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中央银行内部审计对我国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央银行论文,内部审计论文,启示论文,国外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8年,我国中央银行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借鉴国际内审监督的有益经验,中国人民银行组建了内审部门。内审部门的建立标志着我国中央银行开始重视内部监督和行业自律。近五年来的内审运作情况表明,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在树立良好的银行管理者形象、提高中央银行声誉、保证中央银行公正有效地履行职责、防范工作中的道德风险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而深远的作用。但囿于现行人民银行行政管理体制的某些限制以及在内部审计职责定位方面的某些分歧,我国中央银行内审的职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目前,人民银行正处于职能调整的重要转折时期,内审部门应积极面对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后的新形势,借鉴国外银行内部审计的先进经验,从组织体系、职能定位、审计内容、审计运作等多方面努力构建一个高效的中央银行内部审计体系。
启示一:在组织体系上应保证内部审计的客观独立性
要达到这个要求,人民银行内审组织体系的建设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其一是纵向管理模式。内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由总行向各分支机构派出内审机构,派出机构按区域设置,可以几个中心支行、几个县市支行设立一个,派出机构的内审人员逐级并最终向总行内审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其业绩考核、职务升迁和薪酬变化由总行内审部门直接管理,不与所监督部门发生任何利益关系。内审业务所发生的费用预算、总行内审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职务升迁和薪酬变化由总行直接决定,与各级行的管理层及各业务部门无直接利益关系。
其二是横向管理模式。遵循现代内部审计理论和现行内部审计法规的指引,调整内审服务主体,明确规定人民银行各级内审部门直接而且仅对本行行长负责。上级行内审部门负有对下级内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督导和考核评价职责,重点对涉及财务资金、人事管理和其它事关被审计单位形象的重要问题履行下查一级职责。与内审服务主体的调整相适应,内审部门要将本行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为自己固定的重点的监督对象,致力于检查、发现、弥补本行各种管理和操作程序上的缺陷,避免本行内控制度、财务状况乃至整个单位的工作发生重大的偏差和事故。
启示二:在职能定位上要体现内向服务性
内部审计的立足点应该是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帮助最高管理层更好的履行职责。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服务的内向性,它直接接受单位最高管理层的领导,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预。内部审计的监督与服务职能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关系。目前,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已经开展了五年时间,内审部门有必要从过去简单的对单项业务或部门的审计监督,发展到为整个行的管理服务。应从过去的警察角色转变为管理层的合伙人,把内部审计作为对全行管理服务的目标之一,从提高全行管理水平的角度开展工作。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中,内审部门既要监督又要帮助管理层实现总体目标,要结合审计项目,对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主动与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助管理层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为此,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要从以下三方以调整:第一,应更多注重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内审部门要改变过去那种比较秘密的工作方式,强调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共同探讨问题,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为实现整个行的管理目标服务。第二,内审部门要从过去重点关注财务和会计控制,转向更多关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问题,为本单位提供有关内部控制与管理方面的决策参考。第三,改变对内审人员业绩考核的标准。过去考核内审人员的业绩,主要看他发现问题的多少,现在应该考察他实施监控的价值,为全行带来多少附加值。
启示三:在审计内容上要强调风险导向性
现代内审理念体现在五方面的转变上:一是由查错防弊的监督主导型审计为主转向参谋顾问角色为主的服务主导型审计;二是由真实性、合规性审计为主向与效益性审计并重转变;三是审计内容由以财务报表为中心的财务收支审计,向以内部控制为中心的管理审计为主的综合性基础审计转变,并日益关注风险审计和环境审计;四是由事后审计为主向事前、事中审计偏重转变;五是内部审计方法由详细审查向制度基础审计转变。其中最核心的内审理念是风险控制和治理。这也应该成为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今后的发展方向。
风险审计方法的主要内容为:以风险防范为中心开展审计工作,首先,按照各分支机构、各业务流程,分析其固有风险,列出主要风险因素;其次,对各分支机构、各业务流程针对其自身固有风险所采取的化解和防范措施进行分析,得出其控制风险的能力和主观态度;再用固有风险减去控制能力,得出净风险值。内审部门依据净风险值从大到小列出高风险部门、中风险部门和低风险部门,同时依据内审部门所拥有的审计资源,从高风险到低风险适时安排内部审计。没有风险就没有控制,控制只为管理风险而存在。不分析风险而想有效地评价控制是不可能的。最新的控制模型如美国的COSO报告、加拿大的COCO报告等,将风险评估引入了内部控制并将其列为控制核心,在风险管理上迈进了一大步。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风险审计使审计人员开始关心组织所面临的风险,使审计人员必须根据风险评估的思路开展对内部控制的评估,使审计报告将目前的控制与策略计划和风险评估连接起来。
在人民银行系统中,内部审计除了要关注具体的业务风险外,还应关注管理决策层的决策风险。任何经济组织的人员结构是个正三角,上层为决策层,是整个组织的灵魂,人员最少;中层为具体组织实施决策意图的管理层,人数居中;下层为操作层,是只负责具体操作的一般员工,人数众多。对整个人民银行来说,风险恰恰是倒三角,决策层因为在不断做出关系整个金融发展的各项政策而处于最高风险;中层管理者,因为负责具体实施已做出的决策,承担中度风险;下层操作者,因为只负责具体业务操作,能自我发挥的空间极小,所以处于最低风险。由于人民银行的特殊地位,其决策层的风险不仅仅是人民银行自身的业务决策,也关系到金融的宏观决策,如果决策发生失误,其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对决策层的决策风险审计非常重要。审计的内容包括决策方式、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这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找出好的思路。
启示四:在审计运作上要体现标准规范性
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应认真借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属性标准和工作标准,为我所用。执行国际内部审计从业标准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为内审部门提供了一份从事内审工作的基本准则,使不同单位的内审人员有共同的语言和标准;其次,它为能带来附加值的内审活动提供了可供实施与推广的框架;再次,建立了对内审业绩进行评价的基础。国际内部审计从业的标准,包括职业审慎性、质量保证、资源管理、政策与程序、风险管理、报告标准等方面有很多具体的要求,值得我们借鉴。
第一,要重视审计计划的制定。运用如前所述的风险评估与分析方法,确定人民银行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的风险程度,制定出涵盖所有审计领域长达3—5年的审计工作计划。对高风险领域的业务应每年审计一次,一般风险领域的业务2—3年审计一次,以保证对主要风险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二,要重视内审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明确规定内审人员的从业资格,为内审人员每年提供不少于7天的在职培训教育,严格业绩考核,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银行内部审计队伍。
第三,要重视现代科技在内审领域的运用。银行系统在操作手段现代化的速度和范围上,是比任何其他的行业和部门都要快和广,这就要求内审工作的手段也要紧跟需要,走出以往传统的“看听查、手工操作”阶段,大力推动以微机应用和审计软件为主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第四,要建立内审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内审工作的质量保证体系,就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一系列的内审质量控制制度,全方位地控制、考核、评价内审人员的素质、内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内审报告的水平,促进内审人员客观、公正、高效地履行职责:
1、实行内审项目责任制。具体分解、全面明确内审部门负责人、内审项目组长、主查人、其他内审人员在每一个内审项目中的内审任务和职责。
2、强化内审质量考核机制。上级行内审部门对下级内审部门、行长对本行内审部门负责人、内审部门负责人对辖内内审人员的内审工作质量要定期开展检查监督,考核内容包括内审工作量和覆盖面、已反映和处理问题占查出问题的比例和内审决定落实率和内审建议采纳率,从而绷紧每一个内审部门和内审人员内审质量意识,真正做到“事实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
3、实施内审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内审人员因责任心不强、程序不合法、检查不客观、纪律不严明等原因导致应该检查出来的重大问题没有检查出来、发现重大问题后隐瞒不报、以审谋私,以致造成人民银行资金、财物或声誉受损的,要严格追究其个人的内审责任。
4、建立内审奖励机制。对内审工作业绩突出的内审人员从精神、经济、职称、职务诸方面进行奖励,激励每位内审人员不断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忠实、高效地履行内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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