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中村改造的问题与对策——以杭州为例论文_胡夏梦

研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中村改造的问题与对策——以杭州为例论文_胡夏梦

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杭州 310000

摘要:本文主要从城镇化发展角度出发,分析城中村改造发生的问题,在此基础之上提出城镇化发展背景下城中村改造的有效措施,希望全面推动城中村改造发展效果。

关键词:原因;城中村改造;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1、城中村现状

1.1破败面貌与城市建成区相互交叉,形成城中有村的特殊现象

城中村实际是在快速城市化阶段政府为规避征用、改造城郊农村而带来的迅速扩张城市用地所造成的社会现象。随着城市的扩张,原来在城郊的村,纷纷被包围在城市中,成为城中村。由于城中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产仍属农村集体所有,造成城乡二元结构并存。

1.2人口密度过高、公共配套设施不足

城市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大部分外来人口多选择租金较低、管理松弛而且交通比较方便、接近就业地的地点居住,城中村交通便利、房租廉价,吸引了大部分外来的打工的中低收入人群。根据部份街道统计现状户籍人口与实际容纳人口相差近十倍,人口密度极高。

城中村内开发强度普遍过大,又存在大量的违章建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城中村内部公共空间缺泛,环境质量低下,公共配套严重不足。

1.3城市中的贫民窟,犯罪率高

绝大多部外来打工都很难接受城市市场的住房,就产生城市中的贫民居住区。城中村独特的“出租屋经济”让城中村自然而然成为城市中的贫民窟。相比周边城市建成区,城中村内赌博、吸毒、卖淫、打群架、超生等行为时有发生,城中村成为城市中的死角。

2、原因分析

2.1城乡分离的二次原体制是城中村现像的根本原因

建国后优先发展城市,限制人口流动,制定严格的地籍和户籍制度,形成了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所谓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就是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城市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制。在二元土地结构所有制的基础上,相应地形成了两种产权,即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正因为两种所有权的差异,造成了国家可以征用农业生产的农用地,而很难征用作为农民生活的宅基地。由于制度的差异和条件的不成熟,地籍和户籍没有统一,就保留原来的村落,形成了所谓的“城中村”。

2.2可观的租金收益是“出租屋经济”产生根源

“城中村”交通便利,房租廉价,吸引很多外来打工的中低收入者,本地居民通过出租房屋获得很大的收入。在这些巨大利益驱动和诱惑下,村民想尽一切办法,甚至违章违规加建、扩建、改建,这就使原来规划不合理的“城中村”更加密集拥挤、杂乱无章。当“城中村”的房屋加建或建成后,政府想整改或拆迁非常困难,改造的成本更高,涉及到复杂的产权和赔偿问题,在条件不允许的前提下,政府只能留存“城中村”,等待改造的时机。

2.3城中村明显的社会解组特征和较低的集体效能是城中村犯罪率的形成机制

城中村是流动人口的聚集地,具有较强的居民流动性,是集中弱势的社区。居住者大都来自全国不同区域,各地语言、文化、生活方式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居民的异质性程度较高,不利于彼此间的团结信任。再者,高速的居民流动,特别是人口的急剧减少,会造成一个社区制度性解体,切断长期形成的社会纽带,削弱对集体生活的社会控制,不能产生良好的集体效能,从而产生高犯罪率。

3、城镇化发展背景下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3.1城乡统筹流于形式

由于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机制存在差异性,统筹规划机制薄弱等因素严重阻碍了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影响了文化交流和社会经济联系。然而受到户籍,土地以及社会保障等因素影响,无法真正实现城市化转变,造成城乡统筹发展流于形式,在体制上无法全面实行城市化改造。

在城镇化发展背景下实施城中村改造需要全面遵循统筹兼顾原则,该原则能够有效处理城中村改造期间产生的相关利益主体冲突矛盾以及协调困难等问题。统筹兼顾原则的核心在于明确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角色定位以及利益主体诉求等问题,在此基础之上建立多元化的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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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城中村农民融入新型社区难

城中村有自己特定的历史文化渊源,有浓厚的传统观念和生活风俗。村民有一种依恋故土的情感。村落整体改造或搬迁就意味着失去他们的根。因此在城中村改造统一后,全新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加上他们本能的排斥心理促使他们在短时间内无法适应新社区生活。从而与周边社区居民产生纠纷不断,彼此存在排斥,无法相融合组成新社区。

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人本思想属于核心地位,城中村居民属于城中村改造建设的承担者。城中村新社区在制定和发展过程中,可以共同推荐信任的人作为社区管理者,共同制定双方都满意的相处方案,有效融合大家的想法,多多举行集体活动,增加互动,增强彼此的了解和情感,缩小城乡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差距,在与城市互动期间转变城中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观念等。

3.3村民拆迁补偿政策让社会发生畸形现像,不利于村民可维续发展

在进行拆迁改造之前,政府部门根据制定的政策,对拆迁区一次性买断土地和补偿大额资金给村民,由部分村民在得到拆迁资金后,没有认识到资金的正确使用,将拆迁补助资金到处买房,扰乱房地产经济,或者将拆迁款用在赌博等不良行为上。由于缺乏理财能力,城中村居民文化水平较低,部分村民无法掌握新型技术,造成城市就业难度大,长此以往将会导致坐吃山空,陷入生活困境。

政府部门在改造后,要做好村民的保障工作,这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四十岁以下的年轻人为重点对象,抓住城中村改造后产业调整的契机,大力扶持第三产业和服务业,为他们提供更加广阔的就业机会和高质量的岗位。

3.4改造模式过于单一,不易城市多元化发展对策。

杭州主城区246个城中村属于不同的类型,要采取的改造方案是“一刀切”

的拆迁虽然这种模式改造的速度比较快,通常是整村改造,改造比较彻底,能一次性解决众多历史遗留问题,后遗症少,但是这不仅会给政府带来了财政负担,而且缺乏科学性,所以使用政策强制。

其实政府的改造模式除了政府主导型,还有项目带动型和开发区建设模式。

项目带动型主要是指主要依靠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带动“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安置房建设,该种改造模式有利于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和利益协调,可以充分利用大项目审批手续统一“打包”的优势,加快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的办理;其次是一般项目带动,指非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带动的改造,主要由各区、街道或村根据实际情况而实施的项目,既解决了“城中村”改造的融资问题,又引入了品牌房地产公司参与改造。开发区建设模式主要是区级科技园范围内实施的撤村建居改造,其实质是项目带动的一种打包形式。

3.5城市改造生活成本增加

随着城市的扩张,城市在拆除重建后城市的平民区的越来越少,城市的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越来越高,使得中低层收入人群的生活成本过高,造成心里压力过大,社会的不稳定性。

政府应制定相应的的生活保障政策,例如大幅度地提高养老金标准和养老覆盖范围,确保中低层收入人群能与杭州整体生活水平相适应,还可增加劳动就业保障,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实施城中村改造时需要注重村民融入城市发展,统筹兼顾,完善各项政策,落实社会保障等方面入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城中村改造政策,全面促进城中村改造建设,全面实现城市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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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胡夏梦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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