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到学术:北京大学现代政治的确立_政治学论文

从“经济”到学术:北京大学现代政治的确立_政治学论文

由“经济”到学术:现代政治学科在北京大学的建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京大学论文,学科论文,学术论文,政治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10)04-0085-13

现代社会学科的形成既是知识建构的过程,也是社会运动与制度规训的结果。沃勒斯坦(I.Waller-stein)说,当前在社会科学领域主导着的学科划分“反映了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巨大胜利。这当然是因为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曾经(现在也)掌握着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的意识形态的主控权”①。作为现代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政治学在美国率先获得了发展,并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越出了美国,成为一般性的政治学②。各民族、国家原有的政治学传统因此而受到挑战、破坏乃至重组,如19世纪在日耳曼地区兴盛一时的国家学到了20世纪20年代终归衰败,被包括政治学在内的主流的分类社会科学所取代③。

近代中国的学术分科,无疑也是欧美势力在世界范围内扩张的结果。至于现代政治学是怎样传入中国,并在中国新式教育体制中确立其学科地位,进而建立起一系列相应的学术机制,应当依据史实来加以揭示。以往关于中国政治学史的研究主要是在思想史的层面上展开,最近的研究方向则是从晚清出版的词典、图书目录、各类丛书中来考察政治学的词汇交流与观念变迁史④。但是知识与思想只是学科的一个层面,此外尚需关注人、物与制度等因素,有学者便据此认为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中国政治学基本形成于民国初年⑤。

近代学术的中心在大学与研究机构。由于在中国近现代教育与学术史上的独特地位,北京大学被视作研究中国现代学科形成史的典型,成为学人探讨中国现代学术机构与学术发展的焦点课题⑥。关于政治学,有人指出:“北大是中国政治学的发源地,也是学者寄望发展的重镇;一叶知秋,‘政治学与北大’可谓‘政治学与现代中国’的缩影;政治学的兴衰浮沉,正是学术与政治互动的典型案例。”⑦然而议论所据之《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系史(1898-1998)》大体上只是由师生名录、课程表等编排而成的资料集。进而检索为数可观的北大校史论著资料⑧,相关的研究相当欠缺。鉴于前人研究之不足,本文将注重从历时性和系统性两方面来考察现代政治学科在北大的建立过程。

一、创设京师大学堂:立学宗旨与教学分科

传统儒学中的经世致用精神因时代与环境的不同而时隐时显,乾嘉时代固然考据之学大盛,但经世学风的兴起已在酝酿之中⑨。“嘉、道以后,留心时政之士夫,以湖南为最盛,政治学说亦倡导于湖南。”⑩更因外厄内乱,“人士渐知徒讲考证之学,不足以救亡。于是忧时之士,群欲改弦更张,重树学风,以救时弊”。龚自珍、魏源等宗西汉公羊家法,兼治时政,而曾国藩则提倡宋儒义理之学(11)。“义理专重人生,而独缺政治。国藩又增经济一目,经国济民,正为治平大道,即政治学。”(12)及“乙未和议成后,士夫渐知泰西之强,由于学术”(13),对言西法者重“艺”轻“政”的现象大加批评,主张“今日之学,当以政学为主义,以艺学为附庸”(14)。就连被视为保守的张之洞当时也主张在新旧兼学,“旧学为体,新学为用”的前提下,要政艺兼学,并且认为,“大抵救时之计、谋国之方,政尤急于艺”(15)。

经世思想的复兴,成为推动晚清兴学的重要动力。1896年6月12日,刑部左侍郎李端棻奏请在京师建立大学堂。光绪皇帝遂令总理衙门议奏。总理衙门随后议复,除了赞同李端棻的主张,并提请“饬下管理书局大臣察度情形,妥筹办理”(16)。管理书局大臣孙家鼐从定宗旨、造学堂、学问分科等六个方面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事宜。之后,朝野对兴办大学堂事宜屡有议奏,但由于保守势力的阻挠而缺乏实质进展。1898年2月15日,御史王鹏运复奏请开办京师大学堂。6月11日,谕令“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会同妥速议奏”(17)。6月26日复令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会同议奏,迅速复奏,毋再迟延(18)。后者乃草定章程八十余条,缮单呈览。7月3日,奉谕准照所议办理,派孙家鼐为管理大臣。8月4日,命孙家鼐妥议大学堂章程,克期具奏,后者随即上《奏覆筹办大学堂情形折》。8月9日,又谕令孙家鼐“按照所拟各节,认真办理,以专责成”(19)。9月21日,政变突作。10月1日,谕令大学堂保留。以上为大学堂筹办过程的大概情形,有关大学堂的设学宗旨及学科规划须在此过程中探讨。

李端棻在奏请推广学校折中建议:“京师大学,选举贡监生年三十以下者入学,其京官愿学者听之。学中课程,一如省学,惟益加专精,各执一门,不迁其业,以三年为期。其省学、大学所课,门目繁多,可仿宋胡瑗经义、治事之例,分斋讲习,等其荣途,一归科第,予以出身,一如常官。”省学“学中课程,诵经史子及国朝掌故诸书,而辅之以天文、舆地、算学、格致、制造、农桑、兵、矿、时事、交涉等书,以三年为期。”(20)可见其立学宗旨是要培养体用兼备的经世之才。相比之下,军机大臣会同总署议奏的大学堂章程的立学宗旨和课程规划更为明确具体。“夫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缺一不可,体用不备,安能成才。”故“中西并重,观其会通,无得偏废”。学堂功课分为溥通学和专门学两大类。溥通学包括经学、理学、中外掌故学、诸子学、初级算学、初级格致学、初级政治学、初级地理学、文学、体操学。俟溥通学卒业后,学生每人各习一门或两门专门学。专门学包括高等算学、高等格致学、高等政治学(法律学归此门)、高等地理学、农学、矿学、工程学、商学、兵学、卫生学等(21)。

事实上,不仅李端棻的奏折是由梁启超代为起草的(22),军机大臣会同总署议奏的章程据称也是梁启超所拟(23),故在内容上接近梁启超制订的湖南时务学堂学约。梁启超认为当时“中国所患者无政才也”,故将培养经世之才列为时务学堂的主要目标。时务学堂“所广之学,分为两种:一曰溥通学,二曰专门学。溥通学,凡学生人人皆当通习;专门学,每人各占一门”。“溥通学之条目有四:一曰经学,二曰诸子学,三曰公理学(此种学大约原本圣经,参合算理公法格物诸学而成,中国尚未有此学),四曰中外史志及格算诸学之粗浅者”;“专门学之条目有三:一曰公法学(宪法民律刑律之类为内公法,交涉公法约章之类为外公法),二曰掌故学,三曰格算学。”(24)

约在总署议奏大学堂章程之际,梁启超亦受命办理译书局事宜。奉到上谕后,梁启超上书进呈译书局章程十条。光绪随后谕令:“现在京师设立大学堂,为各国观瞻所系,应需功课书籍,尤应速行编译,以便肄习。该举人所拟章程十条,均尚切实,即着依议行。”(25)可见译书局的职责在为大学堂编译教科用书。章程中提到教科书的编辑原则:“掌故学拟略依三通所分门目而损益之。每一门先编中国历代沿革得失,次及现时各国制度异同。”“诸子中与西人今日格致政治之学相通者不少,功课书即专择此类加以发明,使学者知彼之所长皆我之所有。”“初级算学、格致学、政治学、地学四门,悉译泰西日本各学校所译之书。”(26)这里所说的初级政治学显然是指西学,而诸子学与掌故学都不纯粹是中学,其意是要从诸子学及掌故学中来发明西方的格致政治之学(27)。

当然,孙家鼐先后关于大学堂筹划的意见及所拟章程也值得注意。孙家鼐先是在《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光绪二十二年七月)中强调京师大学堂的立学宗旨必须是“中学为主,西学为辅;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并将学问依次分为天学、地学、道学、政学、文学、武学、农学、工学、商学、医学等十科。受中、西学主辅、体用论影响,明确政学科以中学为主,“西国政治及律例附焉”(28)。及至《奏覆筹办大学堂情形折》,针对总理衙门议奏的大学堂章程,孙家鼐认为原奏普通学门类太多,中材以下断难兼顾,主张将理学并入经学,诸子、文学皆不必专立一门,子书有关政治、经学者附入专门,裁去兵学。关于经史功课书的编辑,孙家鼐指出:“若以一人之私见,任意删节割裂经文,士论必多不服。盖学问乃天下万世之公理,必不可以一家之学而范围天下……此外,史学诸书,前人编辑颇多善本,可以择用,无庸急于编纂。惟有西学各书,应令编译局迅速编译。”明显针对康梁,意在提醒光绪谨防梁启超借主持译书局之便将康有为的经说塞进教科书中(29)。尽管背后存在着人事与权力之争(30),但是关于立学宗旨和学科分门并没有太大意见分歧,大体上都主张在“中体西用”的前提下来安排学科次第。孙家鼐还建议“进士、举人出身之京官,拟立仕学院”,其课程设置不能同于普通学生。“既由科甲出身,中学当已通晓。其入学者,专为习西学而来,宜听其习西学之专门。至于中学,仍可精益求精,任其各占一门,派定功课,认真研究……以期经济博通。”(31)

大学堂于1898年12月31日开学(32)。章程规定:大学堂学生分为仕学院、中学、小学三类。每月考课,分制艺试帖为一课,策论为一课,一月两课。入仕学院者不责以月课,如有愿应月课者听其自便。仕学院愿习洋学者,从洋教习指授考试。愿习中学者,自行温理旧业,惟经史、政治、掌故各项,务宜专认一门。每日肄习何书,涉猎何书,均应有日记,有札记,以资考验。功课宜分经义、史事、政治、时务四条按日札记,翌日上堂呈分教习评阅(33)。实际情形则是:开学之初,“学生不及百人,分《诗》、《书》、《易》、《礼》四堂、《春秋》二堂课士”。“己亥秋,学生招徕渐多,将近二百人,乃拔其尤者,别立史学、地理、政治三堂。其余改名曰立本,曰求志,曰敦行,曰守约……维时各省学堂未立,大学堂虽设,不过略存体制。士子虽稍习科学,大都手制艺一编,占毕咿唔,求获科第而已。”(34)

御史吴鸿甲乃以学生实际入学人数少而教习名目繁多、糜费太甚、“章程多未妥善”等为由状告大学堂,慈禧遂下令整顿。受此屈辱,孙家鼐称病告假,旋即开缺,由许景澄以总教习兼管理事务。次年2月11日,谕令许景澄详折具奏京师大学堂“教习学生究系作何功课,有无成效”。后者奏称其上任后,“分设经史讲堂,曰求志、曰敦行、曰立本、曰守约,计四处;专门讲堂,史学、政治、舆地,计三处,算学讲堂三处,格致、化学各二处。另设英文学堂三处,法文、德文、俄文、日本文学堂各一处……该学生录取入堂,先令研究经史,遵用御纂七经、御批资治通鉴为讲授准绳,经义务阐儒先实理,不尚琐屑考据之说,读史必究历代得失,不尚记诵典故。经史讲解明晰者再拨入政治舆地等堂。西学则以算学及西文为基,俟算学门径谙晓再及格致化学等事”(35)。

义和团运动兴起后,许景澄于1900年7月8日奏请暂行停办京师大学堂。除了指明学生告假四散、办学经费困顿因素之外,还认为“溯查创设大学堂之意原为讲求实学,中西并重,西学现非所急,而经史诸门本有书院官学与诸生讲贯,无庸另立学堂造就,应请将大学堂暂行裁撤,以符名实”(36)。许景澄的建议很快得到批准,加上八国联军的侵略,大学堂因此停办了年余。

二、法政科大学的规划与设立

1901年冬,“迫于时变,维新之论复起”。次年初,清政府正式下令恢复京师大学堂,并任命张百熙为管学大臣。张百熙受任后向朝廷奏称:“今日而再议举办大学堂,非徒整顿所能见功,实赖开拓以为要务,断非因仍旧制,敷衍外观所能收效者也。”并提出推广办法五条,建议大学堂“暂且不设专门,先立一高等学校,功课略仿日本之意,以此项学校造就学生,为大学之预备科”;另设速成科,分为仕学馆和师范馆,令官员及举贡生监等入馆学习(37)。

由张百熙主持制定的《钦定学堂章程》规定大学堂由大学院、大学专门分科和大学预备科三级构成,附设仕学馆与师范馆。大学院主研究不主讲授、不立课程。大学分科课程略仿日本例,依次定为:政治科、文学科、格致科、农学科、工艺科、商务科、医术科。政治科下设政治学、法律学二目。预备科课程分政、艺两科,习政科者卒业后升入政治、文学、商务分科;习艺科者卒业后升入农学、格致、工艺、医术分科。各省高等学堂课程照此办理。政科科目包括:伦理、经学、诸子、词章、算学、中外史学、中外舆地、外国文、物理、名学、法学、理财学、体操。

由于仕学馆开办在即,该章程对仕学馆的课程作了较详细的规定。仕学馆课程包括算学、博物、物理、外国文、舆地、史学、掌故、理财学、交涉学、法律学、政治学。以上各科,均用译出课本,由中国教习及日本教习讲授。课程“趋重政法”,如史学的讲授内容包括中国史典章制度、外国史典章制度、考现行政事之利弊得失,掌故的讲授内容是国朝典章制度沿革大略、现行会典则例、考现行政事之利弊得失,基本上都是关于典章制度与政事。但是政治学的讲授内容却是行政法、国法、民法和商法,与法律学的讲授内容——刑法总论分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制史、罗马法、日本法、英吉利法、法兰西法、德意志法,区别似乎不大(38)。可见在时人的分科观念中,狭义的“政治学”还属于法律的范畴。

《钦定学堂章程》不久被张之洞主持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所取代,后者规定大学分为经学科、政法科、文学科、医科、格致科、农科、工科、商科八科。经学特立一科,且置于各科之首,是张之洞强调“中体西用”的思想体现。清政府又在《学务纲要》中对法政教育作了二条规定:一是“参考西国政治法律宜看全文”,“中西兼考,择善而从,于中国有益者采之,于中国不相宜者置之”;二是“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39)。

《奏定学堂章程》规定政法科大学分政治门与法律门。政治门科目又分为主课和补助课,主课包括政治总义、大清会典要义、中国古今历代法制考、东西各国法制比较、全国人民财用学、国家财政学、各国理财史、各国理财学术史、全国土地民物统计学、各国行政机关学、警察监狱学、教育学、交涉法、各国近世外交史、各国海陆军政学;补助课包括各国政治史、法律原理学、各国宪法民法商法刑法、各国刑法总论。并列举了各科名目讲习法略解(40)。政治门的课程设置体现了以下特征:第一,中国古今历代法制考、各国海陆军政学、交涉法、大清会典要义、警察监狱学等课程的授课钟点较多,这是张之洞重视经世致用,既要鉴古知今更要切于时用的思想反映(41);第二,课程内容广泛,涉及政治制度、军政、警察监狱、教育、财政、统计、外交、法律等与国家活动相关的各个方面,即所谓“中西各门政治之学”(42);第三,课程设置包括讲习法,主要受日本大学制度的影响,但是并不希望照搬照抄,不仅将大清会典要义、中国古今历代法制考作为政治门的重点课程,即使是日本的课程,名称亦多有更改,并表示教科书应自行编纂。

大学堂重开之后,有关政法的课程主要在仕学馆讲授。由张之洞主持制定的《奏定进士馆章程》载明:“设进士馆,令新进士用翰林部属中书者入焉,以教成初登仕版者皆有实用为宗旨;以明彻今日中外大局,并于法律、交涉、学校、理财、农、工、商、兵八项政事,皆能知其大要为成效。”开设学科11门,包括史学、地理、教育、法学、理财、交涉、兵政、农政、工政、商政、格致,另有西文、东文、算学、体操等随意科目。“所列各科学,均系当官必须通晓之学。”“各该员可于日课余暇之时自将会典则例及国朝掌故之书,择其于职务有关者自行观览考究。”(43)进士馆的课程绝大部分属于“西政”,教员亦多为在洋毕业之留学生(44)。由于仕学馆与进士馆所学课程基本相同,光绪三十年四月,以仕学馆归并进士馆。

随着大学堂预备科和各省高等学堂陆续开办,分科大学的设立便被提上议事日程。但直到1908年8月,学部一方面鉴于即将毕业的大学堂预科学生需要进入分科大学继续深造,另一方面考虑到预备立宪时期,亟须从速开办分科大学以养成各项人才,乃奏请遵照奏定大学堂章程设立各分科大学,并奏请派遣翰林院编修商衍瀛、学部专门司主事何燏时前往日本考察大学制度(45)。10月28日,大学堂总监督刘廷琛咨呈学部,主张既要“规全局”,又要“筹学科之次第”(46)。1909年3、4月间,学部具奏筹办分科大学,经宪政编查馆覆核允准在案。到年底,除了医科,其余各科计经科、法政科、文科、格致科、农科、工科、商科,拟分门择要先设。其中法政科拟二门全设(47)。1910年2月14日,京师大学堂各分科监督、提调及各正副教员等召开第一次监学会议,核定各教员功课表,并派定书目(48)。

1910年3月31日,分科大学开学,计学生102人,其中法政科12名(49)⑩。据《教育杂志》记载,分科大学各科教员,除经、文两科用本国人外,其余均聘用东西洋教习,以英、法、德三国语文教授,令学生直接听讲(50)。至宣统三年四月,就职法政科大学的中国教员有林棨、王家驹、程树德、嵇镜(以上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或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李方(美国康伯立舒大学法律科毕业)、陈篆(法国巴黎大学法学士)、沈觐扆(留学比利时财政大学)、王基磐、震鋆、王宝田、徐思允(以上4人留学经历不详),另有外国教员冈田朝太郎(东京帝国大学法科教授)、白业棣、芬来森、博德斯、科拔、巴和(51)。虽然限于资料,尚不清楚法政科大学的课程设置是否遵照《奏定大学堂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的教学情况,但是从教师的学术背景来看,法政科所授课程无疑以“西政”为主。

三、“学”、“术”之辨:蔡元培与法科改革

辛亥革命爆发后,各科学生多有散去者,京师大学堂于无形中停办。1912年2月26日,袁世凯派严复为京师大学堂总监督,接管大学堂事务(52)。严复受任后“提议各科改良办法,议将经、文两科合并,改名为国学科。各科科目亦均有更改,闻尤以法政科为最甚。盖国体变更,政体亦因之不同故也”(53)。5月3日,教育部总长呈请大总统将京师大学堂改名为北京大学校,“学科除经科并入文科外,暂仍其旧。候大学法令颁布后再令全国大学一体遵照办理,以求完善而归统一”(54)。似乎要将严复的学科改革置于统一部令之下。

北京大学校于5月15日开学,然而次日严复就在写给夫人朱明丽的信中表示:“事甚麻烦,我不愿干,大约做完这半学期,再行扎实辞职。”(55)严复所面临的麻烦不仅是办学经费,更棘手的是政治与人事纠葛。辛亥革命前,严复就与同盟会革命党人持有不同政见。除了历史芥蒂,又因南北之争、府院之争等种种外部矛盾,严复以及由旧政权所遗留下来的大学堂和以蔡元培为首的教育部发生摩擦冲突在所难免(56),乃至教育部竟有停办北大之议。在此情况下,严复向教育部条陈《论北京大学校不可停办说帖》,藉以挽回舆论;然大学的内容缺点,久为社会所洞悉,因之又具呈《分科大学改良办法说帖》,用资补救。

在《分科大学改良办法说帖》中,严复提到法科既存问题及改革办法:“法科原分政治、法律两门。政治门用英文教授,法律门用法文教授,定八学期毕业。现已届第四学期,拟将旧班结束,每门各择一二主要学科。如此则本年年终可以毕业。作为法科大学选科毕业生,另行组织新班,以本国法律为主课,用国文教授。以外国法律比较为补助课,用英文及德文教授。其原因,各国法律学校无不以本国法律为主者。吾国自共和立宪以来,所有成文法虽少,然如约法及参议院法,皆现行之法律。此后参议院通过之法案必将日增,皆学者所当购贯。若外国法律与吾国前朝成宪,只以藉资考镜,研究法理而已,不能作为主要科目也。其必用英、德两国文者,以近时法律分两大派,一为罗马法派,德国最为发达;一为习惯法派,始于英国,美国沿之。故二国文字不可缺也。学生程度以有普通法学知识,精于中文,兼通英文或德文,能直接听讲者为合式。此法科拟定改良办法之大略也。”(57)

鉴于北大学生的抗议,教育部打消了停办北大之议,但是教育部与严复的冲突不断。迫于种种压力,严复不久便辞去了校长职务,所谓法科改革自然也就落空。严复辞职后,直到1916年底,教育常受政潮冲击与牵制,北大人事变动频繁,法科也不例外。在此期间,袁世凯提倡孔孟陆王之学,对法政教育采取压缩与实用政策。《特定教育纲要》(1915年1月22日)规定,大学以理、工、医、农为先,文、商次之,法又次之;法政学校,“以养成自治人才为主,科目偏重自治……教授理论之外,兼以多知事实为主。毕业后,不得与以预高等文官考试及充当律师之资格”,“一以促自治事业之发展,一以防仕途之嚣杂”(58)。

1916年底,蔡元培被任命为北京大学校长。他初到北大时发现,“学生对于专任教员,不甚欢迎,较为认真的,且被反对。独于行政、司法界官吏兼任的,特别欢迎;虽时时请假,年年发旧讲义,也不讨厌,因有此师生关系,毕业后可为奥援。所以学生……对于学术,并没有何等兴会”(59)。鉴于这种状况,蔡元培在就任演说中就开始强调大学为研究高深学问之机关,并将矛头指向法科(60)。随即于国立高等学校校务讨论会上提议改革大学学制,主张大学专设文、理二科,其法、医、农、工、商五科,别为独立之大学(61)。大学改制案成立后,内部阻力极大,外界的质疑亦未停止。1918年4月15、16日,蔡元培连续在《北京大学日刊》上发表《读周春岳君〈大学改制之商榷〉》,关于“学”、“术”分校作详细解释。在他看来,文、理,学也;法、商、医、工,术也。治学者可谓之“大学”,治术者可谓之“高等专门学校”(62)。可见其分出法科的计划既因他对于法科腐败现实的厌恶与失望,也在于他对所谓“学”、“术”不同性质的认识。

1918年10月30日,蔡元培又在专门以上学校校长会议上提出了新的学科组织方案。新方案仍本其大学注重学理不在应用之旨,改用废门改系分组的办法,以期各种学术的沟通。“分大学本科为五组,第一组分数学、物理、天文三系;第二组分化学、地质、生物三系;第三组分心理学、哲学、教育学三系;第四组分中国文学、英国文学、法国文学三系;第五组分经济学、史学、政治学三系……其各系之组盖就文理二科所列之科目,而益以其他之基础科学并融通文理两科界限,期得完全明确之精深学术,专为养成学者起见,其关于实用一面者则另立分科大学,如法科大学则专研法律,分国际、民法、刑法。如现在属于经济政治二门,则列入本科范围,与法科无涉。”(63)

这一新的改制方案,形式上要将清末以来仿照日本建立的大陆派法科制度(64)转换为英美派的法科制度。“在大陆派方面的法律学校,都是以法律政治经济三门包括在一个学院内,统称叫做法学院……英美派的法律教育制度便与大陆派大不相同,像美国的大学,每以一法律系单独成立一个学院,和文学院理学院并立,而以政治经济二种学科包括在文学院之内。”(65)政治系里通常是不设法学课程的(66)。但是就蔡元培办北大的指导思想来看,则深受德国大学观念的影响。在德国,大学历来包括神、法、医、哲四个学院,从康德起,大学中的哲学院就被视为一切科学研究的中心,最纯粹地体现了大学的目标,而其他三个学院实质上只是哲学院的分支,是应用性的、职业性的训练场所(67)。蔡元培就曾明确地表示他在北大推行的改革是朝着德国大学的理想化目标前进的。他说:“惟二十年中校制之沿革,乃颇与德国大学相类。盖德国初立大学时,本以神学、法学、医学三科为主,以其应用最广,而所谓哲学者,包有吾校文、理两科及法科中政治、经济等学,实为前三科之预备科。盖兴学之初,目光短浅,重实用而轻学理,人情大抵如此也。十八世纪以后,学问家辈出,学理一方面逐渐发达。于是哲学一科,遂驾于其他三科之上,而为大学中最重要之部分……本年改组,又于文、理两科特别注意,亦与德国大学哲学科之发达相类。所望内容以渐充实,能与彼国之柏林大学相颉颃耳。”(68)由此可见,蔡元培希望把原先属于法科的政治学门由重应用转变为重学理,发展进入他理想中的哲学科。

由于各方意见分歧甚大,阻力重重,最终蔡元培未能实现其将法科与国立北京法政专门学校并成一科,专设法律的设想(69)。而本科文理合并、分组选科的方案则由全国专门以上学校校长会议通过,并经教育部认可。1919年12月3日,北大评议会通过的《北京大学内部组织试行章程》规定北大各科分成五组十八个系,其中第五组包括史学系、经济学系、政治学系、法律学系。

四、师资变动、课程改革与现代学科建置

蔡元培改造北大,为政治学在北大的学科结构中规划了新的位置。随后在政治学系的实际发展过程中又出现了不少新的变化,诸如教师队伍的学术职业化、课程体系与内容的转变、专业学术组织与期刊的创办,这些都促成了现代政治学科在北大的建立。

蔡元培入主北大之初曾表示要“延聘纯粹之学问家,一面教授,一面与学生共同研究,以改造大学为纯粹研究学问之机关”(70)。其延聘教授虽“兼容并包”,但倾向于“旧学旧人不废,而新学新人大兴”(71),并规定凡教授在校外机关兼职者一律改为讲师(72)。这些措施有助于改善北大的师资结构,并引导其走向职业化与学术化。先后被聘为政治学系教授的李大钊、高一涵、张慰慈、陈启修、王世杰、周鲠生、顾孟余等,均可谓“新人”。除了新旧之别,还有东西洋之分。1918年底,《申报》指出北大法科教员的变动趋势:“在前清光宣之际,文科一部分以桐城派之古文家最有势力,法科则东洋留学生握有实权……法科近来英美留学生势力较盛,然东洋留学生仍不失其固有之地盘。”(73)几年之后,政治学系仍以东洋留学生居多数,且多毕业于日本帝国大学(74),而具有英美学术背景的教员在学术职位与影响力方面则渐呈上升趋势。

根据1920年4月北大评议会讨论通过的《评议会规则修正案》,评议会拥有议决各学系之设立、废止及变更、各种规则、学校预算等诸多重要职权(75)。时人即指出:“北京大学虽为校长制,但一切设施,实由评议会主持,故该评议会力量极大。每届改选,各教授靡不极力竞争。”(76)纵观1927年之前北大评议员的构成与变动情况,自1924年起,政治学系的评议员就由王世杰、周鲠生、高一涵垄断了。不仅如此,自1923年到1927年,在几次政治学系教授会主任或系主任选举中,周鲠生均以绝对多数票当选(77);与此同时,法律学系主任则由王世杰担任。由于是教授民主选举,持续当选反映了他们在法科应当具有相当深厚的人脉关系和学术理念基础。

王世杰、周鲠生、高一涵、燕树棠、皮宗石等北大法科教授不仅留学背景相似,对待现实政治的态度都比较温和,且互相接近。他们的政治主张主要发表在《太平洋》和《现代评论》等杂志上,因而被称作“现代评论派”。受英美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影响,他们主张社会改良,不赞成暴力革命。认为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学业,塑造自己,反对学生参与社会运动(78)。而陈启修、顾孟余、李大钊则倾向马克思主义及新俄社会,并鼓励学生参加社会政治运动(79)。在1925年8月发生的反章士钊运动中,政治系内可见顾孟余为一派,周鲠生、王世杰、高一涵、张慰慈等为一派。顾孟余时任北大教务长,在促成评议会议决与教育部脱离关系一案中起了积极作用。而周鲠生等人则主张北大“应该早日脱离一般的政潮与学潮,努力向学问的路上走,为国家留一个研究学术的机关”,教师可以以个人的名义作学校以外的活动,但不要牵动学校(80)。

由于对待政治与学术的观点接近,且掌控了学术行政职位,他们对于北大法科的学术制度与研究风气的转变当有不小的推动作用。蔡元培后来说,“北大旧日的法科,本最离奇……通盘改革,甚为不易。直到王雪艇、周鲠生诸君来任教授后,始组成正式的法科,而学生亦渐去猎官的陋见,引起求学的兴会”(81)。而就政治学系的课程内容来看,也正是在此期间发生了由国家学向社会科学的重大转变。

北大政治系课程,“自民国六年以来,数经改变”。1917-1918年度法科政治门课程表中,必修科目包括政治学、宪法、政治史、东洋史、民法、刑法、经济学、政党论、财政学、平时国际法、保险统计算学、政治学史、行政法、商法、战时国际公法、农业政策、工业政策、商业政策、统计学、外交史、社会学、社会政策、殖民政策、林业政策等;随意科目有日文、经济学、中国法制史、中国通商史等。此后两个年度变化不大,而1920-1921年度的课程则变动较大,其要点有:实行单位制;兼用年级制与选科制;减去若干无谓的政策学,增加史学系科目之选修;新设现代政治及演习。次年度课程又有较大变动,将原有必修科目中的宪法、行政法、民刑商法、经济学原理、财政学皆改为选修科目。1922-1923年度的课程大体上延续了上一年度的课程。而1923年6月16日政治系教授会议决的政治系新课程又将政治性的法律科目如宪法、行政法、国际公法列为必修,同时删去商法,民法只保留总则作为必修,刑法只设总论作为选修,并增加了经济学史、社会主义史等科目。此次修订后的新课程至1925-1926年度基本未变(82)。1926-1927年度的课程亦甚少变动,必修科目仅增加了现代政治(83)。

以上为1917-1927年间北大政治系课程因革概况,总体上看,前后变化较大。1921年度之前的课程中,必修科目庞杂,其中法律、经济类科目较多,这样的课程结构大体上还是因袭日本的法科大学课程。如东京大学,1917-1918年度政治学科课程的必修科目为:宪法、政治史、经济学总论、国际公法、民法、刑法、经济学(英语)、国家学(法语或德语)、国法学、行政法、国际公法、经济政策、统计学、民法、商法、政治学及政治学史、外交史、财政学(84)。到1923-1924年度,其课程依然偏重法律类与经济类科目(85)。这是因为东京大学法科受德国国家学的影响甚深。而“德人之观念,政治无他,不属于经济则属于法律,故德国的大学中没有政治学的分门,大学生用的二种教本是:一为学理,—为政策”(86)。

而1920-1921年度开始的调整,先是精简政策类的课程,接着将一些非政治性的法律课程剔出必修科目或删除,以突出政治学本身的主体课程,同时注意勾连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等其他社会科学。课程变化的这种趋势也体现在张慰慈编写的《政治学大纲》(87)中。他说政治学是社会科学的一种,研究人群社会中的现象与事实,主要是研究有政治组织的人类社会,即国家。他将科学分为社会的科学与自然的科学两大类,社会的科学又分为“研究人与人的关系”以及“研究个人的动作和智识”两个方面,前者包括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后者包括心理学、伦理学等类,而这两个方面最后又都归属于哲学。指出政治学与社会学差不多没有很大的区别,只有范围的广狭之别以及与国家的关系是直接还是间接而已。因此在介绍政治学与别种社会科学的关系时,他首先介绍了政治学与社会学的关系,接着依次是政治学与历史、经济学、伦理学的关系,而没有提到法律学(88)。

与此同时,研究所、学会及学术期刊等现代学术建置也渐次创设。1917年11月至次年7月,北京大学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研究所的规章制度,在先行设立的9门研究所中就包括法科的政治学门。1920年7月,学校评议会议决对各研究所进行改组,规定暂设国学研究所、外国文学研究所、社会科学研究所、自然科学研究所。研究所仿德、美两国大学之Seminar办法,为专攻一种专门知识之所(89)。1922年11月,顾孟余、燕树棠、周鲠生等法科教授联名致函校长蔡元培,建议“应即成立社会科学研究所筹办处,即由该处筹设‘社会科学记录室’(即各大学之Archiv),一面购置本国、西洋及日本等国社会之定期刊行物,一面设法搜积其他研究材料”(90)。旋即获准设立(91)。

1921年2月,政治学系学生曾青云等发起成立了政治研究会(92)。研究会采取分组研究法,并在《北京大学日刊》上特辟“学术研究”一栏以发表会员的研究或翻译成果。政治研究会后改名北大政治学会,“以讨论政治问题研究政治学理为宗旨”,会务分为读书、翻译、编著、讨论问题、敦请名人讲演(93)。政治系教授对学会给予指导,如《政治研究会“研究方法”总则》就是在导师高一涵、王世杰等指导下通过的(94)。王世杰、周鲠生、燕树棠“对于为学方法言之甚详”。周鲠生曾提醒同学为学应当注意先建立宽大稳固的基础,再从事专门的研究。“盖只有后者而无前者,常不免研究时各自为说,不能统观全豹,德国式学者大都如是,英美即不然。”(95)

为了促进北大师生从事学术研究与交流,蔡元培还推动创办了一批现代学术期刊。1919年1月创刊的《北京大学月刊》是中国现代期刊史上最具典型意义和最富大学学报形态及特征的学术刊物,在近世中国学术由旧到新的转变中,影响了一代学术(96)。在总共出版的9号当中,学术论文在所刊文章总量中所占比重高达96%左右。1922年2月,蔡元培提议“以研究所四学门为基本,每一学门出一种杂志”(97)。11月,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创刊,其“编辑略例”曰:本刊“所载文字,汎及政治、经济、法律、教育、伦理、史地以及其他社会科学,但俱以含有学理上兴味者为限”。在大体上正常出版的前14期论文中,以学科分类计,偏重法政方面;从个人发表成绩看,周鲠生、王世杰、燕树棠位列前茅,分别为12、10、10篇,三人合计差不多占到法律与政治学类论著的70%。从蔡元培为《北京大学月刊》所撰写的发刊词中可见其目的是要以学术期刊作为改造北大,使之走向学术化的配套设施,事实上学术期刊也确实能以其编辑体例与所发表论文的示范影响起到学术规范、凝聚学科自我意识、促进学科成长的作用。

五、结论

综上所述,现代政治学科在北大的建立经历了一个由知识变动与学术建置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清末,经世思潮与“中体西用”论结合,一方面催生了京师大学堂等新式教育机构,以此来接纳西学;另一方面又将传统的经学大义作为立学之本,注重义理与掌故。在此中西学剧烈碰撞的大变局时代,政治学概念相当模糊与不确定,既有中国传统的政治与学术观念,也有对应于“Politics”、“Political Science”、“Staatswissenschaft”等种种西文术语的中文译词,还有来自日本的“政治学”、“国家学”、“国法学”等等名词。然就京师大学堂的规划实施来看,主要是以“政”或“政学”的名目来指称一切经世济民的事务。经世济民也即“经济”,“一般而论,20世纪前汉语中的‘经济’一词,基本上属于传统范畴”(98)。如张之洞在论述科举变革时就称:“第一场试以中国史事、本朝政治论五道,此为中学经济”;第二场试以时务策五道,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政如各国地理、官制、学校、财赋、兵制等类,艺如格致、制造、声、光、化、电等类,此为西学经济(99)。由于政、学相通,为官之道也就是治国之道,所以既要通达世务,注重实学,又要讲求义理,正心术、发扬弘毅,这正是大学堂的立学宗旨。从梁启超经孙家鼐到张之洞,都可以说是一以贯之,目标在于为朝廷培养经世之才也即政才。

办学者的指导思想实质上固然还停留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概念中,但是作为新式学堂在体制上毕竟要不同于传统的官学与书院,大学堂的分科大学就是在借鉴日本学制的基础上设立的,因而法科大学政治学门所设课程科目就不能等同以往,教师也主要为留日学生,所用“政治学”教科书自然也多来自日本。此时,日本的政治学主要受德、奥国家学的影响(100),其中所蕴含的政治概念不同于中国传统的政治概念,如曾在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受学于小野塚喜平次的吴兴让就指出:“政治二字,我国所称者,若钱谷兵刑盐漕河工之类,与各国所称者大异。各国之称政治,必关系于国家根本者,方足当之。我国经史子集所散见合乎各国政治范围者虽多,然未尝别树一帜,名为政治专学而加以研究,即如言经济家,取经世济民之义,而范围亦属狭隘,所谓关于国家根本者则寥寥焉。”(101)中国传统的政治概念,主要是围绕着如何治民的问题而展开的,它不同于欧陆的政治学传统,后者主要关心国家、主权、法律等更具本质性的理论问题(102),涉及政权的性质与组织形式。正因为如此,统治者对于法政教育就会顾虑重重,害怕触及自由民权,力求将其约束在国家治理的应用层面。

进入民国,在科举社会所养成的“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的传统思维方式依然根深蒂固。梁启超批评道:“现在教育未脱科举余习也。现在学校形式上虽有采用新式教科书而精神上仍志在猎官,是与科举尚无甚出入也。”(103)而如何对待“求是与致用”、“学术与政治”,正是近代中国士人能否走向专门家、如何建立中国现代学术所必须经历的主要关卡之一(104)。及蔡元培出任北大校长,努力矫正学风,尤其针对法科的腐败现象,通过人事改革及一系列的学科建置,为北大树立了现代大学体制,并着力引导学术的职业化。

虽然蔡元培仰慕德国大学的学术性,并以德国大学作为北大改革的理想化目标,但是进入各专门学科层次的改革则有赖于各学科的自身力量。作为仿照日本大学制度所建立的北大法科之下的一门,北大政治学从学科类型来看,初期主要受国家学派影响,到“废门改系”、“分组选科”的时候,则朝着英美派的学科体制转变。在蔡元培看来,这或许是将政治学恢复到德国古典大学的哲学科中去,实际上却被纳入社会科学化轨道。这首先体现在1920年代北大政治学系的课程体系改革中,一些“政策”类与法律类科目相继被剔出必修科目甚至选修科目,与此同时则加强与各相关社会科学的联系。另外,法科研究所也朝着成立社会科学研究所的方向改组,并先行成立了“社会科学记录室”,搜集各种国内外统计、公牍、学术期刊之类材料,以便进行实证研究。

以上变化的要因在于1920年代北大政治学系师资结构的变化,以胡适为核心的英美派留学生占据了主导地位,自然会影响到课程的规划设置。规章规定,各科各学系的课程规划由该科、系的教授会民主议定,由教授会主任或系主任具体执行;而实际运作则未必如此。但无论哪一种情况,英美派都居于有利地位。更为重要的原因还在于世界学术潮流的变迁。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专业化的发展,“自19世纪末叶以来,美国已成为社会科学方面的专业化和建立职业组织的卓越的集中地”;与此同时,欧洲大陆政治学的概念和思维风格,如关心国家、主权与法律,以及倾向从历史中来寻找政治“法则”,逐渐衰落了,许多政治学家把社会学而不是历史或法律看做是政治学最同源的研究领域(105)。1920年代初,北大政治学系开始实现向这种美国流政治学的转变,正是判断现代政治学科在北大建立的重要参照。与此同时,研究所、学会、专业学术期刊等一系列相应的现代学术建置也陆续出现,尽管还不够充实与完善,但这已经是属于任达(Douglas R.Reynolds)所说的与今天中国相同的“现实序列”(106)了。

注释:

①沃勒斯坦著,刘琦岩等译:《否思社会科学:19世纪范式的局限》,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第17页。

②格林斯坦、波尔斯比编,竺乾威等译:《政治学手册精选》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23页。关于政治学在美国的发展,参看:Anna Haddow,Political Science in America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1636-1900,New York:Appleton-Century,1939; Albert Somit & Joseph Tanenhaus,The Development of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From Burgess to Behavioralism,Boston:Allyn and Bacon,1967 。

③华勒斯坦等著,刘健芝等编译:《学科·知识·权力》,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第224页。

④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如孙青的《晚清之“西政”东渐及本土回应》,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

⑤俞可平:《中国政治学百年回眸》,《人民日报》2000年12月28日。

⑥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刘龙心:《学术与制度:学科体制与现代中国史学的建立》,台北:远流出版公司,2002年;陈以爱:《中国现代学术研究机构之兴起:以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为中心的探讨(1922-1927)》,台北:政治大学,1999年;Lin,Xiaoqing Diana,Peking University:Chinese Scholarship and Intellectuals,1898-1937,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2005。

⑦何子建:《北大百年与政治学的发展》,《读书》1999年第5期。

⑧北京大学校史馆编:《北京大学校史论著目录索引(1898-2003)》,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⑨陈其泰:《论嘉道时期学术风气的新旧推移》,《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4期。

⑩孟森:《明清史讲义》,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618页。

(11)谢国桢:《近代书院学校制度变迁考》(张菊生先生七十生日纪念论文集抽印本),第282—283页。

(12)钱穆:《中国现代学术论衡》,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第203页。

(13)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第2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29页。

(14)梁启超:《变法通议》,《饮冰室合集》文集第1册,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第10、19页。

(15)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2册,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9740页。

(16)《总理衙门议复李侍郎推广学校折》,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2—23页。

(17)《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为举办京师大学堂上谕》,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43页。

(18)《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初八日为开办京师大学堂上谕》,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43页。

(19)《光绪二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为孙家鼐奏大学堂大概情形谕》,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48页。

(20)《刑部左侍郎李端棻奏请推广学校折》,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21页。

(21)《总理衙门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82页。

(22)闾小波:《强学会与强学书局考辨——兼议北京大学的源头》,《北京社会科学》1999年第1期。

(23)康有为记章程起草经过:“自四月杪大学堂议起,枢垣讬吾为草章程,吾时召见无暇,命卓如草稿,酌英美日之制为之,甚周密,而以大权归之教习。”(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第4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50页)梁启超自称:“当时军机大臣及总署大臣,咸饬人来属梁启超代草,梁乃略取日本学规,参以本国情形,草定规则八十余条。”(梁启超:《戊戌政变记》,《饮冰室合集》专集第1册,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第27页)罗惇曧亦言此稿出自梁启超之手(罗惇曧:《京师大学堂成立记》,《庸言》第1卷第13号,1913年6月1日)。

(24)梁启超:《湖南时务学堂学约》,朱有瓛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1辑下,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297—298页。

(25)《就译书局事上谕》,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193页。

(26)《梁启超奏译书局事务折》,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192页。

(27)在湖南时务学堂学约及读书分月课程表中,不仅诸子被列入溥通学,专门学中的掌故门亦是中西参合。详见梁启超:《湖南时务学堂学约》,朱有瓛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1辑下,第293—306页。

(28)《孙家鼐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23—25页。

(29)孙家鼐此前已在《奏请译书局编纂各书请候钦定颁发并请严禁悖书事》中建议,“康有为书中凡有关孔子改制称王等字样,宜明降谕旨,亟令删除”(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190页)。

(30)康有为关于此事记述甚详,见《康南海自编年谱》,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第4册,第150—151页。孙家鼐为了不让康有为当大学堂总教习,建议由远在德国的许景澄担任这一职务(《孙家鼐为大学堂总教习事请旨遵行疏》,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305页)。另参孔祥吉:《李盛铎与京师大学堂》,《晚清史探微》,成都:巴蜀书社,2001年,第77—94页。

(31)《孙家鼐奏覆筹办大学堂情形折》,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47页。

(32)参看巴斯蒂:《京师大学堂的科学教育》,《历史研究》1998年第5期,第49页注释⑤。

(33)《京师大学堂规条》,朱有瓛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1辑下册,第668—671页。

(34)喻长霖:《京师大学堂沿革略》,朱有瓛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1辑下册,第683页。

(35)北京大学、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京师大学堂档案选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86—88页。

(36)《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奏请暂行裁撤大学堂折》,北京大学、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京师大学堂档案选编》,第89—90页。

(37)《张百熙奏筹办京师大学堂情形疏》,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52—53页。

(38)《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235—242页。

(39)舒新城编:《近代中国教育史料》第2册,上海:中华书局,1928年,第16—18页。

(40)《奏定大学堂章程》,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339—348页。

(41)张之洞在《劝学篇》中就主张:“政治书,读近今者。政治以本朝为要。百年之内政事,五十年以内奏议,尤为切用。”(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2册,第9730页)

(42)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2册,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488—1502页。

(43)《奏定进士馆章程》,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153—156页。

(44)《政务处奏更定进士馆章程折》,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157页。

(45)《学部奏请设分科大学折》,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197—198页。

(46)《大学堂为开办分科大学致学部呈文》,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199页。

(47)《学部奏筹办分科大学情形折》,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200页;《学部奏筹办京师分科大学并现办大概情形折》,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201页。

(48)《教育杂志》第二年第二期,宣统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记事”,第11页。

(49)《东方杂志》第七年第三期,宣统二年三月二十五日,第47页。

(50)朱有瓛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上,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编者注”,第918页。

(51)据《职教员名单》,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第332—343页;李贵连主编:《百年法学——北京大学法学院院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0—41页下注。

(52)孙应祥:《严复年谱》,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87页。

(53)《严总监召集教员会议》,《申报》1912年4月8日。

(54)《教育部总长呈荐任大学校校长等文》,《政府公报》第5号,1912年5月5日。

(55)王栻主编:《严复集》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776页。

(56)详参张寄谦:《严复与北京大学》,《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5期;皮后锋:《严复辞北大校长之职的原因》,《学海》2002年第6期。

(57)严复:《分科大学改良办法说帖》,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2卷上册,第30页。

(58)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756页。

(59)蔡元培:《我在教育界的经验》(1937年12月),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7卷,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98—199页。

(60)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5页。

(61)蔡元培:《大学改制之事实及理由》,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130—133页。

(62)蔡元培:《读周春岳君〈大学改制之商榷〉》,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149—150页。

(63)《国立北京大学之内容》,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2卷下册,第3156页;《在专门以上学校校长会议提出讨论之问题》,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209—210页。

(64)梁鋆立说:“原来我国的所谓法学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三系,脱胎于法国,而不是纯粹的法国式。”(梁鋆立:《对于商务印书馆大学丛书目录中法律及政治部分之商榷》,《图书评论》第2卷第2期,1932年10月1日)朱家骅更明确指出:“我国法学院的制度,直接仿自日本,间接采自法国。”(朱家骅:《法律教育》,法律教育委员会编,1948年,第23页)

(65)孙晓楼:《法律教育》,北京: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51—52页。

(66)郭闵畴:《清华与法学》,《国立清华大学校刊》第68期,1929年5月15日。

(67)陈洪捷:《德国古典大学观及其对中国大学的影响》,北京:北京大学版社,2002年,第151—163页。

(68)蔡元培:《北大二十周年纪念会演说词》,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115页。

(69)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东方杂志》第31卷第1号,1934年1月。

(70)《复吴敬恒函》(1917年1月18日),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11页。

(71)张申府:《回想北大当年》,陈平原、夏晓虹编:《北大旧事》,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181—182页。

(72)相关规定见《北京大学史料》第2卷上册,第169—170、421—425、1683页。

(73)《国立北京大学之内容》,《申报》1918年12月29日。据《国立北京大学分科规程》(1916年刊印),当时法科教员共28人,其中外籍教员4人,其余本土教员中,留日8人,留美5人,留英4人,留法1人,兼有留学日、德经历3人,兼有法、英留学经历1人,另2人没有留学经历。可资印证《申报》的观察。

(74)参见1922年6月编的《国立北京大学职员录》及教员《履历》表,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2卷上册,第378—379、386—400页。

(75)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2卷上册,第161页。

(76)《北大评议会改选 徐炳昶等十二人当选》,《晨报》1926年11月21日,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2卷上册,第147页。

(77)分别见《北京大学日刊》1923年9月24日、1924年4月23日、1926年4月3日。

(78)孔祥宇:《〈现代评论〉与中国政治》,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第36页。

(79)如顾孟余在北大二十七周年纪念演说中说:“本校学生有意识的参加政治社会运动,在我看来,不能不算是进步。在中国现在的社会里,智识界的责任太重,不容我们放弃。况且学生参加政治运动,可以得到许多经验,于学问也狠有益处。”“个人主义,不但在中国不能普及,就是在他的产生地——西欧——也已经破产了……自救的方法,就是脱除个人主义。”(《北大学生会周刊》创刊号(1925年12月17日),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2卷下册,第3208—3209页)

(80)详见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2卷下册,第2995—3002页。

(81)蔡元培:《我在教育界的经验》(1937年12月),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7卷,第199页。李书华也说,周鲠生、王世杰等人的到来,对于“法科方面的充实及提高课程水准,贡献颇多”(李书华:《七年北大》,陈平原、夏晓虹编:《北大旧事》,第93、100页)。

(82)以上关于北大政治系课程的论述参见周杰人:《修改政治系课程意见书 陈启修附识》,《北京大学日刊》1923年6月16日;《政治学系课程指导书》,《北京大学日刊》1923年9月19日;《北京大学日刊》1924年7月19日;《北京大学日刊》1925年9月24日。

(83)《政治学系课程指导书(十五年度至十六年度)》,载于《国立北京大学十五年度课程指导书》(单行本),北京大学档案馆藏。

(84)“東京帝国大学一覧”(従大正六年至大正七年),東京帝国大学,大正七年,第106—107頁。

(85)“東京帝国大学一覧”(従大正十二年至大正十三年),東京帝国大学,大正十三年,第115一116頁。

(86)马亮宽、王强选编:《何思源选集》,北京:北京出版社,1996年,第135页。

(87)张慰慈早年与胡适为上海澄衷学堂同学,后去美国留学,回国后到北大任教,与胡适、高一涵交往密切。在北大政治学系,他似乎一直担任“政治学”这门课的教学任务,《政治学大纲》就是他的授课讲义。作为北京大学政治学系1920年代及30年代初期的政治学教科书,《政治学大纲》到1930年已经印至第8版。

(88)张慰慈:《政治学大纲》,上海:商务印书馆,1923年,第1—20页。

(89)《北京大学日刊》1920年7月30日。

(90)《顾孟余教授等拟设社会科学记录室公函》,《北京大学日刊》1922年11月22日。

(91)《法政经济记录室组织规则》,《北京大学日刊》1922年12月22日。

(92)《政治研究会成立略记及简章》,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2卷中册,第1554—1555页。

(93)《北大政治学会会章》,《北大政治学会会务施行细则》,《北京大学日刊》1923年11月22日。

(94)《北京大学日刊》1921年2月19日;1921年2月23日。

(95)《北大政治学会欢迎导师会各导师谈话纪录》,《北京大学日刊》1923年11月22日。

(96)宋月红、真漫亚:《蔡元培与〈北京大学月刊〉——兼论蔡元培对北京大学的学术革新》,《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6期。

(97)《在北大研究所国学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发言》,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4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57页。

(98)方维规:《“经济”译名溯源考——是“政治”还是“经济》,《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99)张之洞:《劝学篇》,《张之洞全集》第12册,第9750页。

(100)大塚桂:“近代日本の政治学者群像——政治概念論争をぬぐつて”,勁草書房、二○○一年,第9—22頁。

(101)吴兴让:《法政学报序》,《北洋法政学报》第1册,光绪三十二年八月上旬。

(102)(105)格林斯坦、波尔斯比编,竺乾威等译:《政治学手册精选》上卷,第38,23—5l页。

(103)梁启超:《中国教育之前途与教育家之自觉》,《教育公报》第4年第2期,1917年1月

(104)参见陈平原:《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适之为中心》,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8—63页

(106)任达著,雷颐译:《新政革命与日本——中国,1898-1912年》,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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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到学术:北京大学现代政治的确立_政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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