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解放是中国改革的巨大动力--世纪之交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层思考之一_计划经济论文

意识形态解放是中国改革的巨大动力--世纪之交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层思考之一_计划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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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走过了20年的光辉历程,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而推动这一改革的巨大力量,首先是一场场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当人类发展历史的车轮将我们推向世纪之交,中国改革的进程使12亿人民置身于攻坚攻难的关键时刻,我们不得不严肃、认真地回顾与透视思想解放运动的过去,理智而又大胆地瞻望与思考思想解放运动的未来,并通过对思想解放运动演变与发展趋势的正确预知,不断把中国的改革推向深入,直至取得最后的胜利。

第一次思想解放:解决了中国要不要改革的问题,为改革开放的启动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爆发于1978年5月,它以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为发端,以同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为标志。这次思想解放运动的主要作用是:确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冲破了“两个凡是”的禁锢,为中国在政治上进行拨乱反正和经济上实行改革开放做好了思想准备。

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爆发的直接原因,是当时中央的领导人顽固地坚持“两个凡是”,拒绝对毛泽东时期形成的极“左”路线及“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全面的纠正和彻底的清算,从而使中国无法彻底摆脱当时所面临的亡党亡国的危险。因此,第一次思想解放的政治意义不可估量,这在全党全国人民中早已形成共识。然而,对于这次思想解放的经济意义,特别是对于中国改革开放的直接影响,人们普遍重视不够,谈及不多,识之不深。实际上,没有这次深刻的思想大解放运动,中国的改革开放是无法启动的。

中国改革开放前的经济体制,是一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形成于50年代,主要背景至少有三:一是在理论上把马克思、恩格斯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革命胜利后实行社会主义的某些轮廓性预见,视为所有不同条件的国家革命胜利后实行社会主义的“理想模式”或“经典模式”,把纯而又纯的公有制、无所不包的计划经济和以产品经济为基础的单一的按劳分配视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三大基本特征,只能刻意追求,不能有半点怀疑;二是在实践中把斯大林创建的“苏联模式”,视为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样板”或“唯一模式”,只能机械照搬,不得有半点“修正”;三是中国当时面临着由农业国迅速向工业国转变的巨大压力,迫切需要开辟一条新的资本原始积累的道路,即既不能采取资本主义国家那种“血与火”的积累方式,又必须达到资本原始积累的目的。这种背景下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自产生之日起就隐含着与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尖锐矛盾,但它独有的迅速集中全社会资源的强大功能,及其为中国工业化快速奠定基础方面的特殊支撑作用,又使得我们乃至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得不垂青于这一体制。

随着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业门类不断拓展,工业企业迅速增加,工业产品日益增多,仅就宏观管理而言,任何部门都无法对如此众多企业的人财物和产供销作出科学的计划安排,从而使计划经济体制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日益显化并居于主导地位。在整个60、70年代,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都出现了缓慢增长或停滞徘徊的局面,从根本上讲即源于计划经济体制。60年代中期开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更是把中国的国民经济推向了崩溃的边缘。但是,如果我们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谁又能否认这场政治浩劫对经济发展的严重干扰和破坏作用,不是凭借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实现的呢?!

旧体制对生产力发展的束缚作用,促使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不约而同地开始了改革的探索。被斯大林开除出“社会主义阵营”的原南斯拉夫率先起步,走向了以经济权力高度分散为特征的“社会自治”道路。中国的伟人毛泽东并非经济学家,但他在为中国引入苏联模式的同时,也曾写下了令经济学家们赞不绝口的《论十大关系》(1956),直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可能引起的诸种弊端及防范措施。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之后,中国亦多次通过企业的下放与上收等,试图缓解其弊端。在前苏联,斯大林的接班人赫鲁晓夫也不得不反思“斯大林模式”,并在50年代末期进行了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尝试,尽管它以失败而告终。60年代中期,赫鲁晓夫的继任者又在“新经济刺激”的名义下,再次对苏联经济体制进行改革。虽然早期的这些改革根本无法与80年代的改革同日而语,其结局不是流产就是失败,但它却为后来真正意义上的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经验教训,即在原有体制框架内的任何小修小补或小改小革,都无法使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从根本上摆脱困境。

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内只能对原有体制进行各种形式的改良?这无疑是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有三:第一,所有这些改革都是国家领导人的行为,改革仅以自上而下的方式牵引,而没有成为广人民群众的行动,更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推动;第二,改革只是局限于调整中央与地方两级政府之间的权力和利益,而国家与企业间的权益关系很少变动,企业与职工间的权益关系基本不动,劳动者不能受益,使他们难以关心并推动改革。政府关心改革,通常也只是在不对旧体制形成的既得权力与利益格局进行较大调整的前提下进行,任何超越这一格局的改革,都将面临重重困难;第三,缺少思想上的大解放运动,改革者本人也难以摆脱传统理论的禁锢和束缚,不敢跨超“经典模式”或“苏联模式”的“雷池”,从而使改革只能滞留在改良的水平上,无法演化为一场极其深刻的法制改革。60年代初期中国农村为克服经济困难而出现的“三自一包”和“四大自由”,个别地区甚至萌发过类似于70年代末期的“大包干”,虽然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却不能得到高层的认同,并成为广大农村普遍、长期的选择,其原因就在于缺少思想理论上的革命。可见,没有思想上的解放和革命,任何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至多只能对旧的经济体制进行各种形式的改良,而不可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改革。

1978年春掀起的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虽然没有就中国要不要进行经济改革的问题进行讨论,但它却给改革者提供了一条正确的思想路线和科学的思维方法,即必须用实际效果的好坏评判中国经济建设的实践,效果好的就应当坚持,效果差的就必须改革。在旧的体制下搞了20多年的经济建设,广大人民只能维持在温饱或半温饱的水平,这种体制不改能行吗?因此,以真理标准讨论为主要内容的第一次思想大解放,事实上已解决了中国要不要改革的问题,或者说为改革开放的启动做好了思想准备。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如果没有这场声势浩大的思想解放运动,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起点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很难出现的,即使出现,“星星之火”亦不可能成为“燎原之势”的。

第二次思想大解放:解决了中国的经济改革要什么样的体制问题,为改革的深化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建国后的第二次思想大解放运动发端于1992年春,它以邓小平巡视南方发表重要谈话为起点,直到党的十四大的胜利召开。这次思想解放的主要意义在于:明确地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检验改革的根本标准,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姓“社”和市场经济体制姓“资”的思想桎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目标模式,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中国的经济改革自起步之日起,就在体制选择方面遇到了一个无法回避的矛盾,即实践中的市场化与理论上的反市场化之间的矛盾。随着改革的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这个矛盾日趋尖锐和突出。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起源于农村的承包制。承包制实行“交够国家,留足集体,剩下归己”的分配方式,事实上也就为农村经济注入了市场化的因素。在“剩下归己”的农副产品中,农民除了自给以外有了剩余,也就产生了交换的可能和必要。适应这一要求,国家及时开放了城乡集贸市场。由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高涨和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亦不断提高。80年代中期,中国破天荒地出现了农副产品的相对过剩,国家相机推出第二步改革措施,即对农产品流通体制和价格体制进行改革,极大地拓展了农村经济市场化的空间,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起点,是扩大国有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扩权的改革试点中,企业不仅在生产和分配方面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而且还获得了较小的产品自销权。1980年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大调整,许多工业企业生产任务严重不足,国家更是提倡企业“找米下锅”。可见,企业扩权事实上揭开了城市经济市场化的序幕。此后,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自销的产品愈来愈多,自销的比重愈来愈大,中国城市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亦在不断提高。企业再生产过程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又呼唤着统一、完整、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在中国经济走向市场化的过程中,经济理论上的突破、创新和指导无疑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始人否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实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必要性,因此,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理论,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只是一张“白纸”。在这张“白纸”上最早描绘最新、最美的市场经济图画的人,事实上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者和理论家。早在改革初期,中国就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计划经济,只能是保留或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计划经济。70年代末期,经济理论界突破了生产资料是产品不是商品的理论观点,认为生产资料也是商品,也要用来交换,从而为企业进行产品自销和“找米下锅”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为了弥补计划经济管过多、统过死的严重缺陷,1982年召开的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模式。党的十二大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的广泛推行及其在刺激农村经济发展方面所取得的空前成就,既使中国人民在经济市场化中第一次尝到了甜头,又使改革的领导者和理论家们进一步看到了其中的潜力。1984年,中共中央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地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以及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改革目标。这一改革目标的提出及其理论上的深化,对于80年代中后期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决定》强调社会主义经济“既是计划经济”,“又是商品经济”,“二者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体现二者统一性的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等,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又成了一把锋利的“两面刃”,它既可刺向中国改革市场化的反对者,又可刺向中国改革市场化的倡导者,从而为中国经济的市场化埋下了较大的隐患。由于改革的理论主张和目标定位带有浓郁的折衷色彩,因而在改革实践中的取向往往取决于领导者个人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态度。由于当时的领导人事实上倾向于市场经济,因而在80年代的中后期,中国经济改革的市场化进程明显地加快了。党的十三大的召开及其“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改革框架的确立,使我国在整个80年代中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经济理论的认识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均达到了辉煌的顶点。

然而,在长达10多年的改革探索中,中国的改革者和理论家大多是带着沉重的“负罪感”进行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的,是以“跪着造反”的姿态向着市场化的方向迈进的。导致这种悲剧的不是别的,正是根深蒂固的传统经济理论的严重束缚和紧紧禁锢。按照这一理论,一方面是将计划经济体制等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认为搞社会主义就必须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放弃计划经济就是背离了社会主义制度;另一方面是将市场经济体制等同于资本主义制度,认为只有资本主义制度才实行市场经济,实行市场经济就必然导致资本主义。长期以来经济上的贫穷落后,使中国人不可能再沿袭过去那种“饿着胜子搞争论”的恶习,而只能开辟一条“填饱肚子再探讨”的新规,由此也就注定中国的改革者们必须背负着传统理论的沉重十字架踏上改革开放的征途,其中的酸甜苦辣和艰难险阻不言而喻。在中国的改革中,几乎每一个改革者都成了连自己都无法理解的矛盾体或难以辩认的“两面人”。一方面,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为了加快中国经济发展的步伐,我们不得不走市场化的改革道路,不能不引入当今世界最富有活力和效率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机制;另一方面,从理论的角度来说,我们既没能力也没胆量揭去革命导师早在100多年前就为计划经济贴上的“社会主义”的标鉴,以及后人为市场经济贴上的“资本主义”的标鉴。这种矛盾,使得我们在整个80年代和90年代之初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扮演着戏剧小丑们的滑稽角色:喊着计划经济的口号,走着市场化的路子;实践中朝着市场经济迈进,理论上批判着市场经济;端起饭碗饱尝着市场经济的美餐,放下筷子又数落着市场经济的罪恶”。为缓解这一矛盾,中国的经济学家们不得不怀着良好的愿望,一次又一次地设计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种种方案和模式,企盼着在计划经济之木上嫁接起市场经济之花。即使如此,国人们对市场经济的激烈批判和讨伐,在“六四”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仍然达到了顶峰。在这场毫无理智的讨伐声中,中国经济改革的理论、政策取向及目标定位等开始变得黯然失色了,一向乐观的经济发展形势因此蒙上了浓郁的阴影。这一切都预示着:以重就认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思想解放运动将要不可避免地来临了。

与此同时,已经持续了1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终于可以为中国人民重新认识和评判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提供了一把客观公正而又清晰无比的尺度。90年代初期,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有过的3大经济变化奇迹般地出现了:一是非国有工业企业凭借市场机制的巨大优势迅猛发展,使其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首次超过国有工业(1992);二是长期困扰中国乃至全世界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的顽症——产品短缺的堡垒,率先在中国被市场经济所攻克,产品的买方市场和相对过剩开始出现;三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经济特区,以辉煌无比的成就回答了持有保守思想的人们的忧虑和责难。这些成就,也更加坚定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对市场经济的评判。1992年春,当他巡视南方并明确地提出要把“三个有利于”作为检验与评判改革的根本标准,断言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都是经济发展的手段时,终于为国人冲破了计划经济姓“社”和市场经济姓“资”的严重束缚,为中国全面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坚不可摧的理论基础。不久,党的十四大召开,郑重地提出了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此后,全国人大又专门召开会议并修改宪法,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写入了宪法,从而使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获得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二次思想大解放及其理论上的重大突破,终于使中国送走了计划经济的落日,迎来了市场经济的朝阳,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这次质的飞跃中空前地深化了。

第三次思想解放:解决了中国的经济改革要什么样的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问题,为改革的攻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建国后的第三次思想大解放爆发于1997年,它以江泽民总书记的"5·29"讲话和党的十五大为标志。这次思想解放的主要意义在于:进一步坚定了“三个有利于”的改革标准,冲破了在所有制问题上姓“公”与姓“私”的简单思维定式,在所有制结构、公有制实现形式及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进行了重大突破,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石。

第二次思想大解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在促使中国经济体制迅速转轨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矛盾和问题。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这是市场经济的普遍法则和铁的规律,社会主义社会当然也不例外。按照这一准则,市场经济只承认竞争的力量,而不承认其他任何力量。由此也就决定了: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不管一个国家姓“社”还是姓“资”,只要缺乏足够的竞争能力,最终它就要垮台;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中,不管一个企业姓“公”还是姓“私”,只要落后而不能适应竞争,最后它就要破产倒闭。但是,当中国几经挫折而选择了市场经济体制,竞争的一般规律将要在中国经济生活中强制地发生作用时,在其面前却横亘着传统经济理论和保守思想的巨大障碍。由此形成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第一,公有制经济与各种私有经济之间的矛盾。即按照传统的经济理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搞社会主义就只能发展公有制,因而必须改造私有制,直至让一切私有制“绝种”(毛泽东语)。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虽然允许某些私有经济的生存和发展,但也只能以“补充作用”为限,并通过各种限制性和歧视性政策的实施,将其严格限制在“补充地位”。而按照市场经济及其竞争规律的要求,各种所有制形式只能共同发展和平等竞争,能者为多。否则,就会损害社会生产力发展,甚至人为地推毁社会生产力。

第二,公有制的本质及其具体实现形式的矛盾。按照传统的经济理论,公有制的本质是劳动者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而不能明晰到每一个具体的人;必须是无差别的等量占有,而不能出现多寡之别。与此相适应,在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上,只能采取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形式,且前者为高级形式,后者为过渡性的低级形式。除了全民和集体这两种具体形式外,其他均不属于公有制的范围。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从有利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看,企业要有活力,一应最大限度地使产权明晰,并且尽可能明晰到具体的人;二应允许差别占有,不能一律搞成财产占有“大锅饭”;三应采取开放式、可流动式的财产组织形式,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在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上,各种形式的混合经济,特别是劳动者之间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经济,较之传统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往往更能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第三,已经建立起来的但无法适应市场竞争的国有企业的命运问题。中国的国有企业,大多是在政治上“兴无兴资”和经济上“兴公灭私”的特定政治经济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其中有不少都程度不同地脱离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虽然过去能够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现在却无法适应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体制。如何对待这些企业?按照传统的经济理论,公有制企业只能生而不能死,死了就是给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抹黑”,因此,对于那些自身无力生存的企业,国家只能保起来或养起来,而不能使其破产倒闭或非国有化。但是,按照市场经济体制下平等竞争的要求,各类企业都只能适者生存,违者淘汰,国家不应该专门保护落后,保护落后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本身也没有任何好处。因此,对于那些无法维持生存的国有企业,也应该实行淘汰。

第四,单一的按劳分配与多种分配形式之间的矛盾。按照传统的经济理论,社会主义社会只能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形式,且劳动者之间的差距很小,绝不允许有其他的分配形式,更不容许有剥削现象。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多种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市场体系的形成,参与生产过程的劳动力、资本、土地等各个要素都要求参与对生产经营成果的分配,从而形成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格局。不仅如此,即使在管理者、技术人员和一般劳动者之间,由于各自劳动能力上的差异和劳动贡献大小的不同,也要求按劳分配要体现差距,拉开差距。

第五,保护公有财产与保护私有财产的矛盾。按照传统的理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根本特征,因而公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私有财产则是改造、剥夺和消灭的对象,不受法律保护。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各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和平等竞争,客观上要求国家不仅要保护公有财产,而且同样要保护私有财产。

上述矛盾,随着90年代中期产品普遍过剩(当然是相对过剩)局面的出现,市场竞争的异常激烈和大淘汰格局的形成而变得日趋尖锐。首先是国有工业在全国工业产值中所占的比重,由改革开放前的近80%,逐渐降为1/3左右,且仍在进一步下降,而非公有工业的产值几乎从零到有,迅速增长至1/4以上。沿海地区的个别省区,国有工业产值降至全省工业总产值的1/9左右。在一部分县区中,非公有企业的产值及其提供的税收,几乎成了当地经济的顶梁柱。其次,由于传统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弊端,许多地区不愿继续按照国有企业或老集体的模式兴办公有企业,对于过去已经形成的这类企业,也都大刀阔斧地进行各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改造。再次,由于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日益恶化,实际亏损面由改革开放初期的不到20%上升为80%左右(包括潜亏),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国有企业盈亏相抵后出现净亏损的严峻局面,地方政府迫于搞不活、养不起的窘状,被迫对大量的小型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非国有化试验。面对这些新的形势和新措施,赞同者有之,怀疑者有之,反对者有之,批判者亦有之。有的人甚至在海外发表“万言书”,反对改革开放,特别是否定1992年以来改革开放的新形势。1997年春邓小平的不幸逝世,更是使中国的改革开放面临着新的考验。能否解决这些矛盾,直接关系到中国的前途和命运,即是继续建设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主义,还是退回到过去那种教条式的、僵死的社会主义的老路上去。解决这些矛盾,无疑需要更为彻底的思想解放和更为深刻的体制改革。

江泽民总书记的"5·29"讲话和党的十五大报告,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冲破了姓“公”与姓“私”的束缚,在所有制改革和国企改革等问题上进行了重大突破。这些突破可以概括为10个方面:

第一,强调在所有制问题上的总的要求是:“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实际上是表明:所有制是用来发展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第二,在公有制经济的含义上,认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而且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第三,对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认为主要应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而不能简单地看产值比重的大小。

第四,强调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就全国而言”,而有些地区和产业可以有不同的情况。

第五,明确提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要“多样化”,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并肯定了股份制这种资本组织形式以及劳动者之间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

第六,“非公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一般的“补充作用”。

第七,提出“要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理权益和公平竞争”。

第八,国企改革“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

第九,在分配方式上,要求“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第十,适应所有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提出了许多新的配套改革措施。如“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步伐;实行减员增效,发展再就业工程;发展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等等。

十五大报告在所有制改革等方面作出的一系列重要突破,不仅把中国的思想解放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而且把中国的经济改革导入了攻坚攻难的最后阶段。

20世纪末第四次思想解放:解决中国发展市场经济用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巩固与扩大改革开放的成果

第二次、第三次思想解放在中国经济改革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及其对改革实践的重要影响,并不意味着思想解放的完结。从中国经济发展与改革所面临的突出矛盾来看,我们在本世纪末又面临着一次新的思想解放,即第四次思想解放。

第二次思想解放解决了体制问题,第三次思想解放解决了所有制问题,使中国经济生活中的活力大为增强。但是,无论体制多么好,所有制结构多么合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么完善,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多么明晰,企业都必须要有第一流的人才(包括管理人才、科技人才、销售人才等)来驾驭和操纵。而国有企业(也包括一部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世纪之交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新的人才无法吸引和补充;原有的人才或是知识老化退化,或是缺乏足够的积极性,或是流失,有些甚至沦为历史的罪人。这个问题不解决,对内,我们的国有企业、公有企业无法与非国有企业、非公有企业进行竞争,最终只能是死路一条;对外,我们则难以迎接全球性的知识经济挑战及其国际竞争,中国就没有出路。

同是国有单位,为什么党政机关人材济济甚至人满为患(至于这些人才能否较好的发挥作用是另一回事),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却人才不足并且严重流失?这显然与现行的人才管理体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密切相关。或者说,人才管理体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才资源的配置及其运用的效果。而对国有企业人才管理体制及利益机制进行根本性的改革,无疑又需要一次新的思想解放。

中国国有企业现行的人才体制,以主要管理人员为例,从根本上来说,仍然沿袭的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体制,套用的是党政机关干部的管理体制,因而从人才的选拔与淘汰,考核与评价,到激励与约束的各个环节,几乎都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在人才的选拔方面,选择面窄,封闭性强,透明度低,竞争性差,严重缺乏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在很多情况下不是选能人,而是讲关系,搞折衷,搞平衡。在人才的淘汰方面,缺乏真正的淘汰机制,对应当淘汰的人往往是平级调动,易位当官,易企任职。在人才的考核方面,缺少硬性的制度,存在着严重的无考核、少考核甚至假考核的现象,考核往往流于形式。在人才的评价方面,往往用评判党政干部的标准衡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标准多、杂、乱,主观性强,随意性大,看似高标准严要求,实则主次不分,求全责备,束缚了人才的手脚,扭曲了人才的心理,助长了人才的畸型发育。在人才的激励方面,普遍存在着重提拔轻奖励,重精神轻物质的倾向,激励机制微弱,严重影响了能人的积极性,助长了人们在按酬付劳上做文章,在奢侈消费上想办法,在经营“后路工程”上下功夫,从而使能人变庸,勤人变懒,人才退化,能人流失。在人才的约束机制方面,表面上监督机构林立,实际上存在着严重的缺约束、少约束和无约束的现象,企业内部的监督甚至变成了互相制肘、互相推萎和争权夺利,合作变成同流合污,以致于不少人才在金钱的诱惑下堕落变质,糖弹的袭击下中箭落马,过上了铁窗生活。总之,现行的人才体制客观上的确存在着将能人变庸、勤人变懒、好人变坏,以及驱走人才、留下庸才等负面效应,如果对此继续视而不见、见而不惊或惊而不改,那么,在本世纪末大竞争、大淘汰的格局中,许多国有企业将会失去最后的生存机遇。

改革现行的人才体制和机制,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难就难在我们过于强调国有企业的特殊性,事实上仍把国企作为政府机构的行政附属物,把企业管理者视为党政干部,从而继续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任命“干部”的办法来选择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营人才,拒绝与市场经济、非国有性质的现代企业以及国际惯例接轨。说不难就在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以及国内非国有性质的现代企业中早已形成了一整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管理体制和机制,中国的国有企业完全可以借鉴甚至接轨。这里的关键是:如何认识国有企业的性质和职能,以及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共同性。企业是投资者的企业,没有投资者的投资就没有企业,就没有企业的职工、管理者和各类组织机构。投资者冒着风险投资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盈利。因此,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的唯一目的,国有企业(指经营型的)也不例外。如果经营者和劳动者不能很好的给企业谋取利润,企业就要亏损直至垮台,工人就要失业,这不仅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也会损害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企业谋求利润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总是在一定法律的约束下进行的,因而依法经营也就成了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前提。无论对于何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来说,依法谋求最大限度的利润都是投资者们唯一的愿望,而最能依法为其谋取最大限度利润的经营者则是投资者们的首选对象。可见,从投资者的角度看,无论是国有、集体、私营还是“三资”企业,他们选择与评价企业领导者的根本标准都是相同的,即:第一,能够最大限度地为企业谋取利润,为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这可以通过盈利水平和增值速度等指标来考核;第二,依法经营——这可以通过对各种法规遵循的状况来判断。这两大标准客观性强,透明度高,既可定性,又可定量,因而易于把握和操作。同样,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由于包括经营者、劳动者在内的各种产生要素的流动性,作为最重要激励机制的经营者报酬水平也是由市场决定的,同等能力、同类业绩的经营者在各类企业中的收入水平大体上是接近的。中国国有企业目前最为糟糕的倾向也是最大的悲剧就在于:似乎“国”字号的企业可以不赚钱、少赚钱乃至赔钱;“国”字号的经营者、劳动者可以无才、少才,甚至可以不创造只享受;“国”字号的厂长(经理)赚了钱可以不奖励,赔了钱可以不受惩罚;以各种形式源源不断地接济国有企业的国家是一座永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和摧之不垮的“金山”。因此,解决人才体制问题的基本思路,应当是让

国有企业的特性服从企业的共性,让国企人才的选拔、淘汰、考核、评价、激励和约束等融入市场(即市场化),从而尽快与非国有性质的现代企业接轨。

由此可见,中国正面临着的第四次思想解放,就是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冲破现行人才体制的种种弊端,确立唯才是用的人才标准,从而把各类优秀的人才聚集在国有企业的大旗下,共创国有企业的辉煌。

21世纪初第五次思想解放:解决对执政党及其官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问题,启动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主与法制

下个世纪初,当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基本结束,政治体制改革即被提上议事日程。没有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协调与配套,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终将会走入死胡同,甚至演化为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腐朽没落百倍的官僚资本经济。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核心、关键同时也是最大的难点则是解决所有制问题,即改革超越阶段的无所不包的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其核心、关键同时也是最大的难点,就是真正解决好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执政党及其各级官员实施有效监督的问题。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史上前无古人、今无范例的开创性事业,显示了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与贡献。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既要克服现行体现下民主不足的弊端,又要防止过去出现过的滥用民主、甚至将其推向极端的不良倾向,还要避免照搬西方国家民主制度的做法;既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一党执政地位,又要切实解决好对执政党及其各级领导人的有效监督问题。这无疑是人类社会政治发展史上最新、最为伟大的探索,同时也是最为艰难的探索之一。这个探索能否成功,不仅直接关系到中国共产党及其开创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前途,而且也决定着整个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国家的命运。

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与法制,特别是人民对执政党及其领导人的有效监督问题,几乎在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都曾有过严重的经验教训。从斯大林的“肃反”,毛泽东的“文革”,到波尔布特的“清洗”,无一不使本国人民付出了极其惨重的血的代价,无一不令世人感到震惊和毛骨悚然,无一不使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政党的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在这些沉痛的教训背后,人们愈来愈清楚地看到:在社会主义国家的金字塔式的领导格局和权力结构中,愈是接近塔尖的人愈能号令人民,而人民对他们的监督却是何等的苍白无力!许多人常常指责和抱怨这种乏力的政治监督机制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种种灾难,而忽略了它事实上给领袖本人带来的严重危害。难道不正是这种体制,把一个光辉、伟大、神圣的毛泽东变成了一个有褒有贬的毛泽东吗?如果这种体制不能从根本上得到完善,还会出现更多的悲剧和灾难。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权力阶层中,已经有愈来愈多的官员由过去单独谋求政治权力,转向借助手中的政治权力追求经济利益,最后达到暴富的目的。而现行政治体制下对执政党及其各级领导人监督的乏力,往往可以使一些人轻而易举地达到自己的目的。特别是在新旧体制交替和转轨的特殊时期,他们往往在市场分配资源之前,或者是让权力以合法的形式率先介入,或者是粗暴地强行介入,或者是以巧妙的方式迂回介入,结果都能够以不贪污、不受贿、不费力、不冒风险甚至根本不露面的方式聚敛财富,大发横财。他们完全有资格嘲笑那些赤裸裸的贪污分子是地地道道的“傻瓜”,那些阴悄悄的受贿分子是名副其实的“笨蛋”。一些人利用现行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缺陷演示出来的权钱变换的“魔术”,更是唤起了更多人的“当官欲”,干起了钱权变换的罪恶勾当。所有这一切,都使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生活中沉积着日趋浓厚的腐败气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以世界一流的速度,在短短的20年间走完了日本、美国过去用30~50年的时间所走过的路程,人民的生活水平亦梦呓般地由温饱过渡到了小康。但是,人们是否知道,20年间中国人之间形成的贫富差距之大,也是世界上极其少见的呢?邓小平早就提出让一部分依靠辛勤劳动先富起来,但中国现在的巨富们又有几个是按照小平提倡的致富方式富起来的呢?!这难道不值得我们认真深思吗?中国社会沉积的矛盾太多了,不分轻重缓急,一揽子解决是不可能的。但是,当下个世纪初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基本结束之时,中国人还能容忍现行政治体制的这些弊端吗?为此,我们这些普通的中国学者们衷心地祝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落幕之日,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揭幕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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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解放是中国改革的巨大动力--世纪之交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层思考之一_计划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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