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干部对妇联组织的认知与评价——关于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状况的调查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妇联论文,组织论文,调查研究论文,能力建设论文,认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007-3698(2008)01-0079-07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速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为妇联组织展现了新的发展空间。如何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提高妇联组织履职效益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然而,有关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状况的实证研究鲜见。为了解妇联组织能力建设情况,特别是妇联干部的队伍的素质状况及其对妇联组织的看法,我们于2005年10月至2006年7月,在江苏、山东、内蒙、江西、浙江等省市以地市级及以下的妇联干部为主要对象开展了调查。此次调查采取座谈会、个案访谈、问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问卷1550份,回收1492份,回收率96.3%,有效问卷1488份,其中,女性1414人,男性74人,分别占被调查者总数1488人的95%和5%。
一、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地(市)妇联干部257人,县(区)级妇联干部455人,乡(街道)妇联干部647人,分别占调查总人数的17.2%、30.5%、43.4%。被调查妇联干部具有年轻、政治文化素质较高、职业认同感较强和健康状况较好等特点。
1、年龄情况
被调查的妇联干部总体较为年轻,平均年龄为37.6岁,其中地(市)妇联干部、县(区)妇联干部、乡镇(街道)妇联干部的平均年龄依次为39.1岁、37.4岁、37.1岁。在乡镇(街道)妇联干部中45岁以下的占79.6%,35岁以下的妇联干部为39.4%,分别比地(市)妇联干部高出9和6.1个百分点。
2、政治面貌
被调查的妇联干部中,中共党员1201人,占被调查者总数的81.9%,民主党派18人,占1.2%。
女中共党员占被调查女性总数的82.8%,同比高出男性16.6个百分点;其中,乡街妇联干部的中共党员占同级被调查人数的比例最高,为87.2%,比地(市)级妇联干部的中共党员比例高出16.2个百分点。
3、文化程度
被调查的妇联干部中,女性文化程度略高于男性。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占被调查总数的80.4%,较男性同比高出2个百分点。
4、健康状况
从被调查妇联干部的健康状况看,很好和比较好的分别为51.5%、43.7%,不太好的只占4.0%。值得注意的是,妇联干部健康状况很好的比例随单位级别的提高而呈降低趋势,其中,地(市)级妇联干部健康状况很好的占34.4%,县(区)级妇联干部占48.8%,乡镇(街道)妇联干部占60.1%。另外,女性健康状况很好和比较好的占被调查女性总数的95.6%,而男性这一比例仅为86.5%。
5、职业流动与职业认同情况
被调查妇联干部中有46.9%来源于公务员和学生,其他主要来自教科文卫系统。妇联干部进入妇联的主要方式是组织分配和调动,约为73%,自己应聘和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妇联的约占20%。来妇联工作的主要原因是组织分配和调动,约占60%;其次是喜欢这份工作与工作稳定,二者分别占28.1%和8.7%。
据调查,妇联干部职业比较稳定,在妇联工作的时间平均为9.5年,担任现职务的平均年限为5.6年。从总体上看,被调查者对妇女工作有较强的认同感。对目前的工作状况很满意的有137人,占被调查者总数的9.2%;比较满意的有1091人,占被调查者总数的73.4%;不太满意有207人,占被调查者总数的13.9%;很不满意的有2人,占被调查者总数的0.1%。满意度无明显的区域差别。
6、待遇状况
被调查妇联干部的收入低于配偶,住房主要来源于配偶。据统计,被调查妇联干部平均月收入1740.9元,经济较发达地区达到2396.9元,经济欠发达地区为1388.7元,与当地收入水平相比处于均衡状态;妇联干部平均月收入低于其配偶343.1元,而且这一差距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更明显,比经济欠发达地区高出270.6元。
与此相适应,妇联干部的住房也以来自配偶单位为多,其中,地市级妇联干部住房来源于自己单位的比例为19.6%,来源于配偶单位的比例为27.8%;县区级妇联干部住房来源于自己单位的比例为15.1%,来源于配偶单位的比例为21.1%;街道乡级妇联干部住房来源于自己单位的比例为10.3%,来源于配偶单位的比例为26.7%。
二、对妇联组织的认知和评价
对妇联组织的认知和评价是考核不同级别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的基础。为了解妇联干部对所在组织的认知和评价状况,我们分别就妇联干部对组织职能的认知和履职能力进行了调查。
1、对妇联组织基本职能的认知
对妇联组织基本职能的认知水平,我们分别从对妇联组织基本职能的了解、对妇联组织工作方针和对男女平等时代含义的理解,以及如何代表妇女和满足妇女需要4个角度进行了调查。
(1)对妇联组织基本职能的了解程度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总则规定的“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①关于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问题,有57.7%的妇联干部选择了和妇联章程规定相同的选项。但仍有42.3%的妇联干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存在一定偏差,其中,将妇联组织的性质“代表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误认为是妇联组织基本职能的占到30.4%,选择“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益”、“推进妇女发展”的分别占3.8%、5.8%、2.8%。分城乡分析,基层街、乡妇联干部多数选择了“代表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据相关分析和个案调查,造成这种认识误区的背后原因与传统上的党政不分、党群不分的工作格局具有一定的联系。据我们对县市10名街道妇女干部的调查得知,在她们一周工作生活日记中,绝大多数时间是在做“配合党政中心工作”与“其他工作”,比例占80.7%和93.3%。其中,有6位妇联干部一周之中没有做一件与妇女工作直接相关的事。
(2)对妇联工作方针的理解
关于妇联工作的方针,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没有明确规定。但全国妇联领导多次提到妇女工作方针是“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关于这个方针,妇联干部具有较明确的认同性,有93%以上的人选择了它,说明妇联此项工作方针已经深入人心,成为组织的基本理念。但同时也要注意,少数妇联干部对于维权与发展工作的关系认识不清,将维权与发展对立起来。
(3)对男女平等时代含义的理解
如果说男女平等是妇女运动的早期口号,那么向相对滞后于男性发展的妇女实行倾斜,则是男女平等的创新与发展,这不仅是男女平等的时代含义,也是国际领域推动妇女发展的重要策略。但调查显示,妇联干部对妇女发展这个时代战略的认识依然不到位。在被调查者中,选择“妇女优先发展”的仅占6.5%;选择“男女一样”的占31.8%;选择“男女公平竞争”的占60.5%。这个数据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现行的市场经济原则已经深入人心,并且自觉不自觉地深入到了社会公正的领域。社会公正发展依靠公平竞争解决的理念还没有确立起来。另外,公平竞争在基层干部中呼声更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在基层公平竞争的渠道也不畅通,这与农村市场化程度低于城市具有内在联系,与农村更多地受封建等级制影响也具有一定关系。基于此,我们制定政策、解决问题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切不可一刀切,甚至一个口号针对全国。妇联干部对男女平等的认识不到位,妇女优先发展意识弱,对妇女发展倾斜难以接受。因此,妇联干部的妇女优先发展的意识需要加强。为此,我们建议进行专项调查。
(4)如何代表妇女和满足妇女的需要
为了解妇联干部对代表妇女需要的理解,我们设计了“您认为妇联应如何处理妇女需要与党和政府需要的关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应如何处理妇女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妇联工作的中心是什么”、“决定您所在单位重要工作的最主要因素是什么”4个问题。
在“您认为妇联应如何处理妇女需要与党和政府需要的关系”问题中,选择“积极向党和政府反映妇女的需求”的只占30.3%,而50.1%的妇联干部认为应“兼顾两者的需要”。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应如何处理妇女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关系”问题中,有12.9%的人认为应“优先考虑妇女群体的利益”,有67.1%的妇联干部认为应“兼顾两者”的利益和需要。在“妇联工作的中心是什么”问题中,8.5%的妇联干部选择“为满足妇女需要服务”,39.3%的妇联干部选择“维护妇女的权益”,34.3%的妇联干部选择“推进妇女发展”。另外,还有少数妇联干部误以为经济发展了妇女自然发展。在分城乡的数据中,选择“维护妇女的权益”城市街道(48.4%)比农村乡级妇联(35.4%)高13个百分点,而这可能与城市大多数妇女生存问题基本解决,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和要求比农村更为强烈有关。在“决定您所在单位重要工作的最主要因素是什么”问题中,10.3%的妇联干部选择“当地妇女需要”,而46.2%的妇联干部选择了“当地党和政府要求”,27.9%的妇联干部选择了“上级妇联要求”,13.1%的人选择了“单位自己决定”。
这些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妇女组织和妇联干部在很大程度上选择代表党和政府呼声强,代表妇女呼声弱的倾向,也说明关于妇联代表维护妇女权益的基本理念还没有深入到日常工作之中。但可喜的是,在分地域数据中,城市街道妇联比农村乡镇妇联干部选择妇联工作的中心是维护妇女权益的比例高了13个百分点。这种选择可能与城市街道妇联干部工作更单一、信息更开放、培训机会更多具有一定关系,也说明基层组织培训在农村更需要加强。
2、对妇联履职能力的评价
关于妇联干部对妇联履职能力的评估,我们分两个方面进行了考察,一是衡量妇联工作的标准,二是所在职能部门工作的效率。
关于妇联干部衡量妇联工作效益的标准,我们设计了“妇女的满意程度”、“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选项。据统计,有57.9%的妇联干部选择了“妇女的满意程度”,这种认识不仅符合妇联组织的宗旨,也符合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即以群众是否满意为衡量一切工作的尺度。但仍然有39.5%的妇联干部认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衡量妇联工作效益的标准。其中,地市妇联干部选择“经济效益”标准的分别高于区县妇联和街乡妇联的16.8和18.2个百分点。这是一个值得思考和进一步调查的问题,与此相关的是,人们认为经济发展了妇女自然得到发展。
关于所在职能部门工作的效率,我们设计了5个级别的选项,77.8%的妇联干部对妇联的工作效率予以肯定,其中,19.6%的妇联干部认为很高,58.2%的妇联干部认为较高。值得注意的是,地市机关妇联对工作效率的肯定比例(62.1%)低于县区机关(77.2%)和基层妇联(84.5%)。初步分析,造成这种评价的原因可能与基层工作更加具体、成就明显、自我肯定有关;而上级妇联工作比较务虚,人多部门少,存在更多协调因素相关。
三、影响妇联绩效的因素
加强妇联组织能力建设,提高妇联绩效,需要发挥提高绩效的积极因素,消除阻碍绩效提高的消极因素。调查中,妇联干部对影响妇联绩效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分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提高妇联绩效的积极因素
关于提高妇联组织绩效的积极因素,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设计了6个选项,即“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工作人员能力强”、“分工合作好”、“人际关系好”、“收入高”和“其他”进行调查。
调查分“妇联工作效率高的首选因素”和“妇联工作效率高的次选因素”进行。首先,76.7%的妇联干部认为妇联工作效率高的首要原因是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目标管理的思想已被广大妇联干部认同,并成为调动妇联干部积极性、提高妇联工作效率的首要因素。
其次,45.3%的妇联干部认为妇联工作效率高的次要原因是分工合作好。这说明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也得到妇联干部的较高认同,说明这种精神已在妇联组织中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对提高妇联工作效率发挥了促进作用。
第三,有15.2%的妇联干部认为人际关系好也是也影响工作效率的较重要原因。其中,基层妇联干部选择这个因素的比例较高,占19.2%。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外部关系对妇联工作的影响,这与基层妇联人员少可能具有一定关系。另外,从总体看,基层妇联干部选择收入等因素的比例普遍较低,总体占0.7%,但地市干部选择的比例为1.6%,高于基层。
2、影响妇联绩效提高的主要因素
虽然妇联干部对组织绩效的评价较高,但在妇联管理工作中也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在个案访谈的基础上,我们设计了“妇联工作效率低的主要因素”、“您认为提高妇联工作效率主要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您是否有机会参与所在单位的重要决策”和“您没有参加重要决策的最主要原因”等问题。妇联干部认为影响妇联绩效的相关因素,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制度是否健全。关于“您认为妇联工作效率低的主要因素”,我们设计了“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目标不明确”、“缺乏协作”、“分配不公”、“收入低”以及其他8个选项,36.7%的妇联干部认为制度不健全是妇联工作效率低的最主要因素。与此相应,在“提高妇联工作效率主要应该通过什么途径”的选项上,有49.1%的妇联干部认为提高妇联工作效率的途径首要是健全制度。这说明,在妇联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可完善的空间。
第二,领导班子的凝聚力。26.5%的妇联干部认为,加强领导班子团结也是提高妇联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虽然认为妇联工作效率低的主要因素是领导班子不团结的仅占总人数的8.3%,但考虑到领导班子团结是做好该单位工作的基本和最重要的条件。因此,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也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三,决策是否民主。在“您是否有机会参与所在单位的重要决策”的问题上,我们分“经常参与”、“经常参与”、“有时参与”、“很少参与”、“从未参与”和“说不清”5个选项来测量参与的机会和参与的程度。数据显示,妇联干部参与所在单位的重要决策状况尚不能令人满意,经常参与的仅仅占13.5%,有时参与的占34.3%,二者相加尚不足一半(见表1)。
关于未参与所在单位重要决策的原因,61.3%的妇联干部认为没有参加重要决策的最主要原因是缺乏参与渠道;18.0%的人认为是因为“说了没用”,另有1.8%的选择了不愿参与。数据显示,妇联民主决策方面尚存在较大差距,应是组织能力建设特别需要加强的方面。
另外,数据还显示,职务级别与参与程度呈正相关关系,职务越低的妇联干部参加重要决策的机会越少,其中,处级、科级、股级、股级以下的妇联干部经常参加和有时参加的占其总体的比例分别占同级干部的77.23%、55.64%、43.57%、35.10%;可见,重视一般妇联干部和低级别妇联干部的民主参与,应是组织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
第四,妇联干部的履职能力。调查显示,妇联干部的能力也是影响妇联工作绩效的主要因素,在首选和次选因素中,分别有13.4%和36.2%的妇联干部认为妇联干部能力强是影响工作绩效的主要因素,分别排在第二位和第三位。
研究显示,妇联干部对男女平等基本问题的认知状况不仅是其理论素养和分析能力的体现,而且对其履行妇联职能也有直接影响。我们设计了12个选项,分5个级别选项对妇联干部关于男女平等基本问题的认知状况进行了测量(见表2)。
数据显示,妇联干部对“男女应享有同等的就业权”、“男女应同年龄退休”和“选拔干部应适度向妇女倾斜”的认识比较清楚,选择正确率分别占99.1%、75.4%和74.2%:同时,有86.0%和73.2%的被调查者否定了“男人比女人智商高”和“从生理上说男人是优等性别”的错误认识。
但妇联干部对另一些说法认识模糊,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妇联干部的性别意识和分析能力还有待加强。如:仍有47.6%的被调查者对“经济发展了,男女平等程度自然就会提高”持赞同态度;而事实上,经济发展了男女平等程度不一定提高,相反,缺乏性别意识还可能导致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降低男女平等的程度。同样,在对妇联是否应支持选美活动的选项中,有55.9%的被调查者还存在模糊认识,忽视了社会上还存在将女性商品化的不良倾向,也忽视了选美行为有悖于妇联宗旨的现实。另外,对男女两性的生理优势问题,有22.6%的被调查者认同男性具有生理优势,但只有5.3%的被调查者认为女性具有生理优势,说明传统上关于男性生理优于女性的观点依然对被调查者产生着影响。
二是对女性优先发展的认识还不到位,有99.1%的妇联干部主张“男女参政应公平竞争,凭能力上”,有21.7%的妇联干部明确表示不同意“选拔干部应适度向妇女倾斜”,另外,有21.9%的妇联干部不同意“男女应同年龄退休”。还有超过40%的妇联干部对“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持同意和说不清的态度。
三是妇联中男性与女性的性别意识有较大差距。如:在“选拔干部应适度向妇女倾斜”、“男女应同年龄退休”、“妇联不应支持和参与选美活动”、“经济发展了,男女平等程度自然就会提高”等关系女性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上,男性回答正确的比例明显低于女性,分别相差32.7、20、15.3和12.2个百分点。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在涉及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问题上,男性更可能采取消极和不理解的态度,也说明追求男女平等绝不是仅靠妇女单方面力量就可以达到的事情,向男性宣传男女平等是同样重要的事情。
四、加强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的相关建议
加强妇联组织能力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内容十分丰富。本文仅根据此次调查所反映的情况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妇联组织的制度管理和层级管理
一是加强目标管理制度。在工作目标制定与实施的全过程中,都应体现以妇女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思路。对妇联存在中心工作不能很好地满足当地妇女的需要,甚至有的基层妇联干部的主要工作时间没有做妇女工作等需要加强研究,提出对策,要围绕满足当地妇女需要这个中心,制定妇联工作的规划、任务,并实行阶段目标管理,将目标分解到基层单位、部门和个人,并加强阶段性的检查和评估;同时,上级妇联在指导下级妇联工作中要注意与下级党政分管领导协调,使下级妇联的中心工作得到党政部门的支持,注意给下级妇联工作留出更多空间,以便基层妇女组织能根据当地妇女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深化妇联组织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妇女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队伍能力是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目前,妇联干部的来源渠道比较狭窄,以公务员和学生为主,流入方式大多是调动和任命,流速慢、机会少,不利于妇联干部更广泛地代表各类妇女群体的利益和需求。因此,建议妇联组织逐步面向社会各界妇女公开招聘妇联干部,也可选择其他行业优秀妇女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拓宽妇联干部流入与流出渠道,形成妇联干部与社会优秀妇女的互动机制,逐渐将妇联建设成为妇女干部的培养基地。
三是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调查显示,一些妇联组织存在妇联干部,特别是一般干部和基层干部参与妇联决策机会较少;干部晋升不够民主、透明,在干部的任用与选拔上,缺乏必要的公开性、透明性和领导者意志偏多的问题。如:在妇联干部晋升的因素中,领导推荐占52.7%,“与领导关系好”的占18.3%;而了解干部考核的标准的比例只有60.1%。建议各级妇联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建设,特别在重大决策和干部人事管理中要引入竞争机制,将热爱妇女工作、胜任妇女工作的人选拔到适宜的岗位,以激发妇联干部队伍的内在活力。
2、提高妇联组织的凝聚力
提高妇联组织的凝聚力重点是加强领导班子团结和培养妇联组织分工合作的团队精神的重要内容。加强班子建设,是组织发展的永恒话题也是增强妇联组织凝聚力和能力建设的重要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上级妇联组织要特别关心下级妇联组织的团结,各级妇联要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定期开展民主生活,建立和实行妇联领导班子定期工作会议和临时碰头会制度,加强沟通与协调,鼓励和培养组织成员的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优化组织内部工作环境。
3、建立有效提高妇联干部能力的培训机制
妇联干部培训作为妇联组织的常规工作需要不断改进。据调查,妇联岗位培训开展得比较普遍,有80.2%的被调查者接受过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培训,75.2%的被调查者接受过女性的“四自”教育培训;68.9%的被调查者接受过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培训;63.1%的被调查者接受过妇女工作理论的培训。但一些干部认识能力的提高效果并不理想,调查发现妇联干部的性别意识和分析能力较低、女性优先发展的认识不够、男性妇联干部的性别意识较弱等问题依然存在。妇女工作应用技术培训相对欠缺,分别有30.3%的被调查者接受过社会性别培训;61.5%的被调查者接受过妇女工作方法的培训;44%的被调查者接受过社会工作方法与技术的培训;43.1%的被调查者接受过调查研究方法的培训;40.2%的被调查者接受过公共政策的培训;3.7%的被调查者接受过心理咨询培训。因此,应在加强理论培训的同时,加大专业技术工作培训的力度,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培训内容建设,防止培训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将终身教育和建设学习型组织的理念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之中,同时注意培训资源向基层妇联干部的倾斜,以加强直接面向妇女需求提供多样性服务的基层组织与基层妇女干部的能力建设。
培训的效果与针对性需要进一步改进与提高,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针对调查显示的妇联干部来自公务员和学生的比例较大的特征,妇联组织应组织年轻干部经常到基层,使其深入了解和理解妇女群众的需求和呼声,培养其对妇女的感情和社会责任感,并且通过老同志传帮带的方式,提高其社会实践经验和解决妇女问题的能力。
4、提高妇联干部待遇,减轻家务劳动负担
调查数据反映,妇联干部的收入、住房分配都不如其配偶,而家务劳动时间却比其配偶多。妇联干部在一天中时间分布的比例与其配偶相比,工作时间少14.0%,休闲时间少51.4%,家务劳动和辅导孩子学习时间多60.1%。面对这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改变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增加妇女的资源和提高妇女的地位,逐步实行家务劳动社会化等社会工作固然重要,但以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基本职能的妇联组织,应加强研究,创造条件优先改变妇联干部工作重、家务繁多的问题,为妇联干部的成长提供优化环境,包括思想关心,提高待遇,加强办公条件自动化建设等,特别要注意为基层妇联干部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关心他们的实际需求,如子女教育、住房改革等问题,使妇联干部能从社会发展中受益,提高生活质量,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为组织发展进言献策,贡献力量。
(此为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妇联组织能力建设”课题,课题组成员为丁娟、曲雯、黄桂霞、陈慧平)
收稿日期:2008-01-03
注释:
①中国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总则规定:“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见http://www.women.org.cn/quanguofulian/zhangchen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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