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职院校评价亟待改进_高职高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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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职高专评估工作亟待改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职高专论文,我国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0—05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8742(2006)05—0048—05

高职高专评估是指教育部委托各省开展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简称,该评估从2003年试评启动,2004年正式全面展开,2008年首轮全部结束。各地在评估实施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地遇到一些矛盾,笔者拟对这些矛盾进行概括,提出相应对策,就教于广大同仁。

1 高职高专评估简介

从评估要素上看,高职高专评估主要由如下方面组成:

(1)评估目标。评估的工具性目标是对被评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进行等级鉴定,通过评估,将学校鉴定为“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教育部规定,各省评出的“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20%~30%;评估的实质性目标体现在教育部所提出的“二十字方针”中: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一言以蔽之,通过评估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2)评估组织。教育部成立了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这是高职高专评估开展的决策咨询机构,评估的思路、目标、策略、结论认定等均由其确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会议。各省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专家委员会,负责本省高职高专评估的决策咨询。各省评估的实施机构各不相同,有的是专门评估机构,有的是教育厅高教处,也有的是某一学校或学术组织等。

(3)评估标准。教育部于2004年下发了教高厅[2004]16号文,公布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此方案的核心内容是《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评估指标由6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外加“特色或创新项目”组成。教育部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但调整内容要报教育部批准。

(4)评估程序。评估分四步实施:学校自评,专家组进校考察,确定评估结论,学校整改。各地情况稍有差异,但万变不离其宗,如江苏省规定的程序是:①学校开展自评。②学校申报,教育厅确定评估时间。③评估院组织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④省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并形成评估结论建议。⑤教育厅审定并公布评估结论。⑥学校整改。

(5)学校自评。学校自评是指学校自己对自己进行评估,主要任务是系统、全面地总结人才培养的成绩和办学经验,提炼学校的优势和特色;找出学校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并针对不足制定整改方案,边评边改。通过评估形成《自评报告》等资料。

(6)专家组现场考察。专家组一般由8人组成,其中专家7人,秘书1人,教育部要求专家组中外省专家不少于30%。专家组进校考察4天,主要活动包括专家组预备会、学校汇报会、参观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实训条件、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专业剖析、听课、座谈会、个别访谈、专题研讨会、技能测试、专家组汇总并撰写考察报告、评估情况通报会等。

(7)评后事务。评估结束后,要通过一定程序形成对学校的最后评估结论,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在一段时间以后,有关部门要对被评学校进行回访,促进学校整改。

2 高职高专评估中的六大矛盾

教育评估本身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项新生事物,它在前进的过程中必然会不断遇到新问题。高职高专评估的前期设计是优秀的,但通过几年实践,逐渐暴露出一些矛盾。

2.1 评估指标的严肃性与对其理解多元性的矛盾

评估指标是教育部制订的,各地必须严格执行,这是毫无疑问的,但评估指标在执行中常常会出现两种情况:(1)绝大部分指标具有“抽象”特征,在教育部没有以文件的方式进行全面系统诠释的情况下,不同专家、不同省份、不同学校在理解上必然有差异。例如,指标对“生师比”有要求,但“生”是指什么?仅是普通类三年制学生吗?中专生要不要算?五年制大专生怎样计算?由于教育部以前并无明确解释,于是,在操作上就出现了口径不一致的情况。类似的不一致使得学校左右为难、束手无策。人们不禁要问:谁的解释最权威?(2)指标是一个阶段人们对高职高专教育客观认识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指标本身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昨天适宜的指标,今天不一定还适宜,各地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进行微调,这自然也成了新的问题。例如,在师资队伍结构中,指标要求兼职教师数占专业课与实践指导教师合计数之比要达到一定比例,合格标准为10%,优秀标准为20%以上,其基本导向容易让人理解为比例越高越好。实际上,今后师资队伍的结构问题不是兼职教师太少,而是兼职教师太多,民办学校在这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可见这个指标需要及时进行修改或作出新的诠释。评估指标的概念歧义和评估标准的可能性变化迫切要求诞生一种统一性、权威性的解释,这是评估方案完整性的重要方面。

2.2 专家组工作的高强度与工作时间相对不足的矛盾

根据教育部评估方案,专家组在评估期间要完成十多项规定动作。从实践看,专家组一般都比较忙碌,每位专家每天平均要工作12个小时以上,个别专家甚至要忙到下半夜。评估是一项高智力、高体力活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可用“两高、双规”加以概括。也正因为专家的辛苦劳动,才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任务,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学校负担。用专家的“大忙”换来了学校的“少忙”,是评估人文化的重要体现。但从评估组织者来说,安排专家进行超强度、粗放型地劳动并不妥,专家也是人,又是请来的贵宾,同样需要得到关心。如何既保证评估任务的准时完成,又保证专家组有合理的工作量,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出现这一矛盾既有评估任务太重的原因,也有专家缺少培训、经验不足的问题,两大因素都应在工作改进时加以关注。

2.3 学校创优积极性高涨与优秀比例严格控制的矛盾

毋庸讳言,评估的宗旨是以评促建,学校应重过程不重结果,保持一颗平常之心,但由于本轮评估是一种分等鉴定,具有选优性质,使得学校不敢怠慢,不敢等闲视之。有的学校认为,本次评估是对高职高专院校的重新洗牌,学校评入哪个等级是学校生死攸关的大事,只有得到“优”的学校才能参加下一轮全国的竞争,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在许多学校心目中,得“优”是唯一选择,得到“良好”与“合格”几乎就是“不合格”。在全国范围内,有的学校为了争优而召开誓师大会,有的学校搞万人签名;有的学校与全校干部教师签订了责任状,有的校长在全校动员大会上说:谁砸我的牌子,我就砸谁的饭碗。从实践中看,大多学校参评目标定得较高,无不奔“优”而来。然而,教育部对各地高职高专评优的比例有明文规定:不超过总数的30%,这与参评学校全面争优形成了鲜明对照!这一矛盾如何解决?一般而言,应该坚持标准,宁缺毋滥,是优才优,非优绝不降低标准为优。问题是,如果较高比例的学校确实达到了优秀标准该怎么办?

2.4 评估结果的区分度与专家组视野有限性的矛盾

从科学性的角度讲,评估的结果应基本呈正态分布,即,两头小中间大,优秀与不合格的学校为少数,绝大多数学校应在良好与合格之列。这就要求我们对学校进行有效的区分,评估结果必须要有区分度。但这种区分是某一个专家组难能为之的,现场考察专家组只能对所评学校的评估结果负责,无法对全省、更不能对全国的区分度负责,因为专家组所做的工作是将某一学校的客观情况与评估标准进行两两对照,从而判别出学校的等级。专家组的视野只在学校与标准之间移动,无法也无权对一组学校进行横向比较。各省的高职高专评估专家委员会有可能进行宏观调控,有权对各组评估的结果进行认定或推翻,但是委员会也有难题:一是委员们并未全部参加当年所有学校的评估,同样无法进行横向比较;二是专家组的评估结论毕竟是在一线深入调查研究后得出的,委员会要想推翻或改变他们的结论也不易。可见,专家委员必须依靠专家组,而由专家组来进行有效区分几乎是不可能的。

2.5 学校对专家组的高期望与专家指导有限性的矛盾

所有被评院校对专家组都有着较高的期望,这种期望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期望专家组能够达成学校既定的参评等级目标,一般而言,专家组在认定指标符合的情况给予满足是比较容易的,当然也存在个别学校连第一层次期望也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第二层次是更高层次的期望,这种期望并不单纯地指优秀等级,他们更多的是期望得到专家拨云见日的指点,点石成金的启发,春风化雨的教诲。这就要求每个专家组的每位专家,都要是大家、大师,都要具备大手笔、大智慧,要评得学校分毫不差、评估得学校口服心服、评得学校肃然起敬,但这种要求显然很难达到。第二层次期望难以达成的原因主要在于:第一,学校将专家神化,认为专家之所以为专家,是因为其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第二,专家个人确实缺乏底气,方向含混,指导乏力。学校期望通过迎评创建工作来提升学校水平的初衷与部分专家指导能力有限的矛盾是高职高专评估中的一个无法回避的难言之隐,这对专家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希望和要求,也对评估程序中重鉴定、轻指导的倾向亮起了“黄灯”。随着后期参评学校的倍增,如何打造一支高素质评估专家队伍是迫在眉睫之事。

2.6 评估的公正性要求与非评估因素干扰的矛盾

公正性是教育评估最基本的属性之一,缺乏公正性的评估是伪评估。评估的公正性体现在诸多方面,从评估过程的角度观察,要求专家组成员不偏不倚,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要求学校实事求是,为专家组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等。目前整个评估总体上是能坚持原则、坚持标准的,专家组是靠得住的,评估学校的工作是尽力的。但是,必须看到,在评估过程中时不时出现一些非评估因素的冲击,其中最大的冲击是人情因素。评估专家绝大多数是高校领导或学术界名家,学校对其表示尊敬和热烈欢迎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无可厚非。然而,从学校来讲,可能在这方面一不小心就会出现接待过度行为;对专家来讲,可能会产生“回报”的心理倾向。这些对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均构成威胁。如果对这个问题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就会断送教育评估的生命,就会给教育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3 改进高职高专评估工作的对策建议

鉴于上面对现实矛盾的分析,本文提出如下改进建议。

3.1 组织编写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手册

一个优秀的评估组织或机构,在评估实施中必须有五大文本:有指南性质的评估手册,有评后提交参评学校的《评估报告书》,有全套完整的评估资料,有提交委托部门的阶段性质量分析报告,有发表的评估类科研论文。评估涉及面较广,如专家委员会、评估机构、专家组、参评学校等等,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正式文本,告诉各方人员评估是怎么回事,该怎样做。目前开展的高职高专评估仅有教育部颁发的一些纲要性文件,许多具体规定零星地散落在编著、评估网上或领导、专家的讲话中,欠全面、欠系统、欠严肃、欠权威。为此,教育部需要组织人员尽快编写《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手册》,手册大体可以包括如下内容:评估概述、评估指标与诠释、学校评建、专家组工作、秘书工作、专家现场考察、评后事务、工作用表等。《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手册》问世之时,就是此评估走向规范化之始。

3.2 简化评估程序

每一评估活动的贡献度是不一样的,有些评估活动与评估结果的相关度不大,可以予以简化。(1)取消欢迎仪式,减轻行政领导和部门的活动负担,减少学校邀请嘉宾的困难。(2)取消汇报会,原学校汇报活动改由学校事先向专家组提供书面报告,或由校领导在专家组预备会上作简要汇报。(3)取消专家组集体考察校园活动,该活动改由专家个人根据分工需要进行个别考察。(4)取消专家组大范围反馈活动(大反馈),专家组现场只对领导班子进行小范围反馈(小反馈),小反馈以指出学校不足和为学校献计献策为主,原大反馈意见改由评估机构事后向学校提供《评估报告书》。(5)取消学校文艺演出,减少学校开支,减轻学生负担。经过这样处理,可以为每位专家腾出6~7个小时,为整个专家组增加40多个小时的有效工作时间。

3.3 突出重点活动

既定的评估活动无须平均用力,应重点突出。“专业剖析”是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最好的活动设计,通过专业解剖,我们不仅可以全面了解到学校在6大指标方面的基本状况,而且有利于调动学校各基层教学单位加强专业建设的积极性,可谓纲举目张。因此,强化专业剖析、以专业剖析带动其他活动不失为一种改进之法。江苏省的经验是:剖析专业由2个改为6个,要求专家组在分工上采用“222”的方法,即,7名成员中,每2名专家负责两大指标的考察和两个专业的剖析,这就分解了六大指标和六个专业剖析的既定任务,专家组长侧重负责宏观把握和撰写考察意见。其他活动一律围绕专业解剖进行,服从服务于专业剖析,使这些活动不再是孤立存在,而是前后充满了逻辑联系,专家之间在选择听课、召开座谈会时,也不会出现“撞船”现象。每两名专家剖析两个专业时也是轻重有别,只重点剖析一个主干专业,使工作量降低到合理程度。

3.4 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

评估的信息化,是评估技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保证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的重要保证,也是减轻专家组和学校负担的有效手段。从目前的评估情况来看,数据统计口径的多样性增加了评估的复杂性,增大了专家的工作量,同时也造成了评估结果的不可比性。建议做好以下工作:(1)迅速建立全国(至少全省)性的高职高专院校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全面、资料权威、专人维护、动态更新。(2)积极开发专业软件,对各校、各专业、各行业、各地区的发展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提供决策依据。(3)积极开发评估专用软件,提高评估效率,保证评估公正。(4)制作专门网站,定期公布学校有关数据和发展动态,与行业、家长、主管部门等形成互动。

3.5 强化专家培训

随着将来评估工作量的增加,专家资源也越来越紧张,为防止专家数量不足和专家质量滑坡,教育部除了自己直接培训专家外,还要鼓励各地积极开展专家培训,必要时建立专家资质认证制度,以适应出现的新情况。培训方式要有所改进,以往对评估专家的培训主要是采用报告辅导方式,而这些大报告多数停留于概念层面,被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仍感到一头雾水。对专家的培训要由报告厅向评估现场转移,由概念式报告向加强实训转变。培训要着重解决两个问题:第一,评估指标的内涵是什么?第二,如何实施?为此,培训内容要在细节上下功夫,要让受训人全面吃透评估标准,充分掌握发现问题的技巧,全面了解评估程序,统一使用各项活动的开展方法,学会写出既符合共性要求又具有个性特点的评估报告。于是,对受训人进行模拟培训或让其走出报告厅去观摩一所学校的试评估是必要的。

3.6 放宽优秀比例限制

教育部对各省优秀比例的限制要作弹性处理,以因应比较复杂的局面。之所以如此建议,理由如下:(1)对任何一所试图创优争优的学校而言,我们的情感指向应该是佩服和支持,这是以评促建的需要。(2)本评估是标准参照性评估,学校符合什么标准就鉴定为什么等级,该良的不能判为优,但该优的也不能因为比例限制而判为良,用比例限制将有失公允。(3)各地情况不一,有的省市实力强些,有的省市相对弱些,优秀的分布要体现地区差异,这是我国国情使然。(4)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未设优秀比例,高职高专评估也应同等对待。(5)我国高职高专教育这些年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对于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为各地基层培养和输送高素质应用性技能型人才、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些突出成就应该在评估结果中得到肯定和体现,30%的优秀不足以反映这一现实。目前评估界有一种劝说学校降低期望值的倾向,其本意是善良的,但这种劝说不利于形成竞争态势,不利于学校的发展。我们不仅不能降低参评学校的创优热情,而且要帮助学校创优,这才是评估机构应有的姿态。

3.7 增设综合专家组

对某所学校的评估结论往往是一个现场考察专家组说了算,责任重于泰山。有无可能一个专家组评估多所学校以加强横向比较?很显然,这种做法并不现实。因为评一所学校一般需近一星期的时间,评两所学校就需要近半个月,让同一专家组七位专家同时长期离岗在外,连续评估的可能性基本是零。有无可能实行“一校多组”以改变“一组定音”的状况?这种做法也不现实。如果不同的专家组负责不同的指标,轮番到校评估,势必增加学校接待的负担,造成每组专家对学校的情况考察都不够深入的情况,同时这种“小步快跑”的评估方式容易使专家疲于奔波,体力不支。建议实行“总分两组评估法”,即,成立两个专家组,一个是传统的现场考察专家组,负责六大指标的现场考察和数据核实;另一个是综合专家组,一般不进校,主要负责当年所有参评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特色的论证、重要数据的核实。两组意见汇合后形成被评学校的初步结论。经过这样的处理,可扩大横向比较的成分,减少组际差异,提高评估结果的区分度。

3.8 将评估纪律落到实处

评估纪律是评估结果公正的重要保障,教育部为此专门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纪律的通知》,各地也结合本地情况提出了相应的纪律要求。现在的问题不是“有没有”纪律的问题,而是“怎么办”的问题。(1)教育落实。充分利用专家培训和学校培训的机会,不厌其烦地对其进行宣传讲解,使人人懂得纪律、人人遵守纪律。(2)过程落实。纪律控制不仅是即时的,而是体现在整个评估活动的过程之中,事发了固然要处理,若在事发之前就进行控制则更为高明。评估机构可以开展评前专访,把纪律作为重要的内容进行检查,这样会及时中止学校一些不适合的做法,如超标接待等。还可以实行观察员现场督查制,派出相关人员深入现场一线,全程在校,全方位监控,有利于维护评估纪律。(3)责任落实。实践告诉我们,专家组是遵守纪律的核心。按常理,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评估纪律的监督责任也在组长,但组长们基本都是被评学校的同行,有些情面上的事很难处理,真正出了什么事也不可能去追究组长的责任,因为他们毕竟是聘请的贵宾。秘书大多是评估机构的员工,可以通过行政手段要求其把好评估纪律关,若出现问题或有这方面的举报,只要查实,机构可以对秘书追究渎职责任,因此,实行评估纪律的秘书负责制最能有效地遏止违纪行为。

收稿日期:200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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