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参政党”的内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参政党论文,中国论文,内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参政党是界定中国民主党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政党性质、特征和功能,反映其在中国政治体制和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体现中国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关系的基本概念,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理论的重要创新。这一基本概念提出后,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和方面进行解读,对于正确认识和把握其内涵提供了重要基础。但也要看到,中国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是中国特定历史条件、现实基础和政党关系的产物,既反映了世界政党理论、政党政治的一般规律,又体现着中国政党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内在联系。因此,只有从中国与世界的联系上、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上、普遍与特殊的统一上来探求,才能深刻揭示中国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深刻内涵,科学认识中国政党的形成、发展和特点,正确理解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
一、正确把握参政党内涵的前提:深刻认识民主党派参政党地位确立的历史必然
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与中共通力合作的参政党,这种“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格局,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从国外移植的,而是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产物,是中国革命发展的逻辑,是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深刻理解参政党的内涵,不能仅从参政党概念本身去认识,而要从中国民主党派由中国共产党的合作者到参政党的历史必然性中去探寻。所以,“参政党”的内涵之深,不在于参政党的概念之新,而在于它是对中国民主党派性质和特点、历史和现实、作用与贡献的深刻概括和集中反映,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深刻的政治内涵。
(一)参政党地位的确立是民主党派坚持进步性的历史必然
政党的性质和功能主要由社会基础、政治纲领和实际作用所决定。从中国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政治纲领和实际作用的变化中,可以清晰看出其性质转变和历史性进步,是其成为参政党的历史根据和现实基础。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两重性的阶级。正如毛泽东指出的,一方面,民族资产阶级受帝国主义的压迫,又受封建主义的束缚,是革命的力量之一。另一方面,由于他们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软弱性,由于他们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并未完全断绝经济上的联系,他们又没有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勇气。民族资产阶级的这种两重性,决定了他们在一定时期中和一定程度上能够参加反帝国主义和反官僚军阀政府的革命,他们可以成为革命的一种力量。而在另一时期,就有跟在买办大资产阶级后面,作为反革命的助手的危险。中国民主党派作为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民族资产阶级的革命性,决定了其可以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同盟者;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成为领导力量。因此,中国民主党派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作为中间势力在国共两大政党之间存在并发挥作用,其纲领、章程既具有明显的反帝爱国、追求民族独立的进步性,又带有不同程度的资产阶级民主色彩。民主党派的政治纲领与中国共产党的最低纲领的基本一致,奠定了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不断取得历史性进步的牢固基础。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面临两个前途、两种命运的大决战。各民主党派坚定地站在中国共产党的一边,积极投入推翻“三座大山”的伟大斗争,共同为实现人民解放而浴血奋战。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后,各民主党派纷纷发表宣言,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冲破重重封锁来到解放区,与中国共产党共同筹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建立了新中国,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各民主党派也实现了第一次历史性转变,成为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
1956年,中国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作为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民族资产阶级作为阶级已不复存在,其成员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逐步向社会主义劳动者转变。中共八大政治报告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①。各民主党派都将自己的纲领提高到社会主义水平,提出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这表明,中国民主党派已经实现第二次历史性转变,由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转变为“一部分劳动者的政党”。
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各民主党派能够逐步成为参政党,最根本的依据就在于其具有历史的进步性。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也是其成为参政党的历史根据和现实基础。因此,新中国成立之初,各民主党派就作为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即使在“文革”中,毛泽东仍明确讲:民主党派还是要的。改革开放后,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都一再强调民主党派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在《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明确中国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一道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二)参政党地位的确立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必然结果
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肩负崇高的历史使命。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必须与其他革命政党进行团结合作。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的,“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②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在分析中国社会性质和阶级状况,总结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深刻教训的基础上,清醒地认识到,要彻底战胜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取得中国革命的完全胜利,必须团结一切进步力量,形成强大合力。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决议案》明确提出:“共产党应该出来联合全国革新党派,组织民主的联合战线,以扫清封建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建设真正民主政治的独立国家为职志。”③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中国共产党从1924年到1927与国民党实行第一次国共合作。由于以蒋介石、汪精卫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派公开背叛革命,导致合作破裂。抗日战争爆发后,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从1937年到1945年,中国共产党又与国民党实行第二次国共合作。在国共两党之外,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利益的中间党派即民主党派相继应运而生。由于各民主党派坚持反帝爱国、追求民主的进步立场,其政治纲领与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纲领基本一致,加上国民党在合作中采取了溶共、限共、反共的立场,在坚持国共合作的同时,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团结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作为一条坚定不移的方针。第二次国共合作破裂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建立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共同为推翻三座大山而奋斗。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我们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④。从新中国成立时起,中国各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就活跃在国家政治舞台上,从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各部的部长到地方各级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中,民主党派都占有一定的比例。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共产党确立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基本方针,奠定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虽然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民主党派受到冲击,尤其是“文革”期间,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关系遭到严重破坏,但多党合作的基本原则和政策并没有改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主党派的活动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关系逐步规范,将多党合作制度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了宪法和党的重要文件,成为中国长期坚持的基本政治制度。由此可见,民主党派成为参政党,是多党合作发展的必然。
(三)参政党地位的确立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内在要求
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也反映了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内在要求。工人阶级的领导和广泛的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两大基石。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作为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治代表,还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属于人民的范畴。他们作为参政党“一个参加、三个参与”,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抗日战争期间,毛泽东就指出:“我们一定要把中国造成独立、自由、民主的共和国;而要达此目的,必须团结全国最大多数有党有派和无党无派的人。”“在政权问题上,我们主张统一战线政权,既不赞成别的党派的一党专政,也不主张共产党一党专政,而主张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联合专政”。⑤1940年,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党内指示中,明确提出“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⑥根据这一精神,陕甘宁边区建立了“三三制”政权,开启了党与党外人士在政权中合作共事的先河,成为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的雏形。解放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权发展成为人民民主政权,但仍坚持吸收党外人士参加政权的原则。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这个政权的实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合专政,中国各民主党派作为以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为政治基础的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理所当然是人民政权的参与者和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又出现了私营企业主等新的社会阶层,但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并没有改变,工农联盟仍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作为新时期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一部分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事业的爱国者,仍然是构成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参政党地位的形成是中国民主党派与西方民主政治理论划清界限的显著标志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本矛盾的激烈运动,推动了近代中国社会政党的兴起。尽管中国的民主党派,是“从中国的土壤里生长出来的”,“不能用英、美政党的标准来衡量他们”,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民主党派的最初产生,是在反帝反封建的浪潮中,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中直接获取了思想武器。
民主党派在成立之初,在政治主张上普遍采用西方民主政治思想,推行民主宪政。这是因为民主党派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他们的知识分子,这部分人在其领导层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从其政治纲领分析,虽然他们在抗日时期主张团结抗日、争取民族解放,在解放战争时期主张反美倒蒋、争取民主自由,但是由于其阶级和历史的局限,在一定时期还认为三民主义是救中国之唯一良方,存在着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幻想。从其行动路线来看,他们虽然坚决反对保守反动道路,但都不愿走向暴力革命道路,而是主张走向改良进步的道路。
随着中国革命的历史发展,各民主党派逐渐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主张,特别是在响应中共“五一”口号,共同筹备召开新政协、建立新中国进程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成为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已经放弃了西方民主政治理论,走上新民主主义的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进入改革开放以来,各民主党派积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共同维护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旗帜鲜明反对西方多党制、议会制,并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写入了各自的章程。如《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强调:“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革的历史经验,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⑧民建创始人之一、民建中央原主席孙起孟说,“西方的议会制度你上台、我下台,互相攻讦,我们没有这样。我们的政治主张、政治纲领、宪法、各种法规都是经过大家事先反复协商过的,因此不发生轮流执政问题,民主党派成员也参加了各级政府”⑨。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召开前夕,民建中央郑重建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进宪法,成为国家意志。因此,参政党概念的提出和中国民主党派的实践,既鲜明反映出中国民主党派对西方民主政治思想和政党制度的扬弃,也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体制中与西方多党制国家政党的根本区别。
二、正确认识参政党内涵的关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政治制度的性质和特点
在政党政治中,政党的性质、功能与作用不是孤立的,而是与政党制度、政治制度这个母体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与相关政党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中国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是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存在为前提的,没有共产党执政,就没有民主党派参政;是以合作为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质的,没有合作共事,就没有执政党与参政党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个政治格局。因此,对中国民主党派参政党的内涵,必须立足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政治制度的性质和特点,从民主党派与中国政党制度、政治制度的关联上,从与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的关系上来理解和把握。
(一)参政党是执政党的合作者
在西方多党政治体制中,执政党与在野党(或反对党)是同生共存、势同水火的两极。由于执政是建立在多党竞争的基础上,执政党执政后,在野党为了牵制执政党和使自己成为执政党创造条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总是充当反对党角色,经常与执政党唱对台戏。而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就决定了民主党派不同于以参加竞选和谋求执政权为目的、以反对为政治运作基本特征的西方式政党,而是与中国共产党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民主党派的参政,是对执政党的协助而不是障碍,体现的是与执政党合作而不是反对。
中国政党制度的多党合作是全方位的。从广度上看,参政党作为执政党的合作者,主要包括政治上合作和政权中合作。政治上合作,主要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是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并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就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和互相监督;政权中合作,主要是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国家政权和国家事务管理,在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与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合作共事。从深度上看,这种合作始终是建立在不断增进政治共识、致力共同目标、维护人民利益的基础上,是更深层次的参与。这是参政党实现政党功能的根本条件。
(二)参政党是国家政权的参与者
在现代政党政治中,除一党执政、轮流执政外,还有联合执政、参与执政等方式。所谓联合执政、参与执政,是西方多党制的一道独特的政治风景,是在无法实现一党执政的条件下,由具有共同利益、在多党竞争中结成政党联盟的几个党共同分享执政权(其比例往往根据实力和贡献而定),实质是执政权的被迫分割、分别执掌。在中国,由于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民主党派参政不是参与执政,也不是与共产党联合执政,而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在政权的组成和运行两个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促进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虽然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在不断推进中经历过曲折和挫折,但各民主党派始终在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占有一定比例,即使在“文革”这场给党、国家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中,民主党派也没有排除在国家政权机构之外。在这个过程中,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始终没有与共产党结成执政联盟,没有参与对国家政权的执掌。这主要因为:中国共产党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立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还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其实质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无论是1945年中共七大提出建立联合政府,还是1949年建立的中央人民政府,都是“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⑩其实质是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和联合政权,而不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政党联盟和联合执政。民主集中制是组织政府的根本原则,即经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政府实行监督,而不是由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联合组阁。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是参与国家政权的组成和政治运作,并不具有参与执政、联合执政的性质。
中国民主党派虽然不参与执政,但作为参政党的政治参与是切实的、全方位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常设专门委员会中占有适当比例”,“应采取切实措施,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委和县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职务”,“要保障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常委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一定比例。……并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11)目前,全国县以上党外人大代表17.6万人,全国各级党外政协委员42.1万人,全国机关干部中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党外干部有3.1万人,地方政府和部门及司法机关领导班子共配备党外干部3500多人,30个省区市政府配备了党外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近90%的市县两级政府配备了党外副职,各省区市政府工作部门中配备党外正职45名,他们和中共干部团结合作,共同为管理国家事务发挥积极作用。
(三)参政党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维护者
人民政权是中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中国民主党派作为人民的一部分,是其在多党合作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的根本属性。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政体,也是中国民主党派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重要场所。民主党派的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和政府担任领导职务,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实现方式。这些决定了中国民主党派参政的目的和功能,不是背离、反对中国人民政权,而是在巩固和维护中国人民民主专政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民主党派的参政是与中国政权的组织形式民主集中制结合在一起的。实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三权分立和制衡,是中国政权建设的根本原则。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根据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在普选的基础上产生人民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从而按照高度民主和高度集中相结合的原则管理国家,实现全体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民主党派成员担任人大常委会领导职务,是按照程序由人民选出的,以人民代表的身份参加活动、履行职责,不在人大搞西方的议会党团;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府中担任领导职务,也不是依据政党在人大的席位来分配的,而是经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后,由人大依法选举任命的;在政府部门任职的民主党派成员都是国家公务人员,必须严格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见,人民代表大会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了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和政治机关,是和执政党在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基础上的团结合作,在加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巩固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中国民主党派参政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维护者,在重要关头和特殊时期的作用尤为突出。新中国成立不久,当美帝国主义发动朝鲜战争,新生的人民政权受到严重威胁之际,中国各民主党派坚决响应执政党的号召,与中国共产党一起联合发表宣言,坚决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保家卫国。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社会主义暂时处于低潮,一些西方国家的政要和学者纷纷预言共产主义运动历史终结,中国社会主义政权面临严峻考验。中国各民主党派旗帜鲜明地支持执政党保持政治稳定、维护人民政权的各种措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这既充分反映了中国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政的政治自觉,也体现了中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内在要求。
(四)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的监督者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互相监督,作为中国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作为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于西方国家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性质、特点和优势。
“互相监督”既包括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监督,又包括各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由于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与国家权力有着最直接的关联,它所制定的方针政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着国家和人民的前途命运,互相监督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而这也是中国共产党设计并实行多党合作的真谛。中共八大政治报告明确指出:“我们的党是一个不为私利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但是我们现在还有缺点,将来也一定还有缺点,并且不可能没有错误。我们当然要首先加强党内的自我批评和依靠广大劳动人民的监督来消除这些缺点和错误;同时,我们也应当善于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和批评中得到帮助”(12)。邓小平也强调,“由于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的地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工作做得好坏,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同时,由于我们党的执政党的地位,我们的一些同志很容易沾染上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习气。因此,对于我们党来说,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包括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和监督,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13)。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为高层次的政治监督,主要是对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是对党和政府工作和决策中错误和失误的批评,是对完善决策、改进工作的建设性意见。特别是这种监督体现的是民主党派的民主权利,是发扬和扩大民主的产物,以提意见、作批评为基本方式,并体现在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之中。因此,它不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法律监督,也不是体现政府权威的行政监督。这种监督建立在根本利益、根本目标一致的基础上,其着眼点是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而不是反对和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其目的是帮助共产党更好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而不是削弱甚至搞垮执政党。它既能以合理意见和中肯批评,校正和完善党和政府的决策,又不至于对决策和执行机关形成直接干涉和牵制而影响效率。这与西方多党制中政党之间互相倾轧,在野党、反对党通过监督制约、搞垮执政党形成鲜明对照。
三、正确认识参政党内涵的目的:把握履行参政党职责的现实要求
深刻认识中国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内涵,准确把握参政党的性质、职能和特点,说到底还是为了进一步明确中国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准确定位,充分发挥其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职能作用。因此,对中国参政党的内涵,还有必要从政治实践的角度,着眼更加有效地履行参政党职能,从中国政治体制运行机制上,分析探讨其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和现实要求。
(一)确立参政为民的核心价值
在政党政治中,政党作为重要政治行为主体,必然要创建自己的理论,确立核心价值。中国民主党派作为同中国共产党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要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彰显参政党的功能作用,也应在自己的理论建设中确立自己的核心价值。根据中国当代民主党派的性质和职能,结合在多党合作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其核心价值最基本的就是参政为民。这是因为:就参政党作为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多党合作和政治生活中的基本定位来说,参政是其实现政治理想、履行基本功能、体现价值作用的重要方式和渠道。离开了参政,中国民主党派就失去了构成政党的基本要素、发挥政党功能的重要支撑、实现政党作用的广阔空间。为民是中国民主党派进步性的重要标志和集中体现,既是其能够适应社会发展不断取得历史性进步的根源所在,也是其与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
参政为民体现了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同执政党的联系与区别,也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结构优势,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完全吻合的。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本质与核心,共产党领导和执政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障,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合作和参政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参政为民反映了一党执政与多党参政的紧密结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与各民主党派参政为民的有机统一,从而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合力。
(二)正确处理民主党派参政与共产党执政的关系
民主党派参政是在多党合作的基础上进行的,与共产党执政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一性质和特点,决定了中国多党合作中执政与参政关系的实质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建设和政府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不同作用,共同推进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它既包含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如何处理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问题,又包含着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和政府工作中如何合作共事的问题。
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多党合作中共产党执政与民主党派参政的关系,需要把握好三个问题。一是坚持共同目标。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稳定和谐发展的政治基础。在政权建设和政府工作中,执政党与参政党都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在贯彻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上增进共识,在保证参政党职权责统一、搭建发挥作用舞台上积极作为。二是把握角色定位。共产党执政和民主党派参政,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不同的角色和定位,不同的优势和作用。执政党要着眼把握发展趋势、处理复杂问题、战胜困难风险、实现科学发展,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参政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人才智力优势,真实反映社情民意,着力提高参政水平。三是形成良性互动。执政和参政是中国政治体制中不可分割、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无论是政权建设、政府工作,还是推进社会主义事业,都需要两者在发挥自身能动作用中,益于对方、利于整体,共产党执政要把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作为执政的题中应有之义,民主党派参政要把巩固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作为参政的义不容辞之责,实现1+1>2的效果。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核心与关键所在,也是民主党派正确发挥参政党作用的根本依据。
要坚持以“同心”为思想政治基础。胡锦涛指出,“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鲜明的特质,是我们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有力保证”(14)。这是对多党合作历史经验的总结升华,是对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本质规律的科学把握,也是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发挥参政党作用的重要指导。要把“同心”内化为参政为民的价值取向,外化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参政实践。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立足中国国情,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最终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这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努力的方向、多党合作奋斗的方向,也是参政党发挥作用的方向。如果偏离这个方向,我们的事业就会失败,多党合作也就失去了根基,参政党的作用也无从发挥。
要坚持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适合本国国情,经过实践检验,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显示了巨大优越性。在改革开放条件下,面对国际敌对势力的渗透,面对国内外各种社会思潮,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不动摇,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模式。同时要积极学习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使之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
要坚持多党合作的政治准则。《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在总结半个多世纪以来多党合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多党合作重要政治准则作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将其概括为: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15)这些政治准则明确了中国多党合作的指导思想、根本要求、政治基础、基本方针、重要原则和根本保障,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半个多世纪合作中形成的最重要的政治共识,也是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发挥作用的基本政治遵循。
注释:
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第73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66页,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③《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13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④《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6册,第16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⑤《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7册,第37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7册,第170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⑦《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171页,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⑧《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2007年12月13日)》,2008年8月29日,民革中央网站,http://www.mingge.gov.cn/txt/2008—08/29/content—2442560.htm
⑨陈延武:《万水朝东:中国政党制度全景》,第252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
⑩《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6册,第507~508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11)《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825~826页、第829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第73~74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13)《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5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4)《中共中央举行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人民日报》,2011年1月31日。
(15)《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673~674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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