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关系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吉林省论文,精神文明建设论文,文化与论文,民族传统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吉林省少数民族以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回族、锡伯族等5 个民族为主,多聚居于1州3县和33个民族乡(镇)。其中4 个民族在全国的人口总数过百万,甚至近千万。我省的朝鲜族占全国朝鲜族人口总数的61.54%。这些民族传统的生产方式以农(牧)业为主, 渔猎采集为辅。农(牧)业民族的文化特征较突出。
尊师重教传统与滞后的文化教育现状的冲突与调适
少数民族几乎都有尊师重教的传统,但是各有侧重和特点。蒙古族尊师是尊有一技之长之“师”,崇尚能人、能力,并有保护、爱护人才的习惯。成吉思汗远征中亚、西亚时,中原全真教道长丘处机为军师出谋划策;大军所到之处杀掠甚多,但对能工巧匠等“艺人”却赦免不杀而任用。这实际是蒙古民族英雄崇拜心理在日常生活中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反映出该民族对人才的一种务实的心态。回族传统的尊师重教是尊“经师”(即阿訇),重“经堂教育”即宗教教育,而普通教育,特别是近现代科学文化教育薄弱。回族修建清真寺非常舍得投入“拿乜帖”。朝鲜族宁肯饿肚皮也要让子女上学的精神是世人皆知的,一百多年来朝鲜族的教育史,是该民族重视教育、发展教育的斗争史。虽几经挫折,但重视教育始终是该民族发展的主题。使朝鲜族成为中华大家庭中教育普及程度最高、平均文化水平最高的民族。教育兴族在该民族成员心中的烙印异常深刻。
少数民族在传统教育上的共同特征是偏重于伦理道德,而欠缺近现代科学文化的内容。即重人文(伦理),轻科技。直接后果就是人才结构失衡,民族干部虽占一定比例,但实用型干部少,特别是懂经济会管理及生产第一线的科技人员少,以至“人才匮乏”始终是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全省仅有的两个回族乡之一胡家回族乡多年来搞过数个项目,长春市民委向该乡先后投资数十万元,但无一成功。究其发展缓慢的原因,根本就是缺少人才。但改革开放,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教育观发生变异,在部分少数民族中,又出现了另一种极端。重经济轻文化教育;重谋利而轻道德。文化教育在现代化进程所面临的双向冲突具体表现为:1.民族文化教育中欠缺适应现代化的实用型的文化科学,因而不适应现代化发展。2.民族传统文化的长处,如伦理道德等在市场经济冲击下弱化、滑坡。3.民族文化教育缺少本民族特色,有名无实。文化教育在现代化进程中明显滞后,有的是由于传统教育观造成的,有的则是教育体制、结构造成的。主要表现有:
1.滞后的传统教育观
教育就是力量,就是希望,在建设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过程中,少数民族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些民族做得较好,为本民族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肯定成绩不等于说民族教育就完全合理、科学,适应了现代化的建设,它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必将羁绊少数民族前进的步伐。落后的教育必然导致落后的经济。以历来重视教育的朝鲜族为例。朝鲜族由于受儒家“学而优则仕”、“立功出仕”等思想影响较深,培养子女舍得投入,但历来重文轻理,致使文得科学生数量失衡,导致应用技术型科技人才匮乏。虽然民族整体素质高,但科技素质和掌握第一生产力的人的素质不高亦不多。我国党政军文体界朝鲜族人才辈出,但科技界人才相对少。朝鲜族教育观上的价值取向既和传统的儒家思想有关,同时又与其历史上流离故土,沦落他乡受尽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身感政治上无地位就又要受人欺侮,因而迫切需要培养本家庭、民族在社会上有一定政治地位的代言人有关。重视文科教育就包含着其追求政治势力、崇拜权力的功利意识。“在我们的干部和群众中存在的狭隘的教育价值观,片面的人才观,以及鄙薄职业技术教育的旧的传统观念,直接间接地影响了朝鲜族教育。……不少家长宁肯转户口、转学校拿出重金把子女送到高考补习班,也不愿把子女送到职业技术学校去学习。这种旧的传统的教育观念,影响着民族教育为社会培养多层次、多规格的人才”(注:朴泰洙:“当前中国朝鲜族教育中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兼谈如何深化改革”,《朝鲜族研究论丛》,第271页, 延边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延边缺的不是有文化的人,而是有技术的人”(注:李基云:“延边实施‘全民素质教育工程’的探讨”,《延边社会科学》第29页,1997年第1期。)。
民族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等深层心理,导致教育结构、人才结构的不平衡,如不更新,势必影响本民族可持续稳定发展,致使人才断档,教育缺腿,教育观念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市场经济更需要大量直接参与其中的多方面的人才,所以近年一些朝鲜族的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此问题,并着手改变这种状况。
对教育,特别是对普通教育的重视不够,是落后教育观的另一种表现。以回族为例,回族在我国十个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中的人口最多,文化素质最高,但和国内一些发展水平较高的民族相比,总体上还是较低的。吉林回族人口素质高于全国回族人口素质有关指标,但和省内朝鲜族、汉族等相比仍有差距,表现为:文化程度偏低,文盲、半文盲比例较高,各级各类学校回族在校生比例低于人口比例。此外,在经费、师资及教学设备等方面,都有许多困难和问题。在农村,这些问题尤为突出。有的地方文盲高达当地人口总数的1/2。(注:马鸿超、田志和:《吉林回族》第76页,吉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
回族文化教育相对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和其历史上形成的教育观有直接关系。解放前,吉林回民不注重常规文化教育,偏重于经堂教育。民国以前,回民不管生活怎样困难,也让孩子进清真寺跟阿訇念几天经。有的回民少年在清真寺念一二年经学,就回家做小买卖或种田,有的在家接受老人口传的宗教常识教育,这就影响了回族常规文化教育的发展。尤其是回族妇女上学读书的就更少了。经堂教育影响和制约着吉林回族常规教育的发展。民国以后,吉林回民同全国各地回民一样,和社会接触日切,于是才群起努力于新式教育。但解放前,吉林回民念书的少,做小买卖的多;知识分子少,文盲多。经济发展程度及水平的低下,生产经营方式简单等因素,决定无需太多、太高的文化素质就足以谋生。解放后,回族教育,特别是常规教育有了空前的发展。但对常规教育的轻慢在城镇的回民聚居区和农村的部分群众中仍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以来,回族经商传统得以施展,眼前的利益更刺激了部分回族群众陈旧的教育观。
2.改革开放对民族文化教育事业带来的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后,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面临着发展的契机和负面的冲击。前者表现在迫使民族文化教育必须适应市场经济,靠自身的竞争谋生存,改变现有的教育体制、结构。连某些逐渐式微的民族语言也因改革开放的大势重又焕发了生机,民族文化的载体——民族语言不仅没有丧失,反而强化了。朝鲜族语言文字即是一个典型。改革开放后,随着与韩国、朝鲜及世界上其它国家经贸往来的迅速扩大,急需朝语人才,为朝鲜族语言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朝语不仅是传承朝鲜民族文化的载体,也成为国际经贸活动中重要的交流工具。与改革开放前一些人认为民族语言无用相反,朝语受到许多涉外行业、企业的重视和欢迎。许多朝鲜族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不仅吸引了本民族学生,还吸引了一些其他民族甚至沿海城市的人前来学习。生活在汉族、汉语占绝对优势环境下的少数民族,民族语文面临着严重挑战:一方面会本民族语言文字的人数日益减少,特别是青少年,许多已不会,这对传承民族文化是极不利的。但这仅是一种趋势,正如英文在互联网上一统天下,不懂英语就不能上网一样,现代化的产物对传统提出挑战、冲击,对此持什么态度,是衡量一个民族成熟、理智、素质高低及文化结构开放与否的标尺。朝鲜民族不仅能够熟练地使用汉语,而且基本保持住了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同时在学习外语特别是日语中显示出其优势。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这个民族已不再局限于擅长日语,又开始学习电脑时代的英语了。许多朝鲜族中小学都开设了英语课。后者主要表现在民族文化教育城乡之间的两极分化加剧。仍以朝鲜族为例,农村教育由于人口外流,生员不足,教师弃教从商等造成中小学规模急剧缩小,一些地方的教育网点难以为继;在城市,由于农村人口的大量流进,原有的教育设施远远满足不了需要。有的父母忙于经商,无暇照顾子女,有的把子女留在农村由老人照看,家庭教育出现空白。如不很好地解决,则有可能因忽视子女教育致使文盲、半文盲增加。历来重视文化教育的朝鲜族,尽管整体文化素质居全国之首,但改革开放后,朝鲜族中低层次文化阶层人数呈增加趋势。这部分人,缺乏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识别能力差,最易犯罪。难怪朝鲜族老人忧虑地说:“再这样下去,我们的民族将损失一代人。”此种现象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的经济发展只是初级阶段,对知识、教育的需求客观上并不要求很高就足以应付。以经济的发展带动文化教育,以适应市场经济的文化教育推动经济的发展,是当今民族教育的出路所在。
3.民族文化教育事业缺少民族特色
现行民族教育体系的主要弊端,是民族教育缺乏民族特色。它把各民族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排斥在外,呈单一学校封闭式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又是单一的、以普通教育为主干、以升学为目的、脱离少数民族的实际需要而与内地汉族基本一致的教育模式。在教育体系上,现代学校教育与少数民族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割裂,造成少数民族学生的受教育过程与其社会化和文化化过程之间发生断裂,使民族教育丧失了最重要的社会化功能。
在文化方面,虽然民族地区大都建立了县乡两级、有的还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文化网,但许多乡村文化站实际上办成了汉文图书馆,这对文盲率普遍较高的少数民族来说只能是曲高和寡。民族地区的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工具,也大多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最具魅力的部分,诸如五彩缤纷的民族歌舞,美妙神奇的民族传说,古老独特的历史神话等等,排斥在正规的传播渠道之外。从内容到语言,都是全国统一的模式。这种统一模式的传播内容,固然是先进的、现代化的,但对少数民族来说却是陌生的、异质的。因其没有采取民族形式,所以并不为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其结果,既限制了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也使现代化的观念和意识难以深入人心(注:郭家骥:“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双向调适”,载《民族学研究》第十辑,第91页,民族出版社1991年版。)。
民族传统道德与现代化的冲突与调适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民族传统道德可分为两部分:一是积极成分,二是消极成分。
民族传统道德中的“积极成分”,是民族精神文化中的优秀遗产,与现代化建设是基本适应的。说它基本适应,是因为毕竟是历史的东西,与现代观念,尤其与社会主义的和共产主义的道德观念有距离,决不能相提并论,不加区别地混为一谈。另一方面,现代化建设又需要当代的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道德观念来为自己服务,以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而新时代的道德观念又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必须在承继传统道德观念的基础上得到更新。显然,社会主义民族道德在承继民族道德传统的过程中,只能继承其中的积极成分,并且“继承”也不是一味地“照搬”,采取简单的“拿来主义”,而是继承中一要“改造”,二要发扬。所谓“改造”,即要赋予民族传统道德中的积极成分新的内容和含义,使之与社会主义乃至于共产主义的道德观念协调一致。所谓“发扬”即要在赋予新内容、新含义的基础上自觉地把它上升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道德观念,并自觉地用以规范自己的实践,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相反,民族传统道德中的“消极成分”,则是民族精神文化中的惰性力量,与现代化建设是对峙和冲突的,不能将其纳入新道德之内。对于这部分道德观念,要在引导的基础上加以批判和否定。因为民族道德中的积极成分与消极成分总是同时并存的,并不会因为人们要继承和发扬其积极成分,消极成分就自行退让,主动消失或让位于积极成分,也不会因为人们要否定和批判其消极成分,积极成分就可以马上把消极成分驱赶殆尽,使自己取而代之。实事求是地讲,消极成分也有它客观存在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基础,要使它很快消失是不可能的。最好的办法,是在民族地区大力发展民族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经济,加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的宣传,加强民族文化交流,通过启发民智、提高民族素质,唤醒各族群众对本民族传统道德意识中消极成分有害性的认识,区分良莠,辨别好坏,进而自觉地批判和否定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
唯有这样,才能使少数民族的传统道德与现代化建设相协调。否则,在民族地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整个现代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就会首先受到来自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中消极成分的挑战,从而延缓其经济建设事业的进程。
1.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
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有着内在的因果关系和制约作用。如果说民族道德观念是各民族的内在深层意识的话,那么市场经济就是各民族道德思想观念的外化表现形式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传统道德观念是原因,市场经济是结果。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赖于民族道德思想观念这个“因”,民族道德思想观念的新旧与否又会促进或延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果”。何况民族传统道德观念往往还具有超前性、目的性、先导性的特点。所谓超前性,即指一个民族在其生产力和生产方式还十分落后的情况下,这个民族的道德思想观念却可以远远走在前面,甚至可以和世界上最先进的道德思想意识合流。所谓目的性,即指一个民族可以借助道德思想观念的作用为该民族提出一个超乎于现实之上的理想价值目标,然后再号召该民族的全体成员用实际行动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奋斗。所谓先导性,即指一个民族的道德思想观念总是有可能走在实践的前面,并有可能对其成员的行动起到一种先行指导的作用和制约作用。
一般来说,民族道德思想意识及其传统道德观念,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制约作用的。反过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对新的民族道德观念的形成与重建起催化剂的作用。
2.民族传统道德观念的双重性
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中的积极成分、合理因素,基本上适应并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否则,就有走向民族虚无主义的危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绝对排斥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的。过去那种把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一概视为落后、保守、陈腐过时的东西而加以否定,似乎只有彻底摈弃民族传统道德观念,才能重建中华民族的新文明,才能加速发展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与之相适应,便相继出现了一股股崇洋媚外、厚今薄古的思潮。由此便产生了一系列的民族失落感、民族性格悲剧论、民族意识中的劣根性、民族传统道德观念是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精神枷锁等论调。这些看法都未免失之偏颇,容易走向极端。固然,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中,确有一些成分是属于保守、落后、陈腐过时的东西,没有必要对它进行夸耀、褒奖、赞美。但这只是一部分而非全部。而另一方面,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中也确实还有一些值得肯定、继承和发扬的合理因素。如民族性格及其民族意识中的勤劳勇敢、淳朴善良、亲和团结、凝聚力强、乐于助人等思想观念,就值得充分肯定。在民族的发展、进步及其繁荣过程中,这些道德思想观念理所当然应受到推崇,并予以继承和发扬。
任何一个民族,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都进行着三大部类的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精神文化的生产、民族自身即民族人口的生产。民族传统道德观念基本上限于精神文化生产的领域,它代表了一个民族的精神意识。这些精神意识在民族的不同发展阶段,一代代地传袭、承继下来,又不断地随着社会变革、人们活动方式的改变而有所更新和发展。但总的看,这个更新、发展过程是在不可分割、也不容分割的历史连续性过程中进行的。道理很简单,就如同没有民族的过去,就没有民族的现在和未来一样。那种想肢解、割断、分化、瓦解民族传统道德观念的历史连续性,企图用甲民族的道德思想来取代乙民族的道德思想观念,用崇尚或提高此民族的道德精神意识来否定或贬低彼民族的道德精神意识的见解及做法,既不现实也不客观,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无视民族道德意识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如果把这种理论运用于我国的民族工作及其实践,无疑是极其有害和错误的。当然,不反对各民族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进行伦理道德思想交融,只是强调不能完全漠视民族道德意识的个性特征而予以全部抹煞。
3.继承和发扬民族道德观念中的合理因素,批判和否定消极因素,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注:《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 499页,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民族地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做到两个结合:一是要同民族地区的自然环境、固有生产方式、生产特点相结合;一是要同该民族的传统道德观念、思维特点相结合。大多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起点很低,基本上处于自然经济甚至原始自然经济的阶段,他们的思想方式、观念形态也处在较低的层次,在很大程度上还保持着原始相素的风貌。很多人对商品经济还很陌生。但是由于我们实现了超飞跃的社会变革,一下子把原来处在各个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民族都带进了社会主义,这就必不可免地要使他们固有的传统道德观念受到新的检验。改革开放以来的诸多事实说明民族传统道德观念必须适应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继承和发扬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才有可能真正使民族经济得到振兴和发展。如果不继承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中的亲和团结、凝聚力强的思想,民族就像散沙一盘,四分五裂,就有被异民族分化或同化的可能;更不能进一步转化为强烈的热爱民族、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尊严、捍卫领土完整、反对侵略扩张的思想感情。如果不继承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中的纯朴善良、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民族就会变得自私、狭隘、唯利是图、损人利己,容易用民族至上主义反对和危害其他民族的利益及国家利益,就会缺乏多民族整体利益的思想意识和全心全意为各民族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就会导致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恶性膨胀,继而出现道德沦丧,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无从谈起,从而也就不可能保证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沿着正确、健康的道路发展。
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中的有益成分,是相辅相成,必不可少的,它不仅不会拖民族经济发展的后腿,还会为有效地促进民族经济的正常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
当然,批判和否定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中的消极因素,是弃旧图新、求生存、求发展的必然要求。对精华要继承、发扬,对糟粕要批判、抛弃。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看,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中的守旧、落后意识一般多于其中的进取意识,这几乎是公认的。恩格斯指出:“传统是一种巨大的阻力,是历史的Vis inertiae(惰性力)”(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 第360 页, 人民出版社1965年5月版。)。对于这种惰性力,丝毫没有粉饰、 惋惜或保留的必要,理所当然地应该受到新思想、新观念的冲击,理所当然地应该受到批判和否定。
由于民族地区大都地处边远山区,草原戈壁,交通不便,消息闭塞,封闭性自然经济占据主导地位,这些因素为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中的守旧、落后意识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土壤。这些保守、落后意识主要表现为:自耕而食、物为我尽用,肥水不流他人田的思想;重农抑商,鄙视商人,缺乏发展市场经济的观念;安于现状、小富即安、不敢冒风险,办事拖拉,效率低;有肉同吃、有酒同喝,积累观念淡薄,原始平均主义思想大量存在,等等。
相比之下,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汉民族的发展是比较充分的,其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也最有代表性。两千多年前的孔子,曾对此作过这样的理论概括:“均产相安”、“安贫乐道”、“重道轻食”,“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他根据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心理,指出了求平等、求和谐的价值观念取向,认为不论是民族内部还是民族外部,只要有了平等,就会产生和谐,大家便可相安无事,贫困一点无所谓。这种思想对各民族的价值观念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千古流传,潜移默化的渗透,直接影响了各民族的价值行为准则。具体表现在:
生活观:“一把锄头一张犁,粗茶淡饭盘儿女”。
义利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财富观:“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财多惹祸,树大招风”。
金钱观:“身外之物,万恶之源”。
幸福观:“知足者常乐”。
公私观:“休管他人门前雪,只管自家瓦上霜”,“万恶皆由私字起,千好都从公字来”。
价值观:“读书会看牛肉二斤就行”,“种田全凭一双手,何必进校把书读”。
商业观:“无商不奸”。
交往观:“交往止于四邻,见闻不出乡里”。
乡土观:“金窝银窝,不如家乡的土窝”,“在家万般好,出门处处难”,“父母在,不远游”。
冒险观:“老虎屁股摸不得”。
节俭观:“修身莫过于寡欲”,“俭以养德”。
经济道德观:“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宁可与人比种田,不可与人赛过车”。
是非好恶观:“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用人标准观:“老实、厚道、忠孝节义”。
婚姻家庭观:“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民族荣辱观:“以知礼厚仪自诩”。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不能说每个民族的价值行为准则都具有这些特点,但每个民族的价值行为准则都有“似曾相识”之处;不能说汉民族的价值观念取向对每个民族都产生了如此深广的影响,但每个民族都或多或少、程度不同地受到影响。何况汉民族本身就是融合了其他民族成分发展起来的,它的思想道德意识和传统道德观念本身就带有综合的性质。再者,上述观念,并不是民族传统道德观念的全部,而是今天看来属于消极、落后的那一部分。
任何一个有理性的民族,一个开放、发展的民族,都应该经常不断地审视和反思自己民族的传统道德意识,找出优劣,区分良莠,去伪存真。既要为自己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并予以继承和发扬,又要为自己民族必不可免的守旧、落后道德意识感到忧虑和不安,并勇敢地予以摈弃。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一贯提倡的要善于吸取精华,去弃糟粕的正确态度。
找出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中的优与劣、良与莠,认真、严肃地加以区别对待,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有利于我们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中的积极进取意识和健康成分,批判否定其守旧落后观念,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民族经济,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发展。当今世界,各国的民族地区都在以异乎寻常的速度向前发展。我国各民族也应该有不甘落后的思想,本着“别人向前跑,我就插翅飞”(蒙古族谚语)的勇于超越精神,加入民族竞争的行列,把竞争机制引入民族道德意识。变革民族传统道德观念,大胆否定,为振兴民族经济、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必要的思想基础。当务之急,就是要引导人们逐步树立起发展市场经济、建立社会化大生产的观念;克服满足于自耕而食、物为我尽用、肥水不流外人田、自给自足、自足自乐的小生产观念和习惯于“二牛抬杠”、靠天养畜、重农抑商、鄙视商人、缺乏市场意识的自然经济观念;引导人们开阔视野、面向改革、开放,敢于承认自己的不足,正视差距,勇于和善于接受先进的、有益的新事物与新经验,克服闭关自守的守旧意识和保守观念;引导人们树立重视教育、重视科学、重视智力开发、重视人才的观念;克服不尊重科学知识,迷信盲从、不讲人的素质、不思进取的观念;等等。民族传统道德观念的破与立,至关重要,破除守旧落后意识,树立健康、进取观念,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和民族的进步,才能把民族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切实搞上去,促进民族的发展。
4.少数民族传统美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调适
少数民族传统美德是少数民族形成发展过程中长期积累起来的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亦是少数民族聪明智慧和优良文明的一种表现形式,对协调人际关系、族际关系发挥着重要的舆论督导和监控作用。当前最主要的是在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符合人们意愿,又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体系。这个体系,应包括诚实守信、正直善良、礼貌待人、谦虚有礼、富有同情心等个人道德修养;忠贞、纯洁、专一、互爱的婚恋观;尊老爱幼、孝敬父母、长幼有别的家庭道德;勤劳勇敢、艰苦朴素、尚俭节约的良好风尚;爱国利民、平等团结、乐善好施、倡善弃恶的美好心地;民族和睦、抵御外侮、维护祖国统一的爱国思想;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济危扶贫、有难共帮、见义勇为的社会公德。这个规范体系的内容虽然仍是传统美德的范畴,但它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却需要进一步加以条理化和系统化,并赋予其新的内涵、新的标准及新的要求,需要理论上加以概括和升华。另外,这个规范体系的价值导向无疑是应以集体主义原则为其主旋律。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个人与集体之间的矛盾是无法回避的。只有用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来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才能促进道德主体的自我完善并保持良好的社会风气,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坚持并实行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现代市场经济一般都要求利益群体必须要具有一种亲和力和凝聚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并实行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恰与少数民族崇尚集体,群团至上的传统美德相衔接,这样对于增强民族聚合力,促进民族团结也有好处。
5.少数民族地区的道德重建与调适
面对现代化进程特别是市场经济的汹涌大潮,少数民族的传统道德观念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已成必然趋势。为了使传统道德适应新生活和新体制,道德重建也就无法避免。问题是怎样理解重建和怎样进行重建。“重建”并不意味着以往所有的传统道德都已全然失去约束力和激励性,变成了废物或渣滓,需要彻底推倒重来,另立一套新的伦理准则和道德价值标准。这里所讲的“重建”,是仍以原有的伦理关系和道德规范体系为依托,改造旧规范,注入新内容,使其从形式到内容都发生某种结构性的变动。譬如,作为市场经济生活中的主体,我们也可以将其称之为伦理道德的经纪人,他们必将会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日渐发展而逐步成为主宰社会经济生活的伦理道德主体。而作为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也必将会通过伦理道德主体的主观意识,逐步把公平交易、公平竞争、诚实服务等道德观念转化成道德规范,使其从边缘性的社会伦理道德转变成核心伦理道德,从原有的自发性转变成自觉性,从质朴性转变成理论性,从习俗性转变成规范性,从外在性转变成为内在性,从权威性转变成内渗性,从他律性转变成自律性,从宗教性转变为世俗性,从法律性转变成准伦理规范性……这种结构性的变化必然导致结构性的重建,而它的终极原因则是由于其社会经济生活的结构性变动而造成的。既然重建只是发生结构性的变化,那么就没有理由去否定过去所有的伦理道德传统。
事实上,传统伦理道德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属于“传统美德”的范畴。本文前面介绍的少数民族传统美德以及各种社会关系中所存在的美德,无论从什么社会背景来看,它都具有长期存在的价值。当然,它也需要改造,也需要根据社会发展注入新观念、新内容,或做出新的阐释和发挥,使其不断提升,与时代发展和人们的要求合拍。
重建过程中最艰巨的工作是调适。如何将传统伦理道德与现代化进行耦合和调适,这是一项非常繁难而又棘手的任务。少数民族传统伦理道德与现代文明之间本来是一条有机相联的链条,介乎二者相连结的中间部分已被市场经济的重锤“打破”了,需要“焊接”和调适的首先是这个被“打破”的地方。如果要使破裂的部分重新连结成一个紧密的实体,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进行“焊接”。但这种精神性的“焊接”比之于纯物质性的“焊接”要麻烦、复杂得多,因为这项“焊接”工作不仅需要像思想家、教育家、艺术家等“人类灵魂工程师”来参与,而且更需要各族人民群众的直接参与。少数民族伦理道德的重建与调适,不仅仅是一种思想观念的转变与转换,更需要通过各族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来体现。
从思想观念转换到付诸实践的过程中,正确协调和处理好少数民族美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辩证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人际关系和谐。中国之所以由最初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转变为后来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现在又进一步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的既简单又明确,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框架下,促进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迅速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同样,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也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从目前情况来看,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固然是第一位的,是一切工作的核心。但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这就是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际关系和谐。否则,经济的快速发展就是一句空话。而在这方面,少数民族传统美德恰恰能起到“润滑剂”或“精神调节剂”的作用。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的传统美德,因为二者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其一,少数民族传统美德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道德的精神根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从精神条件方面看,只有与本民族潜意识中的传统道德的精华可以承接的新东西才能继续得到生存和发展。因此,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复活、光大和发扬,乃是重振当今少数民族道德必不可少的前提之一。
其二,少数民族传统美德是建立新道德体系的思想材料。新道德体系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根据新经济关系的要求,对少数民族传统道德的材料进行改造和加工的过程。离开了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思想材料,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适应各民族新经济关系的新道德体系。
其三,少数民族传统美德中所包含的真、善、美以及前面所列举的各个方面,在不同的时期往往具有不同的标准,带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因而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内涵在今天也完全可以赋予它以现代意义,使之具有现代的道德特征。(注:参见熊坤新:《民族伦理学》第52 ~60页,第131~135页,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总之,少数民族传统美德乃是少数民族传统道德中的精华部分,也是少数民族文化和人类文明中最优秀的内容之一。在少数民族地区已经开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大力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美德,既能提高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凝聚力和向心力,又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人际关系和谐,同时也是我们振兴中华,实现四化,建设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培育四有新人的强大精神支柱,更是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改变贫穷落后面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走向共同富裕之路的重要精神保障。所谓扶贫先扶志,志从何来?既不是坐而论道,也不是空喊口号,而是要客观理智地审视本民族的优劣长短,肯定自己的长处,正视短处,用好的、优秀的传统去激励本民族的斗志,用勇于取舍的心胸气魄果敢地抛弃短处,真正做到扬长避短,兼收并蓄,这个民族才真的有希望。
(课题组负责人:刘智文 课题组成员:那炎 韩淑英 马兵 穆德惠)
标签:市场经济论文; 朝鲜族论文; 社会主义道德论文; 道德素质论文; 传统观念论文; 政治论文; 回族论文; 经济学论文; 经济论文; 道德论文; 道德观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