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DV结构的兴起及发展与印欧语言的影响——现代汉语欧化语法现象研究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代汉语论文,印欧论文,语法论文,现象论文,语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DV结构”指以动词为中心语的名词性偏正结构,其中“D”指定语,“V”指动词、形容词及动词性、形容词性结构,如“财务管理”、“结构的调整”、“对内容的理解”等,这种结构在当代汉语书面语中被广泛使用。“欧化语法现象”是现代汉语在印欧语言特别是英语的影响下产生或发展起来的一种语法现象,它既指汉语在印欧语言影响下通过模仿产生出新兴语法成分和句法格式的现象,亦指汉语中罕用的语法形式由于印欧语言影响的推动和刺激而得到迅速发展的现象。五四运动以来,随着西方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日益加剧,印欧语言也对汉语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现代汉语书面语的面貌。本文将考察五四运动以来现代汉语DV结构的兴起和发展,以抽样调查的统计结果说明这一结构的兴起和发展与印欧语言的影响有直接的关系,并揭示这种欧化语法现象对现代汉语语法的深刻影响,以及间接语言接触这种特殊的语言接触形式的特征。
为便于称说,本文以代码“D”指代定语,“V”指代动词性及形容词性成分,“N”指代名词性成分,“PP”指代介词结构。
一、DV结构的复苏和发展
DV结构在先秦汉语中就已存在,其形式是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上“之”字,构成“N之V”结构,例如:
(1)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论语·八佾》)
(2)吾之不遇鲁侯,天也。(《孟子·梁惠王下》)
(3)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辩牛马。(《庄子·秋水》)
朱德熙认为,加进这个“之”字后,“动词性的主谓结构就转化为名词性的偏正结构了。”[1]“N之V”结构在先秦汉语中非常活跃,但据王洪君研究,时至南北朝初期,这一句法结构已在口语中消失。[2]唐宋以来,口语中的“的”(“底”)也没有能够完全把“之”的这种功能继承下来[3](P397),因而与“N之V”对应的“N的V”在唐宋以来的白话中十分罕见,这种在先秦汉语中曾十分活跃的DV结构,在旧白话中长期处于休眠状态。
在英语等印欧语言中,许多动词加上名词后缀便可以派生出表示自指(注:关于“自指”和“转指”,参看朱德熙:《自指和转指》,载《方言》,1983(1)。)的行为名词(action noun),这类名词后缀在英语和法语中有“-ment”、“-tion”等。德语中有“-ung”等。[3](P398)由于汉语缺乏表示自指意义的名词后缀,在翻译印欧语言的行为名词时,往往需要用汉语中的动词进行对译。以汉英对译为例:
adjustment调整
establishment建立
management管理
exploration 探测
在英语等印欧语言中,一些形容词加上名词后缀也可以派生出表示自指的名词,英语中这样的名词后缀有“-ity”、“-ness”等。由于汉语缺乏可用于形容词的自指性名词后缀,在翻译时往往需要用汉语的形容词去对译印欧语言中由形容词派生而来的名词。以汉英对译为例:
rapidity迅速 verbosity冗长
coldness寒冷 greatness伟大
五四运动前后,中国境内翻译出版了大量印欧语言的文学作品和学术著作。(注:据统计,1910年至1935年期间,中国境内出版的全部书籍中有17.9%是印欧语的译著,其中62%译自英语,13%译自俄语,12%译自德语。参看Kubler,Cornelius C.A Study of Europeanized Grammar in Modern Written Chinese.Taipei:Student Co.Ltd.,1985.)在翻译过程中,由于汉语缺乏像英语等印欧语言那样的可以使动词、形容词转化为自指性名词的词法手段,因而只能在不改变词的外部形式的条件下,用动词和形容词对译印欧语言中的行为名词以及.由形容词派生的名词,结果导致汉语动词、形容词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以往通常只能由名词性成分占据的句法位置上。正是在这种变化过程中,DV结构开始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复苏,并发展出较古代汉语更加多样化的形式,形成与古代汉语“N之V”结构不同的特点,并且迅速流行开来。我们选取部分旧白话作品和五四运动以后的现代汉语书面作品及当代汉语口语语料(注:这些作品是《水浒全传》(《水》),《西游记》(《西》),《儒林外史》(《儒》),《红楼梦》(《红》),《鲁迅全集》第三卷中的《华盖集》、《华盖集续编》、《而已集》(《鲁》),《王蒙小说精选》(《王》),《毛泽东选集》第一卷(《毛》),《胡绳文集》(《胡》),《政治与市场:世界的政治——经济制度》([美]查尔斯·林德布洛姆蒂著,王逸舟译)(《政》),以及《北京话口语语料库》(《口》),该语料库共约95万字,内容绝大部分为家人、朋友、同学、同事之间的日常对话,采录时间为20世纪80年代末。本文中所有抽样调查的数据均来自上述样本。),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从这些作品中各抽取数量相等的样本(注:本文中的随机抽样是利用中国人民大学张卫国先生编制的随机抽样软件完成的,特此鸣谢。),对DV结构的出现情况进行了考察。考察的DV结构包含三种下位类型:“N的V”结构,如“决议案的执行”;“NV”结构,如“环境保护”;“PP的V”结构,如“对经费的滥用”。需要说明的是,这次考察的范围只包括动词表示自指的情况,不包括动词表示转指而转化为名词的情况。表1是我们的考察结果。
表1
语料 语料年代 样本量 DV结构 例/万字
(万字)(例)
《水》
14世纪 10 0 0.0
《西》
16世纪 10 1 0.1
《儒》
18世纪 10 2 0.2
《红》
18世纪 10 4 0.4
《鲁》
1925-192710
12112.1
《王》
1956-199210
24024.0
《毛》
1925-193710
51951.9
《胡》
1979-199410
52752.7
《政》
1991 10
87587.5
《口》
1989 10 3 0.3
表1的数据显示:在旧白话样本中,DV结构的万字出现率最高仅为0.4例,而在现代汉语书面语样本中,DV结构的万字出现率最高则达到87.5例。这说明,这类句法结构在五四运动前的旧白话中是很少见的,而在五四运动后不长的一段时间内,这一句法结构在汉语书面语中被广泛使用,并已成为现代汉语书面语常用句法结构之一。表1的数据还显示:口语样本中DV结构的万字出现率与旧白话相当,这说明,当现代汉语书面语中的DV结构迅速发展时,汉语口语却依然延续着以往的传统,因此,DV结构的复苏和发展仅仅是一种书面语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译作样本《政》中DV结构的出现频率明显高于汉语原创作品。这种差别与译作者的个人言语风格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因为我们在全面考察汉语欧化语法现象的过程中发现,欧化语法现象在译作中的出现频率明显高于汉语原创作品,这是一种普遍现象[4],个人言语风格的差异不会具有这种普遍性的特征。这种差异与语体因素也没有关系,除非我们把翻译文字视为一种独立的语体。从表1的数据看,DV结构的使用具有较强的语体制约特点,其在以《鲁》、《王》为代表的文艺语体中的出现频率明显低于以《毛》、《胡》为代表的政论语体,但译作样本《政》与汉语原创样本《毛》、《胡》同属政论语体,因此语体因素不会导致这样显著的差别。这种差别也与时间差异无关,因为译作样本《政》与汉语原创样本《胡》是同一个时期的著作。我们认为这种差别主要是由外语原文的表达形式对译者的直接影响造成的。从翻译的原则上说:“信”,即忠实于原作,是任何一个严肃的译者都必须恪守的基本原则。要做到“信”,从翻译技巧上说,在人们能够接受且准确传达原作内容的前提下,按照外语本来的结构去翻译是一种很自然的选择,这样做既不需对言语表达作较大的调整,比较省力、便捷,也容易达到“信”的要求。这样,外语原文的句法形式自然容易对译者的表达方式产生直接影响。如果这种解释可以成立的话,译作与汉语原创作品的上述差异就从一个方面说明:DV结构的兴起和流行是在外来语言的影响下发生的。
二、“N的V”结构的兴起和发展
如前所述,现代汉语DV结构有三种主要类型,其中最为常见、对动词的选择最为自由的是“N的V”结构。这种结构在五四运动前的旧白话中已经存在,例如:
(4)如今似你这等怕惧孙行者的诡谲,就俱送去还他。(《西游记》三十四回)
(5)小姐听了父亲的教训,晓妆台畔,刺绣床前,摆满了一部一部的文章。(《儒林外史》十一回)
(6)他两个母亲素日都承凤姐的照顾,也巴不得一声儿。(《红楼梦》七十一回)
不过,这种句法结构在旧白话中十分少见。在我们抽取的《水》、《西》、《儒》、《红》共40万字的样本中仅出现7例。
如前所述,印欧语言中有大量的由动词派生而来的行为名词,它们可以像一般名词那样受定语的修饰。由于汉语缺乏将动词转化为自指性名词的词法手段,五四运动以来,在翻译过程中,人们只能用汉语的动词去对译印欧语言定中结构中的行为名词,于是“N的V”结构便在汉语书面语中兴起。例如:
the application of new technology
新工艺的使用
the exploitation of natural resources
自然资源的开发
the reform in teaching methods
教学方法的改革
表2是我们抽样调查的结果,表中的统计数据充分说明汉语书面语的这一显著变化。
表2
语料语料年代 样本量 “N的V” 例/万字
(万字) (例)
《水》
14世纪 10
0 0.0
《西》
16世纪 10
1 0.1
《儒》
18世纪 10
2 0.2
《红》
18世纪 10
4 0.4
《鲁》
1925-1927
10
108 10.8
《王》
1956-1992
10
189
18.9
《毛》
1925-1937
10
400
40.0
《胡》
1979-1994
10
387
38.7
《政》
199110
573
57.3
《口》
198910
2 0.2
“N的V”结构首先大量使用于翻译文字,随后逐步推广到汉语书面语的各种语体,逐渐成为现代汉语书面语与五四运动前旧白话的显著区别之一。下面是五四运动以来的一些用例:
(7)据我的经验,这理想价值的跌落,只是近五年以来的事。(鲁迅:《随感录三十九》,《新青年》,1919年第6卷第1号)
(8)非快跑、飞跑,不足以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与车的优美。(老舍:《骆驼祥子》,1936年)
(9)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立的支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至于这种结构兴起并迅速发展的原因,人们的认识并不一致。王力、姚振武等认为,从使用上说,五四运动以后印欧语言的影响对“N的V”结构的广泛使用的确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但从来源上说,现代汉语的“N的V”是古代汉语“N之V”的继承或复活。[5]吕叔湘、朱德熙则认为现代汉语的“N的V”结构“与其说是古代格式的复活,毋宁说是外国语法的输入”[6]。我们认为,从使用上说,英语等印欧语言的刺激和推动作用是“N的V”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得以兴起并获得广泛使用的主要原因,这种刺激和推动作用是随着五四运动以来大量外国作品的翻译而产生的。否则便难以解释“N的V”在旧白话中已存在几百年,却为何始终处于萌芽或休眠状态,而直到五四运动前后,才突然兴起并很快流行开来。从来源上说,现代汉语的“N的旷对古代汉语的“N之V”有所继承,但它不同于后者的一些结构特点却是来自对英语等印欧语言行为名词用法的模仿。
我们知道,在古代汉语中可以比较自由地将“之”字置于主语与谓语之间,使一个小句转变为一个名词性结构,动宾式、动补式、连动式、兼语式等复杂的动词性结构都可以充当这种“N之V”结构的中心语。例如:
(10)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孟子·梁惠王上》)
(11)子之从于子敖来,徒餔啜也。(《孟子·离娄上》)
(12)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庄子·逍遥游》)
(13)庸讵知夫造物者之不息我黥而补我劓,使我乘成以随先生邪?(《庄子·大宗师》)
如果现代汉语的“N的V”完全是继承古代汉语“N之V”而产生的,它的中心语也应该可以是比较复杂的动词性结构,但据我们考察,复杂的动词性结构却不宜做“N的V”结构的中心语。(注:固定词组除外,因为他们是词的等价物,而不是临时组合而成的语言形式。)在表2总计1666个“N的V”中,中心语为兼语式的未出现,为动宾结构的有33例,为动补结构和连动式的各1例,总计35例,占总数的2.1%。这35例中有23例出自鲁迅笔下,而且至少在我们看来,这些用例的可接受性大都比较低。例如:
(14)我本就看不起他,正如他的看不起我。(鲁迅:《评心雕龙》,《莽原》,1925年第32期)
(15)道士们的对付“三尸神”,可是更利害了。(鲁迅:《送灶日漫笔》,《国民新报副刊》,1926年2月21日)
(16)跳蚤的来吮血,虽然可恶,而一声不响地就是一口,何等直截爽快。(鲁迅:《夏三虫》,《民众文艺周刊》,1925年第16号)
“N的V”的中心语不宜由比较复杂的动词性结构充当,这正与英语行为名词的特点接近。
再者,在古代汉语的“N之V”中,“N”在语义上往往是“V”的施事或当事,“N”是受事(注:本文的“受事”所指较宽泛,包括“结果”和“对象”。)的情况则很少见。但是现代汉语的“N的V”则不同,“N”常常是“V”的受事。先来看一些较早的用例:
(17)真理的发见,也是如此。(周作人:《人的文学》,1918年)
(18)细细的研究起来,这文学家的造就,原因很复杂。(冰心:《文学家的造就》,《燕大季刊》,1920年第1卷第4期)
这种用法现在已经非常普遍,人们信手就可以从报刊上找到许多,例如:
人才的培养 房屋的修建 质量的提高
资源的配置 资金的积累 目标的实现
这种用法恰恰与英语的习惯相近。在英语的定中结构里,由of介引的名词性成分常常是行为名词中心语的受事;即使这一名词性成分既可以理解为受事,也可以理解为施事,其优势语义也常常是将其理解为受事,例如,“the examination of the fireman”的优势语义是将“the fireman”(消防队员)理解为“examination”(检查)的受事。[7]吕叔湘在论及这种现象时指出:“从前的文言里虽然间或也有这种例子,可是不多。现代的广泛使用,不能不说是主要由于外国语的影响。”[8]
表2的统计数据还显示,尽管五四运动以来“N的V”在汉语书面语中迅速流行开来,但汉语口语并未受影响,依然保持着原有的状态。
三、“NV”结构的兴起和发展
本文中的“NV”结构是DV结构的下位类型,即由名词或名词性结构直接修饰(不带“的”字)动词而构成的名词性偏正结构。据我们考察,“NV”结构在宋代就已出现,但直到五四运动前,这种结构始终很少见,而且通常只用于机构和官职的名称。例如,宋代负责为朝廷祭祀活动供应牛、羊的官署叫做“牛羊供应所”(《宋史·职官志四》);元代掌管食盐生产和运销的机构叫做“都转运盐使司”,也称“盐运司”(《元史·泰定帝纪》);清代负责批验盐引的机构叫做“盐引批验所”(《清史稿·职官志三》),负责批验茶引的官职叫做“茶引批验大使”(《清史稿·食货志五》)。
英语等印欧语言中有大量的行为名词,它们同其他名词一样,可以受名词定语或由名词派生的形容词定语修饰。在将这类偏正结构译成汉语时,往往只能采用名词修饰动词的偏正结构,而当翻译者认为这是一个相对固定的表达时,使用不带“的”字的“NV”结构对译更为贴切,因为它更接近于复合词。五四运动前后,在英语等印欧语言行为名词用法的影响下,通过大量的汉外翻译,汉语中原本处于萌芽状态的“NV”结构得到迅速发展,突破了原本只用于机构和官职名称的限制,使用范围迅速扩大。例如:
air pollution
空气污染
business management 企业管理
cultural interchange文化交流
据我们考察,到20世纪20年代,机构和官职名称以外的“NV”用例已不算少见。例如:
(19)资本制度一天不倒,各资本制度的国家保护商业的军备扩张也一天不能停止。(陈独秀:《社会主义批评》,《广东群报》,1921年1月19日)
(20)不过我觉得托罗兹基(Trotsky)的文艺批评,倒还不至于如此森严。(鲁迅:《马上日记之二》,《世界日报副刊》,1926年7月19日)
(21)红军人员的物质分配,应该做到大体上的平均。(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1929年)
表3是对机构和官职名称以外的“NV”用例进行抽样调查的结果,表中的统计数据充分说明五四运动以来汉语书面语所发生的显著变化。
表3
语料 语料年代 样本量“NV” 例/万字
(万字)
(例)
《水》14世纪 100 0.0
《西》16世纪 100 0.0
《儒》18世纪 100 0.0
《红》18世纪 100 0.0
《鲁》1925-1927
108 0.8
《王》1956-1992
10262.6
《毛》1925-1937
10959.5
《胡》1979-1994
10115
11.5
《政》199110177
17.7
《口》1989101 0.1
表3的数据还显示:口语样本中“NV”结构的万字出现率只有0.1例,与书面语样本,特别是政论样本《毛》、《胡》以及译作样本《政》的差异明显,这表明这种结构在口语,特别是日常口语中是很少使用的。
四、“PP的V”结构的产生和发展
本文中“PP的V”结构亦为DV结构的下位类型,即由介词结构做定语修饰动词而构成的名词性偏正结构。依汉语原有的习惯,介词结构常常用来做状语,如“对其母泣”(《论衡·福虚》);或是做补语,如“献楚俘于王”(《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而很少用做定语。[9]即使偶尔可以带上“的”(或“底”)做定语,所修饰的中心语也都是名词,如“必不是以下底人”(《朱子语类》八十一卷)。
五四运动前后,在翻译英语等印欧语言作品的过程中,常常遇到由行为名词做中心语、由介词结构做定语的名词性偏正结构,人们往往采用仿译的方式,用汉语动词对译外语中的行为名词,用由介词“对于”、“对”(表对待关系)、“关于”等介引的介词结构对译外语的介词结构定语,这样,“PP的V”结构便在汉语书面语中出现。例如:
addiction to the car
对汽车的迷恋
examination of such questions
对这些问题的考查
treatments for pain
对疼痛的治疗
我们之所以认为这种“PP的V”结构是通过仿译从英语等印欧语言移植过来的,一是因为它与外语相应结构之间有明显的对应关系,二是因为我们在旧白话作品中没有发现这种结构的用例,三是因为这种结构通常使用介词“对于”、“对”和“关于”,而这几个介词都是五四运动前后在英语等印欧语言影响下才产生和发展起来的。[4]
表4是对“PP的V”结构的用例进行抽样调查的结果,表中的统计数据充分说明五四运动以来汉语书面语所发生的显著变化。
表4
语料语料年代 样本量 “PP的V”例/万字
(万字) (例)
《水》
14世纪 100 0.0
《西》
16世纪 100 0.0
《儒》
18世纪 100 0.0
《红》
18世纪 100 0.0
《鲁》
1925-1927
105 0.5
《王》
1956-1992
10252.5
《毛》
1925-1937
10242.4
《胡》
1979-1994
10252.5
《政》
199110125
12.5
《口》
1989100 0.0
从表4的统计数据上看,目前,这种结构通常只用于书面表达,日常口语中则很少使用。
五、间接语言接触的基本特征
语言接触从途径和方式上可以分为直接语言接触和间接语言接触两种类型。直接接触是接触双方在时间和空间上都不分离的语言接触,一般通过口语交际实现。间接接触是接触双方在时间和空间上分离的语言接触,书面文本是这种语言接触的主要媒介。以往的语言理论大都把语言接触看作一种不同民族在进行直接交往(通过口语交际)乃至融合的过程中发生的语言现象,对间接语言接触则很少讨论。而有关直接语言接触的理论难以很好地解释汉语语法欧化的事实,因为在历史上汉语与印欧语言之间从未发生过足以影响整个汉语社会的直接语言接触。五四运动以来汉语的确受到印欧语言的很大影响,这种影响只可能主要是通过间接语言接触施加在汉语之上的。
至今为止,已有的研究文献还缺乏对间接语言接触特点的系统论述,但通过对汉语欧化语法现象的考察和研究,可以为认识这种特殊的语言接触形式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本文的统计数据都显示,翻译文字中各种DV结构的出现频率均明显高于汉语原创作品,这表明书面翻译是间接语言接触中一种语言影响另一种语言的主要途径,这是间接语言接触不同于直接语言接触的重要特征。从这一特征出发,我们不难得出结论,间接语言接触可以影响一种语言的词汇和语法系统,但不大可能像直接语言接触那样影响一种语言的语音系统。
从语言接触的角度看,汉语的DV结构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有些DV结构汉语原本就有,但长期处于萌芽或休眠状态,在语言接触过程中,印欧语言的影响可能会刺激并激活他们,并促使其在短时期内迅速流行开来,“NV”的兴起和发展就属于这种类型;(2)有些DV结构汉语原本没有,在语言接触过程中,通过印欧语语法结构的移植,产生出这类新兴的句法结构,“PP的V”就属于这种类型;(3)有些DV结构在汉语中虽有根源,但其流行开来以及结构上的一些新的特点都与模仿外语的语法结构有着直接关系,“N的V”就属于这种类型。据此,综合我们对其他汉语欧化语法现象的考察结果来看,在间接语言接触中,一种语言对另一种语言语法的影响通常并不能摆脱被影响语言已有语法资源的制约,而只是对这些已有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和利用。
五四运动以来DV结构的兴起和发展具有明显的语体制约特点,这种语法现象只存在于书面语之中,而未能影响到口语,特别是正式程度较低的日常口语。我们在相关研究中还发现,不仅是DV结构,五四运动以来汉语中产生的其他欧化语法现象通常也都只存在于书面语之中。[4]这表明:在间接语言接触过程中,对语法的外来影响通常只局限于书面语,口语(除了书面语化的口语)则会顽强地保持原有的语法传统。
本文的考察和研究结果表明:汉语中的“N的”、“N”、“PP的”作为定语,原本只能修饰名词性成分,但由于DV结构的兴起和发展,现在却常常用来修饰动词,这反映出五四运动以来,在印欧语行为名词用法的影响下,人们在书面上常常按照名词的模式来使用汉语动词,这种新的语言习惯对现代汉语语法有深刻的影响。依汉语的传统,动词和名词的界限是相当分明的,二者基本上互不兼类。[10]但五四运动以来由于人们常常按照名词的模式来使用汉语书面语的双音节动词,就使得越来越多的动词不同程度地获得了名词的功能,动词与名词的界限在很多情况下变得模糊起来,以至有人提出现代汉语中有大量动词正在向名词漂移,传统的动/名二分模式已不能准确反映五四运动以来不断发展变化的汉语语法。[11]与旧白话相比,这是现代汉语语法的一个十分显著的变化。DV结构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的广泛使用,特别是“NV”的发展(可以受名词直接修饰被认为是名词的典型功能),既是这一变化的结果,同时也推动和加剧了这一变化。这些事实表明,通过间接语言接触,一种语言也有可能对另一种语言的语法产生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