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功利主义_市场经济论文

市场经济与功利主义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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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既然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那末功利主义作为与之相应的观念形态,当然也是这个阶段的人们的社会意识的必然内容和表现。中国为什么要选择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为什么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仅在于它可以通过价格信号的导向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以节约资源,提高效率,更在于它最能满足人民对利益的追求和生存发展的各方面需要,最能激发社会的经济活力。所以,尽管中国坚持实行了三十年的计划经济,搞了三十年禁欲主义,但市场经济规律及其机制总是以这样或那样的必然性的形式诱导着人们,并使整个社会在多次经验教训的反复比较中普遍接受了这个符合社会共同利益的经济运行方式。

如不健忘,早在中国市场经济发育初期,司马迁就提出商业活动最能满足人们的致富愿望:"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他还特别形象地描述了商品市场机制对整个社会的激励、诱导作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熙熙,皆为利往"。(《中国历史文选》上,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34、127页)今天我们同样看到,我国以商品经济发展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开放稍一冲破传统的自然经济、计划经济 的籓篱,整个社会立刻随之涌动,沸腾起来,讲实际,追功利,务效益的功利主义思潮也由此应运而生。

功利主义的最大特征是把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作为一种自觉意识确定下来,并以此激励、规定人们的行动。功利主义认为,追求利益是人之天性、本性。明末李贽就讲:"趋利避害,人之同心"(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第三册,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363页)。后来黄宗羲更直言不讳:"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同上书第四册,第18页)。几乎同时,西半球的欧洲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也发了同样的议论。如英国的洛克、霍布斯、孟德维尔都讲,趋利避害人之天性。霍布斯、孟德维尔及休谟并且认为,这是由于人的自私自利的本性。

功利主义不仅肯定人们对利益的追求,而且认为义和利是统一的。李贽尖锐揭露儒家宣扬的"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超功利主义的虚伪性。他认为,讲义,也是为了利,无利,讲义是没意义的(《中国哲学史》第三册364页)。英国的休谟和法国十八世纪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同样把利益追求作为道德的基础,提出和社会利益一致的利益就是正义,是应该肯定并遵循的。休谟认为,正义是"合情的利己主义"。马克思后来还对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思想家的伦理观作了肯定性的评述:"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7页)。

既然利益追求为人之本性,正义是和合理的利益并行不悖的,那末利益机制和效用准则就应该成为评价人们的行动是善行还是恶行的根本标准。凡能给人们带来好处,满足人们趋利避害本性的,即为善。否则,则为恶。资产阶级功利主义或早期市民阶级的这种道德准则不仅是对封建自然经济重本抑末、重义轻利道德观的革命,也是对今天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重产值轻效益、重德轻利道德观的冲击。虽然资产阶级倡导的功利主义往往淡化、甚至抹煞了不同阶级、不同社会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对立,而把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一般原则作为人类社会市场经济运行的功利主义加以宣扬,但它包含着市场经济规律对人们经济活动及其道德行为的积极的、合理的要求这一点却是不容否定和置疑的。

功利主义有史以来第一次通过市场活动把人和人之间、人和社会之间在物质利益上的对立依存关系鲜明地反映出来。为什么会如此?因为市场经济是生产力较为发展基础上的发达的社会分工决定的经济。因此,它一方面使不同资源的所有者之间、相同资源的所有者之间在市场竞争中彼此对立和分立。另一方面,又使这些对立、分立的个人只有通过交换和协作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满足自己的利益而为社会所认可。而这种交换协作和认可又只能通过以商品和货币为纽带建立的市场交易关系来完成。这样就产生了为了自己的利益必须满足他人或社会的利益的交换关系和道德关系。"我给,是为了你做;我做,是为了你给;我给,是为了你给;我做,是为了你做。"这种关系的存在和维系,形式上是商品或货币之间的交易,而实质上是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劳动之间的等价交换。然而,由于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价值规律运动和形式的一系列分离运动,即先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分离,进而是交换价值脱离价值,最后是作为价值和交换价值形式的货币和交换价值的分离,最后导致货币成为一切财富和劳动的形式和一般等价物。这样一来,在一些人的观念中,劳动不是财富的源泉,金钱、货币倒成了市场中追逐的主要的、乃至唯一的对象。在市场竞争规律的作用下,这一追逐变得愈演愈烈。货币成了市场经济运动的出发点、目标和尺度,人们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往往"不是占有作为产品的商品,而只是取得交换价值本身,取得货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93-94页)功利主义也因此找到了自己的依托和归宿,并且反过来给生产,分配和消费以巨大的影响。

但是,功利主义到底是现实的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现,因此,它总是不可避免地反映着个人和他人,个人和社会的市场经济利益关系的矛盾及其运动。当作一般地抽象时,我们就会看到,这种关系的矛盾和运动明显地是一种目的和手段间的矛盾关系和辩证运动,即马克思所表述的:"(1)每个人只有作为另一个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2)每个人只有作为自我目的(自为的存在)才能成为另一个人的手段(为他的存在);(3)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96页)。这样整个经济活动从每个市场主体观察就是,从利己的目的(局部利益:个人的、集体的或兼而有之的利益追求)出发,经过利他(为他的存在),成为他人的手段,最后达到利己的结果的利己--利他--利己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过程,一个能动地追求物质利益的"自为的存在"的经济活动。这也就难怪,为什么会出现"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道德争论,因为它确实反映着市场经济的一种功利主义的实践运动。

利己和利他这种矛盾运动的统一,实质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分工和交换规律在等价交换原则制约下的运动。这一运动具体到不同所有制关系的市场主体,具体到商品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又往往具有不同的特征和内容。

既然在价值规律、竞争规律的作用下,市场经济社会的分工和交换使市场主体的价值取向只能在利己和利他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中选择和发展,而且离开了这个对立统一体中的任一方面,经济活动都不可能持久,商品交换活动和劳动价值的创造都将停止。所以,人们就必然从自身对资源的不同占有关系出发,从其现实经济活动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利己利他这一基本的市场经济利益关系进行不同的抽象,进而形成了不同的市场经济道德准则。

1.利己主义。这是割裂了利己和利他有机统一的市场经济道德准则。只追求经济活动中利己的方面,把等价交换原则变成纯粹的利用关系,总是以他人为手段以自己为目的。尽管在经济实践中,在活动的具体形式上不得不利他,但本质上,整个经济活动的核心和贯穿始终的是局部的、个人的利益高于一切。这种利己主义在反对封建的禁欲主义和经济粗放主义方面确有其积极的意义。但当这种利己主义发展到极端后就是对市场经济的反动或成为市场经济的腐蚀剂。因为它变成了不择手段,不讲信誉,破坏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片面运用获得最多,付出最小的市场经济的生产、经营原则。结果不仅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生产效率的提高和财富的增长,而且造成对市场秩序的破坏、资源的滥用、他人利益的伤害和劳动的破坏。这种损人利己的极端利己主义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和早期资本家的经营活动中表现得最突出。在今天,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种种不平等待遇和不平等交易中,以及一些外商在我国进行的伪合资,偷漏骗税等犯法行为中,从我国个体,私营乃至一些乡镇企业的种种经济行为中都可以看到它的表现。

一个半世纪前,英国资产阶级社会学家、资产阶级功利主义理论家边沁公开宣扬利己主义是资产阶级理所当然的经济道德,并为此作露骨的辩护:"社会利益只是一种抽象;它不过是个人利益的总和......如果承认为了增进他人的幸福而牺牲一个人的幸福是一件好事,那末,为此而牺牲第二个人、第三个人,以至无数人的幸福,就更是好事了......个人利益是唯一现实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3页)这种明显和社会利益相对立的功利主义和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当时提的和社会利益一致的功利主义理论真是南辕北辙。马克思为此在《资本论》中揭露了边沁这种功利主义"好事"的实质。他指出,边沁所宣扬的商品交换中由利己心所连结形成的彼此互利互惠,共同受益的功利主义关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实际上只能是为资本家攫取利润的雇佣和被雇佣的商品经济关系。

值得指出的是,利己主义的功利主义,尽管从道德上是应该受到严厉谴责的,但从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看,它仍然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积极的社会意义,以至恩格斯把恶、把"卑劣的贪欲"看成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因为这种功利主义毕竟反映着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有利于以财富增殖为要义的社会物质利益关系发挥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2.利己而利他,或利他以利己。这是认识到市场经济是在利己利他关系中才能存在和发展从而有利于自我的一种经济道德准则。这种道德准则虽以利己为根本目的,以利他为手段,但已深知如不利他,则自身的利益,如商品和劳务的价值也难以实现。所以通过利他而达到利己的目的。对此,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斯密早在二百多年前就做了论述。他提出,由于社会分工,产生了不同的利益主体,因而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同需求只能依赖交换来满足。所以必然产生人与人之间既要利己又需利他的关系和道德准则。他甚至提出,本是利己的需要也完全可以用为了利他的交易形式来完成。

需要指出的是,从利己主义到利己而利他的经济道德正是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其生产经营意识发展的两个阶段。它既体现了市场主体对市场经济内在矛盾关系认识的深化,也表明了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是以利己主义为轴心的。

3.利他而利己。这是在市场经济的利己利他关系中,以利他为第一要义的经济道德准则。即把自己的生产经营作为社会的事业或把社会的实业当作自己的事业,在为社会的生产、服务中实现自己的价值,从而必然得到对自己有利的经济效果。在国内外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国的远洋运输公司,海尔集团公司,大庆石油公司等为国争光,为民族出力,扬名海内外,取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的硕果。香港船王董建华、金利来领带大王曾宪梓的企业以及发达国家的一些名牌企业也多遵循利他而利己的经营之道,从而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4.利他主义。以利他为唯一目的,不计回报,不虑自身得失的一种经济道德,大体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捐助国家、社会或资助其他企业的利他主义。为社会慈善事业服务而办实业,在国家危难时将企业的部分收入甚至全部收入捐出,资助危困企业或急需资金的实业,均属此利他主义。当年南洋华侨巨商陈嘉庚创办厦门大学,倾其全资捐助抗日,就是利他主义的典范。第二种是计划经济的利他主义。企业把盈利全部或大部上交国家,按国家计划为社会进行生产,而不计企业之得失。第三种是改革以来,有相当一批国有企业仍沿袭计划经济的经营管理模式,观念陈旧,管理落后,经营乏力,责权不明,不仅不能做到资产保值增值,反而严重流失,而为国内外其他经济实体和个人所获取。显然,这种转轨时期不自觉的利他主义,及计划经济的利他主义是和市场经济取向的企业改革和建设格格不入的。

这四种经济道德,虽然都或多或少地对利己利他的矛盾关系作了不同程度的抽象,但符合市场经济内在要求,既有益于市场经济的运行、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又符合社会道德基本要求的,还是利己而利他和利他而利己这两种市场经济道德。因为它们才体现了价值规律对市场经济人际关系的本质要求,才是对劳动价值的肯定,从而利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在竞争中,运用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先进的经营机制,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成本消耗,积极为市场服务,为消费者尽力。从而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增长,有利于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各种需求,也有利于贯彻最大--最小的市场经济原则,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损人利己的极端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的道德准则则有悖于上述的原则和要求。即使利他主义中有道德高尚的方面,但不能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的道德规范。

显然,利己利他及利他利己两种经济道德既反映了市场主体的自由平等关系,也在等价交换、互利互惠这一市场经济关系上,促进了市场经济领域内效率和公平的实现。是应该提倡和恪守的市场经济功利主义道德。

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这一科学论断,一方面说明,对人类社会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它是适应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满足人们对物质利益追求的经济形式。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对市场经济,价值规律驱使"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这一史实作了称赞性的论述:"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创业,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除非使生产工具,从而使生产关系,从而使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革命化,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反之,原封不动地保持旧的生产方式,却是过去的一切工业阶级生存的首要条件。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关系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这就是资产阶级时代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地方。""它第一次证明了,人的活动能够取得什么样的成就"。"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生产力还要多","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

另一方面它说明,和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性相适应的市场经济也有自己发展的阶段性,从而作为其观念形式的功利主义也因此改变着自己的内容和形式而呈现出阶段性特征。如果说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初期或资本额小的市场主体较多、资源的开发和流动又很落后的情况下,利己主义在市场经济关系中一般占有重要的乃至主导的地位,那末,随着建立在近现代生产力基础上的拥有雄厚资本的市场主体越来越多,市场发育越来越成熟,资源的开发和流动也越来越频繁的情况下,利己主义,特别是以不正当的竞争、营利手段为经营方式的利己主义就更让位给诚实守信为特征的利己利他主义了。正如恩格斯评述的:"资本主义生产愈发展,它就愈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琐细的哄骗和欺诈手段......这些狡猾手腕在大市场上已经不合算了,那里时间就是金钱,那里商业道德必然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其所以如此,纯粹是为了节约时间和劳动。事业的发展已经不允许再使用这些低劣的谋取金钱的手段;这些手段对拥资百万的工厂主说来已毫无意义。在恩格斯之前,斯密也专门阐述过诚实和守时等商业道德对从事经常性商业活动的生产经营者的至关重要性。他说:"一个自己懂得自己真正利益所在的商人宁愿牺牲一点应得的权利,而不愿启人疑窦。""在大部分人民都是商人的时候,他们总会使诚实和守时成为风尚。因此,诚实和守时是商业国的主要优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53-255)

恩格斯和斯密的阐述表明,市场经济道德的进步程度是和市场经济的发育成熟程度同步的。马克思则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说明,纯粹利己主义的市场行为是难以立足的。因为,它们虽然一心要谋取私人利益,但它的内容及实现形式和手段则是由不以任何人为转移的社会条件决定的。可见,作为私人利益载体的个人所生产经营的商品、劳务及它们的价值确认和兑现,不只是所有者的主观愿望,更主要的是它们必须遵循商品交换通行的等价交换原则及由市场交易的契约等约定的各种规范性要求来生产和交换,从而才能实现各个生产经营者的私人利益,而这显然均是"社会条件决定的"。

当我们回过头来面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的现实的时候,我们已经感悟到: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不可逆转,那末,市场经济的功利主义道德的建设也必然成为其中应有之义;既然经济道德是社会经济关系的表现,并在根本上又为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制约,那末,就应该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建的实际出发,使功利主义道德和我国建立在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多种经济形式、多种分配形式相适应。

这样我们就应该首先清醒地认识到,在我国绝大多数人口还在为创造基本的生活条件而奔波的情况下,中国社会主义初期的经济道德还不能提得很高,特别对那些还为就业,为生存而颠沛流离的社会群体来说,利己主义还是一种主要的、基本的价值取向。

其次,从我国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从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看,利他而利己功利主义应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的总方向,但从当前的基本国情,从整个国家还处在由温饱走向小康的经济发展阶段看,利己而利他功利主义还是一种普遍的道德要求。

第三,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道德准则应是一个多层次的价值体系。即:以利他利己为发展方面,以利己而利他为普遍道德要求,以合理守法的利己主义为补充。而对以损人利己的利己主义和既无社会效益,又无经济效益的利他主义则应予禁止、否定。

第四,从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对经济道德的基本要求看,效益较好的国有大中企业为代表的公有经济应以利他利己功利主义为道德准则,一般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相当多数的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农村经济可以利己利他功利主义为道德准则,而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三资企业则以合理守法的利己主义功利主义为起码的道德准则。当然,这样的划分不具有绝对的意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物质文化生活的普遍提高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达和完善,整个社会的经济道德也会逐渐由低层次向高层次提高,最后,整个社会则将形成以利他而利己的社会主义经济道德为主导和普遍要求的经济道德体系。

这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功利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上就应坚持如下的原则和方针,即:既要以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根本,又必须保证全社会精神道德的健康发展而不致蜕化;既要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又要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协同进行。为此,在当前和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在社会主义功利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上,应认真把握并着重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和建设的大方向。这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和切合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一场革命,是改革旧的利益关系体系,建设新的利益关系体系的社会主义利益关系体系改革的一个壮举。它使处在不同经济领域、不同所有制关系下的法人和公民都有自己明确的受到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利益范围和利益追求。从而既是对举国一致的"大公无私"和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利益模式的破除,又是对无端侵害以企业为代表的各种生产经营者利益的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乱没收的违法行为的禁绝。

二是必须牢牢把握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要求,把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建设落到实处。目的是形成既利己又利他的社会经济体制和经营机制,使各类经济实体都有确定无误的和所有权、经营自主权相联结、相依托的独立的经济利益,成为独立的法人,具备独立的经济人格。同时又依法承担和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相联系的必须的责任和义务。而在各类经济实体内部也应相应地形成以集体主义为基础的个人和集体紧密联系的"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

三是在面向市场经济的改革建设中应特别注意建立起不同所有制、不同利益主体或利益群体间,同一所有制关系内部各个经济实体间相互联结的经济纽带。通过企业的股份制、农村的股份合作制等具体的经济制度建设,使个人和集体、集体和国家、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乃至外资的利益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利益相互融合,共生共存,形成利己利他的互利互惠关系。

四是通过各种经济立法、经济执法、经济监督法使市场经济成为公平竞争、依法运行的经济。只有这样,才能严厉打击形形色色的损人利己的市场行为,既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又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既使生产经营者在公平竞争中取得自身的利益,又使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在等价交换、公平交易中实现自己劳动的价值。这样就通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建立起生产经营者之间、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良好的利己利他或利他利己关系。同时,也使国家依法从市场经济活动中、从社会财富的生产和增殖中取得以税收为主要形式的各种收入,做到利己利他利国利民。

最后,必须采取教育、示范、宣传等多种手段大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经济道德素质。使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消费者树立良好的国家意识、民族意识,有为国争光、为民族争光的精神,有不取不义之财、不谋不义之利的职业道德,做到义利兼顾,"功利与仁义并存"。不仅要学习外国人的良好的市场经济道德,也要继承发扬中国传统的经济美德,不仅要学习外国调解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成功经验,也要总结发扬中国几千年来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有益的思想。不仅要宣传国内外善经营、尚德行的生产经营的好典型,也要通过示范教育全民族培养利他而利己的功利主义道德意识,使全社会都把生产一流的产品、从事一流的经营、搞好一流的服务、进行积极正当的消费作为目标,振兴民族经济,展现高尚的道德风尚,兴国富企利民。

总之,面对当前和今后市场经济中发生的各种功利主义道德问题,应该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中揭示其存在和发生的根源,找出认识和解决这类问题的科学方法,做到"既不拿利己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既不是以那情感的形式,也不是从那夸张的思想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75页)去处理这类问题。而应不仅把市场经济的发展看作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也把作为其能动的观念形态的功利主义的形成发展也看作是一个必然的精神现象,并以积极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促进二者的健康发展,以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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