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的困境与反思_独身主义论文

解放的困境与反思_独身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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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知识人普遍认识到,“从家族生活到个人生活”,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①;以个人主义取代家族主义,也成为新时代的价值追求。20世纪20年代以后,因受教育而离开家乡外出谋职的青年渐渐多起来,传统家族式大家庭,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夫妻小家庭(现代核心家庭)取代;至20世纪40年代,知识女性的职业化在较大城市的中产阶层中,已属常态。由此,知识/职业女性,不但离开了传统宗法制大家庭,也常常走出夫妻二人的小家庭,进入社会公共事业。然而,实现了经济独立,并不意味着她们必然获得平等与自由。当家务和生育仍是女性“天职”时,收入有限而家务繁重的一般城市职业女性,往往心力交瘁。

       1943年,冰心以男性口吻、并以“男士”笔名写就的《关于女人》系列虚构小品②,其中《我的邻居》《我的学生》等,表现的就是现代妇女家庭责任与自我实现之间的严重冲突。《我的学生》故事尤为悲怆。女主人公S,原本是名校毕业的名媛,结婚以后,心甘情愿做一个新式的贤妻良母——一边服务社会,一边竭尽全力经营家庭。她乐观、智慧并富于情趣,将家庭营造成一个幸福、温馨与安全的归宿。抗战时全家迁到云南,失去优裕的生活条件,除了外面工作,日常家务骤增。然而她对繁重的家务无怨无悔,还自己种地、做菜、腌咸鸭蛋;每有客来,则全力款待。她“处处求全,事事好胜”,“一人做着六七个人的事,却不肯承认自己软弱”,最后积劳成疾,英年早逝。小说以悲剧性的结局,表现了现代“贤妻良母”式知识女性的艰难处境。被社会和家庭双重责任压得喘不过气的处境,正是爱伦凯所指出的女性的母性天职与发展个人自由之间的冲突,这是“世界历史上最大的悲惨冲突”,因为冲突的双方,不是善与恶,而是两个最大的善。③冰心这篇小说的女主人公,因战争这一偶然事件而失去职业与家庭兼得的物质条件——战前她家雇有仆人,繁重的体力劳动她不必一一亲力亲为——却因此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④女性面临的这种困境,早在1927年,《新女性》杂志就曾发起过讨论。主编这样描述知识女性的处境:

       现代女子,都有攻究学问,改造社会的大愿望,但同时她们却不能不尽天赋的为妻为母的责任,然照现在社会的情形,这两种任务,常不免发生冲突,因此每易使她们感到绝大的苦闷。究竟女子应抛弃了为妻为母的责任,攻究学问,改造社会?还是不妨把学问和社会事业暂时置为缓图而注重良妻贤母的责任?⑤

       为避免冲突的悲剧性结果,有些女性便只好放弃一头,选择独身。冰心小说《西风》与陈衡哲小说《洛绮思的问题》,以相似的题材(只不过陈衡哲的小说写的是美国人),表现了选择放弃爱情和家庭、终生独身的高等职业妇女,她们在事业有成、自我实现之后,却失去人生应有的爱情、家庭,寂寞与悲凉就是她们“成功”之后的“报偿”。凌叔华小说《绮霞》,女主人婚后安然做起贤妻良母,后因放不下热爱的音乐而远赴法国求学,归来做女校教员,但丈夫早已另娶;她获得了事业,却失掉了家庭,只好独身。⑥独身的女教员,作为新女性最普遍的生存方式,在20世纪20年代小说中,构成一道独特而灰暗的风景线。⑦现代女性的三大诉求——思想的自由、劳动的自由和性的自由⑧——若能落到现实,则女性自身必定遍体鳞伤。

       20世纪20年代初中期,独身主义一度成为知识女性热衷的话题,不少报刊曾开辟“独身主义”专号。⑨1924年《妇女杂志》“职业问题号”上,有人调查当时的职业妇女后指出,职业女性中,人数最多的是中产阶级以上出身、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她们以某种职业为志向,在艺术与学术上有抱负,代表着妇女解放的方向,但她们却大都抱独身主义。⑩从报刊资料看,持独身主义立场的人中,女性大大多于男性;个中缘由,除受教育女性难以找到理想的爱情外,最大的原因,便是家庭对女性有致命的束缚,知识女性不但接受了“婚姻是恋爱的坟墓”的观念,还普遍认为家庭是束缚个人的囚牢,为妻为母无异于沦为“家庭的奴隶”。(11)如果女性在“个人”的意义上获得解放,换来的却是独身主义,则这样的解放,有违中国妇女解放倡导者着眼于社会进化和民族向上的初衷。章锡琛和周建人,一度将独身主义看作女性主体觉悟的一种体现(12),后来却改变看法,将女性独身看作女权运动的负面结果,他们对女性问题的言论,也从强调“个性”,转而强调“女性”,认为妇女的解放,应在个性解放基础上再进一步,达到“母性”在更高基础上的回归。(13)20世纪20年代中期,一些男性女性主义者(如妇女问题研究会的成员),往往在“恋爱”问题与“母性”问题上,显出两种极端的态度——“恋爱”论上很激进,“母性”论上却“保守”,章锡琛就是一例。关于后者,他认为在政治经济上追求男女平等的欧美女权运动,忽略了女性的本质,产生的是与男人对立的“另一种男人”;而独身主义的出现,就是其恶果之一。(14)

       然而,否定了独身主义之后,如何解决女性的自我实现呢?1927年1月《新女性》组织的“现代女子的苦闷问题”专题讨论中,针对现代女性社会责任与“贤妻良母”之间的冲突,“海内名人”二十来位,蔡元培、周峻夫妇,周作人、周建人兄弟,沈雁冰、吴觉农、樊仲云、陈望道、顾颉刚、潘家洵、孙伏园、陈学昭、陈宣昭(15)等,解答献疑,见仁见智。有趣的是,这组讨论中仅有的四位女性(除陈学昭姊妹和周峻,还有一位吴煦岵),两位无法给出自己的答案——她们自己也正是歧路彷徨的知识女性。而男性学者,大致分四类:一类认为这是一个伪问题。如孙伏园、樊仲云、徐调孚等,他们或认为二者根本不存在冲突,或认为若有冲突,也是女子怯懦、无能所致。这种武断的意见,相当能体现社会大多数人(男性)的观念,恰好证明女性的困境,与环境和制度有极大关系。第二类是理想主义者,如顾颉刚等,他们承认冲突,并提供方案——打破婚姻制度,儿童公育。这是新文化运动开始以来相当有代表性的一种声音,可惜远水解不了近渴。第三类则赞同理想,但面对现实,如周作人、沈雁冰、周建人、陈望道等,他们都认为这个冲突根源于现存社会制度,只有改造制度,女性的困境才能从根本解决。但在共产主义尚未实现的现实中,“没有别的调和的办法,只能这样冲突地去做”。(16)第四类蔡元培是代表,承认“贤母良妻”是社会对于现代女性“最主要的要求”;帮助男子专心服务社会,培育优良子女,就是女子对于社会“间接的贡献”,因此“良妻贤母的价值,与研究学问,改造社会无二”。(17)这实际是晚清贤母良妻主义的继续,激进的新女性很难认可——陈学昭就对此做出强烈反应,她对周峻一类愿作贤母良妻的女性不以为然,对现实中一些从事妇女运动却完全服膺于男权等级制度的阔太太,也非常愤慨,说:“你们去做你们的太太好了,别来管我们的妇女运动罢!”(18)

       晚清女权启蒙理论关于妇女的“分利”说,和五四时期的人格论,在忽略女性家庭劳动之社会价值这一点上,不幸与其要反对的传统站在了同样的立场。但这并非中国男性才有的盲点,而是世界普遍的现象。人类社会长期的父权制结构,使男性眼光成为“普遍标准”,导致女权运动必然以“男性化”为开端。在中国妇女运动中,很多男性仍然未能对男性本位的社会意识有深刻自觉,因而在论及女性为妻为母的角色时,多以“自然属性”的认知而抱持理所应当的态度。从这个角度看,爱伦凯的母性论,强调母性是女性的权利而不仅仅是生物的“属性”,以及母职的神圣等,挑战了传统男性本位意识,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可惜她的这个观念,未能像她的恋爱论和离婚论一样,深刻影响五四新文化。

       1926年12月,《新女性》上陈学昭的文章《给男性》,就是针对男性本位而歧视女性的贤妻良母观,对男性整体上进行了一次猛烈的“扫射”,使一向尊重和体恤女性的夏丐尊,也一并“躺着中枪”。夏丐尊曾在《闻歌有感》一文中,对女性终身被束缚在为妻为母的角色中毫无保留地耗尽一生的生命形式,充满怜悯,感到痛心。他的意见,是要使人们对女性的贤妻良母角色有充分的尊重与感激。他认为,需要改变的不是制度,而是观念;不是事实,而是“对事实的解释”。他认为新女性把贤妻良母的责任,作为个人自我实现的手段来主动选择,是提高女性尊严的方法:

       我不但不希望新女性把个人的自觉抑没,宁希望新女性把这才萌芽的个人的自觉发展强烈起来,认为为妻为母是自己的事,把家庭的经营,儿女的养育,当做是实现自己的材料,一洗从来被动的屈辱的态度。……为母为妻的麻烦,不是奴隶的劳动,乃是自己实现的手段,应该自己觉得光荣优越的。(19)

       这些话其实很有道理,只是,“对事物的解释”权力,不在女性手里。陈学昭不满的,还有夏丐尊对于女性“天职”的认定:

       贤妻良母主义虽为世间一部分人所诟病,但女性是免不掉为妻为母的。说女性在为妻和为母之外还有为人的事则可以;说女性既为了人就无需为妻为母,决不成话。(20)

       在将为妻为母的家庭劳动纳入社会价值这方面看,陈学昭与夏丐尊没有根本冲突。所不同者,夏丐尊将为妻为母看作女性的自然属性,而陈学昭却将其看作女性的人权:“女子是人,男子也是人,为妻为母是人权,正如为夫为父也是人权是同样的道理。所谓贤妻良母及父与夫,都只是名称上的分别,职务上是一样的重要。”(21)因此她根本反对“贤妻良母”这样的概念,相应地,她也不赞同以“贤夫良父”来平衡男女,她认为男女的关系,是“人权的父与母”。(22)“将为妻为母明确地视为女性的一种权利,这是带有根本性质的一种观念变化,可以说这是一种彻底的主体的觉醒。”(23)但这种觉醒在现实中,即便夫妻都在“人权”意识上做到平等和相互尊重,女性的经验也仍然是沉重的。一个典型的案例是1935年《女子月刊》主编黄心勉的“苦死”。(24)

       黄心勉与丈夫姚名达,都是江西兴国人,虽是旧式婚姻,但二人志趣相投,新婚之夜便有“相见恨晚”之感。(25)心勉原只高小毕业,婚后在姚名达鼓励下先后考入江西省立女子师范和第二女子中学。她除了育儿持家,就是读书,一心做自食其力并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1932年,夫妇俩在上海创办了女子书店,次年《女子月刊》创刊。时商务印书馆已被日军炸毁,《妇女杂志》停刊。姚黄夫妇办《女子月刊》,是想接力《妇女杂志》的女性启蒙使命,“替天下女子制造一座发表言论的播音机,建筑一所获得知识的材料库,开辟一个休息精神的大公园。”(26)姚名达1925年入清华研究院,受业梁启超,1928年毕业后任商务印书馆编辑,1934年至1937年任复旦大学历史研究法教授。以他的收入,这个小家庭完全可以过上舒适的小布尔乔亚生活。但他们淡泊名利,生活俭朴,以“知识界的劳动者”自居,一心想对社会、对中国的女性解放有所贡献。(27)他们把收入的绝大部分,投入到女子书店、《女子月刊》;而书店的盈利,又全部投入接连创办的纯粹社会服务性质的女子图书馆、女子奖学金、女子义务函授学校。(28)庞大的事业和计划,使“他们家庭的生活费,只占去收入十分之一,是过着最低的生活”,晚饭常常只有“一碗小白菜,他们却津津有味地吃下几碗饭”。(29)为节省开支,在《女子月刊》创办的第一年,他们不曾雇用一个人,“自审查文稿,发出排印,校对,发行,登报,收账,通信,会客,乃至包书,寄书,送书,任何琐事都是我们夫妻俩亲自做。我们又素重人道主义,不肯请雇娘娘,不肯蓄鸦头,家里有两个三四岁的小孩子,吵得要命。”(30)在黄心勉的人生路上,生育、家累,与她事业上的追求,常常严重冲突:早年在江西省会读书,两个孩子在老家染病,她不得不中断学业回家照顾,孩子却仍然双双夭亡,精神受到极大创伤。后入江西省立第二女子中学,却又因怀孕而中断学业。在上海创办《女子月刊》后,在极端繁重的工作之外,还有四个孩子“吸髓吮血”。(31)黄心勉“爱丈夫,爱儿女,爱母,爱弟,爱广大的群众,待什么人都那么慈祥,和蔼,忠诚,同情”。(32)博爱与责任,使她对工作、家庭和他人的请求,竭尽全力地付出,曾因不堪重负而想自杀。姚名达记述这段生活时写道:“这三年来,她所遭遇的困难是不可以数计,她自身的生活是劳苦到极点,她的心理是忽儿兴奋,忽儿悲伤。本来衰弱的身体是更加衰弱了,本来悲观的心情是更加悲观了。”他引用妻子的话描述她的处境:“吃的是没菜饭,穿的是破袖衫”;“把随时收入的金钱都花做印刷费了,每天都感着极度的恐慌。逼得刻苦度日,不敢浪费分文”;“自朝至暮,工作不休”;经常“蓬头垢面,连吃一顿饭也要数次停止去办事。常常在印刷厂校改错字,到晚上十二点钟才回家。还要抚养一群小孩子,管理一家琐屑”;常常“弄得焦头烂额,捉襟见肘,筋疲力尽。”(33)而姚名达呢,除了研究、写书、讲课,就是协助妻子,竭尽全力。夫妻二人曾因焦虑而发生龃龉,他还因此短暂“离家出走”过。但最终,爱情、体恤以及共同的社会使命感,使他们相濡以沫,咬牙搀扶前行。在《女子月刊》任过编辑的赵清阁,回忆当年情形时说:

       姚名达自任经理,终日奔走于江湾的复旦大学、女子书店、编辑部、家庭之间;他执教,看稿,还要料理家务,照管孩子;劳动量的负荷相当沉重,但他表示宁可自己累死,也绝不把妻子拖回家庭;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实践妇女解放论者,是一位言行一致,捍卫女权的好男儿:因此黄心勉非常敬爱他,也非常感激他,她常说,不是姚名达的开明,黄心勉只能围着锅灶转一辈子。可见他们夫妻互相理解,生活得多么幸福,恩爱。(34)

       “两性间的牺牲精神,往往为了恋人的关系,虽是赴汤蹈火,亦所不辞。这种不可思议精神,绝不是学校里边几位说教似的教员体验而得的内容,可以做比拟的。”(35)这是1923年《妇女杂志》“我之理想的配偶”征文活动的来稿中,所引用的厨川白村《近代的恋爱观》中的话,这段话颇可作姚黄夫妻婚姻的注脚——“结婚的关系,也应当如是,最初用恋爱本位,巩固了外面,更须坚实那内部,花虽凋谢,但更须使实格外丰腴。由互助的精神,再进化而增进其复杂性,且开拓新境地而扩大之,爱子女,爱家族,爱邻人,爱种族而及于世界人类。人间的道德生活,也借此完成。”(36)姚名达与黄心勉相偕相助、共同奋进的十六年,实践了“理想的配偶”爱自己兼及他人和社会的美丽人生。但爱情的真挚,与博爱的道德,却未能使他们享受到应有的幸福,而被理想所埋葬。对于爱妻的死,姚名达在极度悲伤中,写下这样沉痛的话——

       假如我也像一般弃旧恋新的男子,把心勉遗弃在乡下,哪会生下这么多的孩子呢?假如心勉也和一般独善其身的女子一样,不问社会国家的事,假如我也和一般重男轻女的人一样,不帮她过问妇女大众的事,怎么会创办《女子月刊》和书店,把自己劳死压死呢?(37)

       超负荷的工作,频繁的生育,繁难的家务,使黄心勉积劳成疾,在《女子月刊》办得风生水起时(38),年仅33岁便撒手人寰。在痛悼黄心勉时,姚名达及其他作者,都特别提到生育对黄心勉生命的致命摧毁。“姚先生的墓志铭里说:‘旋如中学,更习师范科,皆以产儿辍业,……而始产男汉涛,女春申,皆以体羸遇疾。……继孕四胎,每产后必哭,迄无以自解,……去冬怀孕,呕吐厌食……’黄女士享年三十三岁,自十八岁婚后,在十六年之中,生产已六次,怀孕一次,平均两年一胎,在这里,我们觉得女子的一生,对于生育的负担,实在太重了……”在那个节育的观念和手段都相当不普遍的时代,“通常一生生育十次以上的女子,是很普遍的一回事”;“除了少数有钱人的太太,得雇用乳妈,保姆,佣妇,及购置奴婢,压榨他们的血汗”外,绝大多数女性一生的最沉重的负荷,便是生育。所以,当时不少人都认为,黄心勉之死,一方面是事业上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另一方面也是家庭的“琐屑”和养育孩子,“摧毁了她的健康”。(39)黄心勉死时,腹中还怀有一个5个月的小生命。她受尽磨难,最后被沉重的担子压垮。她留下的遗嘱,那份妻子和母亲对亲人的牵挂、担忧与爱,读来催人泪下。(40)

       黄心勉的悲剧,不过是“五四”以来职业女性人生困境的一桩个案。在女性苦苦追求自我实现的漫漫长途中,“职业”与“母性”的冲突,即“善与善的冲突”,可谓人类追求自由和解放的历程中,最寻常也最悲壮的情节。而回顾这些历史,为今人珍视来之不易的平等权利,并以更辩证的态度推进性别平等,无疑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收稿日期:2016-05-12

       注释:

       ①黄石:《家庭组合论》,《妇女杂志》第9卷第12号,1923年,第23页。

       ②冰心的《关于女人》的文体,看似纪实性散文,实则全为虚构,其中有的像小说,有的像随笔散文,很难进行文体归类。

       ③爱伦凯:《恋爱与结婚》,朱舜琴译,上海:社会改进社1923年版,第161、163页。

       ④抗战胜利以后,报章文字中,常见有职业女性倾吐苦闷的文字。如1948年《伉俪杂志》第2卷第10期,署名木每的文章《现代妇女的苦闷》,详细叙述了作者每天的紧张生活及内心苦闷:作为都市职业女性,她每天在职场与家之间奔命,薪水低廉,每月所得,仅够自己吃饭;家务繁重,身心俱疲;稍有抱怨,则丈夫怄气,等等。

       ⑤《现代女子的苦闷问题》编者按,《新女性》第2卷第1期,1927年,第21页。

       ⑥《绮霞》1927年7、8月连载于《现代评论》第6卷第138、139期。

       ⑦这类小说还有叶绍钧:《春光不是她的了》,《东方杂志》第21卷第15号,1924年;凌叔华:《李先生》,凌叔华:《女人》,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

       ⑧谦弟:《我所认为新女子者》,《新女性》第1卷第11期,1927年,合订本第875页。

       ⑨姜瑀硕士论文《五四知识女性独身主义思潮——兼及石评梅》对此有集中考论(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2页)。

       ⑩宴始:《中国职业妇女的三型》,《妇女杂志》第10卷第6号(“职业问题号”),1924年,第896-899页。

       (11)谦弟:《我所认为新女子者》,《新女性》第1卷第11期,1927年,合订本第875页。

       (12)参见瑟庐(章锡琛):《文明与独身》、周建人:《中国女子的觉醒与独身》,均载《妇女杂志》第8卷第10号,1922年。

       (13)章锡琛:《妇女运动的新倾向》,《妇女杂志》第9卷第1号,1923年。

       (14)章锡琛:《妇女运动的新倾向》,《妇女杂志》第9卷第1号,1923年。

       (15)陈宣昭与陈学昭似是本家或堂姊妹关系。陈宣昭在本期的讨论中说“我姊学昭发表了一篇《给男性》……”陈学昭1977年摘掉右派帽子后致周扬信称其“住在我童年的好友我的姊姊陈宣昭同志家”。参见徐庆全:《新发现的陈学昭致周扬信》,《中华读书报》,引自光明网http://www.gmw.cn/01ds/2003-10/15/06-87438E79CE1E534548256DC00009D1BE.htm。

       (16)《现代女子的苦闷问题》,《新女性》第2卷第1期,1927年,第24-25页。

       (17)蔡孑民:《现代女子的苦闷问题》征文,《新女性》第2卷第1期,1927年,第52-53页。

       (18)陈学昭:《现代女子的苦闷尾声》,《新女性》第2卷第3期,1927年,第124页。

       (19)丐尊:《闻歌有感》,《新女性》第1卷第7期,1926年,合订本第513页。

       (20)丐尊:《闻歌有感》,《新女性》第1卷第7期,1926年,合订本第511页。

       (21)陈学昭:《现代女子的苦闷问题》,《新女性》第2卷第1期,1927年,第38-39页。

       (22)陈学昭:《现代女子的苦闷问题》,《新女性》第2卷第1期,1927年,第38-39页。

       (23)姜瑀:《五四知识女性独身主义思潮——兼及石评梅》,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33页。

       (24)洪可人:《谁死得太可惜》,《女子月刊》第3卷第7期,1935年,合订本第4592页。

       (25)姚名达:《黄心勉女士传》,《女子月刊》第3卷第6期,1935年,合订本第4431页。

       (26)《发刊词》,《女子月刊》第1卷第1期,1933年,第1页。

       (27)姚黄心勉:《女子书店的第一年》,《女子月刊》第1卷第2期,1933年。

       (28)参见《女子奖学金章程》、《女子图书馆章程》,《女子月刊》第1卷第1期,1933年,第143-144页;《女子义务函授学校章程》,《女子月刊》第1卷第2期,1933年,第126-127页;姚名达:《黄心勉女士传》,《女子月刊》第3卷第6期,1935年,合订本第4435页。

       (29)孙昌树:《本刊的由来及其展望》,《女子月刊》第2卷第1期,1934年,合订本第1908页。

       (30)姚黄心勉:《女子书店的第一年》,《女子月刊》第1卷第2期,1933年,第132页。

       (31)姚黄心勉:《女子书店的第一年》,《女子月刊》第1卷第2期,1933年,第132页。

       (32)姚名达:《黄心勉女士传》,《女子月刊》第3卷第6期,1935年,合订本第4450页。

       (33)这是姚名达在《黄心勉女士传》中引用黄心勉自己文章中的话,见《女子月刊》第3卷第6期,合订本第4433、4437页。

       (34)赵清阁:《女子书店与姚名达》,原载《文汇读书周报》1994年12月3日,引自李晓红:《〈女子月刊〉:社团、党派、性别之间的博弈》,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人文国际》第2辑,2010年8月,第191页。

       (35)澍琴:《我之理想的配偶》征文第七篇,《妇女杂志》第9卷第11号,1923年,第68页。该期是“配偶选择号”,在所刊载的一百多篇《我之理想的配偶》的征文中,绝大多数作者,表达的正是平等互助的现代的两性观和婚姻观。

       (36)厨川白村:《近代的恋爱观》,《妇女杂志》第8卷第2号,1922年。

       (37)姚名达:《黄心勉女士传》,《女子月刊》第3卷第6期,1935年,合订本第4442页。

       (38)《女子月刊》以其客观的立场,严谨的作风,丰富的知识,成为《妇女杂志》后影响最大的女性期刊,被尊为“中国女性唯一的良师益友”。见孙昌树:《本刊的由来及其展望》,《女子月刊》第2卷第1期,1934年,合订本第1906页。

       (39)上官公仆:《悼黄心勉女士联想到节育》,《女子月刊》第3卷第7期,1935年,合订本第4595、4596页。

       (40)姚名达之《黄心勉女士传》抄录了黄心勉留给他和孩子的三封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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