投入是办好高等教育的前提,目前单靠政府的投入办高等教育是不够的,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是办好高等教育的成功经验之一高等教育的发展依靠金融支持是一条解决高校办学经费紧张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途径。通过国有商业银行的融资支持,一则可以解决金融机构的资金出路问题,取得稳定的低风险收益,减轻社会闲散资金的储蓄压力;二则可以使高等教育产业化进程中遇到的资金问题得到一定的缓解。可以通过金融支持引导教育消费和向高等学校提供中长期贷款,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在教育产业化进程中金融支持的途径主要有向学校提供融资支持,向学生提供助学贷款,以及通过一些间接的途径向高等教育提供金融支持,促进教育良好快速发展。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绪论,在引入问题由来的同时阐述研究的目的、意义,介绍本研究的价值所在。通过广泛阅读国内外文献对前人研究进行梳理,了解到国内对于高等教育筹资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介绍国外高校先进的筹资经验、高校多渠道筹资的必要性和意义研究、介绍高校多渠道筹资的方法与提高高校现有经费和资源使用效率研究四方面,而国外则很早就开始了教育筹资多元化问题研究,并提出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各国形成了较为相似的改革措施,其共同特征体现为经费筹措引入一定的市场机制。同时绪论部分还指出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定性分析法和宏观分析法等方法。第二部分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分析,教育作为一种公益性事业,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特性。首先本部分对公共产品理论有一个系统的回顾,包括公共产品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公共产品的主要特性与内容,尤其深刻理解公共产品的消费非排他性、消费非竞争性、产权的公共性和产权的非交易性。而从教育本身更广义的角度来讲,其本质属性又包括公益性、经济性、综合性与准公共品性。公益性体现为教育的基本属性,它承担着全社会启蒙与文化传播的使命,是属于全社会的基本利益;经济性体现为教育的经济功能,教育不仅仅单纯体现为知识技术的传播,更重要的是通过教育提高人力资本存量,转化为生产力促进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准公共品性则体现在其广泛的正外部性上。教育的综合性则实现了对教育属性的全局把握,既包括教书育人的基本属性也包括促进生产的经济属性,既包括政治属性也包括社会属性,对教育的理解要从多角度出发。对教育这一概念有了较为深入的理解后,从其性质出发介绍其经费来源主要财政拨款、金融市场、贷款与家庭支持四部分。财政性教育经费一直是高等教育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分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和校办产业、勤工助学和社会服务收入叁类。高等教育的发展依靠金融支持主要通过争取商业银行融资、银校合作等方式,在财政拨款有限的情况下,适度引入市场机制对解决高等教育经费紧张问题不失为一种良好途径。助学贷款主要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两种,为广大贫困生提供了教育公平的机会。而根据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学费也正日益成为教育产业化后重要的经费来源之一,一定程度缓解了高等教育经费难的问题。第叁章为本研究的主体部分,首先对中国高等教育的层级结构有一个初步了解,包括高等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叁个层次。各个层次高等教育在其办学模式、教学目标等设置上有所不同,因而也会面临着不同的投入现状,如同样作为高等教育主要组成部分的专科教育,其财政投入明显低于本科教育。其次本部分对不同时期教育金融支持现状做了回顾。改革开放前教育属于计划经济范畴,全部由国家财政拨款支持;改革开放后中国高等教育金融支持经历了八大方面的改革,主要有拨款形式、拨款内容划分、经费管理办法的完善等内容,体现了高等教育财政划拨制度在逐渐好转;教育产业化后,中国高等教育金融支持添加了学费这一重要项目,市场机制的引入使得教育脱离了“纯公共品”的范畴,而学费不断攀高则又成为高等教育金融支持的又一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本部分还具体针对几种金融形式支持高等教育的方法进行讨论,其中不乏一些较为新颖的金融领域融资方法如发行教育彩票等。最后本部分给出目前高等教育金融支持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国家财政投入不足、政策性金融支持存在问题、高等教育投资效益不高、等教育拨款依据和收费标准不合理四个方面。第四部分从实践角度介绍几个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高等教育金融支持案例,美国作为发达国家的典型代表,其高等教育金融支持现状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本部分对美国案例的学习分为公立大学与私立大学,公立大学较私立大学更多接受政府拨款与校友捐赠,而私立大学则更多引入市场机制,包括教学服务商品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后勤服务社会化与捐赠管理经营化,自行解决办学经费问题。日本私立高校占据着日本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因此讨论日本私立高校金融支持具有代表性。日本私立高校虽数量众多,但其在政府资助上远不如公立院校,间接导致私立高校学费不断攀高,另外校办产业收入和捐赠收入也是私立高校经费重要来源。同时本部分还补充介绍印度、英国与韩国的案例,并简要总结几国高等教育的共性与成功之处。第五部分给出本研究的结论,提出促进中国高等教育金融支持的政策建议。从政府角度来讲,需明确叁点工作方向,一是要转变政府教育职能实现高等才能治理模式,变行政控制为引导转换政府角色,将办学主动权交由高校;二是此种情况下,政府要明确自己作为责任人的使命,高等教育不由政府办但需要政府营造良好的环境、作出合理的社会导向;叁是政府需推动高校金融支持进程,促进鼓励金融支持又把好总量关,使其发挥最大的正效用。从高校角度讲,高校应从过去被动等政府养的态度转变为积极自主办学,改革措施可从增加收入来源、完善经费管理体制等方面入手,既要开源又要节流,实现高校经费合理高效运转。而从金融创新角度,本文提出一系列创新筹资机制,为高校经费筹措提供新思路。最后给出本文结论和展望,为后续研究提供指导方向。本文的创新之处:一是从“金融”角度研究高校发展的资金问题,从系统解决问题的角度提出“金融支持”这一概念,在理论界属于新的视角。在国内理论界有不少关于中国政府对高等教育财政支出问题的研究,而本文的创新在于把高等学校融资的问题从提到国家竞争力的高度,对中国高等教育金融支持下的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且将理论研究与应用操作结合起来,率先从系统、全面的视角提出在21世纪新的条件下中国大学的高等教育金融支持需要政府作出政策保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高校经费问题,为中国的大学发展提供雄厚的经济基础,大幅度提高中国在国际上的经济社会竞争力。二是本文研究结合以教育经济学作为基本理论、结合金融学的理论与实践,充分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研究具有坚实的基础,结论也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所以,本文在跨学科领域运用上,将教育经济学与金融学相结合,提出了在高等教育领域要灵活、规范运用金融工具的观点也是一个创新点。

林杰[8]2016年在《关系思维中的大学自主办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大学自主办学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也是一个宏大的研究课题。然而,大学自主办学作为一个概念,其内涵依然需要澄清;作为一种理念,依然遭受着公众的质疑甚至是误解;作为一种价值,依然存在诸多矛盾;作为一种制度,依然需要改进与完善;作为一种实践,依然举步维艰。由此可见,大学自主办学既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并首先表现为理论问题。本研究认为,大学自主办学是指为提高大学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的水平与质量,大学在推动政府、社会、大学叁者彼此衔接与互相协调和促进大学的办学自主权、自主办学责任、自主办学能力叁者正向匹配与耦合共生过程中表现出的动态行为。政府、社会、大学叁者之间的彼此衔接与相互协调,也称为大学自主办学外部关系的理想形态,是大学自主办学的外在支撑;大学的办学自主权、自主办学责任、自主办学能力叁者之间的正向匹配与耦合共生,也称为大学自主办学内部关系的理想形态,是大学自主办学的内在依托。大学自主办学是在内外部关系互动过程中实现的,但大学自主办学内外部关系之间的互动,并不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需以信任为基础。当然,大学自主办学的合理性并不是一个不言而喻的共识,也不是一个尽人皆知的常识。实际上,大学自主办学的合理性是大学自主办学合法性的基础,没有对大学自主办学合理性系统与深刻的阐明,大学自主办学势必会缺乏公众认同与法理基础。大学自主办学是在大学自身发展逻辑与外部发展诉求共同作用下的一个动态行为过程,具有无可辩驳的合理性,但这并不是大学自行其是、为所欲为的理由。所以,无论是分析与研究大学自主办学的本质,还是推动与促进大学自主办学实践的顺利发展,都应以尊重和彰显大学的本质属性为基点,践行大学的本质使命为旨归。通过历史考察和政策分析发现,大学自主办学经历了曲折复杂的历史变迁,体现出一些典型的特征。从演变时空的角度来看,大学自主办学内部关系、外部关系以内外部关系之间通常处于割裂状态;从演变形态的角度来看,大学自主办学的历史变迁是渐进地推进的;从演变动力的角度来看,大学自主办学的历史变迁是“自上而下”地推进的;从演变目的的角度来看,大学自主办学的历史变迁是在“政治—经济”主导下推进的。总之,在大学自主办学的历史变迁过程中,大学的本质属性与本质使命体现的均不明显。大学自主办学现实困境——“放乱收死”——的产生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是内外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推动大学自主办学,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廓清大学自主办学的本质,转变行政化思维方式与实体思维方式,夯实大学自主办学的行动基础,重塑大学自主办学的信任基础。

孟丽菊[9]2009年在《基于生态位理论的大学—政府—市场关系研究》文中提出21世纪的今天,现代大学已远远超越了其与社会保持距离的“象牙塔时代”,进入一种与社会“互动”的发展时期。政府、企业以及一般的公众均成为现代大学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作为后工业时代社会发展“动力站”和“轴心组织”的现代大学应该如何选择和适应政府—市场的双重扰动,这不仅是各国大学的领导者在大学决策和实际运作中要经常面临的问题,更是现代大学管理研究需要思考的理论焦点。正是基于对上述问题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理性思考,本文以在生态学领域中获得广泛应用的生态位理论作为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借鉴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以及高等教育学多学科的相关理论,对现代大学与外部社会环境即大学与政府、市场的关系问题进行了类同于生物种群与环境关系的分析。从生态学的角度看,大学可以被视为一种独特的生物种群,政府和市场是形成现代大学生态位的生态限制因子。在生态位的理论视野下,大学—政府—市场关系就可以体现着大学形成和发展以及运行和管理的双重生态学内涵。也就是说,从大学的形成和发展历程而言,大学—政府—市场关系的确立体现着一种大学不断演化的一种动力机制。由此,大学整体生态位的建立和迁移就与大学、政府、市场关系的更迭和变迁存在着一致性;其次,就大学的现实生态位而言,大学—政府—市场关系的分维生态位形态的相互影响与调整则是大学的一种制度化的运行模式,这种制度化模式可以通过大学自主生态位、政府—大学分维生态位和市场—大学分维生态位之间的多元互动和交互反馈机制体现出来。也正是基于上述生态位理论的分析框架和分析方法,本文建立起了大学—政府—市场关系的双重生态位分析模型:即“历时生态位模型”和“截面生态位模型”。“历时生态位模型”标示了大学在其发展的叁个历史阶段即中世纪时期的古典大学、19世纪至20世纪中期的现代大学以及20世纪末期开始至今的当代大学,在不同的动力机制作用下不同形态和功能以及在特定时期中大学整体生态位的特征表征;而“截面生态位模型”是对大学现实整体生态位的表征,这一模型更具体而细致地表述了大学与政府、市场的互动方式和手段,体现了大学在多元外部机制制约下的运行状态和发展目标。但在现实环境中,大学与政府、市场之间的互动方式和关系强度却因为大学所处的社会历史和文化传统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由此本文通过对发达国家大学—政府—市场关系的历史回顾和现实经验分析,进一步解释和确证了“截面生态位模型”所表述的大学—政府—市场关系的具体内涵;并进一步总结出现代大学与作为主要生态因子的政府、市场之间互动关系的规律和模式,以此作为塑造中国大学—政府—市场关系现实形态的参考路径。在此基础上,本文又根据“截面生态位模型”提供的分析框架对中国大学—政府—市场关系的现实生态位形态进行了分析与评价,进而针对中国大学—政府—市场之间存在着的非良性生态位互动关系,提出了中国大学—政府—市场现实生态位调整的目标及引导路径,即通过良性引导机制的建立,逐步消除过度行政化和市场化对中国大学—政府—市场生态位关系的非生态干扰,推动和促进中国大学—政府—市场之间适宜生态位的形成,这也是当前以及未来中国大学改革和发展需要解决的核心课题。

王务均[10]2014年在《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包容机制研究》文中指出权力是权力主体对权力客体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是一切社会活动有序进行的基本条件之一,获取和运用权力的本质即是实现或维护一定的利益。近50年来,福柯改变了对传统权力的认识,认为权力是主客体之间双向交换和多向分享的影响和融合关系,而非完全自上而下的单向排斥,正确运用权力关系有助于调和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合力。包容理念源自社会团结理论,是权力融合思想在社会冲突领域里的进一步体现,近年来越来越成为解决社会冲突问题和多元利益纷争的指导思想和主流观念。包容思想提倡将所有社会组织和成员以及利益相关方包容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拥有公平发展机会,共建共享发展成果,促进所有成员(包括弱势群体)无障碍地融为一体、生活在一起;其实质是强调所有成员地位平等和参与机会均等的共同治理,是合力维护和拓展组织利益以及多元利益的有效方式。权力包容是多元主体之间有原则、有底线的对立统一,也是一个动态、开放和复杂的过程。权力包容必须以实现成员正当利益或组织理想为目标,厘清权力运行边界,规范权力合作行为,通过构建包容性的制度框架和制度机制,实现组织发展以及成员利益的最大化。从大学发展史上看,对高深知识的教学是一切大学活动的根源,因此学术权力是大学的起点权力,负责学术事务;行政权力是大学规模和功能扩大的派生产物,负责学术以外的行政事务。然而大学自从有了专职的行政人员,就有了学术人员与行政人员的差异,就有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矛盾和冲突。由于长期的行政化管理和高度集中的办学体制,中国大学内部的权力冲突与关系失衡现象尤为严重,行政权力侵蚀、僭越学术权力的作用空间,教授群体地处边缘,大学学术性得不到彰显和表达,以至有学者疾呼“现行大学管理体制最大弊端就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失衡”。怎样缓和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失衡、获取破解大学行政化的密码,已成为各界必须直面和解决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然而,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既有差别又有联系,既有矛盾又不能分离,它们共同依托大学组织存在,共同为实现大学职能服务。如果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难以调和,不能很好地完成国家和社会赋予的创新知识、培养人才和服务社会的职能,大学存在的合法性就会动摇,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换言之,大学是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利益包容体。在大学治理领域,以维护和拓展利益为纽带,引入权力包容理论,运用制度变迁分析,在对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基本规律探讨的基础上,构建平等参与和相互尊重利益的权力包容机制及其制度落实机制,降低权力冲突,节约权力成本,实现学术人员和行政人员和睦相处和和谐发展,为完善我国大学治理结构提供一个理论支撑点和决策参考点。基于以上原理分析,本文的研究内容是如下安排的:第一章、第二章是研究的基础部分,主要完成重要概念界定、相关文献梳理、基本理论选择和分析框架构建等工作,也对本文的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等作了说明。第叁章对中世纪大学和近现代西方大学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展开历史和制度考察。中世纪大学是教师和学生组成的行会,以职业培训与知识传授为主,学术自治和自由是大学独享的特权;中世纪后期,大学过多地参与宗教和世俗政治,排斥和阻碍新知识,最终沦为保守主义阵营。德国的讲座制大学,学术权力处于“绝对”主导地位,重视科学研究,拓展新学科新技术,大学面貌焕然一新;但随着科技与时代的进步,学术专制的负面影响显现,抵制新研究和新讲座,大学规模难以扩大,大学制度逐渐僵化。19世纪中后期,美国大学在融合欧洲大学模式和传统的基础上,增添了学术权力治校的新内涵,形成以董事会领导、校长和教授评议会合作治理的结构,大学内部权力均衡、利益包容,成为现代大学制度的主流。第四章对近代以来我国大学权力配置及其结构进行制度变迁考察。19世纪末,面对坚船利炮,晚清政府和仁人志士开启我国近代高等教育。民国以后,蔡元培、梅贻琦、蒋梦麟等借鉴西方大学的制度模本,秉承“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现代理念,构建“教授治校”为核心的民国大学制度,实现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包容协调,民国大学虽处境艰难却取得了辉煌成就。1949年以后,经过院系调整、思想改造,我国建成一套准行政化管理和高度专业化教学的大学制度,行政权力取代学术权力管理大学的一切重要事务,降低了我国大学的学术贡献和国际竞争力。十多年来政治界、教育界和学术界逐渐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从不同层面探寻剖解大学行政化、完善大学治理结构的路径。第五章从制度变迁研究回到大学权力运行现状的验证考察。首先对我国大学权力冲突及其表现进行归纳总结,分析了冲突失衡的产生机理,提出构建开放包容的现代大学制度构想。其次对教育部首批核准的六所大学章程文本的进行比较研究,验证了行政权力强大、学术权力弱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最后以学术委员会建设运行现状为重点在样本高校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进一步验证我国学术权力受到压制,学术作用难以发挥;研究结果表明建立“学术-行政包容”的制度体系是大学成员的共同期盼和理性选择。第六章在前文研究基础上,具体阐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包容的理论基础、框架逻辑、运行特征及其制度实践。首先阐明大学是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利益包容体,它们虽有分工和具体利益差别,但根本利益一致、权力目标一致,存在两权包容的理论基础。其次建立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包容的框架联系,将两者统一到大学社会职能的实现进程,解释了包容框架及其内在要素的逻辑,分析了多种“类似”现象与包容的差别。第叁,论述了包容机制的构建及其部件,强调大学组织存在和属性完备是机制起作用的基础,行政放权和学术自主是机制起作用的条件,权力制度体系和执行体系健全是机制起作用的路径。最后强调了组织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包容制度体系的制定过程及其原则、制度维持与扩散机制的影响、以及制度文化创新的长期性。权力问题是大学治理的核心问题。权力配置合理、运行规范、制约有效是完善大学治理结构的关键环节。我国高校管理体制行政化趋势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大学内部权力配置结构不合理,行政权力侵蚀、僭越学术权力发挥作用的空间。权力包容是权力主体之间的地位平等和参与机会均等,是共同维护和合力拓展大学利益的有效方式,也是一个动态、开放和复杂的融合过程,构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包容机制和实践机制,促进学术人员与行政人员和衷共济和共同治理大学,有利于完善大学治理结构,有利于建设开放包容的大学制度和大学文化。

参考文献:

[1].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研究[D]. 陈永福. 福建师范大学. 2016

[2]. 高等教育实践中的公平理念研究[D]. 蔡明山. 湖南师范大学. 2016

[3]. 高等学校分类的理论与实践[D]. 曹赛先. 华中科技大学. 2004

[4]. 主体身份、政府角色与中介组织地位[D]. 方林佑. 湖南师范大学. 2013

[5]. 现阶段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功能研究[D]. 李静. 辽宁师范大学. 2016

[6]. 高等学校自主权研究[D]. 蒋后强. 西南大学. 2006

[7]. 中国高等教育金融支持研究[D]. 王临珅. 武汉大学. 2014

[8]. 关系思维中的大学自主办学研究[D]. 林杰. 大连理工大学. 2016

[9]. 基于生态位理论的大学—政府—市场关系研究[D]. 孟丽菊. 大连理工大学. 2009

[10]. 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包容机制研究[D]. 王务均. 南京农业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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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高等学校职能的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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