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对立面--兼论“文化相对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的误解_文化论文

“文化”的对词——兼论“文化相对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之误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论文,相对主义论文,保守主义论文,误区论文,兼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化”已经泛化到无所不包,不仅可以包含“文明”,甚至可以包含“野蛮”,因为野蛮人尽管“不文明”,但并非“没文化”。混淆“文化”、“文明”所导致的思想混乱,使高举“文化”大旗者(如“文化相对主义”、“文化保守主义”)常常步入误区。

大部分混淆者误以为“文明”与“文化”没有差别,可以随便使用,换成另一个也无所谓。小部分混淆者认为两者有很难描述的细微差别,只能自由心证。他们每次使用“文明”时都认为不同于“文化”,正如每次使用“文化”时也认为不同于“文明”,换成另一个就觉得不够确切。极少数学者认为两者有可以描述的显著差别,于是自信地分别给出两者的思辨性定义。定义者告诫人们不可随意混淆两者,因为兹事体大,混淆会影响“文明”进步,影响“文化”发展。然而学者们给出的上百种定义大都语焉不详,没有一种逻辑自洽且一以贯之,没有一种经得起追问和反诘,因此尚无一种获得公认。五花八门、互相矛盾的思辨性定义不仅未能有效阻止大多数人的混淆,而且定义者稍不留神就违背了自己的定义。

我的观点比学者们更进一步:“文明”与“文化”具有本质差别,但劳心费神的思辨性定义不可能厘清。只有为两者找到对词,才能做出有效定义,彰显本质差别。

“文明”的对词不必找,尽人皆知是“野蛮”;但“文化”的对词究竟是什么,似乎尚未形成共识。不过在找到“文化”的对词并达成共识之前,仅凭“文化”的对词绝非“野蛮”,已足以昭示“文明”与“文化”必有本质差别。

一、“文化”的对词——“造化”

“文明”的反义是“不文明”,对词是“野蛮”。

“文化”的反义是“没文化”,对词是“造化”。

广义“文化”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总称,区别于没有人类因素介入的自然“造化”。

“造化”一词,由伟大的文化反思者庄子发明。

子祀、子舆、子犁、子来四人相与语曰:“孰能以无为首,以生为脊,以死为尻,孰知死生存亡之一体者,吾与之友矣。”四人相视而笑,莫逆于心,遂相与为友。

俄而子舆有病,子祀往问之。曰:“伟哉!夫造物者将以予为此拘拘耶?”(那造物者将要以这种方式把我挽留在世上吗?)……

俄而子来有病,喘喘然将死,其妻子环而泣之。子犁往问之,曰:“叱!避!无怛化!”(不要惊扰顺化!)倚其户与之语曰:“伟哉造化!又将奚以汝为?将奚以汝适?以汝为鼠肝乎?以汝为虫臂乎?”

子来曰:“父母于子,东西南北,唯命之从。阴阳于人,不啻于父母,彼近吾死而我不听,我则悍矣,彼何罪焉?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焉,乃所以善吾死也。今之大冶铸金,金踊跃曰‘我且必为镆铘’,大冶必以为不祥之金。今一犯人之形,而曰‘人耳人耳’,夫造化者必以为不祥之人。今一以天地为大炉,以造化为大冶,恶乎往而不可哉?成然寐,蘧然觉。”(《庄子内篇·大宗师第六》)①

引文加点处表明,“造化”即“造化者”,“造化者”即“造物者”。“造物者”近于“造物主”,但并非人格化、神格化的“造物主”,不具宗教气息和神学意味。“造化”是庄子独创的“道”之别称,是“文化”天造地设、不可移易的确切对词。

“造化”这一至关重要的庄学术语,仅见于庄子亲撰的《庄子内篇》,弟子后学所撰的《庄子外杂篇》无之,可见《外杂篇》未承庄学精髓。不过鱼龙混杂的《外杂篇》中不无踪影:

河伯曰:“何谓天?何谓人?”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德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返其真。”(《庄子外篇·秋水第十七》)②

引文所谓“天”(之所为),就是“造化”;所谓“人”(之所为),就是“文化”。儒家集大成者荀子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③,“天”、“人”之义与此相同,意为庄子只知造化的重要,不知文化的重要。其实作为文化反思者,庄子并不反对所有文化,而是仅仅反对“以人灭天”的悖道文化。

上文“无以德殉名”,《庄子》通行本作“无以得殉名”。“得—德”义同而字通,以正字法观之,“得”为动词,“德”为名词。动名词“得—德”的本义,是天赋物德。因此只有“得”之于“道”、“天”之“造化”者,方为真“德”;而“得”之于“术”、“人”之“文化”者,实为伪德。荀子对此供认不讳:“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④儒家以“术”代“道”,以“人”灭“天”,以“文化”悖“造化”,在先秦时代就遭到了墨家、道家的猛烈批判。

明确了“天”指“造化”,“人”指“文化”,可以顺便厘清另一个至关重要的中国母题“天人合一”。这一母题被先秦以后日益巫术化、神学化的儒家积非成是地阐释为具体的“人”与人格化、神格化的“天”之间的神秘感应和意志相通。实际上“天人合一”指的是“造化”与“文化”的合一,而且只能以“人”合“天”,决不能强“天”合“人”;只能以“文化”顺应“造化”,决不能用“文化”违背“造化”。

二、“造化”、”文化”的价值序列

“造化”是人力无法控制、无法改变的流变性、运动性运作,调控这一流变性、运动性运作的是“造化者”,调控方式是“无为”而“无所不为”,即自然之“道”。

顺道“文化”(广义)是人类发现造化规律并顺应(即“文明”,详下)或仿效造化规律而创造(即“文化”的最狭义Ⅱ,详下)的流变性、运动性造作,调控这一流变性、运动性造作的是“自发者”,调控方式是“无为”而“无所不为”,即自然之“德”。

悖道“文化”是人力试图控制、试图改变、试图违背造化规律的流变性、运动性造作,掌控这一流变性、运动性造作的是专制“统治者”,掌控方式是“有为”的“意识形态”,即人文之“术”。

儒家学者喜欢把“人文之术”称为“人文之道”,这或是缘于不知“道”、“术”之别,或是明知“道”、“术”之别,却刻意抬高“人文之术”,使之替代并驱逐“自然之道”。其实孔门弟子也知道孔学是“术”非“道”,所以子贡才会慨叹:“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⑤把儒学(而非孔学)确立为专制制度意识形态的汉武帝也坦率承认,他所“独尊”的,是“儒术”而非“儒道”。可见连孔门高弟和专制帝王都不敢违背始原性中国文化的基本价值序列:“道”(造化)高于“术”(文化)。然而随着儒家意识形态的日益权威和持续洗脑,屈服于儒家意识形态的士子们不再知晓“道”、“术”之别,于是僭称“儒术”为“孔孟之道”,而不知其非。

把始原性中国文化的价值序列表述得最为明确的,莫过于孔子曾经问“道”的老聃:

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三十八章)⑥

儒家用五行观念人为造作出“仁”、“义”、“礼”、“智”、“信”五德,实为“道”、“德”丧失之后的文化伪德,这些文化伪德既违背造化之“道”,也违背造化赋予人类的天然物“德”。

在始原性中国语境下,“道”、“德”不仅有别于“仁”、“义”,而且高于“仁”、“义”。然而儒家集团与专制庙堂合谋,先是混淆了“仁”、“义”与“道”、“德”的本质差别,进而颠倒了“道—德—仁—义”的高低序列,重新排列为积非成是的“仁—义—道—德”。谎言重复千遍,就被视为真理。然而“仁义道德”的谎言,两千多年来重复了何止千遍?时至今日,已经没有几个中国人认为“仁义道德”四字有何不妥了,足见意识形态的洗脑威力。

不少中国人以为“仁义”是好词,殊不知儒家“仁义”是违背“道德”的伪道德⑦。

不少中国人以为“文化”是好词,殊不知儒家“文化”是违背“造化”的坏文化。

三、广义“文化”中的普适“文明”

广义“文化”由三个部分组成:普适文明、悖道文化、顺道文化;关系如下:

附图

广义“文化”的第一个组成部分,是发现并顺应造化规律的普适性“文明”。

当且仅当“文化”一词取广义时,可以笼统而模糊地认为每个民族都有异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文化,然而若以为该民族文化中所包含的“文明”也是独特的,就谬以千里。

每个民族的独特文化中,其发现并顺应造化规律的“文明”不具有民族独特性,而具有人类普适性,因此把这一部分单独提取出来,称之为“文明”。“文明”由两个部分组成:对归属自然造化的科学真理的发现、顺应,对归属人类社会的人文公理的发现、顺应。人类社会也是自然造化的一部分,但因为我们是人类,因此把“关于人类社会的科学真理”单独列出,称为“人文公理”。“文明”既包括物质性硬件,如人均GDP高低等等,也包括精神性软件,如社会制度的公正与否等等。以为“文明”仅指硬件,“文化”仅指软件,实为似是而非。

“文明”不因民族性而独特,不受族际、国界限制。普适性科学真理如“1+1=2”,以及普适性人文公理如“人人生而平等”,不被率先发现者和率先顺应者独霸独享,而为全人类共有共享。一切科学真理和人文公理,必将或迟或早、或快或慢地传播推广到一切民族(含国家,下同)。

即使某民族因偶然的历史机遇,其文明程度在某一历史阶段领先于其他民族,也不能说其暂时领先的文明为该民族独有独享。人类文明史上有过无数民族,如巴比伦、埃及、希腊、印度、中国、英国、法国、美国等等,其文明程度曾经一度领先于全世界,一度获得过无上的精神荣耀,一度成为其他民族的学习榜样。因文明而获得精神荣耀、成为学习榜样,充分证明了文明的普适性;若非普适,精神荣耀、学习榜样就无从说起。

任何民族都有可能率先发现并顺应科学真理、人文公理,从而使该民族的文明程度暂时领先于其他民族。然而没有一个民族能发现全部科学真理和全部人文公理,因为科学真理、人文公理的探索发现永无止境。每个民族的文明与人类总体文明的关系,就像五大洲每条河流与地球总海洋的关系。不同民族的广义“文化”河流,其历史流域、辐射范围尽管不同,互相之间曾经隔绝、陌生、误解、对抗、交流等等,但无一例外都或多或少贡献了文明之水,最终汇入人类总体文明的知识海洋。

当今世界的一切人类种族,都是相对的文明种族,又都是尚未充分文明而相对野蛮的民族——从人类尚未消灭战争即可见一斑。

“文明”与“野蛮”的差别是相对的。例如有A、B、C三个民族。A、B相较,A较文明,B较野蛮;B、C相较,则B较文明,C较野蛮。

然而“文明”、“野蛮”的判断标准却是绝对的。因为将A、B、C三个民族的文明程度排定为A、B、C序列,其标准是普适性科学真理和普适性人文公理。

因此,不能说某民族具有异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文明,只能说某民族具有异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文化——同时必须谨记,“文化”一词在此不取广义。

四、广义“文化”中的独特悖道“文化”

提取出普适性“文明”之后,广义“文化”中还剩下两个独特部分:与造化规律背道而驰的独特悖道“文化”,对自然造化丰富补充的独特顺道“文化”。这两个独特部分,就是独特的“民族文化”。一切民族都有异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文化。

每个民族的悖道文化,常常与其他民族的悖道文化截然不同。一切悖道文化的共同之处,就是把知识谬误和虚假公理视为造化规律,却既没有科学论证,也不对应用层次和适用范围作出任何规定,就宣布为不可质疑的绝对真理。然而科学真理和人文公理不仅有严密的科学论证,而且对应用层次和适用范围作出了严格规定,同时承认是可以修正的相对真理,因此得以在质疑、批判和进一步探索中不断深化。“文明”之所以普适,就因为“文明”是客观发现然后顺应的自然造化,而全体人类拥有的是同一个自然造化。“文化”之所以独特,就因为“文化”是主观设计然后推行的人为造作,而不同民族拥有的是迥异的民族文化。“文明”不可能与造化规律背道而驰,“文化”不仅可能而且常常与造化规律背道而驰,当“文化”与专制强权勾结之时更是如此。

任何唯我独尊的文化形态,都是悖道文化,因为自然造化是无限多样的。悖道文化不仅违背科学真理和人文公理,而且必定质量低劣,因为悖道文化借助专制强权罢黜百家,逆淘汰了所有更优秀的竞争对手,没有自由竞争必定不可能优秀。何况悖道文化由灵魂不自由的御用文人在非自由状态下炮制,因此其质量低劣是命中注定的。

悖道的劣质庙堂文化首先戕害的是该民族自身,然而一旦该民族的文明程度暂时获得相对领先,就会凭借文明强势主动推广其悖道的劣质庙堂文化,迫使文明程度暂时落后的其他民族接受,甚至被其他民族盲目崇拜,从而受害。这种受害在其最初也许不被异民族视为危害,反而误以为是慕效高级文化,但错误不可能长久,迟早会随着该民族的文明停滞和异民族的文明进步而终止。

五、广义“文化”中的独特顺道“文化”

从独特的民族文化中剔除了独特的悖道文化之后,就获得了独特的顺道文化。

每个民族的顺道文化,同样常常与其他民族的顺道文化截然不同。与悖道文化是人为造作一样,顺道文化也是人为造作;然而悖道文化违背造化规律、科学真理、人文公理,顺道文化却不违背造化规律、科学真理、人文公理。顺道文化不同于对造化规律、科学真理、人文公理的“发现”,是对自然造化的丰富性、补充性、提升性、超越性“创造”。正是凭借顺道文化,人类才成为万物之灵长,造化之奇迹。

唯有人类这种独一无二的特殊自然造化,才能凭其独有智慧,人为构造出自然造化原本没有的杰出创造;择其大者言之,就有语言文字、文学艺术、游戏娱乐、良风美俗、生活方式等等。顺道文化像悖道文化一样不具有普适性,除非异民族个体谙熟该民族语言传统,爱好该民族风俗习惯,融入该民族日常生活,否则殊难领略其文化真味。

杰出的文化创造,只有在自由状态下才有可能。自由创作也可能出现劣质造作,但劣质造作会在民众的自由选择中淘汰,只有杰出创造才会赢得民众发自内心的广泛喜爱,从而进入民族文化宝库,跻身民族文化圣殿。尽管封建专制强权会不遗余力地压制、排斥、否定、剿灭顺道江湖文化,但对顺道江湖文化的民族失忆不会永久。顺道江湖文化具有极其顽强的生命力,一旦专制强权衰变为强弩之末,就会从蛰伏和冬眠中破土而出,失而复得,重续民族文化命脉。这就是《秋水》所谓“谨守而勿失,是谓返其真”。

如果民族文化以顺道文化为主流,那么该民族就善于发现并顺应科学真理和人文公理,也善于接受、学习异民族率先发现并顺应的科学真理和人文公理;如果民族文化以悖道文化为主流,那么该民族就不善于发现并顺应科学真理和人文公理,甚至拒绝接受、拒绝学习异民族业已发现并顺应的科学真理和人文公理。

如果“文化”仅指悖道文化,那么“文化”就是坏词,“没文化”就是好词。“有文化”仅仅意味对专制权力淫威的屈从,而“没文化”倒意味着尚未丧失纯朴天真的天赋物德。

如果“文化”仅指顺道江湖文化,那么“文化”就是好词,“没文化”就是坏词。“有文化”意味着你是精神富翁,是人类不朽精神的传承者,而“没文化”则意味着你精神赤贫,即便你腰缠万贯,也没资格进入文化殿堂,无福享用人类千万年来创造的文化瑰宝。一个徒具“文明”躯壳的现代人,其精神生活必定比有“文化”的古代人远为粗陋和贫乏。

六、“文化”、“文明”的道器之辨

一旦“文化”、“文明”两词不再混淆,就容易厘清两者之间的道器关系:文化是道,文明是器。如果悖道文化加塞进来,那就必须表述为:顺道文化是道,悖道文化是术,而普适文明是器。

文明对违背造化规律、科学真理、人文公理的悖道文化不仅有发言权,而且有裁判权。然而文明对不违背造化规律、科学真理、人文公理的顺道文化不仅没有裁判权,甚至没有发言权。因为普适文明仅仅是全体人类追求自由幸福的公器性工具,但工具对目的是盲目的。工具只有被顺道文化掌握,才有可能被用于追求目的并抵达目的,实现人类的自由幸福。

文明只是普适手段,科学、民主、法治、公正、平等、财富都是普适手段;文化才是独特目的,每个人的独特自由、独特幸福、独特快乐、独特享受、独特审美才是目的。

文明是普适而功利的,是追求效率的普适技术。

文化是独特而审美的,是不追求效率的独特艺术。

文明的核心是科学。没有独特的科学,只有普适的科学。

文化的核心是哲学。没有普适的哲学,只有独特的哲学。

文明的最佳状态是进步,趋于停滞退步就是灾难。

文化的最佳状态是丰富,趋于单调乏味就是灾难。

顺道文化使共享人类普适文明而又各自生活在独特民族文化氛围中的每个人,获得自由的重心而不至于因自由走向失重,获得幸福的质感而不至于因幸福走向空虚,获得快乐的节奏而不至于因快乐走向疯狂,获得享受的深度而不至于因享受走向堕落,获得审美的趣味而不至于因审美走向无聊。普适文明只是幸福生活的自由舞台,独特文化才是幸福生活的具体剧目。普适文明提供普遍抽象的生活形式和外在躯壳,而独特文化提供丰富具体的生活内容和内在实质。

文明的终极目的,就是让每个人在文化领域享有完全彻底的自由——无待的逍遥游。

七、“文化相对主义”、“文化保守主义”的误区

综上所述,“文化”一词可有广义、次狭义、最狭义。广义包括普适文明、独特的悖道文化、独特的顺道文化;次狭义包括独特的悖道文化、独特的顺道文化;最狭义两种,或单指独特的悖道文化,或单指独特的顺道文化。

任何有价值的“文化”思考,比如“文化相对主义”、“文化保守主义”,都必须明确界定“文化”一词的词义广狭。

把人干的一切烂事都叫做“文化”,就其有别于“造化”而言并无不当,然而广义的“文化”不具褒义,商业运作利用这一广义,以便使烂事显得煞有介事从而牟利,根本不值一笑。“文化相对主义”、“文化保守主义”若取这一义,就危害甚大,贻害无穷。取广义的“文化相对主义”、“文化保守主义”无法逃脱如下逻辑陷阱:它时而用广义“文化”涵盖“文明”,时而又用狭义“文化”的独特性来拒绝“文明”的普适性,拒绝普适性科学真理和普适性人文公理,在不知不觉中偷换了概念,把“文化相对主义”变成“文明相对主义”,堕落到为野蛮辩护。然而不存在“文明相对主义”,文明程度固然是相对的,文明标准却是绝对的,因此广义的“文化相对主义”完全无效。在文明领域,普适性科学真理和普适性人文公理才是唯一裁判。

次狭义“文化”是提取出普适“文明”之后的独特民族文化。“文化相对主义”、“文化保守主义”若取这一义,就是民族主义的“文化相对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文化保守主义”。民族主义者仅仅出于民族自尊心和爱国动机,就会用“文化相对主义”或“文化保守主义”为一切民族文化辩护。有些民族主义者不了解顺道江湖文化,仅知道悖道庙堂文化,因此总是为后者辩护。由于民族主义者为悖道文化辩护没有利益动机,因此更为狂热地自居高尚,所以人类历史上有无数文化灾难都由没有利益动机的狂热分子为中坚。头脑较为清醒的民族主义者也鄙视悖道文化,但出于民族感情,他只希望关起门来悄悄抛弃悖道文化,却不允许其他民族嘲笑,更不允许本民族的文化反思者批判,理由是家丑不可外扬,殊不知不许批判、不肯反省、不思进取是更大的家丑。

最狭义“文化”有两种,因此取最狭义的“文化相对主义”、“文化保守主义”也有两种:悖道的“文化相对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顺道的“文化相对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

悖道的“文化相对主义”总是竭力压制、排斥、否定、剿灭顺道的江湖文化,而把悖道文化夸大为绝对的“文化恐龙”,却忘了其所主张的文化“相对”性,结果从“文化相对主义”走向“文化绝对主义”。悖道的“文化保守主义”总是竭力保守悖道文化,却对顺道文化无管窥之知、锥指之晓,还大言不惭地宣称要对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优良传统保之守之⑧。

为了增加迷惑性,悖道的“文化相对主义”常常假扮成民族主义的“文化相对主义”,悖道的“文化保守主义”常常假扮成民族主义的“文化保守主义”,唯有客观公正地去芜存精的“文化相对主义”,才是正确的“文化相对主义”;唯有站在悖道文化反面的顺道的“文化保守主义”,才是真正的“文化保守主义”。

结语

每个民族的独特文化都分为两部分:以“文化”顺应“造化”的顺道文化;用“文化”违背“造化”的悖道文化。中华民族的独特文化同样分为两部分:以道家思想为精神支柱、得到炎黄子孙倾心守护的顺道江湖文化;以儒家思想为意识形态、得到专制制度倾力维护的悖道庙堂文化。

判定儒学是悖道文化,理由是儒学从其远祖孔子开始就违背人文公理,剥夺民众的言论自由:“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⑩,因此儒学在未被专制帝王确立为意识形态之前,就不允许其他文化形态自由存在。反对儒学的墨、道两家在百家争鸣的先秦时代就已遭到宣扬“王道”实为霸道的孟子毫不宽容的诋毁:“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11)杨朱是道家激进派,像墨家一样,对儒学的形而下批判,具体而直接,更为通俗易懂,因而在儒学被确立为意识形态后,杨朱之学和墨家之学都被剿灭。后世以为“杨朱为我,故必无书”,这一未必是事实的主观判断不够精确,必须修正为:“杨朱为我,必不著书。”然而不自著书而经弟子记录成书者多有,苏格拉底、孔子、佛陀、惠能皆然,既然杨朱之言盈天下,那么若非剿灭,就不可能消失得无影无踪(12)。《老子》、《庄子》是道家温和派,其对儒学的形而上批判,根本而抽象,更为隐晦难懂,因而在儒学被确立为意识形态后,仅被边缘化和歪曲化。

自从“圣王有作”的汉武帝剥夺了“处士横议”的言论自由,宣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学始终对专制庙堂效忠,为专制制度辩护,扼杀中华民族的精神自由,遏制中华民族的精神发展,禁锢中华民族的精神创造,使先秦以前极其伟大、文明程度长期领先于世界的中华民族经历了两千多年的漫长衰退,最终在晚清跌入文明程度远远落后于其他民族的文化谷底。

道家宗师庄子,正是为了反对一切悖道文化尤其是反对儒家悖道文化,才发明了“文化”的对词“造化”。作为人类文化史上独树一帜的文化反思者,庄子对中国文化做出的巨大贡献和深远影响,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可以与之相提并论。把孔子视为中国文化之父,是专制庙堂与儒家意识形态两千年来不断造势虚构出来的神话。这个虚构重塑的孔子偶像也仅仅是悖道的中国庙堂文化之父,而庄子才是顺道的中国江湖文化之父。不幸的是,《庄子》一书遭到了以郭象为首的儒家注疏者长达两千年的歪曲性阐释,致使庄学奥义千古沉埋,罕有识者。

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唯有反抗、批判、否定儒家悖道文化的“文化相对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才能保守并弘扬古典中国的百家顺道文化。据此可以重新审视张之洞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作为儒家悖道文化的既得利益者和专制意识形态的顽固维护者,张之洞把儒家悖道文化视为“中学”,而把西方暂时领先的文明视为“西学”,因而注定不可能成功。只有以独特的中华顺道文化为体,以西方暂时领先的文明为用,才能确保当代中国在复兴文明的同时,复兴百家顺道文化。唯有中华顺道文化的复兴,才能确保伟大的中华民族不丧失成就其伟大的独特性,不丧失独一无二的文化特性和恢宏博大的精神家园,不沦为皈化异民族文化的文化难民。这就是我反对“全盘西化”的根本理由。

每个民族的文明都趋向于不断进步。当其顺道文化促进文明进步时,民族文明就与人类文明同步。

每个民族的文化都趋向于不断丰富。当其顺道文化日益丰富精美时,民族文化就与自然造化同功。

注释:

①“不啻于父母”,郭庆藩《庄子集释》作“不翅于父母”。

②“络马首”、“无以德殉名”、“返其真”,王先谦《庄子集解》作“落马首”、“无以得殉名”、“反其真”。

③《荀子·解蔽》。

④《荀子·性恶》。

⑤《论语·公冶长》。

⑥《庄子杂篇·知北游第二十二》所引略异:“故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礼者,道之华而乱之首也。’”这证明老聃语录经数百年口耳相传,直到战国中期才写定为《道德经》或《德道经》,即今本《老子》,写定者掺入了“偏将军”、“上将军”等战国时期才有的术语。

⑦参见拙著《寓言的密码》第二十四章《反道德的道德高标》及中卷相关章节,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版。

⑧《庄子外篇·秋水第十七》:“用管窥天,用锥指地。”

⑨《论语·季氏》。

⑩《论语·泰伯》。

(11)《孟子·滕文公下》。“杨”即指道家,先秦尚无“道家”之名。

(12)杨朱之学今已不存,晋人所造伪书《列子·杨朱》或存部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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