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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剖析了企业党员和领导干部落实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成因,并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角度出发,提出了相关做法和对策建议。
关键词:两个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
一、调研背景与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十九大以来,中央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惩贪治腐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多地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组织问责,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强烈信号。可见,各级党委(党组)是否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对于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
二、存在主要问题
1.个别党委管党治党宽疏软弱,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责任担当缺失,“两个责任”落实层层衰减,机关党建“灯下黑”。比如有的犯“偏瘫症”,重生产发展不重廉政建设;有的犯“敷衍病”,光张嘴不动手;有的犯“甩手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隔岸观火”;有的犯“软骨病”,怕得罪人却不怕成为罪人。
2.个别纪委缺乏担当,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有的纪检部门缺乏担当,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主要表现为“三个不”:第一,不想监督。主要表现为一些纪检干部受当前社会大环境消极因素的影响,政治、责任、自律等意识淡漠和工作作风不实。第二,不能监督。有的纪检干部疏于学习,本领下降,由于知识面窄和能力不足,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落实举措严重滞后,制约着纪检工作质量的提高和任务的完成。第三,不敢监督。党委和纪委一直以来是一家人,是上下级隶属关系,一般是不敢主动监督党委的。
3.问责利剑尚未高悬,对“两个责任”的问责形同虚设
一是法规制度落实不力。没有相对健全明晰的问责法规制度和工作程序,各地对“两个责任”问责理解和相关机制建立不够统一,从而大大弱化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二是途径单一,实效不强。在“两个责任”问责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是走走过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使“两个责任”的问责形同虚设。
三是要素和程序不明晰。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但究竟是由书记个人担责,还是由整个党委会或纪委会集体担责,抑或二者兼有,各地对其理解相对不够统一。
三、主要问题成因及分析
1.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边界不清晰。党委和纪委的职责模棱两可,或交叉重叠,或空白无着,对于每一个具体问题应各负什么责任,如何追究等,均缺乏明确规定,形成许多灰色地带和真空地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权力是责任的前提,责任是权力的依托,责任不明必然导致用权的混乱或虚脱。
2.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制机制不完善。一是责任追究机制残缺。现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机制的主要弊端就是缺乏一种“刚性”量化的责任追究制度。二是监督机制乏力。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过程中,专负监督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也因为缺位错位等种种原因而监督无效,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提醒和督促整改。三是考核不规范。在实践中,一些单位的考核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不公开透明,相关人员和广大群众因无法了解真实的信息而难以发表意见。
四、主要做法或对策建议
(一)年初定责,建立明晰的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责任意识是履行岗位职责必须具备的素质,责任清,才能方向明。每年以责任清单形式明确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并以党委文件形式下发,制定差异化的“两个责任”清单和履责要点,通过细化的方法把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细化主体责任所包含的内容或任务。二要细化主体所指的对象。明确规定这三个层级的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到人”,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责任制中应承担的责任结合分管工作,一项项加以细化,让各级领导干部明晰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三要切实落实“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纪委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提出的要求。强化“转”的意识,落实“转”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中心任务不动摇。四要强化组织协调。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发现问题,向党委提供关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优化纪律监督。在保证纪委监督的过程中,要坚决维护党内法规法纪,积极遵守党的纪律,确保各种政策政令通畅。
(二)过程促责,增强各级班子抓履责意识
一要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单位党委会议每年要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及时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二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分片包干制,根据联系点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包干单位的调研和责任督导。三要制定和执行约谈制度,明确各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每年约谈比例,规定班子其他成员约谈职能部门负责人、下级党委班子成员人数,且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约谈计划,提高约谈针对性,让约谈形成常态制度,成为党员干部的“醒脑神器”。四要各级纪委每半年要向上级纪委书面报告1次工作,纪委书记每年要向上级纪委书记当面报告1次工作。各单位纪委要通过专项检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大督导力度。
(三)考责问责,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各级纪检机关担负着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主要部门,各级纪检机关要在党委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精细化包含“精、准、细、严”四个方面特征。其中,“精”是做精,求精,高标准;“准”是准确、准时;“细”是做细,工作做细,管理做细,流程做细;“严”就是严格执行,主要体现对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执行与控制。一是责任目标的精细化,二是责任分解的精细化,三是检查监督的精细化,四是责任追究操作程序的精细化。
实行月度、年度动态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日常监督,定期通报、晾晒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实施精准问责,对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问责,对该问责而没有问责的要予以追责,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事在人为,事由人做。加强党委班子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和提高队伍素质,必须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坚定立场,忠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对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纪律保证。二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执行党纪政纪的本领。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进一步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办案能力。三是严守纪律,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结束语:
笔者从背景分析肯问题剖析出发,提出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胡相关做法和对策建议,希望对企业党委纪委落实相关工作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论文作者:王静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1
标签:责任论文; 党风廉政建设论文; 党委论文; 纪委论文; 两个论文; 工作论文; 主体论文; 《防护工程》2019年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