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转企改制”中的变与不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转企改制”,重在一个“转”字和一个“改”字,都是强调要“变”,为什么要提出一个“不变”呢?其实,这是我早就提出的一个观点,并作为重要问题有所论述。所谓不变,是指出版社的基本属性,这在“转企改制”中,是不变的。所谓变,是指国家对出版社的管理方式,这是“转企改制”中要着重解决的问题。这两者既不能混同,也不能分割。
“转企改制”中“变与不变”的提出,首见于我在《中国出版》(2005年第6期)和《出版科学》(2005年第4期)发表的《出版社转制问题的观察与思考》(《亲历出版三十年》第624—635页),后又在当年的《出版广角》(2005年第4期)发表的《更多关注出版改革》一文中,作了进一步论述(见拙著《八十后出版文存》,商务印书馆2013年9月版,第88—92页)。
一、变与不变的内涵与意义
关于变与不变,我都说了什么呢?
我指出,所谓基本属性,简要地说,就是出版社从事精神产品的生产,是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单位,同时又是文化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所有的出版社,无论是被确认为公益性的,还是转制为企业的,都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同时又要重视市场和经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把两个效益统一起来;而不能一部分出版社只追求利润最大化,一部分出版社可以不重视经济效益。
我指出,所谓不同的管理方式,是指国家对出版社在体制上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管理——是被定为公益性的出版单位,还是转制为出版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被定为公益性的出版社实际上是实行事业(公益)单位企业管理,国家为保证其完成承担的政治任务或其他重要任务,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而不是也不可能是只靠“吃皇粮”的那种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出版社,则要经历一系列改革和妥善安排,使其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基本属性与管理方式,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混同,也不能割裂。否则,必将模糊、削弱出版社对国家理应承担的基本责任,或者制约出版事业的发展。
我当时这样提出问题,有着具体的针对性,在今天也仍然值得注意,而且在今后长远建设中也必须给予重视。
当时的“具体的针对性”,是指我在讲完前述“两个指出”之后谈到,有人在《出版工作》(2005年第5期)发表文章,质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鼓吹“出版活动的社会效益应纳入经济效益之中”,“其目的应该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中国图书商报》(2004年5月28日)在一版以通栏标题发表文章,鼓吹用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出版私有化和西方大国出版集团吞并国有资产的经验来启示中国的出版改制。
“今天也值得注意”,是我看到《光明日报》(2012年11月12日)在《党的十八大第三场记者招待会侧记》中,有关负责人指出“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简单理解为产业化和市场化,显然是误解”,因为“文化事业单位和已经转企改制的文化企业,体制管理要求不同”,而不是基本性质不同。我随后(2012年11月19日)写出我的看法:“明确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这也是把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误解为‘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认识根源。”
需要在这里说明,就是因为这在当时“有着具体的针对性”和“在今天也仍然值得注意”,促使我把在《出版广角》发表的那篇《更多关注出版改革》一文,收入最近出版的《八十后出版文存》,以补《亲历出版三十年》未收此文的不足。
二、“转企改制”需要回头看看
我在《出版社转制问题的观察与思考》一文,在阐述出版社的基本属性和管理方式以及两者的联系与区别的同时,还针对国家和地方人民出版社、国家与地方民族出版社、外文局系统担任对外宣传任务的出版社和杂志社、军队系统出版社等,“都有各自不同的情况,需要加以研究,进行分类指导”。还特别提出:“全国有百余家大学出版社,对转制问题,学校内外、校方与社方都有些不同意见,需要作为一类问题加以研究和处理。”
现在,对各类出版社的“转企改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了,并且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为什么又旧话重提呢?我想,出版社“转企改制”这样的重要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深化再深化。现在的情况表明,也需要回头看看,过细地做一些思考。比如对百余家大学出版社转制后的情况进一步做一些调研与思考,肯定成绩,研究问题,这对我们国家的文化积累和学术建设就很有必要。最近,我看到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的《论美国的文化——在本土与全球之间双向运行的文化体制》(法国人马特尔著)。这本专著专门评介了美国的大学出版社,读后受到启发,引起思考。
马特尔说:“美国的一个特色是在出版业这样传统上属于商业的门类中建立了一些重要的非商业的分区。依靠庇护它们的大学、通过公立地位或者非盈利地位获得对它们的直接支持,大学出版社继续维持着不受市场压力的高质量的出版。虽然它们只占出版品种的8%,但它们的这1.2万种书籍对美国思想和文化的更新仍然是至关重要和生命攸关的。”
马特尔称赞美国“大学出版社的著作通常质量很高,拥有极高的学术地位。它们得益于这些出版社内部一些要求很高的专业编辑和一些细心的审读者,而商业出版社越来越少地这样做,它们倾向于将这些职能‘外包’,由代理人来选择稿件,乃至由自由职业的人来进行排版和校对工作”。“它们占据了出版市场的一‘隅’,即高品质书籍和译著的出版,这些都是推进知识、激励研究和推广卓越的作品。”
我是在看到北京大学肖东发教授2013年4月28日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称赞“美国大学出版社在美国的定位非常值得中国出版业学习”后,才阅读马特尔这部著作的。肖东发教授强调:“一个民族的文化活力,不在于宏大的规划和布局,而在于每一个领域自身的特色和价值。”我更赞成肖东发教授这里讲的后一句。在我对大学出版社“转企改制”问题做进一步思考时,又看到三联书店总编辑李昕的文章《滞胀:中国出版业面临的困境》(《现代出版》2013年第3期)。此文同我与老出版家巢峰的那篇《出版人两地书——关于出版社转制历史考察与出版业“滞胀现象”的通信》(《亲历出版三十年》第607—623页)中巢峰的观点相似相近,并联系现今“转企改制”的实际,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李昕谈到出版社“转企改制”有“一刀切”现象,“全国582家出版机构,除了人民出版社、民族出版社、盲文出版社三家以外,都实行转企改制”。“这和西方国家不同”,因为“许多西方国家有很多非营利性的出版机构,它们得到社会公益组织或企业和个人的资助,可以专注地出版学术文化著作”。而在时下的中国,对出版社来说,“严肃的学术文化出版已经不再是一项事业,而仅仅是一盘生意”。他对管理层发出呼吁:“一定要看到出版业兼具商业性和事业性的双重属性。”我觉得,肖东发、李昕的意见是应当受到重视的。我也不是主张照搬美国大学出版社的做法,更不是对我国大学出版社“转企改制”的做法持否定意见,而是建议在走了一段改革路程之后,再回头看看,做些思考,把工作做得更细,更积极地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大学出版新路,使之对大学对国家的文化积累和学术建设都能更好地发挥其独特作用。我也希望其他各类出版社在现行“转企改制”第一步达标之后,作为改革的深化,继续进行总结和探索,特别是对编辑部的改革更要做深入总结与进一步探索,在开辟一条既符合我国思想文化建设要求又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新路上做出自己的新的贡献。
三、新一轮改革更需要创新
按照事物发展的辩证法,变与不变不是绝对的。讲基本属性不变,是指其基本含义、基本特征不变,并不是用一切“不变”来捆住人们的手脚。讲可变的是管理方式,是在特定意义上用以规范“转企改制”,而不是说凡“转企改制”的都得坚守一种模式。我们不仅不反对而且要欢迎,在转制为企业的出版社中,出现一批更能彰显学术文化特色、更有学术文化建设活力的新模式;甚至在“公益”与“企业”两类之外,出现一些新类别、新族群。我认为,直至今日,定位公益性的,转制为企业的,按其改革的目标,都只是迈出了第一步。改革需要深化,改革更需要创新。中央不是在提倡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吗?对比较复杂又很敏感的文化体制、出版体制的改革,更需要这样做。
为做到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我建议,把原定路线图作一点调整,把时间表放宽些,或者作为新一轮改革提出新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既有统一规定为各社必须遵循的原则,又留有一定空间允许各社去实践去创造。这两点都很重要。历史与现实经验告诉我们,不明确普遍性原则,改革容易走偏;不留有创新空间,则改革易于刻板。为做到这一点,还需要得到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支持,否则是实现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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