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关于发展合作经济的几点思考_农业论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关于发展合作经济的几点思考_农业论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关于发展合作经济的一些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产物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我们许多领导同志来说,发展合作经济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话题。我们党在解放区就开始办合作社,全国解放后曾经提出“书记动手,全党办社”,各级领导同志都亲自办过合作社。应该说,解放后的一段时期,我国的合作经济经历了一个比较好的发展阶段,并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合作经济遭遇重大挫折。人民公社实行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体制,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侵犯了农户的经营自主权,制约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村改革的浪潮中,人民公社体制被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所取代。这一重大改革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从此,在广大干部中就很少谈合作社了。合作社的真谛究竟是什么?合作社应遵循哪些原则?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要不要发展合作经济?应该发展什么样的合作经济?在这些问题上,很需要正本清源。

弄清为什么要发展合作经济,必须从发展市场经济说起,因为合作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纵观世界各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普遍规律:市场经济在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社会的两极分化,产生一大批弱势群众。这些弱势群众只有联合起来,才能维护自身的利益,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于是就产生了合作社。

世界上市场经济发育早的国家,合作社已有160多年的历史。早在1844年,英格兰一个名叫罗虚代尔的小镇,就有28名纺织工人创办了一个合作社,开设了一家商店,并制订了几项原则,包括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公平交易、利润向社员返还等。合作社由社员当家作主,实行一人一票的管理制度,真正为社员谋利益。社员不仅从自己办的商店买到货真价实的生产生活资料,还可通过分红获得原来由商人赚取的利润。这些原则后来被称为“罗虚代尔原则”。

按照罗虚代尔原则兴办的合作社,符合广大入社群众的利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从而迅速发展起来,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扩展的地域越来越广。当广大低收入消费者要求摆脱商业资本盘剥时,就成立起消费合作社。在欧、美、澳及亚洲一些国家,到处可以看到消费合作社办的批发市场、配送中心,零售商店。当商业银行不愿向低收入人群提供贷款时,人们就联合建立信用合作社。世界上有125个国家建有信用合作社或合作银行,有近3亿社员。当商业保险公司不愿为风险较大的农业提供保险时,农民就联合建立保险合作社。当低收入人群无力建造或购买住宅时,就联合建立住宅合作社。在德国,住宅合作社建造的房屋占全国新建住宅的30%以上。当一般家庭承担不起私人诊所的费用,公共医疗机构又顾及不到时,居民就联合建立医疗合作社。在一些城市,出租车司机为了免交高昂的租金,联合建立出租车合作社。有的大专院校学生为了改善伙食,节省开支,联合成立合作社,由合作社办食堂。有些上班族,母亲为了给孩子安排较好的托管教育场所,联合建立幼儿园合作社。有些低收入者付不起殡葬公司的高额费用,联合兴办殡葬合作社。可以说,在发达国家,从人们的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从生产到消费,从摇篮到坟墓,都有合作社提供周到的服务。目前,合作社的发展已遍及全世界160个国家和地区,参加合作社的有7.8亿户。

这里,我想多说几句国外农业领域的合作社。

国外农业合作社的兴起,同样是由市场经济引发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生产的产品,绝大部分不是为了自吃自用,而是为了在市场上销售,这就产生了千家万户生产与千变万化市场的衔接问题。国外的农业生产规模虽然较大,但靠一家一户的力量,了解市场信息,进行产品加工、贮藏、包装、运输、销售,也是有困难的。于是,农民纷纷联合起来成立合作社。这些合作社,有的是按地域建立的,有的是按行业建立的。不管哪种形式,都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农民自愿参加,实行民主管理。合作社主要是为家庭经营提供迫切需要的服务,尤其是产前和产后的服务。目前,在农业发达的国家,大多数农户都参加了农业合作社,有的农户分别参加几个专业合作社。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参加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的1/3、1/2,甚至更多。

农业成为国外合作社发展最广泛的领域之一,而且正在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在美国,由合作社加工的农产品占总量的80%,供应的化肥、石油占40%以上。法国农业合作社年收购额占全国粮油的75%,猪肉生产占89%,饮用葡萄酒占60%。荷兰农业合作社奶制品市场占有率为83%,园艺花卉为70%,水果蔬菜为57%。在肯尼亚,农民种植的咖啡都交给合作社,由各级合作社加工、销售后,再与农民结算。农业合作社不仅扩大了农业的产业群,而且延长了农业的产业链。农民参加合作社,不但可以得到初级产品的利润,还能分享加工、销售的利润,有效地增加了收入,改变了弱势地位。考察各国农业的发展状况,我们明显地看到,哪个国家农业合作社发达,农业产业化程度高,哪个国家农产品竞争力就强,在国际市场占有的份额就大,这也说明了合作经济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形式。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提高,市场竞争的加剧,合作社不仅数量日益增多,而且体制不断创新,出现了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和合并,实现规模化经营甚至跨国经营的新趋势。有人把这种趋势称为合作社发展的第二次浪潮。不管合作社如何变化,其为社员服务的宗旨非但没有改变,反而得到了更好的体现。

从世界看中国,我认为我国更需要发展合作经济。为什么这样说呢?有以下几点依据:

发展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个目标,既要坚定不移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要坚定不移地使广大人民共同富裕起来。应该看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将为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但同时也会扩大城乡之间、地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近年来,随着收入差距的拉大,我国出现了两个低收入群体:一个是低收入的农民。据农业部农经司的调查,现阶段我国农村中70%的人口,他们的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线以下,是收入增加最缓慢的群体。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不仅影响农民的生活,而且制约社会总需求的增长,成为关系全局的重大社会问题。另一个是低收入的城市居民,这也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如何改善低收入农民和低收入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仅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政府理所当然地要下大力气解决这些问题。但是,我国低收入群众人口多,政府财政底子薄,完全依赖财政援助,很难达到预期目的。解决这一问题,更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途径是制定得力的政策,引导和扶助广大劳动群众发展合作经济。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的自助组织和自治组织,它与股份公司不同,不是单纯的资本联合,而主要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通过发展合作社,可以有效地促使低收入群众联合起来,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救助,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变不利处境,创造共同富裕的生活。这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势在必行的道路。

发展合作经济是稳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农业专业化、现代化、社会化的重要途径。我国农村以市场取向为主导的改革,是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突破的。这项改革使亿万农户成为市场的主体,焕发出巨大的生机和活力。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农产品流通体制和购销关系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广大农民生产的农产品,除国家收购一部分粮食外,都要到市场上销售;许多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变为相对过剩,由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如何把农产品卖出去,实现从商品到货币的“惊险一跳”,决定着农业的再生产和农民的生活状况。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逐步联成一体。广泛存在的小规模经营农户如何与发达国家的大农场、大公司相抗衡,能否保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扩大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份额,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农业发展的前景。这些变化表明:在新形势下,解决我国农业问题的着力点,应放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上。从某种意义上说,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占有份额有所提高,农业就发展;反之,农业就下滑。要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就要实行大批量、标准化生产,培育品牌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我国农民平均每户耕种五六亩地,这样小的经营规模,很难采用现代技术,很难实现产品的标准化和大批量。这是解决我国农业问题的一个难点。历史经验证明,攻破这个难点,绝不能走土地归大堆的老路,而必须另辟蹊径。于是,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生。入社农民自我联合,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创品牌,建基地,搞加工,促销售。这不但没有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且由于服务功能的增强,更加发挥了家庭承包经营的潜力,更加适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使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目前,这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全国各地已经广泛地发展起来。我在全国各地调研中看到,南起海南岛,北至黑龙江,东起胶东半岛,西至天山两麓,哪里有专业性的商品生产,哪里就出现各具特色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种现象说明,合作经济是与市场经济相伴相随的。我国农村的市场取向改革,促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诞生和普及。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又促进农民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发展新型的合作经济。这是在市场机制驱动下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

发展合作经济是城市众多的低收入群众联合起来,解决自身困难,改善自身处境的重要出路。在国外考察中,看到遍及城镇各个领域各个角落的合作社,引发了我们的深切感触。我国城市低收入群体如此之大,发展合作事业有着巨大的需求和广阔的空间,而许多领域的合作事业又尚未广泛发展起来。我在德国看到住宅合作社为社员建造的低价位高质量的住宅,不由得想到我国城市多么需要发展这样的合作社。几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尽管住宅建设发展较快,但住房苦乐不均的现象仍相当普遍。有些低收入职工福利房分不到,商品房买不起,一家老少三代挤在一起,多么渴望买到低价位的住房啊!发展住宅合作社就是满足老百姓上述愿望的现实途径。南京的一个住宅合作社,就是有力的证明。这个合作社是由低收入的城市居民组织的,他们自己凑一些钱,从银行贷一些钱,民主选举管理机构建造住宅,建成后按成本价出售。合作社先后建成42万平方米住宅。第一期建造的住宅,每平方米售价只有1400元,比相同地段同样质量的商品房售价低40%。合作社建房所以售价低,一是免去了房地产开发商获取的利润;二是社员自己凑一部分钱,减少了银行贷款的利息;三是在建房过程中,实行民主管理,处处精打细算,节省了不少开支;四是按社员登记的住房面积建造,建成后全部销售出去,没有空置房。合作社建房,不仅售价低,而且质量好,居民纷纷要求入社。这样的建房形式,既不要政府投资,又可以加快住宅建设,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我们何乐而不为呢?我们在国外看到出租车合作社,也想到国内的情况。我国城市出租车越来越多,其中一些是由私人组建的公司买车,租给司机使用。司机租一辆车,每年至少交5万元租金,每天平均交150元。除了给老板交租金,司机还要买油、修车、维持全家的生活,一天至少跑十二三个小时,有的跑十四五个小时,节假日也不敢休息,成年累月疲于奔命,至少60%的时间为交租金奔波。如果组织出租车合作社,由司机凑钱或贷款买车,民主管理,收入大部分归己,少部分作为税金上交国家,于国于民都有利。在城市其他领域,发展合作事业也是大有可为的,我想诸如这类事业肯定会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

发展合作经济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尽管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具体组织形式在不断变化,但始终坚持互助、平等、民主、团结、诚实、关心社区等价值观。合作社的群众性,决定了合作社可以成为向社员群众传播这些价值观的大学校。通过组织合作社,可以培养社员之间的互助精神,增强社员的民主管理意识,积累社员的民主管理经验,还可以通过培训,提高社员的生产技能。合作社还可以促进社区建设,合作社搞得好的地方,社区建设通常也搞得好。上海青浦区供销合作社的实践就是一个证明。那里的供销合作社普遍搞起了村级综合服务站,村民需要什么服务,服务站就提供什么服务。服务站既有农资经营部、生活用品小超市,又有图书室、棋牌室、台球厅、卫生所、幼儿园以及大小不等的体育活动场所。在服务站里,人们早上可以锻炼身体,喝喝“阿婆茶”,吃吃点心;下午可以下下棋,看看电视。综合服务站成为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载体。

如何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合作经济,也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合作社的含义和原则。根据国际合作联盟通过的决议,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共同管理的企业组织形式,来满足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其基本原则是:社员自愿参加,社员民主管理,社员参与经济活动,实行自主和自立,进行教育和培训,推进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关心社区建设。按照这些原则建立的合作社,不仅不会侵犯社员个人的财产权,而且可以为社员提供优质优惠的服务,能够有效地维护社员的权益,改善社员的生活条件,推进社区的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涌现的合作社,正是体现了这些原则,因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这里,我想着重说一说农村的合作社。

目前,我国农村涌现的合作社,大体有两种类型。一类是社区性的合作社。我国农村普遍实行了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双层经营体制的组织载体就是社区性的合作社。合作社承担着发包土地、服务生产、协调管理、积累资产等功能,有的还组织资源开发、兴办企业、兴办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以增强对社员服务的能力。这里还包括由基层供销合作社等传统的按行政区划组建的合作社改造成的新型社区合作社。另一类是专业性的合作社。它以产品为纽带,由生产同类产品的农户联合起来,自主经营,自我服务,帮助农户解决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困难,发展专业性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这类合作社,有的是农民联合办的,有的是农民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层供销社、农业技术服务单位联合办的,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加工销售的利润一部分返还给社员。这类合作社往往突破社区界限,实行跨村、跨县、跨市甚至跨省的联合。不管跨域多么广,这类合作社实际上也属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范畴,或者说是一种更加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两类合作社相辅相成,都被称之为新型的合作经济。

这种新型的合作经济新在何处?与过去的合作经济有哪些本质的区别?

第一,新型的合作经济是农民按照合作制原则自愿组织起来的。它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自主经营,民主管理。凡是涉及社员切身利益的事情,都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员真正成为合作社的主人。在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社员民主选举的理事会、监事会处理日常事务。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如果违背多数社员的意愿,可由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罢免。正是由于合作社能够体现社员的意愿,又能提供社员需要的服务,因而能够吸引农民积极参加。我们在全国农村考察了几百个合作社,都是农民自下而上联合办起来的,农民自愿参加,参与管理,既能体现社员的意愿,又能提供社员需要的服务。这是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原因。

第二,新型的合作经济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它不像过去那样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把农户的土地合并起来、劳动力集中起来,由生产队统一派活,统一分配,而是实行统分结合、户为基础,每个农户都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农民参加合作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变,土地承包关系没有变,对个人财产的处置权没有变。建立合作社的目的是为家庭承包经营服务,承担一家一户办不了、政府又不能包办的事情,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同时,根据社员的生产生活需要,建设一些统一经营的基础设施和企业项目。这种双层经营体制,既可以充分发挥家庭承包经营的积极性,又可以充分发挥合作社统一经营服务的优越性,使两者互相促进,相得益彰。这是新型合作社迅速发展的内在动因。

第三,新型的合作经济面向国内外市场,逐步把生产、加工、销售联成一体,实行产业化经营。新型合作社社员生产的农产品,除少部分自吃自用外,大部分到市场上出售。产品能不能卖出去,卖什么样的价钱,直接关系到合作社的发展和社员的收入。因此,各类合作社尤其是专业合作社,都把开拓农产品市场作为头等大事。有的自己开辟农产品销路,有的与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农产品批发市场挂钩。实践证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合作社发展的过程,就是农户小规模生产与国内外市场对接的过程,也是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产品优化升级的过程。许多合作社积极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自己暂时没有实力办企业时,则与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也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主动与农民联合办合作社。这种做法将企业的利益与农民的利益连成一体,将加工销售的利润按商定的比例返还给农民,使农民收入明显增加。据典型调查,生产同类农产品,参加专业合作社的农民比没有入社的农民多增收10%—40%。农民办合作社,合作社办农产品加工企业,走产加销一体化的路子,成为合作社发展中一个值得重视的趋势。

第四,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或农产品批发市场,构成新型合作经济的基本框架。有些合作社不仅与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挂钩,还与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挂钩。合作社生产加工的产品,通过批发市场、配送中心、连锁超市,销售到城市居民手中。这样,从“农户—合作社—批发市场—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城市居民”,形成完整的生产、加工、销售链条。这样的链条,为我国小规模经营农户进入国内外大市场开拓了广阔的道路,为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开辟了重要的途径,有利于解决我国农业向现代化迈进中遇到的三个深层次矛盾。

一是有利于解决千家万户生产与千变万化市场的矛盾。合作社自办或联办的加工企业,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农民按合同生产,企业按合同收购,在农户与市场之间架起了桥梁,农户生产的产品通过龙头企业加工销售,源源不断地销往国内外市场,有效地解决了生产与市场脱节的问题。

二是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与扩大经营规模的矛盾。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了获得稳定的货源,要求原料基地相对集中,形成批量生产。农户借助合作社的配套服务,不断扩大生产能力,谋求获得规模效益。这两方面的动力形成合力,促进了农业的规模经营。尤其是专业合作社可以突破社区界限,把从事同类生产的农户联结起来,形成较大规模的产业带或产业群。在专业合作社发达的地方,往往可以看到几千亩、几万亩的产业带,几万头、十几万头牲畜的产业群。长期以来,我们把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寄希望于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我国农民户均经营四五亩地,几十年后农村劳动力即使转移出一半,农民户均经营的土地扩大一倍,仍难以改变小规模经营的状况。实行专业合作和产业化经营,可以按不同的产品,形成各具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产业带或产业群,既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又能扩大经营规模,这将成为我国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

三是有利于解决农户小规模经营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矛盾。在合作社基础上形成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农产品占领国内外市场,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合作社在选育良种栽培饲养和产品加工、贮藏、保鲜等各个环节,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快先进生产要素进入农业再生产的进程。我们看到的畜禽养殖合作社,品种是国内外最优良的,饲料配方是国内外最科学的,实行集约化饲养,标准化生产,屠宰、分割、冷藏设备水平是世界领先的,从品种选育到产品加工采用了一系列先进技术。从这个角度看,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经济,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水平,是我国克服农户经营规模偏小的制约、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选择。

20多年发展合作经济的实践说明,我国农村涌现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不能与过去的农业合作社、人民公社混为一谈。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绝不是回到吃“大锅饭”的老路,而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的又一次创新,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这将成为我国农村重要的乃至主要的经营体制。随着新型合作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推进,我国农村将出现大量内容丰富、规模不等的产加销一体化的“龙型”经济。我相信,经过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龙”及其联接的新型合作社,必将覆盖农村大地,呈现群龙腾飞的局面,使农村经济社会展现和谐发展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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