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几点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论文,现代化建设论文,中国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本文采用思辨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进行了反思。文中着重阐释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在改革之前,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生的技术和制度选择的失误和低效率;改革以来政府行为对农业科技进步带来的负面影响;部分同志对农业现代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的模糊认识,认为社会经济条件不同的国家,其生态环境目标选择的价值论基础也迥然不同,穷国的经济学家和农学家们不宜在涌动的“绿色思潮”面前,把本国农业发展的环境目标提高到不适合的位置;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生的农业质态水平提高与农业增长之间的某种不同步性。
关键词 技术 制度 生态环境
中国农业现代化是发生在边际上的连续变迁,它的启动很难确立一个明确的时限,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因素的出现和积聚早在1949年以前就已开始,但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新的政治共同体内政府从事管制和资源提取能力,经济发展目标的择定,制度变迁的方向、形式和可能性空间有了根本性的转折,它标志着一个旧时代的结束和新时代的开始,同时,农业现代化的内外要素环境和运作机制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因此,如同大多数研究一样,我们对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具体研究也选择了1949年为时间上限。自那时起,特别是改革以来,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与此同时,农业现代化也走过了曲折的历程,发生了一些失误,对这些失误的致因及可供吸取的教训,需要认真的总结与反思。
1 农业技术的选择应与国情相符合
在农业现代化技术方向的选择上,我国曾一度片面追求农业机械化。50年代的农业合作化时期,政府提出了实现农业机械化、水利化、电力化和化学化,这“四化”成了当时农业现代化的代名词。1959年毛泽东提出了“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进一步突出了“机械化”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地位。60、70年代,农机化成了农业发展的核心。1980年,农业机械化目标落空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机工作跌入低谷,人们开始对农业机械化问题进行反思。无疑,农业机械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但它只是一种工具手段,而非所求的终极目的。在我国特定的资源禀赋条件下,在某些地区(如东北的三江平原、新疆兵团农场等),农机的投入使用,对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有着重要作用,而在有些地区(尤其是土地零散的山区),农业机械(尤其是大型农机)的使用,则会发生规模不经济的损失。我们知道,规模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要素的不可分性,而现代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下线明显上移,农机的使用需要有一个最起码的规模保证,而我国土地的零散大大限制了农机的使用。另一方面,过分追求机械化也背离了我国农业劳动力相对丰富的要素结构的特点。1993年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约为3.2亿千瓦,是1952年的1683倍,而同期全国农业劳动力也由1.8亿增至3.4亿人,这种共增现象带来农业机械的大量闲置(据调查,有的地区农业机械综合利用率仅为25%),也突出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隐性失业问题。
总之,技术选择应遵循由资源赋予所决定的要素替代原则,既要提高要素的质量水平,又要有利于释放已有要素的潜能,发挥其比较优势。而片面追求机械化导致了农业科技的狭义化,不符合我国人多地少、农业生产条件多样化的国情,也不符合现代农业科技综合发展的潮流。当然,农业机械作为农业中一项内容,仍将在农业现代化中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关键是如何围绕我国的国情重建农业机械化体系。
2 集体化选择应促进农业效率的提高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通过全面的土地改革,成功地实现了其对农民的承诺,“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不仅树立了政府在农村中的权威,而且重塑了农业微观经营主体,释放出了长期为封建土地制度束缚的潜能,因而,解放初期饱经战火兵燹重创的农业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为农业现代化创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政府的土地改革,成功地解决了困扰农民的土地问题,在农村腹地确立了可靠的政治和经济基础。
但是,我国政府在实行土地改革之后,很快又把广大农民纳入到了集体经济中去,经过合作化的短暂过渡,于1958年在全国实行了人民公社的生产经营体制。集体化的选择有综合的原因和依据,如社会控制、资源提取(特别是为工业化提出农业剩余)、苏联模式的影响等。若从农业现代化的角度看,其主要依据是:①如果不通过农业生产关系变革来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量级,生产经营规模极其狭小且十分贫困的农户,就不具备购买农业机械的支付能力,农业技术变革也就无从谈起。②集体化组织与单个农户相比,不仅具备购买农业机械的能力,更理要的是,它提高了抵御农业技术变革风险的能力,加快农业技术变革的速度。③国家无法承担技术供给的职责,只能由农民集体购买(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农业机械更为经济和简便。一言以蔽之,按照这一逻辑,集体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是,集体化扩大了农业经营规模的量级,通过规模效应的获得而强化了对农业技术变革的有效需求,从而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变迁。
从理论上讲,农业中集体行动的效率取决于它所获得的技术性规模效应与它所引起的制度性效率损失之间计算结果。技术性规模效应的根源在于要素的不可分性,但农业生产要素的可分性并不象工业中那样显著,因此农业中的规模效应比起工业而言要小得多;而另一方面,制度性效率损失源于交易费用,由于集体生产经营中产权模糊、劳动激励不足,并且不易对劳动进行监督,农业集体作业造成的效率损失也比工业要大。因此,农业本身并不是个适宜于集体化的产业,起码,集体化不是农业中最有效的形式。
我国的集体化选择中,政府的决策似乎只看到了集体化可能形成技术性规模效应,而没有意识到它的制度性效率。发生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决策混淆了实证的价值判断和实践的价值判断。韦伯在1904年发表的《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的认识的客观性》一文中曾提出价值自由论,对实证命题和实践命题作了严格的区分。他认为实证的价值判断从根本上来讲是以科学法则为依据的逻辑判断,而实践的价值判断则属于经济政策方面的主观伦理判断。政策和体制选择不仅需要以实证性经济理论作为指导,而且需要借助于实践价值判断作中介。我国过去在政策选择中实际上否定了这两种价值判断的区别,把实践的价值判断归结为实证的价值判断,试图直接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中演绎出实践的价值判断,从而忽视了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结果是集体化政策的投入使用偏离了农业发展的客观需求,使农业集体化政策的效率仍然很低。
3 市场化改革中更应重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改革以前,尽管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农业现代化推进较慢,但也有一些成功的做法值得肯定,比如当时大兴四级农科网,对于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改革以后,政府放松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放弃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扶持,以至出现了农业推广的“网破、线断、人散”的危局。特别是90年代在市场化取向的加速改革中,政府试图对农业推广机构实行所谓的“脱钩”、“断奶”的政策,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众所周知,社会中的公共品必须由政府组织和提供,而非市场所能为之。在世界各地,农业科研和推广作为公益性事业都得到了政府的财政支持和组织保证。在我国这样农户经营规模狭小、积累水平低的国家,政府所负责任尤为重大,单靠通过市场来解决问题是不可能的,否则只能是阻碍农业科研成果在农村的扩散。根据农业部的统计,1993年全国2200我个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中,全部“断奶”或部分“断奶”的占44%。因此之故,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1993年棉花因棉铃虫减产30%,损失130亿元;1993年沿海地区因大面积虾病,直接经济损失35亿元,间接经济损失31.6亿元。总之,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上的失误,给农业现代化建设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
4 应正确处理好农业现代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70年代末,学术界针对“石油农业”的弊端,提出了生态农业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思想。必须肯定,生态问题是我国农业现代化所面临的严峻问题,由于生态平衡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直接影响到农业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现代化建设。另一方面,由于农业是一个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独特产业,它不仅追求产业利润,而且还要承担改善生态环境和保护自然资源的责任,尤其是在农业的现代成长过程中对生态和环境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的情况下,农业应逐渐由单纯追求产业利润向将“追求产业利润和提高生活质量相结合”方向发展,即要求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考虑农业现代化的道路选择问题。然而,生态问题不仅是一个需要农、林、水等多方面综合配套的治理的经济社会问题,更重要的是它实际上是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苦于“现代病”的发达国家急于“走出现代化”,而为贫困和粮食安全所困扰的发展中国家则急于“进入现代化”,双方对生态问题理解的价值论基础和选择基准自然会相去甚远。我国有些学者引用国外生态学家论述的生态农业观点,基本上摒弃“石油农业”的成果,提倡在农业生产上以维持生态的良性循环为基本出发点的“生态农业”模式。我们认为,这显然是缺少慎思明辩的认识。首先,“石油农业”并不是造成生态破坏的唯一原因。“石油农业”的成果是人类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在农业上的必然表现,其所产生的一些弊端主要是由于经营者为了追逐眼前利益,而忽视了保护生态平衡,其责任不在“石油农业”本身,就是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也存在破坏生态的问题。其二,我国农产品供给和价格以及农民收入增长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使得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还不宜把生态环境目标放在过高的位置,应当是在发展的同时关注环境的保护和改善,而不是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同时求得发展,或者说,就我国农业现代化现状而言,环境目标只是一个重要的选择基准,而不是最高基准。事实上我国有大量的中低产田的改造就急需要投入现代生产要素,这本身就是对那些偏激地摒弃“石油农业”成果者的有力回击。当然,我们同样认为生态环境保护是农业现代化建设中需要引起充分关注的问题,但不是环境至上。同时,我们还要指出,农业现代化的建设必须把现代农业技术与传统农业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我国经历了2000余年的传统农业阶段,并且取得了高度成功,其中也在充分认识自然规律和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上形成和积累了一套完整的农业技术体系,这个体系中包含有诸多合理的成份,比如精耕细作,用养结合,维持地力之新壮,保护生态平衡等,我国传统农业2000余年持续不衰的发展证明该体系是成功的,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必须在新的条件下充分发扬其优良传统,否则,势必为之付出沉痛代价。
5 农业现代化建设与农业增长存在着某种不同步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增长最快的两个时段是1952—1957年和1979—1984年。前一时期,新的政府成功地发动了土地改革运动,宣告了地主土地占有制的终结,广大农民分得了渴望已久的土地,焕发出了极大的热情,新的产权构造激励农民最大限度地付出劳动努力,从而使农业产出有了显著增长。但与此相比,农业的质态水平的提高却并不明显,即二者之间出现了一定的不同步性或非均齐性。后一时期,也同样存在这种现象。1978年未开始的农村改革,有效地重塑了微观经营主体,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民在某种程度获得了财产和身份的双重自由,农民积极性的调动,充分释放出了长期被束缚的增长潜能,但这种主要来源于新旧体制差别效用的快速增长,并不意味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快速提高,1985年后农业的骤减和持续徘徊,说明了1979—1984年农业的高速增长并没有带来农业现代化基础条件的明显改善。总之,农业增长与农业现代化之间的不同步性是个需要引起关注的问题。
*农业部、农业研究中心课题“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的研究”内容。主持人:郑有贵、李成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