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的日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知识产权论文,战略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重要事件
2002年2月,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在施政方针演说中提出:“把研究活动或创造活动的成果作为知识产权从战略上给以保护和利用,把加强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作为国家的目标。”从而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国策的高度。
2002年7月,日本国会出台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
2002年11月,日本国会通过了《知识产权基本法》,将知识产权从部门主管的事务上升至国家性事务,为知识产权立国提供了法律保障。
日方现已正式将2002年称之为日本知识产权立国元年。
2003年2月,日本政府决定在内阁设立知识产权战略本部,首相小泉纯一郎亲任部长。
2003年7月,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发布《知识产权推进计划2003》,提出了270项需要落实的具体措施。
2004年5月,制定了《知识产权推进计划 2004》,提出了需要落实的400项具体措施。
2005年6月,制定了《知识产权推进计划 2005》,又提出了450项具体措施。
二、知识产权关联法案修改情况
2003年5月,修改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强化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现该法又在国家审议中,导入了对国外使用和公开商业秘密进行处罚的机制,及对退职人员泄露商业秘密进行处罚的规定。
2003年6月和2004年6月,两次修改《版权法》,强化了对违反版权法的处罚力度。
2004年5月,制定了《专利审查迅速化法》。日本特许厅现有专利审查员1243人,审查员现年审量平均200余件(不负责检索,检索为外包服务)。发明专利进入实审后的审查周期已缩短至26个月,计划在高峰期的2008年争取控制在20个月左右,同时,制定了2013年达到世界最高水平11个月的目标(这已在《知识产权推进计划2004》中确认)。今后 5年内将新录用聘期10年的审查员500人。目前日本特许厅有80万件待审专利,消除积压任务仍十分艰巨。电子申请进展迅速,97%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已实现电子申请。此外,2003年5月,对专利相关费用体系进行了重新评估,提高了实审请求费用,预计实审请求可能降低,对消除积压有实际意义。
《专利代理人法》目前正在国会审议中,在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中,明确了专利代理人的作用。
日本特许厅在2004年11月和2005年4月,对专利审查指南进行了修改,准许医疗关联行为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修改版权法,防止海外许可的产品因价格差倒流日本。要求在出口产品上张贴统一标志,以便与回流产品相区别,方便海关查处。
建立著作权数据库,现在已实现在线签约和登记的版权查询。
2003年3月至2005年3月,对《海关关税法》进行了三次修改。例如将进口禁令申诉制度扩大到专利权、外观设计权等领域;海关可应权利人要求,向权利人提供假冒产品进口商的有关信息;在禁止进口产品中追加引起与驰名标志混淆的产品等。
2005年4月,设立了知识产权高级法院,日方称之为战后最大的司法改革。知识产权高级法院由审判部门和事务局组成,主要接受东京和大阪两个地方法院的技术型二审案件和东京、大阪地方法院或全国各地方法院的非技术型二审案件。也接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权的一审案件。原、被告如果不服,可以继续上诉至最高法院。
在2003和2004年度,新立和修改了21项知识产权关联法案。
三、大学和地方政府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情况
在2003年和2004年度,日本43所大学设立了知识产权本部。39个大学成立了技术转让办公室 (简称TLO)。日本大学由公办和民办大学组成。公办大学因是国家出资,故大学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科研成果许可上有法律障碍,使得大学的研究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日本对此进行了改革,允许大学拥有国家出资所获得的科研成果,大学可以做为法人代表对外有偿转让科研成果。政府对大学的专利申请经费有一定资助。日方称现在有1300余人在大学知识产权本部和技术转让中心工作,其中500余人是外聘的专家。截止到2005年5月,日本共有技术转让机构(不含企业自身的技术转让机构) 158家。在此期间,日本各大学成立了1120余家风险创新企业,吸引直接就业人员11000人,间接增加就业21000人,在大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已初见成效,大学和社会发展联系的更加紧密。
特许厅在59个自治体(都、道、府、县)设立了知识产权中心,在9个地方经济产业局设立了专利室。日本工业所有权信息和进修中心在8个地方设立了地方阅览室。发明协会在47个都、道、府、县设立了分部。
2004年,日方在所有驻外机构中,设立了知识产权对策官员,强化了对外国盗版和假冒产品的打击力度。2005年3月,制作了打击盗版和假冒产品手册,送到所有驻外机构和知识产权对策官员手中,方便驻外人员开展工作。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在推进计划中承诺,海外日企如有知识产权方面的申诉,驻外机构应立案调查,与所在国政府进行协商。且有明确的承办时间:45天决定是否调查;6个月内要将调查结果反馈企业。
海关查处进口至日本的假冒产品力度加大。2002年立案查处1400余起;2004年查处9000余起。
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进展明显。经济产业省在每一个地方经济产业局设置了由地方官员和民间有关人士组成的“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总部”。由特许厅出资,委托发明协会,向全国都道府县和TLO派遣专利流通顾问115名,实施技术转让中介援助。日本各都道府县也相续推出了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战略,且战略的涉及面不断扩大,从制造业扩大到了农林水产业和传统工艺品。比如福岗县就制定了《农产物知识产权战略》;东京都根据本地区中小企业多的特点,制定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利用东京战略》。日本特许厅2005年6月,修改了商标法,对地名加商标名进行保护,加大了对带有地域特色知名品牌的保护。目前,已有14个都、道、府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还有13个地方政府正在或计划制定知识产权战略。
鼓励都、道、府创造出自己的知名品牌。各地方制定了各自的名牌认定制度。如对“安心安全产品”的认定、对“无农药产品”的认定等。现已涉及到产品对环保原材料的使用、产品是否用传统工艺制做等方面。知识产权战略本部的官员坦称,此前未将这些因素考虑进知识产权战略计划,现已在2005年推进计划中得到体现。
提出了文化、信息振兴战略。对于在世界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的动漫、游戏和影视作品加强产出和保护。在产出方面,对业界进行资金方面的支持,加强人才培育和推广新技术的使用。在保护方面,加大对版权所有者的保护力度和对盗版产品的打击力度。比如,日本万代公司的拳头产品“宠物蛋”(国内称电子宠物,也曾一度流行),在销售高峰期的1997和1998年,假冒产品百余种。而在2004年3月推出“宠物蛋plus”后,由于海关加大了查处假冒产品的打击力度,该公司法务部部长在授课时宣称,仅在本国市场发现了3只由归国人员带入境内的假冒宠物蛋。
提出了“文化创造国家”的口号,在文化外交、观光旅游、影视、音乐、游戏等方面,希望成为有影响的大国,使日本成为“受人欢迎和尊敬的国家”
成立日本品牌工作组,加强对服装、食品、化妆品等知名品牌的宣传推介和保护力度。
在人才建设领域,对律师和专利律师考试制度进行改革,正在考虑在律师考试科目中增加知识产权法;对大学开设知识产权法课程和技术经营课程进行人才和经费方面的支持。支持法学院在夜校和休息日教育中,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对社会在职人员进行知识产权教育。
2005年6月,制定了《知识产权推进计划2005》,提出了450条具体措施。重点为对假冒产品对策的强化、构筑统一的世界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小企业技术许可活动的支持、促进国际标准化建设和制止一些国家违犯国际标准化活动、文化创造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综合战略的推进和产学官联动等方面。如在互联网拍卖业制定规章,禁止在互联网上拍卖假冒名牌,日本的三大门户网站已着手自定规则。继续推进日、美、欧三方专利审查互相承认工作,对于在先技术调查结果的相互利用,已结束了试行阶段,正就如何提高其实用性进行研讨;三方通过电子网络提供审查经过和在先技术调查结果等相关信息系统已开始使用。在人才培养方面,力争在10年间使知识产权人才从现在的6万人增加到12万人。
四、特点
日本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只有三年多的时间,但动作之大,涉及面之广,推行之速,在世界知识产权发展史上从未有过。日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得以顺利推进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条:
一是日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得到了产官学及社会各界广泛的共识。日本产业战后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模仿阶段、引进和消化吸收阶段以及自有技术成长阶段,日本现在已是发明大国,每年有30余万件发明专利,技术贸易已逐渐成为日本对外贸易的主要形式。一位日本产业界知名人士在讲课中提供了一个数据:2003年度日本产品出口40万亿日元,而利润率仅为5%,约2万亿日元;而当年技术输出14388亿日元,基本上为净利润,且此贸易额度呈上升趋势。以此换算,技术出口的利润率约为产品出口的20倍左右,故日企赚钱的途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我们研修期间参观的三洋公司为例,该公司在日本国内的专利申请量已从高峰时1986年的7000件下降至2004年的4000件,而同期在国外的专利申请则从百余件上升至4000件,2002年之后的上升势头更是迅猛,两年间增加了近千件。知识产权是技术贸易的命根子,是保护神。对海外贸易高度依赖的日本国,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对待知识产权保护也就在情理之中。日本特许厅总务部长涩谷隆在会见研修学员时直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已成为搞活本国经济的一张王牌”。
二是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地位高,协调力强。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本部事务推进局的一位官员,在介绍中也提到了推进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如部门利益等。但同时又说明,因为此项工作由首相小泉直接负责,且战略本部设在内阁,《知识产权基本法》中又明确规定本部有协调各省厅的职能,故迄今为止,工作推进比较顺利。
三是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并用。日本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但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推进过程中,是多种手段并用,以期效果最大化。从国家的角度来讲,并不仅靠法律的引导,如对大学建立TLO等在经费上予以资助,对地方政府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人才支持等都是行之有效的手段。
五、启发
如今日本国内新开工的制造型企业很少,多数在中国设立工厂,再把中国生产的产品贴上自己的商标,行销到世界各地。日本对中国的贸易形式,已从以前的产品出口型改变为技术输出型,而我国的假冒盗版则成为令日本企业堪忧的问题。这也成为日本大力推行知识产权战略,企图以此影响中国的原因。这既说明中国的制造业已经超越了生产不出好产品的时代,也进入了一个只有遵守国际规则才有可能赢利的时代,这是对中国企业新的挑战。所以日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虽说是立足于本国,但针对中国的意图比较明显,日本希望在与中国的竞争中继续保持优势地位。
我国目前成立了以吴仪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小组,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社会各界对这一战略的制定也发表了很多意见。在发展中国家中,提出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中国是第一个,这是我国在国际经济中的独特地位所决定的。可以说,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数不多的具有前瞻性的战略举措之一。提出一项战略固然重要,执行好一项战略同样重要。本文介绍的推进中的日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期能对我国正在制定和今后施行知识产权战略有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