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解读科学价值_劳动价值论论文

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解读科学价值_劳动价值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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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地讲,科学价值有多种表现形式,如科学的认识(真理)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美学价值和精神价值等。在商品经济社会中,科学劳动产品的相当部分可以纳入商品范畴(对于科学在商品经济社会中是不是商品,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它也是商品[参见刘冠军])。本文中的“科学价值”专指科学劳动产品作为商品的价值,这是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解读科学价值的逻辑前提。

一、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解读科学价值的必要性

对科学价值的认识与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密切相关。从1949年至今,我国理论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讨论大约有五次(参见李铁映)。通过这些讨论,理论界就科学价值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毋庸置疑,这些新观点对科学价值的认识是越来越深入和越来越全面的。但也毋庸讳言,到目前为止,我国理论界关于科学价值的看法也存在着颇多分歧:一方面,当今时代,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人们认识到“科技工作特别是高科技工作在生产中能够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即科技价值,其中科学价值在现代已经成为经济价值的首要构成部分。另一方面,尽管马克思深刻指出了在社会生产的发展过程中“一般科学劳动”日益代替人的直接劳动的趋势,他甚至预见到“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而是将更多地“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17页),但是在工业革命时代,马克思还不可能将科学劳动划分出来,专门研究它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他的理论旨趣也首先在于揭示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因而在他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中,科学劳动的价值是被“抽象掉”或“简化掉”了的。然而一些作者却由此认为,科学技术只能通过内化在生产资料中转化为物化劳动,和内化在劳动力中转化为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来参与价值的创造,而不能直接创造价值。

我们认为,这种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片面理解无力解释现代社会的经济现实,它很难回答这样一些问题:科技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哪一个创造的价值量更大?为什么科技应用导致“现代企业活劳动相对减少但其价值量不断增多”?类似于“无人工厂”的企业的利润来源于何处?科技的发展和应用为什么能够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因素”?等等。而一些西方学者正是以此来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学说。例如马尔库塞就宣称,生产自动化的实现使得花费在劳动中的体力的数量和强度日益减少,这“似乎一笔勾销了马克思的‘资本有机构成’概念和关于剩余价值形成的理论”。(马尔库塞,第26页)还有人主张用“知识价值论”取代“劳动价值论”。在我们看来,这些混乱的出现,很重要的原因是缺乏对科学价值的正确理解,包括没有将科学价值纳入商品价值范畴来研究。因此,准确理解马克思的有关经典论述,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来解读科学价值,在今天是非常必要的。

二、科学价值的内涵规定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这个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创造的,一般的劳动中既包括体力劳动又包括脑力劳动。这事实上已经揭示出科学价值的本质和源泉。正像陈筠泉先生指出的,在商品经济社会中,科学作为知识产品,“虽然在许多方面不同于物质产品,但它们同样是人们社会分工的产物,同样是由于耗费了人类劳动而获得价值的产品”;而科学产品作为商品,它的“价值是由生产这个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所创造的”。(陈筠泉、殷登祥,第353-354页)因此,所谓科学价值,就是指在商品经济社会中科学产品作为科学劳动的产物,像物质性商品一样,在其中也凝结着作为一般的无质的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所形成的价值。简言之,科学价值实质上是指凝结在科学使用价值之中的科学人员所付出的作为一般的无质的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

对科学价值的这一规定,至少包含两个层面的内涵:

第一个层面的内涵是,科学价值的实质是科学人员所付出的作为一般的无质的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马克思通过对劳动二重性的分析,科学地揭示了所有商品的价值源泉,都是一般的无质的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价值本身除了劳动以外,没有任何别的“物质”(《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第132页),因为“劳动是唯一的价值源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75页)。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这一基本思想可知,科学劳动作为社会分工的产物,是人类劳动的一种主要的组成部分,它是科学价值的唯一源泉,是科学价值的实质;换言之,科学价值是科学人员的劳动创造的,其实质是科学劳动作为一般的无质的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

第二个层面的内涵是,科学价值是凝结在科学使用价值中的人类抽象劳动,科学使用价值成为科学价值的“载体”或“承担者”。在马克思看来,“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马克思,第43页),而科学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物”,因为其特殊而巨大的有用性——它不仅能够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为人们提供对世界的真理性认识,并且对人们的世界观、伦理观和审美观等产生巨大的作用,而且能够满足人们的某些物质需要和获取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的需要,成为现代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关键因素,等等——而成为科学使用价值。同时,科学使用价值也是一种劳动产品,是科学劳动的产物;而且,科学使用价值也不是科学人员为了自己的需要而创造的,而是为了科学和社会的需要而生产的,从这种意义上讲也是用来交换的,并且这种交换的基础和实质是包含在科学使用价值之中的科学价值。因此,科学使用价值在商品经济社会中成为了科学价值的“载体”或“承担者”,而科学价值作为一般的无质的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是凝结在科学使用价值之中的。

科学价值两个层面的内涵在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原理中得到统一。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这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决定的,因为“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马克思,第60页)。根据这一原理,笔者对科学价值两个层面内涵的统一性作如下分析:一方面,从具体劳动的角度看,科学产品是科学工作者通过具体的科学劳动创造的。科技人员要生产一种满足人们需要的原理、理论、技术和工艺等使用价值,就必须像一般的物质性生产劳动一样,进行具体的科学创新活动,如某一科学人员或其集体在一定目的支配下,运用特定科学仪器和实验设施,通过一定的操作方法、理论思维方法等进行科学创新。这些活动的目的、方法、研究的对象、使用的手段和得到的成果,是各不相同的。正是这些不同质的科学劳动创造出了不同质的原理、理论、技术工艺和新产品等使用价值。这些科学使用价值,也就成为了科学价值的物质载体。另一方面,从抽象劳动的角度来考察,千差万别的具体劳动都是劳动者脑力和体力的耗费,都可以看作是一般的无质的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就科学劳动而言,它也是人类劳动力——科学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是科学人员付出的“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是一般的无质的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它形成科学产品的价值即科学价值,而且这种科学价值是凝结在科学具体劳动创造的科学使用价值之中的。

需要说明的是,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劳动的主要形式是从属于机器的简单的重复性的体力劳动或简单劳动,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考察的劳动主要是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产业工人的劳动,劳动的主体主要是产业工人。这种情况使一些人误以为只有工人的劳动才创造价值,进而忽视或否定科学劳动者创造的科学价值。其实,这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误解。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潜在地包含着关于科学劳动者创造科学价值的思想。

马克思在创立劳动价值论和政治经济学体系时分析了劳动力范畴,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90页)在这里,马克思明确地指出了生产过程中运用的不仅是体力,而且也包括脑力和智力,它们都是劳动力的构成部分。因此,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也不仅是体力劳动,而且包括脑力劳动和智力劳动。即使是个体商品生产者,如个体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之时,也要凭借他对气候、土壤、肥料以及农作物本身等多方面的知识,对种子的选择、作物的培育、肥料的运用、播种的时间和耕作的方式等作出正确的决策,制定正确的方案和采取适宜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增产的目的,也只有这样他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有效劳动,否则就会减产甚至无收成而使他的劳动变成无效劳动。从这个意义上讲,生产商品价值的劳动不仅是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和智力劳动。如果说这种脑力劳动和智力劳动还是一种“准科学劳动”的话,那么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当脑力劳动从一般的生产劳动中分离出来,进而成为一部分人的专业,而另一部分人则主要从事体力劳动时,脑力劳动的一些部分就开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劳动。在人类历史上,正是这种分工才使科学技术和人类文化获得了发展,劳动生产力得到显著提高。

应当看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这种分离,不仅没有改变商品的价值是这两种劳动共同创造的事实,而且进一步说明了科学劳动创造科学价值,如同物质生产劳动创造物质产品的价值一样,是社会分工与协作的必然结果。对此,马克思明确地指出:“单个人如果不在自己的头脑的支配下使自己的肌肉活动起来,就不能对自然发生作用。正如在自然机体中头和手组成一体一样,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了。后来它们分离开来,直到处于对立的敌对状态。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马克思,第555-556页)。而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恰恰在于它把各种不同的劳动,因而也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或者说,把以脑力劳动为主或者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各种劳动分离出来,分配给不同的人。但是,这一点并不妨碍物质产品是所有这些人的共同劳动的产品,或者说,并不妨碍他们的共同劳动的产品体现在物质财富中;另一方面,这一分离也丝毫不妨碍,这些人中的每一个人对资本的关系是雇佣劳动者的关系,是在这个特定意义上的生产工人的关系。所有这些人不仅直接从事物质财富的生产,并用自己的劳动直接同作为资本的货币交换,因而不仅把自己的工资再生产出来,并且还直接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444页)。马克思在这些论述中把两种生产者——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或者说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和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合称为“总体工人”,并且认为他们都是“生产劳动者”,都是生产价值和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者。因此,马克思在这里把脑力劳动者或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即科学劳动者——看作是生产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总体工人”的一部分,而科学劳动者通过科学劳动所生产的价值就是科学价值。

不仅如此,在马克思关于科学尤其是自然科学并入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论述中,也包含着科学价值是由科学劳动创造的思想。马克思指出:“大工业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必然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一点是一目了然的。但是生产力的这种提高并不是靠在另一个地方增加劳动消耗换来的,这一点却绝不是同样一目了然的。”(马克思,第424页)在直接生产过程之前和之中的科学劳动或科学生产,也参加到价值创造和剩余价值生产的“大生产”过程中,并且对整个“大生产”过程产生了巨大的作用。然而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科学家劳动的成果却被资本家不费分文地利用了。

三、科学价值的特征表现

如上所述,在商品经济社会中,科学价值作为科学劳动的结晶,实质上是指凝结在科学使用价值之中的科学人员所付出的作为一般的无质的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这是科学价值与物质性商品的价值的相同之处。然而同时也应当看到,在商品经济社会中,科学价值作为科学劳动的凝结,具有与物质性商品的价值的不同之处,表现出独特的属性和特征。

首先,科学价值表现为非物质性商品的价值。在现实的商品经济社会中存在的劳动产品,按其是否满足物质需要来划分,可分为物质性产品和非物质性产品。物质性产品是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其进行了充分论述。对于非物质性产品,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它也是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汤在新),而科学产品就是其中典型的一种。科学作为非物质性产品,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含义有二:(1)科学是一种精神性产品。马克思指出:“科学,作为社会发展的一般精神成果,在这里也同样表现为直接并入资本的东西”,并且还认为,这里的科学是“作为同单个工人的知识和才能相分离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第115页)。这是科学作为非物质性产品的主要内涵和实质性含义。(2)科学是一种服务性产品。马克思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本身,个人服务(也包括为个人消费进行的劳动,烹调、缝纫等,园艺劳动等,直至所有非无产阶级,即官员、医生、律师、学者等等)同收入的一切交换也属于这一类,属于这个范畴。这里包括一切卑贱的奴仆等。所有这一切劳动者,从最卑下的到最高贵的,都通过他们提供的服务——往往是被迫的——分到剩余产品中的一份,分到资本家收入中的一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66-467页)在这里,科学作为(从事科学研究的)学者的劳动产品,“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因为这里的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服务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435页),即这种劳动是在活动状态中作为服务被消费的,这种非物质性产品一般被称之为服务性产品。既然科学是属于非物质性产品的范畴,那么科学价值就属于非物质性商品的价值。

其次,科学价值是高级复杂的科学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因而具有更高的价值。马克思在论述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关系时,非常明确地指出:“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马克思,第58页)由于科学劳动是“最复杂的劳动”,因此它比一般性生产劳动创造的价值要更多、更大,与简单的一般生产劳动的关系,是“自乘的”、“多倍的”关系。同时,科学作为非物质性商品“是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它比一般物质性产品中凝结着更多的人类抽象劳动所形成的价值,因此科学产品的价值即科学价值与一般物质性产品的价值相比较,就是这种“自乘的”、“多倍的”关系。这是由科学工作者的劳动力具有高价值和科学劳动具有“最复杂性”所决定的:(1)科学工作者的劳动力是具有高价值的劳动力。科学工作者与一般生产工人相比较,既需要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需要有卓越的科学创新能力,甚至还需要丰富的科学实践经验和实际的生产知识。因此,科学人员的科学劳动力的获得,既需要付出高额的学习费用和培训费用,又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他们的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马克思,第223页)。(2)科学工作者劳动力的使用即科学劳动,是具有“最复杂性”的劳动。科学劳动是具有高度创造性和探索性的劳动,是对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的认识、把握和运用,它与一般的生产劳动相比较更加复杂、更加曲折、更加艰辛,需要更高级更先进的劳动能力的付出,马克思讲得好:“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6页)并且从一般意义上讲,劳动力的使用所创造的价值要远远大于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这在科学劳动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再次,科学价值的实现在服从价值规律方面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在商品经济社会中,任何商品价值的实现都要服从价值规律,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作为商品的科学产品,它的价值的实现从理论上讲也必须符合价值规律。但是,科学价值的实现在服从价值规律方面具有特殊的复杂性。(1)在当今时代,科学、技术、生产三者的联系日益紧密,研究和开发已成为生产过程的首要环节,大量的基础研究也与其可能的应用前景密切相连。但从基础理论到应用必须有一个转化过程。(2)无论是科学知识的生产还是它们的应用,都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3)科学价值的转移具有“转移而不减”的奇异特征。科学知识在使用过程中并不像一般物质性产品那样随其使用而逐渐被消耗掉,它们在技术发明和工艺开发等过程中运用,其价值也不会一次性或渐次地转移掉,其价值尽管被某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吸收了,但是它本身的价值并没有丝毫减少,甚至还可能产生“溢出效应”。这些复杂性表明,科学劳动产品的价值不同于物质产品的价值,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对物质产品的价值度量标准或方法推广到科技劳动产品的度量中去。因此,我们在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同时,也应当充分认识到,将这一理论应用于对科学价值的研究是一个长期的艰苦探索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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