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幸福#183;社会公平#183;世界和平——心理学家的人文情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心理学家论文,世界和平论文,情怀论文,社会公平论文,人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这样一个全球化、多样化的时代,尤其是中国社会历史文化的巨大变革时代,心理学研究者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做所谓纯科学研究,不对周遭的问题积极回应,虽然无可厚非,但是令人遗憾。心理学研究应是科学与人文的统一,理论与实际的统一,窗内(实验室)与窗外的统一。自然科学研究取向,强调研究变量的可操作性,结论的可重复性和可证伪性,这有助于我们认识心理与行为的一般规律。然而人的心理与行为又是社会历史文化的产物,它不是一个纯自然的范畴,而是取决于一个人被视为什么,社会角色如何,取决于特定的文化模式。好的心理学研究当然离不开自然科学的逻辑和方法,但也渗透着研究者深厚的人文素养和深切的人文关怀(黄希庭,2006)。 历史告诉我们,心理学家只有密切关注并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心理问题及心理学自身所提出和遇到的新问题,并在解决各种问题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理论探索,才会进入一个良性循环,才能不断得到发展(彭凯平,钟年,2010)。许多心理学理论都是从解决当时现实中的社会问题发展来的。例如,社会心理学的奠基人Kurt Lewin的群体动力学就是为了回答纳粹德国的政治制度与美国的政治制度究竟有什么不同这一现实问题而建立的,他的著名的独裁、民主、放任三种领导气氛的实验(Lewin,Lippitt,& White,1939)成为实验社会心理学研究的典范。Erich Fromm(1941)研究纳粹崛起的社会心理基础,提出了逃避自由的理论。Anna Freud(1946)探讨了两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宗教原因和人性问题,分析了人类的自我在社会、道德间游离的心理冲突,提出了处理冲突的防御机制。David McClelland(1955,1961)在Max Weber(1920)《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论述的基础上,提出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发展之间存在一个中介变量,即成就动机(achievement motive)。在与新教伦理相一致的养育环境中成长的个体,渴求成功的动机激励了他们的创业行为。 当今中国社会正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引用李鸿章“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之说(梁启超,1901),时至今日此一变局并未完成。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但是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信息的便利化,价值的多样化,社会变迁加剧,生活节奏加快,竞争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在这种处境下,个人该如何获得幸福?伴随着财富的积累,社会不公问题越来越严重,社会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关系已经脆弱到一件小事即可以触发严重的群体事件的地步。那么,如何促进社会公平,化解危机,突破黄炎培所谓“历史的周期律”,消除“颜色革命”的焦虑(徐崇温等,2015),实现长治久安?社会和谐归根到底是人的和谐。社会现实的矛盾、世界各地的冲突,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人性的根源。那么如何才能化解种族、国际冲突从而维护世界和平?对这些问题,心理学家们关心吗?他们是如何回答的?心理学家们的回答对提升个人幸福、促进社会公平和推进世界和平有所贡献吗? 一、心理学家的社会责任 早在20世纪初,McDougall就指出,心理学在整个社会科学中具有基础学科的地位。关于人类心理及其作用方式的知识,是各种社会科学顺利发展的前提。但实际上,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心理学至今还未取得这样的地位。社会科学研究者并未普遍认可心理学的这一地位,这种局面主要是心理学自身的局限造成的(郭永玉,2002)。其根本问题在于将人还原为物,将心理现象作为单纯的自然现象,将心理学划归纯自然科学。也就是说,科学取向的心理学,通过实证目标体系,把复杂多变的人类心理还原为简单的生理或物理的事实,把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人,人的心理与行为视为自然物一样的认识客体。例如,Ebbinghaus是把人当作存贮记忆材料的机器来看待的。到了行为主义,这种倾向走向极端,行为主义心理学不讲人,涉及人时,就用“有机体(organism)”来指称,正如用有机体来指称动物。认知心理学把人比拟为计算机,为研究记忆和思维等认知过程的规律性作出了贡献,但这些研究对理解人性帮助不大(郭永玉,1995;刘春蕾,2006)。 事实上心理学更多地属于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依照Habermas的观点,除了科学的“认识”目标之外,更应该注重对人的“理解”和人性的“解放”(董云芳,2007)。人之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以及人性的多面性,造就了心理学的复杂性。因此,为了全面地理解人,心理学不仅需要自然科学取向的研究,更需要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取向的研究。为了实现对人性的全面认识,心理学在研究方法的选择上,应调整以往偏重客观、量化及控制实验等狭隘的科学方法取向,采用多元取向,配合人性的多层面去选择设计适当的方法(张春兴,2009)。 基于对心理学学科性质的这一认识,以当代社会思维方式的变革为背景,特别是基于人的心理的社会文化建构性,当代心理学的研究模式正逐渐从经验实证主义向社会建构论转变(杨莉萍,2008)。社会建构论(social constructivism)认为知识不是一种科学发现,而是一种社会建构;知识的生产过程不是个体理性决定的,而是一种文化历史的过程,是社会协商和互动的结果;有关心理现象的分类、心理活动的形式方面的知识都是一定文化历史条件的产物(叶浩生,2009;Liebrucks,2001)。社会建构心理学则是以这些特定的认识论、方法论为理论基础,通过一系列新的研究方法(如深度访谈、焦点团体、文本分析、叙事或话语分析、扎根理论等)以及大量操作技术(心理咨询与治疗、组织变革与管理、社会心理问题诊断与干预等),实现对人性的全面认识,进而超越旧的实证目标体系(Nightingale & Cromby,1999)。当代心理学新的研究模式重建了学科的使命,并赋予了心理学家们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首先,要求借助话语、叙事、文本等各种心理的社会建构媒介的桥梁作用,实现对人的内在心理结构和内容的认识;第二,以社会实践为导向,帮助人们改善生活质量,提高主观幸福感,参与对社会变革的建构;第三,促进个人与不同群体间的相互理解、关爱、沟通与合作,消除或缓解现代社会日益激烈的各种心理矛盾与冲突。其中,以社会实践为导向,帮助人们改善生活质量,提高主观幸福感,参与对社会变革的建构是当代心理学的最终目标,也是当代心理学家最重要的社会责任(杨莉萍,2008;Gergen,1985,2001)。 在我国,时代已在召唤心理学家积极地承担起这一重要的社会责任。如今,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人均GDP 3000美元阶段,既是经济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各类矛盾的凸显时期(World Bank,2010)。例如,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种族和民族矛盾、宗教矛盾、各种犯罪和道德失范问题、国家机关官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者的官僚作风和腐败行为、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国际交往和国际市场竞争的文化冲突……都在影响着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也在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健康与幸福(王二平,2003)。作为一个正处在转型与上升中的大国,公民的社会心态如何,不仅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与社会正常运行,还决定着中国将以何种方式来影响世界,也决定着中国的和平崛起能否得到世界的认同(彭凯平,钟年,2010)。学科的发展趋势和时代的需求,使得中国心理学家们必须以一种更加宽广的视野去关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帮助人们改善生活质量,提高主观幸福感,参与对公平社会的建构,进而促进世界和平。 二、个人幸福 2000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幸福是人类存在的唯一目标和目的”。近200年前,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也曾说“人的任何一种追求也是对于幸福的追求”。那么,什么是幸福?似乎每个人都知道幸福,但却又没人能够给出精确定义。几千年来,人类无时无刻不在通过探索幸福来寻求自己存在的意义,从这一意义上讲,人类的发展史就是幸福的反思史。这种探索,反映在今天,具体到科学心理学领域,就是心理学家们对幸福感的科学研究(黄希庭,2015)。 (一)幸福的定义 基于快乐论(hedonic)与实现论(eudaimonic)两种不同的哲学传统,对幸福的研究可以被分为两种不同的取向,即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SWB)和心理幸福感(psychology well-being,PWB)。主观幸福感是指个人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进行整体性评估而产生的体验(Suh et al.,1998)。而心理幸福感则强调人的潜能实现与人格发展,主要包括自我接受、个人成长、生活目的、良好关系、情境控制、自主等六种因素(Ryff & Keyes,1995)。鉴于两种幸福感的性质和研究现状,这里将着重介绍主观幸福感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 以Diener为代表的研究者认为,主观幸福感是指个体对其生活满意的认知和总体的情绪健康状态。主观幸福感是指评价者根据自己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总体的评价(Diener,1984),具有主观性、整体性、相对稳定性的特点,它是衡量个人生活质量的综合性心理指标,反映了主体的社会功能与适应状态,也作为衡量心理健康的一项重要指标。一般认为主观幸福感由情感和认知两大基本成分构成,其中情感成分又包括积极情感体验和消极情感体验两个相对独立的方面,认知成分则是个体对自己生活整体满意程度和认知到的人生意义的评价,也包括某些具体领域的生活满意感。生活满意度反映了个体的现实感觉与理想期望之间的距离(Campell et al.,1976);幸福感是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之间斗争、协调、平衡的结果(Bradburn,1969)。 (二)幸福的影响因素 主观幸福感,作为一种复杂的心理变量,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Diener(1984)将这些影响因素区分为内部和外部因素两大类。但是研究表明,外部因素与主观幸福感只有中等程度的相关,其中人口统计学变量如经济状况、受教育水平等只能解释主观幸福感不足20%的变异,外在环境也只能解释主观幸福感变异的15%(Diener,Suh,Lucas,& Smith,1999)。相对而言,内部因素尤其是稳定的人格因素常被看作是主观幸福感最可靠、最有力的预测源。个体的主观幸福感水平主要依赖于人格特质,人格特质是主观幸福感个体差异产生的根本原因(Costa,Robert,McCrae,& Zonderman,1987)。 早期研究者就性别、年龄、种族乃至社会经济地位等人口学变量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发现主观幸福感在性别上不存在显著差异(Diener,2000;Haring,Stock,& Okun,1984);在种族上也不存在显著差异(Crocker & Major,1989;Diener et al.,1995)。并且,各年龄段的主观幸福感都大体相当,尤其是生活满意度,几乎没有明显变化。但是,情感维度却随年龄而有所变化。Diener等(1998)的一项跨文化研究也发现,在18~90岁的人生阶段中,生活满意感的平均水平非常稳定,几乎是一条完美的扁平曲线;在20~80岁间,积极情感则呈缓慢而稳定的下降趋势;消极情感在20~60岁间有缓慢的下降趋势,但在70~80岁间却出现了缓慢的回弹趋势(Diener & Suh,1998)。 国家和个人的经济水平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不仅是研究者关注的重点,也是争论的焦点。根据几十年来的相关研究结果,研究者总结出收入与幸福之间的曲线关系:在低收入水平下,收入的增加会导致幸福水平的显著提升;当收入一旦达到能够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要的水平之后,它对幸福的积极效应就会被社会比较、适应和欲望等心理因素削弱。基于这种关系,要提高国民的幸福感,一方面需要社会的人文关怀与公平调整,特别是制度设计,注重提高低阶层的收入,另一方面需要个人的努力奋斗和心理调节(李静,郭永玉,2010)。 研究者发现,个人的心理因素如人格特质、目标等对幸福感有更大的作用。而人格特质是主观幸福感个体差异产生的根本原因(Costa,McCrae,& Zonderman,1987)。对148项相关研究的元分析表明,与主观幸福感有关的人格因素高达137种,不仅包括外向性、神经质等较为宽泛的人格维度,而且包括自尊、控制点等范围较窄的特质(DeNeve & Cooper,1998)。其中,主观幸福感水平高的人最突出的人格特征是外向和低神经质。许多研究证明,外向性与积极情感和生活满意度呈高度正相关,神经质与消极情感呈高度负相关。多种测量方法的统计结果表明,外向性与积极情感之间的相关系数通常高达0.80,神经质与消极情感之间也存在着类似的高相关(Diener,Lucas,& Oishi,2002)。研究者还进一步对这两种人格维度对于主观幸福感的相对重要性进行了探讨。发现神经质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比外向性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更为密切(Vitterso,2001)。此外,乐观、生活目标等也是主观幸福感的重要预测因素。有研究发现,乐观与主观幸福感的相关系数高达0.75,尤其在压力条件下,乐观可以使个体保持高的幸福感(Hills & Argyle,2001)。关于生活目标的研究也发现,参加有价值的活动和努力为个人目标工作都会对幸福感产生重要的影响(黄蕾,2009;杨慧芳,2006;张钊,2007;Cantor & Sanderson,1999)。 心理学家知道许多与幸福有关的知识,但是当一个普通人想维持或者提高其幸福感水平时,心理学家可以给些什么样的建议呢?大部分心理学家认为,幸福是需要人们去争取的(Csikszentmihalyi,1999)。更有研究者(Buss,2000;Lasen & Prizmic,2004)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提高获得幸福几率的策略。仅凭期待并不能将幸福变为现实。心理学家建议,人们必须努力去寻找幸福;必须克服生活中的不愉快事件以及每个人所经历的失去和失败,使自己成为幸福的进取者。 三、社会公平 人类不仅追求幸福,还追求公平,对公平的追求也是人类的一种本性(Chomsky,& Foucault,1974,2011)。然而,近年来我国贫富分化持续加剧,目前我国收入最多的20%和最少的20%的家庭,收入相差19倍之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而国家统计局(2015)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十年来我国的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一直徘徊在0.47左右,超过了社会分配不公警戒线0.4这一水平,表明社会不公问题严重。人性的需要以及社会不公的现实引发了越来越多心理学家们对社会公平这一主题的关注。 社会公平(social justice)有多种不同的定义。而被广为接受的是Jost和Kay(2010)对社会公平的定义,他们认为社会公平是一种真实的或理想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收益和成本是通过一定的分配规则来进行的;具有政治管理性的程序、标准、规则以及其他决策都应保护个体和群体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人们不仅受到当局,而且受到其他一切社会人员,包括一切公民的有尊严地对待。该定义的三个方面大体上对应着分配公平(Adams,1965)、程序公平(Thibaut & Walker,1975)和互动公平(Colquitt,2001)。社会公平与否是通过众多个体的公平感表现出来的(Jost & Kay,2010)。社会公平感(perceived social justice)是人们对上述社会公平理念达成程度的感受(杨音宜,王俊秀,2011)。通常,心理学家们就是通过人们对社会公平与否的感受来考察社会公平的。 (一)社会公平感的阶层差异 低阶层者会更多地感到社会不公吗?这一问题在过往研究中结论并不一致。起先有研究表明,低阶层者反而对社会抱有更支持、更认可的态度(Jost,Pelham,Sheldon,& Sullivan,2003;Jost & Thompson,2000),这使研究者大为惊讶。但随着研究的深入,更多大样本、跨文化的研究结果支持相反的结论,即低阶层更多地感到社会不公(杨沈龙,郭永玉,李静,2013;Brandt,2013,Lee,Pratto,& Johnson,2011)。那么在中国样本身上,情况又会如何?如果高低阶层的公平感存在差异,又有何成因呢? 通过我们的研究,来自不同年份、不同样本的不同数据显示了同样的结论,即在中国被试中,阶层越低,越认为社会不公平,而贫富差距归因倾向在其中都起到了中介作用。也即低阶层更认为社会不公,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更多地将社会贫富差距看作是社会系统的原因如体制问题、家庭背景等(李静,2012,2014;杨沈龙,2014)。Ng和Allen(2005)曾对于个体为何感到不公提出了多项假设,结果发现对个体公平感预测力最强的是归因方式。我们的研究再次支持了这一点:低阶层因其更倾向于认为社会贫富差距不是因为个体能力、努力不同而造成,而是因为外部条件引起,进而也更倾向于认为社会不公。 (二)社会公平感的效应 根据阶层的社会认知理论,低阶层的社会认知方式更依赖环境背景,因而他们的行为也更多地受制于环境;而高阶层的生存与发展则相对自由,不受外部条件的约束(Kraus,Piff,Mendoza-Denton,Rheinschmidt,& Keltner,2012)。那么对于公平,高低阶层的需求是否也会表现出差异呢?结合上述理论观点,我们推断低阶层的目标追求会比高阶层更倾向于受到社会公平感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会体现在目标承诺和目标达成两个阶段。对此,我们采用了相关、准实验和实验研究三种不同的方法,三个研究都支持了一个有中介的调节模型的成立。对于低阶层来说,他们越是感到社会公平,目标达成的程度就越高,而在高阶层身上,社会公平感对于目标达成的预测作用则不显著。进一步分析表明,阶层对于公平感影响目标达成的调节作用是通过目标承诺来实现的:对于低阶层者来说,社会公平感越高,则其目标承诺水平越高,进而其目标达成得分也越高;而对于高阶层者来说,这种效应则不显著(胡小勇,2014)。这一结果不仅支持了阶层的社会认知理论的观点,也启示我们,在努力实现目标的过程中,低阶层对于公平环境的依赖是更强的,只有促进不同阶层平等竞争,低阶层畅通地向上流动才更有可能实现。 (三)社会公平感的提升 既然低阶层比高阶层更认为社会不公,并且低阶层比高阶层更依赖公平的社会环境,那么显然,有必要考虑如何能提升低阶层者的社会公平感。前述研究显示,贫富归因是个体形成公平感的重要心理机制,那么如果能改变低阶层者的这一归因倾向,从理论上说就可以增强其公平感。对此,有研究表明,减少社会限制、增强个人控制感,可以增强被试的内归因倾向(赵志裕,区颖敏,陈静,2008;Kraus,Piff,& Keltner,2009)。因此我们尝试从这两方面入手,来探索低阶层者公平感的调节变量。 研究首先以情景模拟实验方法操纵被试面临的社会限制,结果发现,在社会限制相对较少的情境下,低阶层对贫富差距的内归因倾向会明显提高(李静,2012,2014)。接下来的研究又用实验室操纵控制感的方法,检验了一个有调节的中介作用。在被试无控制感的情况下,低阶层更多地对贫富差距做出外归因,因而其公平感也较低;而在被试有控制感的情况下,低阶层的内归因倾向和公平感均显著提升(杨沈龙,2014)。这两个实验研究体现了社会限制和个人控制对于低阶层者的重要作用,要想让民众更倾向于认为个人奋斗可以创造财富,进而感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就应出台相应的措施来减少对其的限制,提升其控制感,让低阶层者感到自己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来获得自己想要的成功。 四、世界和平 和平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但战争与暴力冲突与人类文明发展如影相随。20世纪末在心理学内部兴起的和平心理学,主张从研究人性与和平的内在关联出发,运用多元化方法,主张充分调动人类创造和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反思人类冲突根源,防止暴力发生,和平化解冲突,创建和平文化,提升人的幸福与尊严,促进社会和平与进步,以和平的方式实现和平(刘邦春,郭永玉,彭运石,2014)。 (一)和平心理主张 世界范围内的和平心理学家们积极研究了如何促进社会和平。挪威和平心理学家Gultung(1969)提出了暴力本质论、和平本质论、和平建设方案、和平诊断论、对话式消除恐怖主义的观点;美国心理学家De Rivera(2004,2007)在动态人性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世界和平文化测量论,他还提出在美国成立和平部的构想;Fry(2007)提出和平潜能说与和平社会变革论,为展望和平社会提供了图景;Mayton(2009)的和平人格论在和平人格特质、和平人格测量与和平人格培养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讨;Rosenburger(2003)提出的爱意沟通和平心理治疗理论,把促进个体和平意识转化与和平观念成长、建立关爱的人际关系作为和平心理治疗的重要目标;Pinker(2011)提出了和平进化心理学观点,认为人具有和平营造能力,在适当的环境下,人类将朝着和平的方向发展。 (二)和平心理模式建构 20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了和平心理模式建构浪潮。不同社会、国际间的和平心理模式建构的轨迹,彰显了人类追求和平的巨大潜能,印证了人类和平建设的无限创造力。 第一,社会和平心理模式建构。20世纪以来,世界视阈下出现了三种最为典型的和平心理建设模式。首先,南非“真相与和解”和平心理建构模式。新南非政府在缺少起诉和审判所有过去侵权案件的人力和财力的情况下,通过曼德拉总统和图图大主教等人的努力,选择了“真相与和解”的和平心理重建之路,是南非人民在权衡伸张正义与维持社会和平的辩证关系之后,为摆脱种族隔离和暴力冲突而做出的切实可行的选择(Rigby,2001)。新南非真相和解和团结理念给非洲这个种族与部族矛盾不断的大陆带来了希望,对结束非洲大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政治暴力循环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其次,卢旺达“加卡卡”和平心理建构模式。1994年,卢旺达发生的内战和种族屠杀,震惊世界。卢旺达创造性地运用独具民间色彩、极具本土和平文化性质的“加卡卡”和平心理模式,为受害者和作恶者提供了真相叙事的机会,具有轻惩罚、重正义恢复的功能,体现了对历史的铭记与尊重,有利于促进社会成员和谐关系的重构。“加卡卡”和平心理模式在应对大规模暴力冲突之后的社会和平心理模式过程中,在消除大屠杀带来的部族仇恨的过程中,有效改善了社会局面,发挥了巨大的和平心理恢复作用,具有创新性与独特性。再有,澳大利亚“政治道歉”和平心理建构模式。1901年以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开始执行“白澳政策”(white Australia policy),上万澳大利亚土著居民流离失所,心理遭受严重创伤。2008年,总理陆克文代表政府,向土著居民上百年来经历的苦难正式道歉,是政府首次道歉。“政治道歉”是澳大利亚土著居民尤其是“被偷的一代”的心理安慰剂,是沟通土著居民与非土著居民之间的心理桥梁,让人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汪诗明,2011)。“政治道歉”表明了澳大利亚新一届政府勇于改正错误的勇气和决心,对于促进澳大利亚的种族和解,产生了深远的、积极的和平心理学意义。 第二,国际和平心理模式建构。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际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世界不同国家都意识到消除敌人印象,建立合作共赢国际和平的心理模式的重要性。一些典型的国际和平心理建构模式也值得我们借鉴。一是“主动示好”国际和平心理建构模式。20世纪五六十年代是美苏关系最为紧张的时期,也是两个国家对第三世界争夺最为激烈的时期。美苏对革命后的古巴的争夺,以及古巴导弹危机的和平化解的过程,与肯尼迪(John F.Kennedy)运用“用渐进的、互惠的率先行动缓解紧张局势”的和平策略具有重大关联(Rudmin & Floyd,1991),体现出主动示好的和平心理模式在逐渐缓解国际紧张局势过程中的作用,是美苏冷战过程中一缕和平的亮色,也是冷战期间两个超级大国特有的和平心理实践。二是“政治下跪”国际和平心理模式。1970年,西德总理勃兰特(Willy Brandt)向华沙无名烈士墓和华沙犹太人殉难纪念碑敬献花圈,下跪赎罪,赢得了重塑德国新和平形象的机会,表达了二战后德国重新融入世界的和平诉求,使德国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可、接纳和尊重,融进了和平世界。 第三,中国和平心理模式建构。中国和平心理思想是人类历史上框架完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的和平心理学思想体系,保证了中华民族的长期发展和繁荣,为世界和平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汉民族传统上具有独特的和平性格:国力强大却不征服,资源紧张而不扩张,自卫防御而不先发,文明包容而不冲突,自始至终坚持王道立国而不霸道。儒家和平心理在本质上是秩序和平的和而不同的中庸之道的心理模式,墨家奉行的是明确的兼爱非攻的和平心理模式,道家奉行的是自然无为的和平心理模式,佛家众生平等的观念以及戒定慧的修行实践更是一种解脱苦难的和平心理模式。从世界的角度而言,中国现代化必须在和平的世界环境下实现并且现代化本身是中国对于当今世界和平的巨大贡献。 五、结语 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人性的学科。心理学不仅需要自然科学取向的研究,更需要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取向的研究;其目的可以是基础性的,也可以是应用性的;其视野可以是很细微的,也可以是很宏大的;从个人幸福,社会公平,直到世界和平,都可以成为心理学研究的核心关切,而这些关切又都统一于对人性奥秘的揭示。当然,三者的顺序也可以是反过来的:和平的世界环境是社会公平建设的条件,而公平的社会环境也是个人幸福的条件。 心理学关心个人幸福。基于快乐论的哲学传统,心理学将幸福界定为个人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进行整体性评估而产生的体验,包括积极情感、消极情感和生活满意度三个维度。通过大量实证研究发现性别、年龄、种族、收入以及受教育水平等人口学变量能解释幸福20%左右的变异,外在环境解释幸福变异的15%(Diener,Eunkook,Richard,& Heidi,1999)。相对于这些外部因素来说,内部因素尤其是稳定的人格因素对幸福有着更强的预测力,例如外向性与积极情感之间的相关系数通常高达0.80,神经质与消极情感之间也存在着类似的高相关(Diener,Lucas,& Oishi,2002)。一个普通人想维持或者提高其幸福感水平,可以学会针对这些影响因素而提出的切实可行的提高获得幸福几率的策略,以争取幸福(Buss,2000;Lasen & Prizmic,2004;Csikszentmihalyi,1999)。 某种意义上,个人幸福还受到社会公平环境及其感知的影响,所以心理学家还要关心公平社会的建构。在大量实证研究基础上,研究者发现,不同社会群体对社会公平的感知存在显著差异,相对于高阶层群体来说,低阶层群体更多地感到社会不公(杨沈龙,郭永玉,李静,2013;Brandt,2013;Lee,Pratto,& Johnson,2011)。更重要的是,社会公平感越低,人们追求目标的动机水平也就越低,进而不利于教育、职业等重要人生目标的达成(胡小勇,2014)。减少社会限制、提高个人控制感被证实是提升社会公平感的有效途径(李静,2012,2014;杨沈龙,2014)。心理学从社会阶层、社会分配等宏观的视角,来建立社会公平感的概念与理论体系,开展增强社会公平的应用研究,进而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因人性与和平之间有着内在的关联,使得世界和平这样宏大的主题也成为了心理学的一个基本关切。和平心理学运用多元化方法,主张充分调动人类创造和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反思人类冲突根源,防止暴力发生,和平化解冲突,创建和平文化,提升人的幸福与尊严,促进社会和平与进步,以和平的方式实现和平(刘邦春等,2014)。不同社会、国际间的和平心理模式建构的轨迹,彰显了人类追求和平的巨大潜能,印证了人类和平建设的无限创造力,体现了心理学对于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独特的价值。结合我国当前外交、军事、国内社会现状,在我国开展和平外交心理研究、转型期社会和平稳定发展心理研究,将势在必行、大有作为。个人幸福#183;社会公平#183;世界和平:心理学家的人文主义情感_心理学论文
个人幸福#183;社会公平#183;世界和平:心理学家的人文主义情感_心理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