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榜样--论宋明学者“造波兰人”的原因_人文论文

创新与典范——论宋明学术之所以“造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典范论文,学术论文,宋明论文,造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4)04-0140-06

中国学术史演进到宋明而至于“造极”,它超越汉唐,影响清和现代;并跨越国界,影响东亚,程朱理学一度成为朝鲜、日本、越南的国家意识形态。

宋明学术之所以“造极”于世,其原因诸多,然一言以蔽之,在于学术创新。学术贵于创新,创新体现了这个时期的学术精神和学术个性。学术精神是这个时期学术思潮精华的提升;学术个性是这个时期的学术有别于以往的独创性,此两者的融合,构成了学术创新性的贡献和其在学术发展史上的独有的地位。没有学术创新,只能照着以往的学术思潮、观点讲,最多是接着以往的学术讲,“照着讲”无自己的创新可言,“接着讲”虽有自己的独立的见解和诠释,但在“本然之全体”上并未超越以往学术,建构新的学术理论思维形态。学术创新就是“自己讲”,“讲自己”的学术智能创新,或自己体贴出来的学术理论思维形态。这样才能在中国学术发展史中占有一席之地,拥有自己的学术品格和独自领域。

一、学术融突的和合转生

宋明学术以其智能创新而奉献于人类精神文化。它的学术价值、学术地位和学术贡献,体现在学术创新之中。明宋明学术创新,即可知宋明学术价值、地位和贡献。

学术是在有差分的、对立的学派、学者之间辩论、切磋、交往、碰撞的既冲突又融合的和合中转生的。辩论、切磋、交往就要承认、尊重他者的存在。冲突就是对辩论、切磋、交往之间的彼此关系的肯定,是在公正、平等意义上对学派多元存在的同情理解;融合是有差分、对立学派、学者之间交往、交流、交感、交通的一种形式,有差分、有对立的冲突,才构成交往、交流、交感、交通的对象、竞争的对手,所以冲突也是融合的另一种特殊形式。

自汉以来,儒释道三教既冲突又融合;既相互排斥,又互相吸收(注:参见张立文:《理学的思想来源——儒、释、道三教的论争和融合》,《宋明理学逻辑结构的演化》,台北万卷楼图书公司,1993年,第15-89页。)。这种冲突和融合具有一种特殊性,它是第一次中华民族学术思想与外来异民族学术思想的全面的、大规模的冲突,是中华民族传统学术文明第一次受到外来学术文明的激烈冲击。在三教冲突融合的历史进程中,尽管有时冲突十分激烈,至于灭佛运动,但从全过程来看,基本上是互相容纳、交往,灭佛是暂时的、有限的。三教冲突融合,逐渐使印度佛教中国化,中国化的佛教就成于中国佛教,道教和儒教在吸收佛教的宗教理论中,亦使自己的理论学说更趋深刻化和精致化。到隋唐时,三教便成鼎足之势。虽有的学者对佛教仍主张采取极端的方法,但统治集团出于对三教有益于治道的体认,而主张三教兼容并蓄,试图在兼容并蓄中转生为新的理论学术形态。

兼容并蓄是三教学术文化整合的方法,作为文化整合的方法,并非非此即彼,而拒斥某一方。尽管三教中人对如何整合有歧见;或“统合儒释”,或“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等等。但兼容并蓄获得诸多学者的认同。兼容并蓄实质上是儒释道既冲突又融合的融突方法。作为方法,不可避免地要遇到兼容三教什么?并蓄三教什么?什么是可兼容的?什么是不可并蓄的?什么是冲突的?什么是融合的?等等问题,其背后隐藏着价值选择问题。换言之,兼容并蓄的学术文化整合方法要受一只“无形的手”的支配,即价值观的支配。由于各个时代学术思潮的差分,各个学者学术立场、观点的不同,价值观的分殊、其价值选择的标准、取舍的尺度均殊异。直至宋初,三教的兼容并蓄,并没兼容起来,也没有并蓄起来,仍然停留在学术整合的方法论争上。

基于这些内因外缘,自隋唐至宋初近400年的三教兼容并蓄方法并没有落到实处,三教仍然是三教鼎足而立,三教的融突并没有达至和合境界,即和合转生为新的和合体。尽管几百年来多少学者都在思考这个问题,试图在反思中化解这个问题,提出了“道统”论、“佛性”论、“性情”说等,但都未能直面宋明学术思潮的核心话题。直至程颢提出“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注:《河南程氏外书》卷12,《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424页。)。“天理”二字先秦《庄子·养生主》篇讲“依乎天理”,《庄子·盗跖》篇讲“从天之理”,《庄子·刻意》篇讲“循天之理”,《礼记·乐记》讲“灭天理而穷人欲”等(注:参见张立文:《中国哲学范畴发展史·天道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540-548页;《中国哲学范畴发展史·人道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75-280页。张立文主编《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天理”二字的发明权不在程颢,但他敢于说“是自家体贴出来”,而是指自己建构了以“天理”(理)为核心话题的学术思想体系,回应了“天道性命”问题,建构了理学学术理论思维形态。换言之,理学担当了儒释道三教兼容并蓄学术整合方法的落实,以理学学术新形态的建构转换三教兼容并蓄学术整合方法的论争,真正把三教兼容并蓄起来。从这里可以获得一种学术的启示,学术新形态的建构不是东取西拼的凑合,也不是各所谓“精华”的聚合,而是冲突融合的转生,这个转生便是新学术和合体的建构,即转生为理学,理学转生了儒释道三教,也超越了三教,成为中国学术史上独立的、有个性的学术新体系。

理学学术新和合体的转生,不仅积极化解了外来学术文化对中国传统学术文化的冲击,而且转变了外来印度佛学盛行而中国固有学术文化衰微的态势。理学的转生,也是中国传统学术文化的转生,使中国固有学术文化重新获得新的生命智慧,是中华民族学术文化的一次振兴。《宋史·道学传》基于此,而给予很高的评价:孔孟没而无传,“两汉而下,儒者之论大道,察焉而弗精,语焉而弗详,异端邪说起而乘之,几而大坏。千有余载,至宋中叶,周敦颐出于舂陵,乃得圣贤不传之学,作《太极图说》《通书》,推明阴阳五行之理,命于天而性于人者,了若指掌。张载作《西铭》,又极言理一分殊之旨,然后道之大原出于天者,灼然而无疑焉。”程顾及弟颐生,“表章《大学》《中庸》二篇,与《语》《孟》并行,于是上自帝王传心之奥,下至初学入德之门,融会贯通,无复余蕴。迄宋南渡,新安朱熹得程氏正传,其学加亲切焉。大抵以格物致知为先,明善诚身为要,凡《诗》《书》、六艺之文,与夫孔、孟之遗言,颠错于秦火,支离于汉儒,幽沉于魏、晋、六朝者,至是皆焕然而文明,秩然而各得其所。此宋儒之学所以度越诸子,而上接孟氏者欤。”(注:《道学传一》,《宋史》卷427,中华书局,1977年,第12709-12710页。)简述了中国学术发展的历史,说明宋代学术的贡献就在于以其理学(道学)学术直接孔孟往圣之绝学,使被秦火汉离、魏晋玄、隋唐释所蔽,几至大坏的理气心性之学,焕然大明于世。所以,理学新和合体学术形态的转生,具有“度越诸子”的开创新学风、新学理、新体系的价值,使中国学术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二、经典解释的创新

西方诠释学(Hermeneutik)一词来源于希腊神话中诸神的信使赫尔默斯(Hermes),他作为传递消息和指示的信使,就需要实现语言转换,对诸神的指示进行理解、翻译和解释。ik词尾是指实践和方法。严格说来Hermeneutik是指诠释技艺学,因此,伽达默尔把诠释学解释为语言的一种普遍的中介活动(注:参见洪汉鼎:《诠释学与中国》,《文史哲》2003年第1期。)。这就是说西方有其源于希腊文明的诠释学传统,中国有自己经典解释传统。西方诠释学已实现了从特殊诠释学到普遍诠释学、从方法论诠释学到本体论诠释学、从本体论哲学的诠释学到实践哲学的诠释学的三大转向,中国解释学并没有实践这三大转向,在这里笔者也不想做中西诠释学的比较。

“诠释”这个词最初见于隋初高僧昙延的誓言,他欲著《涅槃大疏》,恐滞凡情,“烧香誓曰:延以凡度,仰测圣心。诠释已了,具如别卷……。”(注:《说听篇第十六》,《法苑珠林》卷24,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87页。)唐颜师古亦用这个词:“先圣设法,将不徒然,厥意如何,佇闻诠释。”(注:颜师古:《策问十五道》,《文苑英华》卷473。)诠释是就经典文本语言进行解释之意。这个词唐宋典籍中很少使用,明清间使用较多。“解释”一词见《子夏易传·解卦》上六爻辞的讲解中:“解释驰缓也,故多有纵焉。”(注:《子夏易传》卷4。)到宋明时,解释便成为常用词(注:景海峰:《“诠释”考》,《中国哲学史》2003年第2期。)。笔者就用解释这个词来说明宋明对经典文本解释的创新。

从学术史的视域来看,相对于汉学而言,而有宋学,宋学取代汉学而一直沿袭至清乾嘉时的汉宋之争。宋学解释学的开创,使中国解释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汉学和宋学虽以时代为其称谓,实蕴涵着学术研究观念、立场、思维、价值和方法的殊异。汉学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后,汉学学者视儒家六经为神圣不可侵犯;以经典文本均为圣人之言,一句一字均不可更改;它是一切的价值来源,也是衡量一切的价值标准;对经典文本只能采取名物训诂的解释方法。唐儒继承汉儒,笃守汉以来的“师法”、“家法”,不敢越雷池一步。对汉儒的“注经”只能作“疏”。“疏不破注”,连为经典文本做注的资格也丧失了,严重束缚了学术思想的发展。因此,盛唐尽管有伟大的文学家、伟大的宗教家,但没有伟大的哲学家。因为哲学家需要一个自由的学术空间。

宋学是一次思想开放、学术解放运动。宋代所开展的儒学复兴运动,实质上是一次儒学启蒙运动,它剥去儒家经典文本的层层神圣光环,还其本来面目;欧阳修以六经之首的《周易》的《易传》非圣人孔子所作,朱熹以《周易》为卜筮之书;《书经》为上古时的历史文告;《诗经》并非“思无邪”,而是讲男女之事;王安石认为《春秋》为“断烂朝报”,李觏、司马光疑《孟》、非孟,等等。于是,宋儒大破汉唐“传注”,视汉儒之学若“土梗”。他们直接与六经对话、交往,不仅“舍传求经”,而且“疑经改经”;他们转换汉唐儒家章句训诂的“我注六经”的汉学解释方法,而代之以阐发义理的“六经注我”的宋学解释方法;他们不以“六经”为最神圣的价值标准,而是以“天理”为终极价值。宋学的学术思想解放运动,使陈陈相因、学术僵死、山穷水尽的汉唐经学,重新焕发了新的生命智慧和学术活力。

宋学的义理之学的解释方法取代汉学的训诂之学的解释方法,这不是单纯的解释方法的变更,而意蕴着整体学术思潮的转换或转生。解释方法的创新是学术思潮创新的先导,没有经典文本解释方法变更为其先导,不仅失去了解释所依傍的根据,而且也不可能营造一种适宜于学术自由发展的氛围;没有解释方法的变更,只能沿袭旧的解释方法,就不能开出新局面、新学风、新思潮,犹如“老马识途”,只能沿学术老路走,照旧走入死胡同。新的解释方法的开出,意蕴着新思维、新观念、新价值、新原理的形成,从而创造了超越以往任何学术思潮的宋明理学新思潮、新学术理论思维形态。

三、学术典范的确立

学术典范可以理解为学术研究所需遵循的典型和模范,它具有学术的准则性、规范性和秩序性。一种学术典范的确立,标志着学术由特殊走向普遍、由个别走向一般。同时,也标志着学术由学者个人的主张走向被学者群体所接受,由一个学派的倡导而形成社会思潮。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凡学术思潮,都有其学术典范,都有其所依的一定之准则、一定之规范、一定之秩序。这就是没有一定规矩,不能成方圆的意思。宋明理学作为中国学术史上的一种学术思潮,亦不例外。

从学术准则性来说,天理(理)是宋明理学学术思潮道德形上学,是统摄天道与人道的价值本体,也是宇宙万物、社会人伦关系的价值准则,是分别天理与人欲、道心与人心、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善与恶的价值标准。从价值理想来看,天理使人成德成圣,而达超凡入圣境界,也是人生的终极关切。天理的准则性不仅是奉体与工夫的合一,而且是哲学形上学与伦理道德的不二,超越以往中国学术思想中两者的分裂。这种合一不二的融合,得益于“体用一源,显微无间”准则的确立,也得益于“理一分殊”准则的彰显。在“体用一源”、“理一分殊”的准则下,是本体与工夫、哲学形上学与伦理道德、内圣与外王的价值“直通”,而毋需价值“曲成”。因而,张载提出“天人合一”命题:“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注:张载:《正蒙·乾称篇》,《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第65页。)在二程看来这种“天人合一”,实质上“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注:《河南程氏遗书》卷6,《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81页。)。天与人、天道与人道,都是“理一”,都是“体用一源”,所以“天人本无二”,凸显了“本”字的意义。

“理一分殊”,或“性即理”,或“心即理”,或“气即理”等,而成宋明理学学术的不同派别。理、气、心、性虽分殊,但理为一。因此,理学无论如何分派,“存天理”是各学派所认同的最高准则。

“体用一源”、“理一分殊”、“存天理”这三大最高准则,也是宋明理学学术思潮三大原理,这三大原理亦即其学术典范,它具有指导学术思潮的演进,示范学术的应然和所以然,并给出后来者效法的必遵性和可遵性。

从规范性而言,学术交往、对话、切磋等活动都应有一定之规,对于学术规范的运用、遵守,不仅是从事学术活动的学者应共同遵守的,而且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自觉的行为。学术规范在古代虽不诉诸法律,但诉诸道德,它成为从事学术活动的一种公共道德。一旦学术规范成为一种公共道德或共同遵守的规则,便具有他律性。若违反了学术规范,就要受到学术舆论的谴责或自我学术良心的谴责。

自唐中叶以来,学者们均关心道与文的关系问题,韩愈讲“修其辞以明其道”(注:韩愈:《争臣论》,《韩昌黎集》卷14,《国学基本丛书》本。),柳宗元主张“文者以明道”(注: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柳宗元集》卷34,中华书局,1979年,第872页。),韩愈的女婿李汉讲“文以贯道”。朱熹认为这些说法都存在文自文、道自道,文道为二之弊(注:参见张立文:《朱熹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62-373页。)。他主张“文道合一”,“文皆是从道中流出”,“文皆从此心写出,文便是道。”(注:朱熹:《朱子语类》卷139,中华书局,1986年,第3319页。)“文便是道”,“文道合一”,作为学术规范便给出了文的一定之规,朱熹便是据此规范,而批评韩柳及北宋的文学家、思想家;元明亦在“文道合一”的学术规范的观照下,文不离道。“文道合一”不仅是理学与中唐以来古文家的根本分歧所在,而且开出了宋明新文风、新学风。《朱子语类》记载:“陈曰:‘文者,贯道之器。且如《六经》是文,其中所道皆是这道理,如何有病?’曰:‘不然。这文皆是从道中流出,岂有文反能贯道之理?文是文,道是道,文只如喫饭时下饭耳。若以文贯道,却是把本为末。以末为本,可乎?其后作文者皆是如此。’因说:‘苏文害正道,甚于老佛……’。”(注:朱熹:《朱子语类》卷139,中华书局,1986年,第3305-3306页。)在总结中唐以来文道关系中,知其弊,明其害,而提出“文道合一”的学术规范。

“文道合一”的核心是明道,道不明,文自不明。明道首在传道。传道要有传道之师。自汉末魏晋以降,“师道之不传也久矣”,韩愈曾这样感叹。柳宗元也说:“举世不师,故道益离。”(注:柳宗元:《师友箴》,《柳宗元集》卷19,中华书局,1979年,第531页。)至宋初这种状况仍然存在,至“庆历新政”、“熙宁新法”后,师道不传而逐渐被尊师重道所代替。“尊师重道”也成为一种学术规范。“师”必须遵守“传道、授业、解惑”的规则,这也是传道之师的责任和义务;学习者亦必须以“尊师重道”为规范,而不能违反。

尊师重道与尊师重教不可分离,宋明学术的繁荣,与学校、书院的空前发展相联系,政府办的从中央国子监、太学到州、县学校的制度化的规则,以及公私立的书院的学规,都具有规范的意义,它保证了教育目的的贯彻和实施,如朱熹制订的《白鹿洞书院揭示》,对为学目的、为学之序、修身之要、处事之要、接物之要等五个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这个“学规”要求“诸君其相与讲明遵守,而责之于身焉,则夫思虑云为之际,其所以戒谨而恐惧者,必有严于彼者矣。其有不然而或出于此言之所弃,则彼所谓规者,必将取之,固不得而略也。诸君其亦念之哉”(注:朱熹:《白鹿洞书院揭示》,《朱文公文集》卷74,《四部丛刊初编》本。)。书院学生必须遵守学规,并身体力行。这个学规不仅在于知识的掌握,而且要在道德品质、修身、处事、接物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培养。在这里,学规显然具有规范学校书院教学目的、内容、方法,以及为学之序、修身、处事、接物之要的作用。因为这种规范具有普遍价值,所以为国内外学校、书院所认同和采用。

从学术秩序性而言,是学术典范的次序化、逻辑化和制度化。理学形而上学建构突破了以往学术思想的浑沌性,如《宋史·道学传》所说:“两汉而下,儒者之论大道,察焉而弗精,语焉而弗详。”(注:《道学传》,《宋史》卷427,中华书局,1977年,第12709页。)察和语都不精不详。被朱熹推为《伊洛渊源录》之首的周敦颐,作《太极图说》,他构建了宇宙万物演化的秩序:无极而为太极,太极动静而生阴阳,阴阳变合而为五行,五行妙合而为男女,男女交感而生万物(注:参见张立文:《宋明理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114-117页。《宋明理学研究》(修订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8-110页。)。这是周氏《太极图》和《太极图说》所推衍的宇宙万物演化的逻辑性和次序性。在其演化的过程中,每一阶段的变化都有中间环节及其联系的规定,它不是无说明的、跳跃式的变化,而是符合逻辑合理性的变化。《太极图》整体化生的次序,便是一个逻辑秩序性的典范。它虽不是非常严密的概念逻辑体系,但已具概念逻辑体系,并具有典范意义,它给出后来宋明理学家建构形而上学概念逻辑体系的启示。

作为理学集大成者朱熹,他在阐述其形而上学理气体系,还是陈述心性关系,都承继周敦颐给予“一以贯之”的概念逻辑的合理性观照。如他在讲性、心、情关系中,所谓“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道心”与“人心”的问题,实是其学术形上学理气关系在心性论上贯彻和展开。现将其概念逻辑秩序表述如下(注:参见张立文:《朱熹思想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517页。《朱熹思想研究》(修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390页。):

理作为形而上学的逻辑概念(范畴),自身为性为心,其间经多层次的有秩序逻辑行程,而落到人,从而构成心性论和伦理道德论的概念逻辑体系。由此概念逻辑体系推演出的正、偏和天理人欲,便形成了昏明、清浊、贵贱、贫富、寿夭、善恶、美丑等等的差分,说明现实世界的圣、凡和贤、愚等级关系的合理性。在这里尽管天命之性、道心不出于理与气杂,但天命之性和道心亦需借气质之性,人心而安顿或附着处,于是朱熹心性论的性(心)——气禀——人——性(心)的概念逻辑秩序,便与其形上学的理——气——物(人)——理的概念逻辑秩序相对应,而具有典范性意义,所以其学生陈淳有《性理字义》之作,对理学概念范畴作系统的解释,并从发展的视角对其历史演化做出有次序性的梳理。

四、人文理性的关怀

中国学术是具有人文特征的学术,人文理性是中国学术的基本蕴涵。“人文”一词,见于通行本《周易·易传》:“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注:《贲·彖传》,《周易正义》卷3,《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第37页。)“天文”与“人文”对言,天文指天地自然现象及其变化,人文指化成天下的学说。人文理性是指人对生命存在和人的尊严、价值、意义的理性理解、解释和把握,以及对价值理想、终极关切的执着追求的总和。人文理性既是一种形而上的理性追求,也是形而下的理性思考。

中国学术的核心问题是讲人,“天地之性人为贵”,“民贵君轻,社稷次之”,都表彰了对人的尊重。然而贵之所以贵,即为什么贵、怎样贵等都未予以论证。陆九渊对“人为贵”的人的自我价值做了论证:“人生天地之间,禀阴阳之和,抢五行之秀,其为贵孰得而加焉?使能因其本然,全其固有,则所谓贵者固自有之,自知之,自享之,而奚以圣人之言为?”(注:陆九渊:《天地之性人为贵论》,《陆九渊集》卷30,中华书局,1980年,第347页。)人之所以贵是人的自身构成质料与他物不同。人禀受阴阳的和气,拥有五行的秀气,即天地精华的凝聚,其贵不可复加。这不仅是对人的生命存在的尊重,也是对人的价值的理性的理解。陆九渊在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下呼吁:“天地人之才等耳,人岂可轻?人字又岂可轻?”(注:陆九渊:《语录下》,《陆九渊集》卷35,中华书局,1980年,第463页。)天、地、人为“三才”,它们是平等的,没有轻重、尊卑之分。人之所以贵,不是天地的恩赐,而是人的“自有”、“自知”、“自享”。换言之,人的生命存在的尊严和价值,既是他者(包括他人和社会)给予的,又是“自有”的,人自己尊重自己的价值和尊严,便是自觉到“自有”的尊严和价值,这便是“自知”,“自有”、“自知”,才能“自享”。“自有”、“自知”、“自享”,便能真正“自立”。陆九渊对朱济道说:“请尊兄即今自立,正坐拱手,收拾精神,自作主宰。万物皆备于我,有何欠阙。”(注:陆九渊:《语录下》,《陆九渊集》卷35,中华书局,1980年,第455-456页。)“自立”、“自作主宰”、“不可自暴、自弃、自屈。”(注:陆九渊:《语录下》,《陆九渊集》卷35,中华书局,1980年,第433页。)陆氏关于自我主体价值的体认,是中国古代主体精神的发扬。只有主体精神的自觉,即“自作主宰”的确立,才能使人的生命存在和人的尊严、价值、意义的理性理解得以实现,凸显了理学家对人的人文理性的关切。

人对于价值理想和终极关切的理性理解和把握,是基于人对人之所以为人的理会:“人当先理会所以为人,深思痛省,枉自汩没虚过日月。朋友讲学,未说到这里。若不知人之所以为人,而与之讲学,遗其大而言其细,便是放饭流而问无齿決。若能知其大,虽轻,自然反轻归厚。”(注:陆九渊:《语录下》,《陆九渊集》卷35,中华书局,1980年,第451页。)人当理会所以为人的道理,即人作为社会的成员为什么活着,活着有什么意义?对人活着的意义的追求,便是对人生价值理想的追求。这种追求,周敦颐谓之“立人极”,即达超凡入圣的圣人的人格理想境界,也即是王守仁所说的“天地万物本我一体”的终极境界,是一种人文理性的关怀。

宋明学术是具有理性精神的,其最切近的学术目标就是“格物穷理”。朱熹把理描述为超越于“情意”、“计度”、“造作”的形而上者的“净洁空阔底世界”;它是无形体、无情状、无法用感性经验来模拟的,只能用理性思维来洞察;陆九渊则把理与心合一,认为东、南、西、北有圣人出,此心、此理是相同的,千百世以上与千百世以下,圣人的此心、此理也是相同的(注:参见杨简:《象山先生行状》,《陆九渊集》卷33,中华书局,1980年,第388页。)。理便是超感觉、超时空的形而上的普遍存有的根据。理在天道系统,与气相对相关,是万物生化的本体根据;理在人道系统,与物相对相关,是人的知识的源头活水;天理与人欲相对相关,是制约万事的价值准则。理作为“净洁空阔底世界”,理(天理)清除和化解了汉唐以来天命话语所残留的拟人化或人格化的痕迹,使理具有概念化的逻辑形式。这就是说,宋明理学人文理性的关切,是对经学儒学和董仲舒天人感应、佛教心性之学,做了理学的义理化的转生,凸显了理学的人文理性的关怀。

宋明学术的创新精神,使这个时期的文化思想至于全面繁荣。经学开出新生面,一改汉唐以来的章句注疏之汉学,代之以发挥义理的宋学,成为经学解释学的两大划时代意义的表征;理学学术思潮开宗、奠基、集大成,以及其转折和解构,学术自由开放、学统四起、互相交往辩论,著名学者会讲切磋,出现了中国学术史上学派空前昌盛的状况;学校、书院教育空前发达,太学学生多达数千人,建立了从中央到州、县健全的教育体制。公私书院教育,不仅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和著名学者,而且成为某一学派研究、探讨、宣扬自己学术的基地,以及不同学术思想会讲、交流、辩论的基地;史学的兴盛亦为前代所不可比拟,《资治通鉴》开创了编年体通史的典范,《北溪字义》等是对学术概念范畴史的奠基;在文学上宋词、元曲、明小说,各领风骚;自然科技方面三大发明的完善,火药和兵器应用,指南针和航海造船业的进步,雕版印刷和活字印刷的发明,农业和农学的发展,地学、水利、医药等的创新,等等,致使宋明学术造极于此时。

收稿日期:200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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