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收入增长与中国居民消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居民消费论文,收入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从1997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经济全面进入买方市场,过去的所谓“短缺”成为历史,总需求不足变成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因素。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还找不到合适的消费增长点。房价惊人,老百姓又不可能睡在汽车里,因此通过住宅或者轿车工业启动经济在短期内还不太现实。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市场化进程加快,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消费者危机意识加大,储蓄意识十分浓厚,即使有一点余钱也不敢消费。这些情况说明我国现在一方面存在着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也存在着大量的有效供给不足。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双管齐下,即“供给启动消费”和“消费启动供给”。
“供给启动消费”主要指厂商应针对过剩后面存在的短缺创造有效供给。例如居民住房一直不能形成消费热点的重要原因是未能找出在大量高价商品房空缺的背后,隐藏着低价经济适用房的短缺;或尽管看到了这种短缺的存在,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相应增加供给。在培育消费热点方面,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是海尔的能洗地瓜的洗衣机。这就说明,在过剩中寻找短缺,并针对存在的短缺创造、增加供给,就找到了问题的关键。必须注意的是,市场所需要的不一定是最尖端、最高科技的东西,而是要能切实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消费启动供给”是指要创造条件让老百姓能够消费,从而带动供给。这里主要是指应采用结构性利率和信用消费政策刺激居民消费,特别是对住房和汽车等高档商品的消费。在找不到别的可以启动消费需求的领域以前,不妨加大城乡居民买房的步伐,可选择的政策是降低居民买房贷款的利率,利差可以由财政补足。结构性利率政策的好处是既可以通过住房消费启动经济,又可以推进住房改革。此外是采用信用消费政策刺激消费,即所谓分期付款方式,这需要银行、保险和信用调查机构的配合(注:信用消费已经在各大中城市普遍开展,但收效甚微。)。
然而,上述措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由于居民收入水平低下而导致的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作者的实证分析表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最终手段是通过制度创新,提高居民收入。
二、对制度变迁、居民收入与消费的实证分析
全国居民消费由城市居民消费和农村居民消费构成,城市居民消费和农村居民消费分别由城乡居民收入决定,而城乡居民收入取决于城乡从业人员所创造的价值,即城乡从业人员的劳动生产率。1979年以来的改革历史证明,由于城乡封闭制度的打破,劳动力要素在地区内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自由流动,这极大地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1.制度变迁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1979年以前,中国的劳动力严格遵循城乡体制和户籍制度,完全不能自由流动。1985年以后,由于农业生产问题的基本解决,农村出现了大量富余劳动力。同时,随着改革重点转移到城市,市场经济基本要素在中国逐步形成,企业的用工自主权也逐渐增大,于是相当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而城市劳动力也有部分进入农村。结果是中国出现了普遍的城乡劳动力交叉就业现象,可以用图1表示:
图1 1985年后中国城乡劳动力的交叉就业关系
1)劳动生产率的界定
1985年以后出现的城乡劳动力交叉就业现象使得我国居民取得收入的途径与以前大不相同。概括起来有四种类型:①城镇居民凭借城市劳动力从事非农业劳动所取得的收入;②城镇居民凭借城镇劳动力从事农业劳动所取得的收入;③乡村居民凭借农业劳动力从事非农业劳动所取得的收入;④乡村居民凭借乡村劳动力从事农业劳动所取得的收入。在上述四种收入渠道中,①、④是主要的,②、③是次要的。其中④的绝对数和相对数都在下降,③的绝对数和相对数都在上升,而①、②的绝对数平稳增长,相对数基本保持不变。由此,我们可以界定出部门劳动生产率和从业人员劳动生产率,其中部门劳动生产率等于部门增加值除以部门从业人员。
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ProA=GDPA÷LaborAW
非农业部门ProNA=GDPNA÷LaborNAW
劳动生产率
其中GDPA指农业增加值,LaborAW指农业部门从业人员,GDPNA指非农业增加值,Labor-NAW指非农业部门从业人员。这里的农业是“大农业”,即“农牧渔林业”概念。
从业人员劳动生产率由部门劳动生产率及从业人员在两大部门的分配比率决定。
农村从业人员劳动生产率
ProR =ProA × (LaborRA÷LaborRW) + ProNA × (LaborRNA ÷ LaborRW)
城镇从业人员劳动生产率
ProU=ProA×(LaborUA÷LaborUW)+ProNA×(LaborUNA ÷LaborUW)
其中LaborRA指农村从业人员中从事农业劳动部分,LaborRNA 指农村从业人员中从事非农业劳动部分,LaborUA 指城镇从业人员中从事农业劳动部分,LaborUNA指城镇从业人员中从事非农业劳动部分。
上述劳动生产率方程在界定农业劳动生产率和非农业劳动生产率方面无疑是非常合理的,但在界定乡村劳动力劳动生产率和城镇劳动力劳动生产率方面则有一定程度的偏差。我们知道,一般而言,城镇劳动力具有更好的受教育程度,因而劳动生产率也相应较高,但本文没有作这种区分。实际上,城乡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都被低估,对于乡村劳动力,主要是现行的统计方式将凡是没有在其他行业实现就业的都算作在农业领域实现就业,而城镇劳动力也没有考虑隐性失业问题。但从总体上考察两类从业人员的劳动生产率及其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关系,则这种程度的偏差是可以接受的。
图2 1986~1996年劳动生产率增长对比
2)1985年后的劳动生产率变动情况
图2给出了按前述方法界定的中国1985~1996年的农业部门、 非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劳动力的人均劳动生产率走势。从图中可得到下述结论:
①城镇劳动力劳动生产率和非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高度一致,这源于城镇劳动力基本上在非农业部门就业;
②农村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取决于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和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结果。1986~1988年和1991~1994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就业使农村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增长大大超过农业劳动力的增长速度;
③如果由于经济政治原因使得农村劳动力被迫从非农产业退出,则农村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急剧下降,甚至低于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增长。具体来讲,1989~1991年农村劳动力从非农部门的退出可视为经济原因,1995年以后农村劳动力的退出更多是由于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对所谓“民工潮”的担心而采取的一系列限制措施;
④农村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并不对城镇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产生威胁,而农村劳动力从非农业部门的退出也不能提高城镇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
2.城乡居民收入
1)收入指标的选择
国家统计局现行的收入统计有多个口径,选择哪一个口径用于模型就成为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在城镇居民的收入统计中,有人均年收入、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人均年生活费收入三种口径;在农村居民的收入统计中,有人均年收入、人均年纯收入两种口径;分别将上述口径与城乡居民消费进行了回归,都能够得到具有统计检验显著性的方程:
Ct=a+bYt
当用城镇居民年生活费收入回归城镇居民消费时,可得到下述消费函数形式:
Ct=a+bYt+cCt-1
其中Ct指t期消费,Yt指t期收入,Ct-1指t-1期消费,a、b、c为系数。
这样看来,似乎采用上述五种口径中的任何两种都具有合理性。但是,在计算城乡居民消费时,所使用的城乡居民收入指标应具有可比性,而上面的三个城镇居民收入指标和两个农村居民收入指标中,真正可比的只有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纯收入两个指标。原因是在我国现行统计调查方案中,可支配收入是指住户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及储蓄的总和,它是由基本收入、财产收入和转移收入构成的住户总收入扣除住户应纳税金、社会保险和养老基金后的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则被定义为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缴集体任务后,可直接用于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支出、生活消费和储蓄的收入。可见,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基本一致。
大多数学者在计算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时,都简单地采用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两个指标,结果是大大低估了城乡居民实际收入的差别(注:采用这两个指标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由于统计资料的缺乏。《中国统计年鉴》在1998年以前都没有给出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数据,直到《中国统计摘要》(1998)才给出了1978~1997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数据。)。在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方案中,城镇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收入被定义为家庭全部收入中能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实际现金收入,即全部现金收入中扣除赡养费和缴纳各种税款后的余额。显然,城镇居民实际消费而未进入现金收入的消费品和服务,如住房、公费医疗和实物收入等都没有在城镇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收入中得到反映(注:尽管目前正在改革这些非现金收入,但历史数据的误差却不能不考虑。)。至于将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总收入作为城乡居民消费的解释变量,不仅两者具有不同口径,而且显然是扩大了居民消费的来源。
2)收入方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YUC$=-165.61277+0.11743YUC$[1]+0.27239ProU$
(-2.455)(2.468)(11.494)
R[2]=0.9804,R[2](A)=0.9760,DH=1.11,MAPE=2.36, σ=29.8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YR$=196.01116+0.14265ProR$
(7.866) (10.477)
R[2]=0.9161,R[2](A)=0.9077,DH=0.97,MAPE=3.01,σ=19.06
其中YUC$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变价),YUC$[1] 是其一期滞后值,ProU$是城镇从业人员劳动生产率(不变价),YR$指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不变价),ProR$ 指农村从业人员劳动生产率(不变价)。另外,括号内为t检验值,R[2]表示判断系数,R[2](A)表示调整后的判断系数;DW表示Durbin—Watson检验;DH表示Durbin—Watson检验失效时的替代值,MAPE表示标准百分误差,σ表示标准差,(这些符号的含义在下文中也相同,不再说明)。
注意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解释变量中有其一期滞后值的存在,而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只由农村就业人口的劳动生产率解释。可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具有一定的刚性,这可以有城镇从业人员的工资刚性解释,而农村居民的收入方程更合理地说明了农村从业人员的收入完全来自于其创造的价值,完全没有“刚性收入”存在(注:这两个方程也从实证的角度证实了广泛存在的城乡差别。)。
3.城乡居民消费
确立了城乡居民收入方程之后,建立城乡居民消费方程就变得较为简单。分别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实际利率作为解释变量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进行回归,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实际利率作为变量对农村居民人均消费进行回归,可得到如下结果:
城镇居民消费
ConsumeU $=-121.09122+1.2495YUC$-2.34232(RateSD -PUCPI)
(-2.181)(23.317) (-1.197)
R[2]=0.9842,R[2](A)=0.9807,DW=1.79,MAPE=2.51, σ=33.93
农村居民消费
ConsumeR $=-57.90485+1.04001YR$-0.12101(RateSD -PRCPI)
(-2.379)(19.520) (-1.056)
R[2]=0.9788,R[2](A)=0.9741,DW=1.78,MAPE=1.92, σ=10.20
其中ConsumeU $指城镇居民消费(不变价),YUC$ 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变价),RateSD指一年期存款利率,PUCPI 指城镇消费价格指数,RateSD—PUCPI指城镇居民的实际利率,ConsumeR $指农村居民消费(不变价),YR$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变价),PRCPI指农村消费价格指数,RateSD-PRCPI指农村居民的实际利率。
注意到实际利率定义为一年期存款利率(RateSD)减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PUCPI或PRCPI)。没有采用一年期存款利率减保值贴补率作为实际利率的原因是仅有1988~1996年才对三年期以上定期储蓄实行保值贴补率,而且中间还间断了一定时间。
实证分析表明,城乡居民消费分别取决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纯收入,这两者又分别取决于城镇从业人员劳动生产率和农村从业人员劳动生产率。1985年以后,特别是1992年以后,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极大地推动了农村劳动力人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时,非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迅速提高使其容纳了更多的就业人口,这使得城镇从业人员的劳动生产率并没有因为农村劳动力的进入而受到影响,相反,它也得到较快的增长。因此在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入非农产业后,农村从业人员和城镇从业人员的劳动生产率都得到迅速提高,从而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收入都得到较快增长,这就带动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消费扩张。
三、从制度上保持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是扩张居民消费的根本
扩张居民消费的根本途径是要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追宗溯源,就是要提高城乡从业人员的劳动生产率。那么,怎样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呢?
从第二部分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1985年以后普遍出现的城乡交叉就业现象,提高城乡从业人员的劳动生产率就涉及两个问题,一是部门劳动生产率,二是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
1.在保持目前的就业分布状态下,提高部门劳动生产率并不能确保全部从业人员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首先,由于农业生产的种种局限性,农业总产出高速增长难度很大,继续保持几亿农村劳动力不可能实现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持续提高,特别是我国的绝大多数农产品价格已经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而现在又面临加入WTO的冲击。其次,即使非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得到较快的提高, 但如果限制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则农村居民不能直接从非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中获益。根据历史经验,农村居民的收入如果跟不上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则整个农村居民消费相对城市居民消费差距越来越大,最终使得整个居民消费增长缓慢。一旦这个局面出现,由于非农业部门产出不能得到有效实现(不能充分销售),最终非农业部门的总产出就会相对下降,从而其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不能得到保证,这实际上就是最近两年中国经济的现实。
2.保持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步伐,这样即使农业总产出没有较快的增长,只要非农产业的总产出增长足够快,整个从业人员的劳动生产率都可以得到提高,进而提高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收入(注:对农村居民来说,收入增加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政府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例如,1994年政府较大幅度地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刺激了农业生产和农户收入的增加,但近年来该价格的变化和中国即将加入 WTO的事实,农村居民企望通过这一途径提高收入也不太现实。)。
论证这一结论的关键在于:1 )会不会发生农村从业人员挤占城镇从业人员工作机会而引起城镇从业人员失业问题?2 )提高劳动生产率会不会损害就业机会的增加?3 )如何提高非农业部门的总产出使其在容纳城镇劳动力和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后仍然能保持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1)农村从业人员对城镇从业人员的工作机会挤占问题
农村从业人员在城镇中从事的职业与本地从业人员从事的职业80%以上不发生冲突(注:参见纪军:《就业问题与中国改革大局》,中国经济时报,1998年7月1日。)。这是因为外来人口干的是脏活、累活,以出卖劳动力为主,而这些工作是本地人不愿意干的掉面子的活;另一方面,极少的外来人员要么当老板,要么受雇从事高技术工作,而这些是城市供应不足的人力资本。所以,不存在所谓“挤占”问题。
2)劳动生产率增长与就业机会增加
劳动生产率增长与劳动力就业转移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劳动生产率增长快对劳动力就业转移有利,还是对劳动力的正常就业转移有妨碍?我们知道,劳动力就业转移与经济增长速度及劳动生产率之间有以下关系:
劳动力就业机会增长率=经济增长率-劳动生产率增长
单纯从上式看,似乎可以证明:劳动生产率增长越低,就业机会就越多。有的学者据此认为,在中国目前劳动力人口众多的情况下,只能适当提高劳动生产率,兼顾就业。(注:参见田雪原:《90年代中国经济发展与改革探索》,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P380—381。)
我们先从静态角度分析劳动生产率、产出和就业机会之间的关系,其数量关系是:全社会就业岗位量=总产出量/全社会劳动生产率。从此式可以看出,在静态状况下,就业岗位与产出总量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从动态角度来分析就业机会、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如果仅仅就时间序列的某一个点进行考察,也会得到同样的结论。这就是说,从就业方面来看,似乎劳动生产率越低相对容纳的劳动力就业容量就越大。这是一个误解。
走出这个误区的关键在于:从时间序列过程连续考察就业机会、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动态关系,我们发现存在经济增长、就业增长和劳动生产率三者之间两种类型的循环。第一种是良性循环:劳动生产率增长较快,意味着国民经济在支付既定工资后,由更多的剩余用于提高收入和投资扩大生产及经营,劳动力就业容量会相应扩大,失业水平降低,甚至会出现劳动力短缺现象。当然,在经济发展的前期可能会出现经济增长和正常的劳动生产率增长不能完全吸收现存的劳动力资源,会由一定的失业,失业率也许会很高。第二种是恶性循环。即劳动生产率增长较慢,或者向零的方向趋进,这时经济增长主要靠劳动力资源的投入,而劳动力资源的投入在当期已经给增加的劳动力支付报酬,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较低,使得收入增长和投资增长都很慢,导致下一个时期的就业容量扩张的困难。如果劳动生产率与人口增长不相适应,就会形成严重的失业问题。
国际上经济增长、就业机会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之间循环的典型例子是日本。无论从国土面积和人口密度来说,日本都是世界上劳动力人口较多的国家之一和现代劳动生产率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从总体上看,日本从50年代开始的劳动生产率的高速增长,推动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增长,而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增长又较快地扩张了就业机会。
因此,增加就业的根本途径在于较快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经济增长的速度,而不在于降低和牺牲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和放慢经济增长的速度;以牺牲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进而降低经济增长速度来换取暂时的就业稳定,从长期来看是得不偿失的,而且会造成更严重的劳动力就业紧张问题。
3)如何提高非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
如何提高非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也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争论的焦点是我国经济发展是实行“赶超战略”还是利用我国的“比较优势”,也就是实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还是实行劳动密集型企业优先发展战略。
胡鞍钢的研究表明(注:参见胡鞍钢:《中国就业状况分析》,管理世界,1997,3),中国在1990~1995年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 就业增长弹性(GDP增长引起的就业增长)大幅度下降, 其中第一产业下降幅度最大,不仅不能吸收劳动力,而且排斥劳动力。这是符合一般国家工业化规律的,即随着工业化发展,农业劳动力出现绝对数下降趋势。第二产业就业增长弹性值下降幅度较大,说明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的高速发展并没有带动相应的就业增长,走了一条资本密集的工业化道路。第三产业的就业增长弹性有所提高,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成为这一时期吸收劳动力的主要渠道。
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最丰富的资源是劳动力资源,而最稀缺的资源是资本资源,这就构成了中国现代社会内部一对最丰富资源与最稀缺资源之间的矛盾。根据这一基本国情,应当充分利用劳动力这一丰富资源,充分节约资本这一稀缺资源。其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应当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型产业,有选择地发展资本密集型企业。然而,胡鞍钢的研究表明,在工业部门,中国正在走向一条资本密集、排斥劳动就业的工业化技术路线,经济高增长、资本高投入并没有带来相应的就业增长。反过来,经济高增长主要依靠资本高投入,劳动投入的增长贡献率越来越小。并且,资本的高投入并没有带来劳动增长率的相应增长,因而经济增长缺乏后劲,一旦资本高增长难以为继,则不仅经济停止增长,而且原有就业容量也无法保证。因此,这种经济增长方式是与中国基本国情相悖的,必须从根本上加以转变。
因此,现阶段我国提高非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途径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以吸纳更多的就业人口和渐次实现产业的升级(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城市劳动力市场”课题组对上海、广东中山、四川绵阳的调查结果表明,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劳动力自由流动是劳动生产率提高和收入提高的可靠保障。相反,不切实际搞所谓“高科技产业”,“产业升级”不仅没有实现就业增长和收入增长的良性循环,反而浪费了大量财力。参见该课题组:《广东中山:外来劳动力供给短缺现象分析》、《四川绵阳:一个统一的、城乡通开的劳动力市场》,改革,1998年5期; 《上海:城市职工与农村民工的分层与融合》,改革,1998年第4期。)。
四、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是非农业总产出迅速增长的保证
尽管不存在农村劳动力对城镇劳动力的工作机会挤占问题,但是,如果实施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保持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以提高居民收入为基础的经济增长战略,在短期内有可能出现城镇失业人数上升并伴随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从而造成失业率上升现象。解决这一问题的策略是适时推进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从而使非农业总产出迅速增长以容纳更多的就业人口。
1.1979年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
与一般发展中国家不同,中国不仅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还存在“二元社会结构”。户籍制度把10多亿中国人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两大类别,考察中国农村城市化道路,就会发现其受制于“二元社会结构”而产生的种种特点。
中国农村城市化道路开始于80年代初期。可以说这条道路上有三个里程碑:1)在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 我国政府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提出了农村城市化的思想;2 )1984年,中共中央又发出了一号文件,允许农民进集镇经营二、三产业。 3)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决定》中提出,改革小城镇的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
可以看出,改革以来,中国政府对农民的地域禁锢较以前有所松动,但却远未达到允许人口自由流动的地步,也没有实施城市化与工业化同步进行的战略。这些结论可以通过各国城市化程度对比得到:目前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水平为78%,中等收入国家为60%,低收入国家为45%,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仅为30%左右,比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还低。可见,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很不相称。而且就目前的城市化水平而言,也存在严重的问题,表现在:1)城市规模过大, 中小城市发展不够;2)地域分配很不均衡,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3)城市产业结构失衡,主要集中在工业,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特别是交通运输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发展不够。
2.城市化滞后发展与就业增长的矛盾
改革以来的就业增长数据表明,第三产业已经成为就业增长的主力。但是,第三产业只有依托人口、工业相对密集的区域才能发挥其服务功能的规模效应。结果由于城市化的滞后发展使中国经济发展面临许多矛盾:
1)二元经济矛盾不断拉大。改革以前, 中国重工业超前发展和城乡隔绝制度下的城市化进程,造就了十分悬殊的二元经济结构。1985~1992年,由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缓慢,导致农民收入不断下降,农民与非农民的收入差距迅速扩大;1992~1996年,由于农业劳动力大量向非农业转移,农民收入开始上升,农民与非农民的收入差距开始减少;1997年以来,由于经济形势的变化,各地政府又开始设置种种障碍阻止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甚至已有的在非农产业就业的农业劳动力都被迫退出非农产业,导致农民收入下降,农民与非农民收入差距再一次增大。
2)城市化滞后迫使农业劳动力就地分散转移, 既不稳定也不经济。这导致中国乡镇企业长期徘徊在小型化、分散化的低层次上,使得乡镇企业发展势头减缓,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能力下降。
总之,城市化滞后使得人口和工业过度分散,严重抑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反过来又大大延缓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的进程。
3.现行的户口政府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最大障碍
中央政府似乎已经注意到僵化的人口和城市化政策所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1998年8月, 公安部推出了一些保障“外地人”的户口政策,表明户籍政策已经有所松动,但这些政策并没有表现出鼓励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的倾向,似乎仍在继续将农民囿于土地的政策(注: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继续了这样的观点。)。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近年国有企业“下岗”问题突出情况下,地方政府纷纷采取各种手段甚至立法限制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民工)就业,因为他们认为民工挤占了城里人的就业机会(注:据1999年12月18日《广州日报》B5版转引《北京晨报》消息,北京市2000年将有103个职业限制外地工。行业由1999年的5个增加到8个,职业增加了69个。)。
这些人口歧视政策不但给有关国际组织指责中国侵犯人权以口实,而且无助于解决国企职工的下岗问题,更为严重的是,它增加了民工就业的费用,降低了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成本,而且还有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可能。
限制民工的本意是为了解决国企下岗问题,但同时却又使进入城镇的民工丧失工作岗位。可是,这些已经进城又丧失工作机会的民工未必就如地方政府所愿返回家园(因为成本过高),继续停留在城市的民工由于生活缺乏必要保障,铤而走险也未必可知。另一个后果是,长期以来,由于使用城市工人成本过高,使用民工是企业的普遍行为,但新的就业限制使得很多使用民工行为变为“非法”,结果是民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劳动纠纷不断上升。最后,限制农民进城还可能使农民对改革信心动摇,因此,取消现行的就业歧视政策尤为重要。
五、结论
1.改革开放,特别是1985年以来的历史证明,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对经济发展起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这一作用在基本允许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东南沿海地区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得到了充分的验证。
2.取消现行户籍制度,形成全国统一的、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实施积极的城市化战略,严格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是有效利用较为低廉的农村劳动力,降低生产成本,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就业机会的根本举措。它对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刺激国内需求,扩大GDP总量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 这些措施都是属于所谓“制度变迁”的范畴,不需要中央政府去费尽苦心筹措资金,当然,它需要中央政府有勇气去调整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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