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社保缴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论文_钱琳

浅论我国社保缴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论文_钱琳

中国社会科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研究生

【摘 要】目前我们的社保制度不管是从缴费费率,还是从每年的以社平工资作为设定缴费基数的参照,还是在公平性方面,都存在很多因为历史原因和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合理,应对现状应该有所变革,照顾到低收入群体,改变制度性不公。

【关键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现状分析;解决方案

天津的企业员工在每次喜迎新年的同时,也发现自己一月份的工资在没有变化的前提下,拿到手的钱少了。这是因为每年在这个时候,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发生了变化。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15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按此测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涨幅分别为11%和10%。除了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纷纷上浮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有所上涨。

这看起来本来是件好事,随着员工的收入增加,保险缴纳的也越来越高,可是如果仔细研究下中国目前的社保缴费费率以及社保的缴费结构,就会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我国社保的缴费费率过高。

社会保险费率是指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占缴费工资的比例。我国城镇职工法定社会保险为5项,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前3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后两项只由企业缴费。根据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的测算,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这一比例超过了大多数国家,是东亚邻国的4.6倍。

我国5项社会保险费率中,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而其他4项社会保险费率之和在12%左右,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就是说,社保支出占员工支出比例过高,让企业交不起,员工不愿交。

第二,社保缴费基数涨了,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占工资比例也大大提升。而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的提高对低收入者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每年社保管理中心都会给出缴费基数的最高标准及最低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工资是在最高和最低标准之间,则按照自己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缴费率来缴费;倘若一个人的工资大于最高标准,则按照最高标准来缴费,多出部分不缴钱;更关键的是,如果一个人的工资是低于最低标准的,那么得按照最低标准来缴钱。比如说,天津刚刚公布的2015年最低标准是2812元,而天津目前的最低工资是1680元,这意味着收入在1680元——2812元这个工资区间的人群都得按照2812元乘以缴费率来算应该上缴的费用,而不是以他们的实际工资作为基数。用2300元来举例,拿这个工资的人,应该上缴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225元(2812×8%),相当于自己工资的9.7%。而如果一个人工资是2000元,上缴的同样是225元,光是上缴到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就会占到自己工资的11.25%。

第三,用来确定缴费基数的社会平均工资不能反映劳动者真实的收入水平。

这个平均工资是怎么来统计的呢?关于中国平均工资的统计问题早就有很多质疑了。比如,在2008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一个数据——“在今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是12964块钱,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8%。”当时,央视《新闻1+1》做了一期节目,请来了人大统计学院院长金勇进解读。金院长说,实际上平均工资是把所有的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求一个平均数。而他猜测之所以有这个18%,很可能是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最近一两年工资大幅上调的结果。

2010年安徽人大代表余永发发表了名为《关于让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更加符合困难企业和低收入群体实际状况的建议》的来信。信中指出,“据了解,我省现行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统计对象,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但不包括个体和私营企业在内。由此,一方面,收入较低的个体和私营企业职工被剔除在外,另一方面,收入较高且未执行统一社保政策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却列在其中。”这真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个体和私营企业职工要缴纳社保,他们自己的工资却不能作为平均工资的基数进行计算;机关单位的人在养老金并轨前不用缴纳社保,他们的工资却常年作为参照物之一。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毫无疑问,影响最大的是低收入人群,他们的工资离这个平均工资为参考的基数差很远,而平均工资跑得越快,他们要交的钱越多,负担越重。

那么为什么我国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会一调再调,一涨再涨,甚至在国内经济进入下行通道、众多小微企业以及外贸加工企业濒临破产危机的情况下也并没有刻意调低缴费标准,给众多企业以喘息时间呢?

首先,因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时间较晚,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度模式,造成了部分人员没有缴费或缴费积累不足,但这部分人按规定仍可享受社保待遇,为此社会保险基金需要承担巨额的“改革成本”以支撑运行,改革成本哪里来呢?除了国家从中央财政里直接划拨,以及从中央企业的红利里直接拨付,很大一部分改革成本或者说历史欠账需要现在在岗的四五十岁的“中人”和二三十岁的“新人”来还,所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年年上调也就是“必须做的事情”了。

除了巨大的历史欠账需要填平之外,现在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养老形势也不容乐观:老龄化程度的加速,不缴费领取待遇的人群逐年增多,而随着我国独生子女政策实施多年之后的一些“后遗症”的出现,谁来养老以及养老能力不足的现实考验也让政府部门面临巨大养老压力,而化解这些压力,亟需大量资金,所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只升不降也就不难理解了。

此外,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空间有限,基金投资运营效率和收益低下,甚至是负增长也长期困扰相关部门,如何使天量资金、国民养老钱能够钱生钱,而不是躺在银行账户上睡大觉,也需要成熟的投资运营体系建立。

所以,根据以上提出的问题及存在的原因,如要解决目前我们社保缴费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下手:

首先,要降低我国社保的缴费费率。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而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又会面临社保资金短缺的问题,那么,钱从哪里来呢?

第一,加大财政补贴加强资金管理。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说,我国社保实行的“随收即付”制,是指当期所收保险费用于当期的给付,如果当期给退休人员支付多而收入少,就难以保证收支平衡。

有关专家指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理应通过划拨国有资产、提高国企分红、加大财政补贴等方式还清旧账;更要加强养老金投资管理,争取“让钱生钱”。数据显示,目前社会保障支出占我国财政支出12%,远低于西方国家30%至50%的比例。

第二,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并轨。

养老保险缴费在“五险”中占比最高,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和8%。我国日前已决定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张车伟认为,这将有利于当期收支平衡。

统计显示,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替代率超过80%,个别甚至达到100%。而目前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则在50%以下。如何解决养老金替代率均衡问题,将是“并轨”是否能够稳步推进的关键。

第三,提高劳动者缴费积极性。

当前各级反映较多的社保支付比例过重,集中体现在企业成本增加,竞争力削弱;劳动者认为现有缴费水平高、待遇保障低,缴社保“不划算”。因此,如何在降低社保缴费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收益,是提高劳动者缴费积极性的关键。

其次,缴费基数应以本人的工资为参考,而不是平均工资。这一点很重要,必须要考虑公平,照顾弱势群体。缴费所参考的社会平均工资要更好地反映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使其更接近真实的缴费能力。

还有,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点是,倡导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国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增加缴费政策的灵活性。目前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企业,人工成本低,缴费负担较轻,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社保缴费则不堪重负,有必要考虑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实际,适当下调缴费率。其三,应结合经济运行状态调整费率,比如遭遇大的冲击、出现普遍经营困难时,启动临时性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总之,目前我们的社保制度不管是从缴费费率,还是从每年的以社平工资作为设定缴费基数的参照,还是在公平性方面,都存在很多因为历史原因和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合理,但是我们的社会在进步,而社保的改革也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如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在《平等与效率:重大选择》的一段文字,“在平等中注入一些合理性,在效率中注入一些人道”,确实应该有所变革,照顾到低收入群体,改变制度性不公。

作者简介:钱琳,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在读研究生

论文作者:钱琳

论文发表刊物:《低碳地产》2015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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