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个聚焦”精准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温度论文

落实“三个聚焦”精准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温度论文

落实“三个聚焦”精准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温度

□ 张子龙

特困人员是困难群众和兜底保障对象中最困难、最脆弱、最需保障的群体,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直接体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直接体现。当前,脱贫攻坚到了攻城拔寨、决战决胜的阶段。山东立足新形势,牢记初心使命,贯彻“三个聚焦”,按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部署,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聚焦特困人员关切,因人施策开展多维救助,探索用新视角看工作、新手段抓落实、新办法解难题,着力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

战士们护着夏国忠冲到江边,把石副连长的命令传达给等候在江边的划夫。几名划夫听说城中还有国军在战斗,自愿要求留下来等候。战士们心里清楚,副连长他们几乎没有了生还的可能,于是不由分说,把几名划夫拉上木排,解开拴在江岸上的麻索,木排在划夫们的操纵下,顺江向下游的烟收坝飞快漂去。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

传统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与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统一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后,制度更加完善,运行更加规范,标准更加科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是坚持共享发展、保障基本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举措,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针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中存在的标准制定不科学、照料护理服务水平不平衡、照料护理能力不足等问题,今年,山东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科学确定、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调查、全面规范签订照料护理协议、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全省民政系统聚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9月初,省民政厅召开社会救助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交流经验,形成上下同频共振、各地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10月底,省民政厅评选了一批全省社会救助领域优秀创新实践案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11月初举办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政策执行能力。

二、狠抓政策落实,实施精准救助

抓好动态管理,做到底数精准。底数精准是精准救助的基础,也是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生命线”,必须持续抓好动态管理。一是摸清“保障”的底数。省民政厅指导各地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供养范围,防止“漏保”。9月,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地对农村低保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等重点人群进行排查,对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纠正不尊重个人意愿将特困人员人为纳入低保的做法,防止“错保”。二是摸清“自理状况”的底数。省民政厅指导各地依据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6项指标逐人开展自理能力评估,各地多数通过购买专业机构的服务来进行评估,对特困人员实施动态分类保障。三是摸清“供养需求”的底数。逐人排查,了解特困人员供养需求,全面掌握本辖区分散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

科学确定保障标准,做到分类救助精准。省民政厅指导各地科学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其中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探索建立照料护理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状况分三档确定,济南等5个市还将照料护理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部分市与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挂钩。今年,山东还将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提高特困人员省级补助标准并列入了省委“民生20件实事”之中。

提高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做到目标精准。围绕到2020年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0%的目标,省民政厅指导各地多措并举,统筹用好“政府”和“市场”两个手段,着力提高集中供养能力,确保“愿进全进”。省民政厅指导各地加大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力度,着力提升照料护理水平。同时,充分利用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机制,购买公办、民办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服务,经费不足部分由财政负担。去年,省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将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和特困供养机构托管等明确写入了文件,省财政厅据此完善了购买服务目录。

取l0=0,li=li-1+|Pi-Pi-1|,i=1, i=1, 2 …, n;规范化处理L=ln,li=li/L, i=0, 1 …, n;节点值u0=u1=u2=u3=l0;ui=li-2,i=4, 5 …, n;un+1=un+2=un+3=un+4=ln;取t2=l1,t2=ln-1。

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精准监督。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委托下放审批权。今年9月,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试点将包括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在内救助审批全面下放到乡镇(街道),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救助效率。二是实现了信息化动态管理,做到“一数一源”。开发全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将特困人员的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实现了业务网上办理。特困人员数据与财务台账、财政系统实现了数据对接,实现了“一数一源”。三是强化监督,确保落实。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问题整治中,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推动政策落实。省民政厅指导积极探索建立“特困人员服务卡”制度,在分散特困人员家中悬挂服务卡,内容包括自理状况、补助资金数额、照料护理责任人、县乡两级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要及时更换监护人。特困资金通过财政惠农“一本通”社会化发放,防止资金“跑冒滴漏”。

三、细化照料护理,提升救助“温度”

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是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短板、弱项和风险点,照料护理工作是短板中的短板,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堵塞漏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省民政厅对各地提出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五有”的要求和标准,即一要有照料护理协议。全面签署县级统一格式的照料护理协议,明确乡镇(街道)、村(居)、照料护理人和特困人员的责任。二要有服务标准。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照料、卫生保洁、衣物换洗等具体服务标准,明确服务项目、权利义务等,将服务制度化。三要有定期巡访。各地要明确乡镇干部、村(居)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等定期入户巡访频次,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并协调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在基本生活、住房安全、疾病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四要有动态管理。针对特困人员自理状况、集中供养需求等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供养标准和服务内容,对失能特困人员及时动员入住机构。五要有应急预案。针对特困人员群体多为鳏寡孤独的情况,制定突发走失、突发疾病等情况的应急预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围绕落实“五有”的工作目标,各地统筹使用好“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整合现有资源,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办法。一是县级统筹照料护理费用统一购买服务。如郓城县打造“没有围墙的敬老院”,购买专业服务配备车辆和人员,为全县6000余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菜单式”服务;莒县购买专业服务,对分散特困人员根据自理状况提供每月17-50小时不等的护理服务,做到全过程监督。二是县级安排专项经费购买专业服务。如青岛市黄岛区和潍坊市峡山区,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当地养老服务平台,黄岛区提出了“六助”的服务标准(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乐、助急),推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的“六化”运作(市场化、多样化、网格化、智能化、专业化、标准化)。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服务。青岛市城阳区组建社工“海鸥服务队”,寓意社工像海鸥一样围绕在特困人员身边,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荣成市统筹社工、志愿服务资源,做到“有序参与”;昌邑县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嵌入式服务”,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感受服务的温度。此外,山东省级财政今年安排1.6亿元资金,支持基层开展“农村幸福院+周转房”试点,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老年人提供服务。

作者单位:山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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