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的战略重点在于加强勤政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点论文,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勤政建设是针对党内、政府内为政不勤的不正之风而言的,廉政建设是针对党内、政府内为政不廉的不正之风而言的。为政不勤指的是“混”风和“假”风,为政不廉指的是“贪”风和“堕”风。在加强党风和政风建设,惩治腐败,实现党风和政风的全面好转的斗争进程中,从战略的角度出发,应以勤政建设为根本,其根据在于:
第一,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其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必须也只能是人民的公仆。这就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以高度历史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强烈的敬业精神去工作,务实求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果只讲肃贪倡廉,容易使人们树立一种不贪不腐、保持清廉就是好党员、好干部的价值标准。这样,难免会降低党风、政风建设的标准。
第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主要依靠勤政。党风、政风建设的目标不仅仅是廉洁,而是要在党内、政府内建立和形成一种能使广大党员、干部、各级组织、各级行政机关自觉地为人民多办实事,为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的机制和作风。现代化建设主要靠勤奋工作、认真负责、艰苦奋斗才能创造出来,党风、政风建设必须围绕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心任务来进行并确立自己的目标。
第三,勤政建设、廉政建设,作为党风、政风建设中并存的、不可偏废的两个方面,是一种互相依存、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辩证关系。在这个矛盾的两方面中,勤政建设是其主要方面,居于主导地位。从党员干部义务上看,勤是主要方面;从党风、政风建设的过程上看,廉政者未必勤政,而勤政者(当然指真正的勤政者)则必然廉政,勤政对廉政的作用是决定性的,而廉政对勤政的作用则是非决定性的。近几年来,为政不廉的腐败现象在党内、政府内久禁不止,甚至在个别地方、个别领域愈演愈烈,其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那些地方的主管部门、主管领导者为政不勤——对党、对人民的事业不负责任。例如,有些地方的党政领导,明知本地方的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着严重的经济问题,群众已揭发出来,并很易查清甚至已经查清,但碍于情面,碍于有问题干部的背后靠山,而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政策,或者是雷声大、雨点小,在中央有关精神的逼迫下,“认认真真”地走一遍过场,便完事大吉,向上“交差”。再如,目前谁都清楚并为人们所痛齿的假文凭、假学历、假职称满天飞,而真正被清理出来的却极少,等等。诸如此类问题的解决,最后只能依靠勤政建设,即通过建立完善的党政机关、党政干部的岗位责任制,真正端掉党内、政府内的大锅饭,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制度,树立“无功无绩就是过”的价值标准,对为政不勤、弄虚作假、不懂业务、能力低下、贻误事业、混“官饭”吃的人,坚决予以淘汰。
第四,确立勤政建设在党风、政风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强调以廉政建设为中心,所建立起来的,是一个侧重外在压力的制约机制,而强调以勤政建设为根本、为主导,所建立的是一个激励(建功立业)和制约(受群众监督)相统一的机制,它对党员、干部的自身修养将起到激发内在动力的作用。这正是党的宗旨、党的中心工作和科学生产力标准所要求的。另外,我们还应看到,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随着以法制为中心的权力制衡机制的建设和社会调整、监控系统的加强、完善,为政不廉与廉政作风的矛盾,虽然不可能得到彻底的解决,但从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漫长的历史过程的角度看,这一矛盾不是党内、政府内优良作风与不正之风这一复杂事物中的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为政不勤之风之间的矛盾。
确立勤政建设为反腐败的战略重点,并不排斥在反腐败战略实施进程的某个阶段上突出强调廉政建设。矛盾的主次方面是可以转化的。就党风政风建设的历史过程来讲,在勤政建设和廉政建设这对矛盾中,勤政建设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但在某一个具体阶段上,可能会因为没有恰当解决好这对矛盾致使次要方面突出出来,急需采取有力的措施予以解决。当前,党和政府反复强调要加强廉政建设,其重要原因在于党内、政府内存在着严重的腐败现象,如果不坚决进行惩治,就会危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