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城市化进程与阶段研究_城市化率论文

中国近代城市化率及分期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近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城市化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通常把表示城市化水平和城市化度的指标称为城市化率。

城市化率的衡量指标是多样的,目前最常用的一种衡量指标是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虽然城市人口的比重只是显示城市化进程的一个方面,并不能代表城市化程度的全部含义,但这种方法得到了学术界和行政部门的广泛认可。①事实上,以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衡量中国近代城市化程度是有很大缺陷的。这是因为近代中国城市人口统计资料相当缺失,使以城市人口为基数衡量城市化率的统计极其困难;同时,以城市人口为基数测算城市化率的研究成果所提供的数据差异也很大。

基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结构具有内在的稳定性,我们采用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大略估算近代中国的城市化率。尽管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与城乡人口的比重并不是等同的概念,但相对而言却是判别人口城乡结构的更好依据,以此可以避免因缺乏城市人口统计数据及城乡划分的标准不一而带来的诸多困难。

一、中国传统社会人口结构的稳定性

中国近代有关城市人口具体数字的统计资料极为有限,从地方志中爬梳出来的资料,大都是地区性“人口总数”,并无以“城市人口”和“乡村人口”分类进行的统计,而且这些人口统计资料还存在着不实等问题。②加之对城市人口定性问题上把握尺度的不一致,更增加了衡量城市化程度的难度。这里,我们尝试着抛开对城市人口确切数字上的纠缠,参照既有的研究成果,从传统社会人口结构的稳定性来估算近代中国城市化率。

中国传统社会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结构具有内在的稳定性。士、农、工、商四大社会集团,即所谓“四民”,③是构成中国传统社会的主体,如果以“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划分,则“非农业人口”包括士、工、商三民。清代包世臣(1775-1855)根据自己对当时田亩估计数及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测算,提出了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的大致比例关系——“三民居一,而五归农”:

以田计口,约得五亩有奇。通以中壤中岁,亩谷二石五斗,除去桑田,岁可得谷十二石。中人岁食谷七石,糠秕饲鸡豕,则耕六而余四,夏冬所获,山泽所出不与焉。且中夫治田二十亩,老弱佐之,可以精熟。以口二十而六夫计之,使三民居一,而五归农,则地无不垦,百用以给。④

这里的“以口二十而六夫计之,使三民居一,而五归农”,是按照一个基本家庭单位推算出来的,如果我们把它推衍为全国的一般情况,那就是全国总人口数若以六份计,士、工、商三民(也就是非农业人口)加起来应占总人数的一份即1/6(约为16.7%),剩下的农业人口则应占到5/6(约为83.3%)。包世臣是生活在18世纪下半期至19世纪中期这一时段的人,虽然他作这篇《说储上篇后序》是在嘉庆辛酉即1801年,但是包氏的结论也符合整个中国近代社会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比例关系,许多中外学者用清末至民国以来若干统计资料印证了包氏的这一结论。

20世纪30年代,这一领域的研究者认为,中国乡村人口应在总人口数80%-85%之间,其非农业人口应在15%-20%之间。时任金陵大学农学院农业经济系的教授卜凯(J.Lossing Buck)根据自己组织的对中国八大农业区168个县全部人口抽样调查材料得出: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数79%,市镇人口占总人口数11%,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数10%。⑤不过,在卜凯的调查中,“乡村人口”特指“村庄人口”,都算作农业人口,“市镇人口”中包含了相当一部分农业人口,我们将市镇中的农业人口剔除,大致可以推断农业人口的比重应该超过80%,则非农业的比重应该在20%以下,接近16.7%。1996年,杨子惠教授根据清末光绪及宣统年间各地乡土志整理成一份有关清末部分地区四民人口比重统计表,姜涛在此份统计表基础上,增补了部分厅、府资料,使之涵盖了全国9个省区22个州、县、厅、府约190万人口的统计数据,比原杨氏的统计表具有更广的代表性。经过对统计数据的研究,姜涛得出士、工、商在总人口中的平均比重分别为4.04%、6.40%、6.89%,共计约为17%,剩下的农业人口比重则为83%。⑥以上这些研究说明,清末至民国的农业与非农业人口比重与包氏的推断结论大体相符。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统计资料,也与包氏的结论极为接近。从1949年到1978年的三十年间,中国的非农业人口平均约占16.4%,农业人口平均占83.6%。⑦

支撑包氏结论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中国传统人口的城乡结构具有内在的稳定性。这一稳定性的存在,大大淡化了因生产技术的部分变革而引发的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比重的变化。不可否认,从一个长时段来看,生产技术水平是呈向上趋势发展的,这使得农业生产力水平也会跟着上升,但是由于一些因素的影响,例如人地矛盾引起的边际效益的降低,或者是政治上的原因,稀释了农业方面由于技术进步而引起的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两相抵消也使得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的比例维持在一个衡数附近。

二、中国近代城市化率的正常水平:10%

当然,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与城乡人口的比重并不是等同的概念,因为城市中也有少部分农业人口的存在,在农村中也有一些脱离农业劳动的非农业人口,但它却是判别人口城乡结构较好的依据,因为这一研究方法可以避免因缺乏城市人口统计数据及城乡划分的标准不一而带来的诸多困难。最重要的是,由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的比例关系,可以大致判断出中国近代城市化率的上限。马克思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⑧这说明,在一个特定的社会历史阶段,生产技术水平可能有量上的变化,但整个社会的生产力不会有质上的变革。

在以农业为主体的中国社会,影响城市化进程的因素很多,但是最有决定性影响的是农业生产力。在排除从外国大量输入食粮以解决中国人口的粮食需求的可能后,城市人口或非农业人口的需求基本上全靠本国农业生产来供应。人们不可能无限制地向城市集中,因为农业生产力的水平决定了从农业中析出的人口的数量及所能养活的城市人口的数量。很显然“从农业中析出的人口”与“城市人口”不是同等概念,两者之间存在着大量交叉及重复的部分。在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城市人口的统计口径是将建制市和镇中的农业人口排除在城市人口之外的。⑨按照这一路径,“从农业中析出的人口”所包含的范围大于或等于“城市人口”。在这一基础上,非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即16.7%,可粗略看作是中国近代城市化率的上限。需要注意到的是,这个上限是针对全国的平均水平而言,就具体地域来说,存在超过这一上限的可能。例如,根据刘石吉先生的统计分析,乾隆年间,吴江县一县的城市人口即占该县总人口的35%;光绪年间,常熟、昭文两县的城市人口,按保守估计,也占到全部人口的19.6%。⑩

现在再来探讨一下近代中国城市化率的下限,这一点施坚雅已经为我们做出了相当富有创造性的研究,我们借用一下施坚雅的结论。施坚雅强调,中国在晚清时期并没有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城市系统,而是形成了若干区域系统。施坚雅按照河流系统从支脉到干流的层次,将中国划分为九大区域:长江下游、岭南、东南沿海、西北、长江中游、华北、长江上游、云贵、满洲。满洲是中国第九个农业区,但施坚雅在具体分析时,并未将满洲列入完整的第九大区域进行系统讨论。因为他认为,到19世纪90年代前,满洲几乎没有得到什么发展,它的城市体系还处在萌芽状态,真正使满洲发生迅速变化并成为中国城市化最发达的地区,是20世纪各方面的发展造成的,不宜将其纳入到1893年(施坚雅研究的时间下限)为止的城市分类中进行讨论。(11)在剩下的八大自然区域内,从中心地和区域体系(经济分层体系)模式出发,施坚雅将经济中心地分为从全国性大城市直到一般性集镇等八个级别,每级又分为中心城市与外围城市两类来分类估算城市人口。(12)不管别人对施坚雅理论作何评价,在缺乏精确的全国人口总数及只有部分粗略的城市人口估计数的情况下,对全国城市总人口数只能采用估计的方式得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无论在施坚雅之前还是之后,计算中国近代的城市人口都采用了他那种分区间讨论再汇总估量出总人口数的计算路径。(13)这就使得任何一种估量数都不可能是精确的,只能是趋向或接近于客观真实。

施坚雅估算1843年中国的城市化比率为5.1%,其中分区估量比率最低的是云贵4.0%。(14)这里,我们把4.0%视为中国近代城市化比率的下限。这是因为施坚雅的估计是基于对200多部清末明初地方志的分析,以及综合多种西方观察家的调查、邮局设置情况、非官方报告等整理而成的2500多张数据卡片的考证与分析基础之上做出的,极富参考价值,是每一位研究该问题的人都应十分重视的。然而,这一理论也存在一些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在施坚雅对小城镇数量的估计明显偏低,(15)对总人口数量估计偏大,致使施氏对城市化率的估计偏低。这一点,施坚雅本人也有所觉察,他在后来的一篇文章中说:“对我来说,我将不得不提高发表于《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拙文中计算得出的都市化指数。因为尽管我对城市人口估计数的自信还没有动摇,但用来作为分母的地区人口总数看来是已经被夸大了,并且在某些地方,夸大得还是相当严重的。”(16)因此,我们认为把4.0%作为中国近代城市化率的下限应该是合适的。

由上面对中国近代城市化率的上下限的估略,我们可以认为中国近代城市化率的范围大致应该在4.0%-16.7%之间。根据统计学知识,对16.7%与4.0%取平均值得到的10.35%将更接近真实程度。这里我们再取整数,将10%看作是近代中国城市化率的正常水平。这一点得到部分学者赞同,例如姜涛就认为我国传统社会的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基本维持在10%左右。他也是基于非农业人口浮动在16.7%的比例下所给出的大致推断。(17)不过,分析各家对中国近代城市化率的估算,虽然具体数字不一样,但是很少有超过10%的,即使接近此数字的也很少。(18)这是否表明我们的估计不正确?如果正确,如何给予合理的解释?

赵冈的研究把中国春秋战国以来城市化率的变迁方向与升降趋势做了大致勾勒,虽然资料的可靠性不是很高,推估得出的结果也可能会有相当大的误差,但是他所显示的中国城市人口比重的变化趋势大体是可信的。在他看来清末城市人口的比重较南宋时低落很多,其间经历了一个很长的下降阶段。这种降落大约到19世纪上半期达到最低点。19世纪中叶以后,城市人口比重又呈现一个不断上升增长的趋势,所以19世纪上半期是中国城市化的一个转折点,即从谷底(1820年的6.9%)逐渐回升,进入城市发展的第三个阶段。(19)这一点也可在其他学者的估量数据中看出。

行龙对城市人口比重的估量也明显反映这一上升趋势。这里撷取三个有代表性的年份——1820、1840、1893年来看,行龙估计的1820年城市人口比重为6.3%,1840年为6.5%,1893年为7.9%。(20)这与赵冈的估计很接近,而且两者估略数中反映出的近代中国城市化率的上升变化趋势也是一致的。

据保守估计,在清朝之前的唐、宋、明三个朝代的城市人口比重都在10%左右。(21)这也说明,清代中叶的城市人口比重相比前后时段都处于一个低落时期。

在正常情况下,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应该是不断上升的。可是,在清中叶城市人口比重却跌入了历史上的低谷,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因为,如果单纯按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衡量城市化率的方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受到总人口数的干预。在传统时代,中国城市化水平并不完全由城市人口的多少来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反而是由全国人口总数来决定。乾隆四十一年(1776),中国城市人口据估算达到了2272万,占当时人口总数的7.4%;1893年,中国城市人口达到了2 685万,较之1776年增加了413万,然而,由于人口总数从1776年的30 685万增加到1893年的37757万,增加了7072万,城市人口比例反而略有下降。(22)清代是中国人口第四次增长高峰期,而且是跃进式的增长,人口总数一举突破1亿、2亿、3亿、4亿,据《东华续录》记载,到鸦片战争爆发的1840年,中国人口总数已达413 457 311人。(23)相较城市人口的增长,人口总数增长过快,利用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衡量城市化率,自然得出的城市化率不高。

在估略出中国近代城市率的上下限区间,同时给出正常状态下的城市化率数字后,我们尝试着在前人估计的基础上对中国近代几个年份的城市化率做一下粗略估量。1820年的城市人口,我们选择赵冈在罗兹曼基础上修正后得到的2420万人,(24)总人口数我们采取姜涛经过考辨后得出的37 377万人,(25)这样算出这一年的城市化率为6.5%。新中国成立后,关于城市人口数、城市化率、全国总人口数都有较为精确的统计数字。1949年我国全国总人口54 167万人,城市人口5 765万人,城市化率为10.6%。(26)1949年的这些数据指标加上估算出的1820年城市人口数及其城市化率,求得其间城市人口年增长率为6.75‰。在没有精确城市人口总数的情况下,我们将6.75‰视为一个基本的增长率,计算得出从1820到1949年这130年中若干重要年份的城市人口总数及城市化率。

按照正常算法1893年城市人口应为3 955万人,但是考虑到这一时期战争不断,特别是江南等中国城市化最为发达的地方所受战争破坏最深,有研究者认为19世纪90年代人口只大致恢复到鸦片战争前夕水平,(27)所以从整体上判断1893年的城市总人口不会比1840年增加多少,或许还有减少的可能,这里索性取1840年的数字。虽然,我们把1840年与1893年的城市人口等同,但是因为1893年的全国总人口比1840年减少了7610万,城市化的比率反而提高了。为什么要截取表中那些年份,因为各家对中国近代城市化的分期涉及这些特定的年份,我们将这些年份的城市化水平估略出来,是为了更好地在分析各家观点后给出自己的城市化分期。为什么以1820年、1949年为上下断限计量的常数年份,这是因为我们可以找到相对可信的1820年的估量数字,比较精确的1949年的统计数字,所以以此两年的数据为计算的始末常数。取1949年的数据,我们有必要说明的是,从鸦片战争到新中国成立的110年间,中国处在一个不稳定的政治环境中,天灾人祸,特别是战争不断诸因素影响,中国的城市化不可能是在一条没有波折的曲线上发展的,所以我们给出1949年的各项指数作为估算的常数,这考虑到了近代中国的实际情况。如果给出1949年之后年份的数据来作为常数估量中国近代的城市化率,似觉有点偏离中国近代大的政治经济背景之嫌。

若干重要年份城市人口总数及城市化率

注:全国总人口数各家统计不一。笔者截取的原则是,如果某一年有修正后的数字则首取,没有则取最大的估略数字。1820、1840、1843、1893、1901年的全国总人口数取自姜涛:《中国近代人口史》,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99、406、407、432、65页。1920、1931、1936年全国总人口数,参考姜涛前引书,第88-90页及赵文林、谢淑君:《中国人口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81页,以《中国人口史》修订后的数字为准。1949年的数据采自《中国人口年鉴·1985》,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811页。

这里我们可将中国近代城市人口比重做一下大致的梳理:6.7%(1840)-8.2%(1893)-11.2%(1936)-10.6%(1949)。这初步可以窥见中国近代城市化率不断上升的趋向。从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中国城市化处于一个不断上升的过程,53年时间城市化率从6.7%上升到8.2%,增加了1.5个百分点。甲午战后到抗战前的近四十余年时间,城市化率提升了3个百分点。从抗日战争到新中国成立,城市化率降低了近0.6个百分点。鸦片战争、甲午战争与抗日战争都是中国近代社会的大事件,而中国近代城市化率刚好在这几个点上表现着明朗的升降趋向,这说明中国近代城市的发展在受到经济力量的决定作用外,也受到中国政治环境的某种影响。这里需要注意的是,1949年的城市人口比重小于1936年的比重。这一点,似乎不好理解。有学者将1936年与1949年全国城市规模分级进行比较研究,认为从抗日战争爆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是中国城市的萎缩、停滞时期。这一点从统计数据上也可以反映出来,1949年全国5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只有168个,比1936年减少了23个。(28)考究一下当时的史实:8年抗日战争后即是3年多内战,城市人口减少很多。所以,我们认为抗战前的城市化率高于1949年的比率当是合乎逻辑的。而这也说明了:中国近代城市的发展,深深受到政治因素的波动。

三、中国近代城市化的三个阶段

依据上面对中国近代城市化率的梳理,我们可以把中国近代城市化分为起步、初步发展、曲折发展三个阶段。(29)

19世纪中叶到甲午战争前,中国开始与西方有了比较密切的接触,工业革命的潮流也影响到了中国,催生出中国内部的现代工业,但是由于这一时段属于由传统向近代的过渡时期,中国还很难摆脱传统的负荷,工业发展不足,同时也由于战争等政治上的原因,城市化率不高。这一时期,中国城市化主要在沿海沿江部分地区进行,整个国家的城市化进程缓慢,我们将这一阶段视为城市化的起步阶段。甲午战争后到抗日战争前,由于工商业的发展,现代铁路运输的激增,一批大城市兴起,同时小城镇也出现了较快的发展,但城市化的发展在区域上表现出极大的不平衡性。这一时期可以视为城市化的初步发展时期。抗日战争到新中国成立时期,这一阶段战争连续不断,规模大,持续时间长,破坏性巨大,中国东部和中部的城市化进程受到干扰和破坏,但局部地区出现了较快的发展。这一时期可以看作衰退与曲折发展时期。下面分阶段简略说明。

起步阶段 19世纪中叶到甲午战争前这一阶段,中国人口基本上处于一个停滞徘徊的状态。鸦片战争前中国人口总数是4.1亿多,咸丰初年达到4.3亿,到同治时期降为2亿多,经过约半个世纪,清末民初又恢复到4亿多。(30)这一状态排除了因为人口基数过大而致使城市人口所占比例偏小的可能,陷入低迷的城市化率开始回升。与此同时,19世纪40年代以五口通商为滥觞,中国从此与西方各国密切接触,各大商埠相继开辟,城市内的现代工业逐渐兴起。但是,这时候的对外开埠通商城市以商业为主,城市化对农村人口的吸附力不足。美国学者墨菲在20世纪50年代有关上海的著作中写道:

直到1895年为止,上海几乎仍旧是个纯粹经商的城市,因此人口从未超过50万。……尽管1843年至1895年间由于外国人创办的经商机构的结果,人口增加了一倍,但是如果跟1895年以后伴随着市内现代工业发展而造成的人口激增相比,那么早期的增长就显得微不足道了。(31)

上海作为首先开埠和迅速崛起的通商口岸尚且如此,其他口岸城市吸纳农业人口的容量必定更为有限。当然,我们并不否认近代工业的产生和发展对城市化的推动作用,然而这种影响毕竟有限,原因就是工业化发展不足,使得城市拉力显得疲乏。甲午战争前,在沿江沿海的一些大城市中,陆续出现了由外国资本、清政府和新兴民族资本所经营的二三百大小不同的近代工业,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其多数在资本、规模、技术上都非常有限。据统计近代新式工业的产值仅占工农业生产总额的10%左右,而农业和手工业的产值却占90%上下。(32)

此一阶段,城市发展的不平衡十分明显。长江下游地区和岭南地区,开辟的商埠、设置的租界最多,工商业、服务业比较繁荣,城市人口比重提高较快。与此相反的是,许多曾经是商业中心、交通要道、军事据点的内陆城市,或趋于衰落,或陷于停滞,如苏州、佛山、湘潭、邵阳、湖州、杭州、潍坊等。(33)此外,甲午战争前的半个多世纪由于战争的影响,例如两次鸦片战争、太平天国直至中法、中日战争,成千上万的城镇不同程度地都遭受了战争摧残。江南地区是明清以来全国人口最为稠密的地区,也是当时中国城市化率最高的地区,19世纪50-60年代却成为太平军和清军及外国军队激烈厮杀的主要战场,在长达14年之久的连绵战争中,兵燹所至攻伐屠戮,城镇摧毁,对城市的破坏性极大。

对此,施坚雅在说明为什么19世纪晚期中国的城市化率不能作为近代模式的代表时,提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中国城镇体系受到战争的剧烈破坏:

一方面从十七世纪八十年代直到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一般说来农业中国大部分地区处于太平盛世,另一方面,在从1850-1890年这四十年里,八个地区有六个遭到剧烈的破坏。太平天国、捻军和回军之乱,使得除岭南和长江上游以外所有地区的广大区域赤地千里,使得中国减少了数以千百万计的人口,破坏了数以百计的城镇。长江下游地区的城市体系被破坏;西北地区和长江中游大区五个地区中的两个地区的城市体系遭到严重的破坏;云贵、东南沿海和华北的城市体系遭到部分破坏,到1893年为止,许多地区都只有很少一部分得到恢复。(34)

初步发展阶段 “1895年《马关条约》的签订可以看成为中国城市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因为它的有关条款刺激了通商口岸近代机械工业的兴起,并开启了一个铁路铺设的时代。这样,19世纪90年代,在中国几个区域的城市系统中,出现了较有成效的交通现代化变革。”(35)施坚雅的这段话,既说明了为什么以1895年作为城市化第二阶段的分界点,也说明了其间的理由,即是“近代机械工业的兴起”以及由于铁路的铺设而引起的“交通现代化变革”。

马关条约后,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由以商品输出为主转为资本输出,外国以条约为掩护,加快了在中国设立工矿企业的步伐。据汪敬虞先生统计,1895年至1913年,外国在华设立了136个工场,是甲午战争前半个多世纪的6倍(23家);同期,资本在10万元以上的外国大型工厂的总投资达到103 153千元,是甲午战争前半个多世纪的近13.5倍(7031千元)。(36)

随着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民族意识的勃兴,清末民初兴起了一个兴办实业的热潮,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民族工业得到迅速发展,进入发展史上的黄金期。1914年至1918年,中国民族资本工业获得长足发展。1913年至1915年,注册工厂124家,资本总额24424千元,平均每年注册41.3家,平均每公司196千元。1916年至1918年,注册工厂374家,资本总额74 633千元,平均每年124.6家,平均每公司199千元。这些新注册工厂大多是纺织业、面粉业、针织业、卷烟业、榨油业等轻工业企业。(37)工业发展的本身意味着工人阶级队伍的扩大,据估计,抗日战争前中国工厂工人(手工业除外)至少有230万以上,其中在铁路、航运、采矿等大型工业部门的也有52万以上。(38)

城市工业的发展,大大增强了城市对农村人口的吸附力,增强了城市化的拉力。由于中国资本主义工业主要集中在沿江沿海的一些通商口岸城市中,因而这些现代化水平较高的通商口岸城市的人口增长较快。如以1843年人口数为基本指数100的话,那么,到1933年时,上海人口数指数则为1520,天津为600,南京为560,北京为150,长沙为190。上海在90年里城市人口增长了15倍,天津增长了6倍,北京也增长了1.5倍。(39)

从甲午战后至1937年,中国境内修筑铁路的步伐加快。1894年中国境内共修筑铁路364公里,1911年达9 618公里,1927年达13 000多公里,至1937年已超过21 000多公里。(40)这一时期,铁路修筑最快的地区是东北,此时修筑了京奉、东清南满洲支路、道清、安奉、天图、洮海、齐北、锦承等铁路,从而启动了城市化过程。19世纪30年代,随着铁路线的铺设,原来一些荒僻的村落,以铁路车站为中心发展成现代都市的事例到处可见,大连、营口、海城、鞍山、辽阳、奉天、四平、开原、公主岭、长春、安东、抚顺等二十多个城市就是在此背景下发展起来的。据统计,东北沈阳、长春、哈尔滨、大连、本溪、抚顺六城市在20世纪30年代初人口合计达到230余万,比1895年增长了11倍。(41)在幅员广大的内地省份,除原有城市进一步发展外,因铁路而兴起的城市为数也不少。如京汉、粤汉铁路沿线的石家庄、衡阳,津浦线上的浦口、蚌埠,都是因铁路而兴。石家庄原来只是一个村落,清末民初,在京汉、正大铁路修通后,工商业日盛,成为北方的重要商城。蚌埠处在铁路与淮河的交界处,原不过是只有500户人家的村埠,津浦线开通后,商务大展,人口集结,1914年已增至10万,1929年达20万。(42)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铁路沿线大批城市的兴起,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如果说,甲午战争前,中国城市化的推动力主要是商业的话,那么,这时期城市化的主要推动力乃是工业和新式交通运输。在城市的拉力加大的情况下,农村的推力也增强了,大量农民离村,进入城市,中国近代城市得到初步的发展。

曲折发展阶段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改变了中国历史进程,对城市发展也产生了巨大影响,抗战时期,中国半壁河山沦陷敌手,大多数城市,特别是若干重要的政治中心城市和近代兴起的主要工商业城市,如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广州、济南、太原、长沙、南京、苏州、杭州、福州、徐州等城市相继被日军占领,战火侵扰加之日军的野蛮掠夺,城市遭到严重破坏,人口锐减。

从局部看,在东部中部城市受到战争破坏严重的情形下,东北与西南两个局部区域的城市化却得到了很大发展。日本一方面要对东北进行殖民掠夺、奴役,另一方面为了适应对中国发动的全面战争的需要,将东北作为战争基地,加大了对东北的投资。1931年日本对东北的投资总额为5.5亿元,其后逐年增加,到1944年则增至52.7亿元。(43)

由于战争的特殊原因,抗战胜利后,东北成为中国重工业基地及其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地区。

战争造成了中国东部人口大规模向西迁移,推动了西部城市的发展。如成都,在抗战中后期,由于东来人口资金的进入,城市工商业、文化教育事业都有较大的发展,1941年城市人口较1939年增加了13.6%,1942年初又较1941年增加了6.4%,年末又较上年增加了20.8%。(44)这两个区域城市的发展远不足弥补战争对整个中国城市发展所造成的破坏和负面影响。

抗争胜利后,中国一度出现战后的复兴,经济和城市都出现较大发展,但很快又出现了三年的国共内战,内战对经济的破坏相当严重。1949的生产量与历史上最高年产量比较,农业生产大约下降了25%,轻工业生产大约下降了30%,重工业生产损失尤其严重,大约下降了70%。(45)而且在全国解放前夕,国民政府军队撤退台湾时,还破坏了许多重要的工厂和矿区,加之战争所及不少城市人口数量减少,这些都使城市的发展限于滞缓。

注释:

①朱铁臻:《城市现代化研究》,北京:红旗出版社,2002年,第224页。

②人口统计失实主要表现是人口统计过程中存在缺漏、虚报及人为编造等问题,统计人口往往低于实际人口数。具体可参见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葛剑雄译,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第59-64页。姜涛:《中国近代人口史》,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56-60页。文中后面涉及全国总人口数,在没有修订的情况下,一般取较大的数。

③“四民”是一种基于社会职业的划分,都是传统社会的所谓“编户齐名”。汉代人给四民的定义是:“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他们之间由于来源以及所从事的职业关系,在社会地位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四民的划分一直沿袭到清代末年,几乎贯穿整个传统社会始末,因此,传统社会实际上也可称为四民社会。但四民只是对传统时代人口社会职业构成的一个大致勾勒,无论在城市或乡村,事实上都存在着一些为士、农、工、商四大社会集团所无法涵盖的其他人口。

④包世臣:《说储上篇后序》,《中衢一勺》卷七下,附录四下,《包世臣全集》下册,李星点校,合肥:黄山书社,1993年,第222页。

⑤卜凯主编:《中国土地利用》,乔启明等译,成都:成城出版社,1941年版,第501页。

⑥详细可参见杨子惠主编:《中国历代人口统计资料研究》,北京:改革出版社,1996年,第1200页。姜涛:《人口与历史——中国传统人口结构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69-170页。

⑦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中心编:《中国人口年鉴·1985》,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811-812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42页。

⑨1982年以前我国城市人口仅指建制市和镇中的非农业人口,而把居住在市、镇中的农业人口同居住在乡村中的一切人口均划为乡村人口。1982年我国城市人口的统计口径作了一次大的调整,即把建制市和镇辖区内的总人口,包括其中的农业人口也视为城市人口。参见朱铁臻主编:《中国城市手册》,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799页。

⑩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137页。

(11)施坚雅:《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叶光庭等译,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244页。

(12)同上书,第339-355页。

(13)美国学者罗兹曼著的《清代中国与德川时代日本的城市网络》(普林斯顿大学,1973年),比施坚雅《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出版要早4年(斯坦福大学,1977年)。该书所用方法与施坚雅差不多,不过只是将城市分为7级来估量的。由葛剑雄主编,曹树基著的《中国人口史·清时期》(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虽然对施坚雅的城市人口估计数颇有微词,但是纵观该书采用的区域城市人口等级模式的构造方法较多注意到政治级别的行政分层,与施坚雅偏重于经济地理分层在分析的方法上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具体参见该书第724-781页。另见赵冈:《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第三章,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

(14)施坚雅:《十九世纪中国的区域城市化》,《城市史研究》(第一辑),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125页。

(15)关于这一点很多学者已经指出,详见胡焕庸、张善余:《中国人口地理》上册,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245页;赵冈:《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第82页。

(16)施坚雅:《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施坚雅模式》,王旭等译,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301页。

(17)姜涛:《人口与历史——中国传统人口结构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71页。不过姜涛将10%作为在正常情况下从古(先秦)至今(近代)整个中国社会城市化率的平均数,这一点似觉牵强,因为他所给出的先秦及汉代城市化率为10%左右的说明不够充分。

(18)20世纪20-30年代,一些社会学家对中国近代的城市化率做过估计,不过普遍数字偏高,高者至34%,低者也有28.1%,参见胡焕庸、张善余:《中国人口地理》上册,第267页。由我们所求的城市化率上限可知这些估算数字误差较大。当代,国内外很多研究过中国近代城市的学者都估算过近代中国的城市化率,各家估算的年份密集在1820年、1843年、1893年这三年,1820年有6.3%(行龙估算)、6.9%(赵冈估算);1840年是6.5%(行龙估算)、1843年有5.1%(施坚雅估算)、1893年有6.0%(施坚雅)、7.7%(赵冈)、7.9%(行龙)。此外行龙对1920年、1936年的城市化率也做了估算,分别是10.6%与11.4%。具体参见文中所引的各位作者相关著述。

(19)赵冈:《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第84-87页。在赵冈看来从战国到南宋是一个上升态势较为明显的发展阶段,从南宋自清中叶是个下降阶段,从清中叶直到现今又是个不断上升阶段。

(20)行龙:《也论中国近代的城市化》,见杨念群、黄兴涛、毛丹主编:《新史学:多学科对话的图景》(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541页。

(21)唐代的城市人口比重参见胡焕庸、张善余:《中国人口地理》上册,第248页。宋代的参见漆侠:《宋代经济史》下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933页。明代的参见曹树基:《中国人口史·清时期》,第774页。

(22)曹树基:《中国人口史·清时期》(第五卷),第829页。

(23)王先谦:《东华续录·道光四十四》第20页b。

(24)赵冈:《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第81页。

(25)姜涛:《中国近代人口史》,第399页。

(26)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中心编:《中国人口年鉴·1985》,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811页。

(27)施坚雅认为“迄1893年,很多地区的恢复性工作只是完成了一部分而已”。施坚雅:《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施坚雅模式》,第73页。姜涛在前引书第75、78页,也提到这时候的人口总数接近战前道光年间水平。

(28)何一民:《中国城市史纲》,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340页。

(29)三阶段是划分中国近代城市发展的一般模式,就笔者所掌握的材料来看,至少有三家是按三阶段模式来划分的。何一民:《近代中国城市发展与社会变迁(1840年—1949年)》,第二章第一节,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年。何一民的划分为:鸦片战争到清末新政改革前是第一阶段,清末新政改革(1901)至抗日战争前是第二阶段,抗日战争至新中国成立是第三阶段。行龙前引论述的三阶段划分为: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前为第一阶段,甲午战争到20世纪20年代为第二阶段,20世纪20年代到新中国成立为第三阶段。胡焕庸、张善余:《中国人口地理》上册,第257-261页的划分为:1840-1895年;1895-1931年;1931-1949年。笔者倾向于赞同宁越敏、张务栋、钱今昔:《中国城市发展史》,第七章,第一节的三段式划分的。合肥: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

(30)行龙:《人口问题与近代社会》,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6-37页。

(31)墨菲:《上海:现代中国的钥匙》,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编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4页。

(32)陈真:《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四辑),北京:三联书店,1961年,第1页。

(33)胡焕庸、张善余:《中国人口地理》(上),第258页。

(34)施坚雅:《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第262页。

(35)施坚雅:《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施坚雅模式》,第64页。

(36)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上,北京:科学出版社,1957年,第1页。

(37)陈真、姚洛合:《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北京:三联书店,1957年,第14页。

(38)朱斯煌主编:《民国经济史》,上海:银行学会、银行周报社印行,1947年,第369-370页。

(39)(41)胡焕庸、张善余:《中国人口地理》(上),第260页。

(40)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北京:科学出版社,1955年,第190页。

(42)于云汉、马继云:《中国城市发展史纲》,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93页。

(43)吴承明:《帝国主义在旧中国的投资》,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年,第162页。

(44)何一民主编:《变革与发展:中国内陆城市成都现代化研究》,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586页。

(45)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编:《三年来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成就》,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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