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研究_民族问题论文

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研究_民族问题论文

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研究论文,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民族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富有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精辟论述,这是我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也是邓小平同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民族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一、邓小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1、邓小平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确立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路线,为我国民族工作和民族问题定了向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伟大转折,其重要标志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取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方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政治报告中,把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人进行的第二次革命的开始,其根本原因也在于此。小平同志对这一路线的主要概括是:“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0页,以下出于此的引文只注页码)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中对这一基本路线的概括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这条路线的简明概括。”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大为提高,都说明这一基本路线适合中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愿望,代表了当今时代的主题。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转折,也使中国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摆脱了“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死胡同。所以从原则上讲来,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转折也是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开始出现的标志。

按照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观点,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既然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国各族人民确立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那么,它也就为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和民族问题定了向或定了位。所以作为新时期标志的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本身,就为继承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加速现代化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这是1988年11月2日邓小平同志祝贺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30周年的题词。(第407页)其中的意义有两层,一是“加速”与“促进”,这是因为中国许多少数民族进入社会主义时的社会脱胎差异,发展起点不同,而应采取的相应的方针、政策。其另一层意义是“现代化建设”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即中国少数民族同汉族一样,其建设目标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其中的关键词是“共同”,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的繁荣不限于一两个民族,而是包括全国56个民族的“共同繁荣”。这一观点根据新的历史条件,把各民族共同繁荣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密切相连,生动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从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一个完整的基本观点。为了便于概括,以下就简称这一观点为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有关中国各少数民族未来命运的观点,还有如下一种表述:“粉粹‘四人帮’后,中央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不仅西藏,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一样。我们的政策着眼于把这些地区发展起来。”“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的以上引文,皆出于《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立足民族平等,加快西藏发展》一文。这一系列论述可以概括为“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观点。这一观点的涵义大致也有两层,一是采取“很多措施”、“坚定不移”的“帮助”、“加快”,这也是中国许多少数民族进入社会主义时的起点不同,而采取的相应的方针、政策。其另一层意义是“发展”,把发展做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的“着眼”点,而归根到底,发展的具体化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由此可见,“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与“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这两个观点,虽然提法有所不同,但其基本涵义却是大体相同的。

尽管“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与“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这两个观点的涵义基本相同,但如深入分析,二者也有一定区别。看来,二者的区别点在于共性与个性之间。作为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关键词的“发展”概念偏重于共性,如无论中国内地少数民族与沿海先进地区的汉族,都面临着发展的问题,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存在发展问题,可见发展问题是当今世界带有共同性的时代主题。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这一概念则偏重于特性,这一方面表现在它所说的现代化与共同繁荣的空间,是界定于中国,另一方面它使用的“加速”与“促进”的措词,既反映了少数民族的客观实际,也反映了党和国家为达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目标而采取特殊政策的重要性。这两个提法一个侧重于共性,一个侧重于特性,全面显示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关中国少数民族未来命运的论断的科学性。或许由于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更具中国多民族国家的时代特点,这一观点提出不久就为整个社会所接受。1992年1月5日江泽民同志在《加强各民族大团结,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携手前进》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这既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社会主义民族政策的根本原则。”1992年10月18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十四大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中,也有近似的论述。近年来已有许多文章对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这一观点进行研究。可见作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一个重要观点的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已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所喜闻乐见。

3、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这是《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一篇文章的题目。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有关民族团结的论述相当丰富,如:“加强同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第4页)“要根据本国的条件制定发展战略和政策,搞好民族团结,通过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使经济得到发展。”(第289-290页)这些论述强调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指出民族团结的途径与目的,而且扩大了民族团结的内涵。

民族团结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民族政策之一。毛泽东就曾说过:“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57页)但应当指出,民族团结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内容是有所不同的。如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族团结的内容是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显而易见,这是一条根据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阶级分析提出的革命路线,所以这里指的各族人民主要是各革命阶级,作为革命对象的地主和官僚资产阶级是不在人民之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的民主改革,是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废除封建地主制、农奴制或奴隶制以求得各族人民在经济和政治上的解放。尽管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曾采取“和平协商”的办法,但从本质上讲来,此时的民族团结也是含有阶级性划分的。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本来具有民族团结的良好基础,但在1957年至1976年“左”的错误时期,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民族团结政策反而遭到严重破坏。所以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拨乱反正,摘掉地主、富农、农奴主、奴隶主的帽子,中国大陆不再存在敌对的社会阶级,而且中国各族人民都在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时,中国才出现了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新时期,民族团结的内涵也由此而空前广阔了。

“我们不是有个口号叫‘中华民族大团结万岁’吗?只要站在民族的立场上,维护民族的大局,不管抱什么政治观点,包括骂共产党人,都要大团结。”(第76页)这种不计较政治观点的差异,而以中华民族为立场,争取实现包括大陆、台湾、港澳乃至世界华侨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思想,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造,它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需要,维护了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把党的民族团结政策和思想发扬光大了。

4、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

“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各民族的不同宗教的爱国人士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实现四个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的社会主义一致性将更加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将更加巩固。”(《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172页)小平同志有关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这一论述,在否定“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左”的错误理论的基础上,阐明了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特点,指出了我国民族关系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趋势,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观点。

小平同志谈到社会主义团结友好、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时,最后归结到了“各民族的大团结将更加巩固”。可见民族大团结与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有着密切联系。但从民族理论的角度讲,二者又有许多区别,故将它作为邓小平继承与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中的一个观点加以单独列述。

5、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作为党的一项重要政策它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立是这一制度基本确立标志。新中国成立后继续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小平同志曾明确指出:“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邓小平文选》〈1938-1965〉,第165页)但在“文化大革命”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又得到逐步健全和完善。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自治法》,都以法律的形式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定了下来。

“要使各民族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这是1994年9月29日李鹏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引用的邓小平同志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论述。这一新论述的关键词是“真正实行”四字。它既说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更说明作为政治制度的民族区域自治应在各民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小平同志的这一观点,无疑是对党的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6、真正的民族平等

“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真正的民族平等。”(第362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民族歧视,我们对西藏的政策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不仅西藏,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一样。”(第246-247页)出于《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以上论述,阐明了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重要发展。

民族平等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马列主义基本原则,但民族平等的内涵在不同历史时期是有所不同的。早在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就指出:“帝国主义者们还口口声声唱什么民族平等、民族自决和人类平等等好听的名词,想把资产阶级掠夺无产阶级的资本帝国主义的强国压迫弱小民族的行为,轻轻隐瞒过去。但是中国人民受了这九十年被压迫的经验,却最易了解帝国主义者所宣称的平等和自决是什么意义。而且也容易了解只有打倒资本帝国主义以后,才能实现平等和自决。”(《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出版,第15页)这一论述在今天看来并不十分完善,然而,它把阶级压迫视为民族不平等的根源,将资本帝国主义宣扬的民族平等视为骗人口号,把推翻资本帝国主义的压迫剥削视为民族平等的前提这一点上,却是与马列主义有关民族平等的论述相符合的。这一点,在毛泽东《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又有了全面论述:“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这些就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而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乃是各种矛盾中的最主要的矛盾。”所以党对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对外求中华民族的彻底解放,对内求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由此可见,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任务是争取民族平等。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年代,则是开始实行民族平等的时期。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只是由于“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民族理论的影响,党的民族平等原则难以得到全面贯彻。只有到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目标时,才开始了真正的民族平等的新时期。

真正的民族平等观点的提出,说明当代中国民族问题中还有民族不平等现象存在。小平同志这一观点的意义在于,真正的民族平等并非停留在书面上,而是要在社会生活中加以具体实践;真正的民族平等不仅体现在法律上和政治上,而且要落实在经济、教育科技和文化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也可以说是在中国实现真正民族平等的时期。

上述小平同志论述的“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与“真正的民族平等”的涵义基本相同,只是“立足”的措词更加强调了民族平等所具有的立场、原则、基础、出发点和着眼点的意义。因此这里就用“真正的民族平等”代表这两种提法。事实已证明,真正的民族平等的观点反映了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实质,也构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基石。

以上是对邓小平继承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六个方面的简要论述。

二、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特点

小平同志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是全面系统的,从而构成特点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与世界的客观实际高度统一,把中国民族问题纳入时代的主题

《邓小平文选》的许多论述都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路线产生的原因,如:“中国要谋求发展,摆脱贫困和落后,就必须开放。……我们从一九五七年以后,耽误了二十年,而这二十年又是世界蓬勃发展的时期,这是非常可惜的。但另一方面也有一点好处,二十年的经验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告诉我们,不改革不行,不制定新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政策不行。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这样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走上了新的道路。”(第266页)可见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中国第二次革命,是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历史经验教训的结果。

小平同志的许多文章中都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目标,如:“改革和开放是手段,目标是分三步走发展我们的经济。第一步是达到温饱水平,已经提前实现了。第二步是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还有十二年时间,看来可以实现。第三步是下个世纪再花五十年时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是很不容易的。”(第266-267页)小平同志为我国各族人民设计的“三步走”的发展目标,显然也是接受国内外历史经验的结果。这一目标是中国式的,但也具有世界性,因为作为第三步走的终点是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是一个世界性的发展标准。社会发展不平衡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一大历史特点,但不管其进入社会主义的脱胎母体如何不同,他与先进地区的发展差距如何大,他们“三步走”发展战略的终点都是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即中国56个民族都要汇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代主题之中。这可谓小平同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一大特点。

2、民族理论与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统一

中国自两千多年前的秦汉起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源于主客观环境的各民族历史便自有其发展轨迹,所以发展不平衡便成为中国民族史的一大特点。本世纪50年代少数民族中存在的奴隶制和封建农奴制的被废除,就是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消除历史遗留的社会形态发展不平衡的业绩,这也标志了民族平等方面的一种历史进步。在新时期的民族问题中,既有历史遗留的事实上的民族不平等现象存在,也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民族不平等现象存在,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与先进地区发展差距的不断拉大,已成为当代民族问题的难点。“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的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第364页)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设计师早已指出,各民族是否能共同富裕具有非常的严峻性。因为它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的本质。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小平同志继承与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六个方面,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需要。

众所周知,美洲土著印第安人被屠杀和近于绝灭的历史,已成为西方殖民主义者的罪恶纪录。作为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美国少数民族的印第安人虽有自己的“保留地”,因而得以生存,但他们却难以汇入美国现代化社会的大潮,这也是资本主义国家民族政策的一种不良的纪录。如果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能实现小平同志设计的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目标,那么,这无疑是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纪录。

3、民族理论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高度统一

小平同志继承与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六个方面,各有其不同的理论角度,但都与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密切相关。作为党的基本政策的民族区域自治,是一种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它的基本使命就是正确实施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至于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更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客观需要。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与真正的民族平等,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反映了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实质,而且也可以说它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路线在民族方面的一种表述方式,因此,说它们是党解决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立场、思想、观点、目标、措施、方针、政策、出发点和着眼点等,都是合适的。所以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高度统一,就成为小平同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一个重要特点。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的基础

本人在学习《邓小平文选》中逐渐认识到,小平同志在继承与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看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可由以下三个有机部分组成。

1、理论基础或理论系统

其基本内容有以下四点。

其一、实事求是。这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哲学精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的哲学基础。小平同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就是实事求是的结果。

其二、民族和民族问题是一个历史范畴的原则。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已为大家所熟知。

其三、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一部分的原则。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在小平同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中有着丰富的具体体现。

其四、真正民族平等或民族平等原则。它所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中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它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本质,党在新时期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立场、原则、思想、观点、方针、政策、目标、措施等莫不以此为出发点和着眼点。二是民族平等与民族相始终,它反映了民族问题的基本特性。以党的民族理论发展史而言,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争取民族平等的时期,说明此时的根本问题是民族不平等;1949-1976年是开始实行民族平等的时期,说明此时还存在许多民族不平等现象;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了真正的民族平等的时期,但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也就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下世纪中达到真正民族平等的目标后,也并非民族平等问题的彻底解决,它仍以不同形式与民族同在。所以民族平等不仅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问题,这一反映民族与民族问题特性的根本问题,理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中的一个基本理论。

2、目标系统——各民族共同繁荣

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最基本的主题,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因为各民族共同繁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在民族问题上的具体化,能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的科学实践的方向,也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态过程,所以这里的目标系统就以各民族共同繁荣为题。

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目标系统涵盖整个社会,主要由以下两个方面组成。第一个方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的全国各族人民一体的共同目标;在经济上完成“三步走”的发展指标;政治上的维持现代化进程高效前进的完善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育科技文化按现代发展要求在各民族中共同发展;在现代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上使各民族保持一种共同发展的水平,以及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成为时代风尚,等等。这一部分目标系统所体现的,主要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共性。

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第二个方面,是各少数民族优良传统文化在现代发展中的共同繁荣。如许多少数民族的传统生产方式中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有一套保护生态环境的独特方法,这种人类的古老智慧也可以在发展现代生产力中加以借鉴。少数民族传统政治机制中也有民主昌明的成分,可以在发掘鉴别后加以利用。中国少数民族传统生活方式和反映民族特点的习俗,不一定与现代生活方式合拍,但其中却含有人们千百年来适应特定历史环境的智慧与创造,其中不乏优良的文化遗产。看来,只有共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与个性的各民族优良传统文化协调发展时,才能体现小平同志设计的各民族共同繁荣目标的真意。

3、保障系统——道德、法律与科学决策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目标是不会从天而降的,为此就提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保障系统的以下命题。

其一、民族大团结思想应成为中华民族的道德风尚。这既是维护祖国统一的一个思想基础,也是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种力量源泉。

其二、政策法律保障。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目标中将会遇到许多复杂的特殊问题,需要用特别法律或政策去解决。如作为当代主要民族问题的发展差距的不断拉大,从主观上讲是因为少数民族现代发展的起点低,从客观上讲则在于商品经济自由竞争规律中没有弱者立足的余地,为此就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或政策,以保障少数民族传统经济与商品——市场经济接轨中的和谐有序。

其三、各民族共同繁荣战略与高层科学决策。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在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并通过高层科学决策加以实施。这一点无论对中国各民族人民来说,还是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来说,都是一桩功德无量的事业。

标签:;  ;  ;  ;  ;  ;  

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研究_民族问题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