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有商业银行的行为分析不良贷款的生成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良贷款论文,国有商业银行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研究商业银行经理行为的必要性与研究方法
1998年10月,官方报道日本银行机构的不良贷款达到6000亿美元,部分分析家认为日本银行机构的不良贷款达到10000亿美元,占未回收贷款的20%。
原中国人民银行戴相龙行长在2002年3月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宣布,2001年末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债权为贷款余额的25.37%。以中国工商银行披露的2001年年度报告为例,根据工商银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01年末,按照“五级分类”标准统计,工行不良贷款余额为7919.89亿元,尽管较上年减少390.10亿元,不良贷款率比上年下降了4.65个百分点,还是达到29.78%;按照“一逾两呆”标准统计,全行不良贷款余额为6837.49亿元,比上年减少234.3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5.71%,比上年降低3.59个百分点。
银行不良贷款已经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研究银行不良贷款的文献也较多。
国外研究银行不良贷款的文献一部分是在研究银行危机的文献中同时讨论,如:Brenda Gonzales-Hermosillo(1999);Hesna Genay(1998);JennyCorbett;Janet Mitchell;Andrew Winton(2000);Eric S.Rosengren(1999);Eric S.Rosengren(1999)等。另一部分是在研究金融脆弱性的文献中讨论,如:Minsky,Hyman P.(1964,1982,1986,1995)等。国内研究银行不良贷款的文献一部分是专门以“银行不良贷款”为题目的,如:于为群(2001),李玲(1999),林永平、袁桂祥、蔡友才(1998),刘桃生、徐长生、方先明(1998),刘文庆(2001),毛瑞宁(2002),孟猛(2000),彭歆(2000),史建平(1997),薛峰(1997),天水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02),周银华(2000)等。另一部分是在研究金融与信贷风险及企业的高负债时作为研究的组成部分,如:余永定(2000),谢平(1992)、易纲(1996),袁钢明(2000),林毅夫(2000),樊会文(1998),杜佳(2001),韩平(2001),苏同华(1999),张陶伟(2001),陈学彬(1997),张亦春、余运九(1998)等。
上述文献对监管者(代表政府,属于委托人)与国有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的经理人员(代理人)行为的研究不够。除了上述文献外,还有众多的文章,其特点大多与上述文献相似。所以完全有必要进一步地研究,特别是研究监管者与国有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的经理人员的行为。
由于监管者代表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监督检查,国有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的经理人员与监管者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国有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的经理人员对明知将成为不良贷款的企业借款选择贷款与不贷款,监管者对明知将成为不良贷款的国有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的经理人员选择检查还是不检查,取决于委托人与代理人间的利益冲突。这种利益冲突可用便士博弈模型的变种“监管模型”去研究,即用扩展的监管模型进一步地研究国有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的经理人员的行为参数,他们的行为参数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的经理人员对明知将成为不良贷款的企业借款选择贷款与不贷款的概率的大小。
二、建立监管者与商业银行的信贷部经理博弈的监管模型及分析
1.假设与建立模型的支付矩阵
A.假设有一个企业向一国有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万元,信贷部的经理人员决定是否发放这一笔贷款,经调查,这个企业不具备还款的能力,这一笔万元的贷款将成为不良贷款(为了简化分析,假定一笔万元的贷款分文不能回收)。
B.这个企业向信贷部的经理人表示,如果这一笔L万元的贷款到账后将用RL万元作为回扣,R为每一元贷款的回扣,即回扣率。
如果监管者与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合作,共同分配R万元回扣。如果回扣率与R监管者的收益的关系是ZRL万元,Z为监管者所分配的回扣RL万元的倍数(分配的含义是上缴国库),即监管者可获得ZRL万元,ZRL万元来自于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的回扣RL万元,这时,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实际得回扣RL-ZRL=BL(1-Z)万元。
C.若监管者检查这一笔L万元的违规贷款,则检查成本为CL万元,C为每一元贷款的检查成本。监管者可以挽回(L-CL)万元的违规贷款损失。并且对商业银行的信贷部的经理以SL万元的罚款。S为每一元贷款的罚款,即罚款率。罚款SL万元全部上缴监管者。
D.当商业银行的信贷部的经理不发放贷款给这个企业,同时监管者没有检查,商业银行的信贷部的经理得到BL万元的负效用,B为每一元可贷款但是未贷款的负效用。
E.参数C、S、R、B、Z可以大于等于零,也可以小于零,假定(1-C+S)>(ZR-1)。
显然从上面的假定可知,上述博弈不存在纳什均衡。假如监管者检查,则商业银行的信贷部的经理的最优策略是不贷款;假如监管者没有检查,则商业银行的信贷部的经理的最优策略是贷款;假如商业银行的信贷部的经理贷款,则监管者的最优策略是检查;假如商业银行的信贷部的经理不贷款,则监管者的最优策略是不检查。P.假设监管者与商业银行的信贷部的经理以各自的概率选择自己的行动,构成混合战略。假定商业银行的信贷部的经理的混合战略为am(p,1-p)(即商业银行的信贷部的经理以p的概率选择贷款,以1-p的概率选择不贷款);假定监管者的混合战略为ag=(γ,1-γ)(即监管者以γ的概率选择检查,以1-γ的概率选择不检查)。由上面的假设可以写出监管者与商业银行的信贷部的经理关于不良贷款博弈的支付矩阵(见表1)。
表1 监管者与商业银行的信贷部的经理关于不良贷款博弈的支付矩阵
2.关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部经理对不良贷款选择贷款与不贷款的行为分析
根据前面的假设,商业银行的信贷部的经理行为是最大化效用函数Um,表示为
由上面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的贷款概率表达式可做如下分析:
下面分别分析讨论:
a:当S+(1-Z)R>0,则,即B增加,则P增加(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其意义为:当监管者不检查,且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不贷款时,当B为每一元可贷款但是未贷款的负效用增加时,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为了最大化效用函数Um,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增加。
政策意义为:提高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的心理素质,降低感情因素,可以降低不良贷款。
b:当S+(1-Z)R<0,则,即B增加,则P降低(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其意义为:当监管者不检查,且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不贷款时,当B为每一元可贷款但是未贷款的负效用增加时,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为了最大化效用函数Um,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降低。这一点难以从直观上理解,通过上面的数学演绎得出了这一明确结论,不过这一种情况在实际中少见。隐含的政策意义为:提高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的心理素质,降低感情因素,反而可以增加不良贷款。
c:当S+(1-Z)R=0,则,即B增加,则P不变(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其意义为:当监管者不检查,且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不贷款时,当B为每一元可贷款但是未贷款的负效用增加时,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为了最大化效用函数Um,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不变。政策意义为:在这种情况下提高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的心理素质,降低感情因素,不能降低不良贷款。
,其意义为:当S增加,则P下降。即当监管者对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罚款率S增加,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为了最大化效用函数Um,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P下降,这比较容易理解。
政策意义为:这种情况下,增加罚款能够降低不良贷款。
b:当B<0,则,其意义为:当S增加,则P增加。即当监管者对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罚款率S增加,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增加,这是建立在假设“当监管者不检查,且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不贷款时,当B为每一元可贷款但是未贷款的效用为负的情况,即B<0”的基础上。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为了最大化效用函数Um,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P增加,这一点难以从直观上理解,通过上面的数学演绎得出了这一明确结论,不过这一种情况在实际中少见。
政策意义为:这种情况下,增加罚款并不能降低不良贷款。
c:当B=0,则,其意义为:当S增加,则P不变。即当监管者对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罚款率S增加,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不变,是建立在假设“监管者不检查,且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不贷款时,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不会因影响人际关系而获得负效用,也就是负效用为零(B为每一元可贷款但是未贷款时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影响人际关系而获得的负效用)”的基础上,其原因在于监管者对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罚款率S增加,尽管增加了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的损失,但是由于监管者参与回扣与罚款的分配,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为了最大化效用函数Um,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P不变,这一点难以从直观上理解,通过上面的数学演绎得出了这一明确结论。
政策意义为:在这种情况下,增加罚款并不能降低不良贷款。
(3)分析
下面分别分析讨论:
a:当B>0,(1-Z)>0,则,其意义为:当R增加,则P下降。即当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获得的回扣增加,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下降。
原因在于:当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获得的回扣增加时,一方面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要遭受罚款,另一方面监管者对商业银行要参与回扣的分配,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为了最大化效用函数Um,所以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下降。这一点难以从直观上理解,通过上面的数学演绎得出了这一明确结论,不过这一种情况在实际中少见。
政策意义为:在这种情况下,增加回扣反而能降低不良贷款。
b:当B<0,(1-Z)>0,则,其意义为当R增加,则P增加。即当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获得的回扣增加,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增加。
原因在于:当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获得的回扣增加时,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为了最大化效用函数Um,所以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增加。这一点容易从直观上理解,这一种情况在实际中常见。在这种情况下,降低回扣能降低不良贷款,增加回扣能增加不良贷款。
政策意义:严禁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收取回扣,降低不良贷款。
c:当B>0,(1-Z)<0,则,其意义为:当R增加,则P增加。即当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获得的回扣增加,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增加。
原因在于:当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获得的回扣增加时,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为了最大化效用函数Um,所以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增加。这一点容易从直观上理解,这一种情况在实际中常见。在这种情况下,降低回扣能降低不良贷款,增加回扣能增加不良贷款。
政策意义:严禁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收取回扣,降低不良贷款(这种情况的效果实际上与b:当B<0,(1-Z)>0则一样)。
d:当B=0,(1-Z)=0,则=0,其意义为:当R增加,则P增加。即当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获得的回扣增加,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不变。
原因在于:当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获得的回扣增加时,监管者不检查,且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不贷款时,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不会因影响人际关系而获得负效用,也就是负效用为零(B为每一元可贷款但是未贷款时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影响人际关系而获得的负效用),或者是监管者对回扣全部提取,即Z=1,在以上因素的合力作用下,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为了最大化效用函数Um,所以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贷款的概率不变。这一点容易从直观上理解,这一种情况在实际中也常见。在这种情况下,降低回扣不能降低不良贷款,增加回扣也不能增加不良贷款。
政策意义:严禁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收取回扣,不能降低不良贷款,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严禁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收取回扣,银行的脆弱性不变。
(4)分析
下面分别分析讨论:
a:当B>0,R>0,则>0,其意义为:当Z增加,则P增加(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监管者从回扣中提取的比例增加,在保证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最大化效用函数Um的前提下,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的行为是增加对这一笔不良贷款的贷款概率。这一结论很难从直观的分析得出,通过前面的模型设定和商银行信贷部经理最大化其效用函数Um的演绎得出这一明确的结论。
其原因在于监管者与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已经开始合作(分配回扣),所以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增加对这一笔不良贷款的贷款概率。
政策意义:监管者不能参与分配回扣,否则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将会增加对这一笔不良贷款的贷款概率,从而增加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影响商业银行的稳定,增加商业银行的脆弱性。
b:当B<0,R<0,则<0,意义为:当Z增加,则P降低(其它条件不变时)。
监管者从回扣中提取的比例Z增加,在保证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最大化效用函数Um的前提下,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的行为是减少对这一笔不良贷款的贷款概率。这一结论很难从直观的分析得出,通过前面的模型设定和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最大化其效用函数Um的演绎得出这一明确的结论。
其原因在于监管者与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虽然已经开始合作(分配回扣),但是B<0表示当监管者不检查,且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不贷款时,当B为每一元可贷款但是未贷款的负效用为负的情况,即当监管者不检查,且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选择不贷款时,不仅不会对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产生负效用,反而对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产生正效用,即B<0,通过前面的模型设定和商银行信贷部经理最大化其效用函数Um,所以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降低对这一笔不良贷款的贷款概率(这种情况只有理论意义,实际中很少见)。
暗含的政策意义:监管者能参与分配回扣,分配回扣的比例z越高,越能使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降低对这一笔不良贷款的贷款概率,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改善商业银行的脆弱性。
c:当D>0,R<0,则<0,其意义为:当Z增加,则P降低(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意味着:监管者从回扣中提取的比例Z增加,在保证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最大化效用函数Um的前提下,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的行为是减少对这一笔不良贷款的贷款概率。这一结论也很难从直观的分析得出,通过前面的模型设定和商银行信贷部经理最大化其效用函数的演绎得出这一明确的结论。
暗含的政策意义:监管者能参与分配回扣,分配回扣的比例z越高,越能使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降低对这一笔不良贷款的贷款概率,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改善商业银行的脆弱性。
d:当B=0,R=0,则=0,其意义为:当Z增加,则P不变(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监管者从回扣中提取的比例增加,在保证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最大化效用函数Um的前提下,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的行为是不改变对这一笔不良贷款的贷款概率。
暗含的政策意义:监管者参与分配回扣,分配回扣的比例z越高,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的行为是不改变对这一笔不良贷款的贷款概率,不影响商业银行的脆弱性。
三、小结
产生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因素很多,由于篇幅有限,产生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其它因素(如经济、政治体制、商业银行与企业的博弈、宏观经济环境)只有在其它论文中论述。本文是在现有的体制下从商业银行与监管者这个侧面来讨论问题。
现代经济学的方法论反复告诉我们,不同的条件有不同的结论,必须从已知条件出发,经过严格的演绎推理得出结论,即使有许多种因素(条件)都相同,只要有一种因素(条件)不相同,结论就可能截然相反。例如,在我们的推导过程中,发现采用罚款手段,对具有不同偏好的商业银行经理有完全相反的结论。用一句话概括本文的结论:在我们的研究范围内(假定与前提条件下),银行不良贷款的产生是因为商业银行在不同的行为参数下,依赖自己的行为参数从效用最大化出发进行博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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