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与市场化改革_经济论文

我国转轨时期的节约型社会建设与市场化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节约型社会论文,时期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003-6636(2007)05-0014-04;中图分类号:F120.3;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建设节约型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资源生产率和生态效率,使废弃物得到再循环或有效处置,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占用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节约型社会的核心是资源有效配置、高效和循环利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目标,这也就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提出了预期的目标。

但是,在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国情时则必须注意到,中国既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也是一个转轨大国。这意味着,建设节约型社会同时受到这两个条件的制约,即:要建设节约型社会,既不能忽视可持续发展对节约型社会提出的挑战,也不能忽视改革不到位对节约型社会造成的制约,只有综合考虑改革与发展双重约束,才能更有效地构建节约型社会。

目前,已经有许多文献分析了发展因素对我国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影响,其核心是:我国目前正处于重化工阶段,这一发展阶段对资源要素的需求量将激增。本文不打算在这方面作分析,而是着力探讨这样一个问题:我国的改革,具体来说是市场化改革,对节约型社会建设有什么影响;资源环境的问题,是不是由于市场化改革导致的,或者是由于市场化改革滞后导致的。

二、文献综述

对于节约型社会建设,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其每年出版的《2006年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是比较权威的一份研究报告。[1] 这份报告从我国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背景、量化分析、国际经验、政策建议等角度,详细分析了我国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重点。

在具体制度方面,蒋少华、储德银(2006)指出,构建节约型社会需要借鉴西方国家税制经验,例如完善资源税的环境保护功能,突出其惩罚性;开征新税种,取消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建立绿色关税体系等。[2] 曲顺兰等(2006)更侧重税制的完善,他们从土地角度指出,需要以新一轮税制改革为契机,完善我国土地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3] 孙米强(2005)从燃油税角度切入分析,提出征收燃油税以替代养路费将有效缓解我国能源紧张的局面,有助于把我国建设成“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率”的节约型社会。[4] 武普照等(2006)也在财税政策等方面进入了深入的研究。[5]

有不少专家从具体的领域提出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措施。例如,张乾元等(2005)构建了一个节水型社会的模型。[6] 在土地节约使用方面,王华春等(2006)分析了土地的二元结构及对节约型社会的影响。[7] 他们认为,构建节约型社会需要治理土地市场的二元结构,包括明确土地的完全产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注重土地资源的公共属性和极端稀缺性,切实完善政府土地公共管理职能等。

除此之外,其他专家还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措施、制度安排等。乔榛(2005)认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根本上要借助于生产力发展方式的转化和消费方式的转变。[8] 余瑞祥(2006)从制度角度提出,没有任何一种制度能够像自由价格制度那样真实地反映亿万人民群众的利益追求和资源的稀缺程度。建立和维护节约资源的规则和制度,制定和执行引导私人部门节约资源的政策是政府的重要职责。[9] 而康纪田(2005)则表示,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选择正确的价格以减少稀缺或实现其目标,这实际上是一个选择正确的制度问题。也就是说它是一个选择如何安排社会的问题。”[10] 而马强(2006)则强调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政府作用,并着重分析了政府自身的浪费现象。[11]

这些文献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节约型社会所需要的体制保障,这是他们的共同点。但他们也有一个共同的研究空白,即:他们没有深入分析,到底经济个体(包括企业)的节约行为与市场化改革有什么关系,这种关系的内在逻辑是什么。因此,本文在借鉴这些文献提供的数据基础上,分析市场化改革进程与节约型社会建设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三、理论框架——基本的资源需求曲线

当前,中国面临的形势是资源与环境的消耗速度过快。按这个速度,资源环境存量将在重化工业结束之前消耗完毕,其结果就是经济发展的停滞。而根据需求曲线,出现资源环境消耗过快、过大的原因,无疑是要素价格的扭曲——资源实际价格偏离了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基本图示如下:

图1 资源价格分析

前面的分析是假设资源的供给是有弹性的(即供给曲线是向上倾斜的),但现实中,资源的供给在短时期内往往缺乏弹性(表现为供给曲线完全垂直)。因此,应当继续深入分析供给曲线S的垂直部分。从S的垂直部分向下延伸,与需求曲线D交于e,落在X轴上为。这表明,市场在一定时期内资源的供给量最大为。从这个结果逆向反推,可知资源的实际价格为。结合上一段的分析,可知,实际价格在时,市场的资源供给达到最大值。如果实际价格再低于,则价格已失去配置资源的指数意义。因此,可以说,资源的最低价格是,均衡价格是

回到节约型社会建设上,其目标是集约、高效地使用资源。在什么机制下,经济主体会自动地集约而高效地使用资源呢?分析的结论表明,只有市场机制。也就是说,只有在成本的压力下和在竞争的压力下才会集约高效地使用。

而目前我国的基本情况是,由于各种原因,要素资源价格被管制在低于均衡价格下,微观主体的货币生产成本被人为地压低。在这种情况下,微观主体集约使用资源与不集约使用资源,其效果是一样的,但前者却要花费一定的成本(至少包括促进技术进步的支出),因此,经济主体必然选择不集约使用。这就是我国“不节约”行为的制度基础。

而且,要素价格扭曲程度越高,“不节约”的行为就越多。极端的例子是,公用的自来水对个人来说是免费的,因此,不关水龙头就成为“经济”的行为——任其水自流。但这种现象却从未出现在某个家庭中——家庭用水是要收费的。

现在进一步分析我国资源要素价格的决定机制与结果,以证实以上分析的逻辑。长期以来,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地域属性、不可替代性和经营中的自然垄断等特性,我国对水、电、石油、天然气、矿产、土地等资源的配置一直采用政府主导型模式,政府通过指导定价、计划调拨等手段来配置资源。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一直在不断调整要素资源价格,但总体上说,每次都是小幅微调,大部分产品的价格虽然经过几次调整,但整体水平还是偏低。如煤炭价格近年涨幅较大,但相对于到厂价格,出厂价格明显偏低;电煤价格也相对于市场煤价格明显偏低。2004年国内汽油、柴油价格大幅上涨,但其出厂价格与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进口到岸完税价格平均水平相比,分别低791元/吨、837元/吨;汽油、柴油零售中准价较三地市场进口到岸完税价格平均水平相比,分别低231元/吨、235元/吨。土地价格本来已经很低,但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等原因还在不断压低价格,有些地方甚至出现零地价。[1] 这些制度安排的结果就是,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程度不高。

从要素的供求分析可以看出,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合理制定资源产品价格政策,理顺资源产品价格关系,建立有利于节约与合理开发的价格约束机制和补偿机制,就成为缓解资源约束、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前提条件。

四、实证分析——市场化指数与节约指数的相关关系

本文的理论分析表明,要素价格扭曲程度越低,市场化程度越高,节约化程度就越高。本部分将建立一个简单的回归模型,以证明这一点。

这里利用樊纲教授计算的各地区的市场化指数[12] 以量化要素的市场程度,市场化指数越高,要素市场化程度也越高。事实上,由于樊教授计算的市场化指数中包括了要素的市场化程度,所以这一量化在理论上是可以站住脚的;同时,我们利用节约指数以量化各地区的节约程度,这一指标通常被用作节约型社会的评价依据。本文选择了“基于七类指标的节约指数”——包括能源、水、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废气减排、废水减排、工业固体废物减排等。在“基于七类指标的节约指数”中,每个指标的权重都是相同的,即七分之一。同时,根据定义,节约指数越高,表明该地区的节约程度越低。

两组数据整理并回归分析见表1、表2。

表1 我国各地区市场化指数与节约指数

注:市场化指数来源于樊纲教授《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4年度报告》;节约指数来源于《2006年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数据采集原因,市场化指数采用了2002年的数据;而节约指数采用了2003年数据。尽管数据有所不对称,但对模型的建立和分析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表2 市场化指数(x)与节约指数(y)的回归分析

从以上结果可以看出,在显著性水平α=0.05、自由度为n-2=31-2=29的情况下,

由此认为,市场化指数(x)对节约指数(y)的一元线性回归的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解释力。P值检验也表明,市场化指数对节约指数的一元线性回归是成立的。

分析结果也表明,尽管市场化指数与节约指数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成立(-0.23834),但两者的相关度却并不高,R[,2]=0.417505。本文认为,出现这种现象有两个可能的原因。第一,本模型把两者关系简单化了,认为两者之间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这一假设需要进一步斟酌。第二,在分析时,其他比较重要的因素没有得到充分的考虑,例如我国各个省事实上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对资源的需求有很大不同,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资源的集约使用。第二个假设有待进一步证明。

但是,以上回归证明了,市场化指数与节约指数是存在负相关关系的。即: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其节约指数越低(表明越节约)。市场化程度较好地解释了经济个体的节约行为,这一点可以从原始数据直观地看出。

五、结论与建议:加快市场化改革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体制关键

基于第四部分的分析,本文的结论是:要实现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必须通过提高市场化程度来理顺资源要素价格。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首要一条就是加快要素产权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除此之外,还需要在其他方面有所突破。

一方面,转变增长方式,实现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变迁。政府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管制,本质上是一种“越位”,需要及时抽身。有观点认为,政府必须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而本文的分析表明,政府不再干预资源要素配置,并不是说政府放弃经济安全的责任。政府保障经济安全有多种途径,比如建立战略储备基地等。因此,采取对资源要素的管制,并希望保障经济安全,是一种南辕北辙的做法。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为了实现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向市场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13]

另一方面,完善法律体制。节约型社会需要有法律保障,我国尤其是在资源使用等方面的法律不完善,导致了严重的负面后果。尽管本文不打算详细分析各种法律,但仍然在这里提出一些符合经济学原理的基本原则:例如,避免通过行政权力配置资源;资源使用权的流转必须在市场内而不能在市场外;必须从法律上规范政府的职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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