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扩散规律与可持续发展_可持续发展论文

价值扩散规律与可持续发展_可持续发展论文

价值增殖规律与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持续发展论文,规律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可持续发展理论和战略不仅是一种新的行动指南,而且具有重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将可持续发展理论和价值增殖规律结合起来研究,可以形成一些新的认识。

一、可持续发展与可持续增殖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具体内容非常丰富,涉及自然、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军事等各个领域。但它并不是那种高深莫测的理论,其内容要点可以简明而通俗地概括为:一个目标,即满足全体人民的需要;两种手段,即发展生产力,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三项要求:即控制人口规模,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回顾近代以来的经济发展史,可以说,资本主义社会追求价值增殖的行为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相矛盾的。一方面,资本家追求价值增殖以剥削工人为代价,正如资本主义国家追求本国利益常常以牺牲别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为代价一样。另一方面,由于受自近代以来形成的所谓征服和主宰自然的错误观念的支配,无情地占有、掠夺自然,导致资源极大的浪费乃至耗竭,环境严重破坏,直接危及人类生存和发展。这样追求价值增殖,现在看来是不可持续的。

社会主义国家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曾试图实现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走到了另一极端,把价值增殖规律当作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加以排斥,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不注意发挥市场的作用,不讲求价值增殖和经济效益,长期以粗放型增长方式为主,结果同样不可持续。

价值增殖规律作为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存在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只要具备价值增殖前提和条件,它就会发挥作用。当然,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人们追求价值增殖的具体途径和方式是有差别的。借鉴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方法,可以将人们追求价值增殖的途径和方式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持续的,一类是不可持续的。

所谓可持续增殖,包括两方面的要求:第一,各种利益主体当前追求价值增殖的行为不应危害今后实现价值增殖的能力,还应尽量使这种能力有所增强;第二,各种利益主体追求价值增殖的行为不应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符合这两方面要求的价值增殖就是可持续的,否则将是不可持续的。例如,某企业在价值增殖过程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这既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也危及该企业今后实现价值增殖的能力,因而最终是不可持续的,即使该企业暂时可以获得一定的利益。

可持续增殖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一致的。不过,可持续发展通常是对自然、社会、经济的整体关系而言,可持续增殖则仅对市场经济活动而言。后者涉及的范围要小得多。

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然要求在经济活动中实现可持续增殖。因此,有关可持续发展的某些经济问题,可以化为可持续增殖问题来研究。

二、价值增殖规律的主要作用及其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一致性

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追求价值增殖的某些行为同可持续发展的矛盾,绝不意味着价值增殖规律本身同可持续发展有什么矛盾。从这一规律的下述作用来看,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一致。

(1)实现社会生产目的,促进物质财富增长。从整个社会来讲,生产的最终目的是要满足人们的需要。但在市场经济中,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并不是社会,而是企业。社会生产目的和企业生产目的是有差异的。由于各种商品是用其使用价值来满足人们的需要,单个企业通常只生产有限的几种产品,其使用价值并非用来满足本企业及其成员的需要,企业所追求的目标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而是价值增殖。为此目的,就必须使其产品符合市场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实现价值增殖,由此企业中的各种利益主体才能获得更大的收益,其自身需要也才能得到更大程度的满足。正是在企业追求价值增殖的过程中,各种产品通过市场交换被用于满足人们的需要,从而使社会生产目的得以实现。由于生产要素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得以保存,追加的劳动又形成新价值,因而产出大于投入。无论生产要素价值或新价值,都要在相应的产品上得到体现。产出大于投入,意味着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而新价值又有一部分用于投入,不断扩大价值增殖,使社会财富进一步增长。虽然价值增殖并不能保证把物质财富合理地用于满足全体人民的需要,但它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这一目标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2)调节资源配置和供求关系,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价值增殖规律是通过各种利益主体追求收益最大化,引起生产要素按市场需求经常流动和重组来调节资源配置的。首先,从投资者来看,他们为了自身利益,必然选择那些增殖弹性大和增殖程度高的项目来投资。其次,从企业来看,它们在市场经济中既是资源配置的客观产物,又是配置资源的能动主体。出于实现价值增殖的目的,企业会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和生产各种商品的增殖情况来调整经营方向、产品结构和生产规模,从而使企业内部生产要素重新组合,达到有效配置。再次,从劳动者来看,因为价值增殖程度高的地区、部门和企业一般来说职工收入较高,在其他条件如职业地位、工作地点方便程度等一定时,劳动者总是倾向于到收入高的地方去工作,这样就会引起劳动力流动。另一方面,那些效益差的企业往往由于经济拮据,不得不紧缩开支,裁决人员,甚至倒闭,这也会迫使一部分人到其他地方另谋职业。虽然人们选择职业的具体条件千差万别,但一般来说劳动力总是流向价值增殖程度高因而能够得到高收入的地方。这也是价值增殖规律调节资源配置的一种表现。在价值增殖规律的作用下,各种资源被配置到效益较好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必然影响相应产品的供给,使那些为社会所需要的产品产量迅速增长,同时使滞销产品产量减少,这就调节了供求关系。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资源配置和利用趋于合理化。

(3)推动企业改进技术和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推动企业改进技术和管理的动因有多种,价值增殖规律在这方面主要是通过利益刺激机制来起作用。企业最大限度地实现价值增殖,无论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者,还是一般职工,都可以得到较高的收入,因而需要也能得到较为充分的满足。这种利益机制促使企业想方设法从内涵和外延方面去扩大价值增殖。但外延扩大增殖往往要相应增加成本,且受市场限制,而内涵扩大增殖则有更大的潜力。企业要实现有效增殖,就应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改进技术和管理也就势在必行。不仅如此,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长期生存和发展,还必须有长远发展目标,密切注视市场需求变化趋势,不断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增强今后的增殖能力。由此形成的激烈竞争,结果是优胜劣汰,那些目光短浅,搞短期行为,甚至靠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来谋利的企业,最终将被淘汰。所以,虽然人们追求价值增殖的方式有可持续和不可持续之分,但价值增殖规律本身是要求实现可持续增殖的。

(4)在一定时期内引起区域经济发展失衡,从长远看则促使区域经济从失衡走向均衡。由于种种原因,不管是一个国家内部,还是整个世界,各区域经济发展都不均衡。如果政府不对经济活动实行任何干预,那么价值增殖规律的作用会在一定时期内加剧某些区域经济发展的失衡:发展较快的地区由于增殖程度高,将吸引更多的资源,从而进一步加速发展;那些经济发展较慢的地区由于增殖程度较低,出现资源外流,发展进一步落后。这样就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引起一定程度的两极分化。但价值增殖规律的作用并非到此为止。当发达地区资源过度集中,使得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生产成本上升,以致反而不如某些欠发达地区更有利于实现价值增殖,那时资源就会流向欠发达地区,以寻求更有利的投资场所。如果欠发达地区能够采取相应的政策,引导外地资源流向本地区,有可能促使本地区加速发展。因此,从长远看,价值增殖规律将促使区域经济发展从失衡走向均衡。当然,这个过程是极其漫长的,而且自发均衡的代价也可能比较高。对一个国家来讲,要避免各地经济发展过度失衡,宏观调控是必不可少的。

三、关于自觉利用价值增殖规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几个理论问题

(1)资源稀缺性与可持续增殖

现实中的绝大多数资源都是稀缺或有限的。虽然价值增殖规律的作用会促使人们提高资源利用率,但由于受种种条件的限制,浪费资源的现象还是大量发生。这非但不是价值增殖规律引起的,相反是违反或不善于利用这一规律的结果。

价值增殖实际上是劳动创造和转移价值的过程,而劳动创造价值是以资源稀缺为前提的。对于不稀缺的资源来讲,人类获取它不需要付出任何劳动,因而无价值可言。凡是人类要付出劳动才能获得的资源都具有一定的稀缺性。而且,付出的劳动多少可以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曾以采矿为例作过说明:“同一劳动量用在富矿比用在贫矿能提供更多的金属等等。金刚石在地壳中是很稀少的,因而发现金刚石平均要化很多劳动时间。因此,很小一块金刚石就代表很多劳动。……假如能用不多的劳动把煤变成金刚石,金刚石的价值就会低于砖的价值。”(《资本论》第一卷第53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这至少说明劳动价值论包含着对资源稀缺性的认识。当然,认识停留在这一步还是不够的,应当加以发展。

通常讲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是对现有的社会正常条件而言。基于这样的认识,商品价格往往只能反映现有的资源稀缺状况。其实,资源稀缺性是随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过去不太稀缺的资源,现在可能由于需求扩大而变得稀缺,将来又可能因为技术水平提高或找到新的替代资源而重新变得不太稀缺。资源稀缺性的这种变化,必然影响商品价值的决定。从长期看,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不限于现有条件,而会反映资源稀缺性的变化。事实上,社会必要劳动可以理解为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生产某种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以采矿为例,假定有A(富)、B(较富)、C(贫)三座矿山,按一定规模同时开采可以满足市场需求。在现有正常技术条件下,矿产品的价值不是取决于A和C,而是取决于B。这样开采A付出的劳动较少,增殖程度高;开采C付出的劳动较多,增殖程度低,甚至不能增殖。在资本和劳动可以自由流动时,会从B、C转向A。如此一来,势必加速A的开采,相应减少B、C的开采,迅速使A的储量耗竭,直到产品供不应求,价格上涨,使B变得更有开采价值。由于B不如A富,其价格高于A。同理,当B采完后再开采C,价格会更高。在A、B、C依次开采过程中,人们不得不接受三种不同的价格。该种矿产品的价值实际上是由先后开采三个矿期间的平均劳动时间决定的,不过这是有时间跨度的纵向平均,而不是三矿同时开采的横向平均。认识到这一点,国家从一开始就可以对开采A、B矿征收不同的级差地租,调节它们的增殖程度,使之变得同样有开采价值。这不仅有利于整个社会合理利用资源,而且也有利于矿山实现可持续增殖。

(2)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增殖

环境污染被认为是某些企业追求价值增殖的一种外部效应,单靠市场的作用不能迫使企业自觉地防治污染。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过去没有把环境纳入资源范畴,没有将环境污染代价计入产品成本。

现在看来,环境对各种污染物和破坏行为的承受力也是一种十分重要而又有限的资源,即环境资源。例如环境对废水、废气、废渣的容纳量是有限的,因而环境资源也具有稀缺性。整个地球的环境资源属于全人类共同所有,某个国家的环境资源则归该国人民所有。过去当生活规模较小时,轻度环境污染可由自然界净化,问题并不突出,人们较少关心环境问题,以致在观念上形成一种错觉,似乎环境对污染物的容纳量是无限的,国家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当环境污染日趋严重时,人们才逐步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如前所述,如果企业在追求价值增殖过程中不注意保护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最终会危及增殖条件,使增殖不可持续。国内外有不少企业就是因为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而不得不关闭。

然而,靠价值增殖规律和其他经济规律自发地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那将是漫长而代价沉重的过程。国家应利用价值增殖规律,采取经济手段,自觉地保护环境。例如,国家可以测算环境对各种污染物的排入许可限度,要求企业将排放量控制在某一限度之内,并征收排污费——企业使用环境资源应当缴纳的费用,可计入产品成本。排污费由国家集中起来用于治理污染。企业为提高增殖程度而降低成本,也会主动防治污染。不允许超标排放,否则加倍罚款。在计算国内生产总值时,要考虑环境污染代价。这样,价值增殖规律就会在经济活动中对环境保护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

(3)可持续增殖与社会公平问题

价值增殖规律承认社会已有的资源分布状况,它无力向人们提供平等的机会,也不能保证把价值增殖结果即新价值合理的分配给全社会成员。但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价值增殖同剥削没有必然联系,二是价值增殖持续到一定阶段之后,要求至少将一部分利润分配给劳动者。关于第一点,我在《价值增殖规律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见《岭南学刊》1994年第4期)一文已作了分析。第二点可作如下说明:

在价值增殖过程中,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价值转移给产品,分别补偿预付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利润来源于新价值,从理论上讲属于厂商或企业所有,可全部或部分用于所有者个人消费,也可分别用于消费或投资。不考虑税收,当价值增殖限于某一阶段,在这个阶段生产规模较小,以致厂商独占利润,靠其个人消费和投资也可以实现全部新价值,这时规律本身还不会要求将一部分利润分配给劳动者。但是这个限度注定要被突破,因为厂商追求价值增殖,必然使生产规模逐步扩大,劳动生产率逐步提高,产品数量也逐步增多,最终使得厂商独占利润无法实现全部产品价值。也就是说,单靠厂商的消费和投资无法使价值增殖在已经扩大的规模上持续下去。只有将一部分利润分配给劳动者,才能形成足够的需求,推动可持续增殖。这是规律本身的客观要求,而劳动者在主观上也会要求分享利润。正是这种主客观要求,使得现代西方国家的企业普遍实行职工利润分享制。若能将利润分配同各人提供的劳动力质量和数量持钩,无疑会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可持续增殖。由此看来,价值增殖规律虽然不能保证实现社会公平,但是按价值增殖规律办事至少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个道理对可持续发展也是适用的。

标签:;  ;  ;  ;  

价值扩散规律与可持续发展_可持续发展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