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社会主义”问题研究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一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革命至少是英法德美同时发生的革命,一国无产阶级可以发动以夺取政权为目的的政治革命,但一国无产阶级不可能取得政治革命的胜利,这就是马恩著名的共产主义革命“同时发生”论。列宁从帝国主义的时代特征出发,提出“一国胜利”论,认为一国(即便是一个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可以首先发动革命夺取政权、巩固政权,并能建成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坚实基础,但一国不能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列宁逝世后,联共(布)党内围绕“一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理论论争。托洛茨基和季诺维也夫认为马克思和列宁没有一国社会主义的思想,他们是世界革命论者,一国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斯大林认为马克思的共产主义革命“同时发生”论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是正确的,而在帝国主义时代过时了,列宁根据帝国主义时代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规律,提出了“一国胜利”论并进而提出了“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甚至共产主义。论争以托洛茨基和季诺维也夫的失败而告终,斯大林的解释成为了权威并被写入《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对二十世纪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国社会主义”问题也因此成为了国际共运史的一个悬案。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学者突破斯大林的解释,对“一国社会主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本文旨在通过综述我国学者对“一国社会主义”问题的研究,探寻“一国社会主义”问题论争背后的深层理论根源,获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有益的理论启示。
一、关于马克思的“同时发生”论与列宁的“一国胜利”的对立
斯大林在论战中为了拔高列宁“一国胜利”论的历史地位,对马克思的“同时发生”论没有作实事求是的解释。他说,过去那种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必须在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同时胜利的理论在帝国主义时代已经过时了,帝国主义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规律使社会主义革命在一国首先胜利不仅可能而且成为了必然。列宁用“一国胜利”论代替了“同时发生”论。他指责季诺维也夫用马克思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理论来解释帝国主义时代的无产阶级革命,认为马克思的共产主义革命“同时发生”论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是正确的,而到了帝国主义时代就不正确了。斯大林的这一解释客观上导致了马克思的“同时发生”论与列宁的“一国胜利”论的对立。斯大林的这一观点被写入《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的结束语。苏共二十大之后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及《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的一些结论进行了批判,但没有触及上述“同时胜利”论和“一国胜利”论的对立这个观点。1959、1962、1969、1972和1977年五次新编的《苏联共产党历史》的结束语均持这一观点。这一观点对我国理论界的影响也很深远,我国出版的大多数国际共运史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教材在这一问题上同样持有上述观点。
认为马克思和列宁在社会主义胜利问题上存在“对立”,与对经典作家有关论述的理解是分不开的。在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的“同时发生”论的理解不一样,对“同时发生”论与“一国胜利”论的关系的回答也不一样。
薛汉伟在《革命与不断革命研究》一书中,从政治革命(即以政权的转移为标志的革命)和社会革命(即实现生产方式的革命)两个角度,对马克思的“同时发生”论做出了解释。他认为,从社会主义社会革命的角度看,马克思的“同时发生”论的含义就是同时胜利,一国不可能实现生产方式的革命;从政治革命的角度看,马、恩又认为一国可以首先发动革命(如起初认为英国有可能首先奋起,后来又认为法国人发出信号、德国人解决战斗),从这一意义上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又是“一国胜利”论者。从社会革命的角度看,列宁与马克思一样认为一国不可能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与马克思一样持“同时胜利”论。从政治革命的角度看,列宁发展了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革命历史进程的设想,认为经济技术相对落后的俄国,可以在先进国家的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前首先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并且明确指出,一国首先发动革命和夺取政权是典型的情况,几国同时发生革命是罕见的例外。[1]
高放认为,马克思的共产主义革命“同时发生”论实质上就是“同时胜利”论。所谓“同时发生”或“同时胜利”,应该理解为某一国无产阶级带头夺取政权并开始社会主义建设后,其他先进国家的无产阶级就会很快起来响应,使社会主义革命连接取得胜利。列宁对“同时胜利”论的批驳并不是针对马克思的“同时胜利”论,而是针对第二国际理论家从右的方面对待“同时胜利”论在和托洛茨基从左的方面对待“同时胜利”论。列宁在坚持了马克思、恩格斯“同时发生”论的同时,提出了社会主义将在一个或几个发达国家首先胜利的思想,又从到了20世纪才表现得更为突出的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规律来论证这个问题,并把俄国纳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发生的视野。由此可见,社会主义的一国胜利与共同胜利并不对立,是辩证统一的关系。[2]
春阳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来没有使用过“同时胜利”的概念,他们既讲共产主义革命在文明国家“同时发生”,又讲革命发展有快有慢,因此,“同时发生”而不是“同时胜利”更能准确地表达马恩的原意。马恩也不是“一国胜利”论者,他们认为,一国可以发动革命,但一国不可能取得政权。列宁提出社会主义可能在几个或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中首先胜利,否定了“同时胜利”论,解决了社会主义革命发展的时间问题。[3]
郑异凡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提出“同时胜利”论,这是斯大林强加到马克思、恩格斯头上的。他们认为共产主义革命是国际性的事业,但是在策略上他们并没有要求各国同时行动,同时胜利。一国首先发生革命,然后引起其他国家的革命,这种连锁反应的革命进程,是半个世纪左右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坚持的一个策略思想。列宁对世界革命的设想与马恩一样,即一国开始,连锁反应,最后取得世界革命的胜利。所不同的是列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变更了革命的顺序。列宁的创造不在于一国可以首先夺取政权,他的伟大贡献是指出了一个相对落后国家如何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4]
马健行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同时胜利”论,“同时胜利”论是第二国际机会主义者的理论。他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一个国家可以先发动革命的估计,认为马恩和列宁一样都是“一国胜利”论者,列宁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对立是斯大林制造出来的。[5]
尽管我国学术界关于马克思的“同时发生”论与列宁的“一国胜利”论的内涵及其关系的观点不尽相同,但总的看来,可以说基本上解决了马克思和列宁在“一国社会主义”问题上的“对立”问题。比较一致的观点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某个国家无产阶级首先发动革命,但他们一直认为一国不可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列宁在新的条件下发展了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历史进程的理论,认为一国可以首先取得夺取政权的社会主义政治革命的胜利,尤其是列宁把比较落后的俄国纳入到社会主义革命发生的行列,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革命历史进程的理论。
无论是马克思的“同时胜利”论还是列宁的“一国胜利”论,都认为社会主义是国际性的事业,需要各国无产阶级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最终胜利,他们都坚持世界革命战略和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的策略原则。1848年革命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基础上,将“同时发生”论具体化为世界革命的战略和无产阶级国际合作的策略原则。在这个问题上,我国学术界的研究是不够的,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列宁的“一国胜利”论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历史进程的理论的最大贡献,在于他提出和解决了落后国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合理性问题,并指出了一条落后国家迂回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道路。这也应该是“一国胜利”论重要的组成部分。以往我国学术界的研究重心主要集中在一国无产阶级是否可以取得夺取政权的胜利这一问题上,对列宁关于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合理性及落后国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道路的问题研究也嫌不足。
二、列宁是否提出“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思想
斯大林在二十年代联共(布)党内关于“一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问题的理论论争中,为了给自己的“一国建成”论寻求理论根据,坚持认为列宁在《论欧洲联邦口号》的关于“一国胜利”的论断中就已提出“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思想,并且在《论合作社》中将其表述为“这就是建成社会主义的足够和必需的一切”。托洛茨基当时就对斯大林的解释提出了质疑,认为列宁上述论断没有包含“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思想。列宁思想中是否有“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思想,不仅关系到对列宁思想的准确理解,还关系到对列宁的社会主义实践政策的理解。关于这一问题,我国学者大致有以下几类观点:
郑异凡认为,斯大林以《论欧洲联邦口号》、《论合作社》中的两个论断作为列宁提出了“一国建成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据是对列宁思想的歪曲,这两个论断并不能证明列宁有“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思想。第一个论断中的“组织社会主义生产”不是“建成社会主义”,而是由无产阶级政权在本国组织生产,只是这种生产就性质而言,是社会主义的。第二个论断,列宁在其中列举了四项条件,认为它们是建立社会主义所必须的一切,但也仅是从政治的角度来谈,并未明确言及俄国单独一国建成社会主义——斯大林后来所说的那种“建成”社会主义。列宁始终是用国际的观点看待苏维埃俄国的命运的,最后他把俄国的命运同东方的命运连结在一起。[6]
薛汉伟在《革命与不断革命研究》一书中认为,在国内战争结束后,在俄国实际上拥有建设社会主义的环境的情况下,一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就成了列宁应该回答的一个问题。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列宁反复思考这个问题,并终于得出一国能够构建成社会主义的结论。斯大林忽视列宁“一国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过程,认为列宁在《论欧洲联邦口号》中已经提出“一国建成”论的思想并没有实事求。
刘文汇认为,列宁没有提出或形成“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思想。因为在列宁的著作中几乎找不到相关的论述,同时从列宁的基本思想来看,列宁也始终主张一个国家的无产阶级不可能完全建成社会主义。把列宁晚年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称之为“一国建设”学说,并把它的内容概括为大力发展经济以影响和等待世界革命应当更为准确和恰当一些。这样既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列宁晚年对社会主义理论的思考,又可以避免把列宁的社会主义建设思想过度拔高,而导致理论上的谬误。[7]
李心华认为,列宁在社会主义胜利问题上的新贡献,在于他在俄国国内战争结束以后,根据国际形势出现的“均势”和苏维埃政权得以存在下去的事实,得出的俄国一国可以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的经济变革,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的结论,这一结论向前推进并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一国胜利”思想。列宁所说的“建成社会主义的基础”,就是建成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他认为这是完全可能的,但始终未曾明确提出俄国一国能够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列宁一直坚持俄国一国不能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要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必须有几个先进国家的工人的共同努力。事实上,列宁已把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即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与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即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区分开来,从而使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胜利的思想得以向前推进和发展。[8]
我国学者关于列宁是否有“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思想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斯大林把《论欧洲联邦口号》中有关“一国胜利”的观点说成是列宁已经有了“一国建成”的思想没有实事求是,但是在列宁的晚年思考中已有“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思想;一种则认为“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是斯大林独创的理论,与列宁的理论体系无关。除此之外,有的学者认为列宁已有“一国建成社会主义基础”的思想。有的学者说,把列宁晚年对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概括为“一国建设社会主义”论更为合理。这些辨析对我们全面理解列宁晚年社会主义观点的变化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略嫌不足的是,少有学者从列宁晚年关于社会主义的整体思考这一背景出发,探讨列宁是否形成“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思想及其理论和实践意义。
三、关于斯大林“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准问题
联共(布)党内高层对“一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的问题存在很大的意见分歧,除了因为对马克思和列宁的理解不同以外,更重要的是论战双方对于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准的理解大相径庭。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认为建成社会主义至少应该理解为消灭阶级从而消灭一个阶级的专政,以此为前提,一国当然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斯大林则认为“一国建成社会主义”就是苏联本国的无产阶级可以战胜本国的资产阶级,这样的目标在一个国家范围内是可以实现的。论战结束后,斯大林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成为党的指导思想,在实践上加快了排挤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和消灭城乡资产阶级的速度。随着城乡资产阶级的消灭,斯大林在1936的《苏联宪法草案》报告中宣称苏联基本建成了社会主义,即建成了马克思主义者称之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进而于1939年号召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过渡,只是还存在资本主义的包围,国家还需保存。1946年在答记者问时,斯大林甚至声称“一国建成共产主义”也是可能的。
马克思所讲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阶级消亡从而国家也消亡的社会,以此为标准来衡量,斯大林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以及1936年“宣布建成的社会主义”确实不同于马克思所讲的社会主义,标准要低得多。斯大林“宣布建成的社会主义”没有马克思所讲的社会主义标准高,这一理论事实学术界少有异议,但学术界对由此引发出来的三个问题存在较大的分歧:斯大林应否从现实出发提出一个不同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的新标准?斯大林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是否是社会主义?斯大林降低社会主义标准的理论后果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①
郑异凡认为,斯大林把“用自身的力量战胜苏联本国的资产阶级”视作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准乃其独创,在马恩列的著作中找不到。而托洛茨基和季诺维也夫坚持的没有阶级的社会主义标准,才是马恩和列宁坚持的标准。社会主义的命运是个实践问题,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到底是什么样子,怎样建成这样的社会,这最多只能是一种推测、设想,完全可以留待实践去证实,去解决,用不着动员全国全党的力量去进行抽象的争论,实际上直到今天,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样子,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也没有完全搞清楚,还有待实践去解决。用实践来检验,斯大林所阐述的建成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及他所宣布的已建成的社会主义,至少是不成熟的,是低标准的不够格的社会主义。[9]
陈开仁持与郑异凡完全不同的观点。社会主义的标准问题是他与郑异凡、左凤荣关于“一国社会主义”争论的核心问题。他认为,郑异凡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主义标准来衡量斯大林“宣布建成的社会主义”从而得出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是低标准的社会主义的结论的做法并不稀奇,很多人都这样做过。斯大林变更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主义标准,在私有制、剥削阶级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公有制已经建立、按劳分配原则已经确立的情况下,宣布苏联基本上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应该说是实事求是的,是马列主义与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斯大林30年代宣布苏联基本建成社会主义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基本标准。反之,如果离开具体国家的社会历史条件,把经典作家的某些论断当成教条,在已经达到基本标准的条件下,一味脱离实际地坚持“高标准”,那么,根据许多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来看,即使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上百年,甚至几百年,都未必能达到所谓的“标准社会主义”。而历史发展证明,被人视为“低标准”的社会主义,“非经典”的社会主义,即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不仅曾经在苏联,而且在今天的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显示了它强大的生命力,而且促进了这些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10]
肖贵毓在《社会主义思想史纲》一书中认为,斯大林所确定的社会主义,在理论上基本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实行生产资料公有、按劳分配等基本观点。把消灭了剥削阶级而存在着两个劳动阶级的社会叫做社会主义社会,这是斯大林的创见。这个标准比较低,但是比较实际,他鼓舞了在帝国主义包围下艰苦创业的苏联人民,对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及对后来的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的确立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困扰联(共)布党内高层的“什么是建成社会主义”问题仍未解决,今天依然困扰着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者。郑异凡认为斯大林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他所说的“格”是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以此“格”来衡量现实社会主义,没有一个够得上。由此,他认为“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解决。事实上他依然没有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陈开仁、肖贵毓认为斯大林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消灭了剥削阶级,消灭了私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制度,因而是一种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他们的观点比较实事求是,但没有沟通现实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讲的社会主义之间的联系,一旦面对马克思所讲的社会主义这把尺子,他们的观点就显得缺乏说服力。由于这一题涉及到“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基本的理
论问题,所以对斯大林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准问题的不同评价不仅仅是学术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现实社会主义是否具有合理性,现实社会主义是否是社会主义的理论是非问题。不解决这一理论难题,就难以坚持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
四、斯大林“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与斯大林模式的关系及评价
联共(布)党内关于“一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的论战结束后,斯大林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成为苏联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指导思想,它对斯大林模式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影响。对于这一影响,我国学术界有不同的评价。
第一类观点认为“一国建成”论使苏联社会主义建设误入歧途。左凤荣认为,斯大林的一国社会主义理论,对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起过很重要的作用,它鼓舞并再次激发了人民的革命热情,使他们像在军事共产主义时期那样,用直接进攻的办法、用军事工作的办法建设社会主义。但是,它不能持久,时间一久就暴露出致命的弱点。作为一种理论它有许多不完善和自相矛盾之处。它虽然是打着列宁的旗号提出的,却与列宁的学说少有共同之处。因为斯大林完全忽视了生产力标准,而以变革生产关系为中心,以阶级斗争学说为主线,只是在法律上完成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改造,而真正的生产社会化并没有实现,斯大林的学说严重地降低了社会主义的标准。“一国社会主义”是低标准、超阶段、孤立于世界经济之外的社会主义,是忽视了人民主人翁地位而强化国家政治职能的社会主义,是为最后胜利而发展重工业、备战、推动所谓“世界革命”的社会主义。斯大林中断了列宁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有益探索,使社会主义又走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弯路,斯大林模式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值得记取的教训。[11]
第二类观点认为斯大林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是完全正确的,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陈开仁认为,斯大林提出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理论之后,领导苏联人民在极其复杂的环境和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以及文化技术革命,使苏联在十多年的时间里由一个农业国变成世界上第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成为世界反法西斯的中流砥柱, 使得社会主义理想第一次变成了现实。[12]
第三类观点认为要对斯大林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理论的实践后果做一分为二的评价。林建华认为,苏联是当时世界上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处于资本主义的包围之中,随时都有被帝国主义敌对势力颠覆的危险。为了保卫苏联的独立和生存,必须抢时间、争速度,奠定强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必须最大程度地鼓舞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信心和热情,而斯大林“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理论不仅是理论上合乎逻辑的顺延,更是基于对实践的一种认识,是对人民的要求的一种反映,是苏联国内外形式的需要。因此,斯大林坚持社会主义可以在一国建成,对于苏联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发展方向,对于巩固和捍卫十月革命的成果都具有重要意义。当然斯大林“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理论也有缺陷:这一理论忽视了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长期性,过早地、过急地消灭城乡资本主义,并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一个国家内的共产主义”是错误的。[13]
第一类观点全盘否定斯大林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和斯大林模式,第二类观点全盘肯定斯大林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和斯大林模式,第三类观点在基本肯定“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的同时指出了它的缺陷,但是,由于没有充分揭示“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与斯大林模式之间的逻辑关系,对斯大林“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的实践后果的评价因而也就缺乏坚实的基础。斯大林模式是在被资本主义包围的环境下,以“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为指导形成的社会主义建设模式,离开“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就无法解释斯大林模式的形成,就难以客观评价斯大林模式。因此,深入探讨“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与斯大林模式之间的逻辑关系将为我们正确反思斯大林模式提供一个坚实可靠的基础。
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对“一国社会主义”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明晰了马克思和列宁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但“一国社会主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更为深层的问题产生的,如果“什么是社会主义”可以随自己的需要定义的话,一国哪怕是一个街道的社会主义甚或共产主义都是可能的。因而,深入到“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层面进一步研究“一国社会主义”问题才能接近理论和历史的真实,才能为现实社会主义实践提供有益的理论启示。
注释:
① 围绕这一问题,学术界在1995—1997年掀起了一场不小的争论。郑异凡在《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1995年第1期发表《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理论新评》,认为苏联的解体宣布了斯大林“一国建成”论的破产,全盘否定了斯大林的“一国建成”论。陈开仁随即在《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1995年第2期发表《实事求是地评价“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理论——与郑异凡同志商榷》,对郑异凡的文章进行了批驳。郑异凡随即将他在1985年中央编译局举办的“‘苏联一国社会主义问题’学术讨论会”的长篇发言分两篇论文发表在《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1995年第4、5期)上,继续讨论斯大林的一国建成论。左凤荣则在《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1996年第2期发表《也评斯大林“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理论——与陈开仁同志商榷》,陈开仁随即在《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1996年第4期发表《关键在于实事求是——再论“一国社会主义理论”的有关问题》做出回应。针对陈开仁的商榷,左凤荣在《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1997年第4期发表《就“一国社会主义问题”再答辩》做了总的回答。这一学术争论的核心就是斯大林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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