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意识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一个艰难的综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辩证法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阶级论文,艰难论文,意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76(2008)04-092-(10)
在二十世纪头二十年中,欧洲社会民主运动有过多次分裂。从表面上看,这些分裂所涉及的乃是适当的政党策略问题;而实际上,它们表明:在如何以正确的方式去解释和运用马克思理论中的阶级意识范畴问题上,存在着一些根本不同的观念差异。其中的一个主要的争议问题,即后来被称为修正主义争议的问题,表现为波兰马克思主义者罗莎·卢森堡为通常被认为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辩护,反对来自德国社会主义者爱德华·伯恩斯坦的攻击。第二个争议,则发生在卢森堡与列宁之间。很显然,在卢森堡、列宁与伯恩斯坦的三重对话中,其间存在的各种基本困难和尝试性的解答,都指向阶级意识问题。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处于“非参与的反对党”(non-participation opposition)的特别位置。作为一个合法的群众政治组织,该党致力于瓦解现存体制并以自己的组织取代已建立的各种上层建筑。由于上述原因,在处理党与国家机器的关系问题上它面临着一个两难:是与资产阶级上层建筑建立密切联系,还是与之保持隔离状态?如何把握其中的度?由伯恩斯坦等人所领导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右翼,主张与现有体制合作并进行平等主义的改革。这得到了那些在实践中事实上已经采纳该立场的社会民主党内部团体成员们的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伯恩斯坦不过是通过再造党的理论、顺应已有的党内实践,从而与右翼保持密切联系。正如一位评论者所指出,“即使没有伯恩斯坦,也有必要去发明一个”。由卢森堡和其他人所领导的左翼,则提倡与资产阶级制度保持一种持久的敌对关系。论战中的第三种声音来自列宁。它产生于一种特殊的历史环境,并提供了关于阶级意识的一种不同的理论替代方案。
马克思本人相当清楚地将阶级意识与社会的物质总体性辩证地联系在一起: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不仅包含它对自身作为一个阶级在历史中的角色的理解,更包含对整体社会进程的理解;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无产阶级必须将社会理解为一个整体,必须同时成为自身知识的主体和客体;阶级意识既非某一阶级中个体的心理意识,亦非整个群体的大众心理状态,而是无产阶级对作为总体性(totality)的社会动力的把握;正确的阶级意识要求所有的无产阶级都成为马克思主义者。虚假意识、庸俗经济学、修正主义及其它各类马克思主义思想变种,都没有完全地把握总体性:相反,它们所处理的对象仅仅是分离的部分。尽管也有一些其它的阶级,也参与到这种辩证斗争中来并被马克思指认为历史的基础,但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够获得对社会性质的正确理解并运用它去赢得胜利;而资产阶级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为他们一旦获得了对这种总体性的把握,他们那时所能够看到将只是这一体系不可避免的持久危机及该体系的逐渐瓦解。
阶级意识必须具有与无产阶级个体的内心感觉不同的具体内涵。阶级意识的客观正确性的存在,与从属于该阶级的个体的集体心理状态有很大的差异。然而,从这一观点出发,立即会引出以下逻辑的和实践的问题:如果无产阶级个体自身并不能够决定其阶级意识的内容,那谁来决定它呢?将由哪种权威来决定呢?面对这一问题,三大主要理论家各自采取了不同的应对策略:策略之一是简单地从问题彻底退却,认为诸如阶级意识、无产阶级及其它类似的事物并不存在。伯恩斯坦所采取的,基本上就是这种策略;策略之二,是坚持认为阶级意识确实具有客观而详尽的内容,决定这些内容的是进步的精英,正是这些精英替那些尚未获得这些洞见的人们制定政策,这一策略基本上是列宁所赞同的解决办法;策略之三,是试图拒绝前两种解决方法,而将阶级意识看成是一种道德力量,一种具有客观和正确内容的历史真理;不过,这一真理并非精英的专利,而是所有人都能够获得的。在诸多方面与马克思保持一致的卢森堡,捍卫这一立场并试图在辩护过程中将列宁与伯恩斯坦的观点,转换为一种更高层次的辩证综合。
阶级意识与辩证法:伯恩斯坦卢森堡的论战
伯恩斯坦的修正主义挑战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其关于资本主义包含着某种内部矛盾并构成了其自身灭亡的种子的观点。他拒绝历史的唯物主义概念、辩证法、阶级意识和阶级斗争理论等说法。伯恩斯坦认为马克思的许多预言之所以并未成为现实,是因为低估了资本主义所拥有的生存潜力,低估了自由民主政治体系对生产方式的作用及该作用所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应。伯恩斯坦将社会主义看成是一种道义的而非科学的理论,强调社会作为一种对收入、财产与机会进行再分配的更为公平的工具的重要性。他倾向于将社会民主党视为一种达到社会改革目标的工具,它应利用其可观的选举力量和合法的机会,为“德国工人阶级的政治与经济权利的扩大”而奋斗。
卢森堡在其《社会改良还是社会革命?》的小册子中,为正统马克思主义及其所依赖的基础——辩证法——而战。伯恩斯坦拒绝辩证过程自身所具有的合法性,拒绝将资本主义体系视为一个总体并对其进行辩证分析,拒绝这种分析与社会民主党的实践之间的关系。有鉴于此,伯恩斯坦的观点在本质上完全抛弃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伯恩斯坦还认为:革命既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值得向往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基于这一认识,他宣称“最终目的算不了什么,运动就是一切”。卢森堡反对伯恩斯坦的这一立场:首先,她并不认为工会能够扮演伯恩斯坦所赋予给它们的特殊角色。卢森堡赋予了工会一个非常不同的角色:工会所扮演的乃是一种对劳工应得工资分配的监察功能,它绝没有可能去改变决定实际工资水平的“铁的规律”。卢森堡拒斥伯恩斯坦的“关于工会能够通过压低资本利润率直到剩余价值不再存在、资本家的剥削终止,从而为工人赢得公平工资”的观点。在她看来,工会只不过是使得资本主义体系下的工人免遭最坏的伤害的一种防护性手段,而非对该体系的一种进攻。工会的一个更加重要的角色是教育工人:作为工会斗争中工人经验的结果,工人会认识到这些斗争方法的无效性,而认识到采取革命并发动根本性变革的必要性。总之,在卢森堡的框架中,工会经验是无产阶级阶级意识发育中的一个重要促成因素;而在伯恩斯坦的方法中,工会的活动本身就是目的。其次,卢森堡并不认为议会活动能够扮演伯恩斯坦所赋予它们的、促成社会主义的角色。伯恩斯坦相信社会主义者能够取得有意义的和根本性的改革,从而在议会进程中推动社会主义的逐步建立。卢森堡认为,相信统治阶级会容许工人阶级政党通过选举过程获得政权的观点,是一种自我欺骗;资本主义体制的“游戏规则”,决不会扩大到令自身灭亡的地步。她将议会选举看成是一种社会主义宣传的途径,一种对群众施加社会主义影响的方式,一种唤起群众支持的、广阔的而真切可见的讲坛。在卢森堡看来,社会主义者的活动与资产阶级政治的本质区别,并不在于双方对改革的要求在程度上有什么不同,而在于他们彼此所关注的根本就是在本质上不同且对立的目标;社会主义在本质上要求辩证法并强调总体性,因此社会主义者的立场逻辑与最激进的资产阶级改良政党的潜在逻辑有着原则性的区别。
伯恩斯坦企图将议会及工会中的日常斗争与对社会的革命性重建的最终目标对立起来。卢森堡则认为,必须将二者结合起来。社会主义不可能是资本主义渐进改革的结果,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就等于否认它与资本主义对立的本质特性。相反,社会主义发源于资本主义体系不受限制的、包含内在的自我矛盾的发展中。这意味着要使历史的辩证观点具有意义,就必须对资本主义进行否定的分析。这对理解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的形成,同样是必要的。工人们是在其目标不可能达到的环境中,尝试着去追求其目标的;他们将获得对作为总体的资本主义体系运作机制的必要理解,从而能够推翻这一体系。卢森堡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看成是辩证的对立关系。在她的观点中,阶级意识的发育占据着核心地位。反之,伯恩斯坦并不将阶级意识看成是一个重要概念,他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视为线性的、演进的。卢森堡在她的一些极具讽刺性的杂文中,对伯恩斯坦试图将马克思主义转换为一种渐进主义的理论和社会改革的企图给予了总结性的评价:
傅里叶试图通过法朗吉体系而将全部海水变成可口的柠檬汁的构想,当然只是一个怪诞的想法。而伯恩斯坦,则希望通过逐步将资本主义的苦海灌进社会改良的柠檬瓶中,从而将其转变为社会主义的甜蜜海洋。他所提供的,不过是一个更加乏味、更缺乏想象力的观点而已。
伯恩斯坦分析中的最后一个观点所关注的,是阶级关系的性质及其重要性。他事实上对阶级观念进行了再定义,由此也改变了阶级斗争的定义。伯恩斯坦将资本家定义为任何一个拥有一定数量财产的人,并不考虑该个体与所在社会中的生产工具的控制关系。其观点关注的是贫富之间的分野,而不是资本家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分工。正是在这种脉络下,他试图驳斥马克思对阶级关系发展方向的宣言。通过将分析的焦点从生产关系转换到财产关系,通过将个体财产所有者而非企业家作为其分析的基本单位,伯恩斯坦“将社会主义的问题从生产领域置换到财产关系的领域,将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关系,转换为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关系”。伯恩斯坦对社会主义的展望,其目标并非通过阶级斗争来达到社会的激进变革,而是通过改变无产阶级的生活状况,使之与资产阶级的生活标准相般配,以达到消解阶级斗争的目的。他试图实现分配方式的变革,从而使得穷人也变得富有。用他的话来说,就是:
没有人打算破坏作为文明和有序社会体系的资产阶级社会。相反,社会民主党并不希望瓦解这个社会,使得无产阶级成为全社会中的唯一成员。毋宁说它不断努力以使工人从无产阶级的社会地位向“中产阶级(bourgeois)”的社会地位上升,从而使得“资产阶级(bourgeoisie)”——或者说公民权(citizenship)——得到普及。
如是,伯恩斯坦将此前在马克思主义者思想中处于中心地位的阶级斗争概念,替换为阶级合作的概念。他坚持认为阶级分工要比马克思所已经指出的要复杂得多。事实上,按照他的定义,所谓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这样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若按照财产所有权而不是生产的控制对阶级进行定义,则阶级之间就不存在什么明确的差异;阶级之间所存在的,不过位于所有权的连续谱系中的无数个体的层次的渐次变化而已。用卢森堡的话说,他将每一个人都置于小资产阶级的等级序列之中。
作为对马克思在原初意义上使用阶级斗争这一术语的强有力的辩护,卢森堡对伯恩斯坦关于阶级斗争的重构予以了回应。伯恩斯坦期望渐进式地引入社会主义,使资本主义财产关系和资本主义政治安排,朝着社会主义的方向渐次改革。卢森堡认为,这两大变革只有在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伯恩斯坦居然天真地认为统治阶级会容许自身被“改革”到丧失权力的地步。卢森堡并不否认民主制度是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一种重要构成因素。不过,她是用一种原则上根本不同的眼光,看待各种民主制度的贡献的。她将这些制度视作无产阶级意识得以发育的中介(agents),无产阶级意识则是社会主义建立中的关键环节。对卢森堡来说,各种民主制度的传播只能使阶级斗争更加有利,而决非是对阶级斗争的取消。她将客观条件与主观阶级意识之间的关系,看成是辩证的:争取民主的斗争在赢得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其原因并不像伯恩斯坦所认为的那样是在于社会主义乃自由民主的一个直接的支流,而毋宁说是因为在争取各种民主政治形式的斗争中所获得的客观条件,有助于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发育。
伯恩斯坦将阶级斗争从社会主义理论中清除出去,他抓住对马克思和卢森堡来说极为基本的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并令其“头脚倒立”。卢森堡则捍卫了以下观点:在影响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诸多因素中,生产方式是其中值得考虑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而分配方式的变化,并不能在任何一个方面触动既有的基本的不平等格局。尤为严重的是,伯恩斯坦拒绝承认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存在着原则对立,而坚持二者能够逐渐融合。对卢森堡来说,这是对存在于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之间的辩证对立关系的亵渎。对她而言,与最不拘一格的资本主义改良者们相比,无论是以和平的方式还是以暴力的方式引进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都代表着一种更为激进的和不同的世界观;社会主义并不是对自由主义所从事的人类解放的未竟之作的继续,而意味着一个新的历史状态,一种新的阶级伦理,一种新的世界观。
伯恩斯坦取消了阶级斗争作为一种达致社会主义的方法的地位,这同时也使得阶级意识在修正主义理论中的位置,受到严重的损害。如果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型,仅仅通过拓展民主的政治形式就能够实现,那么阶级意识就能够被各种组织结构所取代。于是,唯一的目标就是将各种民主形式始终如一地运用到整体社会中去,而不是超越该社会;组织而不是阶级意识,成为行动的关键。在这里,阶级意识概念与总体性之间的关系变得明显起来:由于伯恩斯坦并不将社会看成是一个总体性的存在,而是将其视作一系列特定的和分离的事件与制度,因此他拒绝阶级意识在变革社会中的作用。卢森堡的阶级意识概念则与其对总体性的强调相对应:如果社会过程是以统一和辩证的方式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那么要改变它,就需要理解部分对于整体的总体关系;如果社会过程仅仅是一些片段,那么要改变它,就只需要将各个片段分离出来并逐一加以处理。伯恩斯坦完全拒绝了辩证方法,正如卢森堡所呈现的那样,正是辩证法使得马克思主义能够将社会看作一个整体,将历史看成是与其内部的各种矛盾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伯恩斯坦的以下宣称表明他很欠缺这种整体性的方法:“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做的和所完成的伟大事业,尽管是由于(in spite of)黑格尔的辩证法,却并不是因为(because)黑格尔的辩证法。”伯恩斯坦企图通过抛弃辩证法,而代之以一种单一的线性进化论观点去解决马克思主义中的张力。在伯恩斯坦用以替代辩证法的进步的线性理论中,阶级对抗在体系中的作用及重要性都被降低了;阶级对抗与体系的关系是相适应而非与之相对立。伯恩斯坦将辩证地看待社会总体过程的观点看成是黑格尔留下的残余,认为应该将其清理出社会理论。卢森堡则坚持认为,历史的辩证概念是“(马克思)教给我们的最有价值的东西。”
这一区别,同样表现在不同理论家所偏好的分析单位的差异上。伯恩斯坦基本上是一个个体主义者;他关心的是现存社会境况中个体的福利。在他看来,阶级意识不过是通过收入的相似性而彼此松散地联系在一起的所有这些个体的情绪的联合。卢森堡同样关心个体,但其关注的方式非常不同。她关注的是作为革命进程活动结果的新人的出现;对这一过程的分析,要求将阶级作为其基本的分析单位。如是,阶级意识就是这样一种眼界,它由“新人”在经历革命进程中获得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眼光,对这一进程进行“客观”的分析。
阶级意识的性质与来源:列宁的贡献及其与卢森堡的分歧
在关于阶级意识的性质与来源的论战中,列宁与卢森堡都从革命的马克思主义观点作出了贡献:他们都坚决反对各自的修正主义对手的观点,反对改良主义的倾向,将无产阶级意识定义为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出发对社会关系总体性的把握。不过,对于这种革命意识的来源,他们之间存在着原则性的分歧。列宁主张并号召以一个少数的、秘密的、高度集中的职业化的革命者组织,来引导无产阶级斗争。卢森堡强调她不同意列宁的集权式的解决方法,而偏好以一种更加灵活的组织方法去解决这一问题。在她看来,革命的任务是澄清不同形式的阶级斗争模式,并在这一过程中随时随地赋予该模式以恰当的组织形式。尽管卢森堡也认为在社会民主运动中需要具有阶级意识的领导阶层,她依然拒绝了列宁的全能的中央委员会设置。因为阶级斗争的动力来自群众的首创,而非领导者们的发明。她主张,革命政党决不能容忍其领导者与追随者之间的绝对分离,或是隶属该政党的无产阶级成员与那些不隶属该党的无产阶级成员之间的分离;革命动力必须来自基层。卢森堡的这一主张与许多年前罗伯特.米歇尔斯提出的观点很相似,她警告并反对将对革命的信任交付到党的领导者手中,因为它“有一种天然的倾向去扮演极为保守的角色”。对抗这种组织僵化症和“非可持续性的守夜人人格”的唯一方法,是在党内保持具有活力的批评力量,并确保基层对党的政策的有效控制。列宁将卢森堡这种主张看成是无原则的: “众多自夸式的批评自由,并不意味着一种理论对另一种理论的替代,这种自由只是从所有整体的和深思熟虑的理论中逃脱的自由。它只会导致折衷和无原则。”在其最感人和雄辩的一些散文中,卢森堡如是反对列宁的中央集权制并为自己分权的组织概念辩护:
再也没有什么紧身衣比官僚制更能够将茁壮成长的劳工运动束缚在渴求权力的知识分子精英手中了。官僚制将导致运动的解体,并使之变成为中央委员会所操纵的机器……从历史的角度看,真正的革命运动被指责所犯下的错误,要比那些最为精明的中央委员会的碌碌无为要更有意义。
卢森堡与列宁的在组织问题上所存在的观点差异,同样折射出在阶级意识的性质问题上,两位理论家存在着根本分歧:列宁将阶级意识看成是党对群众意识的有纪律和有意识的干预;卢森堡则更倾向于将阶级意识看成是从无产阶级自身那里涌现出来的、不断成长的一个动态过程,党的义务是在其追求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引导阶级意识,并使之免受诸如修正主义这样的竞争性教条的干扰。两位理论家都认为,阶级意识是对总体社会过程及其历史意义的一种理解,在这一过程仅仅有工人对自身角色的理解是不够的。列宁将其称为“工联主义意识”,而区分它与真正的社会主义意识的关键,正在于“工联主义意识”缺乏总体性的观点。对于列宁和卢森堡来说,阶级意识不仅仅意味着工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的自我意识,而是其对整个阶级结构、社会关系及其结构、阶级对抗及其进程的更为广阔的理解。换言之,阶级意识是对唯物主义总体性的理解。用列宁的话来说,就是:
除非工人们能够从具体事物中观察学习,尤其是从时事的和与政治的事实与事件中,从每一个社会阶级和所有这些阶级的知识、伦理及政治生活的示威运动中进行观察学习;除非他们对人口中的所有阶级、阶层与群体的生活与活动的所有方面,能够进行唯物主义分析和唯物主义判断并予以实际的运用;否则,工人所具有就只能是群众意识,而不是真正的阶级意识。
列宁相信,在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进程中,工人能够从自己的经验中所能够获得的,仅仅是工联主义的意识。对总体性的理解,构成了真正的阶级意识中的关键要素,这只能够从外部对工人加以灌输。只有党内精英中的知识分子,才能够赋予工人以“政治知识”,比如关于作为整体的阶级结构的知识,关于这一阶级结构中各种阶级的角色的知识,等等。下面一段被广为引用的文字,表明了列宁的立场:
所有国家的历史都已经表明,工人阶级单靠自身的努力,只能够发育出工联意识。换言之,工人阶级自己或许会意识到必须结成工会、必须同雇主斗争、必须迫使政府颁布必要的劳工立法等等。然而,社会主义学说,却是从有产阶级中受过教育的代表,亦即知识分子所阐述的哲学、历史和经济理论中成长起来的。
卢森堡并不否认社会民主党系统而清晰的理论是由运动中的知识分子奉献给工人的。但她强调,这并不就意味着知识分子因此就能够将阶级意识“传递”给工人们。知识分子只能将理论形式化和明晰化,而决不能赋予工人以阶级意识或替他们规划革命。列宁相信,如果没有革命精英的积极干预,工人阶级运动将注定会走向萎缩,因为它决不能超越工会活动的错误轮回。卢森堡则将阶级意识看成是无产阶级与社会其它部分交互作用的产物。这一交互活动使得工人与其所对立的阶级产生摩擦,阶级意识正产生于这种摩擦中。面对工人阶级意识匮乏的问题,卢森堡的解决之道不是求助于精英以获得正确的宣言,而是强烈地召唤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之间更近距离的对抗。她认为“无产阶级队伍将在阶级斗争的过程中发展壮大,并逐步了解自己的目标所在”。在列宁看来,精英是所有革命行动的源泉;在卢森堡看来,精英仅仅是革命行动的阐释者,革命的行动只能兴起于群众之中。
另一种把握两个理论家之间关键性差异的方法,是从革命活动的目的与手段之间关系的角度,来审视他们的差别。与列宁不同,卢森堡决不愿将达到社会主义的过程与其目标割裂开来;对她而言,社会主义不仅是阶级斗争的最终产物,还包括阶级斗争本身。社会主义的部分目标,就是获得目标的过程本身;革命应该由工人阶级大众来打造,它本身就是这些大众获得统治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她不情愿将过程从最终目的中分离出来。列宁在将社会主义的目标与达到这一目标的过程联系起来的时候,则在某种程度上放弃了总体性的观点并将目的与手段分割为两个截然不同的层次。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卢森堡是在捍卫马克思原初意义上的立场而反对列宁改变这一立场的尝试。卢森堡反对列宁的断言:党是刺激无产阶级迈向革命活动的能动的催化剂;她重申了马克思的观点:无产阶级应该在阶级斗争的自身经验历程中自己解放自己,并达到对自身的认识。
阶级意识的定义:卢森堡的辩证综合及其困境
卢森堡将阶级对立的辩证观点,置于其阶级意识分析的核心地位。她强调通过政治行动的参与来教育工人。政治行动的参与能够产生阶级间的摩擦和革命的能量,并反过来促成阶级意识的成熟并引发革命。马克思曾认为,只有在物质条件成熟的时候才可能打造革命。卢森堡并不拒绝这一原理。只是在所有这些物质条件中,她最关注无产阶级自身:正是无产阶级这一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其意识无时不在关注着该社会的进程,并构成打造社会主义革命的决定性因素。
卢森堡分析了日常斗争与社会民主运动的最终目标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分析中,卢森堡所面临的是一种处于不同的环境中的阶级意识的辩证性质。她看到了日常斗争与通过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最终目标之间所存在的持续张力。毕竟,日常斗争所关心的是诸如在现存的立法过程中鼓动变革、召集选举以展示工人阶级的力量、为争取更好的工资待遇而谈判等等活动。当社会民主党沿着这一道路前进时,它将面临两大威胁:一个是修正主义,一个是中央集权主义(换言之即分别是伯恩施坦与列宁的主张)。卢森堡拒绝这两种威胁,坚持认为必须持续面对运动的发展,必须保持两者之间的辩证张力。而无论是悬置革命目标,还是以中央集权主义的形式去强化革命斗争,都不能一劳永逸地延缓上述这些威胁,因为这些“药方”都损害了其同样必要的对立面:
无产阶级迈向自身胜利的世界性的历史进步,乃是一个过程。该过程的独特性在于:在历史上,人民大众自己首次在反抗统治阶级的斗争中表达出自己的意志。不过,一方面这一意志只有在现有的社会之外且超越该社会,才有可能得到实现。另一方面,这一意志只有在与既存秩序的日常斗争中,即只有在该社会既有的框架内,才能够得到发展。怀有超越整个的既有秩序的目标的人民大众的联合,以及从事日常斗争和革命性反抗行动的人民大众的联合——这就是社会民主运动所面临的辩证矛盾;这一矛盾必将在两大障碍中得到经常地发展,也就是丧失群众性特征和放弃自身目标,并逐步变成一个宗派,一种资产阶级改良运动。
作为对伯恩施坦建议的回应,卢森堡认为:一个缺乏目标的运动已失去其赖以定义自身存在的根本意义,而这也将导致运动自身的消亡;面对列宁关于“自发性”问题的指责以及中央集权的解决办法,卢森堡的回答是(我们在上文中已经看到):“从历史的角度看,真正的革命运动被指责所犯下的错误,要比那些最为精明的中央委员会的碌碌无为要更有意义。”然而,她并没有将修正主义或中央集权主义视作应该通过组织手段清理掉的现象。相反,她将二者看成是极端主义与机会主义之间张力的表现,看成是放弃日常斗争与放弃最终目标之间张力的表现。每一种张力都是背离了存在于二者之间的关系的结果。卢森堡坚持认为,只有通过斗争过程本身,才能够理解它们的统一性。
日常斗争与最终目标之间的关系问题,折射了工人阶级所面临的基本的二元主义特征。该特征与工人阶级的自身处境——既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组成部分又是一种革命性的力量——有着密切关系。作为资产阶级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工人对尽可能地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抱有兴趣;而作为革命阶级的成员之一,他不推翻现有秩序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就不能够完全解放自己。这是导致日常斗争与最终目标分离的矛盾所在。鉴于这一矛盾和其它因素一起会将阶级斗争分裂为各个部分,卢森堡坚持在各个部分之间保持一种辩证的统一,并从总体性的观点去看待它们之间的交互作用。列宁主义者为避免自发性和伴之而来的群众行动的各种错误,要求在组织中实行更多的中央集权;伯恩施坦则对激进的立场提出了警告。面对这些观点,卢森堡一贯坚持认为,必须整合这两种极端倾向,并保持彼此之间的辩证关系。她在其颇具影响的小册子《群众罢工、党和工会》中如是表达:
工人阶级所面临的,并非两种不同的阶级斗争,即一种是经济的,另一种是政治的。只存在着一种阶级斗争,这种阶级斗争同时朝两个方向迈进:一方面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范围内限制资本主义剥削,另一方面是彻底铲除剥削和整个的资产阶级社会。
卢森堡对目的与手段的综合,对日常斗争与最终目标的综合,使得她和同时代的两位理论家的立场相比,对于发动激进变革所产生的后果及其复杂性更为敏感。她对那些既想在该社会中生存同时又想改变该社会的人们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显示出更深刻的觉悟。她没有忽略任何一个方面。不过,卢森堡并未清楚指出这一令人难以捉摸的辩证综合所发生的具体实际过程。在两极对立的方案面前,在面临或此或彼的情境时,她像任何优秀的马克思主义者所必须做的那样,在两者之间寻求一种综合和统一。然而,这一辩证手法与其说是澄清了问题,不如说是使问题变得更加难以捉摸。人们仍然不太清楚,这一口头上的综合如何转化为一种具体的统一。譬如,它与实际存在的备选方案之间的辩证平衡,将采取何种形式?卢森堡所建议的这种辩证统一,其实际的表现形式是否会是在两种(极端)方案之间摇摆,而不是走向更高层次的综合?即使这一综合在原则上是可能的,它仍是一种事后之见。换言之,只有在达到了最后的目标之后,才有可能回顾达到这一目标的过程并明确说明哪一种行为是支持这种恰当的平衡的,哪一种行为则是损害它的。
回顾上述三位理论家之间所存在的根本分歧,能够明显发现:马克思主义理论在阶级意识问题上,表现出了一种两难。从逻辑上看,阶级意识必须或是某一阶级成员的心理状态,或是除了这些心理状态之外的其它东西。如果是前者的话,则阶级意识能够被定义为特定阶级的成员所想到的事物的总和,在这种情况下阶级意识就丧失了其特殊的客观内容,变得与特定的阶级状况相关联。正如上文所叙述,伯恩施坦选择了这一阶级意识的观点,拒绝承认所谓客观的阶级意识的存在。对他来说,只有个体的集合才是存在的;这些集合群体的“阶级意识” (假使该术语能够用在这里的话),由组成该群体的个体心理状态所组成。列宁和卢森堡都反对这一观点,坚持认为阶级意识包含一些外在于个体工人的主观思想、能够客观确认的标准化内容。列宁认为正确的阶级意识是知识精英所专有的特产。工人不能从其自身经验中获得这一认识,必须由知识分子传递给他们。但是,对于为什么只有知识分子这一特定群体才能够垄断此类知识这样一个问题,列宁的回答并不清晰。假设另有一个知识分子群体,同等地经验了各种理论事件并同样对其知识保有自信,且组织一个同样有力的政治党派实施其主张,那么工人阶级将在二者之间选择哪一个作为标准呢?哪一个外在于阶级自身之外的权威,对阶级意识所下的定义是客观正确的呢?列宁确实没有强调这些问题,而布尔什维克对待无政府主义者即孟什维克以及其他异议人士的政策,很清楚地表明他的答案将是什么。
卢森堡也在阶级成员的实际意识之外,面临着如何定义正确的阶级意识内容这一关键问题。她拒绝将列宁的知识分子精英作为定义阶级意识内容的中介,因为她在原则上相信革命行动所具有的群众性特征。相反,她似乎将阶级意识界定为一种道德力量,一种所有人都能够获得的客观知识。卢森堡坚持认为:党的知识分子的角色,只是在这种意识在工人阶级中得到发展的时候阐明它并使之成为系统的整体。知识分子仅仅是阶级意识的阐释者,无产阶级才是其源泉。不过,卢森堡的这一令人费解的平衡,依旧充满了困境:如果这一被她认为既是客观正确的同时又是历史必要的意识并未得到发展,又将发生什么呢?从逻辑上看,以下情况是可能的:在对自身可能的社会地位进行细心地权衡之后,无产阶级的成员或许会谨慎地拒绝革命的目标,而偏爱渐进的社会改革甚至是福利国家的自由主义。如果无产阶级慎重地拥护修正主义的观点,那么像卢森堡这样的马克思主义者就面临着两个选择:为了捍卫马克思主义者所宣称的、对历史进程预言的科学的合法性,她必须拒绝无产阶级转向修正主义的事实而将其看成是暂时的,是滑向“虚假意识”的迷失;此刻的无产阶级被认为是暂时忘却了其“真正的”利益和正确的历史角色的无产阶级。这时,她关于工人阶级是真正的无产阶级意识的源泉的信念,将遭到致命的损害,她必须退却到知识分子精英那里去,让他们扮演灌输的角色。另一种出路则是放弃诸如真正的意识与虚假意识之类的范畴,而去推动工人阶级迈向革命的立场,因为马克思主义关于新社会的展望,在道义上是值得向往的。而这又要求她放弃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宣称,并将其看作一种提供给群众的伦理性的备选方案。卢森堡再一次面临着或此或彼的处境,而她也再一次地向辩证统一求救并将其作为避难所。无产阶级要么是阶级意识的源泉,要么不是。如果是前者,那么在工人阶级自身之外,并不存在什么权威去判断其行动,马克思主义对客观真理的宣称就必须被放弃,这就走向了伯恩施坦;如果是后者,那么必须有一些外在的权威去做出各种判断,并将其强加到不情愿的、“误入歧途的”工人阶级,这就走向了列宁。
卢森堡在阶级意识客观状态问题上所面临的两难困境,更深刻地体现在她关于社会主义历史必然性的含糊讨论上。她在一些文章中以明确的方式阐述了资本主义最终将不可避免地走向崩溃。在《资本积累论》中,她认为帝国主义的征服只能够延缓这一崩溃,而不能避免它:“积累必然终止,剩余价值的实现及其资本化再也不可能完成了……伴随而来的是资本主义不可避免的崩溃,这是一种客观的、历史的必然。”然而,这种宿命论的因素及她对行动的必要性的一贯强调,与她自己在能动主义方面的努力是不一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后学者们也面临着这一类似的问题:如果社会主义的建立是不可避免的,那么阶级意识还能扮演什么角色呢?如果不管人类对历史的干预性质如何,期望的结果总归会如期而至,那为什么还要被能动主义所困扰呢?有时,卢森堡试图通过指明历史的物质条件与无产阶级之间的辩证关系,来澄清这一问题。在追忆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的文章中,她认为:
尽管人类并没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创造历史,但他还是在创造着历史。一方面,无产阶级对历史的创造程度取决于其行动的正当性程度,即推动社会进步的程度;另一方面,社会进步并非外在于无产阶级之外的事物。社会进步的动力和肇因与其产物和效应同样重要。
当然,在马克思的理论脉络中,这一社会变革的两个方面之间的辩证关系是存在的,然而能动主义(activism)与宿命论(fatalism)彼此对立的问题,依旧存在且有待解决。卢森堡对辩证法的求助与其说是阐明了这一问题,不如说是遮蔽了这一问题。卢森堡了解这一存在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能动主义与宿命论要素之间的两难困境。尽管在其著作中含糊性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但对应如何重视这一问题,她确实提供了一些简短的提示。我们可将其阐释为坚持社会主义在道义上是不可规避的。尽管由于其内部的矛盾机制,资本主义的崩溃是不可避免的,但社会主义的胜利则并非板上钉钉,它需要工人阶级有意识的政治行动去促成它的发生。
在德国共产党成立大会的演讲中,卢森堡认为社会主义将是必要的,因为没有社会主义的话,社会将注定走向令人恐惧的状态中去。换言之,社会主义的必要性乃是从伦理的意义上讲,而不是从历史的意义上讲。从这一观点来看,卢森堡似乎是将阶级意识看成是一种道义选择;工人应该从辩证总体的观点看待世界,他们应该在这一看待世界的基础上采取政治行动。这样,她试图坚持认为阶级意识是一种具有客观正确内容的知识,这一知识外在于工人的主观心理意识,从而避免了列宁的中央集权的解决方法。卢森堡也因此避免了诸多实践问题。她曾经精辟地将这些实践问题的根源表达为: “将一个不成熟的劳工运动,交付给一个渴求权力的知识分子精英。”不过,卢森堡同样遭遇到了与列宁类似的认识论问题:如果阶级意识的标准从客观意义上来看是一种“外在”的真理,那么这一真理的代表方所做出的宣称,如何与其它类似的宣称区别开来呢?卢森堡并不能回答上述问题。因为离开马克思主义的框架,这些问题是不可回答的;而在马克思主义的假设与信念内,这些问题又不会被提出。
简短的评价
对上述三位理论家的贡献进行最终评价,应该既看到每个人的理论优势又看到其劣势。与卢森堡相反,列宁对精英在培育阶级意识中的角色有着更多的敏锐洞察。列宁看到,为了获得对资本主义社会下所有社会进程的所有方面的理解,有必要在各种观点之间进行折衷。而为了将社会理解为一个总体,列宁认为这意味着在马克思主义辩证观点的基础上,去折衷和整合各种不同的观点。列宁认为有必要将这种观点的多样性教给工人和农民,而不是等待和期待他们自己去获得。卢森堡则声称他们自己就能够获得这一观点的多样性,但对于如何实现她自己的这一宣称,她并没有提供令人信服的观点。另外,列宁并没有将对这种多样性观点的使用看成是目的本身,而将其看成是策略的基础;他纯粹是以一种策略的眼光看待这种折衷的,而决不把折衷看作是对不同世界观的欣赏。这也使得他不能够回答诸如如何去处理因竞争性精英的可能存在而引发的相关问题:既然折衷仅仅是一个策略,那么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其他群体不去使用这一策略以支持其它不同的理论,从而推进到不同的终点。列宁将真正的阶级意识和真正的革命行动的源泉,归功于一小部分党内精英;他没有提供区别阶级意识教育与阶级意识操纵的方法;阶级意识“意味着工人这一方乐意追随党的各种命令”,而真正的公共意见则消解在党的阵线之中。更为严重的是,在列宁所断言的信仰之外,并没有什么方法能够用来确认由马克思—列宁主义精英所提供的理论的“客观”正确性。
卢森堡的理论优势与理论缺陷可谓瑕瑜参半。她看到了革命活动中目的与手段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既反对列宁也反对伯恩施坦。她正确地看到:目的与手段的分离只会带来对其中任何一方甚或是二者的背离,并给革命实践造成灾难性后果。卢森堡将革命活动的最终目的定义为用来达到这一目的的过程。她了解这一定义的必要性,因为希冀用任何其它不同的手段来达到同一目的,都意味着在根本上改变这一目的自身的性质。不过,她满足于用一种辩证的专业术语来表达她极其深刻的见解,而未能阐明这一交互关系的确切性质。也许,我们可以通过区分两种不同的辩证法来挽救卢森堡所分析的实质内容:一种辩证法是对世界进行思维的一种方式;另一种辩证法是对世界进行的一种描述。如果将辩证过程定义为一种对世界进行思考并赋予其意义的概念化的、方法论的工具,那么卢森堡对手段与目的、思想与行动之间密切关系的洞察,就能够被看成是构想的政治进程的各种方式。这样的话,谈论概念之间的辩证统一就是有意义的,因为这一概念的立场和物质世界中对立面之间的真正的综合之间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在这里,辩证法成了一种对政治进行思考的方式,而不是一种通过语言欺骗而对现实的政治条件加以变换的方式。然而,卢森堡并没做出这一区分,她坚持自己对辩证法的定义,将其看成既是一种概念的构架,又是一种经验的描述。
伯恩施坦对这一争论的诸多贡献,同样是瑕瑜交织。他正确地指出了个人伦理选择的根本重要性;他对这一选择的定义是独立的,认为它并不取决于该阶级中所存在的任何阶级拥护或成员资格。因此,他将个体重新置于政治的中心,重建了个体选择和行动的必要性。伯恩施坦坚持将理论概括建立在具体经验的参照系之上,这使得他能够避免卢森堡曾经遇到过的一些问题:譬如,卢森堡对两种对立方案的调停,导致她走向了缺乏物质现实性的辩证统一。而伯恩施坦的方法则有助于避免从辩证分析中所可能推论出的一些武断结论;这些结论可能并未通过连续的经验调查就匆忙得出。此外,伯恩施坦还揭示了卢森堡与列宁都试图维持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自负,揭示了这种科学既是一种道德参照系的体系,又是一种对历史与社会的经验分析的本质所在。不过,伯恩施坦对辩证总体性的马克思主义方法的拒斥,也使得他丧失了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所能够提供的关于政治过程的各种洞见。他虽然避免了辩证逻辑的表演,却也丧失了从阶级交互作用的观点和将特定的事件纳入到更广泛的总体中去看待问题时,所具有的极为真切的优势。
伯恩施坦对整体方法的拒绝和对特别事件的偏好,也暗示了其理论中的其它主要弱点。譬如,他过分低估了防护性权力的力量,而对工人运动再造国家组织的能力抱有一定幻想。卢森堡和列宁都正确地指出,统治阶级自身被合法地夺取权力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议会改革的历程将在其开始过度地危及统治阶级地位的地方终止。由于没有将变革的可能性放在更广阔的历史视野中考察,伯恩施坦对无权者获得权力的能力怀有天真的信念。同样,他也低估了特定的政治—经济体制所施加到参与者身上的各种要求。在这里,卢森堡和列宁又一次正确地指出了伴随社会主义政党的资本主义政治参与的各种危险性。用列宁的话,就是:“改革不过是统治阶级所做出的一个让步,其目的是为了破坏革命阶级的力量和精神,为了模糊其阶级意识。”
不过,问题的另一方面虽然在伯恩施坦的著作没有特别明显的体现,却隐含在其立场之中。如果在资本主义崩溃这一事件中社会真的面临着或社会主义或野蛮主义的选择,如果历史唯物主义规律必将导致不可避免的社会主义,那么社会主义运动中的伯恩施坦们,或许真的是站立在既有世界和野蛮主义的威胁之间。通过依赖于温和的策略选择,通过寻求零碎改革以修复现有政治秩序所引发的最为明显的毛病,他们事实上确实提供了对现有体制的一种支持并帮助它继续前行。不过,伯恩施坦们在行动的时候是怀有信念的:即一旦资本主义体系确实崩溃了,它同时也会带来文明的毁灭。卢森堡和列宁当然会回答说,正是这一崩溃引发了革命,而为了建设一个新社会,这一崩溃是必要的。他们所预想的,是凤凰从灰烬中重生的可能性。而伯恩施坦所看到的,只是灰烬,他并没有预想一个本质上有所不同的社会的秩序建设,而认为必须阻止的乃是这一崩溃本身。
收稿日期:2007-12-12
校对:吕鹏 男 (1981- )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 清华大学,北京 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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