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工作的初探(论文文献综述)
叶露萍[1](2020)在《黄土高原土壤团聚体-水-植被的时空变异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黄土高原位于干旱半干旱区,退耕前大量的毁林开荒导致该区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成为世界上具代表性的干旱半干旱生态系统和侵蚀景观。为改善这一状况,采取了建造梯田和淤地坝等多种措施,但该区水土流失仍然严重。因此,1999年我国推行了退耕还林(草)工程,即将坡耕地退耕为林地、灌木地或草地,以改善坡耕地水土流失问题。在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过程中,常遵循“土是基础,水是关键,植被是标志,产业是保障,水土保持是目标”的理念指导;因此,为更好的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需要充分了解其在时空尺度上对“土—水—植被”的影响。同时,探讨该影响与农业生产间的平衡也是必要的。“3S”技术集成了卫星定位、遥感技术、计算机技术、空间技术等对空间数据进行采集、管理、分析和表达,从而为评估黄土高原退耕还林(草)工程对水土流失的改善提供了机会。本论文在“3S”技术支持下,基于采样数据、文献数据、遥感数据、气象站监测数据、FLUX监测数据、统计年鉴数据等,选择黄土高原腹地典型小流域——纸坊沟流域和整个黄土高原土壤团聚体稳定性、黄土高原土壤水分、黄土高原植被总初级生产力及农业生产为研究对象,利用空间分析详细探究纸坊沟流域团聚体稳定性在景观尺度上的空间结构,并对其进行空间预测和空间贡献分析,利用趋势分析探究黄土高原退耕还林(草)工程前后土壤水分的时空变化及其驱动要素,以及监测黄土高原植被总初级生产力GPP对退耕还林(草)工程的时空响应,并逐像元探测其时空变化出现的拐点/断点,最后结合统计年鉴数据分析黄土高原农业活动的时空变异,以期为黄土高原退耕还林还草下的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本研究取得主要结果如下:(1)团聚体稳定性指数平均重量直径MWD、水稳性团聚体含量WSA>0.25和可蚀性因子K值的最优半变异函数模型分别是球状模型、指数模型和高斯模型;三指数低的块金值和基台值表明了实验具有较小的采样误差、随机误差和总变异。变程信息证明在0–10cm土层,它们均具有较强空间自相关性;10–20cm的K值具有最大的空间异质性和最小的空间相关性。基底效应强调了MWD和WSA>0.25具有强的空间相关性,二者主要受到本质因素的作用,对于K值,人为作用不可忽视,尤其在表层。局部空间自相关性分析进一步证明了强的农业活动和低的团聚体稳定性、高的土壤可侵蚀性具有紧密联系,其中特殊点分析发现短期内,耕园地转为灌木可显着改善土壤结构,尤其是对表层。进一步利用景观指数量化土地利用类型和结构,结合土壤性质、地形因子、温度、干旱度和植被覆盖数据,预测MWD、WSA>0.25和K值的空间分布,发现团聚体稳定性指数的空间变异受土壤性质、景观结构、地形、植被活动和水热条件的综合影响,并且预测模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土地利用类型和结构的量化,这在以往的研究中常被忽略。土壤变量的排除虽会降低MWD和WSA>0.25预测性能,但对K值的预测仍较理想,说明利用辅助数据预测团聚体稳定性指数的空间分布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量化了各个影响因素对团聚体稳定性的贡献(包括直接和间接贡献),结果表明土壤有机碳SOC、高程、坡度、耕园地斑块所占面积、草地斑块所占面积、pH、非晶质氧化铁、碳酸钙、季节性温差和地形湿度指数起着主要作用,越往表层,自然因素直接作用越强,土地利用类型和景观结构直接影响SOC、坡度等从而间接贡献团聚体稳定性;越往深层,土壤性质的直接和间接作用均加强;(2)黄土高原尺度下,人为活动强度的差异性导致退耕前后土壤团聚体稳定性的控制因素不同,退耕前主要受土壤质地、气候因子、SOC、地形因子的控制,退耕后土地利用类型和景观结构的作用由不显着到较强,证明了人为干扰对土壤团聚体稳定性的显着作用,坡度由负效应转为正效应,说明坡耕地转为林灌草地有益于土壤结构的改善。另外,线性回归模型的性能反映出该尺度团聚体稳定性空间预测难度大,后期需更详细的规划,本论文是对该尺度相关研究的初探,为后期深入研究提供一定的依据;(3)提出了一种基于卫星数据产品的综合方法,对土壤水时空动态中植被的驱动进行系统和定量评估。该方法也可应用到其他未布有土壤水监测网区域。首先证明了GLEAM土壤水数据集在评估黄土高原土壤水时空动态变异中的有效性,研究发现在34年的时间尺度上,植被恢复在植被区土壤水分动态变异中发挥主导作用,驱使较湿润区域(年降雨>450 mm)变干燥,较干燥区域变湿润,这是植被结构差异、密度、树龄和物种综合促成的。降雨仅对裸地和稀疏植被区土壤水有显着正效应。而蒸散对裸地、稀疏植被区或茂密植被区的土壤水有重要影响。空间尺度上,蒸散和降雨作用更为显着,植被覆盖对土壤水动力学的驱动作用相对较弱,蒸散在还林区土壤水分动态中发挥主导作用,尤其是在退耕还林(草)工程早期阶段(2000–2010年);降雨和植被恢复对还草地土壤水的贡献远大于蒸散的作用。因此,空间分析对明确土壤水和植被恢复间相互作用是必要的;建议在半湿润地区不应进一步退耕,但在干旱、半干旱地区稀疏以及过度稀疏的植被覆盖区可进一步恢复;(4)利用通量观测站监测数据验证GLASS GPP数据集在黄土高原地区的适用性;并进一步利用趋势分析探测到1982–2015年来GPP整体的增加趋势,但分段函数分析发现所有像元的变化速率和趋势是有显着性差异的,且在不同阶段也不同,主要呈现出先快速增加后缓慢增加(拐点)、先增加后减少的趋势(断点);平均拐点发生在2005年,平均断点在2003年,主要像元拐点/断点集中在2011–2015年,强调了在不同的地理位置,退耕还林(草)工程的方式需不同,其强度也应因地制宜,否则可造成不可逆转的负面生态效应,且主要像元的植被恢复已经达到阈值;(5)退耕后黄土高原粮食产量并未因种植面积减少而减少,反而大范围县域呈现增加趋势,肥料施用量的增加是原因之一,从趋势分析可知部分县域的产量波动较大,这种情况不利于退耕还林(草)工程成果的维护,如果农民生计较为单一,则会为提高产量而增加耕地以抵御产量波动。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考虑拓宽农民生计降低其对耕作的依赖性。综上所述,黄土高原退耕还林(草)工程虽致该区耕地面积减少,但并未导致其农业生产力下降;考虑到退耕对“土—水—植被”的影响,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需因地制宜。这对于揭示土壤侵蚀规律、更加有效地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入黄泥沙具有重要意义,为后期治理工作提供经验和建议,为黄土高原地区实现生态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杨均华[2](2020)在《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文中提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关系到人类的福利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森林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恢复和保护良好生态环境的关键,而退耕还林工程则是中国实现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工具和抓手。生态环境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并且,生态环境既是人类赖以生存基础,又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前提条件,影响到人类福利和社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面临日益严峻的生态退化、资源枯竭、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肥力下降和灾害频发的形势,中国政府在1999年开始试点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是一项中国甚至世界范围内资金投入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政策性最强和农户参与程度最高的公共生态工程。作为一项公共政策,退耕还林的实施方案和原则分别采取“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退耕还林投资是政府利用公共财政资金开展生态建设,具有转移支付功能,但其实施方案和原则又是以私人承包制为基础,农户是退耕还林的供给主体,而不是公共组织,是借助寻求私人利益的退耕户参与,有助于促进生态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激励。从福利经济学视角出发,农户福利改善既是生态治理的前提条件,也是生态治理的重要目标。随着退耕还林的可持续实施,政府赋予退耕还林的改善农户民生的福利目标更加突出,从生态优先,兼顾农户生产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再到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增加农民收入目标,进一步发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集中连片地区的扶贫开发、增强农业绿色生产发展能力和精准脱贫目标。可见,改善农户福利成为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目标。那么,在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实施的背景下,退耕还林如何影响农户福利及其效果究竟如何?这是评估退耕还林工程绩效的关键所在,也是解决“三农”问题重要途径,更是优化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际证据。因此,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已20年有余,评估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果对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基于福利经济学视角,在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理论等多维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在全面地和系统地梳理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构建退耕还林工程影响农户福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在全面回顾退耕还林发展进程及其主要成效的基础上,利用长期大样本农户追踪调研数据,首先,分析退耕区农户福利动态变化现状;其次,采用Ordered Probit模型评估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的主观福利影响,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中介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客观福利影响,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双差分模型(PSM-DID)以及回归分解法探究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采用Logit模型和聚类固定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优化退耕还林政策建议,为进一步改善农户福利状况和提高农户福利水平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本研究的结论如下:(1)通过对退耕区农户福利现状分析,在主观福利方面,退耕区农户生活满意度明显提升。退耕户的生活满意的户数高于非退耕户的户数,分别为596户和402户;退耕还林与农户平均生活满意度的相关系数为0.0547,表现为正相关关系,散点图的趋势线的截距为1.5967,其斜度略微向右上方倾斜。在客观福利方面,首先,样本总体、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户收入水平及增速不断显着提高,收入来源和结构呈现多样化,农户获得的退耕补贴超过农业补贴,其比较优势在逐步下降,退耕补贴呈现倒“U”型状,农户获得的年均退耕补贴为360.73元,农业补贴(包括粮食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补贴和良种补贴)为98.92元,退耕补贴是农业补贴的近4倍。其次,退耕区农户贫困程度变化受到国家贫困线标准变动的影响大,随着贫困人数的减少,农户贫困内部收入分配更加不平等;农户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在1999~2006年间都呈现下降趋势,且贫困广度下降幅度大;在2007~2014年间农户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都呈现了在波动中上升趋势。最后,与非退耕户相比,退耕户的劳动力利用结构发生了显着调整。1999~2014年,退耕户外出打工投劳的均值为168天、林牧渔业投劳为均值为116天、种植业投劳均值为100天、非农经营投劳均值为36天,退耕户以土地为基础投劳为均值216天,非农就业投劳均值为204天。(2)运用Ordered 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主观福利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就样本总体看,退耕还林工程能够改善和提高农户生活满意度的可能性。具体而言,农户若参与退耕还林,能使其生活的“不满意”和“一般”的概率分别降低3.9%和4.79%,并使农户的生活感到“满意”的概率提高52.86%。就贫困户和非贫困不同群体看,退耕还林工程不仅能够促进贫困户的生活满意度,也可以促进非农困户的生活满意,贫困户和非贫困户都从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受益,增进了两类群体的主观福利水平,并且退耕还林提升贫困户生活满意度的可能性大于非贫困户。就不同区域看,退耕还林影响不同区域农户生活满意度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差异,其大小依次为西部地区、长江流域、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黄河流域。(3)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中介效应模型探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客观福利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就样本总体看,在控制诸多决定因素的条件下,退耕还林工程促进农户短期收入增长和长期收入增长,其幅度分别为175元和148元,在不考虑退耕补贴的情况下,农户增收水平有所下降,但仍能实现长期收入增长;将退耕还林参与变量分解为退耕年份变量后,由于政府为强化退耕还林成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研究发现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影响存在阶段性波动,农户增收存在着年份差异。在考察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来源和结构中,退耕还林促进了农户增收来源多样化,其工资增收为38元,本地增加20元,外地增加41元外地工资贡献大;退耕后,农户经营行为变化显着,其生产经营结构调整明显,农业经营增幅为15元,其中,种植业为31元、林牧渔业12元;二三产业(非农经营)收入增幅为21元。就不同区域看,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都实现了增收,但存在显着地区域性差异。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农户增收幅度依次为106元、113元、120元、64元和76元。农户生产结构、就业结构和耕地生产力对退耕还林的农户增收福利发挥了显着的中介作用。(4)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回归分解法探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并建立退耕还林扶贫瞄准分析指标。结果显示,退耕还林工程农户扶贫瞄准效果不高,1999~2014年的退耕瞄准率为44%,且随着工程可持续推进,退耕瞄准率整体逐步上升,最高达到2008年的59%;相应的退耕漏出率整体上为56%,且随着工程推进,漏出率在下降;退耕有效覆盖率为8%。退耕还林工程对样本总体农户扶贫效果显着,并且退耕还林工程农户扶贫效果是存在显着的年份差异和区域差异。在国家绝对贫困标准下,就退耕参与看,1999~2014年间,退耕还林扶贫效果的贡献率为1.18%。就退耕年份看,退耕第二至八年具有脱贫作用,同样地,其脱贫贡献小,脱贫效果不大;另一方面,退耕第一年、第九至十六年脱贫贡献呈反向状态。就退耕区域看,退耕参与在国家绝对贫困标准下的脱贫贡献大小依次为西部地区(11.32%)、黄河流域(9.16%)、东部地区(6.41%)、长江流域(4.17%)和中部地区(1.23%)。(5)运用面板数据logit模型和聚类固定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土地对农村劳动力约束得到放松,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和转移倾向较快,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就业参与的可能性显着提高。退耕还林促进了非农就业参与、外出务工参与和非农经营劳动参与,较未退耕户分别显着地提高了20.1%、15.7%和4.4%的可能性。退耕还林释放的部分农业劳动时间,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其中,外出务工劳动供给贡献大。退耕第2年至第7年对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的促进作用逐步增强,但在之后的退耕年份,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逐步降低,并逐步变得不显着。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不同区域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经营就业劳动时间,但存在显着区域差异。
马国红[3](2020)在《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退耕还林”是我国为积极应对生态环境恶化而于本世纪初推行的一套生态治理制度。本文作者曾实地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的退耕还林工作。作为西部干旱地区,固原市的生态治理工作有着典型的标本意义,其具有积极的体系化治沙探索经验,但亦有诸多尚不完善之处。具体到法律层面,该市的法律规制与退耕还林实践有着明显的脱节现象。而这种制定法与社会实践的不协调并非仅在固原一地存在,国内外其他地区的相关治理实践中也或多或少存在着相似问题。对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的实践与法律规制不协调的现象进行研究,有助于找寻到更为有效的法律管理方式。本文以作者在固原市实地调查取得的真实数据为依托,以思索法律规制与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为逻辑进路,通过比照分析国内外其他地区的相关制度设计与实践,在理论上分析讨论生态治理中法律规制与治理实践的互动作用;再结合固原市生态治理实践中的本地特色及在退耕还林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具体对象加以分析讨论。在此基础之上,探讨固原市退耕还林的立法现状,肯定其本地化的立法特色,并评析其立法的不足之处,主要是从退耕还林的立法体系和配套制度两方面进行讨论分析。通过分析讨论,学习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经验教训以为借鉴,以期得出有助于固原市退耕还林工作中完善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及当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理化建议,并最终提出对退耕还林制度的立法建议。希望能对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罗万云[4](2019)在《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为例》文中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当前,在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仍然面临着生态资本内涵不清,服务价值核算困难、生态补偿粗放等基础性难题。对于干旱内陆河流域来说,水源涵养服务是生态系统向人类提供的一种可再生的“生态资本”,只要我们谨慎使用,积极保护,生态系统就会持续的向外界供给。但是,由于自然和人文因素导致石羊河流域水源涵养功能萎缩、土地沙化加剧,荒漠植被衰败,生态退化导致了石羊河生态资本供给量下降,“绿水青山”难以实现向“金山银山”转换。本研究以甘肃省石羊河为案例区,将生态系统向人类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视为一种重要的“生态资本”,运用生态经济方法对生态资本补偿问题展开分析。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界定了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概念,从经济学视角对生态资本补偿逻辑做了分析,试图解决生态资本补偿中的如下问题:第一,石羊河的生态资本供给量究竟有多少?其服务价值又是多少?第二,模拟土地利用情景与生态资本供给量变化的关系?明确生态资本补偿的目标。第三,分析土地利用转换过程中补偿价格、转换比例与生态资本补偿标准存在的联系?第四,农户作为生态资本供给者,其受偿意愿额多少?又存在那些因素影响受偿意愿额?基于上述问题,本研究试图对生态资本补偿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做有益尝试。分别得到以下结论:第一,通过对石羊河流域正在实施的退耕还林(草)、草地禁牧等土地利用转换工程进行分析,搜集统计资料,结合多次实地调查结果,运用动态博弈分析方法,对现行生态资本补偿进行评价,分析背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和农户的博弈行为和机理。结果表明:(1)中央政府制度的生态资本补偿应该考虑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转换项目中的工作积极程度和风险规避特征以及生态资本供给量等因素,实现委托双方利益最大化。(2)政府作为生态补偿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在生态补偿设计之初,补偿标准并不能有效弥补农户参与成本和机会成本,农户的生计诉求常常被忽视,造成了较低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不足额补偿,消极参与)。政府应该在土地利用转换中选择足额补偿策略,以解决农户消极参与问题,提高土地利用转换面积,实现生态资本供给量的增加。第二,本文运用InVEST模型,经过参数本地化处理,定量分析了2000年和2015年石羊河流域生态资本供给量和空间格局变化。结果表明:(1)石羊河流域生态资本供给能力有所提升,生态资本的单元栅格价值由2000年的67679.61元/年上升到2015年的75541.11元/年,单元栅格价值的空间分布格局由上游向下游逐渐递减趋势。(2)从生态资本供给价值总量来看,石羊河流域由2000年的40.09×108元/年上升到2015年的44.79×108元/年,上游肃南县、天祝县的生态资本供给价值最高,为12.27×108元/年和15.71×108元/年;下游地区是生态资本供给能力的低值区域,主要分布在民勤、金昌等地。(3)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资本供给能力各有差异,依次为林地>高覆盖草地>中覆盖草地>低覆盖草地>耕地>水域>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第三,2000-2015年,石羊河流域土地利用变化主要集中在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土地之间转换。从土地利用转换与生态资本供给量来看,退耕还林对提升生态资本供给量的贡献最高,其次是退耕还草、草地禁牧。结果表明:(1)通过InVEST模拟,石羊河流域将适宜的土地进行“退耕还林”、“退耕还草”、“草地禁牧”转换,生态资本供给量达到59.68×108元/年、56.58×108元/年、48.99×108元/年。(2)本文运用Matlab2017a中全局优化工具箱(Matlab Global Optimization Toolbox),得到“保留耕地”、“退耕还草”、“草地禁牧”、“退耕还林”转换类型的分类条件(T1=11.98、T2=30.11、T3=59.97),确定石羊河流域适宜退耕还草区域为6588.57万亩、适宜草地禁牧区域为2455.33万亩、适宜退耕还林区域为1110.36万亩。第四,通过问卷调查方法获取到生态资本供给者的土地利用转换成本,根据现有退耕还林(草)、草地禁牧等工程执行情况,运用最小数据方法,利用Matlab2017a软件模拟了不同土地利用情景下的生态资本供给量与生态补偿标准的关系。结果表明:(1)现行给予土地利用转换而实施的补偿标准严重偏低,“退耕还林(草)”工程若按照模拟出的情景3(天祝县569.14元/亩,肃南县538.68元/亩,民勤县1490元/亩,1671.44元/亩,永昌县1907.92元,金昌市1380.41元/亩,古浪县651.45元/亩)对农户展开补偿,可以激励大部分农户的耕地转化为林地或者草地,实现“退耕还林(草)”所能达到的生态资本供给量的理想目标(天祝县1.97×108立方米/年、肃南县1.46×108立方米/年、民勤县0.12×108立方米/年、武威市0.39×108立方米/年,永昌县0.41×108立方米/年、金昌市5.37×104立方米/年、古浪县0.51×108立方米/年)。(2)“草地禁牧”工程若能够按照模拟出的情景3(天祝县247.94元/亩、肃南县120.43元/亩)对农户进行补偿,可以实现“草地禁牧”所能达到的生态资本供给量(天祝县0.35×108立方米/年、肃南县0.42×108立方米/年)。(3)现行生态补偿难以弥补地方政府和农户参与土地利用转换的成本支出,若按照情景3执行,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比低于1542083.34万元(天祝县245323.2万元、肃南县205977.53万元、民勤县52761.06万元、武威市425603.06万元、永昌县409192.36万元、金昌市4085.97万元、古浪县199140.16万元)。第五,通过贝叶斯估计可以看出,石羊河流域农户的受偿意愿额是存在明显土地类型差异以及空间差异。结果显示:(1)从土地类型来看,石羊河流域农户的耕地受偿意愿额明显高于草地(耕地828.97元/亩,草地185.51元/亩)。(2)从空间来看,上游天祝县、肃南县的农户受偿意愿额明显低于中下游民勤县、永昌县、金昌市、武威市、古浪县的。(3)运用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和分位数回归分析方法,农户受偿意愿额的影响因素包括农户年龄、受访者教育程度、家庭劳动力数量、家庭耕地/草地数量、家庭年收入、水资源紧缺程度、耕地/草地转换的生态效益评价、生态资本认知等。
贺文敏[5](2014)在《退耕还林背景下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与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陕北丘陵沟壑区面临最突出的问题是生态环境的退化和农民的贫困,它们放大了生态不安全、社会不稳定的积累效应,这些皆与区域发展方式不合理有关。陕北丘陵沟壑区的乡村聚落发展有其特殊性,它脆弱的生态环境和有限的资源承载力决定了其必须走新型绿色社区的可持续发展道路。1999年党中央做出在生态环境脆弱的中西部地区首先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的重大决策,经过15年的实施,对陕北丘陵沟壑区影响巨大,主要表现在生态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社会传统观念变化、乡村聚落选址、规模及布局方式变化、乡村聚落功能与结构体系转变、发展模式更新、建筑院落与单体样式转型以及乡村景观变化等方面。退耕还林在改善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的同时,对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及乡村人居建设影响巨大,但是乡村聚落的营建模式仍停滞不前,因此出现了新的人居矛盾。政府发放粮食和经济补贴给退耕农户,农耕不再是唯一的生存手段,乡村聚落摆脱“劳作半径”的制约,由“分散”开始走向“集聚化”的新型布局模式,由此产生一系列新问题。一是生产生活方式与聚落布局模式的矛盾。新型乡村聚落大多数照搬城市居住模式,这种布局模式与退耕还林后农户的生产生活方式不匹配,忽视了居住者在生产生活方式改变后对居住方式的内在需求;二是传统地域文化的断裂与消失。大规模、集聚式的乡村聚落建设无视当地自然与文化特征,遗弃传统聚落所蕴含的生态优势与文化内涵,导致新建民居地方特色消失、样式杂乱、室内热环境质量差、地方景观遭到建设性破坏等问题。以上这些已经成为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人居建设当前所面临的首要问题。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长久以来一直都是以传统农耕为主要的生产方式,因此乡村聚落的类型主要依据所处地形特征进行分类。现在由于退耕还林的影响,该地区乡村聚落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产生了不同的产业模式。本研究提出了以不同产业模式划分乡村聚落类型的方法,并根据产业模式的不同特征,探讨了以下三种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适宜的发展建设模式。模式一:以维护生态修复成果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模式二:以设施农业及设施养畜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模式三:以旅游开发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针对以上不同的产业模式,本研究对模式的选择、技术支持、影响因子、乡村聚落发展模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有助于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缓解人居矛盾,并为后续黄土高原丘陵地区的乡村聚落建设研究提供可靠依据。
陈芳淼[6](2013)在《区域荒漠化演变机制的六元法研究 ——以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为例》文中提出从历史演变状况看,荒漠化问题区域特征明显,整体可归属于地理系统问题。因此,用地理系统方法衡量与评价荒漠化问题具有科学性。地理学是实践科学。使用地理系统方法在认识荒漠化演化机制的同时,可以为防治工作提供重要理论指导。依据地理学特征,可将区域荒漠化问题划分到耕地、草地、林地、湿地-水系、沙地、社区六元结构板块,进行基本状况、发展趋势、主要原因及演化机制认识(简称六元法)。我国西部地区地域辽阔、政治地位重要、文化结构多元,其可持续发展对我国乃至整个亚太地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半个多世纪以来,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出现了区域荒漠化问题加重、生态环境恶化、地理系统变化剧烈等问题,严重影响区域协调发展。本研究用六元法,从村庄、县域、省域、区域尺度,对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进行逐级研究验证,分析认识区域荒漠化演化机制,探索防治对策,同时检验六元法的有效性。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演化基本机制通过六元法多层次、多点、长历史时段考察,得出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演化机制为:耕地扩张,耕地质量下降;天然草地缩减、人工草场扩大,草地整体退化严重;天然林遭到严重破坏,近期人工林地面积稳步扩大,林地生态经济功能较弱;湿地-水系萎缩,地表水面积减少,河流径流不稳定性增加,地下水位下降,冰川融化加剧;沙地系统局部得到控制,整体扩张:社区扩张明显,城镇居民区和工矿区建设步伐快,大量占用郊区优质耕地。上述发展趋势反映出耕地、社区、人工林地扩张,草地、湿地-水系显着退化,沙地整体形势严峻,西部地区荒漠化形势不容乐观。进一步分析表明,导致西部荒漠化问题严峻化的基本因素为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其中,人为因素占主导方面。2、我国西部地区防治荒漠化对策建议研究对未来西部地区防治荒漠化工作提出如下建议:1)加强区域防治荒漠化管理机构与机制建设;2)彻查全区资源环境状况,为防治工作提供依据;3)严格控制耕地、社区发展,其中包括工矿业经济发展,建立严格的草地、湿地-水系保护体系;4)将防治荒漠化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村庄或嘎查;5)尊重民族区域防治荒漠化的传统经验,制定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经济综合发展政策;6)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在西部地区产生的荒漠化效应;7)全面加强防治荒漠化的科学技术体系建设,为防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撑。3、六元法应用认识对“六元法”的实际应用得出如下认识:1)利用“六元法”进行区域荒漠化研究可覆盖全地理区域,研究方法简洁,研究结果条理清晰,问题定位准确,容易得出明确结论;2)“六元法”适用于多尺度地理系统(从村庄到全球系统)研究,上下尺度间研究结果互为印证,利于原因诊断;3)可分别六单元进行纵向历史发展趋势演变研究,借以从历史角度清晰地判明各自的发展轨迹与彼此演替机制;4)可分别区域地理特征,判断单元荒漠化轻重关系与主次矛盾:5)县域及以下尺度的研究中,注意从主体地理单元把握荒漠化现状及其演化过程的细节,寻求针对性防治对策;县域以上尺度的研究中,注意对各地理单元变化趋势进行归纳总结,理清演变机制。
土小宁,李蓉,梁月,杨松,王丹,徐楠[7](2012)在《陕西省吴起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就与做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吴起,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的落脚点,中共中央领导全国革命走向胜利的出发点。黄土高原上一颗绿色的明珠。位于陕西省西北部,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西、北与定边县为邻,东南与志丹县接壤,东北和靖边相接,西南与甘肃省华池县毗邻,属黄土高原梁状丘陵沟壑区,海拔在1233~1809m之间。境内有无定河与北洛河两大流域,地形主体结构可概括为"八川二涧两大山区"。
成六三[8](2011)在《陕北黄土高原退耕还林(草)工程综合效益评价研究 ——以榆林南部六县为例》文中指出退耕还林(草)工程是我国投资最大、涉及面最广、工序最复杂的生态建设工程之一,对其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的分析与评价对后续退耕还林(草)工程政策制定、区域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论文以地处陕北黄土丘陵区的研究区为研究区域,通过收集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和统计年鉴资料,并结合野外参与式农户调查和退耕地土壤养分(全氮、全磷、全钾及有机质含量)实地测定,采用耕地压力指数和定位理论模型等方法,对该区退耕还林(草)工程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及其综合效益进行了评价,并对后续政策进行了探讨,取得了以下主要结论:⒈在分析退耕还林(草)工程生态因子—植被、土壤和水文动态变化过程基础上,采用生态经济方法估算出了研究区(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和子洲县)退耕还林(草)工程涵养水源、固土保肥、固碳制氧、保护生物多样性、净化空气和改善局地小气候六大生态服务功能的总价值分别为72×108元、83×108元、80×108元、116×108元、97×108元、91×108元。其中,固土保肥价值量最高(50%~92%),其次是固碳制氧(7%~48%),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改善局部小气候总和价值不到3%。⒉对比分析了区域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前后农业产业比重、农户收入结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以及GDP等经济指标的变化特征,表明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对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和地方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运用通径分析和线性回归相结合的方法,得出了1998-2008年米脂县、绥德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和子洲县退耕还林(草)工程对其区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系数分别为50.5%、23%、4.2%、47%、5%和36%;对其区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的能力分别为2.1人/hm2、1.1人/hm2、1.1人/hm2、2.2人/hm2、0.3人/hm2和3.2人/hm2。⒊利用定位理论模型和耕地压力指数模型对区域退耕还林(草)工程引发的主要社会效应进行了定量评价。1998-2008年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和子洲县退耕农户对退耕还林(草)工程的满意度分别为0.85、0.91、0.8、0.81、0.83、0.82;另一方面,得出1998-2008年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和子洲县实施退耕粮食补贴对降低县域耕地压力所起的作用比较显着,吴堡县和清涧县不显着。⒋采用频率分析和专家咨询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构建了由生态效益指标——涵养水源、固土保肥、固碳制氧,经济效益指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GDP与第一产业产值的比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社会效益指标——区域粮食安全和农户对工程满意度等指标构成的退耕还林(草)工程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灰色关联度模型对研究区退耕还林(草)工程综合效益进行了评价,其综合效益评价评分顺序:子洲县(73.5)﹥米脂县(73.3)﹥吴堡县(67.7)﹥清涧县(62.5)﹥绥德县(59.1)﹥佳县(51.3)。结果表明综合效益得分高的,其单项效益不一定高;综合效益得分低的,其单项效益不一定低。综合效益评价对协调生态、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⒌结合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及其综合效益评价结果,分析了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的政策效率和建设速率。研究表明国家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投入产出比例为1:20以上,工程政策取得了很高的效率,但粮食补贴折成现金兑换政策对低收入的退耕农户有效性较低。1998—2008年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速率不同程度影响了区域粮食生产。综合以上研究结果,建议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草)工程的科学规划和实施,并加大今后财政的扶持力度以巩固现有成果,特别是生态成果。
孙景波[9](2009)在《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为我国生态环境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前中国生态建设进入“治理与破坏相持的关键阶段”,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构建林业生态和产业体系,不断满足社会对林业工程多样化需求,是历史赋予林业的使命。林业生态建设不仅关系到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实现,更关系到我国的生态安全、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黑龙江省是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大省,自1978年国家开始建设“三北”防护林体系以来,黑龙江省就十分重视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工作。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改善黑龙江省的生态状况,搞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是黑龙江省而临的重要挑战,因此,研究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策略与对策,对提高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以林业生态工程为研究对象,采用了全面调查与比较研究相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实证分析与系统研究相结合、座谈研讨与现状分析相结合研究的方法。最终得出结论:黑龙江省未来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发展特点将体现在:(1)可持续发展理论将成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2)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目标方针将更加明确;(3)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原则将更加丰富;(4)科教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的角色将得到强化;(5)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将受到进一步重视;(6)与林业生态工程相关的法规建设将得到加强;(7)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城市森林生态工程建设将得到加强;(8)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速度将加快;(9)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力度将加强;(10)重点水源区林业生态建设将获得重视;(11)森林公园建设力度将加大。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基本原则为:(1)坚持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2)坚持生态体系建设与产业体系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3)坚持总体推进与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区域合作与突出特色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6)坚持人才培养与大胆使用相结合的原则;(7)坚持常规技术与高新技术相结合的原则;(8)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的原则。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战略重点是:(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退耕还林(草)工程;(3)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和五期工程;(4)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5)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6)森林经营工程;(7)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8)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工程。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1)为建立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生态完备、功能完善、效益显着的林业生态网络体系和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提供保障;(2)为实现林业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证;(3)为促进涵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的生态主导型产业体系的形成,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提供支撑;(4)为推进林业全行业技术升级,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贮备;(5)为拓宽广大农民群众和林区人民增收致富途径,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总体布局与重点建设区域具体包括:(1)西部松嫩平原地区(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2)东部三江平原区(位于黑龙江省东部);(3)北部大、小兴安岭区(位于黑龙江省北部);(4)南部长白山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5)中部丘陵漫岗区(位于黑龙江省中部);(6)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工程布局。提出了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对策与建议:(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领导;(2)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搞好并完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区域内部规划;(3)增加投入,加大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及其研究的支持力度;(4)加速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努力打造一支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5)加快科技体制创新,建立新型林业科技创新机制,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强大科技动力;(6)加大研究与推广力度,不断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新良种、新技术、新成果;(7)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和林木种苗与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示范辐射效应;(8)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9)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10)建立森林生态效益长效补偿机制,实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社会化;(11)制订和完善政策、措施和法规,加强宣传力度,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12)推进林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激活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内在动力;(13)抓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配套工程,巩固和扩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成果。
高海清[10](2009)在《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研究》文中指出陕北地区恶劣的生态环境已经给当地以及全国的生产、生活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生态恢复和重建的一项重要战略就是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8年来,植被有了较快恢复,人民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由于陕北地区生态恢复的艰难性、能源开发、地方工业飞速发展、以及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机制本身的弊端,使得退耕还林(草)工程的持续性面临严重的障碍。随着工程的推进,如何巩固成果、完善政策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全文共分九章第一章:导论。主要描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研究现状和研究意义。说明了本文研究的思路、方法及可能创新之处。第二章:基本概念和基础支撑理论。对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涉及到一些基本的理论问题,如退耕还林、可持续性的基本概念和市场机制、外部性、公共管理等基础理论,这些理论是本文研究的逻辑起点。第三章: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现状分析。介绍陕北地区恶劣的生态环境状况、退耕还林(草)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教训,分析生态恢复重建的艰难性,提出陕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第四章: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评价与支撑体系构建。作为全文的核心部分,选取了合理适宜的20个退耕还林可持续发展主要影响因子,采用AHP法,用陕北2007年的统计数据和调研数据,对退耕还林(草)可持续性的生态、经济、人口和政策管理4个一级指标,20项因子进行指标权重,评估结果表明:生态效益影响因素所占的比重最大,接近50%,经济发展指标次子接近30%,说明影响生态效益的因素是退耕还林可持续发展中重要组成部分;其次为经济效益因素。这与陕北退耕还林工程的现实正好相符。从而构建了包括技术支撑、经济支撑、生态移民支撑、政策与工程管理模式创新支撑在内的一个“四轮齐驱”的退耕还林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第五章: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陕北地区造林多年保存率只有15%左右,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也不过为30%左右,这意味着每次造林成本的70%到85%都付诸东流。陕北的气候条件决定了当地植被恢复需要一个强技术系统,这是客观条件决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技术进步是克服陕北退耕还林过程中干旱、水资源短缺等自然障碍的重要措施。工程实施过程中,不仅要研究克服植被恢复困难的抗旱节水树种、乔灌草植被建设的适宜类型、适宜规模与合理布局,引入诸如种子、机械等基本物化要素,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同时要培育具有现代科学知识、能运用现代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人力资本投入。从根本上扭转林草植被建设中长期存在的“三低”局面,实现陕北的植被恢复重建。第六章: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支撑。经济发展是生态重建的基础,调整退耕后后续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经济状况是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的又一个重要条件。以榆林市为例,通过对农业产业结构现状的合理性分析,确定榆林市退耕还林(草)条件下农业主导产业为特色农业、畜牧业。提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对策,初步构建了“四区一带”的产业布局:特色林果区、旱作农业区、特色种植业区、特色草畜区、农副产品加工带。利用区域能源工业反哺涉农业,加强基本农田设施改造、农村生活能源改造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第七章: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移民支撑。通过生态移民改变陕北地区的人口分布格局,在陕北设立更多的“生态无人区”,把散居于生态脆弱区的人口向生存条件较好的小城镇和村落集中,对人口迁出区采取封禁措施,以达到生态无人区的自然修复。通过靖边县红墩界镇万丰泉村移民至安置地尔德井村的案例分析,得出移民政策的启示:(1)生态移民确实能够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改变农业产业结构。(2)工资性收入是移民们提高收入的有效途径。(3)就地生态移民更合适生活在生态脆弱区人民的一种方式。只有把生态移民和地区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形成一个健康有序、生态演替朝着良胜循环方向发展的人居环境。第八章: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与管理模式创新支撑。政策是否合理,是政策能够取得良好效果的关键。目前,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数量代替质量、上报代替监测、评价不全面等误区。同时,由于退耕还林(草)工程公共物品属性、各相关利益主体的不同动机,使得博弈的结果是退耕还林工程监督困难,现行政策不配套。目前实施的“户退户管”的管理模式成本比较高,存在激励不相容等问题。这种私人承包制的管理模式不具备持久生命力。陕北地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出参与式、民营承包式、科教先导式等适合的管理模式。这些模式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推动了退耕还林的可持续发展。第九章:结论与建议。通过对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的研究,得出一些具有针对性的结论与建议。作为陕北人希望自己能为陕北地区的生态恢复与经济建设尽一份微薄之力。
二、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工作的初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工作的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1)黄土高原土壤团聚体-水-植被的时空变异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土—水—植被”系统研究 |
1.2.2 退耕还林(草)工程前后土壤团聚体的空间变异和影响因素 |
1.2.3 土壤水对退耕还林(草)工程的时空响应及其驱动力 |
1.2.4 退耕还林(草)工程下植被总初级生产力时空变化 |
1.2.5 黄土高原农业生产的时空变异 |
1.3 有待深入研究的科学问题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目的及意义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4.3 论文的组织结构 |
1.4.4 技术路线 |
第2章 研究区域与方法 |
2.1 研究区概况 |
2.1.1 黄土高原地区 |
2.1.2 纸坊沟小流域 |
2.2 数据源和提取方法 |
2.2.1 纸坊沟流域辅助数据 |
2.2.2 黄土高原辅助数据 |
2.3 样品采集和室内测定 |
2.4 数据处理与统计分析方法 |
2.4.1 经典统计分析 |
2.4.2 地统计分析 |
2.4.3 精度评估 |
2.4.4 通径分析 |
2.4.5 偏最小二乘回归 |
2.4.6 结构方程模型 |
第3章 黄土高原退耕还林(草)工程下的团聚体稳定性空间分布 |
3.1 典型小流域土壤团聚体稳定性空间分布 |
3.1.1 不同土地利用下的团聚体稳定性和土壤可蚀性 |
3.1.2 空间相关性与局部空间自相关分析 |
3.1.3 土壤团聚体稳定性和土壤可蚀性的空间格局 |
3.1.4 普通克里格和反距离加权的比较 |
3.2 黄土高原土壤团聚体稳定性空间分布 |
3.3 小结 |
第4章 黄土高原退耕还林(草)工程下的团聚体稳定性驱动因子研究 |
4.1 典型小流域土壤团聚体稳定性空间预测 |
4.1.1 描述性统计结果 |
4.1.2 土壤团聚体稳定性的影响因素 |
4.1.2.1 土壤性质的影响 |
4.1.2.2 土地利用和景观结构的影响 |
4.1.2.3 环境因素的影响 |
4.1.3 SSPFs和 ESPFs的方程构建 |
4.1.4 团聚体稳定性指数的空间预测 |
4.2 典型小流域土壤团聚体稳定性影响因素贡献分析 |
4.2.1 土壤团聚体稳定性各影响因素的贡献 |
4.2.2 结构方程模型构建 |
4.3 黄土高原土壤团聚体稳定性影响因素初探 |
4.4 小结 |
第5章 黄土高原退耕还林(草)工程下的土壤水时空格局驱动分析 |
5.1 土壤水分动态时空格局 |
5.2 NDVI、蒸散和降雨动力学的时空格局 |
5.3 NDVI、蒸散和降雨与土壤水在时空尺度上的关系 |
5.4 NDVI、蒸散和降雨对土壤水的贡献 |
5.5 小结 |
第6章 黄土高原退耕还林(草)工程下的植被总初级生产力及农业生产的时空变化 |
6.1 黄土高原GPP的时空变化 |
6.2 农业生产的时空变化 |
6.3 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论文的创新点 |
7.3 问题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2)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述评 |
1.3.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思路、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数据来源 |
1.5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退耕还林工程 |
2.1.2 农户、退耕户、非退耕户 |
2.1.3 福利、福利分类、福利度量方法、福利效应、农户福利 |
2.1.4 生活满意度、收入增长、扶贫 |
2.1.5 非农就业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5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3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福利效应的影响机理 |
2.3.1 研究视角的再诠释 |
2.3.2 退耕还林工程影响农户福利效应的研究维度 |
2.3.3 作用机理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退耕还林工程发展历程与农户福利现状分析 |
3.1 退耕还林工程发展历程 |
3.1.1 启蒙与初创阶段 |
3.1.2 恢复与探索阶段 |
3.1.3 试点与示范阶段 |
3.1.4 启动与调整阶段 |
3.1.5 巩固与发展阶段 |
3.1.6 担当新任务与新使命阶段 |
3.2 退耕区农户福利发展的现状分析 |
3.2.1 退耕区农户主观福利的现状分析 |
3.2.2 退耕区农户客观福利的现状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主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4.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2 模型构建 |
4.2.1 Ordered Probit模型 |
4.2.2 Binary Probit模型 |
4.3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4.3.1 变量选择 |
4.3.2 描述性统计 |
4.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4.4.1 .多重共线性检验 |
4.4.2 退耕还林对样本总体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4.3 退耕还林对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4.4 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5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5.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机理 |
5.2 计量模型构建与方法说明 |
5.2.1 计量模型构建 |
5.2.2 方法说明 |
5.3 变量定义、样本匹配与描述统计 |
5.3.1 变量定义 |
5.3.2 样本匹配(PSM)及其匹配质量检验 |
5.3.3 描述性统计 |
5.4 计量经验结果与分析 |
5.4.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2 退耕还林对农户分项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3 退耕年份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4 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5 中介效应检验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6.1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的影响机理分析及研究假设 |
6.2 计量模型构建 |
6.2.1 双差分模型(DID)的适应性分析 |
6.2.2 双差分(DID)模型的构建 |
6.2.3 回归分解计量模型构建 |
6.3 变量设置、样本匹配、贫困判定标准与描述性统计 |
6.3.1 变量设置 |
6.3.2 样本匹配(PSM)及其匹配质量检验 |
6.3.3 贫困判定标准 |
6.3.4 退耕还林扶贫福利瞄准效率情况 |
6.3.5 描述性统计 |
6.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6.4.1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效果福利的影响 |
6.4.2 退耕年份对农户扶贫效果福利的影响 |
6.4.3 不同区域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的影响 |
6.4.4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贡献的影响 |
6.5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7.1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福利的影响机理分析 |
7.2 变量设置与描述性统计 |
7.2.1 变量设置 |
7.2.2 统计性描述 |
7.3 计量模型的构建和方法说明 |
7.3.1 计量模型的构建 |
7.3.2 方法说明 |
7.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7.4.1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参与福利的影响 |
7.4.2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4.3 退耕年份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4.4 不同区域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5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创新农户增收福利的退耕补偿机制,提高退耕补贴标准 |
8.2.2 建立和完善农户增收福利的还林生态补偿机制 |
8.2.3 促进农户增收福利的退耕后续产业向新型农林经营模式转变 |
8.2.4 搭建和完善农户非农就业福利平台 |
8.2.5 提高退耕还林扶贫瞄准扶持机制 |
8.2.6 提升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水平的认知导向 |
8.3 本研究的不足和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介绍 |
(3)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退耕还林实施现状及其法律规范概述 |
第一节 退耕还林历史演变及其发展现状 |
一、退耕还林政策演变 |
二、我国退耕还林发展现状概述 |
第二节 域外退耕还林相关法律制度 |
一、各国退耕还林立法体系 |
二、域外退耕还林的相关制度 |
第三节 我国全国性退耕还林的法律规范 |
一、退耕还林的立法体系 |
二、退耕还林的技术规定 |
三、退耕还林的管理规定 |
第四节 我国地方性的退耕还林规范及其评价 |
一、退耕还林的管理规范 |
二、退耕还林的成果巩固及其他规范 |
第二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实施现状调查与分析 |
第一节 农户参与退耕还林的基本情况 |
一、调查农户基本情况 |
二、对退耕还林的认知程度和参与自主权 |
三、参与退耕土地的质量与面积变化 |
第二节 退耕还林的管理情况 |
一、退耕还林的作业技术与成活率 |
二、退耕还林的管护与林权问题 |
三、退耕还林的补助情况 |
第三节 退耕前后效益变化及农户的期望 |
一、退耕前后效益情况 |
二、农户对退耕还林的评价及期待 |
第四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实践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评析 |
第一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管理规范的优势 |
一、较为科学的补植补造与检查验收规范 |
二、管护等管理规范比较健全 |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管理规范具针对性 |
第二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与管理规范存在不足 |
一、退耕还林法律规范不健全 |
二、退耕还林管理规范不完善 |
第三节 退耕还林相关配套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生态补偿制度尚不健全 |
二、管护制度不完善 |
三、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 |
第四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的合理化建议 |
第一节 退耕还林法律与管理规范的完善 |
一、出台《固原市退耕还林保护条例》 |
二、补充管理规范的具体内容 |
第二节 退耕还林重点配套制度的完善 |
一、健全和落实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制度 |
二、完善退耕还林管护制度 |
三、公众参与制度的改进 |
第三节 借鉴域外及我国地方性法律制度的先进经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一 关于固原市退耕还林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提纲:对农户和村委干部的访谈 |
(4)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标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技术路线 |
1.2.3 研究方法 |
1.3 研究难点与可能的创新点 |
1.3.1 研究难点 |
1.3.2 可能的创新点 |
1.4 现有研究的基本概况 |
1.4.1 文献数量 |
1.4.2 期刊分布 |
1.4.3 高产作者 |
1.4.4 被引情况 |
1.4.5 热点分布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生态资本概念 |
2.1.2 生态资本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
2.1.3 生态资本补偿内涵与框架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相关研究 |
2.2.2 国内相关研究 |
2.3 核心理论 |
2.3.1 生态系统理论 |
2.3.2 生态资本理论 |
2.3.3 生态安全理论 |
2.3.4 公共物品理论 |
2.3.5 博弈理论 |
2.3.6 契约理论 |
2.4 本章小结与对本研究的启示 |
第三章 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的研究逻辑 |
3.1 生态资本补偿的必要性 |
3.1.1 生态资本补偿的自然过程 |
3.1.2 生态资本补偿的人文过程 |
3.2 生态资本补偿的主客体界定 |
3.2.1 生态资本的“购买者”(补偿主体) |
3.2.2 生态资本的“供给者”(补偿客体) |
3.3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以及价值评估 |
3.3.1 确定生态资本的供给量 |
3.3.2 生态资本供给价值的评估 |
3.4 生态资本补偿的情景模拟 |
3.4.1 生态安全条件下生态资本补偿目标的厘定 |
3.4.2 土地适宜性判别与补偿目标选择 |
3.5 不同情景下生态资本补偿的标准计算 |
3.5.1 生态资本补偿标准计算 |
3.5.2 生态资本补偿总额计算 |
3.6 生态资本补偿中农户受偿意愿分析 |
第四章 研究区概况与调研过程 |
4.1 研究区概况 |
4.1.1 区域选择说明及功能定位 |
4.1.2 自然地理概况及项目政策执行情况 |
4.1.3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4.2 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项目执行概况 |
4.2.1 现有生态补偿项目执行情况 |
4.2.2 生态补偿项目执行面临的问题 |
4.3 调研过程及数据来源 |
4.3.1 调研过程 |
4.3.2 数据处理及调查对象分析 |
第五章 现有生态补偿政策面临的利益冲突 |
5.1 生态补偿主体界定和利益冲突分析 |
5.1.1 相关利益主体界定 |
5.1.2 生态资本补偿的涵盖内容 |
5.2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行为博弈分析 |
5.2.1 委托双方的成本支出与期望收益分析 |
5.2.2 土地利用转换中双重委托代理模型构建 |
5.2.3 模型求解及分析 |
5.3 政府与农户的行为博弈分析 |
5.3.1 政府与农户的动态博弈构成分析 |
5.3.2 政府与农户的动态博弈模型构建与解释 |
5.3.3 结果与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与价值评估 |
6.1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的遥感模型 |
6.1.1 InVEST模型原理与算法 |
6.1.2 影子工程法 |
6.2 模型参数获取与处理分析 |
6.2.1 模型参数获取与来源 |
6.2.2 主要模型参数处理与分析 |
6.3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与价值评估 |
6.3.1 生态资本供给量 |
6.3.2 生态资本供给量价值评估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生态资本补偿的情景模拟 |
7.1 土地利用与生态资本供给的关系 |
7.1.1 土地利用与生态资本供给的关联逻辑 |
7.1.2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
7.1.3 土地利用的情景判别 |
7.2 土地利用特征分析 |
7.2.1 土地利用特征 |
7.2.2 土地利用的转换矩阵分析 |
7.3 土地利用转换情景模拟 |
7.3.1 土地利用情景设置 |
7.3.2 模拟不同土地利用情景下生态资本供给量 |
7.3.3 适宜土地利用情景判别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不同情景下生态资本补偿的标准计算 |
8.1 确定生态资本补偿标准的思路 |
8.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8.2.1 最小数据方法 |
8.2.2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 |
8.2.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8.3 研究结论 |
8.3.1 概率模型模拟 |
8.3.2 农户机会成本与生态资本补偿标准 |
8.3.3 不同补偿价格下的实施成本与交易成本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生态资本补偿中农户受偿意愿分析 |
9.1 农户受偿意愿额的估计 |
9.1.1 耕地转换与农户受偿意愿估计值 |
9.1.2 草地转换与农户受偿意愿额估计 |
9.1.3 农户受偿意愿额与生态补偿成本测算 |
9.2 农户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9.2.1 分位数回归方法在农户受偿意愿额影响因素的应用 |
9.2.2 变量选取和测量 |
9.2.3 结果与分析 |
9.3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主要研究结论和展望 |
10.1 主要研究结论 |
10.2 研究不足与政策建议 |
10.2.1 研究不足 |
10.2.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石羊河流域农户调查问卷 |
附录2:石羊河流域社区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3:石羊河流域考察提要及访谈录音整理报告 |
附录4:资料清单 |
附录5:实地考察和调研照片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5)退耕还林背景下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历史的机遇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聚落历史演变及类型研究相关研究现状 |
1.2.2 生态环境与聚落发展关系相关研究进展 |
1.2.3 退耕还林相关研究现状 |
1.2.4 既往学术研究未涉及的内容 |
1.3 研究视角与研究范围 |
1.3.1 研究视角 |
1.3.2 研究范围的界定 |
1.4 研究内容 |
1.4.1 陕北丘陵沟壑区自然生态环境历史演变与乡村聚落历史变迁研究 |
1.4.2 退耕还林实施之后陕北丘沟壑陵区乡村聚落现状及问题研究 |
1.4.3 退耕还林之后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发展模式研究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1 具体研究方案与步骤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7 相关概念与理论 |
1.7.1 乡村聚落概念的界定 |
1.7.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1.7.3 复合生态系统理论 |
1.8 小结 |
2 陕北丘陵沟壑区自然生态环境历史演变 |
2.1 陕北丘陵沟壑区自然生态环境历史演变概述 |
2.1.1 地理位置及范围 |
2.1.2 自然状况 |
2.1.3 土地利用状况 |
2.2 历史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演变 |
2.2.1 演变概述 |
2.2.2 原始社会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的生态环境 |
2.2.3 西周春秋战国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 |
2.2.4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 |
2.2.5 唐宋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的生态环境 |
2.2.6 元、明、清时期陕北地区生态环境 |
2.3 近现代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变迁 |
2.3.1 人口变化情况 |
2.3.2 生活方式的变化 |
2.4 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现状 |
2.4.1 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发 |
2.4.2 林草保存率低,配套设施落后 |
2.4.3 水资源匮乏 |
2.4.4 人地矛盾突出 |
2.5 小结 |
3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历史变迁 |
3.1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历史变迁及特点解析 |
3.1.1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分布状况 |
3.1.2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分类 |
3.1.3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特点 |
3.1.4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特征解析 |
3.1.6 影响陕北乡村聚落形态变迁与特征的因素 |
3.2 影响乡村聚落变迁的一般性因子及其权重 |
3.2.1 影响乡村聚落变迁的一般性因子概述 |
3.2.2 自然因子 |
3.2.3 人文因子 |
3.3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地域性因子及其权重解析 |
3.3.1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地域性因子概述 |
3.3.2 自然因子 |
3.3.3 人文因子 |
3.4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与生态环境演变耦合关系分析 |
3.4.1 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对乡村聚落的作用 |
3.4.2 陕北丘陵区乡村聚落对生态环境的作用 |
3.5 小结 |
4 退耕还林工程对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的影响 |
4.1 退耕还林实施背景概述 |
4.2 退耕还林基本问题解析 |
4.2.1 退耕还林内涵分析 |
4.2.2 退耕还林的分类 |
4.2.3 退耕还林发展历程 |
4.2.4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现状 |
4.3 退耕还林对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的影响维度 |
4.3.1 自然因子 |
4.3.2 人文因子 |
4.4 退耕还林对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的影响 |
4.4.1 退耕还林后生态环境改善 |
4.4.2 退耕还林后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
4.4.3 退耕还林后人居环境的变化 |
4.4.4 退耕还林后社会传统观念的转变 |
4.4.5 退耕还林后乡村聚落选址,规模及分布方式的变化 |
4.4.6 退耕还林后乡村聚落的功能与结构体系转变 |
4.4.7 退耕还林后乡村聚落模式的更新 |
4.4.8 退耕还林后乡村聚落的建筑院落及单体建筑转型 |
4.4.9 退耕还林后乡村景观的变化 |
4.5 小结 |
5 退耕还林后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典型案例解读 |
5.1 陕北榆林地区绥德县——韭园乡高舍沟村 |
5.1.1 研究区域基本概况 |
5.1.2 退耕还林背景下高舍沟村乡村聚落的变迁 |
5.1.3 其他方面的转型与变化 |
5.1.4 退耕还林前后影响高舍沟村建筑聚落变迁的因子及其权重解析 |
5.1.5 高舍沟村聚落变迁存在的问题 |
5.2 陕北延安地区吴起县——吴起镇马湾村 |
5.2.1 研究区基本情况 |
5.2.2 退耕还林背景下马湾村聚落的变迁 |
5.2.3 其他方面的转型与变化 |
5.2.4 退耕还林前后影响马湾村建筑聚落变迁的因子及其权重解析 |
5.2.5 马湾村聚落变迁存在的问题 |
5.3 陕北延安地区安塞县——沿河湾镇侯沟门村 |
5.3.1 研究区域基本情况 |
5.3.2 退耕还林背景下侯沟门村聚落的变迁 |
5.3.3 其他方面的转型与变化 |
5.3.4 退耕还林前后影响侯沟门村建筑聚落变迁的因子及其权重解析 |
5.3.5 侯沟门村聚落变迁存在的问题 |
5.4 退耕还林后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现存问题 |
5.4.1 传统窑居建造技术的停滞不前和新技术的表面化文章 |
5.4.2 新建建筑群落与陕北地区的生态环境不相融 |
5.4.3 忽视地域文化,脱离农户需求的集中式居住群落规划设计方式 |
5.4.4 缺乏规划的散落式建筑群落,人居环境混乱不堪 |
5.5 小结 |
6 退耕还林背景下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发展模式探讨 |
6.1 退耕还林前以地形特征划分的陕北丘陵沟壑区传统乡村聚落类型 |
6.1.1 沟壑山地型乡村聚落 |
6.1.2 小流域川道型乡村聚落 |
6.1.3 台塬型乡村聚落 |
6.2 退耕还林后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化概述 |
6.2.1 生态环境的变化 |
6.2.2 生产方式的变化 |
6.2.3 生活方式的变化 |
6.2.4 人居环境的变化 |
6.2.5 社会传统观念的变化 |
6.2.6 乡村聚落选址、规模以及布局方式的变化 |
6.3 退耕还林后以产业模式类型划分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 |
6.4 模式一:以维护生态修复成果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4.1 模式的选择 |
6.4.2 相关技术支持 |
6.4.3 影响因子解析 |
6.4.4 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5 模式二:以设施农业及设施养畜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5.1 模式的选择 |
6.5.2 相关技术支持 |
6.5.3 影响因子解析 |
6.5.4 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6 模式三:以旅游开发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6.1 模式的选择 |
6.6.2 模式分类 |
6.6.3 影响因子解析 |
6.6.4 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7 小结 |
7 结论与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结论一 |
7.1.2 结论二 |
7.1.3 结论三 |
7.1.4 结论四 |
7.1.5 结论五 |
7.2 研究的不足及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工作 |
7.2.1 建议一 |
7.2.2 建议二 |
7.3 小结 |
后记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博士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一 |
附录二 |
(6)区域荒漠化演变机制的六元法研究 ——以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2 研究综述与理论发展 |
1.2.1 荒漠化研究进展 |
1.2.2 研究理论的发展与建立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范围划分 |
1.3.2 研究材料与方法 |
1.3.3 研究技术路线 |
1.3.4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村庄尺度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2.1 耕地系统演变 |
2.2 草地系统演变 |
2.3 林地系统演变 |
2.4 湿地-水系演变 |
2.5 沙地系统演变 |
2.6 社区系统演变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县域尺度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3.1 舟曲县、九寨沟县地理系统演变对比研究 |
3.1.1 基本背景 |
3.1.2 地理系统演变过程对比 |
3.1.3 生态环境结果 |
3.2 生态工程作用下安塞县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3.2.1 基本背景 |
3.2.2 地理系统演变过程 |
3.2.3 生态环境结果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省(区)尺度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1 内蒙古自治区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1.1 耕地系统演变 |
4.1.2 草地系统演变 |
4.1.3 林地系统演变 |
4.1.4 湿地-水系演变 |
4.1.5 沙地系统演变 |
4.1.6 社区系统演变 |
4.1.7 基本认识 |
4.2 新疆维吾尔自治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2.1 耕地系统演变 |
4.2.2 草地系统演变 |
4.2.3 林地系统演变 |
4.2.4 湿地-水系资演变 |
4.2.5 沙地系统演变 |
4.2.6 社区系统演变 |
4.2.7 基本认识 |
4.3 云南省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3.1 耕地系统演变 |
4.3.2 草地系统演变 |
4.3.3 林地系统演变 |
4.3.4 湿地-水系演变 |
4.3.5 沙地(喀斯特地貌)系统演变 |
4.3.6 社区系统演变 |
4.3.7 基本认识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大区域尺度--黄土高原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5.1 耕地系统演变 |
5.2 草地系统演变 |
5.3 林地系统演变 |
5.4 湿地-水系演变 |
5.5 沙地系统演变 |
5.6 社区系统演变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综合研究 |
6.1 西部地区地理系统演变 |
6.1.1 耕地系统演变 |
6.1.2 草地系统演变 |
6.1.3 林地系统演变 |
6.1.4 湿地-水系演变 |
6.1.5 沙地系统演变 |
6.1.6 社区系统演变 |
6.2 综合评价 |
6.3 西部地区荒漠化演变机制特征 |
6.3.1 耕地、社区扩大是地理系统变化的起点,在西北地区表现为系统间争水、在西南地区表现为系统间争地 |
6.3.2 湿地-水系萎缩带来全局性影响,水资源争夺更是西北地区荒漠化的源头 |
6.3.3 草地、林地是地理系统发展趋向优劣化的重要风向标 |
6.3.4 自然灾害频发,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发展趋势 |
6.4 西部荒漠化演变机制根因分析 |
6.4.1 自然原因 |
6.4.2 根本原因 |
6.4.3 直接因素 |
6.4.4 综合分析 |
6.5 西部地区地理系统未来发展建设对策建议 |
6.5.1 加强区域防治荒漠化管理机构与体制建设 |
6.5.2 彻查整个区域资源环境情况,为管理建设提供依据 |
6.5.3 严格控制耕地、社区(包括工矿业经济)发展,建立完善的草地、湿地-水系保护体系 |
6.5.4 将防治荒漠化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村庄或嘎查 |
6.5.5 尊重民族区域防治荒漠化的传统经验,制定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经济综合发展政策 |
6.5.6 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在西部地区产生的荒漠化效应 |
6.5.7 全面加强防治荒漠化的科学技术体系建设,为防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撑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六元法”应用认识 |
7.1 “六元法”应用方法讨论 |
7.2 基于“六元法”西部荒漠化演变机制研究成果归纳 |
第八章 结论与讨论 |
8.1 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附录 |
附录一 问卷 |
附录二 附表 |
(8)陕北黄土高原退耕还林(草)工程综合效益评价研究 ——以榆林南部六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国外研究进展 |
1.2.2 国内研究进展 |
1.3 退耕还林(草)工程效益评价存在问题 |
1.4 研究区概况 |
1.4.1 自然概况 |
1.4.2 社会经济概况 |
1.5 研究目标及内容 |
1.6 技术路线 |
1.7 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
第二章 退耕还林(草)工程生态因子变化及生态系统功能评估 |
2.1 退耕还林(草)的植被资源 |
2.1.1 森林植被覆盖率 |
2.1.2 工程林、灌搭配比例 |
2.1.3 退耕还林(草)工程森林植被资源储量 |
2.2 退耕还林草地的土壤养分含量变化 |
2.2.1 退耕还林草地的土壤全氮含量的变化 |
2.2.2 退耕还林草地的土壤全磷含量的变化 |
2.2.3 退耕还林草地的土壤全钾含量的变化 |
2.2.4 退耕还林草地的土壤有机质含量的变化 |
2.2.5 退耕还林草地土壤容重 |
2.3 退耕还林草对水文的影响 |
2.3.1 年降水量变化 |
2.3.2 退耕还林草对其径流量变化 |
2.3.3 退耕还林草土壤储水量变化 |
2.4 退耕还林(草)工程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退耕还林(草)工程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
3.1 退耕还林(草)工程对县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
3.1.1 县域农业产业结构比重变化 |
3.1.2 县域农业产业结构协调性变化 |
3.1.3 工程对县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 |
3.2 退耕还林(草)工程对农户收入结构的影响 |
3.2.1 退耕前后种植业收入变化 |
3.2.2 退耕前后畜牧业收入变化 |
3.2.3 退耕前后林果业收入变化 |
3.2.4 退耕前后外出务工收入变化 |
3.2.5 退耕补贴占农户总收入变化 |
3.3 工程对县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能力 |
3.3.1 农村总人口变化 |
3.3.2 农民人均纯收入 |
3.3.3 农业净产值 |
3.3.4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数量 |
3.3.5 退耕还林(草)工程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能力 |
3.4 退耕还林(草)工程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响应 |
3.4.1 退耕还林(草)工程后县域GDP 及结构的变化 |
3.4.2 农业主要生产资料的投入 |
3.4.3 耕地面积 |
3.4.4 粮食单产 |
3.4.5 粮食总产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退耕还林(草)工程的社会效应 |
4.1 农户对退耕还林(草)工程的满意度评价 |
4.2 工程对县域粮食安全的影响 |
4.2.1 人口-耕地-粮食系统变化 |
4.2.2 县域耕地压力指数变化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研究区县域退耕还林(草)工程综合效益评价 |
5.1 退耕还林(草)工程综合效益评价的指标体系的建立 |
5.2 退耕还林(草)工程综合效益评价模型 |
5.3 县域退耕还林(草)工程综合效益评价结果 |
5.4 县域退耕还林(草)工程综合效益评价及因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退耕还林(草)工程政策成本效益分析与可持续发展 |
6.1 退耕还林(草)工程政策成本效益分析 |
6.2 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速率合理性评价 |
6.3 退耕还林(草)工程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附录1 |
附录2 |
(9)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林业生态工程兴起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
1.1.2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是我国林业发展的战略要求 |
1.1.3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是黑龙江省林业发展历史性转变的需要 |
1.1.4 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是新时期实现黑龙江省林业发展转变的需要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5 研究方法 |
1.6 技术路线 |
2 黑龙江自然环境分析 |
2.1 地貌 |
2.1.1 山区 |
2.1.2 平原 |
2.2 气候 |
2.3 土壤 |
2.4 植被特征 |
3 国外重点林业生态工程 |
3.1 美国"罗斯福工程" |
3.2 加拿大"绿色计划" |
3.3 前苏联"斯大林改造大自然计划" |
3.4 法国"林业生态工程" |
3.4.1 法国"林业生态工程"实施背景 |
3.4.2 法国"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 |
3.4.3 法国"林业生态工程"实施效果 |
3.5 北非五国的"绿色坝工程" |
3.6 菲律宾"全国植树造林计划" |
3.6.1 菲律宾"全国植树造林计划"实施背景 |
3.6.2 菲律宾"全国植树造林计划"的实施 |
3.6.3 菲律宾"全国植树造林计划"实施效果 |
3.6.4 菲律宾"全国植树造林计划"实施措施 |
3.7 韩国"治山绿化计划" |
3.7.1 韩国"治山绿化计划"实施背景 |
3.7.2 韩国"治山绿化计划"的实施 |
3.7.3 韩国"治山绿化计划"实施效果 |
4 中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 |
4.1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
4.2 退耕还林(草)工程 |
4.2.1 工程规划 |
4.2.2 建设成效 |
4.3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
4.3.1 工程建设进展 |
4.3.2 工程建设成效 |
4.4 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
4.4.1 沿海防护林成效 |
4.4.2 沿海防护林面临的挑战 |
4.5 三北防护林体系生态工程 |
4.5.1 发展历程 |
4.5.2 建设成就 |
4.5.3 教训 |
4.6 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
4.6.1 工程规划 |
4.6.2 工程进展 |
4.7 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
4.7.1 工程规划 |
4.7.2 工程效果 |
4.8 全国湿地保护工程 |
4.8.1 工程规划 |
4.8.2 工程进展 |
4.8.3 工程效果 |
5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5.1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现状 |
5.1.1 黑龙江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
5.1.2 黑龙江省退耕还林(草)工程 |
5.1.3 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 |
5.1.4 黑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及湿地保护工程 |
5.1.5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科学研究 |
5.2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6 黑龙江省与国内主要省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对比研究 |
6.1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项目 |
6.2 森林公园建设 |
6.3 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
6.4 湿地保护工程建设 |
6.5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经验 |
6.6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
7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未来发展趋势 |
7.1 可持续发展理论将成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 |
7.2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目标方针将更加明确 |
7.3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原则将更加丰富 |
7.4 科教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的角色将得到强化 |
7.5 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将受到进一步重视 |
7.6 与林业生态工程相关的法规建设将得到加强 |
7.7 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城市森林生态工程建设将得到加强 |
7.8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速度将加快 |
7.9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力度将加强 |
7.10 重点水源区林业生态建设将获得重视 |
7.11 森林公园建设力度将加大 |
8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 |
8.1 总体指导思想 |
8.2 战略指导方针 |
8.3 基本原则 |
8.4 战略目标 |
8.5 战略重点 |
8.6 主要任务 |
8.7 总体布局与重点建设区域 |
8.8 技术途径 |
9 加快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
9.1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领导 |
9.2 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搞好并完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区域内部规划 |
9.3 增加投入,加大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及其研究的支持力度 |
9.4 加速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努力打造一支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 |
9.5 加快科技体制创新,建立新型林业科技创新机制,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强大科技动力 |
9.6 加大研究与推广力度,不断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新良种、新技术、新成果 |
9.7 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和林木种苗与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示范辐射效应 |
9.8 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 |
9.9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 |
9.10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长效补偿机制,实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社会化 |
9.11 制订和完善政策、措施和法规,加强宣传力度,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
9.12 推进林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激活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内在动力 |
9.13 抓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配套工程,巩固和扩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成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10)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国内外退耕还林实践与理论研究动态 |
1.4.1 国外退耕还林实践与理论研究动态 |
1.4.2 国内退耕还林实践与理论研究动态 |
1.4.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本研究可能创新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念和基础支撑理论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退耕还林的含义界定 |
2.1.2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理论内涵 |
2.1.3 退耕还林可持续性的内涵 |
2.2 退耕还林工程的经济特性 |
2.2.1 市场失灵模型分析 |
2.2.2 退耕还林工程的公共物品属性和外部性理论 |
2.3 退耕还林工程的激励理论 |
2.4 现代公共管理理论 |
2.5 社会林业理论 |
第三章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现状分析 |
3.1 陕北地区区域生态环境概况 |
3.1.1 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频繁 |
3.1.2 林草保存率低,配套措施缺乏 |
3.1.3 水资源短缺 |
3.1.4 人地矛盾紧张 |
3.2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取得的成就 |
3.2.1 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
3.2.2 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 |
3.2.3 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效显着 |
3.3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历史经验 |
3.3.1 与市场机制相衔接 |
3.3.2 与农田建设相结合 |
3.3.3 开展退耕还林还草科学研究 |
3.3.4 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
3.3.5 明晰产权,科学管理 |
第四章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评价及支撑体系构建 |
4.1 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依据、设计思路 |
4.1.1 指标选取的原则 |
4.1.2 评价指标构建的依据 |
4.1.3 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的设计思路 |
4.2 构建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评价指标体系的方法 |
4.2.1 指标的分类 |
4.2.2 指标的确定与解释 |
4.3 指标权重的确定 |
4.3.1 层次分析法 |
4.3.2 构造判断矩阵 |
4.3.3 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 |
4.4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评价结果 |
4.5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构建 |
4.5.1 技术支撑 |
4.5.2 经济支撑 |
4.5.3 生态移民支撑 |
4.5.4 政策与工程管理模式创新支撑 |
第五章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 |
5.1 林业技术的内涵及理论 |
5.1.1 林业技术内涵 |
5.1.2 “现代要素引入”理论 |
5.2 还林还草中的主要技术问题 |
5.2.1 还经济林、生态林、草比例问题 |
5.2.2 造林树种选择配置问题 |
5.2.3 造林技术问题 |
5.2.4 配套技术问题 |
5.2.5 技术使用问题 |
5.3 技术支撑体系的完善 |
5.3.1 改进抗旱造林技术 |
5.3.2 建设技术信息库 |
5.3.3 完善技术应用过程 |
第六章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支撑 |
6.1 陕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
6.1.1 陕北地区经济水平与农民收入现状 |
6.1.2 经济发展与退耕还林的耦合关系 |
6.2 农业要素变化对可持续退耕的经济支撑分析 |
6.2.1 农业产业结构现状分析 |
6.2.2 劳动力结构现状分析 |
6.2.3 自然资源利用构成指标分析 |
6.2.4 生态环境指标分析 |
6.3 退耕还林(草)条件下陕北农业主导产业的选择 |
6.3.1 农业主导产业确定的原则 |
6.3.2 利用区位商法确定主导产业 |
6.4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退耕还林(草)的支撑作用 |
6.4.1 舍饲畜牧业的作用 |
6.4.2 调整种植业结构布局,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
6.4.3 林业产业化 |
6.4.4 立草(灌)为业 |
6.4.5 利用区域能源工业反哺涉农业 |
6.5 退耕还林(草)经济支撑的保障措施 |
6.5.1 农村能源建设 |
6.5.2 基本农田设施改造 |
第七章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移民支撑 |
7.1 陕北地区人口分布现状和存在问题 |
7.1.1 人口相对过剩 |
7.1.2 区内分布不平衡 |
7.2 调整人口过剩的必要性和思路 |
7.2.1 调整农村人口的必要性 |
7.2.2 人口调整思路的可行性 |
7.3 人口调整措施 |
7.3.1 实施生态移民 |
7.3.2 发展小城镇,加速城镇化过程 |
7.3.3 实行工矿企业定向招工 |
7.3.4 大办劳务输出 |
第八章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与工程管理模式创新支撑 |
8.1 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属性 |
8.1.1 退耕还林(草)是一项正外部性的生态工程 |
8.1.2 退耕还林(草)工程属于公共管理范畴 |
8.2 政策的协调性 |
8.2.1 相关利益主体间博弈及其协调分析 |
8.2.2 主体政策和配套政策的协调 |
8.3 工程效益的评价和监督 |
8.3.1 工程评价 |
8.3.2 工程监督 |
8.4 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的风险 |
8.4.1 投入产出难以量化 |
8.4.2 管理受众多,监督困难 |
8.4.3 政府管理目标的多样化及阶段性 |
8.4.4 多个相关主体,利益协调困难 |
8.5 陕北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模式创新与案例分析 |
8.5.1 传统的“户退户管”管理模式解析 |
8.5.2 参与式管理模式与案例解析 |
8.5.3 民营承包管理模式与案例解析 |
8.5.4 科教先导式管理模式解析 |
8.6 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有效运行的非正式制度建设 |
8.6.1 正确的舆论导向 |
8.6.2 精简务实的政府 |
8.6.3 加强森林市场培育 |
8.6.4 完善法律保障 |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工作的初探(论文参考文献)
- [1]黄土高原土壤团聚体-水-植被的时空变异分析[D]. 叶露萍.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2020(01)
- [2]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D]. 杨均华.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3]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D]. 马国红. 兰州大学, 2020(01)
- [4]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为例[D]. 罗万云. 兰州大学, 2019(02)
- [5]退耕还林背景下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与发展研究[D]. 贺文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4(07)
- [6]区域荒漠化演变机制的六元法研究 ——以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为例[D]. 陈芳淼. 中国农业大学, 2013(04)
- [7]陕西省吴起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就与做法[J]. 土小宁,李蓉,梁月,杨松,王丹,徐楠. 国际沙棘研究与开发, 2012(01)
- [8]陕北黄土高原退耕还林(草)工程综合效益评价研究 ——以榆林南部六县为例[D]. 成六三.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2011(05)
- [9]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D]. 孙景波. 东北林业大学, 2009(01)
- [10]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研究[D]. 高海清.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