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几个理论误区_精神文明论文

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几个理论误区_精神文明论文

试论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若干理论误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精神文明论文,试论论文,误区论文,理论论文,建设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世纪之交,中国经济正以蓬勃向前之势迅猛发展,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则是其巨大推动力之一。正当国人共同瞩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时,却有诸多理论误区亟待消除,否则将有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全面实现。

误区之一:爬坡论。如何正确估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形势,是关系全局的大问题,我们对此必须采取辩证的、客观的、历史的观点,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评价。然而,目前社会上却有一种颇具代表性的偏颇之见,认为精神文明建设在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有着很大的进步,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困难与问题,就像负重“爬坡”,此种观点被称为“爬坡论”。这种观点的要害就在于不分主次地将成绩与问题等量齐观,过分夸大了消极阴暗面,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形势缺乏科学的分析和准确的把握。从表面上看,当前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确有纷繁复杂的一面,但愈是这样,愈要抓住本质,看清主流。既不能只看成绩,盲目乐观,也不能用个别消极现象代替全局,否定全局。诚如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的那样:“看不到十八年来精神文明建设的主流,就会丧失信心,是错误的;看不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就会丧失警惕,是危险的。只有坚持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个事业的大局中来考察,放到整个世界的大局中来考察,才能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建设精神文明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误区之二:滑坡论。与“爬坡论”相同,“滑坡论”对当前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形势也缺乏准确的把握。这一观点的实质就是全面否定19年来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巨大成就,认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状况是“今不如昔”,呈全面“滑坡”之势,具体表现就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道德下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盛行,集体观念、社会责任感以及对道德理想的追求普遍淡化。这种观点与“爬坡论”一样,也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它是将某些支流演绎成主流,把个别现象当成本质。应当承认,目前人们的思想道德状况、社会风气等方面的的确确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有些甚至还相当严重,但主流方面和主导方面是好的,是积极的、健康向上的。譬如,邓小平理论日益深入人心,越来越成为人们的精神支柱;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得到进一步弘扬,孔繁森、李国安、徐虎、李素丽等时代楷模不断涌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自主、平等、市场、效益、竞争等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对理想信念的追求,对道德建设的渴望更加强烈,对有序的社会生活的向往更加热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大气候已经形成;科技和文化的迅猛发展,大大提高了人们的科技水平和文化修养,国民素质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等等。所有这一切都表明,19年来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就是巨大的,人们思想道德观念的变化是积极的,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充分肯定这一点,就无法理解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

误区之三:自发论。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有机联系的辩证统一关系。但在不少情况下,有些人却有意或无意地持一种机械决定论的观点,认为物质文明既然决定精神文明的发展与前途,那么我们就没有必要去着力搞什么精神文明建设,只要经济发展了、物质文明搞好了,精神文明的程度就会自然而然地提高上去。这是一种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自发生成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人类文明是一个综合性的历史范畴,它涵盖和凝结了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在内的所有社会生活领域的精华,它的发展与进步,是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结果。而自发论却人为地把精神文明从人类文明的整体中分离出来,割裂了它们内在的辩证统一关系。这种观点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是站不住脚的,辽宁省一个百万富翁殴打老妇致死事件的发生,充分说明精神文明决不可能从财富的堆积中自然而然地生发出来。

误区之四:代价论。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场前无古人的伟业,需要我们加倍努力,付出巨大心血。然而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有人却提出了一种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来发展市场经济的观点。这一观点割裂了精神文明建设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抹煞了精神文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保障和促进功能,只看到了市场经济对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未看到市场经济本身的完善与成熟,不仅需要经济体制和结构的改变,更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思想道德文化条件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实践证明,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在其运作过程中,容易诱发和滋长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私欲膨胀的个人主义、权钱交易的政治腐败、奢靡的生活行为等,这些负面作用,严重影响着社会风气和社会文明。很难想象,在一个道德沦丧、文明不存、秩序混乱、人性堕落的社会中,能够建立起正常的市场经济体制。如果真的付出了这种代价,中国的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误区之五:手段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地位,历来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手段论就是其中比较突出的一种观点。手段论并不否认精神文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巨大作用,但却把精神文明降到了手段的地位,认为它只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根本不能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此种说法表面看来似乎正确,但实质上是有悖于马克思主义文明观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文明与进步,不仅表现在物质生产领域,同时也表现在精神文化领域和政治生活领域,而且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相互促进、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精神文明的建设,一贯坚持把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的进步同经济繁荣、政治民主共同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奋斗目标。特别是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并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江泽民同志指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共同发展的历史进程。”因此,精神文明同经济富强、政治民主“三位一体”,构成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体目标。所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绝不仅仅是手段,它应当是,也必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涵。离开了这一点,社会主义就是不完整的,现代化建设的整体目标也是难以实现的。

误区之六:德治论。依德治国,以德养性,在中国有着深厚的文化根基,所以有人便据此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应以德为本,以德育人,以道德教育统驭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这种观点虽有一定道理,但亦有很大片面性,因为在目前情况下,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的形成、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的维护、消极腐败现象的克服,单靠教育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只有将德治和法治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提倡和禁止、法律的强制性约束和道德的自律性约束结合起来,才能有助于人们养成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禁止不文明的行为,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譬如随地吐痰、乱扔烟头、胡写乱画、浪费水电等日常不文明行为,单靠教育显得势单力薄,如果加之以法律法规的惩治,其结果就会大为改善。在新加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如在禁烟场所抽烟,低则罚500新元,高则罚款5000新元,其社会影响和作用是道德说教无法与之比拟的。所以,法治与德治的结合,能够有效地预防和禁止一些于法不容、于理不通、于德相悖的行为,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公民素质普遍还不够高,社会处于转型期的情况下,通过法治手段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强化社会秩序更具有现实意义。

误区之七:对下论。每当谈及精神文明建设,总有人把它当作是普通百姓的事,好像只有老百姓才有必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均与此无关,这就是所谓精神文明建设只对下不对上的理论。正因为这样,所以才在某地发生了一起几千群众和学生在广场苦苦等待了两个小时,有关领导才屈尊驾到做精神文明报告的怪事。实际上,这是一种荒唐而可笑的看法,因为人们都非常清楚,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国家和社会的组织者与领导者,所以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全党,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身精神文明建设居于主导地位,对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起着关键性的示范和制约作用。现在一些党员,特别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不好、腐化堕落、贪污受贿,已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障碍,所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指出,要把领导干部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以党风的改善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以党的自身建设推动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除了以上所列的七种错误观点之外,社会上还存在着先搞物质文明建设,后抓精神文明建设的先后论,无限夸大精神文明作用的万能论,根本否认精神文明巨大作用的无用论,一手硬、一手软的软硬论,将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相对立起来的对立论,等等。这些错误的观点和认识,如果得不到彻底的清理,就会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战略布局,妨碍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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