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失业统计的探讨_失业率论文

关于我国失业统计的探讨_失业率论文

我国失业统计问题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2  文献标识码:A

失业问题一直是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也是困扰世界各国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目前我国就业不足、失业问题严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失业,一方面意味着人力资源利用不足,是一个经济问题;另一方面,又意味着部分居民家庭生活困难,是一个社会问题。作为反映失业问题本质和基础的失业统计指标,可以客观地反映整个社会的劳动力利用情况,反映失业人员所处的状况,从而为制定失业救济及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依据。同时,失业统计作为国民经济监测的一个指标体系,能够及时地反映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及劳动力流动情况,从而对整个国民经济形势做出判断和预测。但目前我国的失业统计还不能准确地反映客观情况。据统计,1997年至2000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均为3.1%,到2001年上升至3.6%,2002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升至4.5%。2004年第一季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信息披露,至2004年3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而同期美国的失业率为6%,欧盟各国平均失业率则为10%以上。按国际通行标准判断,失业率在5%~9%为失业率较轻,在2%~4%为正常就业或充分就业。那么,据此判断似乎我国失业率很低,但这与我们实际面临的压力不符。据统计,我国2003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其中学生700万人,退役军人和农转非占300万人,全国失业人口1400万人,新增和失业人数总计2400万人。另外,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估计,2002年我国离乡离土的农民工约为9460万人,离土不离乡的约为1.3亿人,加起来农村需要转移的富余劳动力约有2亿多人。一个庞大的急需就业的群体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客观现实。而我们之所以能享有失业统计数字上的乐观是因为目前我们的失业统计还不完善。因此,完善失业统计,改进失业统计方法,构建一个科学、完善和系统的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势在必行。

一、失业统计的口径和失业统计对象的现实变化

(一)失业的涵义及失业统计的口径

从经济学上看,失业是指劳动者完全处于闲置状态,即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一种状态;失业人员则是指劳动力没有工作,正在市场上找寻或正等待被重新招回工作岗位的群体。这种失业称为公开失业,通常定义为零工时零收入。

从统计意义上讲,失业人员则是指在调查时间内,一定年龄、有劳动能力、没有工作或工作时间没有达到规定标准,正在积极寻找有酬工作的人。

目前,我国规定失业者的年龄范围为男16~50岁,女16~45岁。在我国城镇劳动力情况抽样调查方案中,将就业定义为调查标准时间前一周内,工作或劳动时间累计大于等于1小时,且由此取得一定报酬的,不论其所从事的是固定性工作还是临时性工作,均视为其就业。

发达国家的失业统计口径都是计算公开失业人口。按照国际劳工组织规定,失业是指在一定年龄内,在参考时间内(例如4周或3个月),那些没有工作,目前可以工作而且正在寻找工作的人。日本规定,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有思维能力的人(即劳动力人口),由于没获得有收入的工作而不劳动,是客观失业;因罢工而不劳动或因工资过低而不劳动,是主观失业。美国规定,失业者是指在劳动年龄阶段内具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内:(1)一个没有工作的人;(2)过去的4周里曾努力寻找工作的人;(3)过去4周正在等待重新被雇佣回原单位的人;(4)在4周内正在等待向新单位报到的人。美国对暂时解雇的定义是由“对工人没有偏见”的顾主提出的,长达或预期长达连续7无以上的不付薪水的暂时停职。这个标准意味着工人并没有被解雇。如果企业生产恢复,劳动需求增加,他们会重新返回原先的工作岗位,这部分人也被列入“失业后备军”之中。

以上对比表明,我国对失业和就业指标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存在着失业口径过窄、就业标准过低两个方面的问题。

(二)失业统计对象的现实变化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因此也是人口就业压力最大的国家。据统计,中国劳动力资源占世界总量的1/4以上,而资本资源(指国内投资额)仅占世界总量的不足4%。如果解决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是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的头等大事,那么为世界1/4的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则是一个难事。

1.我国正处在劳动年龄人口不断上升时期,形成持久的巨大的就业压力。表现为劳动年龄人口或经济活动人口增长率超过总人口增长率;总人口就业率大幅度上升,大大超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我国妇女就业参与率过高,大大超过经济发展阶段。中国属于典型的高就业模式,人为增加了就业竞争和就业压力。因此,出现大量下岗人员是正常的现象,它反映中国正在从高就业模式向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正常就业模式转变。

2.我国正处在大规模产业结构调整阶段,下岗职工激增是属于持续性、长期性的结构性失业。表现为原有吸纳新增就业渠道的农业部门,在上世纪90年代大量排斥劳动力;就业结构变动呈加速过程,农业占就业人口比重迅速下降,农村新增劳动力和脱离农业部门的劳动力流动,对非农产业部门和城镇形成就业压力与竞争;第二产业特别是制造业,吸纳新增劳动力的能力下降,第三产业成为吸收新增劳动力的主要渠道;我国制造业已由“短缺经济”向“供大于求”或“供求平衡”类型转变,正在经历结构性变革,促使下岗职工急剧增加;技术进步摧毁了大量的旧的工作岗位,而只能提供少量的新的工作岗位。结构变动较快和技术变革显著,是失业高峰的催化剂。

3.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国有经济占总就业人口比重迅速下降,非国有经济还无法吸纳全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必然出现失业高峰。

4.我国经济增长正经历迅速的“资本深化”过程,特别是国有工业企业资本密集程度迅速增高,不仅不吸收新增劳动力,还要不断排斥大量富余人员。“八五”期间,我国出现前所未有的高经济增长和高投资增长,但没有带动相应的、较高的就业增长,就业增长弹性系数达到历史最低点。因此,失业增长也是经济增长新特点下的必然产物。

5.我国人口基数大,劳动人口增速快,历史给我们的应对时间短。据国家统计局资料表明,我国经历的三次人口生育高峰的出生人口,目前都在就业年龄。1950~1958年,第一次人口高峰出生的人口有2亿多人;1962~1970年,第二次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约为2亿人;1985年以后第三次生育高峰出生1亿多人。这5亿多人目前都正处于就业和即将就业的年龄。就业高峰的到来必然掀起失业的狂潮。

二、我国失业统计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对失业统计的内涵界定不准确

目前,我国失业统计的内涵界定不准确,外延过窄,失业统计的年龄范围与劳动力资源统计的年龄范围二者口径不一致,影响了失业率统计的准确性。另外,我国借鉴了国外的以“工作时间”作为就业与失业判定标准的方法,这与过去以是否到劳动部门登记为标准相比,无疑是一大进步。但工作时间的量化标准偏低。在我国城镇劳动力情况抽样调查方案中,将就业定义为调查标准时间前一周内,工作或劳动时间累计大于等于1小时,并由此取得一定报酬的,不论其所从事的是固定性工作还是临时性工作,均视为其就业。相应的,在调查标准时间前一周内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时间不足1小时者则视为失业人口。同时,这些失业人口还应具备有劳动能力,有工作意愿,有寻找工作的实际行动,一旦有工作在两周内可以应聘的特点。这一标准显然偏低,因为一周内工作1小时的收入显然不能满足一周的生活费支出。

(二)对隐性失业问题没有区别对待

从实际来看,1997年末我国公布城镇登记的失业率仅为3.1%,而美国1994年失业率为6.3%,欧盟各国平均失业率则为12.1%,就国际通行标准来判断,失业率在5%~9%为失业率较轻,2%~4%为正常就业或充分就业。表面看我国失业率很低。但其原因是发达国家对失业率的统计方式、方法与我国不同,他们不仅把农业部门的失业人口计算在内,而且基本上不存在隐性失业现象。而我国现行的失业统计指标只反映显性失业水平。不包括农业劳动力的失业问题,受户籍制度的限制,我国现行的失业统计不能反映农村人口以及外来人口对城镇就业形成的压力,也不能反映大量下岗职工的隐性失业。我国农村的失业问题和城镇隐性失业相当严重,这使我国现行的失业指标不能与发达国家直接对比,这严重影响了失业统计的国际可比性,也误导了我国就业、失业等一系列政策的制定。

(三)失业统计口径范围过窄

目前我国的失业统计将年龄限定男16~50岁,女16~45岁是不合适的。因为劳动力资源统计的年龄范围是男16~60岁,女16~55岁。何况这个劳动力就业年龄已不适应人口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因为随着人均寿命的延长,人的劳动年龄也在延长。因此,目前我国的法定就业年龄和离退休年龄都偏低,这造成现实劳动力低素质及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因此,按退休年龄统计,不仅符合我国的实情,而且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

(四)失业统计指标时期性不强

我国城镇失业率等相关指标是按照年末最后一天的失业数据计算出的时点指标。但是对于失业人员而言,往往一年中某段时期处于失业状态,而其他时期则处于就业状态,即失业有时期性、季节性。失业指标的时点特征,不能反映失业的时间长短。

(五)失业统计指标缺乏时效性

失业统计的调查方法不科学,造成失业统计数据缺乏时效性、灵活性。我国许多重要的失业统计数据都是年度数据,而人口普查数据则是十年一次,数据的跨越时间偏长导致失业数据缺乏时效性。使失业统计不能发挥其应有的预警作用。

三、建立健全我国失业统计指标体系的构想

(一)失业统计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失业统计指标体系要能从不同侧面反映失业统计总体的基本情况。

2.规范性。所设计的失业统计指标应尽量与国际通用的统计口径一致,使其具有可比性。

3.综合性。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能够准确地反映纷繁复杂的失业问题的本质表现。

4.互补性。各个失业统计指标应能相互联系,互相补充。

5.可操作性。每一个失业统计指标都能有精确的数值表现。

(二)失业统计标准和失业统计调查方式

1.以工作时间为标准确定是否就业

不同国家关于工作时间量化标准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如美国规定在调查周内工作不满15小时,法国规定不满20小时的即为失业。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将目前的周内工作时间不足1小时提高到不足16小时为失业;或按我国的劳动工资制度,也可以考虑按月进行考察,在一个月内工作时间不满法定工作时间1/3的即为失业,并列入失业人口的统计范围。即使公民进行了失业或求职登记,只要其报酬的周(月)工作时间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就不再视为失业人员,从而把劳动按照一定时间标准划分为失业,未充分就业(隐性失业)和充分就业。

2.失业统计应采用以普查为基础、以抽样调查为主体的调查方式

失业统计应采用以普查为基础,以抽样调查为主体的调查方式,并配合重点调查、统计报表和科学推算结合运用的调查方式。在建立系统的失业抽样调查体系之前,应当在登记失业的基础上,进行小规模的抽样调查。这不仅可以提高统计数据的精确度,而且还可以使统计数据具有兼容性和协调性。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最终汇总数据量也大大减少,能够降低较多数据汇总可能引起的误差,因而也有助于提高最终汇总数据质量。我国现行专业统计还需要做多方面的扩充,但是,这种扩充不能采用传统报表的形式,因为,这种统计调查方法本身有许多难以克服的缺陷。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统计调查方法是难以实施的。而抽样调查方法,对于需要扩充的专业统计领域来说,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调查方法。这样既可以省时、省力,又可以取得相对准确的资料。

(三)建立健全失业统计指标体系

从理论上讲,失业率是就业形式的表征,根据统计失业率判断就业形式是否严峻,比估算劳动力供需状况更接近实际。我国现有两套失业统计系统或统计指标:一个叫做城镇登记失业率,另一个叫做调查失业率。前者从1978年起由劳动部门组织实施,后者从1996年起由国家统计局部门实施。目前,人们普遍认为,调查失业率比登记失业率更能全面反映真实的失业状况,但是,调查失业率是不对外公布的。由于人们得不到调查失业率数据,而且认为登记失业率并不能全面反映失业状况,因而引发了研究机构及学者对我国实际失业率的种种估计。有人估计在27%以上,有人估计7%左右,差别很大。除了失业率外,就业与失业统计中还有一些数据也存在问题。比如,进城农民工到底有多少,我们常常会得到几种不同的数据。有的说达到1.5亿,有的说约有8000万。底数不清,数据不准,政府是难以决策的。因此,建立健全失业统计指标体系,有利于对失业的科学把握,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

现行的失业统计指标只有城镇失业人数和失业率,不足以全面反映劳动者失业的情况,失业统计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立健全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应构建科学的、系统的总量指标和相对指标。

1.失业统计总量指标

根据我国人口参与劳动的特点,目前我国失业统计绝对量统计指标应包括以下几个总量指标:劳动力资源包括非劳动人口、劳动人口;就业人口包括充分就业人口、非充分就业人口(隐性失业人口);显性失业人口等指标。

具体设想为:

(1)劳动力资源:是指劳动年龄(16周岁)以上人口总和,是从事社会劳动的潜在劳动力。劳动力资源总量是一定社会具有的可参加劳动的人口总量,它包括经济活动人口数和非经济活动人口数两部分。具体计算应为:指在一定年龄范围内有能力参加劳动的人口。考虑到国际与地区间的劳务合作,对本期劳动力资源应作如下调整:

本期劳动力资源=上期劳动力资源+本期增加劳动力资源+本期国外流入劳动力-本期国内流出劳动力

(2)就业人口:指有工作岗位的人口,可划分为有酬就业人员,自营就业人员和其他就业人员。

(3)非劳动人口:根据我国实情,非劳动人口包括如下:

①长期家务劳动者

②就学人员

③自愿失业人员

④因病退职和服刑犯人等不能参加劳动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

(4)经济活动人口数:是指所有年龄在16周岁以上,在一定时期内为各种经济生产和服务活动提供劳动供给的人。经济活动人口数是社会劳动实际的劳动供应量,是在业人口数和失业人口数之和。

(5)失业人口:是社会劳动的后备军。失业人口数量是劳动力市场供需缺口数。失业人口的存在并不完全是坏事,它也存在有利一面。一定量的失业人员是市场经济下劳动力的“蓄水池”,有利于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吞吐劳动力。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有利于企业选择合适的劳动力,对失业人员引入就业竞争机制,可以促使失业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失业人口应分为显性失业人口和隐性失业人口。

显性失业人口:是指无工作岗位的劳动人口。具体包括:

①16周岁以上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的学生中初次寻找工作但尚未找到工作者

②企业宣告破产后未找到工作的人员

③被企事业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或辞退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

隐性失业人口:是指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企事业单位未充分就业人员,可通过就业人数来推算。即:

农村隐性失业人口数=农村就业人口数-流入城镇就业人口数-个体劳动就业人口数

行业隐性失业人口数=行业就业人口数-行业充分就业人口数

2.失业统计相对指标

根据我国人口参与劳动的特点,目前我国失业统计相对统计指标应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指标:失业率、劳动力资源参与率、长期失业人口比重、失业人员结构、失业人口行业比重、失业人口职业比重、失业者人口特征、失业保障率等指标。

具体设想为:

(1)失业率:是指失业人口占经济活动人口的比重,它反映社会劳动力的失业水平和供求状况。计算公式为:

失业率=失业人口数/经济活动人口数×100%

失业率间接表明了经济发展的景气状况,是政府、企业和劳动部门共同关心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可以用不同时间、空间进行对比。对于分析失业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制定相应的政策都有重要意义。

从发达国家情况看,把失业率3%以内称为劳动力供给紧张型,5%左右称为劳动力供给宽松型,7%以上称为失业问题严重型。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工作目标是促进就业,应该把失业率降低到最低点,以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公民生活与就业权利。但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人均资源相对贫乏,经济不发达,又不能把失业率降得过低。

(2)劳动力资源参与率:是指经济活动人口与劳动力资源总量的比重,它反映了劳动力资源中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人口的比重。表明人们参与和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普遍程度。计算公式为:

劳动力资源参与率=经济活动人口数/劳动力资源总量×100%

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劳动力参与率比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高得多,主要原因是我国高等教育不够发达,青年过早地参与了社会经济活动,这样的劳动力长期创造社会财富的效用不是很高。

(3)长期失业人口比重:对失业人口按失业时间进行分组,通常把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称为长期失业,连续失业半年以下的称为短期失业。长期失业人口占全部失业人口比重越大,说明失业问题越严重。

(4)失业人口行业比重:对失业人口按失业前从事工作的行业进行分组,每个行业失业人口占全部失业人口的比重。该指标可以反映行业景气和行业竞争程度,为国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和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5)失业人口职业比重:对失业人口按失业前所从事职业进行分组,每个职业失业人口占全部失业人口比重。该指标可以反映各职业劳动力的需求情况,为教育和培育计划调整提供依据。

(6)失业保障率:能及时领到救济金的失业人口占全部失业人口的比重,这个指标可以反映失业保障水平,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失业统计还存在许多先天缺陷,建立健全我国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刻不容缓。只有准确掌握我国劳动力失业状况,才能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实现就业结构优化。从而,使经济高速、良性增长,国家更富强,人民生活更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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