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世纪末,小型木器加工厂及各类家具生产小厂大量出现在乡镇,并逐步向中小城市的城乡结合部聚集,其使用的原材料都是可燃物、甚至易燃物,下脚料更容易燃烧,外加很多小加工厂仓库厂房毗邻成片,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形成"火烧连营"之势,扑救困难,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造成的财产巨大,影响巨大。为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做出为在人保承保小木器加工企业家具厂等企业做火灾风险查勘并提出隐患整改方案的增值服务。
关键字:小型木器加工厂;火灾隐患;火灾预防;消防措施;消防管理。
前言
本文针对河北省廊坊市小型木器厂小型家具企业的实地情况,对火灾隐患及火灾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整合共性,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建议。
1 廊坊市家具产业发展的现状
1.1 产业发展现状
廊坊市家具产业兴起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适逢改革开放的好时机,历经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初具规模,文安的板材、香河实木家具、胜芳办公家具等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产业格局。这里有全国最大的家具板材生产基地-文安,有全国最大的家具市场香河,有全国最大的生产基地-胜芳等等冠以全国最大的名头的地域。这些加工厂散布于廊坊各个县城,大大小小有几千家木器厂,包括家具厂、板厂,大部分位于城乡结合部,生产厂房和库房毗邻或者生产储存“混搭”,其加工和使用的辅料基本为可燃物或易燃物,成品、下脚料更容易燃烧,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形成“火烧连营”,对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财产损失巨大,同时造成环境污染。本文针对此类加工制造厂的火灾隐患以及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行的可行的预防措施。
1.2 火灾情况
此次实地查勘的廊坊市人保公司随机抽取部分木器厂、板厂,总数共计100余家,比较有代表意义,涉及家具生产及为家具配套的板材和家具销售场所等。在调查进行之前,由人保河北省公司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廊坊人保承保的企业火灾数量7家,承保总金额22955万元,累计直接财产损失近3000万,平均保额损失率达到12%,对财产险业务效益指标造成较大影响。
2 小型木器厂或家具厂的特点
对于小型木器厂或家具厂来说,主要原材料为木材、海绵、塑料、布匹等,主要生产的产品为板材、沙发、床垫、实木家具等,包装物主要纸箱、泡沫等,经营业主的投资相对较少,厂房、库房等场地耐火等级低且普遍毗邻,生产设备普遍简单,生产布局普遍紧凑,消防设施普遍不足,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力量很难及时到达并有效扑灭。此外,由于加工厂和家具厂的用工大部分采用季节工、临时工,消防意识淡薄,生产技术相对落后,造成火灾时有发生。
3 小型木器加工厂或家具生产厂的主要消防隐患
通过对廊坊小型家具厂随机抽取的一百家进行火灾调查案例的统计分析,木器加工点常见的火灾隐患原因主要归结为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电气设备或线路老化、设备使用不当、人为动火、堆积物被引燃或自燃以及管理监管不善等几大方面。
3.1 厂房布局、建筑结构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
因历史原因或既成事实造成一些木器厂、家具厂生产厂房、存储原材料的库房和成品库房,有些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生产,造成先天性隐患突出,这些毗邻成片的连体建筑,无防火间距或防火间距不足,甚至个别木器厂使用多个小厂房“拼接”成大厂房、大库房现象,即使有防火分隔,也是采用不到顶的隔断或者塑料薄膜、木板分隔或虽有分隔却通过开口洞口过道相连通,根本起不到防火分隔的作用。当发生火灾时,火通过热传导、对流、辐射的形式向相邻建筑传递,小火变大火,火烧连营。另外,厂房耐火等级低。很多厂房采用简易结构建筑物或民房改造而成,这种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非常低,由于简易建构建筑比砖混或钢混建筑,具有施工周期。
3.2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不足
某些木器厂或家具厂,未按照厂房、库房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的规定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仅配有干粉灭火器材且仅在大门口内外处超过五具摆放,或者虽有配置但已失效或超期未检测,或灭火器指针虽在绿色区域但已机械变形或筒体严重锈蚀,或虽有检测但未粘贴检测标示等等。即便有些企业配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但无水带、水枪或者虽配置齐全消火栓接口严重锈蚀或阀门无法打开、手轮无法转动等情况。
3.3 存在大量可燃易燃物
工厂中堆放着大量的原木材料、泡沫、海绵,半成品、成品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料碎屑粉尘等等,这些都容易产生火灾的易燃物,如果工厂大量堆放的话,一旦发生火灾,就会迅速的蔓延,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木材碎屑会随着空气流动飘得到处都是,随着时间的增长,木屑中的水分就会被蒸发掉变得干燥,一旦接触到明火,就容易产生火灾。对于锯末而言,如果周围的温度过高的话,就容易产生自燃,慢慢的就会产生明火,同时木器加工的机器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热量,如果散热不通畅的话,热量就会堆积,加快氧化的过程,周围的温度也会越来越高,容易造成锯末的自燃现象。生产中产生粉尘,如果到达爆炸极限,一旦遇到火源,便会产生粉尘爆炸。加工厂使用的油漆、机器润滑油及各种可燃液体随着周围温度的升高,会蒸发到空气中,一旦遇到明火,会可能产生爆炸,进而产生大规模的火灾。
3.4 电气装置及线路
生产场合,特别是有粉尘的加工场所电气设备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电气、防爆电机、防爆开关、防爆灯具、防爆轴流风机等,并严格按照粉尘环境接地要求进行接地处理,其电缆应使用防爆电缆以上等级电线电缆,并根据粉尘或纤维特性和设备负载大小,选用线径,另外粉尘场所使用的电线电缆埋地或架空套管,接头应使用专用接头,并设置接线盒,粉尘环境中使用的开关、配电箱及灯具底座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
3.5 喷漆作业的火灾危险性
喷漆作业时由于喷枪的高流速射流,很容易产生静电;喷漆房内使用普通照明灯具开关,也极易打火。在喷漆场所内,空气中往往含有大量的由油漆、稀释剂、溶剂等挥发出来的易燃气体或溶剂蒸汽,这些悬浮的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有可能达到爆炸极限,如果静电放电或电气打火或明火等,极其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尤其是工作台、排风管、沉淀池内到处都有漆垢,万一着火火势将会迅速蔓延扩大,特别是有些喷漆车间为了工作方便在门口处堆放大量油漆和稀料,更容易助长火势。
3.6 热源设备引发
一些家具厂使用电烙铁加工,若工人下班忘记断电,将产生高温引燃周围可燃物;木材烘干设备、热压成型机械底部散落大量木屑及粉末,这些粉末及木屑混合着液压油,长时间烘烤,很容易引起这些可燃物的自燃,从而引发热压设备周边的半成品,引起局部火灾,再通过热压设备不断电的电缆电线,从而引发大面积火灾。
3.7 明火、飞火及静电引发
在有木屑、粉尘、海绵、泡沫、布匹、纸箱包装物的场所,因吸烟、锅炉烟囱火星、柴油机械排气管冒火星、电气打火、接头接触不良发热或者因身体静电引燃周围可燃易燃物引发火灾。
3.8 涂胶、喷胶引发
板材、木材部件胶合用的胶,为尿醛树脂、酚醛树脂等,配置时需用使用易燃液体做稀释剂,遇到电气火花或者明火极易引起火灾。
3.9 管理不善引发
小型木材加工厂企业管理不善体现在:企业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易燃可燃原材料存放和领用问题、不安全用火用电问题、私拉乱接电线问题、危险区域抽烟问题、生产加工区域不规范操作问题、喷漆作业不完全封闭问题、易燃可燃物不及时清理问题、电气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问题、成品半成品不安全堆放问题、人员安全意识普遍不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普遍不足问题、消防设备设施普遍不完善问题以及消防应急演练普遍缺失或不足的问题,等等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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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小型木器加工厂的防火措施
4.1 厂房库房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
木器加工场合存在噪音、污染、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厂址选址宜在远离人员聚集区或在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的地方,尽量保证附近有水源或厂内有消防水池,与相邻建筑根据耐火等级确定厂区内各建筑间的防火间距,却因历史原因或空间所限,应采取降低火灾载荷的方式、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实体墙隔开、更改生产工艺的方式、或改变使用性质、或直接拆除部分老旧建筑等方式,以确保防火间距满足。
木材加工厂房属于对可燃物质的加工属于丙类,其厂房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烘干房或干燥室、涂漆房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最好独立。
原材料堆积区、锅炉房、油漆间等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规范要求,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厂区内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或满足要求沿两个长边设置的消防车道。
4.2 变配电设备过载或三相不平衡以及线路老化
变配电设备及用电设备的配备按照设计功率型号选择,不得出现“小马拉大车”的现象,负载过大并长时间运转,造成设备温升超过设计最高允许数值。
配电线路上的负载,应平衡布置,防止出现三相不平衡现象,致使某一路或二路过载,使得线损电损升高、电能质量下降,线路温升超过规定数值,而埋下变配电设备、用电设备烧毁,甚至引起线路着火并引燃周边可燃物的消防隐患。
车间线路的老化,会使线路失去绝缘功能,导致电流泄露甚至短路起火,并引起供电电压的不正常,电损过高,引起短路,诱发火灾 ; 线路接头老化或氧化,会增大接触电阻,阻碍导线上的通过电流,导致接头发热或着火,并引燃周边可燃物引起火灾。
4.3 加强对可燃易燃物的管理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堆放应有防火间距,并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
原材料领用应当天用量当天领用,加工好的要及时运走,不得堆放更不得乱放,堆放的半成品不能影响通道。
木屑、粉尘、下脚料、贴花等及时清理干净,运走。
油漆、稀释剂等每天领用,不得多领,更不得堆积在喷漆或调漆区域内。
4.4 采暖和通风设施
保证生产区域空气流通,减少粉尘在空气中的浓度,是减少火灾和粉尘爆炸发生的方法之一,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时,可采用机械通风,以保证生产区域空气流通。
对有粉尘和锯末充斥的加工部位,采用吸尘系统除尘,尽量减少粉尘逸散,及时清理除尘系统中的粉尘。
木器加工厂应该避免使用火炉等明火进行采暖,应该尽量使用水暖,这就会避免明火或者火星漂浮引发火灾。
4.5 车间设备的布置
操作场所中各机械设备、木料与暖气设备、导热油管道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不少于1米。
生产部位尽量采用满足生产环境的电气设备,绝缘等级和防护等级满足生产环境的需要,并及时清理,避免因锯屑和木粉进入电气内而发生事故。
电动设备使用的导线应为铜芯导线并穿金属管或金属软管加以保护。
开关和配电箱等电气设备不得设置在可燃基材上,并均应设防护装置,避免木屑粉尘侵入,经常清扫保持干净。
叉车、汽车等车辆进入高危生产场所时,应加装阻火装置,避免排气管火星引燃。
4.6 严格审批动火制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严禁员工携带打火机之类的着火源进入作业区,在厂区或车间使用电焊、气割或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应将焊割部位的可燃物彻底清除,并准备好灭火器材,焊接后专人检查,不得遗留火种。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车间内严禁吸烟,必要时可在车间外设专门的吸烟室。
4.7 特殊工种操作流程
4.7.1 控制电锯、磨光及电动机摩擦部位的温度
被锯木材上或被磨光的家具上的铁钉等硬物应彻底清除,以免因撞击或摩擦产生火星。
4.7.2 干燥木材严禁靠近、接触热源
木料与热源的空间距离要控制在40cm以外,室内温度控制在80℃以下,水平烟道的表面温度也要控制在100℃以下;要有专人负责排烟道的管理工作,时刻注意检查烟道的排烟情况,如果发现烟道表面出现裂缝要及时消除;要定期清除室内散落的粉尘和废料;被烘干的木材摆入时要特别注意摆放的牢固程度,以免变形掉在阴燃的锯末上被引燃,酿成火灾事故。
4.7.3刷漆、喷漆是防火的控制要点
各种漆料和稀料都是易燃物质,对加工好的成品刷漆时更要注意防火。
刷漆和喷漆要设固定地点,调漆和配漆要在独立的房间内单独进行;
整个作业区内要求通风一定要良好,必要时要安装排风装置;
喷漆间地面沉积的漆膜要定时清除,以防自燃。
结束语
总之,小型木材加工厂及家具厂的消防安全管理,除了需要企业自身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以外,更要靠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形成联动机制,消防、公安、工商、环保、规划、保险、市政、供电等部门通力合作,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机构、环保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重点部位重点防范,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查出隐患,及时更改并跟进,不留漏洞和死角;保险人宜可按照合同约定对其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通过这些职能机构或服务机构的检查、督促,逐步使这些企业走上规范,减少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企业安全性提高了,安全风险降低的同时也减少了第三方的保险理赔,只有通过联动,仿能使企业更为健康的快速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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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王永洪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3
标签:火灾论文; 粉尘论文; 隐患论文; 木器论文; 可燃物论文; 明火论文; 喷漆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3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