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化下中国农村市场的演进

集体化下中国农村市场的演进

何健[1]2002年在《集体化下中国农村市场的演进》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正努力完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为适应这一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明确今后市场化的方向和重点,对中国市场化过程作宏观的考察,廓清其发展的来龙去脉,提出合理的决策意见非常具有时代感。本文遵循科学的研究方法,首先明确科学的研究起点,提出集体化下的中国农村市场是否在发展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作者参阅国内外大量关于论述中国农村市场发展的理论,形成一个假设:集体化时期,中国农村市场的发展是隐性发展。为了检验假设的真伪,作者首先建立起关于中国市场演进的理论框架。其中包括叁种市场类型的理论:基层市场、中间市场、中心市场;中国农村市场体系构成的理论;基于市场结构体系上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论及关于中国农村市场的演进理论。在论文的第二部分,作者探讨了近代以前中国农村的市场发展与中国农村市场体系现代化变革两方面的内容,分析和说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市场化发展的情形和原因,为进一步论证集体化下中国农村市场的隐性发展奠定了基础。第叁部分探讨了集体化下的中国农村市场发展。在这部分,首先论述了集体化对市场的影响,然后遵循历史顺序对集体化下农村市场的发展情况予以描述和分析,接着对传统市场的结构延续性影响和内部性外在化现象进行解释。总起说来,这些内容是对市场隐性发展的全面论证。文章的第四部分是结论部分。作者在假设证实的基础上提出以下结论:中国农村市场一直在发展;当代中国农村市场化发展有着必然性;建立新型的股份化的集体合作组织是实现中国农村市场化的最佳载体。

朱余斌[2]2017年在《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兴,天下兴。"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仍将有相当比重的人口居住、生活在乡村,乡村社会的繁荣稳定与否事关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乡村问题千头万绪,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应当是乡村治理体制问题。乡村治理体制,也称为乡村治理模式或乡村治理结构,一般是指乡村治理主体在各自权力、职责范围基础上的行为模式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乡村治理体制合理与否直接关乎乡村治理的成效,而乡村治理的效果不仅关系到农民的生活和命运,也与国家的稳定与发展紧密相连。作为一个文明古国,中国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成功经验之一,在于历朝历代都十分重视乡村治理,形成了以"县政绅治"为主要内容和特色的乡村治理体制。建国以来,我国不同历史时期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也与同时期乡村治理体制的结构与特点密切相关。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治理概念第一次正式载入党中央的文件中,标志着党对治国理政规律和趋势认识和把握上的进一步深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项最新成果。治理理论的基本要义在于承认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相对分离的基础上,强调多元治理主体通过互动、协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实现社会"善治"的目标。科学合理的国家治理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备条件。乡村治理体制作为国家治理体制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能力与乡村治理体制的安排密切相关,有效的乡村治理体制是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乡村治理体制,对于实现乡村乃至整个国家治理现代化来说具有基础性意义。但是,现行的乡村治理体制本身还存在着党政不分、乡镇基层政权"悬浮化"和"谋利化"、村民自治组织过度行政化、"乡政"与"村治"之间的过度博弈和不协调、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与治理理念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应然要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在新型城镇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目标提出和实施的新时期,乡村治理体制变革的趋势和取向何在?科学合理的乡村治理体制如何建构?这些时代主题问题,需要我们作出有效回应。我们既要充分汲取人类共同文明成果的营养,也要在中国历史发展脉络中寻找基因,以我国乡村治理中遇到的问题为导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框架内建构科学合理的乡村治理体制,突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学术研究史上的一个重要坐标就是"国家——社会"关系研究视角的兴起。这一理论范式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以极强的影响力迅速羼入各学科并形成一股新的学术思潮。"国家——社会"关系研究视角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比较有效的分析和解释的理论工具,但从西方社会引入的"国家——社会"关系研究范式是建立在市场机制比较健全以及竞争性政党制度的社会基础之上。因此,运用"国家——社会"关系范式研究中国问题时,需要充分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实现"国家——社会"关系范式研究的中国化。本文以治理理论为基础,以中国化的"国家——社会"关系为研究范式,对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变迁进行研究,试图找出内在的趋势与规律,并充分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为新时期乡村治理体制的创新和完善提供建议。具体而言,不同于西方语境下将国家等同于政府,本文将国家分为党和政府两个层面予以考察。中国共产党在我国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作为革命和建设的核心力量,它往往是顶层制度设计者和推动者,在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形成和变革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乡村治理的成效和乡村治理体制的变革与市场作用的发挥密切相关,本文将市场的定位与作用这一变量纳入到乡村治理体制的形成和变革的研究中。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论文将西方语境下的"社会",细化、中国化为乡村正式社会组织、民间组织、农民、乡村精英等社会主体要素分别予以详尽考察。中国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民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较高。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农民的数量将会逐渐减少。但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仍然会有相当数量农民的存在。农民不仅仅是乡村治理的对象,作为乡村社会的真正主人,他们更应该成为乡村治理的有效主体。本文将农民这一乡村社会重要构成要素独列出来予以考察,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意愿和能力,直接关系到乡村治理成效乃至新时期乡村社会"善治"目标能否实现。基于中国传统乡村治理之道的经验借鉴以及在当代乡村治理中实际重要作用发挥方面的考量,在新时期乡村治理体制创新路径研究中,本文还将乡村精英这一重要的乡村社会构成要素单列出来予以更加深入细致的考察。论文通过探讨政党(中国共产党)、政府、农民、市场、社会组织等多元乡村治理主体要素,在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变迁中的定位、作用发挥和相互关系以及相应的历史经验教训,为新时期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变革与完善提供借鉴。论文通过研究认为,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变迁,主要是由相应历史时期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决定的,并受不同的时代特征、风俗习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从主体的视域来看,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历史嬗变主要受四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党和国家的战略理念和制度设计、市场的地位和作用的场域、广大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意识、社会组织的发育程度和作用空间。"莲发藕生,必定有根"。乡村治理体制的创新设计"不是在一张白纸上绘图,而是在乡村社会既有格局基础上,通过对现有治理困境的深度反思和审视来寻找灵感和答案"。据此,论文通过研究认为,在新型城镇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目标提出和实施的新时期,我们应在现有的"乡政村治"模式基础上进行变革与创新,积极构建"政党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引导、全社会参与"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乡村治理体制,保证政党、国家、市场、农民、社会组织等不同治理主体要素之间结构的合理化,实现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发挥它们各自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目标之达至。

闫芳[3]2013年在《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演进逻辑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农业组织从20世纪50年代初的个体农户,到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再到改革开放后实行的“双层经营”的家庭承包制,农业组织结构经历了一系列的变迁。中国农业组织结构的变迁不仅与农村经济制度的变迁有着密切的关系,也隐含着中国工业化不同发展阶段的制度选择。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农村家庭承包制的确立,中国农村经济开始了市场化的进程,同时也启动了农村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作为农村经济最主要的微观经济主体——农户,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刻的被卷进了现代市场体系,他们的生产、生活与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后,中国的农民和农村经济不仅受到了国内市场的强烈影响,而且还受到了国际市场的强烈影响。一方面,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组织结构在农业生产环节的效率完全释放之后,在经营环节方面的消极作用越来越多地表现出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与市场体系中农户分散性相对应的是政治体系中利益表达的分散性和治理结构的残缺性。在“乡政村治”模式下,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组织结构无法获取高效的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也无力承担大型公共设施的供给。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整体上已经进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也就是“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然而国家无法与近2亿个农户直接进行对接,必须要寻找新的组织结构来降低国家政策成本。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开始重新关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一重要的组织制度资源。然而,现阶段由农民自发和政府推动建立的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历史上的合作组织都有着本质的差别,它的产生、发展有着特殊的制度环境,它的演变方向也直接影响着中国农村经济制度变革以及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因此,本研究以社会转型期为分析背景,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治理理论等理论为分析工具,沿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什么演变——怎么演变——演变的方向”这一逻辑线索,探讨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演进规律。论文共分为8个章节。第一章“导论”,主要阐释本研究的背景和目的,以此揭示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并通过梳理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现状,来阐释本研究视角的独特性;进而提出本文的研究方法、思路与框架。第二章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和合作经济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作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并对两种理论在制度变迁的分析方法、动力源泉以及变迁方式方面的迥异进行了详细阐述。第叁章主要对1949年以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历史轨迹进行了详细的梳理。第四章分别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揭示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变迁的动因,并通过对两种解释逻辑的比较分析,深刻剖析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和变迁主体问题。第五章在总结分析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演进特征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健康发展的有效方式。第六章重点介绍了发达国家几种重要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起源、运行机制、类型以及与政府的关系等,从而归纳出当前国际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某些共同趋势,以此总结出指导我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几点启示性经验。在以上几章的基础上,第七章形成了对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演变规律的总体性判断。第八章进一步归纳总结本文研究的重要结论,并提出推进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最后在检讨本文研究的基础上指出未来研究的方向。本文的创新点有叁。第一,在研究视角方面。本论文对新时期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什么演变——怎么演变——演变方向”进行了深入研究,突破了以往局限于组织内部制度安排变迁的研究视角,形成了对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演进逻辑研究的清晰脉络。第二,在理论工具方面。本研究打破固有的学术边界,通过对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两种不同理论视角的制度变迁理论的比较分析,深刻揭示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变迁的逻辑轨迹,并将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引入研究之中,从而增强了对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演进逻辑研究的解释力。第叁,在研究成果上。在回答本文研究问题的基础之上,对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构建、传统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也做了详细阐述,为推进合作经济组织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熊吉峰[4]2004年在《转轨期我国小农经济改造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日益加深,小农经济越来越成为影响我国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但迄今为止我国学术界缺乏对转轨时期小农经济改造的系统研究,对小农经济及其改造方式在认识上也存在一些偏颇之处。本研究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小农经济改造的思想和邓小平关于农业“两个飞跃”理论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社会学和发展经济学等基本原理和方法,对转轨时期小农经济改造的理论基础、改造环境、改造模式、改造途径国内国际比较和历史命运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专门研究。 本论文包括导言和八章,现分述如下: 导言部分首先回顾了西方学者、经典作家关于小农经济的论述:其次综述了转轨时期我国学者对小农经济的不同侧面所进行的研究:最后明确指出,邓小平农业“两个飞跃”理论为转轨时期的小农经济改造奠定了理论基础。 除导言外,全文从内容上可以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第二章和第叁章,是全文研究的基础。第一章从改造小农经济的角度对邓小平农业“两个飞跃”理论精髓与实践意义进行了论述,明确提出应以该理论为基础,创建转轨时期的小农经济改造理论。第二章对我国小农经济从产生到发展的演进阶段进行了描述,并提出小农经济并非总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形式。第叁章论述并总结了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和农业第一次飞跃对改造小农经济的意义与作用,同时,剖析了第一次飞跃的局限性:提出小农经济改造需要第二次飞跃来完成,而且第二次飞跃任务更艰巨,时期更长。 第二部分包括第四章和第五章,是关于转轨时期小农经济改造的主体框架和发展环境的理论研究。第四章从宏观上分析了农业与工业之间的关系,提出转轨时期应注重工农业的平衡发展:从微观上对市场化进程中农民投资与消费行为以及农民进行合作的必要性进行了研究。第五章剖析了转轨时期影响小农经济改造的体制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和生产要素环境因素,提出转轨时期应通过市场化促进小农经济发展环境的形成。 第叁部分包括第六章和第七章,是关于小农经济改造模式及国内国际比较的实证研究。第六章介绍了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在改造小农经济方面比较成功的叁个模式,并对促进小农经济改造的积极因素进行了总结:其次分析了中西部地区一些典型经验:最后对造成东中西部小农经济改造成效差异的原因进行了阐释,提出民营经济和农民主动参与小农经济改造是造成东中西部差异的主要原因。第七章侧重对小农经济改造模式进行国际比较。把同样是人多地少国情的日本与东部沿海地区进行比较:把资源多寡方面差异很大的美国家庭农场制与东部沿海地区小农经营进行比较;把同样是改造集体小农的俄罗斯与东部沿海进行比较。提出小农经济改造应坚持集体所有制、农业家庭经营、发展农业产业化和服务社会化。 第四部分是第八章,是对小农经济改造的方向与目标进行展望。在前文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回答了我国小农经济改造的目标模式与历史命运,提出小农经济改造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农民的全面而自由发展。

周尤正[5]2014年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论》文中研究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关键的是农村的小康,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最基础的是农业现代化。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进入最关键、最具挑战性的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走“四化”同步发展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为我国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2013年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制定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农业发展规划。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作出了全面具体的部署。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有望迎来一个快速发展、全面实现“第二次飞跃”的新时期。因此,分析中国农村的具体国情,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经验,探寻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规律性,提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政策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并借鉴西方农业发展理论及农业现代化的历史经验,从中国农业、农村、农民的现状出发,遵循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以中外比较分析的视角,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回顾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思想渊源、理论先导和创新成果,分析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发展历程、阶段性特征和历史经验,借鉴了国外农业现代化道路模式,指出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现实选择。本文针对十八大报告以及十八届叁中全会所作的理论创新成果进行了梳理,分别从农业产业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及推进城镇化等几个重点领域从发展历程、现状、问题、对策等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形成对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一些基本认识,为当前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言献策。虽然这些认识可能是初步的、宏观的,但都是当前农业发展中急需去规划、实施和突破的,具有时代性和现实性,对当前和今后的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全篇论文的结构除导论外,共分为七章。导论部分主要包括对农业现代化基础知识和有关背景介绍。首先介绍了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基本逻辑思路和创新之处;其次对现代化、现代农业、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道路进行层层深入的分析界定;最后对农业现代化的标准、影响农业现代化道路选择的重大关系及相关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解读。第一章“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思想渊源和理论先导”主要介绍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理论来源。本章从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角度指出,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发展理论、列宁的合作制思想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思想渊源,而毛泽东的农业现代化思想则以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艰难探索和历史经验,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提供了理论先导。尽管毛泽东晚年的一些探索存在着历史的局限性,但其失误和教训也是宝贵的财富,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提供了历史经验借鉴。第二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理论发展与实践探索”主要回顾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历史进程和理论创新。本章首先从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理论与时俱进的角度,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几代领导集体对我国农业现代化道路发展不同阶段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的深入思考和理论创新的成果;其次对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四个发展阶段进行了回顾,分析了每一个阶段的阶段性特征、历史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总结了对现阶段农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启示。第叁章“其它国家(地区)农业现代化道路选择的经验与启示”主要介绍了世界其它国家(地区)农业现代化道路选择的历史经验和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应具有的中国特色。本章首先对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地区)的农业现代化的典型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从而指出我国农业现代化道路既要借鉴其经验,又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选择合适的路径;其次对前苏联农业集体化道路的起因、历史成就和经验教训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指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应吸取经验教训,避免出现前苏联的失误和偏差,通过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来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四章“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农业产业化”主要分析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即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本章首先对农业产业化的内涵进行界定,指出农业产业化的实质是市场化、形式是企业化;其次对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历程,指出每一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最后提出了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必须调整经济结构、实现服务社会化、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加强产业引导等基本措施。第五章“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制度保障:农地流转规范化”主要研究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制度保障,即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本章首先从涵义、特征、类型等几个方面介绍了农村土地制度和土地流转的相关理论;其次对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改革的历程进行了回顾,分析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和问题;最后针对性地提出了维护农民权益、探索流转模式、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等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措施。第六章“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点: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化”主要探讨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点问题,即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本章首先从当前我国农业经营面临的挑战的角度对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了分析;其次介绍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最后,着重对十八大报告及十八届叁中全会《决定》的精神进行了全面梳理,提出了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经营方式创新、发展规模经营、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思路,并结合一些地方的具体实践进行了对策的探讨。第七章“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推动力:农村城镇化”主要分析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推动力,即推进农村城镇化,实现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推动、相互协调发展。本章首先回顾了中国城镇化道路的历史进程,对改革开放前后的城镇化道路进行了比较,分析我国城镇化道路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其次提出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农村就地城市化等开创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一些重要举措。本文的主要创新点:一是多元化的视角、全文既注重经典文献分析,又注重对当前重大政策解读,既回顾历史经验,又观照国外发展道路,将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有机结合于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推进。二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新成果选取几个重点领域,分章节进行梳理和探讨,力图提出一些新的见解。

陈明[6]2015年在《家户主义的行为逻辑及其公共治理》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实证研究的个案分析方法为工具,采用徐勇教授的家户主义分析框架,以家户为视角,主要回答“在当代村庄日常生活中,中国农民同公共治理的逻辑关系是什么”的问题,研究的主题是日常生活中的农民家户主义行为逻辑及其对公共治理的影响。在村庄日常生活观察的基础上,作者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研究:一是,以家户为视角,研究日常生活中的农民家户主义行为逻辑,包括农民基于家户利益的行为动机、理性模式以及结构形态。二是,以日常生活中的农民家户主义为基础,研究农民家户主义同村庄公共治理的关系,包括村庄公共治理的过程以及目标价值。通过此项研究,作者力图回应米格代尔的现代化进程中农民政治参与问题(作者概括为“米格代尔命题”)和徐勇教授基于中国农村家户制传统研究所提出了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的命题(作者概括为“徐勇命题”)。为此,作者选择了皖北的一个自然村——陈村作为研究对象。在学术态度上,作者遵循以普通农民为主体、以常态村庄为对象、以中国农村研究本土化为导向的原则来开展研究。在结构安排上,基于研究主题的需要,作者主要从四个层面展开论文的叙事:一是研究日常生活中的农民基于家户利益的行为动机与家户理性(第叁章);二是研究农民家户利益的结构,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农民家户主义的行为逻辑(第四章);叁是研究农民家户主义行为逻辑同村庄公共治理过程的关系(第五章);四是研究农民家户主义行为逻辑同现代公共治理目标价值——公民与民主政治——的关系(第六章)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作者得出如下结论:(1)日常生活中的农民行动遵循家户理性,其动机来源于对家户利益损益的衡量,并互构出家户主义的基本社会形态。(2)家户主义不仅存在与农民日常生活之中,还渗透到公共治理领域——村庄公共治理实践具有家户主义逻辑的特征。家户主义逻辑同村庄公共治理之间存在冲突,在家户主义社会内部无法发育出现代公共治理所需要的公共性规则。(3)中国农民的基本政治形态是家户主义政治,同现代公共治理的目标价值——公民政治或民主政治——存在巨大的差异。家户主义政治是一种保护型、保守型以及规避型的政治形态,无法为中国政治现代化提供足够的动力和活力。通过对中国农村家户主义的研究,作者提出中国农村社会同欧美等西方社会的个人主义特质以及俄国、印度为代表东方集体主义特质存在本质的区别。中国农村社会基于家户制传统,发育出来的是家户主义特质。19世纪末期以来的中国现代化进程,不论是国家政权建设,还是市场化进程,都没有消灭中国这种特殊的家庭制度,相反却极大地促进了当代中国农村家户主义的兴起。中国农民依据家户主义逻辑来决定是否参与家户外的制度生活,并决定在多大程度上参与。而未来中国农村发展道路也无法绕开家户主义,关键是如何在家户主义与公共性规则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利益均衡点。

燕泰翔[7]2010年在《中国工农关系演进与农业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所谓工业化,即国民经济中一系列基要的生产函数(或生产要素组合方式)连续发生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变化(或变革)的过程。新发展经济学认为,工业化是现代化的初级形式,或者说,现代化的实质就是工业化。它包涵了制造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信息化或新型工业化也是其中的内容之一。农业国家或经济落后国家要想做到经济起飞和经济发展,工业化是其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工农关系标志着一个政治经济学范畴,它是农业国或经济落后国家实现工业化或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系列要素组合和制度组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或相互制约关系的综合反映。工农关系不仅表现为农业和非农产业之间的经济关系,更体现出国家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而采取的整体性制度安排和制度变迁战略。因此,工农关系的本质是经济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农业(包括“叁农”)与非农的关系。研究工农关系对农业发展的影响极为重要,这是因为农业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产业,其发展效果决定了国家工业化的顺利或波折,甚至成功与失败。工业化发动和经济起飞,离不开农业的支撑,农业为工业化提供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没有稳固的农业基础,就不可能有工业的建立和发展。但是在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国家与农民或城乡之间关系的强制性是普遍存在的,这与发达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所发生的保护农业和农民的情况正好相反。在中国1953年开始的50多年来的工业化进程中,工农关系演进均是以工业和城市偏好为特征的,虽然不同阶段的制度和机制不同,但工农或城乡间资金流向都指向工业和城市,并且在进入21世纪后,这种资金流动有加速趋势。这种现象及其背后的制度诱因是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中国工农关系演进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可分为叁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78年末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时期,特点是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国家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在经济体制上,通过统购统销、合作化与人民公社、户籍制度等一束扭曲市场规律的制度安排,并通过对农业赋以重税的方式为国家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基本实现了工业化。但农业发展因严重的制度制约而呈低水平徘徊甚至下降情势。第二阶段为改革开放至21世纪初前几年,特点是由商品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1992年之后,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相结合的方式,在经济上引入市场机制,逐步承认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中国“上下结合”的改革模式和“帕累托改进”的设计导致了制度收益显着增长,改革的自发性也决定了其不可逆性。随着改革由农村向城市的深入,所注入的强大活力催促着中国经济30年高速增长,成就了一种“中国模式”或“中国奇迹”。但当焦距拉近到农业发展的微观层面观察时,却发现“中国模式”的河床并不平坦,中国农业发展在经过了改革之初的恢复和高增长之后,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其内在增长要素和外在制度环境一直没有再现对农业有利的情况,农业发展出现剧烈波动:1979年~1984年(制度效应)、1990年~1996年(乡镇企业效应)表现增长趋势,1985年~1989年(政策效应)、1997年~2004年(市场效应)呈现下降趋势(2004年之后由政策效应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效应导致再次呈增长趋势)。第叁阶段为2004年之后,这一时期的特点是推进市场化改革阶段。中国开始工农关系的历史性调整,“两个趋向”理论创新带动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创新。国家财力增强,支农手段多样化、支农强度有所增大、农业基础地位与作用被决策者纳入“重中之重”等认识上的进步,标志着农业发展回归到宏观经济政策的中心位置,农业发展总体表现为恢复和增长的趋势。总之,叁阶段划分以工农关系演进为依托,总体上可评价为:前两个阶段是“以农补工”偏斜发展阶段,后一阶段是“以工哺农”的“均衡”发展起始阶段。中国工农关系制度设计和变迁符合世界工业化一般规律,即从1953年工业化开始时的“以农补工”到2004年“以工哺农”的制度转型。但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结构的特殊性,中国工农关系又具有自身不同的特征,表现在阶段性和非典型性两方面。这些特征使工农关系制度演进与农业发展之间呈现高度相关性,或者说,对农业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力提高和农民收入增长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准确把握中国工农关系演进的特征、从农业发展视角入手、以制度分析和实证研究为手段,探索发现中国农业发展的制度原因,对未来中国工农关系演进方向和现代农业发展提出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这也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工农关系研究是发展经济学理论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前人对工农关系与农业发展都分别进行过大量研究,积累了丰富成果,形成了基于不同视角的结论。本研究在大量借鉴和参考这些研究成果基础上发现,国内外以往研究大多集中于工农部门的产业关系或经济关系上,关注点多在于工农贸易环境和条件的相互变化方面,而制度研究尚不丰富,特别是工农关系制度变迁对农业发展的影响方面,还没有与时俱进结果或令人信服的结论。本研究选择把制度作为主要研究目标,提出了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结合是保进工农关系协调演进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的观点。这也是本研究的主要创新点。中国工农关系“以农补工”制度延续的非典型性有其历史必然性。但这种传统工业化的负面效应也非常严重。非典型性意味着经济结构偏离度逐步加大,工农关系中农业就业份额与产值份额是非均衡变动的,且到目前还呈现出扩大趋势,这与库兹涅茨“到U型理论”并不契合。反映出中国工农产业部门的经济转型与城乡关系的社会结构转型相迭加,农业发展与城乡统筹发展问题相交织,增加了解决中国农业问题复杂性和难度。面临传统工业化“制度遗产”和全球一体化新挑战对中国现代农业发展形成双重约束,需要一系列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组合:包括以土地产权改革为核心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创新、以农业技术进步、扩散、推广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径创新、以财政支农为核心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创新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为核心的城乡统筹发展模式创新等。上述研究的总体结论是:工农关系是一个政治经济学命题,它不仅指工业与农业产业部门之间经济关系,更涉及政府与市场、农业与非农、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工农关系制度环境对农业发展具有显着影响;工农关系演进在中国具有非典型性和复杂性,通过制度变迁协调工农关系演进方向,创建良好的现代农业制度环境,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不仅是效率问题,更是公平问题;不仅决定农业发展,也决定全社会发展;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是中国工农关系转型并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制度与技术创新的有效组合,可以推动现代农业向着高质量、多功能和可持续方向发展。

夏淼[8]2011年在《当代中国乡村文明建设研究》文中指出当代中国乡村文明建设研究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统筹城乡发展,为实现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的全面进步与文明富裕而提出的一个课题。伴随中国现代化实践的深入发展,当代中国积累并不断暴露出许多深层次矛盾,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语境下,长期的二元社会结构造成了城乡社会发展的巨大反差,中国乡村社会呈现出凋敝之势。然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社会文明不应只是城市文明的发展,也应是乡村社会的文明进步,更是全社会的文明有序和谐。为从根本上解决“叁农”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把“叁农”工作放在了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特别是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在这一宏观政策背景下,当代乡村文明建设研究立足于我国己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以及乡村社会需要全面发展进步的社会要求,在“两个反哺”指导下,为探索一条继承和传扬中华文明优秀传统,不断创新内容的当代中国乡村文明模式而做出的一次理论尝试。这一研究以社会转型期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为时代背景,将当代乡村文明理论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理论体系的框架中,全面考察当代中国乡村文明的理论内涵与时代特征。首先从建构乡村文明的概念入手,整合文明与乡村的概念内涵,提出建构乡村文明概念的理论依据及理论意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体系视阈下,研究当代乡村文明的应有之义及其理论形态,构建乡村文明的基本原则、内在要求、评价标准与时代特征。同时,通过全面梳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农业文明观和乡村文明建设思想,以及近现代以来我国乡村改造和文明建设的实践历程,结合当代中国国情和农情,从统筹城乡的角度,对当代中国乡村文明进行系统研究,以期为我国乡村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参考。全文由导论和正文两部分组成。导论部分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和理论意义,介绍国内关于我国当代乡村文明研究的研究现状,阐述论文的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可能的创新。正文分为五章和结束语。第一章主要阐述社会主义乡村文明的基础概念。首先从“文明”概念入手,对“乡村文明”所包含的“文明”涵义进行分析,并将“乡村文明”置于社会主义文明理论体系和现代化进程中乡村建设研究视野,明确当代中国乡村文明的主旨——社会主义乡村社会的全面发展与文明进步。同时,在借鉴中国几千年农业文明优秀传统和结合当代乡村社会实际的基础之上建构传统与现代相融合的当代乡村文明概念内涵。第二章阐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乡村文明的理论内涵和基本特征,建构社会主义乡村文明理论系统。首先在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理论框架内,从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五个层面,提出我国当代乡村物质文明、社会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理论内涵及其当代体现。接着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文明应包含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以及评价乡村文明的基本标准,以期全方位揭示当代中国乡村文明的应有内涵。最后,全面探讨作为动态过程的乡村文明所具有的内在特性,以进一步揭示当代中国乡村文明发展的基本规律。第叁章梳理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从中提炼出马克思主义的农业文明观和乡村文明建设思想,为当代中国乡村文明建设研究提供理论依据。首先梳理和阐述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文明观,以当代乡村文明建设的理论视野,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农业文明观的当代价值和实践意义。其次,提炼列宁、毛泽东所提出的在贫穷落后国家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观点,总结后发展中国家和大农业国家在乡村建设问题上应该发展的方向。最后,全面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关于乡村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及理论创新,以期为当代中国乡村文明建设提供政策依据。第四章通过对近现代以来中国乡村文明建设历程的考察,总结近百年乡村改造和文明建设的实践经验,以期对当今中国的乡村文明建设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挖掘出一些有参考价值的启示。本章把近现代以来中国社会推进乡村改造和建设的实践分为六个板块进行历史回溯与思考,即近百年中国乡村建设和发展史的六个历史阶段:20世纪20-30年代的民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新中国建国初期;改革开放时期;新世纪新阶段。概括总结这些历史上乡村建设的实践经验,为研究当代中国乡村文明建设提供宝贵的精神财富。第五章阐述了当代中国乡村文明建设面临的现实困境以及尝试破解这些难题而提出的建设思路和基本途径。首先针对当代乡村社会发展的现状,分析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关系和生态等方面面临的难题及其原因。其次,在统筹城乡和建设文明和谐乡村的大思路指导下,从建设的主体、要求、原则、灵魂、方针和日标等六个方而提出当代乡村文明建设思路。最后,从给予农民国民待遇,建设乡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等六个方面,较为具体的阐述了当代中国乡村文明建设的基本路径。结束语主要提出了本论文研究的基本观点和结论。

陈世伟[9]2011年在《土地流转背景下的村社治理研究》文中认为土地制度是农村基本的经济制度,也是农村社会组织与管理体制的基础。现存的农民与集体、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体制在相当程度上是基于农村土地权属关系建立起来的。在历史上,每一次土地分配及产权归属的重大变化,最终都导致农村社会结构及组织管理制度的变化。本文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乡村社区为对象,考察土地流转与村社治理的关联,认为土地流转对农村社区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社会稳定等各方面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传统农村社会由相对单一、封闭走向多元、开放,村庄的地域边界、人口边界、经济边界、组织边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建立在土地集体产权和户籍身份基础上的村民自治运行环境逐步瓦解,居民对村委会等传统组织的认同感下降,关系纽带日益松弛,所有这些都对村社治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推动村社治理从“村民自治”向“社区自治”转型。第一章对土地流转的政策和实践进行了概括和分析。认为党的十一届叁中全会以来,我国农地制度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是在不断扩大、强化和稳定农民的土地产权,土地政策主要围绕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允许土地流转展开。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叁中以后,进一步强调保障并扩大土地流转,农地流转更加迅速和普遍。本章首先梳理了我国土地流转的政策演变和实践历程,概括并评析几种土地流转的代表性模式,然后重点考察不同时期镇海的土地流转情况,最后对几个重点问题展开进一步讨论。第二章考察土地流转与社区经济结构变迁。重点考察土地流转对社区技术结构、就业结构、产业结构、分配结构的影响,认为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的规模经营,提升了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农村从业劳动力的构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在这个过程中,集体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第叁章对土地流转与社区社会结构转型进行考察。土地流转和人员流动使传统相对封闭的城乡二元社会走向城乡一体化。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变化的推动下,农村社区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动,就业结构、城乡结构、阶层结构等子结构都有了较大的改善。第四章对土地流转与社区组织体系进行分析。适应农村社区化管理改革的需要,镇海把构建具有农村社区化特色的组织网络作为重点和切入点,在传统的“叁驾马车”之外建立了新兴的融合性社会组织。新兴组织的出现和私营企业主阶层主政给村社治理增添了新的变量,改变了社区的权力结构。第五章对土地流转与社区服务体系进行考察。镇海推行的农村社区化管理改革实践结果表明,在社区这个平台,国家公共服务与社区自服务、国家管理与农民自我管理实现了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通过合理划定社区规模、搭建服务平台、建设社工队伍、构建服务机制,建立了政府公共服务、社区自助互助服务和自愿者服务、市场商业化服务“叁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实现了农村社区服务的全覆盖。在实践运作中,镇海创造性的形成了“81890”服务模式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初步形成了政府支持、社区运作、社会参与、需求导向的基层合作治理社会公共服务的新模式。第六章考察土地流转对社区社会稳定的影响。发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利益冲突加剧,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对社会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究其因,主要是因为土地规则是不确定的,或者说规则是被不断“选择性执行”的。因此,我们必须对各种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保持足够的警惕。第七章对土地流转与村社治理变迁的机制机理进行分析。主要从叁个方面展开,一是解释土地制度、产权流动与村治变迁的机制机理;二是认为土地流转和人口流动使村庄的地域边界、人口边界、产权边界、组织边界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边界开放与社会边界封闭存在冲突与共生的关系;叁是从共产党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特别是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变化和调整来考察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揭示乡村土地政治的本质。最后是结论和展望,认为随着人地流动的加剧,建立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和户籍身份基础上的村民自治无法满足居民的民主诉求和民生需要,为此,需要建构更具包容性和开放性的村社治理模式。作为未来可能的新型乡村治理形式,农村社区“居民自治”是新时期村民自治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国家政权整合乡村社会的平台和载体。要推动村社治理从“村民自治”向“社区自治”顺利转型,就要在尊重居民自身需求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基础上,着力在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产权、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行村民委员会与村经济合作社分离上下功夫。

王银凤[10]2005年在《转型期中国农民利益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对转型期中国农民的经济利益问题进行了探讨,较为详细地论述了转型期中国农民利益实现的历史基础、现实状况、基础条件、制度安排和组织创新。本文共分五章。 在第一章中,通过对利益理论的梳理,揭示了农民利益的思想渊源,使我们能够较为清晰地了解农民利益思想和透视农民利益的方方面面。主体需要、社会关系和个体能力分别构成农民利益的自然基础、社会基础和重要条件。农民利益是个古老而新鲜的话题。源远流长的农民利益理论表明农民利益是一个古老的话题。然而,农民是社会变迁中的弱势群体,农民的利益并没有随经济的增长而同步提高,农民利益又成为一个必须引起重视和加以研究的新鲜话题。从经济学的角度考察农民,农民和其他主体一样是理性人。理性人的农民应将实现利益最大化作为生产的目标和准则。农民的利益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利益,本文主要探讨农民的经济利益。农民的经济利益就是指能为农民所拥有的用以满足农民需要的物质资料和劳务。这些物质资料和劳务中的一部分可以通过收入加以衡量,另一部分如土地并非收入所能反映。土地制度是国家赋予农民的一种福利,它不受个人收入多少的影响。本文中的农民特指农业生产者或劳动者,农民实现经济利益就是指农业生产者如何依托农业实现经济利益的提高。 在第二章中,通过对转型期我国农民利益的透视,揭示出无论在从上而下的集体化、合作化运动中,还是从下而上的家庭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中,农民的利益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从改革前后农民利益的比较中可以发现改革前在集体行动的集体至上原则下,农民生产者的意义只是局限在满足家庭和全体国民的基本消费需要,而不是追求真正的利润最大化。这种自上而下的利益实现方式使农民难以成为一个真正的理性主体,农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利益。改革开放以来,在部分先富和个人优先的原则下,农民成为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生产者,因为农民拥有可以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如土地,又能够自己决定生产什么,当然,生产的成果也是在完成一个定额的上缴之后归为己有。农民可以按照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但由于农业的生产成本较高和单个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不利地位,农民在增产的情形下收入增长较为缓慢。近年来,农民的绝对收入增长较快,但相对收入增长缓慢,城乡收入差距和城乡生活费支出差距仍然较大。与此同时,农民利益也在国家“多取少予”和“鲜花只送佳人”的政策和制度安排下悄然流失。转型期我国农民利益的提高期待着农民自身力量的增强,国家特殊时期的政策安排使农民难以从根本上摆脱利益合法

参考文献:

[1]. 集体化下中国农村市场的演进[D]. 何健. 西南师范大学. 2002

[2]. 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D]. 朱余斌.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7

[3].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演进逻辑研究[D]. 闫芳. 上海交通大学. 2013

[4]. 转轨期我国小农经济改造研究[D]. 熊吉峰. 华中农业大学. 2004

[5]. 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论[D]. 周尤正. 武汉大学. 2014

[6]. 家户主义的行为逻辑及其公共治理[D]. 陈明. 华中师范大学. 2015

[7]. 中国工农关系演进与农业发展研究[D]. 燕泰翔. 河北农业大学. 2010

[8]. 当代中国乡村文明建设研究[D]. 夏淼. 兰州大学. 2011

[9]. 土地流转背景下的村社治理研究[D]. 陈世伟. 华中师范大学. 2011

[10]. 转型期中国农民利益论[D]. 王银凤. 复旦大学.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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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化下中国农村市场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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