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基金,何时投向大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众论文,投向论文,投资基金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中国普通大众的心目中,投资基金确实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但是,当银行利率连续下调、股市行情愈难捉摸……的时候,拓宽城镇居民的投资渠道显然成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经济界的专家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投资基金,而中国的老百姓也急切盼望作为大众化投资工具的投资基金,能尽快地繁荣发达起来,走进自己的生活。
何谓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是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凭证、广泛汇集大众投资者的资金,委托专门的投资(股票)机构进行各类投资与管理,然后将投资收益分配给基金券持有人的一种制度。投资基金在美国称之为共同基金、互惠基金,在英国和香港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投资基金又俗称为“大家投资买证券”,其基本作法是:由不确定多数投资者不等额出资汇集成基金(主要是通过向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或股份方式募集),然后交由专业性投资机构管理,投资机构根据与客户商定的投资最佳收益目标和最小风险,把集中的资金再适度分散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和其他金融商品,如资本市场上的上市股票与债券,货币市场上的短期票据与银行同业拆借,以及金融期货、黄金、选择权交易、不动产等等,获得收益后由原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而投资机构本身作则作为资金管理者获得一笔服务费用。
投资基金有别于债券投资,债券是固定收益,本金不变,而基金是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同受益,本金不固定,可能增值,也可能受损,收益大小也不固定,一般而言基本上是盈利的。投资基金也不同于股票投资,股票是单一企业的资产份额表示,除非企业倒闭破产,一般不能退出,而投资基金是有期限的,到期后清偿解散,尤其是开放式基金,随时可以退股。单一股票风险很大,而投资基金是对众多企业多种股票分期投资,其收益是多种股票的综合平均价,不会因一种或几种股票的变动而影响全局,因此风险比较低。
投资基金是大众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最佳的选择。因为,首先,投资基金可以有效地分散投资风险。由于基金一般实力雄厚,可以突破单个投资者资金少的局限性,把资金分散投资于各种风险不一的证券上,避免“把全部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所带来的风险;其次,投资基金省时、省力、省心,费用低廉,即可享受到金融专家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减少了个人管理评判所需要的劳动,尤其对那些没有时间整日守在市场的工薪阶层更为有利;再次,基金资产由专门知识和经验的专家操作,在信息、知识、经验等方面均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可以避免个人投资的盲目性和决策失误。第四,由于基金实行专家管理,投资组合相对合理,回报率也较高,通过基金投资,一般均可获得较高的收益,按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基金收益率一般在20%至30%之间。因此,对投资知识相对不足,个人资金量较小的大众投资者来说,投资基金更有特色,更具魅力。在美国,投资者的长期资金90%用于投资基金。
从宏观角度来看,投资基金也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第一,有利于将民间分散的投资引导到规范的集体投资的正确轨道上来,加快国内资金由储蓄向投资转化,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第二,有利于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在利率调控机制没有理顺的情况下,投资基金这种投资集资形式既体现了大众的意愿,又反映了国家和企业的需求,是一种社会各方面能共同接受,宏观管理下的民间集合投资方式。第三,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促进投资,抑制投机。我国目前证券市场频繁波动是和缺乏真正的投资者密切相关的,基金这种大型机构的加入能极大地稳定证券市场,减少投机因素对市场的猛烈冲击。第四,投资基金有利于引进外资,尤其是国外中小投资者的资金,而且企业可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凭证筹集外汇资金,企业只根据其自身的经营好坏给持有者派息分红,不存在偿还本金问题,这些外汇并不构成国家的外债,不受借债率、举债规模的控制。第五,投资基金的建立和发展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化、大众化的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失业救济基金等大型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有赖于投资基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相对滞后的中国投资基金
我国的投资基金起步较晚,第一家中国基金于1987年在海外首先推出,而国内基金的创立却是始于1991年10月“武汉证券投资基金”和“南山风险投资基金”的设定。到1995年年底,全国共有基金75家,其中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4家,分行批准的68家、地方政府批准的3家;发行总规模58.22亿元人民币,实际募集57.07亿元人民币。从地区发布情况看,设立基金最多的省是广东(12家);其次是黑龙江(6家)、沈阳(6家)、大连(5家)、江苏(5家)、深圳(4家)、湖南(4家)、江西(4家),以上8个省市(市)发行的基金数量占全国基金总数的60%以上。从基金类型看,绝大多数基金(72家)为封闭式契约型,只有淄博、半岛、南山基金为封闭式公司型。
我国投资基金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基金规模普遍较小,基金平均规模不到8000万元人民币,基金类证券平均规模才3000多万元人民币。第二,绝大多数基金(76%)和基金类证券(85%)是1992年批准的,且审批机关基本上是人民银行分行,总行和地方政府各批了4家。第三,所有成立的基金都是封闭式的,除3家基金外,其余都是契约型的,这一特点,虽不符合国际基金市场的现状,却非常符合基金市场的发展史。第四,通过发行基金或基金类证券募集资金最多的省市是深圳市(13.7亿元),其次是广东省(含广州市)12.97亿元和江苏省(含南京市)11.45亿元,以上三省市募集资金占全国募集资金的一半以上。
由于我国发展投资基金的经验不足,加以过去重视不够,力度不大,配套措施跟不上,致使我国在投资基金方面出现不少问题:
一是基金发起人不合作,且动机不纯。我国投资基金发起人大多同时也是基金经理公司,发起的目的主要出于拥有或支配基金;另一方面没有规定发起人应当认购的比例,大多数发起人不是股东,没有获取基金最大投资利润的动机。
二是基金托管公司不履行监管职能。我国已成立的基金,有些是经理公司与托管公司合一,当然不起监督作用。
三是基金未能形成分权制衡的约束机制。在我国基金多为契约型,经理人、保管人与投资人在经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都体现在信托契约上,由于目前尚无信托法,信托契约大多条款不详或虽有条款也不履行。
四是投资者对基金经理公司没有任何约束力。我国目前设立的基金都为封闭型基金,投资者一经购买就不能赎回,而且基金发行后都在交易所或交易中心上市,这就使得基金经理人几乎在没有任何约束力的条件下占有基金。
五是信息披露不充分,投资者难以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目前我国基金运作的信息披露仅限于每年两次的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报告内容过于简单。
六是基金运用不合理。我国不少基金运行各行其是,投资比例也不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一是有的基金大部分投到股票上,并出现了“投资者炒基金,基金大户炒股票”的现象,从而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有的基金大部分用于贷款投放,在目前中国经济格局下,这无疑是拿投资者的资金在做危险的“赌博”。
呼唤投向大众
当务之急,要针对目前我国投资基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推进措施:
——强化管理,明确职责。从现在起,由国家明确规定,不论是原有的投资基金,还是新建立的投资基金,不论是契约型基金,还是公司型基金,都必须按照管理人、托管人、投资人相分离的原则办事,分清各自的权限和职责。
——加强立法,规范操作。目前,国家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两个重要监管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正处于最后修订和批准阶段。有关方面建议,同时也应尽快制定《投资者保护法》、《投资顾问法》等法律法规,以健全法律体系。
——建设机构,培养人才。建议在财经院校相关系科开设投资基金的有关课程,甚至设立专业,培养和造就大批基金专门人才。
——注重开放,推动发展。要加强与境外机构的联系,大力发展开放型基金。促使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有利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育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