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零售企业呼唤公平的税收环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内资论文,零售企业论文,税收论文,公平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这不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而应是重新寻求公平的开始。”走过2004年12月11日“大限”,这样的看法在国内零售业中渐成主流。
根据加入WTO的承诺,我国已经从2004年12月11日起取消了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的限制,除烟、盐等特殊商品外,零售业全面开放。除了开店行为还需政府审批外,外资零售商在中国的经营活动近乎完全自由。
而在内外资零售商走向短兵相接之际,有关外资“超国民待遇”的质疑陡然浮出水面。内资零售企业认为,在外资准入障碍扫清、获得与内资公平市场环境的时候,外商目前所享有的特殊税收优惠,正给原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内资零售业带来新的不公平竞争压力。有关专家甚至表示,这种新的不公平,不仅关系到内资零售商的经营,还将直接影响到中国零售业未来的命运。国内零售业的普遍看法是:外资税收“超国民待遇”该到期了。
外资零售企业扩张势头强劲
“中国有诱人的零售市场,外资早在觊觎!”说到零售业开放,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长郭戈平首先提到了市场。
据介绍,2004年中国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万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从零售业对本国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看,美国为21.7%,中国只有7.8%。中国商业网点的连锁化程度目前仅为5%,而发达国家已超过20%。权威预测显示,未来5年内,中国零售业将保持8%~10%的增速,2020年消费品零售总额将超过20万亿元。
在零售业全面开放之前,中外零售企业已较量12年。据统计,目前在中国已有300多家外资零售企业,全球50家最大的零售企业已有40多家登陆中国,外资商业企业在华发展已呈现出从点到线、到面的格局。
“目前,外资尽管占我国总体零售市场份额不大,但在超市、大卖场等主流业态上,已拥有80%的压倒性优势。而在经营效率上,单位面积销售额也比本土企业高出近两倍。”物美集团老总张文中深感有压力。他说,外国零售企业以其在资金、采购配送等方面的优势,迅速占领国内市场。零售业全面开放之后,其扩张势头更为强劲。
2004年外资零售巨头沃尔玛在中国新圈下9个重点城市,在中国门店总数增至43家;2005年沃尔玛计划新建中国店18家,2020年中国店至少开到1000家;与沃尔玛如影随形的老对手家乐福,2004年在中国新开大卖场15家,2005年将新开品牌店“冠军超市”10家~15家、品牌店“迪亚折扣”100家;德国的零售巨头麦德龙也宣布,2005年在中国的店铺数量将增加50%以上;泰国易初莲花计划3年在中国新增超市100家……
在新圈地运动中,家乐福、沃尔玛等各大外资零售商都盯上了我国二三线城市市场。一位证券分析师透露,近期外资零售企业开始对沪深两市的国有上市商业企业频频出手。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长郭戈平指出,在种种动作中,外资独资开店的趋势也越发明显,他们可能通过3种方式让内资企业放弃股权:出一个比较好的价钱诱惑内资股份出售;扩大企业资本规模,让内资股份无力追加,迫使内资股份的股比越来越低,从而最终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跑马圈地到处开店,使合资公司亏损,让中方不得不放弃股权。此外,其投资领域也由传统百货、零售业向图书、药品和成品油等重要商品零售市场渗透。
面对外资物流、价格、资本等强势冲击,众多本土零售企业尽管占据有利地形,却已步入薄利甚至亏损境地。
不平等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
按照WTO规则,外资进入中国无障碍了,但在其获得与内资公平市场环境的时候,目前在企业所得税上仍享有的特殊税收优惠,正在给本就处于弱势的中国内资零售业带来不公平竞争。
在不少连锁企业看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差异是第一大不平等。家居连锁企业东方家园老总张宏伟向记者表示,内资企业的名义所得税税率是33%,没有任何优惠;而外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虽然也是33%,但在特区,其税率是15%,在沿海开放城市是24%,仅从税率上看,外资零售企业一起步就占了很大的便宜。
天津家世界连锁商业集团的房地产财务总监倪泽说,除内外资之间的税率差异外,在计税工资的扣除标准上,对内资零售企业也有很多不利。因为在企业的各项成本中,人工成本(工资费用)已经排在第二位,对企业的影响非常大。
据倪泽解释,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资员工工资可全部在税前列支,即不用就此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内资企业只能在税前列支800元的员工工资。因此,同样给员工开出5000元的月薪,外资企业的人工成本是5000元,而内资企业的人工成本则会多出1000多元,达到6000多元。对比可见,内资企业的成本显然比外资企业高出一块。从总体上看,内资人工成本是外资的1.3倍。
倪泽说,内外资企业对员工工资扣除标准的不一致,直接导致内资企业人工成本大大高于外企。这个差异成为外资的优势,他们可以利用这个优势降低成本,以高工资招揽人才,使内资企业在吸引人才方面处于劣势。
另外,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如果在会计核算上是亏损就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内资企业即使在会计核算上是亏损的,也要按照税法做计税利润调整,依然缴纳企业所得税。倪泽说,按此规定,家世界北京一家连锁分店2003年与外资企业相比,就多调增计税利润1000多万元,多缴了330多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北京物美投资集团董事长张文中则认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还存在优惠条例上的差异,比如内资企业是从企业登记之日起纳税,而外资企业是从盈利之日起纳税;外商如果将利润就地转为投资,还可享受40%的退税,这是内资企业不具有的。
“作为内资企业纳税人,尤其是面对外资强势冲击的连锁企业纳税人,我们期待这种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状况尽快改变,尽早实现两税合一,让内外资企业尽早享有平等的税收待遇。”采访中,倪泽这样表示。
内资连锁企业统一纳税亟待深层次支持
据了解,比照外资统一纳税的相关规定,目前内资连锁企业也有了统一纳税的具体政策。“这有利于内资企业的发展壮大,出台得很及时。但目前这种办法只解决了在一个城市范围内的统一纳税问题,并没有解决跨地区统一纳税的难点,而后者对内资连锁企业跨地区经营的影响更大。”家世界财务总监倪泽说。
据倪泽介绍,尽管随着规定连锁企业统一纳税政策——财税字[1997]97号文、财税[2003]1号文的相继出台,跨地区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统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已经有法可依,但由于地方配套政策没有跟上,目前在全国很多地方,内资连锁企业在同一个市、县统一纳税都还难以落实,更不要说实现跨省、市的统一纳税了。
倪泽说,家世界虽然已经有近30家分店分别在3个城市实现了统一纳税,但影响公司进一步壮大的“跨地区统一纳税”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与外资企业相比,他们还要面对很多障碍。
在全国有20多家分店的东方家园老总张宏伟也表示,外资连锁企业一直都是实行总店统一纳税的模式,为什么对内资连锁企业的统一纳税政策就难以落实呢7在当前零售业的激烈竞争中,内资零售企业希望有关部门提供进一步的政策支持,争取获得和外资连锁企业同样的待遇。
外资隐性超国民待遇问题更要解决
在东方家园老总张宏伟看来,零售业向外资全面开放后,内资零售企业并不期望政府能提供更多的关怀,但要求政府别再给外资超国民待遇,特别是地方政府给予外资企业的隐性超国民待遇。
张宏伟说,外资企业除了在税收上能获得比内资优惠的待遇外,地方政府还经常给予外资企业一些隐性的优惠。比如,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规定,引进外资有指标考核,引进民企没有指标考核,造成不少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急功近利,私下给外资很多承诺,在土地、水电、地方税返还等方面优惠。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内资企业老总说,在33%的企业所得税中,30%是归中央的,3%是归地方的。因此,许多地方为了吸引外资,通常将外资企业所得税中归地方的3%部分减免掉,这是典型的隐性税收超国民待遇。
“实际上这是出让国家利益!对内资很不公平,也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安全发展。有不少外资零售企业曾经利用或正在利用中国政策的空隙,制造战略性亏损,‘合法’避税。这种隐性的外资超国民待遇问题更要解决。”张宏伟表示。
尽快出台符合WTO规则的法规
有关权威机构预测,未来3年~5年,中国零售业60%的市场将由3家~5家世界级零售巨头控制。对此,北京一家连锁企业的高层人士表示,面对全球商业企业领头羊沃尔玛“地上一张网、天上一颗星、配送一条龙”的强势逼进,这样的说法并非危言耸听,在税收待遇上处于劣势的内资零售企业的前景并不美好。
“一个国家的零售业就意味着这个国家的经济主权,若被外资控制,危害巨大。“天资咨询顾问公司首席顾问萧潮声说。他认为,外资一旦主导了我国的零售业,我国的制造业就将成为他们的附庸——产业利润将由超级大买家支配。最终,国内商业经济的相当比率也将被外资掌控。
倪泽说,当初国家出台针对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所得税政策,与外资企业当时所面临的竞争态势是对等的。因为在我国加入WTO之前,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我国投资、地域、股权和数量上都有很大的限制,国家在税收上给予外资一定的“超国民待遇”,并不会给内外资之间带来多大的不平等。但我国现在按照入世承诺,从2004年12月11日起已全面解除了对外资零售业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外资零售企业再享受税收上的优惠,对内资零售企业就是一种极大的不公,这在WTO规则里也是不允许的。
“作为内资企业纳税人,尤其是面对外资强势冲击的连锁企业纳税人,我们期待这种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状况能够尽快改变。”倪泽向记者这样表示。
北京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呼吁,在WTO规则下,国家一方面应尽快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应对大型流通企业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征收方式,允许企业将新增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收。同时,对企业实施重组兼并过程中的相关契税给予减免,以鼓励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等。另外,还应加快反垄断法、商业大店法等流通业相关法制建设,加紧修改1993年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制约外资大店的无序发展和单个零售企业规模的无限扩大。因为从世界范围看,规范企业滥用支配市场的权利是各国反垄断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由于关乎中国经济未来,由于每个人都与零售业有着千丝万缕联系,中国零售业的变局也因此格外让国人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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