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对我国国债市场的展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债论文,新形势下论文,我国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的进一步推进下,我国国债市场得到了长足发展,国债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运作更加规范。为了使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我认为,对国债市场的基础结构进行改革与完善,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一)国债利率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市场经济的推进和市场体系日趋成熟,要求国债利率具有独立的形成机制,并与市场利率相对应。首先,国债利率的变动,要依据于市场利率的变动,这是市场本身的内在要求;其次,投资收益率应成为衡量投资效益的基本尺度。因为从投资者角度来说,国债市场是围绕各种期限的货币收益率(利率)进行交易的市场,投资者以收益率的高低作为买卖的判断标准。而国债价格最终根据收益率来决定,既保证了债券价格的透明度,也使债券价格形成中的干扰因素和不合理偏差得到排除和纠正。
为真正发挥国债收益率的调节作用,应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债券收益率和价格信息,使投资者能充分享受公开和公平的信息传递,从而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国家应取消对国债的保值补贴,维持债券收益率的透明度,并建立面向全体投资者的债券价格和收益率的公开制度。
附有保值补贴的国债不利于利率形成。因为收益率是可以明确量化并具体计算的,保值补贴却使得投资者难以计算出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进而使收益率这一判断标准失灵。保值补贴的存在,也使金融机构较容易地获得政府的补助收益,不利于机构投资者的独立和专业化操作以及金融资产的组合。
(二)建立国债全国登记清算中心,形成统一的国债市场
应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债登记、托管、清算中心,这是我国国债市场基础设施的根本建设,也是促进我国证券市场迈向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清算中心不仅具有国债交易的登记和清算功能,而且具有资金清算系统功能。它通过采取先进的国际通用的登记结算系统,有效地结算大量债券和资金,实现国债结算的联网和一元化,同时完善包括债券借贷交易在内的短期金融市场。这不仅使国债交易结算更加便利和安全,而且清除了国债市场地区分割的障碍,便于形成全国统一的国债市场。
国债市场的统一,便于发挥利率机制的作用,使各品种国债券的价格通过市场利率而相互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集中市场,既提高市场整体的规模性和效率性,也便于防范巨额投机性资金操纵市场的行为。
全国清算中心的设立,还将促进短期资金市场的创立和活跃。如果把国债市场看作一种资金循环系统,则短期资金市场可视作其核心部分,它以交易清算为中心,进行与债券交易清算直接相联系的资金交易,资金市场一旦停止活动,整个债券市场运作也就会处于瘫痪状态。另外,中央银行的金融调控也要通过对短期资金市场的调节来实现。中央银行通过对短期资金利率的调节来影响短期资金的供求,短期资金利率的变动进而影响全国中长期资金利率。若提高短期利率可以造成整个银根的紧缩,反之,降低短期利率又带来银根的放松。因此,短期资金市场是中央银行调控金融的一个重要调节阀门。
全国清算中心的设立,也将促进国债发行进一步改革。首先,将使实物券进一步减少,无纸化券增加,降低发行成本;其次,使竞价招标等方式可行;再次,通过中心的电子计算机网络,使发行时间大为缩短,为发行节奏的均衡性和发行期限结构的合理性做了必要的技术准备。
(三)建立国债基金,培育机构投资者
一是要建立国债偿还准备基金。国债规模不断增大,在偿还上要设立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国债发行过度,发行规模要控制在偿还能力范围内。在立法制定国债发行规则和保证偿还制度的同时,要设立国债偿还准备基金,保证国债的及时偿还,并在国债市场产生突发性的巨大波动时进行调控。
二是要发展国债投资基金。由于受各种限制,个人投资者直接进入国债流通市场参加交易是极为困难的,但个人投资者的参与,对于国债市场发展和长期稳定资金的筹措又是不可缺少的,为此,组建国债投资基金是十分有效的方式。投资基金属于专门投资机构,是中长期投资者,它实行专家管理,在吸收个人投资者零散资金的同时,也可吸收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社会契约型储蓄资金。
国债投资基金主要可采取开放型和契约型两种。前者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国债投资,又可随时申购或赎回,比较方便;后者有利于利用现有金融机构管理和信托,其注册、发起和组织较为简单。从发展的角度出发,应以建立开放型国债投资基金为主。
国债投资基金的建立初期,可着重投资新发行的债券,发挥其对国债发行的促进和稳定功能。随着国债市场的扩展和其自身运作经验的积累,投资基金可逐步转向流通市场,不断降低基金的金融资产中新发行债券的比率,吸收流通市场的债券,推动国债二级市场的发展。
培育和造就成熟的机构投资者,使其具有理性的投资理念、熟练的投资技巧和独立的投资取向,实行多种国债投资品种的组合,将促使国债流通市场结构的合理和稳定,并有利于财政部门充分考虑机构投资者的需求,调整国债的发行,并降低发行成本。由于成熟的机构投资者具有相对理智和合理的投资行为,故而能防范市场的大起大落。机构投资者又是招标发行方式时的主要参与者,其投资动机与行为,决定了其在债券市场中的主要地位。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将促进国债市场趋于成熟,同时,国债市场对定期持续发行的适度能力和弹性也会逐步加强。机构投资者作为以规避风险、追求最大收益为经营目标的专业投资组织机构,它的培育和成长及成熟,将带来投资技术和技巧的不断提高与投资战略的多样化,并由此促使国债市场发生质的飞跃和量的拓展。
(四)不断促进国债发行的改革
1、引进竞争机制,完善招标发行方式。
在进一步完善国债承销制度的基础上,应逐步增加招标发行,从而形成招标为主、承销为辅的新局面。在采用招标发行方式时,那种先行就已决定各种发行条件而仅就认购价格招标的“非竞争招标”方式不符合招标方式的原意。在迈向发行市场化的进程中,应采用招标竞争收益率、价格等发行条件的“竞争招标”方式。
国债发行中实行竞争式招标方式的前提条件为:其一,利率市场化,市场具有依据收益率形成合理价格的机制;其二,存在经市场培育而成并追求自身利益和投资战略的机构投资者。竞争招标可分为预先决定了利率的“价格竞争”招标和招标后决定利率的“收益率招标”两种。具体实施可由中央银行受财政部委托来进行。实施时各种有关信息应充分和公平,招标手续等也应该透明和公正。为实现工作系统的高速和快捷,有必要建立全国联网的电子计算机系统。
2、国债品种的多样化。
为促进交易市场的活跃,投资者对国债投资品种有更多需求。为满足二级市场的品种需求,并逐步形成定期持续发行的制度,可先持续发行3年或5年期固定付息券,然后再逐步转入多样化发行,如着重考虑年限结构、付息方式(包括贴现、附息)、偿还条件等方面的多样性。
(五)加快法制建设,强化监控力度
1、健全和完善法制体系,应抓紧《国债法》的制定并及早出台,从而使国债市场运行有法可依。对当年国债发行规模的审定、对一级和二级市场的基本运作应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对市场交易行为与市场监管应加以规范。
2、总结债券市场运作中的经验教训,对市场运作出现的一些问题,如债券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强等,应当在规范发展中加以解决。规范发展就要求法律制度健全、监管力度到位,形成一个法规制度严明、监管措施得力、反馈及时的监控体系,对市场运作进行严格而有力的监管,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不断活跃现货交易,规范和发展国债期货交易市场
1、为促进国债的交易与流通,鼓励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国债二级市场,应逐步降低二级市场交易手续费,以吸收中小投资者。另外,在推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同时,也要重视交易网络的延伸,并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目前众多中小投资者特别是边远地区的投资者投资国债仍然十分不便,要通过发展场外交易,如电话委托或柜台买卖等方式,使广大中小投资者方便地买卖国债。中国地域辽阔,投资者到处分布,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的潜力十分巨大。
2、有必要在适当时候,开放国债期货交易市场。国债期货交易作为一种高级形态的金融衍生工具,具有活跃市场、分散风险和发现价格的机能,但是期货本身又含有较大风险,因此,设立国债期货交易,要注意选择交易券种,不能把具有保值补贴的券种作为交易品种,从而防止市场的过度投机,使价格波动的风险性被锁定在一定范围内。在目前阶段对国债期货交易应严格执行实物结算制度,在市场规模和成熟程度还不够的条件下就过早采用差额结算,也容易引起过度投机。在严格的市场监管下,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是可以防范的。
(七)在适当时机向外国投资者开放国债市场
近几年,世界出现政府债券市场趋向国际化的新动向。许多国家政府为了在国际范围内吸引更多投资者而作出许多改革措施,不断增强国债市场的流动性,扩展投资者的队伍。这些改革措施也吸引了许多国家的机构投资者,从而不仅使政府筹集到巨额资金,也极大地促进了国债市场的发展。并且,投资者不断地在不同国家的证券之间变换其投资证券组合,使得这些市场逐步发展成为跨越国界的证券市场。
在我国资本市场逐步走向国际化的进程中,外国资本迟早会进入我国资本市场,为此,我们需要做好各项基础准备。为吸引外国投资者进入我国国债市场,需要健全国债的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尤其是二级市场要有足够的交易规模与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度高的价格形成机制,在以下几个方面也要作出切实措施:
1、对市场交易的开放度。对外国投资者进入市场的限制应减少到最小程度,虽然实行完全的交易自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为外国投资者能进入并享受国民待遇,应采取阶段性措施,逐步使交易自由化。
2、一旦市场准入,应设置严格的监控机制。外来资本对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具有正负两方面效应,特别是世界资本市场的游资对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会带来冲击,有必要准备各种对策和控制措施,积极发挥国外资本进入的正向作用,消除或减少其负面效应,从而保持市场稳定,防范突发事件产生不良后果。
3、在1996年底,我国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自由兑换后,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也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这是向国外投资者开放资本市场的前提条件之一。另外,还有必要向外国投资者提供外汇期货交易条件,作为外国投资者投资我国国债市场时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手段。
4、与此相关的税收方面的制度建设也极为重要,既要保证国家税收的严肃性,又要保护投资者利益。各种税负增加了外国投资者对国债投资的成本,过重的税负也将降低外国投资者对国债的投资热情。因此,有关税收设计要合理,对利息所得要避免双重课税。
总之,在吸收外国投资者进入我国国债市场时,既要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准入,又要十分谨慎,特别是要作出一系列监控措施,防范风险。外资进入我国市场必须遵守我国的政策法规,严格按我国的法规制度进行操作。外资进入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必然趋势,将会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但外资进入我国证券市场在短期内还仅停留在试验阶段,实现全面放开准入尚需要一个过程。开放外资进入我国证券市场的最终目标是允许国际上各家机构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展开竞争,使我国证券市场真正走向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