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思想的生活史分析——以汪士铎歧视妇女的思想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生活史论文,思想论文,为例论文,妇女论文,汪士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正在迅速成为现在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里的一个核心概念,一个西方社会学家Michael E.Gardiner就认为Everyday life表现为一个“深度反思”(depth reflexivity)的形式、是“人类患痛病质”(human raw material)的“潜在仓库”(potential repository),一有时机就可能爆发出来,因此他要把研究的重心更多放在促使其发作的日常生活中被忽视的、不平常的和反传统的面向、放在形塑人的社会权力结构上,以“把其中的矛盾性暴露出来并诱导出其潜能,把我们对这个枯燥世界的理解提高到一个批判知识的水平”。(注:Michael E.Gardiner,Critiques of Everyday Life,London and NewYork:Routledge,2000,2-7.)Gardiner虽然是就现代性社会立论,但他的研究无疑也会给我们研究一些中国问题提供启示和参考。
从日常生活的角度看,人一生的思想及其变动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从大的方面来说,会受时代的限制与影响;从小的方面说,会受他个人的出身、家庭、地位、经历、交游等的作用,而有时候,与时代对人的影响相比而言,有时候,个人生存的小环境可能对塑造人物思想更有决定性;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人的思想不是静止的,而是随着境遇、时代等条件的变化在不断改变,即使“思想不能与存在的境遇划上等号,一代思潮的形成,更不能简约地与一代人的存在境遇,轻易地联结在一起。”存在虽然不能决定意识,但“种种生活世界中的不满与反抗,在大变动的时刻与历史会遇,生活史与思想史便融合为一了。”(注:王汎森《思潮与社会条件》,见其《中国近代思想与学术的系谱》(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一书,第254页。)下面对一个晚清人物汪士铎的歧视妇女思想的分析,本文就拟从日常生活和“思想的社会视角”(social-oriented approach)(注:关于思想史研究的社会视角的一些探讨,可参看罗志田《近代中国史学十论·自序》(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第1-14页。)这方面着手。
汪士铎(1802—1889)字振庵,别字梅村,四十七岁时又改字悔翁,后又改为不悔翁。江苏江宁人,其父好宋儒书,授读为业,不应试,对汪士铎的家教是“除程朱经注之外,禁勿观”(注:见《汪梅村先生集》,第493页,收入沈云龙主编,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十三辑第125种,共两册,以下引自该书的只在注释中注《汪集》第几页,不再另行说明。),其家原“以资财雄于时”,至其祖父时,“家中落”,“又牵家产涉讼事,至十七年乃结”(注:《汪集》,第491页。),自此后汪家益寥落,汪士铎稍长,即舌耕养家,因贫不能娶,二十六岁始娶妻宗孺。汪四十六岁时,其妻其母相继去世,四十八岁时,娶继室吴兴沈氏。太平军占领南京前他为塾师,后因书累不愿逃跑,被迫在太平军占领的南京下呆了九个月,就又辗转逃往安徽绩溪,1859年后先后入胡林翼、曾国藩幕府出谋划策,太平军被平定后,他就回乡闲居,从曾国藩到沈葆桢,历任江督,“莫不宾礼之”。(注:见《梅村剩稿》(《金陵丛书》86丙集之十一,无出版日期、地点)中蒋国榜的汪士铎“小传”,第1页。)汪富有才具,与当时南方大儒陈澧齐名,被称为“江宁一大儒宗”(注:见邓之诚《骨董琐记》(中国书店1991),第124页。),其同时代名士李慈铭也说汪“其地理考据之学名称于时,文亦修洁。”(注:见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上海书店2000),第1165页。)后世学人宋恕说汪士铎“博治百氏”,把汪与其师俞樾并称(注:见胡珠生编《宋恕集》(上册)(中华书局1993),第419页。),而费行简则称他“淹贯十记,识备三长,洽通上下”(注:邓之诚辑《汪梅村先生遗诗》,邓氏丰宝堂手抄线装本,无出版时间、地点,费氏前言无页码。)。就这样一位人物,然他在其秘不示人的《乙丙日记》中透露出的对妇女歧视性的言论“皆有激而言,自多过当之论”!(注:夏承焘《天风阁学词日记》,见《夏承焘集》第六册(浙江古籍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294页。)可能也是“古往今来所仅见”。(注:王汎森《汪悔翁和乙丙日记—兼论清季历史的潜流》,载《东亚近代思想与社会》(台北月旦出版社1999),第307页。)
《乙丙日记》系汪士铎在乱军中所记,该日记“所述自咸丰癸丑甲寅乙卯,迄于丙辰之事,大抵皆乙丙间所记,故为编定题名《乙丙日记》”(注:本文所依据之文本是邓之诚辑《汪悔翁乙丙日记·汪梅村先生年谱稿》,是沈云龙主编,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十三辑第126种,以下引自该书的,只在注释中简称为《日记》,不再另行说明,该引文见邓之诚序,载《汪悔翁乙丙日记·汪梅村先生年谱稿》,第2页。),由邓之诚辑出并为之命名,《日记》内容主要是作为一个太平军之难的受害者和近距离观察者和一个低层士大夫,汪士铎用自己的笔记下了这一时期他的生活史——他的生存心态、他对时局的认知和感受、反省和主张(注:关于“生存心态”(habitus),这是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社会学思想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在布尔迪厄那里,habitus是指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在个人意识中内在化了的社会行为的影响的总结果,特别是特定社会中教育制度在个人意识的内在化和象征性结构化的结果。它是来自长期实践的经验因素,会无意识地去指挥和调动个人或群体的行为方向,赋予各种社会行为以特定的意义。因此,生存心态成为人的社会行为、生存方式、生活风尚、行为规则及其策略的精神方面的总根源,是人的实践行为的象征化表现,但它又寄含着人生意义的浓缩的最一般的社会行为的概念。对这个概念的分析可参看高宣扬《论布尔迪厄的‘生存心态’概念》(见《思与言》第29卷第3期,1991年9月,第21-76页)和《再论布尔迪厄的‘生存心态’概念》(见《思与言》第29卷第4期,1991年12月,第295-304页)两文。);癸丑甲寅乙卯丙辰指1853年到1856年,这段时间汪士铎颠沛流离,被困在太平军占领下的围城九个月之后成功逃亡至安徽绩溪,所记事情多为亲见实录,所发评论多为目击“案发现场”后的“触景生情”,又因日记“不欲于示人”,“是一个充满情绪、矛盾、杂乱无章的空间”(注:见《汪悔翁和乙丙日记—兼论清季历史的潜流》,第282页。),日记文字往往直抒胸臆、直言不讳,看不出有作伪或矫饰成分,应该是作者在那段非常时期的生活史的比较真切的反映。
汪士铎1853年前曾著书达70余种,但由于遭太平军之难,全部遗失,又长女、次女及一子皆死于太平军之难,他历尽艰险才从“沦陷区”逃出来,可以说他受尽太平军起事之苦,后来他形容自己对太平军的愤恨是“拉干抽肺,贼骨烧也;恒河沙却,忿莫消也”(注:《汪集》,第515、562页。),“惨酷之遭,如割如灼”(注:《汪集》,第515、562页。);同时又由于作为一个士大夫的责任感,汪士铎痛苦之余,对当时局势进行了深刻反省,他认为之所以造成太平军这样的心腹大患,“非上有失政,下有贪酷也”,相反是因为“盗贼之律太宽”和清政府“行王政、行仁政”(注:《日记》,第75、132,152、90,152、153页。),修养生息日久,导致人多,是“人满”造成的——“世乱之由,人多”,“皆人多之害也,使减其民十之七人,则家给人足,驱之为乱亦顾恋不愿矣!”(注:《日记》,第75、132,152、90,152、153页。)他认为之所以导致人多,则在于女人多,“女人多,故人多”,“顿觉眼前生意少,须知世上女人多,世乱之由也”。(注:《日记》,第75、132,152、90,152、153页。)从“思想的社会视角”看,不能不说,汪士铎对造成清代农民起义的人口原因没有认识——“大乱由于人口过庶”,(注:《天风阁学词日记》,第294页。)他看到了巨大的人口压力给满清帝国造成的困境。(注:汪士铎甚至还认为西方列强之所以入侵中国也同其人口太多有关——“生齿日益兆,山泽力难养;远夷航梯来,弊固在利网;闻亦因人满”。见汪士铎《梅村剩稿》中《杂言》诗,第38页。)但如把导致人口压力的原因脱离经济和社会等因素而一味夸大,一味归罪于女性头上,那无异就会得出荒谬的、反历史的“表述”。
汪认为为防止“世乱”,就要防止人多,而要防止人多,则在于控制女人多,“女多,故生人多,而生祸乱”,这就是汪士铎反妇女思想的主要根据,所以“长治久安之策,弛溺女之禁,推广溺女之法,施送断胎冷药”,为推动人民执行,汪士铎又主张“立溺女之赏”,“严立妇女之刑”,“妇人严禁文绣之技”,“家有两女倍其赋,……严再嫁之律,犯者斩决”,“定三十而娶,二十五而嫁,违者斩决”,他要用物质奖励和严刑酷法两方面来保证控制女子人口数量的措施得到执行。又说“天不行疫使人死,女子格外多寿”,原来在他认为,“女子之年,十岁以内死曰夭,二十以内死曰正,过三十曰甚,过四十曰变,过五十曰殃,过六十曰魅,过七十曰妖,过八十曰怪;男子五十曰夭,六十曰正,七十曰福,八十曰寿,九十曰祥,百年曰大庆”,如此尊男卑女的偏见,真是“古往今来所仅见”。他又认为“家之不幸有三:……曰族大,曰丁多,曰生女”,主张“治民须欲民富,欲民富,当首行溺女之赏”,因此“贫户不准生女”、“贫者不养女而溺女,富者始养女嫁女”,因为有了女儿还要为她以后的出嫁操心,“敛资择婿出嫁事繁,事事在婿家,教下应酬多,平日一切资送,婿家诸人与己未知合否,婿未知与己合否,婿与女未知合否,婿未知才否,未知能得意否,女以婿为天,婿若夭,如何?平日,婿家若凌虐女,己不敢校,以女究在其家度日也,添无限烦恼,婿家有言不敢校,婿夭以后将奈何?女受翁姑大伯小叔妯娌小姑等气,己不敢校,遂为众人之下,女无靠,己又贫病老死,将何如?此犹不论其贤与否也,女有难,己不能救,如何?其家无规矩,女为妇人,如何?犹不论婿之成否也,无女无此患”。在为子娶妻时也要考虑女方母亲的情况,如果她是“悍泼好衣饰装束者”,“皆勿取”。进而,汪士铎又主张“非富人不可取妻,不可生女,生即溺之,既生子,而形体不端正、相貌不清秀、眉目不佳者皆溺之,即皆佳矣,亦可留一子,多不可过二子,三子即溺之,吃冷药使勿孕”,为加强其主张的推行,汪士铎又提出了辅助措施,“立清节贞女之堂,广施不生育之方药”,这样的办法,“行之三十年而民可渐减,行之六十年,而天下皆富矣!”(注:以上本段所有引文均见自《日记》,第90、153、75、97、91、153-154、154、152、58、66、90、90、146、157、157、156、91、90-91页。)种种关于性别歧视的严厉主张,皆主要针对女性而来,这说明了汪士铎看到了在当时没有有效的避孕措施和流产方法情况下,人口的增长跟妇女有较大关系和人口剧增导致贫穷的表象,他所主张的“溺女”在当时也确能对减轻人口压力起一定作用,但这是否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实际上,“溺女”陋习在中国可说是源源流长(注:当然中世纪西欧社会也有溺杀女婴现象,参看汉斯-维尔纳格茨《欧洲中世纪生活》(东方出版社2000),第58页。),中国古代文献如《韩非子·六反》就有“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这样的记载,而“溺女”现象实际上反映了在一个男权独尊的社会里,妇女们卑下的社会地位和角色。到了19世纪以来,“溺女之风却变本加厉,愈演愈烈”。(注:见徐永志《近代溺女之风盛行探析》,载《近代史研究》1992年第5期,第31页;又可参看赵建群《清代“溺女之风”述论》,见《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3年第4期,第96-101页。)“溺女”原因除溺女者家贫和为女作嫁难之外,历来的男尊女卑思想应占主导,汪士铎的“溺女”主张只不过是以往实际行动的概括化而已,只是以往“溺女”者往往是个人的隐秘行动,并没有借助严刑酷法来推行,汪士铎则是更进一步要把“溺女”现象公开化和制度化。但如果仅把造成人口压力的原因归于妇女,这显然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靠“溺女”来减少人口,显然更非解决问题的根本之计,倒可能会引起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等许多后果,同时“溺女”现象也并不为中国传统社会一些有识之士和开明统治者所接受(注:参看肖倩《清代江西溺女状况与禁诫文》,载《史林》2001年第1期,第63-68页;又可参看徐永志上引文。)。另外,如上所引,汪士铎见解里又颇有点类似今天计划生育政策中的优生、晚婚和节育的思想,但在根本上,汪士铎还是鉴于人口多易生乱和人口增长远高于物质财富的增长的“现实”,并非为了“优生优育”,更何况,由于当时社会条件的制约,也不可能使汪思想中的这些较积极因素付诸实施。
但在另一方面,在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方面,汪士铎却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与此绝然不同的形象。
汪士铎总共有四子和四个女儿,其中四子一女生下不久即夭折,惟有长女、次女和三女活下来,而经过太平军之难,次女、长女也相继死去,唯适吴一女存,而死难两女在汪士铎著书时对汪帮助很大:“昔年编史志,赖汝助探讨”(注:《汪集》,第814页。),二女相继死后,汪士铎为其两女遭难:“日则恍惚,夜则神魂不安,梦书惊呼”(注:《日记》,第106、156页。),多次写诗文怀念她们(注:《日记》,第106、156页。),并说“儿女惨死,存者之苦,不能顾恤,眼见其罹此多难,心何能忍!”(注:《汪集》,第512、515、842、866页等许多处。)对女儿的父爱之情溢于言表,看这些言语,你怎么能相信上述对妇女极端仇视的“表述”竟然是出自同一人之口!如此大的反差,究竟是什么原因呢?他思想中这些明显的矛盾性该怎么解释呢?
一个原因可能就在于他极深爱的两个女儿的死使他感受到“生女之害”,汪士铎一女出嫁不久夫即死,另一女出嫁后则倍受夫家欺凌,上文汪士铎所说“择婿”之难,既是根据他自己的两个女儿出嫁后的生活遭遇有感而发、有所针对而来的,“人不忧生女偏不受生女之害,我忧生女,即受生女之害,自己是求人的(要择婿),自己是在人教下的,女是依靠人的,女是怕人的”,为女儿,汪士铎是受尽了婿家的气的。他反思女儿惨死原因之由,即误在择婿:“二女悲愤惨死之由:婿家不合,婿不才而浮,无人可依,父老且病,无亲兄弟,继母恶,母家无他人,遭寇家业荡然,无亲戚族属可依,无人可告语,己又闺女,不能当贼妇差使,贼匪无平日,即平,而敛资已罄,事平亦甚难处,皆婿家择误也。此后日子难过,后母气难受,日甚一日也”。汪士铎又说,“吾老将死、无子,后妻与之不合,自己不知能活几日,故不接来。知其以后之难,故祝其死也,闻其信,言柴本俱难,故每食辄泪下,无事则为之思,自己无能才拙,身后寡妻犹难顾,如何顾寡女?二女平时言无论与母不合,即相合,而父死之后,彼时母亦无钱,如何能顾他了。吾以年老且无子,即养之亦不过数年,他日,渠更难过,所以忍心害理而不顾他,令之死也”,原来汪士铎既担心女儿和后母不和,自己无力调停和供养她们,怕其受罪,(注:以上均见自《日记》,第156、31、109-110、109页。)同时又担心女儿失节——其长女为杨秀清书记,不得已,于是祈女速死,并“得大女殉难句容许村信,始稍稍无忧”(注:见《汪悔翁自书纪事》,转见《骨董琐记》,第121页。),发出“女死令我哀,女在令我憎”(注:见《汪梅村先生遗诗》,第3页。),“生女必强撼,生男必狡诈。能生不能顾,不如溺于小”这样矛盾和痛苦的感叹。在他认为,在环境紧迫情况下,弱女难存,有不如无,故主早早溺女,以防后患。然而汪士铎话虽如此,其内心却是痛苦异常:“怜汝本无悔,重涕不知竟”,“比食每三叹,在夕长不寐。日一肠九回,北望交涕泗。自愧为人父,不拯汝死地”。很可能是两个爱女的无辜死难使汪士铎愤恨难消,由爱生恨,推己及人,由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由挚爱变成了痛恨。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应该是他后妻的“悍泼”对他的反作用。汪士铎前妻宗孺人,“性木强,鲜言笑,不加修饰”、“能安贫,勤操作”,汪士铎甚至私卖妻子首饰以换书,妻子也不怪,夫妻“二十年无一语反目”,(注:以上四处引文均见《汪集》,第821、866、797、495页。)但一旦宗孺人死后,汪士铎续娶小他二十一岁的吴兴沈氏后,“夫妇勃溪无虚日”(注:见邓之诚《骨董琐记》,第122页。),又由于汪士铎为生计奔走,大病几死,欢少愁多,心情郁闷,这样在“潜在仓库”(potential repository)中被长期压抑和积聚的气愤与不满就化为“患痛”并“笔之语录”,成为“诟妇之词”表达出来,汪士铎全面总结了后妻沈氏的缺点,指出沈氏:“不孝、不友、不慈、不顺、不和、乖戾、不睦邻里、多尚人尚气、无事寻人不是、懒傲惰、不惠下、妒忌凌虐、残忍酷暴、不敬夫、多心、凶悍、挑舌、狠婆、吵闹、碰骗、寻死拼命、多言长舌、讲究妹妹圈套、假咳嗽、打扫喉咙、嗅鼻吐痰、诈喘逆、干呕、喷嚏、大声叹、诈哭。”“眼睛一揉,即无中生有,百计搜寻,说张家长、李家短;吹毛求疵,推求百般,不好之处,以责备人;一事要数十日、数百遍不止;买物于秤上及价值俱要占点小便宜;事事讲究,好排场应酬,装病”,而汪士铎家庭条件不好,“无多人服侍,我不中用,不能作事,如何不格外动气”,汪士铎有针对性地根据各种劣习对后妻下了判词,针对其凶悍,汪士铎判曰:“惫其精力,困其心思,反其寒暑,拘其出入,使之疾病。”针对后妻“任性妄作,毒及子女;老拳凶物,殴及无辜,”汪士铎判曰:“夺其饮食,稽其居处,禁绝粗砺,使之饥痿。”针对后妻“捶床叫骂,辱及先人,指桑骂槐,肆无顾忌”的情况,汪士铎判曰:“摔其衾茜,扯其冠服,褫其袒衣,使之寒冻。”最后,汪士铎又诅咒其后妻,“观其右眼角吊上,终必横死,特未知死于凌迟之国法,抑死于拼命之骗人。”当然上述“厚重描述”都只是汪士铎的泄恨之语,其中不无片面和苛求夸大之处,但可以明显看出汪士铎对其后妻的强烈不满和怨恨,只是因为汪士铎“口不能敌”,而不得不“笔之语录”(注:以上引文均转见邓之诚《骨董琐记》,第122-123页,其中引文标点有所更动。),以“尔以口、我以笔,其奈我何”(注:金梁《四朝佚闻》,转见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中的“补篇”(上海古籍书店1983),第104页。)来自我安慰,以消解自己的痛恨。上文说及汪士铎提醒为子选妇时要考虑女方母亲是否为“悍泼好衣饰装束者”,也跟汪士铎鉴于其后妻为悍妇有关;另外,汪士铎的次女之所以自杀就跟其不堪继母虐待有很大的关系。既然对其后妻如此深恶痛绝,再加上汪本已经对妇女怀有偏见,在这样的合力作用下,汪士铎发展出“可能是有史以来最荒谬、最极端的反妇女的性别歧视思想”(注:见《汪悔翁和乙丙日记—兼论清季历史的潜流》,第302页。),也就不太奇怪了。汪士铎的歧视妇女的情绪由此可以有更明白的解释了。
通过以上对汪士铎个人生活史和生存心态的揭示,我们知道,无风不起浪,汪士铎极端的歧视妇女的思想是有其来由的,他的反妇女思想主要来源于他的家庭悲剧和其深刻的个人经历和体验,所谓“诗可以怨”、“物不得其平则鸣”,实际上,与之相仿,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其他许多人身上,如刘师培也曾说他自己激烈的思想是“由于《苏报》之刺激,然亦以家庭多难,泯其乐生之念,欲借以此祈遄死也”(注:见李妙根编《刘师培辛亥前文选》(三联书店1998),第97页。),其他如谭嗣同、钱玄同、吴虞等的激进思想也同其家庭生活不幸有极大关联,在这方面汪士铎决非唯一,当然,这并不能就此意味着他们必然就会有激烈的思想,实际上,如果不是周遭所提供的条件、机遇或出现这样“大变动的时刻”——如像太平军之难这样对汪士铎个人伤害极大的外缘因素的刺激,使他几乎一下陷入灭顶之灾,可能汪士铎日常生活中潜在的这些偏激思想根本就不会爆发出来、形诸文字,如王汎森先生在一段研究吴虞的文字中所说:“其实像吴虞那样有家庭苦趣之经验的人,是无时无刻不存在的,可是在一个礼教秩序及政治秩序相对稳定的时代,这些境遇通常压在意识的最低层,即使爆发出来,也马上被文化、政治或法律规范扑灭,像旋起旋灭的泡沫。但是当礼教及政治秩序松动,而旧礼教与纲常的建制性凭借逐渐消失之时,那些可能是千年以来无时不有的生活境遇,却可能从意识的底层被解放出来,形成反思性的言论,并汇聚点滴成为江河。”(注:参看王汎森《思潮与社会条件》,第253-254页。)需说明的是,汪士铎上述对妇女极端仇视的言论在当时并没有公开发表,只不过是当时思想天空里的“惊鸿一瞥”,并没有辐射和影响到“公众生活”,所以并不会有“汇聚点滴成为江河”和获得“合法性”(legitimation)的可能;这些怪诞言论是直到晚清时才开始慢慢被人所知(注:“悔翁日记,晚清已有印行者”,“但不完全”,转见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补篇”,第104页。王汎森先生说汪士铎《乙丙日记》中的言论1930年代才被公开可能不确;另外,王汎森先生说汪士铎“最后只剩一位嫁到山西的女儿”,不确切,实际上汪仅剩的三女是随丈夫做官而到山西,非嫁到山西。),到上个世纪30年代时,才由其同乡后学邓之诚把《乙丙日记》中的主要部分刊行,其内容才开始广为人所知,比较守旧的学者张尔田“恐于世道人心有碍”,专门针对《日记》中的“谬论”写了“大刻”的《〈乙丙日记〉纠谬》(注:参看《天风阁学词日记》,第294页。),来批驳汪士铎;而黄濬在看了《日记》后则把汪士铎称为“近世南京名士中一大怪物”,那原因就是汪士铎生活与思想之间的明显落差——“平生痛詈妇女,主张生女即溺,而畏其妇特甚。”(注:见《花随人圣庵摭忆》“补篇”,第99页。)
实际上终汪士铎漫长的一生,他都没有同意公开示人和印行他所非常看重的“笔记”——《乙丙日记》,尽管他在《自述》里曾标榜:“自品乱后之作,笔记为上(语录也),诗次之,词又次之,而文最下”(注:《汪集》,第22页。);相反,他在公开场合还写了不少诗文来纪念和表扬殉太平军之难的烈妇烈女们,还写有一些为人母的祝寿文,这情况可能是汪士铎考虑到了《日记》人人读了会“头目为疼”(注:《天风阁学词日记》,第294页。)的社会影响,更可能是他意识到自己思想的偏激——因为在后来汪士铎境遇已好的1863年,他在私下答萧穆问学时的“夫子自道”说自己:“少尝服膺许郑,既乃归约程朱,于经世之用瞢如也;而自涉寇难间关吴楚,所遇不一人,如汉宋之言,皆凿柄也;又况外无应门之童,内有交谪之妇,日处失意中,则又取黄老之言以自放,盖不足与于学人之数已明矣。”(注:该话原见自萧穆《敬孚类稿》中的《汪梅村先生别传》,是汪士铎1863年在答萧问学时所说,参看《敬孚类稿》(沈云龙主编、台北文海影印之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四十三辑第426种),第583页;又见《汪悔翁乙丙日记·汪梅村先生年谱稿》,第183-184页。)话里面“悔其少作”的意思和自己所以偏激的社会因素已经很明显地表达出来了;他的年谱作者赵宗复也说他:“惟中年丧妻溺子,误娶悍妇,饥驱奔走,又复大病,哀怨所郁,戚戚无欢”,所以才为此偏激之言,其语“虽非探本之论,失之偏宕,亦自存其见地,盖悔翁生长江南人口繁行之区,更有二女殉洪杨之难,激刺之余,发而生此,依时依人而论,未可厚非”,(注:以上两处引文见《汪梅村先生年谱稿》,第155、166页。)赵的说法自然有为尊者讳的意味,但大致也看出了汪士铎此乌托邦思想产生的社会和生活史造因。这也提示我们在分析历史人物的思想时,在关注其“表述”、把“表述”置放于其所产生的语境中进行解读和阐释时,同时还要探求其“表述”背后的社会层面特别是生活史层面的因素,正如Gardiner所说:Everyday life“值得被认真地对待和进行精深的研究”,因为对Everyday life的研究可以“展示平常人的那些内在的但是却常常潜藏着的趋向和可能性”。(注:Critiques of Everyday Life,207,208.)汪士铎歧视妇女思想的生活史分析就可以说是个好的证明,当然,这里以生活史为取向并不意味着这就是唯一可取的方法,还有其它许多的方法可以适用于类似的研究中,这里只不过笔者用此视角所做的一个尝试,笔者无意于也不可能取代或抹杀其它研究典范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这也是需要读者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