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文与解释情况的统计和考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本文论文,情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不久前,笔者撰文指出: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命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解释体系存在学术失范,突出表现为该体系在解释过程中丢失了马克思本人的大部分哲学本文(参见《本文与解释——论马克思主义哲学解释的学术失范》,《哲学研究》1997年第11期)。为了使有关看法更清楚,我再补充一些材料,供大家参考。这些材料主要是我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文及其解释情况所作的一点统计与考证。个别重复之处,实出于内容联贯的需要。
迄今为止,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权威的解释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种解释一开始就以体系化的教科书形式出现。它形成于1938年联共(布)中央特设委员会所编《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一书中斯大林所著第四章第二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其中国化版本,改革开放前主要有艾思奇所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各版,改革开放以来主要有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所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各版。此外,单在我国,由各教学、宣传单位,特别是各高校自编的、内容和体系雷同的版本,按此类单位数,特别是高校数和版次更替周期推算,当不下千种。所有这些不同版本的解释,其篇幅大小、章节安排、表述方式、事例选取、语言风格等可能各有不同,但其本文背景是完全相同的。
1977年10月,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一套马列著作选读,其哲学部分叫做《马列著作选读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选编本)》。这是一部权威读物,虽然没有包罗这种解释体系所依据的全部本文,但却大致反映了其所依据的不同经典作家所著本文之间的结构关系。书的开头部分选编了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卡尔·马克思》(摘录);恩格斯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辨证唯物主义”部分选编了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摘录);恩格斯的《反杜林论》(摘录);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摘录)、《辩证法的要素》、《谈谈辩证法问题》。“历史唯物主义”部分选编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摘录);恩格斯的《致康·施米特(1890年10月27日)》(摘录)、《致约·布洛赫(1890年9月21—22 日)》(摘录)、《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摘录)、《〈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摘录);列宁的《国家与革命》(摘录)、《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摘录)、《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摘录);斯大林的《和德国作家艾米尔·路德维希的谈话》(摘录)。一看即知,这些本文是完全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体系编排的。在该书中,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本文所占页码分别为13、193、130、比例约为1:15:10 。马克思本文所占比重如此之小,特别是与恩格斯本文之比如此悬殊,恐怕是许多人不曾留意到的。这说明,由斯大林亲自制定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解释体系所依据的主要是恩格斯和列宁的本文,而不是马克思的本文。
如果这套选读还不足以说明问题的话,我们再来看看教科书本身。在中国,艾思奇主编、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具有相当的权威性,特别是其第3版出版于1978年4月,在历史转折时期承前启后,更具有代表意义。该书第一章“绪论”讲哲学基本问题,主要本文依据是恩格斯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第二章至第九章为“上篇 辩证唯物主义”。第二章“世界的物质性”、“第三章“物质和意识”,主要本文依据是恩格斯的《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和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等。第四章“对立统一规律”,主要本文依据是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列宁的《哲学笔记》和毛泽东的《矛盾论》等。第五章“质量互变规律”、第六章“否定之否定规律”、第七章“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本文主要依据也是上述诸篇。第八章“认识和实践”、“第九章“真理”,本文主要依据是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和毛泽东的《实践论》等。可见,在整个上篇,就基本原理而言,我们几乎看不到马克思的本文背景。第十章至第十六章为“下篇 历史唯物主义”,这一部分的本文依据较为复杂。第十章为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根本对立”,第十一章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第十二章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第十三章为“阶级和国家”,第十四章为“社会革命”,第十五章为“社会意识及其形式”,第十六章为“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无疑是核心的本文依据。此外,《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哥达纳领批判》等也成为第十一至十四章中一些观点的直接的本文依据。不过,就把马克思的有关观点仅仅处理为历史观(这种历史观与自然观或世界观相对而言)而论,该书的本文依据则主要是恩格斯和列宁的,至少与马克思本文无关;这些本文主要有恩格斯和列宁介绍和评价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的一些文章。此外,恩格斯的上述诸篇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列宁的上述诸篇和《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国家与革命》、《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等,也是这一部分的主要本文依据;普列汉诺夫的《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唯物主义史论丛》、《论唯物主义历史观》等在从恩格斯到列宁的这条解释思路中有过渡作用,也可视作这部分的本文依据;斯大林、毛泽东的一些著作也是这部分一些观点直接的本文依据。可见,在该书中,马克思本文与其他经典作家本文的比例与前述比例并无大的出入。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在各种“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的最新版本,包括中国人民大学的版本中,解释体系所依据的马克思本文的比重在不断增加,但畸轻畸重的比例关系并未根本改变。
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的本文背景中,马克思的本文所占比重如此之小,原因何在?是不是因为马克思的哲学本文本来就少呢?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文的基本状况及解释过程作一简要考察。
依笔者所见,从本文与解释的关系的角度,可以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文分为绝对本文和相对本文两大类。绝对本文指在特定学说的解释历史上,仅仅充当解释对象的文献。相对本文指在特定学说的解释历史上,既解释先前的本文又充当后续解释的对象的文献。如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文献中,只有马克思的著述才全部是绝对本文。恩格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其著述大部分为绝对本文,少部分评价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学说的著述则属相对本文。在恩格斯之后,那些被公认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作家,其著述均为相对本文。这样划分,并不是说相对本文不重要,但绝对本文是源,相对本文是流,这一点还是要明确的。因此,暂时撇开恩格斯以后的相对本文,先弄清马克思和恩格斯本文的基本情况,有助于解决我们正在讨论的问题。
与其他经典作家的本文分别成集不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本文是合在一起的,这在客观上使一些情况变得模糊。为了查清马克思和恩格斯各自本文的数量情况,笔者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各类著作总量和哲学著作总量进行了逐篇统计。统计的规则如下:(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50卷之外的著作、整个第27—39卷(即书信部分)、其他各卷中的文学作品和笔记(包括马克思的《民族学笔记》)不在统计之列;(2 )合著的著作绝大部分无明确分工,故在统计个人各类著作总量时全部按一人一半处理;而在统计哲学著作总量时,则有明确分工的著作(如《神圣家族》)如实计算,其余著作按一人一半处理;(3 )凡在国内较为流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著作(如黄楠森、庄福龄等人的有关著作)中被专门论述,以及在其他类型的哲学著述中被经常征引的著作,包括一些经济学著作和历史著作,均被视为哲学著作;(4 )论述中国社会重大问题的著作亦在统计之列,尽管篇幅十分有限;(5)统计以篇而不以章或节为单位。 虽然对哲学著作的认定缺乏在技术上客观的标准,但这里的统计对两位被统计者所采用的标准是一样的,因此其结果是公正的,可以用来说明有关问题。下面是统计结果。
第一部分,各类著作总数。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6 卷中,马克思所著9850页,恩格斯所著7139页,二人合著2067页。在第40—50卷中,马克思所著4781页,恩格斯所著1186页。两项相加,马克思所著共15664.5页,恩格斯所著共9358.5页,比例为1:0.6。
第二部分,哲学著作总数。为了便于读者稽核,我把各卷中由我所确认的哲学著作数列在前面,总数加在后面,其中,汉字数字表卷数,阿拉伯数字表页数。马克思的哲学著作:一·417,二·246, 三·321,四·185,六·34,八·111,九·8,十二·33,十三·175,十五·4,十六·3,十七·55,十八·209,十九·51,二十三·835,四十·264,四十二·178,四十四·2,四十六(上、下)·514+545 =1059。共计4190页。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26卷所收录的《资本论》第二、三、四卷和第47—50卷所收录的“经济学手稿”、《资本论》草稿在哲学含量上较其他经济学著作为少,故未作统计。恩格斯哲学类著作:一·81,二·364,三·366,四·48,七·101,十二·6,十三·12,十六·16,十七·2,十八·59,十九·222,二十·696,二十一·242,二十二·86,四十一·97。共计2398页。需要说明的是,恩格斯的历史著作(如研究德国农民战争和日尔曼人历史的著作)具有很深的哲学底蕴,故亦在统计之列。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著作的比例为1:0.6。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这两个1:0.6在统计上是一个巧合,但至少可以说明:马克思的本文,不论就总量看还是就哲学类的数量看,都明显多于恩格斯的本文。
一个是1:15,一个是1:0.6,如此巨大的反差是怎样造成的呢?这得追溯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文,特别是马克思的哲学本文的解释过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文的解释活动是从恩格斯开始的。对于马克思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恩格斯既是创始人之一,又是第一个解释者。恩格斯的解释的关键是两个基本框架,二是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组成部分的框架。第一个框架形成于《反杜林论》(写于1876年 9月至1878年 6月),表现为恩格斯将该书分为“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三编,以批判杜林的《哲学教程》、《国民经济学和社会经济学教程》、《国民经济学和社会主义批判史》。后来列宁将马克思主义学说明确分为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就是以此作为最初的权威根据的。在这样的解释框架中,马克思所有的经济学著作既然已经划入政治经济学范畴,自然就不再被当作哲学本文来看待了。还有一些著作,如《共产党宣言》等,主要被看作社会主义文献,因而也不再计入哲学范畴。这样一来,马克思的哲学本文就比前述四千多页要少一大半。如果再除去马克思生前没有公开发表的著作,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等,马克思的哲学本文就更少了。第二个框架是恩格斯在“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出自《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0卷,第154页)这一类说法中逐步加以明确的。在恩格斯看来,马克思主义哲学至少可分为自然观、历史观和思维观几部分,马克思的主要贡献是提出了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一哲学上的贡献与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发现剩余价值规律一起,被恩格斯反复称颂为马克思对人类历史的两大理论贡献。恩格斯本人在《反杜林论》中对自己自然哲学思想的系统阐述,特别是对“自然辩证法”的长期专门研究,更是表明恩格斯确实是把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当成马克思主义哲学整体中的历史观部分来看待的,与之对应的是由他本人创制的自然观部分。在这一框架中,马克思的哲学本文客观上就被局限到了一个较窄的理论范围之内。这两个解释框架合在一起,规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解释思路。沿着这条思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解释体系的本文背景中,马克思哲学本文的比重便逐渐降低了。
恩格斯对马克思的哲学本文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文的解释,又成为后世马克思主义者进一步加以解释的本文。列宁在新一轮解释活动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表现在:一是加强了恩格斯的第一个框架,二是改造了其第二个框架。在《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写于1913年3月)中,列宁将马克思主义学说由哲学、 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三部分组成的观点明确了下来,并且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成“唯物主义”、“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几部分。列宁十分肯定地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唯物主义”,其不同于18世纪唯物主义的地方在于马克思继承了辩证法,从而“把哲学向前推进了”,使之成了“辩证唯物主义”。至于“历史唯物主义”,则是马克思“把唯物主义对自然界的认识推广到对人类社会的认识”的结果,是对哲学唯物主义的“加深和发展”(见《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23卷,第42—45页)。在《卡尔·马克思》(写于1914年7—11月)中, 列宁把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分为哲学唯物主义、辩证法、唯物主义历史观、阶级斗争四个方面,并对一年多以前的观点作了更加详尽的发挥。列宁的这些论述,主要的本文依据是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所不同的是:在恩格斯那里,马克思的历史观是与自然观相并列的一种理论;而在列宁这里,“历史唯物主义”则是从属于“辩证唯物主义”的。列宁对恩格斯框架的这种加强和改造,进一步降低了马克思哲学本文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解释体系的本文背景中的地位。
列宁的这种解释倾向,特别是其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分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块的做法,被斯大林推向极至。斯大林说:“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党底世界观。其所以叫作辩证唯物主义,是因为它对自然界现象的看法,它研究自然界现象的方法,它认识这些现象的方法,是辩证的,而它对自然界现象的解释,它对自然界现象的了解,它的理论,是唯物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推广去研究社会生活,把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见《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136 页)把对自然界的看法称为世界观,这是一种新提法;由此,历史观就成了对这种单纯以自然界为对象的世界观的应用。在这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解释体系宣告形成。其中,“辩证唯物主义”这一原理部分的本文依据是恩格斯和列宁的,而马克思的本文只是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应用部分的依据之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从此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当然的名称。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学说三分法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二分法的解释框架,是造成马克思的哲学本文被严重忽视的直接原因。更值得深思的是,这种框架确立以后,反而成为评价马克思本文对马克思主义有何贡献的标准,甚至成为判断马克思本文是否属于马克思主义的标准。比如:国内常见的哲学史类著作在讲《资本论》的辩证法思想时,无不拿“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解释体系中所列的三大规律和几对范畴作套子,然后逐一地到《资本论》中去找填充的例证,仿佛所谓“《资本论》的辩证法”无非是对教科书原理的提前运用而已。再如:直到今天,马克思的许多早期著作仍被许多人视作“不成熟”的作品而排斥在基本原理的本文依据之外,这样做无非也是拿现行教科书作标准的缘故。这种本文要以解释为依据,绝对本文要以相对本文为依据的现象,在解释学上可称为本文和解释、绝对本文和相对本文之间的倒置或解释过程的逆转。
上述材料在统计方法上可能有局限,计算上也可能有差误,考据上更显粗略,这些都有望专家教正。不过,这些材料若仅仅拿来说明现行教科书在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文的过程中基本上没有以马克思本人的本文为依据,想来还是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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