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志大明会议编撰与修订考证_大明会典论文

洪志大明会议编撰与修订考证_大明会典论文

弘治《大明会典》纂修考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明论文,弘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952(2009)03-0109-07

关于《大明会典》的纂修,近一二十年中,有些中国史学史著作和文献学、史料学等著作,甚至中国法制史、文化史等著作中,在谈到《明会典》时,多有涉及于此者,但都十分简略,② 说法也不十分统一。或说“明修会典前后四次”;③ 或说“明朝在其存续的近三百年间,一共有过三本会典,即正德本、嘉靖本和万历本”;④ 或说《大明会典》一书“在英宗复辟之时即开始酝酿,此后有三次纂修”;⑤ 还有的学者说:“《大明会典》从明英宗正统年间开始编纂,至孝宗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成书,共180卷。但未及颁行天下,明孝宗就去世了。此后,武宗、世宗、神宗三朝均重加校订增补,编有《正德会典》、《嘉靖续纂会典》和《万历会典》。”⑥ 甚至有学者错误地认为:“《明会典》最初编于英宗正统年间,”⑦ 或“自明英宗时起开始编纂具有行政法规大全性质的《会典》,至孝宗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大明会典》初步编成”⑧ 等。笔者认为搞清《大明会典》,尤其是弘治《大明会典》的纂修经过,有助于更深入地认识和运用《大明会典》,故参考诸多文献,缀辑遗文,较为详细的考察弘治《大明会典》的纂修经过,对其作一较细致的缕述和考订。

一、酝酿阶段

《大明会典》的修纂,动议于英宗复辟之时。《明英宗实录》卷288载:“天顺二年闰二月丁丑,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李贤等言:‘洪惟祖宗创业垂统,立经定制,为万世法,则久而后备。臣等伏读《诸司职掌》,系洪武年间所修,彼时制度尚未有定,以后渐加增损,与前或异,若不重新编纂刊正,难于考据遵行。乞令各衙门查照洪武、永乐以来更定在京衙门并官员职名等项,逐一备细明白,开报本院。委官数员,仍照旧式,类编为书,完备进呈。官为刻印,颁与各衙门遵守施行,是亦皇上继志述事之一端。’上是其言,即命各衙门查报。”⑨ 明武宗《御制明会典序》亦云:

我太祖高皇帝稽古创制,分任六卿,著为《诸司职掌》,提挈纲领,布列条贯,诚可为亿万年之大法也。顾其为书,作于洪武之中岁,晚年续定者,虽官署名职,间有更易,列圣相承,随时与事,因革损益,代各不同,而皆不失乎皇祖之意。是以政化旁行,重熙累洽,有前代所不及。然岁月既积,簿籍愈繁,分曹列署,或不能遍观尽识,下至遐方僻壤、闾阎草野之民,盖有由之而不知者。迨我英宗睿皇帝复辟之时,尝命内阁儒臣纂辑条格,以续《职掌》之后,未底于成。⑩

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诸司职掌》是洪武年间太祖高皇帝稽古创制时敕修,成书于洪武二十六年,(11) 供中央政府各机构使用。它的编纂毕竟是在制度运行的初期,相对来说内容不十分完备,仅有十卷。以后一段时期,政治制度不断有一些调整和发展。据明人所记,国初事简,有《诸司职掌》为典章制度之依据。到英宗天顺年间,已经历了六十多年,“衙门名目、制度改革、官员品秩、事体更易又多与国初不同,亦多该载未尽者”。(12) 正如正德皇帝所说“代各不同,官署名职,间有更易”,鉴于“岁月既积,簿籍愈繁,分曹列署”,亦即经过漫长岁月,《职掌》的相关规定已经不起作用,如“兵部之整点军士飞报声息”旧属“司马部”,当时已属“职方清吏司”等。还有该载而没有完全记载的,如“兵部之将官将军勇士”的记载不完全等。《诸司职掌》已不能作为万民遵守的行政法则,所以英宗皇帝“命词臣纂修条格,以续《职掌》之后”,(13) 想要臣下编纂出取而代之的新的条格,即欲将《诸司职掌》“删订增广成书,使一代之制灿然明白,垂之万世而足可征”(14) 的完典。可是,“未及成帙耳”,(15) 英宗就去世了,续编《诸司职掌》的工作也因此而停顿下来了。英宗开始构想的条格恐怕可以说是《大明会典》的原型吧。

随着时代的继续发展,《诸司职掌》中的一些规定,亦较英宗时更显得过时了,大量的新的典制需要增修。宪宗在位期间,朝臣要求续编《诸司职掌》的呼声更高了。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春正月,翰林院署院事侍读尹直等奏:“典章制度必大备于文明之朝,著述纂修当不废于承平之世。验之今日,实维其时。……仰惟圣德神功已,各详登于秘史,其它仪文法制未尝汇载以成书。虽有《诸司职掌》一书,然遗漏尚多,更革不一,或事同而例异,或名有而实无,百年于兹未有定制。欲示治平之永则,合梓典章之大成至。……乞分为两局,一本《诸司职掌》而删润,以为《大明通典》一书;一遵朱熹《凡例》而为《纲目续编》一书,用以资益治道,黼黻太平,传示永远,事下礼部覆奏,直等所言礼制、重典宜移文内阁大臣,详酌裁处从之。”(16) 此奏文很清楚地道出了《诸司职掌》“遗漏尚多,更革不一”,“百年于兹未有定制”,已不能成为治国平天下的永远法则了,亟待在《诸司职掌》的基础上制定一部汇载仪文法制于一书的著作。尹直甚至把书名都想好了,经删润过的《诸司职掌》称为《大明通典》,与后来修纂的《大明会典》只一字之差。

到成化十年六月,兵科给事中祝澜又上疏请求说:“祖宗酌古准今制《大诰》定律、令及《诸司职掌》、《洪武礼制》等书颁布中外,俾臣民遵守,然民生日繁,庶事百出,制书有未备载者,或朝廷有所施行,臣下有所建请,遂因之以为条例,故事同而授引,或异罪一,而议拟各殊官司得以任情迁,就吏胥得以高下其手。如文武官品级同,而其父母妻葬祭殊例,诉冤之人同,而给引与递送殊科,乞敕在京文武大臣,备查内外新旧条例,务归至当,以类相从,编集奏闻,取旨裁决,定为见行条例,刊板印行,则天下皆可遵守,而无惑矣。”(17) 宪宗皇帝对这两次奏请,均表示同意,后来不知何故,未能实行。明孝宗即位时,因《诸司职掌》所载冠礼止有亲王,而东宫者不载;婚礼只有亲王、公主,而东宫者不详。及建立东宫册封亲王、幸太学、耕耤、田土、徽号等礼又都没有。弘治五年五月,鸿胪寺右少卿李鐩应诏,言十二事一定礼制,“乞敕礼部取近年行过仪注,并廷试进士,面谕大臣。天下诸司朝觐,诸未备礼仪,逐一议处得宜,或续于《职掌》之后或别为一书与《职掌》并行”。(18) 由此可知,《大明会典》是在英宗复辟之时即开始酝酿,此后有三次纂修。

二、纂修阶段

弘治《大明会典》是明代最初编纂的一部会典。弘治十年(公元1497年)三月初六日,孝宗敕谕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徐溥,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刘健,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李东阳,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讲学士谢迁说:“朕嗣承丕绪,以君万邦,远稽古典,近守祖宗成法。夙夜祗惧,罔敢违越,惟我太祖高皇帝创业定制,所以为子孙计者至矣。御制诸书连篇累帙,宏纲众目,极大而精,随制随改,靡有宁岁,后所施行,未尽更定,迨我太宗文皇帝继正大统,益弘远图,列圣相承。至于皇考,皆因时制宜,或损或益,盖有不得不然者,期不失乎。圣祖之意而已。顾其条贯散见于简册卷牍之间。凡百有司艰于考据,下至闾里,或未悉知。皇祖英宗睿皇帝尝有志纂述,事弗克竟,以遗朕躬,是不可缓。兹欲仰遵圣制,遍稽国史,以本朝官职制度为纲,事物名数仪文等级为目,一以祖宗旧制为主,而凡损益同异,据事系年,汇列于后,萃而为书,以成一代之典。俾天下臣民咸得披诵。庶几会极归极,底于泰和。尔等其各殚心力,详录而谨书之,务使文质适中,事理兼备,行诸今而无弊,传诸后而可征,以称朕法祖图治之意,其钦承之,故谕”。(19) 朝廷遂任命徐溥、刘健、李东阳、谢迁等为总裁,太常寺卿兼翰林院侍讲学士程敏政、(20) 翰林院侍读学士兼左春坊左谕德王鏊、翰林院侍讲学士杨守址充任副总裁(21) 纂修“一代之典”。徐溥等奉敕纂修书籍,他认为“必须断自宸衷,赐以名目,使中外有司晓然知圣意所在,纂修者有所依据,承行者易于遵奉”,在徐溥等的请赐下,孝宗当日就亲自为书命名为《大明会典》。(22) 从此拉开了修纂《大明会典》的序幕。

此后,纂修工作在不断地进行着。孝宗皇帝对这次修典工作十分重视,对所修之书,不仅下诏敕谕内阁,修书前为此书命名,并对修纂人员加强管理,并礼待他们,《明孝宗实录》中即有记载。如弘治十年五月庚戌,大学士徐溥引年乞致仕。孝宗说:“卿德望老成,辅导年久,正宜委任,岂可引年求退所辞,不允。遇风雨大寒暑免朝参。”(23) 为进一步加强修纂《会典》的力量,八月壬申,孝宗又命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李杰、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讲学士焦芳充任纂修《大明会典》副总裁。(24) 到弘治九年《明宪宗实录》编纂成后,朝廷又升司经局洗马杨杰充当东宫讲读官,同修《大明会典》。(25) 这次修纂《大明会典》,除了动员在京的翰林院、春坊、国子监官员外,还征召和起复了外地官员及养病在外的官员入京修纂。据《明孝宗实录》卷154载:“弘治十二年九月戊寅,命詹事府掌府事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傅瀚,及南京翰林院侍讲学士张元祯充纂修《大明会典》副总裁官。时元祯养病家居,命吏部行取供职。”(26) 太常寺卿兼翰林院侍讲学士程敏政八年丁母忧,以纂修《大明会典》召为副总裁,服阕赴京供职。(27) 征召和起复外地官员入京修纂,是继修《明英宗实录》时采取的方法。(28)

在修纂弘治《大明会典》的过程中,还起用了一些誊录译字的官员。据《明孝宗实录》卷155一载:“(弘治十二年十月壬辰),授纂修《会典》誊录监生乔宗、李淇、王珙为中书舍人,译字官黄元等为鸿胪寺序班内阁制敕诰敕房书办,从大学士刘健等请也”。(29) 译字,即今天的外文翻译,其在纂修《大明会典》中被任用,足见《会典》还涉及到了诸番国及四夷之典制。180卷的《明会典》中有6卷都有关于诸番国及四夷土官人朝贡或朝廷给赐诸番四夷土官人的内容,安排一些译字官员入会典馆是非常必要的。

另外,《明孝宗实录》卷197和卷214记载亦可以佐证参加《大明会典》的编纂人员。如卷197载:

以《大明会典》成,升纂修官翰林院学士梁储、王华俱为詹事府少詹事仍兼学士,侍读学士刘机、江澜,侍讲学士武卫、张苪俱为学士,左春坊左中允杨廷和为春坊大学士兼侍读学士,左谕德刘春、杨时畅,侍读自钺俱为侍讲学士,右中允靳贵为左谕德兼侍讲,修撰毛澄为右谕德兼,修撰朱希周、毛继,编修顾清为侍读,编修兼校书傅圭为左中允兼,编修陈澜为修撰,典籍夏赉为检讨,潘辰为五经博士,催纂官、太仆寺少卿李通升俸一级,大理寺左寺正胡清为礼部郎中,誊录官员外郎中兼正字周文通为顺天府府丞,郎中兼正字刘綮为尚宝司卿,仍加从四品俸并散官兼职如故,郎中岑业为东布政司参议,陆华为右参议员,外郎蒋恭、徐鹗、沉冬魁俱为吏部郎中,右评事刘安、刘学,右寺副中书舍人李瑝为右评事,左寺副黄林,中书舍人何泽、赵式、乔宗、李淇、王珙、方英、邓相序班,汪麟、庄临、陈厚供升俸一级,通以下各供职如故,翰林院秀才张天保为鸿胪寺序班诰敕房供事。(30)

从上述记载中知:翰林院学士梁储、王华,侍读学士刘机、江澜,侍讲学士武卫、张苪,左春坊左中允杨廷和,左谕德刘春、杨时畅,侍读白钺,右中允靳贵,修撰毛澄、朱希周、毛继,编修顾清、陈澜,编修兼校书傅圭,典籍夏赉,检讨潘辰等为纂修官;太仆寺少卿李通,大理寺左寺正胡清为催纂官;员外郎中兼正字周文通,郎中兼正字刘棨,郎中岑业、陆华,外郎蒋恭、徐鹗、沉冬魁,右评事刘安、刘学,右寺副中书舍人李瑝,左寺副黄林,中书舍人何泽、赵式、乔宗、李淇、王珙、方英、邓相,汪麟、庄临、陈厚,翰林院秀才张天保等为誊录官一同参加了编纂。

又如《明孝宗实录》卷214记:“詹事府事、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吴宽荐入典诰敕修《大明会典》充副总裁。”(31) 从这条记载中又可知,翰林院学士吴宽也是纂修《大明会典》副总裁官。显见《大明会典》的纂修班子是庞大的,记载也是详细的。

到弘治十五年(公元1503年)(32) 十二月,《大明会典》才修成。《明孝宗实录》卷194记载:“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己酉,纂修《大明会典》成。翰林院进呈。上御奉天殿受之。文武百官各朝服侍班行礼毕。赐总裁等官少傅兼太子太傅户部尚书谨身殿太学士刘健等宴于礼部。命英国公张懋及六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侍宴”。(33) 由“英国公张懋及六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等作陪。可见,庆典仪式是非常隆重的。

从皇帝敕谕修纂到修成进呈,经过了5年多的时间,终于完成了《大明会典》。据《明孝宗实录》卷194“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己酉”条知,第二天,弘治皇帝还亲自为此书作序。序文如下:“朕惟自古帝王君临天下,必有一代之典,以成四海之治。虽其间损益沿革,未免或异,要之不越乎一天理之所寓也……朕祗承天序,即位以来,早夜孜孜,欲仰绍先烈,而累朝典制,散见叠出,未会于一。乃敕儒臣发中秘所藏《诸司职掌》等诸书,参以有司之籍册,凡事关礼度者,悉分馆编辑之。百司庶府,以序而列。官各领其属,而事皆归于职,名曰《大明会典》。辑成来进,总一百八十卷。朕间阅之,提纲挈领,分条析目,如日月之丽天,而群星随布。我圣祖神宗百有余年之典制,斟酌古今,足法万世者,会萃无遗矣。特命工锓梓,以颁示中外。俾自是而世守之,不迁于异说,不急于功利。由朝廷以及天下,诸凡举措,无巨细精粗,咸当乎理而得其宜。积之既深,持之既久。则我国家博厚高明之业,雍熙泰和之治,可以并唐虞轶三代而垂之无穷,必将有赖于是焉。遂书以为序。”(34) 此序道出了:《大明会典》共180卷,弘治皇帝命令刊刻《大明会典》,“颁示中外”。但是,弘治《大明会典》最终并没有刊刻。有关这一点,武宗在正德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的《御制大明会典序》中称:“皇考孝宗敬皇帝继志述事,命官开局,纂辑成编,厘为百八十卷。其义一以职掌为主,类以颁降群书,附以历年事例,使官领其事,事归于职,以备一代之制。仍会府部院寺大小诸司,面相质订,登进于廷,将欲布之天下,未几而龙驭上宾矣。”(35) 弘治皇帝虽然准备刊刻《大明会典》,颁行天下,但不久就因去世没能实现。不过,就弘治《大明会典》完成于弘治十五年十二月,而弘治皇帝却死于弘治十八年五月来看,也不能完全说是由于时间不足。正德皇帝在《御制大明会典序》中说:“朕嗣位之四年,为正德己巳,检阅前帙,不能无鲁鱼亥豕之误”。也就是说正德皇帝看到弘治《大明会典》的稿本,发现了其中文字抄写之误。这一点是不是弘治《大明会典》刊刻推迟、最终未能刊行的原因呢?由于弘治《大明会典》的稿本并未留存至今,我们只能通过后来被人们习惯称为正德《明会典》来推测弘治《大明会典》的全貌了。

三、重校刊刻阶段

我们现在看到的、人们通常称之为正德本《明会典》,并非正德时重修。这一点在《明武宗实录》中没有明确的记载,但在《明世宗实录》则有清楚的记载。如:卷100“嘉靖八年四月戊辰”条记“我皇伯考孝宗皇帝,命儒臣纂修《大明会典》一书。……我皇兄武宗皇帝又命儒臣再加参校、重进,然后刊印颁行”;(36) 卷81“嘉靖六年十月己酉”条记“正德间,又尝略为校正”;(37) 卷86“嘉靖七年三月己卯”条记“武宗皇帝即位之初,又命儒臣参校颁行”。(38) 这些记载都可说明正德本《明会典》是对弘治《明会典》的校正刊行。另外,正德《御制大明会典序》也称:“朕嗣位之四年,为正德己巳,检阅前帙,不能无鲁鱼亥豕之误,复命内阁重加参校,补正遗阙,又数月而成。”(39) 此序写于正德四年(公元1509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又据明人沈德符所记“至弘治十年丁巳始创立,此书成于弘治十五年,赐名《大明会典》。进呈之日,上御奉天殿受之,宴总裁刘健等于礼部,命英国公张辅侍宴,典极隆重,即日孝宗御制序之,但未及刊行。至正德四年,删润而登之板”。(40) 沈德符所指“正德四年,删润而登之板”,也许就是将弘治《明会典》进行删削和润色,而后刊印成书。今人李晋华在《明代敕书考》中为正德《大明会典》作解题时也指出:“正德四年十二月,武宗命大学士杨廷和、焦芳等重加参校,补正遗缺。六年四月命司礼监刊赐群臣,颁行天下。”(41) 李先生所说“正德四年十二月,武宗命大学士杨廷和、焦芳等重加参校,补正遗缺”,并非十分准确,因为正德皇帝的《御制大明会典序》中说得很清楚,正德皇帝下令“内阁重加参校,补正遗阙,又数月而成”。由此可知:正德四年十二月并不是《会典》开始重校的时间,下令重校《会典》在其完成时间正德四年十二月之前的几个月。

那么,正德皇帝什么时间下令重校正德《大明会典》的?有关这一点,《明武宗实录》也没有明确的记载。商传先生在其《〈明会典〉及其史料价值》文中通过对正德《御制大明会典序》进行分析得出“此次刊行,对弘治原书有所校补,且时经数月。正德校刊会典,始于四年五月”。(42) 究竟什么时间正德皇帝下令重校,据现有的资料还不能有一明确的答案,只能推断出正德皇帝下令重校《会典》是在其完成时间正德四年十二月之前的几个月,大概在正德四年夏天或秋天。但是,有一点是清楚的,即正德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弘治《大明会典》已校补完毕,正德皇帝为此作序是没有任何疑义的了。所以从正德皇帝下令重校到完成不过半年多的时间,180卷的巨帙,若全部重修,是很难完成的。故正德《大明会典》并非新编,或者增补,只是以弘治《大明会典》为本,另作校正和补缺而已。

此外,据现存正德刊行的《大明会典》和万历本《大明会典》卷首所录文件亦可窥见一斑。今存正德刊行的《明会典》的卷首有: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明会典序》、正德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明会典序》、《校正明会典官员职名》和一个《凡例》。今存的万历《大明会典》的卷首有: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御制大明会典序》、正德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御制大明会典序》、万历十五年二月十六日《御制重修大明会典序》、弘治十年三月初六日《皇帝敕谕内阁》、嘉靖八年四月初六日《皇帝敕谕内阁》、万历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皇帝敕谕内阁》、《弘治间凡例》、《嘉靖间续修凡例》、《重修凡例》和《奉敕重修大明会典官员职名》等。从这两部《明会典》的卷首所录的序文等文件的称谓和内容上,可以较清楚地分辨出我们通常称其为正德本《大明会典》,实际上是弘治《大明会典》。这是因为:第一,正德皇帝的序文称《明会典序》或《御制大明会典序》,并非称《重修大明会典序》或《御制重修大明会典序》;第二,受命参校的儒臣被称为“校正《明会典》官员”,而不用“纂修《明会典》官员”、“续修《大明会典》官员”或“重修《大明会典》官员”;第三,从《凡例》来看,现存万历《大明会典》卷首有《弘治间凡例》、《嘉靖间续修凡例》和万历《重修凡例》,并没有《正德间凡例》;第四,弘治十年三月初六日《皇帝敕谕内阁》的末尾添上了一笔:“司礼监太监张永等传奉圣旨:《大明会典》一书乃皇考敕令纂修。朕今命儒臣,再加参校重进,以备一代制度,有益治道。司礼监便命工刊印,颁赐群臣,传行天下,以称朕继志图治之意,该衙门知道。正德六年四月初十日。”(43) 这一条资料说明正德《明会典》的刊刻。正如前引《御制大明会典序》所言,经过几个月,完成了重校工作。《御制大明会典序》接下来说:“仰惟圣祖神宗,鸿猷盛烈,不能尽述,其大而可见者,略在此书。国是所存,治化所著,皆于此乎系。比方励精新政。乙览之余,特敕司礼监命工刻梓,”(44) 即在弘治《明会典》稿本重校终了的正德四年十二月,正德皇帝命令司礼监刊刻。其结果最终在正德六年四月十日刊行。刊印的这部书一般被称为正德本《明会典》。

另外,今存正德《大明会典》凡180卷,与正德皇帝在《御制大明会典序》中所说“皇考孝宗敬皇帝继志述事,命官开局,纂辑成编,厘为百八十卷”的卷数一致。李东阳《重进大明会典表》中曾提到皇上“特令臣等重订是编,当卷帙之粗,成荷奎文之载”。李东阳接着说:“深知校阅之难,测海窥天,讵免遗忘之失。伏愿上念宗祧之重大,下知稼穑之艰难,主善为师,任贤立政,惟一心之克协,罔庶狱之攸兼,不愆不忘,率祖考宪章于有法,可久可大配乾坤,德业于无疆。谨以校《大明会典》一百八十卷,合《凡例》、目录随表上进。”(45) 由此资料亦可佐证:正德《明会典》校阅刊订,并非重修,又总裁李东阳所进《大明会典》卷目与弘治原书卷目相同,且无新的编纂《凡例》。另现存的正德《明会典》所记事例,亦仅仅记到弘治十五年(公元1503年),也与弘治原书同。故后人记续修《会典》,或有不记此修者。

综上所述,正德本《大明会典》实际上是正德皇帝对弘治《大明会典》的校正、删补和刊行,并非重加改修。因此,笔者认为通常所说的“正德《大明会典》”改称为“弘治《大明会典》”则更妥当些。

注释:

① 《大明会典》简称《明会典》或《会典》。

② 参见瞿林东著《中国史学史纲》,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598~600页;向燕南、张越、罗炳良著《中国史学史》第5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6~69页;谢保成主编《中国史学史》,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638~640页;宋衍申主编《中国史学史纲要》,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27页;刘节著《中国史学史稿》,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第286页;施丁著《中国史学简史》,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54页;尹达主编《中国史学发展史》,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版,第197页;张舜徽主编《中国史学名著题解》,中国青年出版社1984年版,第244~245页;傅作璋、傅正著《明清史学史》,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3~34页;陈梧桐主编《中国文化通史·明代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版,第369~370页;刘青松主编《中国古典文献学概要》,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8页;张志哲主编《中国史籍概论》,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61~462页;薛梅卿、叶峰著《中国法制史稿》,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278~279页;林明主编《中国法制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版,第221~222页等。

③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81《明会典》提要。

④ 张晋藩、怀效锋:《中国法制通史》第7卷《明》,法律出版社1999版,第43页。

⑤ 瞿林东:《中国史学史纲》,第598页。

⑥ 林明:《中国法制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21页。

⑦ 郭成伟:《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309页。

⑧ 曾宪义:《新编中国法制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01页。

⑨ 《明英宗实录》卷288“天顺二年闰二月丁丑”条。

⑩ 武宗:《御制明会典序》,载申时行等撰万历《明会典》,中华书局1989年版,卷首。

(11) 《明太祖实录》卷226“洪武二十六年三月庚午”条。

(12)(14) 陆容:《菽园杂记》卷11,中华书局1985年版。

(13)(15)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重修会典》,中华书局1959年版。

(16) 《明宪宗实录》卷75“成化六年春正月丙午”条。

(17) 《明宪宗实录》卷129“成化十年六月壬戌”条。

(18) 《明孝宗实录》卷63“弘治五年五月乙未”条。

(19) 弘治十年三月初六日《皇帝敕谕内阁》,载万历《明会典》卷首。

(20) 《明孝宗实录》卷123“弘治十年三月戊申”条,将“程敏政”误写为“程敏改”。

(21)(22) 《明孝宗实录》卷123“弘治十年三月戊申”条。

(23) 《明孝宗实录》卷125“弘治十年五月庚戌”条。

(24)(27) 《明孝宗实录》卷128“弘治十年八月壬申”条。

(25) 《明孝宗实录》卷151“弘治十二年六月庚戌”条。

(26) 《明孝宗实录》卷154“弘治十二年九月戊寅”条。

(28) 谢贵安:《〈明实录〉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41页。

(29) 《明孝宗实录》卷155“弘治十二年十月壬辰”条。

(30) 《明孝宗实录》卷197“弘治十六年三月辛未”条。

(31) 据《明孝宗实录》卷214“弘治十七年七月戊戌”条知:吴宽,原任左庶子兼侍读,《宪宗实录》成,升为少詹事兼侍讲学士,寻升吏部右侍郎,丁继母忧,吏部员再缺,朝廷命虚位待之服阕补任,未几转左用荐入典诰敕修《大明会典》充副总裁,书成,进礼部尚书兼学士仍典诰敕修《通鉴纂要》。

(32) 据笔者所见材料几乎都将“弘治十五年(1503)”写作“弘治十五年(1502)”,仅见瞿林东先生《中国史学史纲》对此作了脚注“初修《大明会典》成书于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当在1503年,此处按常例,仍书为1502年”。

(33) 《明孝宗实录》卷194“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己酉”条。

(34) 孝宗:《御制明会典序》,载万历《明会典》卷首;《明孝宗实录》卷194“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己酉”条。

(35) 武宗:《御制明会典序》,载万历《明会典》卷首。

(36) 《明世宗实录》卷100“嘉靖八年四月戊辰”条。

(37) 《明世宗实录》卷81“嘉靖六年十月己酉”条。

(38) 《明世宗实录》卷86“嘉靖七年三月己卯”条。

(39) 武宗:《御制明会典序》,载万历《明会典》卷首。

(40)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重修会典》。

(41) 晋华:《明代敕撰书考》,燕京大学图书馆1932年版,第52页。

(42) 商传:《〈明会典〉及其史料价值》,《史学史研究》1993年第2期。

(43) 此节添加在万历《大明会典》卷首之弘治皇帝的《皇帝敕御内阁》后。

(44) 武宗:《御制明会典序》,载万历《明会典》卷首。

(45) 贺复征:《文章辨体汇选》卷139《表十五·重进〈大明会典〉表》,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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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志大明会议编撰与修订考证_大明会典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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