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外来民俗学学说、理论的态度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俗学论文,学说论文,态度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学习外国民俗学学说、理论的需要及这方面的历史经历
讨论现在的问题,需要追究历史,看过去是怎么来的。所以先谈一谈中国现代意义的民俗学在学习外国理论上走过什么道路。
甲、我国古代学者对民俗事象的探索
中国的民俗很早就发生了。在旧石器时代,人类只要集体在一起生活,就有共同的做法,也就有民俗。民俗可以说是生活的一种方式,在内容方面讲就是所谓文化。人类为了生存,为了发展,一定有些行为、有些思想,行为与思想表现出来就有一定形式,再传播下去就必然形成一定的模式,那就成为民俗。邓迪斯主张两个人就有民俗。两个人对于某些事物的想法或者行动、做法采取一定的共同的形式,就是民俗。用中国话来讲,三个人就有民俗,中国的“众”字就是三个“人”组成,三人成众嘛。当然时间要长一点,不是今天有两个学生在小亭子里面谈一点话,或者做一点什么动作,就构成民俗。虽然有两个人或者三个人,因为还没有传承,没有相对固定的模式,那就不算民俗,而只是临时性的谈话、动作。从上述意思上说,中国的民俗至少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
既然有了民俗,有了民俗这个现象,人的头脑就要有对于民俗的一种理性思维,就要思索:为什么要这样做啊?这样做有什么意思啊?不这样做行不行啊?用比较概括的语言来说就是,人类有了民俗的行动,包括心理行动,就有关于这个行动的理性的认识、考察、判断这一类的活动,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关于民俗的理论,后来就发展成为学说。我国古代学者对民俗事象的理性认识和理论探索从很早就开始了。商周以来有了文字,后来有了许多著作,著作里面就有着人们对于民俗的记录、见解,这就是萌芽状态的民俗学理论。像《诗经》的《国风》部分,就是民间的文学方面的作品,记载着那时人们的民俗活动。再比如“三礼”(《周礼》、《仪礼》、《礼记》)中有很多关于古代仪礼方面的,关于人对神、人对人的关系的民俗的记载。这此礼俗主要是作为上层社会的一种礼仪来记载的,但是它们大多本自民间来,往往是民间先有了这个风俗,又被上层、官方提炼了、吸取了。另有一种情况,上面的礼下坠到民间来,成为民间的俗。在汉代的史书上,司马迁、班固都有过对于民俗的看法。东汉的应劭作了《风俗通义》,保存下来十卷,成为中国民俗学的较早的专书。魏晋南北朝以下,又有一些记载民俗的专书,像西晋周处的《风土论》、梁朝宗懔的《荆楚岁时记》,都是很有名的书。虽然这些只是记录、记载,但都是属于民俗学史范围内的。又如王充等学者,对于神话民俗有很多的理论和看法。以后中国的文献上,这方面的著述越来越多了。到宋朝,出了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这一类的专书,元朝也有这种书,而且连外国的民俗志都出来了,比如周达观的《真腊风土记》。
当然,古人的观点同我们现在的不一样。比如班固是有名的史学家,他对风俗是从政治角度去看的,把政治做为检验风俗好坏的一种尺码,风俗有利于统治,他就认为是好的;反之,他就认为是不好的。这个观点可说是中国的民俗学史前史,是现代民俗学之前的民俗学史的一个重要的点。这同中国的封建政治,长期的封建统治有关系。那时的民俗观不是首先作为科学的对于民俗的考察,而是从政治、伦理生活的需要上去看它,观点上是很实用的,类似于现在我们的改良风俗的做法。不管怎么样,它总是一种理性的考察。
就是说,中国在现代意义的民俗学之前,文献上有许多关于民俗的记录,也有关于民俗的理论的考察,而且相当丰富,有些在世界上来讲也是比较精彩的(比如司马迁在《史记》的《货殖列传》、《乐书》等篇中对于民俗的见解)。如果大家想详细了解,可以去看关于这方面的专门的著作,比如张紫晨先生、王文宝先生各自所著的《中国民俗学史》。
为什么在这里讲对待外国民俗学理论的态度问题,要先谈中国古代的民俗学史呢?因为我们现在讲中国的民俗学,大多从“五四”讲起,好像以前没有民俗学理论的东西,实际上不是这样,我们的民俗学、民俗的理论史是源远流长的。欧洲人讲民俗学史是从希腊的历史书讲起,那么中国呢,从有民俗的记载、论述以来,也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我们现在讲民俗学,从“五四”时期讲起,是由于这时它开始同世界民俗学接轨了,这个学科更科学、更完备了。当然,它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究竟起于何时,这个问题还可以讨论。
乙、外国民俗学理论的先行性
从世界范围来看,现代意义的民俗学理论我们是比较迟的,欧美比我们领先一些。世界上民俗学成为比较科学的学科,一般认为是从英国的汤姆斯开始的,从他当时发表那封建议用Fork—Lore这个词的信,到现在一百五十年的民俗学史是比较严格的现代意义的科学史。欧洲及美国的民俗学会都是在上个世纪后半期成立的,我们是在本世纪二十年代才开始的。日本的民俗学比我们只早几年(就他们的乡土研究而言)。韩国同我们差不多,在二十年代末到三十年代。
欧美的民俗学虽然在性质上跟我们的有差异,但是他们毕竟比我们开步早,而且在理论上也取得相当的成就,这个我们不能否认。正如在经济上一样,他们走在前面,所以我们叫他们“先行者”。
丙、“五四”以后向国外理论学习的情形
“五四”以后,中国民俗学如果从1922年《歌谣周刊》创立算起,到现在已是七十多年了。从那时起,我们在理论上主要是向外国学习,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北大《歌谣周刊》的《发刊词》是周作人写的,里面说收集歌谣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文艺的,是为了我们的诗歌创作;二是学术的,实际上下面的解释是为了民俗学的研究。周作人在这个世纪的第一个十年里,是在日本留学。他当时已经接触了一些英国的民俗学著作(他对英国人类学派理论的应用要更早)。他接触的这些“先行者”国家的理论,引发了他对中国民俗学的提倡、理论上的说法。《歌谣周刊》一方面登载的是歌谣,一方面登载的是讨论歌谣的文章,也登载了一些翻译的外国歌谣理论的文章,而且还请了一个叫伊凤阁的俄国学者做顾问。当时这些当事的人,除了周作人以外,沈尹默、刘半农,以及支持收集歌谣的校长蔡元培,还有提倡建立“风俗调查会”的张竞生,这些人大多是在国外留过学的,都接受过外国的学术理论。
就是说,在北大时期,我们的现代民俗学的开始是受外国理论影响的。后来我们在中山大学的时候也是如此。中大当时从事民俗学运动的主要人物,有一部分是从北大去的,比如顾颉刚、董作宾等;另外的人,像何思敬先生,曾在日本学社会学,当时他接触了西方民俗学(主要是英国)的东西,我编《民俗》的时候,请他写过一些文章,在理论上当时他还是走在前面的。中大民俗学会的活动也是受外国民俗学理论的影响。后来杨成志到法国去,回来后民俗学刊物有所开拓,更是受到外国理论的影响。我们在杭州的民俗学活动也经常接触外国的民俗学,同外国(主要是德国和日本)的民俗学者也有来往。
总而言之,我们当时对于民俗学的理论主要是外来的。打一个比方来讲,我们小的时候,初学写字是从“描红”开始的。就是初学写汉字的时候,有一种印好的红字,小孩学写字就照着它描,叫做“描红”,就像小孩走路,让大人拉着手走一样。也可以说,中国的民俗学理论,在新的出发点之下,是在外国理论的哺育之下成长起来的。
我们在中山大学和稍后在杭州的时候,外国民俗学的主要范本就是班尼女士的那本《民俗学手册》,而且还翻了一部分,其中附有欧洲的民间故事类型及问题格。从理论上来讲,开始的时候我个人受的影响主要是英国人类学派的民俗学,周作人也是一样。后来大家慢慢地从别的国家如法国、日本也接受了一些东西。
以上是讲,在开始的时候,我们的民俗学处于描红阶段。在一种学说刚起步时,这样做是未可厚非的。因为小孩子一开始不会站着走路,你拉着他走一走,或者他自己手摸着墙壁走,那也是很自然的,不然他不能走,连站起来也做不到。有过这样的历史,我们也不必讳言,但是人总得成长,一个人到了十七八岁还要他妈妈拉着手走道,到了上高中了还要描红,那就不行了。孩子小的时候吃妈妈的奶,大了还要吃奶吗?我的意思是,我们的民俗学现在已经长成了,已经成年了,应该不是描红的时候了,对外国理论自己要有一个清醒的看法,不要盲从。
二、当前我国学界这方面的情形与我们应有的认识和态度
甲、1976年以后我国学界的新情况——解放思想的方针与外国学说、理论的大量输入
中国的民俗学到了解放后,忽然就中断了,民俗学里面只剩下一点民间文学同民间艺术还能在学术研究的领地存活,其它的部分差不多都没有了。因为当时“左”的学术观点认为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都是资产阶级的学问,所以就不加扶植,不要它发展了。那么民间文学、民间艺术为什么能存在呢?因为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的时候,在这方面说了好话。虽然毛主席讲它们还只是作为“萌芽状态的文艺”,但是有这么句话,就救了我们民间文学。所以我们在1950年初,就成立了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专门收集、研究民间文学同民间艺术。假如没有毛主席这句“萌芽状态的文艺”的话,连这种状况都不可能保持。当时民俗学作为一门学科,不可能在大学、出版界存活,所以在十七年内,基本上没有出过这方面的书,同现在的情形大不一样。
但是,关于民俗的收集工作也不是一点也没有。除了民间文学同民间艺术之外,由于政治上的需要,我们在1955年左右开始调查少数民族的历史、社会情况,这项工作当然要触及其民俗方面。因为在全国范围内用政治的力量去搞,收集了很多材料。这些材料当时没有公开发表,“四人帮”倒了之后陆续印了出来。参加搞这一批东西的,搞语言的人很多,有一部分是政治干部、文化干部。从严格的学术角度来讲,这些材料不一定很典型,但毕竟是下去搜集的,而且语言学者所搜集的东西往往有其长处,因为不加盐添醋,比较忠实,跟搞文学的人不同。现在各省,特别是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这些南方、西南地区出版的民族志资料,对于民俗学来讲是值得重视的财富,而且数量相当大,当然现在我们不能满足于这些。
“四人帮”倒台后,政治上提出了一个对我们的学术发展非常有利的主张,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过去在学术上(其它的我们不论),那条“左”的绳子绑得太紧了,什么也不准弄,许多东西都被排除在外了,被打入禁区。“解放思想”就是要打破原来的束缚,去掉捆着的绳子,让它按照应该发展的道路发展。在科学研究领域,就是让原来被不适当地束缚了的学术得到解放。这句话不是泛泛地讲的。“实事求是”呢,是补充“解放思想”的。为什么要解放思想,就是因为那种束缚不是实事求是的。比如民俗学、民族学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多少会打上资本主义的烙印,那是自然的,他们要利用它。帝国主义要拿民俗学来为殖民地的政治效劳。民族学、人类学也是这样,有一个外国学者写了一本《人类学与殖民主义》,是专门谈这个问题的。这点我们也知道。班尼女士的《民俗学手册》在序言里已经提到,这个东西对在殖民地工作的人有用。这个学科在资本主义国家,当然要打上它的烙印,但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就不同了,就打上社会主义的烙印了,而且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这种学科理应得到发展,因为我们研究的民俗是广大中下层人民的文化。
就是说,1976年以后,我们整个国家的政治形势、学术形势有了好转,摆脱了“左”的束缚,得到比较自由的发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主张救了我们的民俗学,救了人类学,救了民族学,救了心理学,救了很多的学科。在这种形势之下,不但民俗学,各种社会科学的理论、学说都蜂涌而来,尤其是在八十年代,国外学术思想的输入是最热门的。比如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二三十年代也有人介绍过,但那是零零落落的,而在八十年代有多少书介绍他的东西呀!他那本《图腾与禁忌》,三十年代我们在海外就看见了,但是直到八十年代,它才作为新书被介绍进来,很受欢迎。这些学说非常活跃,因为有三十多年的时间同外界在学术上没有接触了。外国的许多理论进来了,同时我们的民俗学也沾光了。比如弗雷泽的《金枝》,有没有这个书的译本,可以看出一个国家人文科学发展的程度,这时翻译进来了。班尼的《民俗学手册》,布鲁范德的《美国民俗研究大纲》(中译本改作《美国民俗学》,希望以后翻译外国著作时不要改名字,至少要写明原名是什么,后边的注和参考书目也都要保留),道森的《民间故事论》(中译本改作《世界民间故事类型学》),泰勒的《原始文化》,邓迪斯的《民俗学研究》(中译本改作《世界民俗学》),都翻了过来。
总之,近年来在翻译、介绍外国理论方面,学者们做了许多工作,而且如上所说的一些重要著作也翻译过来了。当然也不是这方面所有的重要著作都翻过来了,有许多很有价值的著作还没翻,比如日本的第一个民俗学家柳田国男先生,他的全集有三十多卷,但是他重要的著作,概论性的不是很多,最重要的一本《民间传承论》也还没有翻。十多年来出版界在民俗学的翻译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而且有些工作还是比较重要的。
乙、有些偏颇倾向,值得注意
关于民俗学本身的理论或者密切相关的理论,我们已经介绍了不少。这些东西介绍进来当然是好事,因为它们是人类共有的财富,我们应该享受。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偏差。针对这个现象,我们应该有个正确的态度。
将外国的理论介绍进来殊非易事。如果不是很重要的东西,不一定需要介绍;对于重要的东西,译者要通晓它,用自己的话解释它,除了语言上的问题以外,对理论本身要通晓。不这样,翻译出来的文字人家就不容易懂,就是很忠实的译文对另一个国家的人来说接受起来也有障碍。“五四”时期胡适之介绍杜威的实验主义,这种学说在中国也是一种新理论,也不是很习惯的。那时我不过是一个中学生,但是我看他的文章很好懂,很容易接受,因为他透彻了解了这个理论,用中国人能懂的话讲出来,不是照搬。
在引进外国理论的问题上有两方面的因素:一个是介绍者的因素,一个是接受者的因素。从接受者来讲,尤其是要运用这个理论,那就必须要消化。国外的有些东西,我也常看,比如荣格的后期精神分析学,看了也不是完全不懂,但也不是太了然,假如叫我具体地讲他的理论,那我必须下功夫去消化它,要用中国人能懂的话说出来。我如果要运用它,也要吃透它。现在确实有一些人,像中国过去有句话说的,“囫囵吞枣”。枣子到口里面,你就得嚼,整个吞下去是不行的,那就不消化。要接受一种新的理论,特别是要把它运用在我们的研究上,不是简单的事情,生吞活剥就不行。十九世纪德国有一派天体神话学,认为神话中所讲的都是自然界的事情,这种观点多少是值得斟酌讨论的,特别是关于太阳或者月亮的理论。德国人所研究的是印度—欧罗巴语系,在那里可能有些神话是这种情况,但是无限地去用它就不行。比如太阳崇拜说,在有些学者那里到处都是太阳崇拜,把中国古代的神话都解释为太阳崇拜。中国的古代神话大体上我还是知道的,除了一两个(像羲和神话)讲太阳崇拜以外,很少有太阳崇拜,把这个理论广泛地去用不一定合适。
对于一种文化现象,仅用一种理论去解释是不够的。现在不少学者提倡多角度的研究。比如歌谣作为文化现象,你可以从音乐的角度研究它,可以从艺术的角度研究它,可以从思想感情的角度研究它,也可以从功能的角度研究它,等等。再如结构主义讲深层结构,不是讲事物的外形结构。它是一种哲学的考察、思索。对于一种艺术来讲,你可以找出它的深层结构,但是它还有其它方面,如美学方面、社会意义方面。再如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论”(日本翻作“机能论”),它作为一种理论,对于文化现象、民俗现象具有较大的解释能力,但它也只是偏于一种文化同其他的社会文化的关联以及其他的作用。这一点当然很重要,但是一种文化不仅仅是这一点,它有历史。马克思说,一切的科学都是一种历史科学。一切事物都有其历史性,用历史的观点分析问题,是学术研究的一种角度。
事物往往有多个方面,理论都偏于一点。对一种理论,我们要知道其长处在什么地方,短处又在哪里。没有一种理论是万能的。作为一个学者,要运用某种理论,结构主义也好,象征主义也好,故事类型学也好,形态学也好,都可以用,但要知其长处,用到什么程度,用于什么对象最适当。对于荤故事、荤歌谣,可能比较有效的解释就是精神分析学,因为它所讲的正是那方面的东西,其它的神话故事它能解释的可能很少。作为一个学者,首先应该通达、消化了人家的理论,不消化的理论不能应用。当然我们年轻的时候所应用的一些理论也是不大消化的。比如在二十年代末,我跟一个朋友翻译了班尼女士书中所附的印度—欧罗巴语的故事形式,我就给应用了,好像背地里跟着应用的也不少。其实那时候就是枣子没有嚼就吞下去了,囫囵吞枣。当时我年轻,不懂,现在我知道了,所以把这个经验告诉大家。
三、现阶段中国的民俗学活动,应有自己明确的指导思想
甲、中国民俗学已走向自己的探索道路,现在应有明确的指导思想
我们从前幼稚的时候,是跟在人家后面,看着外国人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但我们现在是大人了,不是老要人拉着手走路的时代了,应该有自主的精神了。我们自己从事民俗学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的对象、材料是什么,采用什么理论、什么方法才合适,采用到什么程度,这都要经过脑子,要自觉。自觉同不自觉是不一样的。我们现在有些人的学术活动都是不大自觉的,跟着人家,或者以前怎么做现在就怎么做。一般的事情这样可以,搞学问是高度理智的工作,不能随便根据习惯。
乙、这种指导思想,就是建立具有自己特点的、为促进祖国文明而致力的一种人文科学(民俗学)
这个指导思想有两种形容语:一种是要有自己特点的,不是人云亦云的;一种是为祖国的精神文化而干的,不是随随意意在那里做的,也不是为个人升官发财、拿点稿费什么的。当然了,人总得生存,拿点稿费也不是赖事,不过这个不是主要目的。假如一个人作文章,目的就在拿稿费,或者名字见于杂志、书上,那是庸人的想法,自甘于常人的做法,毛主席叫做“低级趣味”,不高雅。这样的一种人文科学,就是民俗学。
我拟的这个指导思想,适合不适合,大家讨论讨论看。假如可以,我们就照着这个干吧。
四、对外国有关学说、理论的学习、吸取、运用应以实现
上述宗旨为原则——吸取乃至运用,目的在于强壮自己的学术事业,以利于达成预期的效果(促进祖国精神文明)
我们现在学习外国的东西,不是为学而学,学了它能不能帮助我们达到什么目的,这是很重要的。假如不能够,或者有害,那就不一定要花工夫去学它。学的时候不消化,生吞活剥,学了也不会做出什么好成绩。有的理论不很容易懂,如果是真正非懂不可的东西,那就得用大力量去学,反复地学,也还是可以懂的。
五、我们的民俗学,是世界民俗学的一部分,但它具有自己的特点,不是别的国家民俗学的附庸或“派出所”
现在中国的民俗学同外国的比起来当然有一定的差距,这个我们得承认,也应该努力赶上,但是我们也应该有自主的地方。就像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比起那些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是落后的,至少在经济上是这样,但是它也是一个国家,有相对独立性。我们的民俗学是世界民俗学中有自己特点的独立的一个部分,我们不要自己去做外国学术的附庸。这不是说不学习外国的东西,而是更好地学习外国的东西,但不做外国学术的“派出所”。我们的学术不是英国、美国或者日本哪一个国家的民俗学的“派出所”,我们是自己独立的,尽管我们比较幼稚,还要不断努力才能达到理想的境地。我们要有这种志气。
近年来,由于经济大潮的冲击,一些知识分子失掉了民族自尊心。这是不应该的。民族自大狂是要不得的,民族自尊心是要得的。最近我给一个杂志写了一些格言式的东西,其中一条是:“个人的优越感不可有,民族的优越感不可无”。个人的优越感是过分的自尊,不大好;民族是一个集体,不应同个人一样看待。
(本文系根据作者1996年9月在“中国民间文化高级研讨班”所作第二次讲话的录音整理而成。整理者: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