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若佩“大唐地公”中的几部小说--兼论汉源县与唐代汉水的关系_大唐狄公案论文

高若佩“大唐地公”中的几部小说--兼论汉源县与唐代汉水的关系_大唐狄公案论文

高罗佩《大唐狄公案》中的几篇小说——兼论唐代汉源县与汉水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水论文,汉源县论文,大唐论文,公案论文,唐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009(2014)04-0001-06

       高罗佩,荷兰职业外交家,国际著名汉学家。本名罗伯特·汉斯·梵·古利克,因其一生与汉学结下不解之缘,故以他原姓Gulik的“Gu”和基督教名“Robert”的近似音取了“高罗佩”这个中国名字;又取字“芝台”;还据中国“一笑忘百忧”的俗语,自号“笑忘”,用中文写文章时,常署名“吾华”。平时生活起居公馀穿着打扮也多中国化。通晓十五种语言,主要任职于远东各国。他曾评价自己一身三任:外交官是他的职业,汉学是他的终身事业,写小说是他的业余爱好。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高罗佩接触到中国通俗小说,1940年他在日本偶然得到一本《武则天四大奇案》,将其中的前30回译为英文①,以《狄公案》为名1949年在日本东京出版。该书前30回写了狄仁杰断三个案子的故事,因为后34回并未写案件,而写武则天专权及狄仁杰同武三思等人斗争,整顿朝纲及力谏武则天归政的事。他认为后34回,为后来所增,又其写武则天的淫秽之事,有伤大雅,故未译。有的学者认为,“《狄公案》后34回的内容是后加上去的,且与前30回不是出于一人之手。”②其实此乃高罗佩之说。高罗佩在1956年为《大唐狄公案》所写《自序》中称他所译前三十回为“古本《狄公案》”,便是这个原因。不过我以为《武则天四大奇案》为一人所作,前30回只写了三个案件,而曰“四大奇案”,是将武则天夺唐之天下也作为一“大奇案”,前30回乃是为写后一件事作铺垫,也作为遮掩。作者的主要目的不在写前三大案,而在写武则天的淫乱与破坏朝纲,及狄仁杰等大臣劝说其归政的事。联系书中多处行文看,这应是影射西太后专权阻挠变法维新、挟制光绪皇帝之事。如第三十回借阎立本之口说:“中宗遭贬,远谪房州,天子之尊,降为王爵。……还有那张宗昌等这班狐群狗党,伤心逆理,出入宫闱,丑迹秽言,非我等为臣下所敢言,也非我等为臣下所敢禁。……眼见得唐室江山,送与这妇人之手。下官前日思前想后,唯有大人可以立朝廷,故因此竭力保举,想望同心合力,补弊救偏,保得江山一统。那时不独先皇感激,即上天百姓,也是感激的。”全是当时维新派的口吻,针对戊戌变法失败西太后囚禁光绪皇帝事而发,只是变“清室”为“唐室”而已。再如第三十三回狄公说:“我说朝廷主子,甚是精明,岂有新简放的大臣,不能朝见之礼!”影射清末顽固派阻挠光绪皇帝召见康有为等人之事。书中又说:“家有令子,理合临朝;国有明君,不宜禅位。”(第五十二回)显然有弦外之音。且书中所写故事不似以前公案小说,着重表现社会上的以强凌弱及清官如何不畏强权,主持公道,而着力表现案情的复杂及官员的深入调查、寻找证据和认真分析、排除疑难、确定罪犯,表现出对官员能力和侦查断案方法的重视,作者显然是受过现代教育,具有现代法制观念和科学思想、拥护变法的知识分子。书出版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诏定国是”,仅百日光绪皇帝被困,维新人物遭到迫害。则全书之完成,应在光绪二十五年(1899)前后。至少后34回完成于此一时期。

       高罗佩译《狄公案》问世之后,许多读者要求他寻求同类中国小说翻译出版。事实上中国古代公案小说写侦探断案达到这种水平者很少。于是他自己开始考虑依据中国有关书中的故事以狄仁杰为主人公进行创作。他先用英文写成了长篇《迷宫案》,1951年被译为日文在东京出版,1952年他由日本调任印度之后,又自己将这篇小说译为中文,取名《狄仁杰奇案》,1953年在新加坡出版。接着写了《铜钟案》和《湖滨案》,都受到西方和亚洲一些国家、地区读者的喜爱。此后一发不可收拾。他共写狄公案16部(其中一部含两个中篇,故也可看作17部)。

       这里要特别提出来说的是,高罗佩这些总称为《大唐狄公案》的系列公案小说中,有四部是以汉源县为背景的。这四部即:

       《湖滨案》(1960年伦敦版,约10余万字),写狄仁杰初至汉源任上,当地士绅商官首领在南门湖游船之上为他接风。席间一舞妓杏花向狄公暗语:汉源县内正在酝酿一个险恶的大阴谋。未及细问,杏花已惨遭溺毙,掌心握一棋谱残页。狄公断定凶手就在席间。次日,前夜席间一富商刘飞波又诉爱女刘月娥于新婚之夜惨死于洞房,女婿潜逃。狄公前往暂放棺木的古寺勘查,却发现刘月娥尸身已被调包,棺内赫然为一具新近遭害的男尸。调查中,杏花的身世和她所收藏的情书上落款为“绿筠楼主”的秘密情人成为破案的关键。抽丝剥茧的细致调查后,狄公发现了杏花临终前所握棋谱内藏的玄机,揭开了与刘飞波家毗邻的富商韩咏南家中佛堂的秘密,捣毁了刘飞波在佛堂下的密室所建谋反帮派黑龙会的老巢,并揭露了他绿筠楼主的身份及杀人灭口的罪行。假死后遭人拐掳的刘月娥也被解救回来。相关的几起命案一举破获。

       《朝云观》(1961年伦敦版,约7万字),写狄仁杰自京师返回汉源县,路宿朝云观。夜间,他偶然看见一间昏暗的小房间里,一个头戴银盔的兵士搂抱着一个赤身的残臂女子。待他定睛细看时,对面却只有一面严实的灰墙。这个景象令他惊疑不定。联系一年前三个年轻女子相继死于这个道观中的事实,狄公暗中展开调查。期间,他得知道观的前任住持玉镜真人死因蹊跷,并拜见了在此隐修的上清国师孙一鸣。粉碎了重重阻挠和阴谋后,狄仁杰从玉镜真人的几副丹青遗作中找到了线索,揪出了玉镜遇害的元凶。真相即将大白之时,凶手却坠楼而亡。从一个被解救的年轻女子口中,狄公得知观内确有一间淫道行淫的密室。最终,一个阴阳太极图符帮助狄仁杰找到了隐藏在夹墙内的密室,一头白发如银盔的孙天师,及一尊残肢女子木雕。至此案情真相大白:原来这具木雕乃邪恶的孙天师用年轻女子偷梁换柱从阎罗十殿移至此处。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孙天师不慎打开隐于灰墙上的小窗片刻,而他搬弄木雕的情景恰被狄仁杰看见。孙天师谋杀数人的罪行全部败露。

       《断指记》(1965年伦敦版,约4万字),写狄仁杰偶然在官衙后山发现野猴爪间遗落的一枚带血的戒指。随之在后山发现了一名男子的尸身,被斩去的手指残桩上戒痕犹存。后查明,男子名万茂才,原为长安一非常富有的生药铺掌柜,因爱上一位流浪的帮会少女而弃家随她四处漂泊。在他决意向少女表明心迹时,却被害身亡。他拟用作聘礼的五十两黄金也一并消失。对少女兄妹的讯问,使狄公意识到这起命案与尚未破获的走私贵重物品案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各条线索去粗取精后,案情渐明,官衙后山顶居住的生药铺黄掌柜最终进入狄公视野,然案件的结尾却令人大吃一惊:原来万茂才的遇害,既非为财,也非因仇,而是黄掌柜的痴呆儿子与少女的一面之缘使他阴差阳错成为刀下之鬼。最终,走私贵重物品案随着这起命案的破获而案情大白。

       《莲池蛙声》(约16000字),写汉源县发生了一起盗劫衙库的案件尚无头绪。狄公出城散心狩猎甫归,就接到汉源县清流名士孟岚被杀于家中莲池小亭的衙报。孟夫人向狄公提到:孟岚被害夜,她曾被莲池蛙声闹醒。调查中狄公发现,孟岚妻弟史晓鸣数日前扬言可从大生药铺掌柜袁凯处得到一笔钱,后却无故死去。他死前与孟岚一样,曾被蒙汗药迷倒。而曾为烟花女子的孟夫人从良前与袁凯过从甚密。各路线索渐渐集中。袁凯无意间提到的莲池蛙声,进一步使狄公断定袁凯曾在夜间去过孟府,于是设计使袁凯自己露出马脚。原来孟岚获知了史晓鸣参与的盗劫衙库案,遂约袁凯说服其放弃计划。袁凯恐事泄杀之。并计杀史晓鸣灭口。孟岚被杀案和盗劫衙库案一举告破。

       这几篇小说都写得情节曲折,引人入胜。既具有中国传统公案小说的风味,又带有西方侦探小说的特色,更适合于现代读者的口味。

       狄仁杰之时的汉源县在什么地方,很多人并不清楚,而从近十年中出版的地方志看,还存在着较普遍的误解,所以这里要说一说。

       汉源县在唐代曾有两个:一个在今四川西南,隋仁寿四年(604)升汉源镇置,属雅州,治所在今四川西南大渡河中游。《元和郡县志》卷三十汉源县:“因汉川水为名。”汉川水,即今四川汉源县西北之流沙河。隋大业(605—617)初属临邛郡。唐高祖武德元年(618)为登州治,武德九年属雅州,武则天大足元年(701)为黎州治,唐玄宗天宝(742—755)初为洪源郡治。清代改为清泉县,1913年复名“汉源县”。然而高罗佩所作《狄公年表》于汉源县下注:“靠近京师”,则川西南汉源县显然与此不合。

       二、在今陇南,治所在今西和县(史卫东主编、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以为在今西和县西北),属同谷郡,唐肃宗宝应元年(762)没入吐蕃。《大清一统志·巩昌府二》汉源废县:“《旧志》:以近西汉水源,故名。”同谷郡,唐玄宗天宝元年(742)改成州,治所在今上禄县(今西和县上六巷。“六”旧读如“禄”),辖今礼县、西和、成县三县地,乾元六年(758)复改为成州。唐又有同谷县,唐初为西康州治,贞观初州废,属成州。天宝初没入吐蕃。狄仁杰(630—700年)的仕宦经历在高宗(650-684)、武后(685-704)时期,此汉源县之没入吐蕃,在狄仁杰死四十多年之后。其地又在西北,则与高罗佩所写背景相合。

       今存唐乾元三年(760年)《汉源县令厅碑记》,清嘉庆十三年吴鹏翔纂《武阶备志》卷二十二收入,归于成县。光绪十二年刊吕震南纂《阶州直隶州续志》因之,收入卷三十一《艺文下》成县,俱误。近人张维《陇右金石录》将此碑记收入西和县,并按云:

       隋以上禄改仓泉县,后复为上禄,而唐初因之。肃宗时始改汉源。旧书《地理志》失载,或以不久陷吐蕃,遂致疏漏。得此《记》可补其阙。《记》为于邵所作,载于《阶州续志》。然汉源即魏南秦州之地,在今西和县境,实非旧阶州封域。《记》中“人易受赐”句,“光彩洽人”句,俱似文有微误也。

       其论极为精到。新编《成县志》照旧志收入《汉源县令厅碑记》,新编《西和县志》未收此碑记,是两误。因汉源县隶属于同谷郡或曰成州郡,《武阶备志》因旧志而误收入成县。吴鹏翔此书由邢澍指点编成,又为之作序,甚为推崇,后人因而不疑,以讹传讹。今我编《陇南金石录》已移入西和县,以纠其误。

       以此看,唐代西北的汉源县,是在今西和县境内。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们说唐代汉源县在今西和境内,不等于说唐代汉源县即今之西和县。我们说古代某县即今某县,一般是说大体相当于今某县地,或主要属今某县地。古之某县,可能还包括邻近其他县之地;今之某县,在古代并不一定全属某一县。今西和地历史上曾多次分属两个县,今之西和县南部曾名“武都”,乃因系氐人发祥地,“武”字中包含了氐先民古老的神话传说。③其北部称西县(或曰属西县),“西”字乃乌入巢的象形字,正是古代传说中“崦嵫山,日入之处”的形象说明。宋金会盟中改为“西和”,乃是在“西县”的“西”字后加“和”字,非因安徽有和县而加“西”字。不在同一府道者一般不算重名,何况既因会盟和好而改地名,不会在“和”字前加“西”字,因为安徽的和县同宋金会盟无关。此亦旧释“西和”县名讹传不息之说,顺便加以纠正。

       西和在唐代其所以名“汉源”,虽然旧志有“因近西汉水源”的说法,但今人的有关论著,都并不支持此说。因为当代所有的地理历史的著作论文和所有方志中论及此,都说西汉水发源于天水西南的齐寿山。但据我的研究,这当中既存在着一些误解,一种群体性的、不自觉的“集体潜意识误解”,也有学科定义与观念上的原因。

       这里先说汉水发源处(即今西汉水源头)何以古人以为在西和的问题。

       按秦人发祥处在犬丘,当即在今礼县东部、天水市秦城区西南、西和县北部之地,而以礼县永兴、西和长道为中心(两乡镇相连,20世纪40年代以前通叫“店子上”,一个叫“上店子”,一个叫“下店子”),由西和发源的漾水同由天水发源的盐关河在永兴相会,向西,又西南折,经礼县东部,在礼县东南又入西和南部境,在仇池山东南角会洛峪河,又东会六巷河,在成县、康县之间东南流入嘉陵江。秦人看此水是在自己的活动范围之中,因而以发源于西和的漾水为正流。发源于西和的漾水有两个源头,一般认为横岭山九眼泉是其正源,四十多年以前我在何坝听老人说,何坝白草山铁古坪也是这条河的源头。2007年我就此事特别请教西北师大地理系教授、历史地理学专家王宗元先生,他说从漾水与盐关河相会之处算起,至这两条水的发源之处(漾水至白草山),长度大体相当。那么,在秦人早期的认识中和有关传说中是以发源于西和的一支为正源,不是全无道理。

       关于西汉水的发源地后来人们在认识上发生了变化,这有三个原因:

       第一,秦人东移后,对发源于西和县南部的漾水同汉水(今西汉水)的关系逐渐淡忘,相对来说,发源于天水齐寿山的这一条是秦人在陇南告别的最后一段,汉水源头,因而印象更深一些。

       第二,史籍中言西汉水发源于“天水西南”,本是指古之天水。这个天水最早在礼县以东的峁水河下游(其地有“天水湖”),后来东移至天水县西南的天水镇(也叫“小天水”)。天水治地迁至今天水市所在地是比较迟的。过去学者们都误解“天水西南”的“天水”为今之天水(天水市治地,旧天水县),这样自然就看西汉水的发源地唯齐寿山一处了。

       第三,现在世界统一的确定河流源头的原则有三条:流程唯长,流量唯大,流向与主流一致。前两条两个源头的情形一样。按第三条,则应以齐寿山为正源。所以,今天确定以齐寿山为西汉水的上源。

       第一个原因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转变了看法,第二个原因又为这个转变提供了事实依据,第三个原因为这个转变提供了理论依据。

       今天确定今天水西南的齐寿山为西汉水发源地是正确的。但我这里说的是历史上人们的看法,而不是说现在。就像今天说的爱国主义同古代的爱国观念有所不同一样,我们既不能拿古人的爱国观念支配我们的认识,也不能以今天的爱国观念而否定屈原是爱国诗人。

       上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牵扯问题较多,但如不加剖析说明,读者总以为古之汉源县和今之汉源镇都名不副实,对西和的漾水流域一直保持着隆重而热闹的乞巧风俗,也不能理解。所以稍费笔墨,加以澄清。

       话说回来,高罗佩所写唐代汉源县应是同西和有关的。

       这里还得特别提一下的是高罗佩的《铁钉案》一书中,还特别写到狄仁杰的案随协陶甘曾同被害人蓝大魁生前曾玩过七巧板,他在狄仁杰查询蓝大魁被害案时讲了这一点,并取出蓝大魁送给他的七巧板,讲了他俩玩的具体过程。陶甘让蓝大魁拼一座鼓楼,很快拼出,又让拼一匹奔驰的马,也拼出;又让拼一个在公堂上跪着告状的人,也拼出;“又拼出一个喝醉了酒的衙役和一个翩翩起舞的少女,他也拼了出来”。书中并附有七巧板图与所拼四幅拼图。尤其令人称奇的是狄仁杰利用蓝大魁拼的一个猫的形象破解了杀人的凶手是谁。而七巧板活动正同西和盛行的七夕风俗和乞巧活动有关。

       由于这个原因,我想把本文第一部分提到的四篇小说介绍给读者,以助谈兴。不过,大家千万不要以为这些故事就发生在甘肃西和,也不要以为高罗佩是有意识以唐代汉源县为背景而写的,因而去考求其中所写山、湖、寺庙、道路等是否与西和地理相合。今之西和城并非唐代的汉源县治地,高罗佩也未必对西北地理十分熟悉。另外,他也有可能是就东汉水源头而言(其中说到汉源县靠近京都。唐代都城在长安),只是陕西在唐代并无叫“汉源”的地名。高罗佩可能在这一点上认识并不是十分清楚。但无论如何,这几篇小说对关心陇南文化的读者来说总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高罗佩1910年出生于荷兰海尔德兰省的聚特芬,是荷兰驻印度尼西亚一位陆军军医的儿子。从5岁至12岁,他随父母居印尼雅加达,这期间学会了中文、爪哇语和马来语。1922年随全家返回荷兰,在中学阶段已显示出他在语言方面的出众才华。16岁时经一位语言学家的介绍,开始学习梵文和北美印第安语,同时利用空闲向一位中国留学生进一步研习中文,18岁时在荷兰荷华文化协会主办的《中国》上发表研究中国《诗经》的文章。在荷兰莱顿大学和乌特勒支大学分别攻读法语和语文,修习中文、日文、藏文、梵文。20岁开始练习中国书法。在此前后还发表了关于《古诗源》、唐诗和《赤壁赋》的文章。后进入莱登大学就读。该校是欧洲研究东亚文化的一个中心,在这里他系统学习了中文和日文,但并未放弃学习亚洲其他国家语言与文学的兴趣。1932年翻译出版了一本关于古印度戏剧的著作。1934年,他关于东方文化研究的博士论文通过答辩,并于1935年出版。当年,进入荷兰外交部工作。他的第一任所是荷兰驻东京使馆。公余,他研究与中国文人学士有关的课题,并收集珍本书籍、画卷等,弹奏古琴,在北京和日本东京的刊物上发表了一些论文,并在收集到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写了《中国琴道》。1941年日本等法西斯国家向荷兰宣战,高佩罗和同盟国的外交官撤离东京,1943年被派往重庆的荷兰驻华大使馆任一等秘书,直至1945年,期间他与冯玉祥、于右任组织天风琴社,并学写旧体诗词,与郭沫若、徐悲鸿有所唱和,所作近体诗和词都格律严整。他一生练习书法不辍,也喜欢中国画,同齐白石、沈尹默等书画大师有所来往,给他有赠画。1943年与荷兰驻华使馆中籍秘书水世芳(张之洞的外孙女,中国京奉铁路局局长水钧韶之女,齐鲁大学毕业)结为伉俪。1944年他出版了一本写明末义士的《东皋禅师集刊》。1947年回到海牙,后来到荷兰驻华盛顿大使馆任参赞,1949年以后历任驻日本军事代表团顾问、驻印度大使馆参赞和驻马来西亚大使。1965年出任驻日本兼韩国大使。他在1949年出版了《狄公案》译本,1956年出版了用英文翻译的《棠阴比事》。这部书是中国宋代桂万荣在五代时和凝、和?父子所编撰《疑狱集》和宋代郑克编《折狱龟鉴》基础上,采集正史、野史笔记中有关折狱断案的故事所编成,原书分二卷,原共144条(收入《四库全书》的是明代吴讷的补辑本,删去原书中64条,增补50条,共133条),可谓集中国古代折狱断案智慧之大成。

       高罗佩对中国文化有很深的兴趣,诗、书、画俱有研究,曾学中国画,学治印,并曾师从叶梦学古琴。这些都是最能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艺术领域。他的汉学著作除上面提到的,专书还有《书画鉴赏汇编》《秘戏图考》《中国古代房内考》,所翻译清代陆时化的《书画说钤》。另外还有一些论文。国际汉学界对他的成就有极高评价。

       文革前高佩罗的著作在大陆很少有人知道。上世纪70年代末陈来元、胡明用拟元明话本的语言风格翻译其《狄公案全集》,由甘肃人民出版社以《狄仁杰故事集》之丛书名,于80年代中期分册出处,后合在一起,分册出版。后来这书又由海南出版社出版,引起很多读者的关注,但在陇南似乎知之者甚少。改革开放以后出版了他的《秘戏图考》和《中国古代房内考》,并被大量翻印,所以几乎无人不知“高罗佩”,也普遍对他产生了误解,以为他只是喜好性文化而已。其实他接触这方面材料,也同创作出版《大唐狄公案》有关。他所写第一篇狄公案作品《迷宫案》完成后,交一家日本出版公司,该公司坚持以裸体女人像为封面。高罗佩认为中国受礼教束缚,没有以裸体女人为题材的画风,拒绝这样作,而出版公司坚称中国明代就有春宫画。高罗佩因而致函中日数十家古董商征询此类画,果然购得一部五彩套色木刻的《花营锦阵》,后来又陆续有所得。他深感自己孤陋寡闻,因而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完成了《秘戏图考》,中、英文均系他自己用钢板刻写,并只印50册,由他分赠有关国家图书馆及特殊友人,专供学术研究之用,然后将原版毁掉。1961年他又写成《中国古代房内考》,在荷兰出版,书中不插猥亵图画,征引必要的猥亵文字则用拉丁文,因为他认为真正懂性的是有文化修养的人,而在西方,有修养的知识分子应该懂拉丁文。他研究的结论是:一般而言,中国古人的性生活是很正常的。这一结论纠正了西方人对中国性生活的不少误解。

       明清时代的公案小说如《包龙图判百家公案》之类,主要表现清官的不畏权贵、执法如山,有些也表现一点巧妙地判定是非的手段,总体上是不侧重于写细心察看案情、发现线索、深入调查、综合分析办案的过程,似乎只要是清官,就可以判清案子,不可能有错误。这同整个封建社会中以强凌弱者多,老百姓的冤屈主要是受官僚、地主、恶霸之欺压,而府县长官及书办、师爷、狱吏之类又受贿徇情的现实有关。至近代,社会发展,问题变得复杂一些,尤其是一些有思想的文人看到无能的清官造成冤案,及一些道学家和只背过八股文的庸才完全不懂分析案情的实际情况,因而公案小说也突出了进行客观调查分析等内容。《武则天四大奇案》可以说是向这方面转变的第一部作品。高罗佩对其加以腰斩,只译了前三十回,可以看出他的着眼点及思想的敏锐。他后来又译了《棠阴比事》,也可以看出他的思想侧重点及他在这方面进行创作的准备。所以,高罗佩所创作的系列小说《大唐狄仁杰》,以西方侦探思想集中和提炼了中国古代折狱断案方面的智慧与方法,用小说的方式加以反映。这一套书既对中国传统的公案小说有所继承,也有所提升,无论在表现手法上、创作技巧上还是所体现的思想,所写断案过程,都是中国古代公案小说所不能比的。

       我这里先给大家推荐《断指记》,因为它的篇幅不是很长,特别要说明的是:其中插图都是高罗佩自己学习中国古代版画风格所画,我们可以借此对他的绘画风格多少有些了解。

       注释:

       ①《武则天四大奇案》,共64回,今所见最早版本为光绪十六年(1890)上海书局所出版石印本,未题撰人。光绪二十九年耕石书局再版石印本,书名仍旧。其后印本或作《狄梁公全传》,或作《狄公案》。

       ②参武润婷《中国古代小说演变史》,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68页。

       ③参拙文《形天神话源于仇池山考释--兼论奇股国、氐族地望与“武都”地名的由来》,刊《甘肃文史》总第8期(1992年5月);《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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