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现状与发展取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孵化器论文,取向论文,现状论文,我国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95(2005)01-0003-03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培育和扶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孵化器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来提供一系列服务支持,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帮助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与发展,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它对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完善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繁荣经济,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有重大的社会经济意义。
1 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
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1987年,中国诞生了第一个科技企业孵化器——武汉东湖创业服务中心。经过15年的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数量上持续增长,孵化能力不断增强。
据2003年底的统计,全国已有包括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大学科技园在内的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489家。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具有较大规模的孵化器队伍,数量位居世界前茅,列发展中国家之首。经过孵化器这个“高新技术企业摇篮”培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不仅成热的毕业企业大批涌现,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而且一批毕业企业已经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中坚。孵化科技企业已经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重要环节。
表1 创业服务中心发展概况
名称1997 19981999 2000
2001 20022003
创业服务中心(家) 80 77 110 131 280
334386
场地面积(万平方米)77.4
88.4
188.8272.1
509
541.2 1125.4
在孵企业数(个)2670
41385293769312821 18658 24309
当年新孵化企业(个) 807
1244171123895048
67507840
在孵企业人数(人)
45600 68975
91600 128776 263596 332069 441532
毕业企业数(个) 825
13161934277039945849 8415
表2 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概况
名称2001年2002年
2003年
年增长率(%)
留学人员创业园(家)444445 /
场地面积(万平方米)125.791.2
233.5156.0
孵化企业(个) 1449 2335 297627.5
毕业企业(个)
287 358 566 58.1
在孵企业人数(人) 19955313504101330.8
本年新孵企业(个)
638 885 9527.6
表3 大学科技园主要数据
指标 2001年2002年2003年
大学科技园(家)48 5858
其中:国家大学科技园(家) 22 2244
园区内企业数(个) 2775 2380
4100
在孵企业从业人员(人) 66921 51576 70855
1.1 孵化器数量增长迅猛,规模不断扩大。近3年新组建的孵化器数量超过过去十多年建成的总量。2300年创业中心总数为131家,2003年已达386家;创业中心的平均面积5年来扩大了154%;每年新进创业中心的孵化企业数是5年前的6.3倍。
1.2 培育了一大批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出了贡献。十多年来,累计毕业的企业9565家,其中的30家成为上市企业。目前在孵的创业企业有31385家,为营造创业氛围、培育企业和企业家发挥了重要作用。
1.3 为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十多年来,孵化器直接创造的新增就业岗位约50万个,58家大学科技园和45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吸引了数万名科技人员创业,为鼓励大学和海外科技人员创业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与此同时,孵化器的发展已形成自己的特色并开始呈现多种形态。孵化器正朝形式多样化、特色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组织网络化方向发展。
在形式多样化方面:不仅有综合性的创业中心,而且近年来发展了一批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和海外创业园等。如今,已有依托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的58家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北京、上海、苏州等地依托创业中心和高新区,建立了50多家留学人员创业园,为海内外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人提供创业的全程服务;在美国、俄罗斯、新加坡、英国等地建立了海外创业园。
在功能专业化方面:兴建了一批以中小型的软件开发企业为主要培育对象的软件园;上海张江生物医药孵化器、北京医科大学医药孵化器、北京863软件孵化器、北京北内制造业孵化基地、北京新材料孵化器、陕西杨凌农业专业孵化器、天津塘沽海洋技术专业孵化器等一批专门面向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海洋、农业、环保等技术领域的专业技术孵化器已经投入运营。
在体制多元化方面:除了有政策性孵化器外,商业性孵化器的发展呈现良好态势;管理体制已从以事业型为主,向企业型、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并重模式转变。一批国有和民营大中型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跨国公司已经在中国创建了企业孵化器。以孵化器数量最多的北京为例,在2000年被统计的25家孵化器中,大学投资的孵化器占5家,国企投资的7家,民营企业投资的1家,政府投资的7家,国外公司投资的2家,其他占3家。
在组织网络化方面:为促进孵化器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企业孵化器的工作组织网络也应运而生。1993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建立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专业委员会,这是第一个全国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组织),目前已拥有100多家正式会员,每年都举办研讨、交流活动并与国外同行建立了联系。设立在科技资源比较丰富的中心城市、连接本城市各类型孵化器的城市孵化器网络,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湖北等地建立起来;中西部12个省(市)、华北、东北和华东地区先后建立了区域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此外,中国还积极参与了国际孵化器网络组织的有关活动。
孵化器在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孵化的实践中,在创业投资、综合服务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与探索。目前已有50%左右的孵化器以孵化基金、担保公司等多种形式对孵化企业提供投资、贴息借贷及担保等多种方式的投融资服务。截至2003年底,全国各地已建立的孵化基金达33.3亿元,并初步形成了一支创业投资管理专业队伍。许多孵化器将科技、管理、金融、财税、贸易、中介等机构引入中心,这一方面保证了政府给创业企业的优惠政策到位,另一方面为创业企业搭建了一个对其提供全面服务的平台。
当前,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处于经典型的综合性孵化器向现代多种类型的专业孵化器发展的转型时期;处于由政府单一投资建立社会公益性孵化器向由政府、大学、研发机构、企业、投资机构独立或合作建立的社会公益性、非营利性或盈利性孵化器共存的多元化发展时期;其经营方式由单独依靠科技资源向依托科技资源与产业资源优化重组相结合转变;活动范围由当初的仅在高新区内向以高新区为基地辐射到任何有条件的地方的方向发展;发展模式由只建立孵化机构向建立以孵化器为核心,以网络为手段、吸引创业资本、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和研发机构共同参与的科技创新孵化体系过渡。
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孵化器实践的不断深化,在孵化器这一新生事物的运行中,也出现了新体制、新机制与原有体制和机制之间的碰撞、理论和现实之间的矛盾、观念和理解之间的差异,政策性、事业型孵化器普遍存在体制上的缺陷,对孵化器管理人员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尚不健全一些地方重数量、轻质量,数量增长快,服务功能滞后,相当一部分孵化器管理人员缺乏企业管理的经验和能力,对入驻企业缺乏判断和识别能力;孵化器物业建设出现“豪华”倾向,这些都导致孵化器建设和运营成本上升,对创业企业和孵化器的发展都不利。
2 加强孵化体系创新建设的若干发展取向
2.1 提高资源组织能力,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实现各种要素的聚集、优化和升值。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中介机构,孵化器的基本任务是为被孵化企业提供各种外部资源。被孵化企业对外部资源的需求一般包括:
(1)创业支持:包括企业创办手续服务、基础条件的提供等;
(2)咨询与培训:包括政策、财务、税务、人事管理的咨询及相应的培训等;
(3)要素资源服务:包括人才、技术、产品、资金和市场协作网的建立和有效服务;
(4)信息化服务:包括建立数字化网络平台、提供网上培训、展示、电子商务服务等。
孵化器要进行服务方式的创新,引入社会力量为孵化器及其在孵企业提供服务,推进孵化服务的社会化。孵化器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对于自身没有优势的服务项目,要充分发挥和借助社会机构的力量,引入专业化的服务;要探索有偿服务的方式和方法,通过有偿孵化服务促使孵化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使在孵企业能获得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的个性化孵化服务。
2.2 建立和完善孵化器公共技术履务平台。创业企业一般不具备购置大中型仪器设备和开发工具的能力,缺少公共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平台已经成为制约创业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和创新能力的完善的障碍之一。因此,一是孵化器要把建立和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纳入孵化器基本建设内容,逐步建立包括公共实验室、中试车间、大型通用仪器和通用测试平台在内的技术创新和孵化条件;二是要强化产学研合作机制,通过与周边相关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一道建立制度化的技术支持网络系统,帮助被孵化企业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三是要结合各地区的产业和技术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专业孵化器,要在建立生物、软件和IC设计等专业孵化器的基础上,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
2.3 拓宽和健全融资渠道,着力填补市场空白。资金短缺是很多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孵化器要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重点解决市场化融资中的“空白”和“瓶颈”。
(1)要切实发挥政府资助的作用。一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各类专项资金要把资助动机更多地转向商业性资本不敢或不愿意投入的方面,多一些“雪中送炭”,少一些“锦上添花”;二是要把目前的以奖励性资助为主的方式转移到以风险补偿为主的资助方式上来,把政府资助作为引子和补偿金,通过降低社会资本进入的风险,引导各类投资和金融机构增加对孵化企业的资本投入。
(2)孵化器要成为融资的“媒介”。孵化器不仅要建立自身的孵化基金,更重要的是要在吸引外部资金方面起到媒介的作用。对被孵化企业而言,孵化器要针对企业的发展状况,指导企业有效地利用各种融资渠道;对资金的供给方而言,孵化器应通过自身的良好信誉和判断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客观的咨询意见,促进和提高融资的成功率。
2.4 建立多层次孵化载体,提高孵化速度和成功率。近年来,尽管孵化器的数量和面积每年都呈大幅上升的趋势,但依然不能满足需求,重要的原因之一是企业的孵化周期延长;而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孵化成功”的衡量尺度也是难以把握的。笔者认为,被孵企业的毕业条件至少是:它在经费上实现了较为稳定的现金流,具备进行规模化生产的资金和物质条件。而实际上要达到这些条件,对大部分被孵化企业来说,至少需要3~5年的时间。同时,随着企业的成长,适合于初创期企业的孵化条件已难于满足成长期企业的需求。因此,需要根据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建立多层次孵化载体:
(1)项目和企业初级孵化——培育能独立参与市场竞争的小企业;
(2)小企业的加速孵化——培育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比较规范的现代企业;
(3)企业的海外孵化——培育以跨国经营为目标的企业。
当前,特别需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加速孵化”和“海外孵化”这两个层面的孵化器,提高被孵化企业参与竞争的适应和生存能力。
2.5 明确功能定位,完善运营机制。一般而言,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作为自身的主要目标,同时还负有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的使命,因此,孵化器具有承担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尽管目前也存在一壁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孵化器,但其运行模式决定了它的功能不可能完全替代与其相对应的政策性(或称非营利性)孵化器的,政策性孵化器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成为我国孵化器的主流形式。笔者认为,办好政策性孵化器,需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政府与孵化器的关系。政策性孵化器承担的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实质上是政府管理职能的延伸,而孵化器又是独立于政府的社会经济组织,因此,政府应通过政策和法规对孵化器进行间接的调控来实现管理的职能;而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政策性孵化器有责任传导政府的意图,执行政府的政策和法规。
(2)政策性功能和市场化运作的关系。政策性孵化器在实现政策性功能的同时也必须实现财务上的收支平衡,所以政策性孵化器必须运用市场化手段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通过市场化运作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合理性,并以此约束自身,提高服务质量。必须指出的是:追求过高的经营利润将会提高创业者的成本;而大幅度地减免收费对创业企业的成长并非真正有利。
(3)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与利润最大化的关系。孵化器获取经济效益的目的不是在于体现投资的回报,而是要使获利有利于孵化器的良性循环。因此,降低运营成本,保持低的赢利水平就应当成为政策性孵化器的基本经营理念。政策性孵化器必须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期利益和远期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部分孵化器为体现“形象”,其硬件建设出现“豪华化”的倾向,这不仅不利于孵化器自身的良性发展,同时会对创业企业产生诸多的不利影响。因此,在确保创业企业得到有效服务的前提下,实现孵化器自身合理的利润将是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关键。
总之,政策性孵化器应当是以政府投资为主体、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己任,以市场化方式运作,能够实现财务平衡的社会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