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苏轼的史学思想_苏轼论文

论苏轼的史学思想_苏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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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1037—1101年)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山(今属四川)人。他不仅是我国宋代文豪、书画家,而且也是史学评论家。因其长期出任地方官和过着贬谪的生活,故未能属意著史。但从其文章里可知他读过《尚书》、《左传》、《史记》、《汉书》、《晋书》、《旧唐书》等大量史籍,并对史料运用自如。因此,他对自先秦至当朝的重大历史事件都有所评论。本文以《东坡志林》为例,对苏轼史学思想的特点及其阙失加以评述。

一 苏轼史学观的特点

(一) 直入主题,不落俗套。就事论事,议论横生;见解深邃,非同流俗;抨击邪恶,以评论见长

苏轼在《尧舜之事》里写道:“尧将逊位,让于虞舜,舜、禹之间,岳牧咸荐,乃试之于位,典职数十年,功用既兴,然后授政。示天下重器,王者大统,传天下若斯之难也。而说者曰尧让天下于许由,由不受,耻之,逃隐。及夏之时,有卞随、务光者。此何以称焉?”[①a]这里指出尧舜禹时代,“储君”要受地方首领(“岳牧”)推荐,掌政并考察数十年有了政绩才授之以政。苏轼显然并未否定尧舜禅让之说。此说正与现代史学关于尧舜时代是军事民主制时代,部落首领由选举任职之说相合。然而,他对所谓“隐士”之说却持有异议。苏轼严正指出:这种对国家大事不负责任的态度,有何值得称道?而且,既然逃避君位而尧授之,岂非批评尧用非其人?所以,“自吾观之,亦不信也。”苏子对后世儒生杜撰之词持怀疑态度,其论至当。

在《周东迁失计》篇里,苏轼指出:“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缪(谬)者也。自平王至于亡,非有大无道者也。”“今平王举文、武、成、康之业而大弃之,此一败而粥(鬻)田宅者也。”不幸而有家败,“终不可议田宅”。“卫文公东徙渡河,恃齐而存耳。齐迁临菑,晋迁于绛、于新田,皆其盛时,非有所畏也。其余避寇而迁都,未有不亡;虽不即亡,未有能复振者也。”“我能往,寇亦能往。”一个民族迁逃不是根本之计。作为主战派政治家,苏轼已洞察到北宋朝廷迁都之意图,运用史实对逃跑主义进行了严厉抨击,阐述了去留的利害关系。后来宋室南迁而亡的过程不幸被苏轼言中。面对强敌,厉兵秣马,严阵以待,是自立于民族之林的上策。苏轼还举了战国至汉大量的史例:“魏惠王畏秦,迁于大梁;楚昭王畏吴,迁于鄀;顷襄王畏秦,迁于陈;考烈王畏秦,迁于寿春:皆不复振,有亡征焉。东汉之末,董卓劫幼帝迁于长安,汉遂以亡。近世李景迁于豫章,亦亡。故曰: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缪(谬)者也。”这里,苏轼以古喻今,给赵宋王朝以严厉的警告,体现了苏轼深刻的历史洞察力和积极参与的爱国意识。

在《论鲁三桓》篇中,苏轼指出:孔子建议鲁哀公下令堕三都。实为削弱地方实力,防止“三家分晋”重演。“孔子实欲伐齐”,伐齐的目的是为了转移鲁国内部矛盾,其赢,则“鲁之公室自张”,公室声威可使“三桓不治而自服也”;其不赢,也将逼使鲁国内部矛盾缓和,放弃内争!晏婴久被景公信用而终不免田氏代齐,何况孔氏以羁旅之臣“以律亡国之臣,堕名都,出藏甲,而三桓不疑其害己,此必不言而信,不怒而威者矣”。这说明,三桓也想统一,只是公室无能。三桓如不遇贤君强相,则各各相防,不得已而“坚城藏甲”。因为谁也难以吃掉对方,而又不愿受制于另两方。“方是时三桓虽若不悦,然莫能违孔子也。……孔子盖始修其政刑,以俟三桓之隙也哉?苏子曰:此孔子之所以圣也。盖田氏、六卿不服,则齐、晋无不亡之道,三桓不臣,则鲁无可治之理。孔子之用于世也,其政无急于此者矣。”这充分表明了苏轼注重礼治,注重维护中央政权和国家的统一,反对地方分裂割据势力。

《秦废封建》篇精辟地指出“封建之害,郡县之利”。苏轼回顾了历史上对此类问题的见解,表述通俗而晓畅,合情而贴切,可谓千古公论。他指出英雄可因势利导,“圣人不能为时,亦不失时。时非圣人之所能为也,能不失时而已……”并强调汉高祖所封是变通之法。“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论,当为万世之法也。”同时,他指出,废分封不是秦皇、李斯的发明,“七国皆称王,行天子之事,然终不封诸侯,不立强家世卿者,以鲁三桓、晋六卿、齐田氏为戒也。久矣,世之畏诸侯之祸也,非独李斯、始皇知之。”

(二) 擅长纵向对比和同类列举,即长于古代史综论,其历史类比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和惊世骇俗的感染力

在《游士失职之祸》篇里,苏轼认为古之游手好闲之士都得到先王笼络,各得其所。同庠序之选一样,后世察举征辟,九品中正,科举制皆一脉相承,选拔出“民之秀杰”“役人以自养”之辈。全文论说周详、透彻而精彩。遍举越王句践、魏无忌、齐田文、赵胜、黄歇、吕不韦、魏文侯、燕昭王、太子丹,下至秦汉之间张耳、陈余、田横、吴王濞、淮南、梁王、魏其、武安之流,代相陈豨,皆争致宾客。秦朝得天下后则“杀豪杰,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而汉代仍允许诸侯招徕宾客,世主不问。恰是接受秦代教训,“以为爵禄不能尽縻天下之士”,强调养士制度的必要性。

《隐公不幸》一篇遍举君王不辨忠奸不杀奸臣反被奸臣所误的例子。苏轼说道:“吾读史得隐公、里克、李斯、郑小同、王允之五人,感其所遇祸福如此,故特书其事,后之君子可以览观焉。”苏子善于进行历史人物、事件的类比,论史常纵向对比,于此可见一斑。

《七德八戒》篇从先秦一直议论到魏晋,遍举名君贤臣事迹和虽为名君亦误杀无辜应为后世之戒。苏轼指出:“吾读春秋以下史而得七人焉,皆盛德之事,可以为万世法;又得八人焉,皆反是,可以为万世戒,故具论之。”“七人”是指太公治齐、桓公不杀田敬仲、楚成王不杀重耳、汉高祖不杀吴王濞、晋武帝不杀刘元海、苻坚不杀慕容垂、唐明皇不杀安禄山。苏轼一一列举后认为,“七人者皆自有以致败亡,非不杀之过也。”“明皇不用李林甫、杨国忠,虽有安禄山,亦何能为?秦之由余,汉之金日磾,唐之李光弼、浑瑊之流,皆蕃种也,何负于中国哉?而独杀元海、禄山!”“汉景帝以鞅鞅而杀周亚夫,曹操以名重而杀夏侯玄,宋明帝以族大而杀王彧,齐后主以谣言而杀斛律光,唐太宗以谶而杀李君羡,武后以谣言而杀裴炎,世皆以为非也。”此所谓“八戒”。苏轼认为治理天下如养生,忧国备乱如服药:未犯病先服药,则病未发作而反被药所伤。

此外,前述《周东迁失计》篇列举了中国古代史上大量因畏敌迁都而致亡的例子,也是历史类比方法的典型应用。

(三) 不避小节,涉及面广

举凡政治史、法律史、思想史、哲学史、宗教史、文学史、军事史、博物学、医学、道术、宫廷轶事等等,子瞻无不论及。例如,《张华鹪鹩赋》、《柳宗元敢为诞妄》皆是论文学史上人物性格及心态;《录温峤问郭文语》和《刘伯伦》皆是谈人生哲理;《刘凝之沈麟土》条则是现今所谓“公关学”知识,教人如何待人接物;《贾婆婆荐昌朝》条使佞臣升迁之术曝光,如此之类可以说在苏公笔下无不入史。

(四) 善写短论,言简意赅,评论当世,多客观之论

例如《王安石赠太傅》一文即其例。王荆公与苏轼是同代人,二人政见不同,但在这篇制词中,苏公对荆公的文行出处给予了很高的估价。

再如,在《秦拙取楚》一段里,苏轼指出战国七雄角逐中,秦胜是侥幸,而秦国四十余年不攻齐是实行麻痹政策。齐国对赵、韩、魏坐视不救,致使唇亡齿寒,最后失去盟国,孤军作战而终于败亡。历史证明,非秦败六国而实乃六国自亡于秦。全篇仅以700余字概述了战国时期的政治、外交、战争,以及秦战胜东方六国的原因。论述精辟,见解独到,显示了苏轼非凡的军事谋略和深刻的历史洞见,不愧为千古奇才!

《王嘉轻减法律事见梁统传》篇指出,“汉仍秦法,至重。高、惠因非虐主,然习所见以为常,不知其重也,至孝文始罢肉刑与参夷之诛。景帝复孥戮晁错,武帝罪戾有增无损,宣帝治尚严,因武之旧。至王嘉为相,遂至东京,因而不改。班固不记其事,事见《梁统传》,固可谓疏略矣。”苏轼对汉代法制史进行了简明扼要的评论,颇得史法之要。

(五) 长于论述政治、军事和人际关系,且三者混然一体,形式不拘一格,文体多样化

《论子胥种蠡》篇以吴越诸名臣为例,论述了君臣关系,抨击了扬雄的君臣观。“子胥、种、蠡皆人杰,而扬雄,曲士也,欲以区区之学疵瑕此三人者:以三谏不去、鞭尸籍馆为子胥之罪,以不强谏当去之说,即欲以律天下之士,岂不陋哉!三谏而去,为人臣交浅者也,如宫之奇、泄冶乃可耳。至如子胥,吴之宗臣,与国存亡者也,去将安往哉?”本文辛辣地讽刺了扬雄吹毛求疵的“儿童之见”,指出君臣亲厚以死相报,君臣不合,可不置一词而去。当据实际情况而定。

《赵高李斯》篇对秦朝历史人物进行深刻地剖析。指出秦国败亡的根由,在于始皇重用赵高。阉尹之祸,史多有例。扶苏、蒙恬持重兵在外,却蒙冤受诛而不复请,为什么呢?苏轼叹道:“自商鞅变法,以诛死为轻典,以参夷为常法,人臣狼顾胁息,以得死为幸,何暇复请!”荆轲之变,持兵器的人,看着始皇绕柱而逃,无人能救,是因为秦法不允许上朝人带武器,而且法律过重,人有正当要求,不敢据理力争。“夫以法毒天下者,未有不反中其身及其子孙者也。”商鞅、汉武与始皇皆然。而以平易为政,上下相通,虽有奸臣,不能乘隙离间。本篇阐述两层意思:1.戒帝王勿使宦官专权。阉尹致乱,使英主与庸主无异;2.刑法不能过苛过严,否则会闭塞视听,上下政情不通,致使不能救弊防奸。

《论范增》在短短几百字里十分精辟地论述了楚汉战争期间范增、陈涉、项燕、扶苏、楚怀王孙心、项羽、陈平、刘邦等人之间的关系。指出:“增之去,当以羽杀卿子冠军时也。”因为“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以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心也,岂必待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他还指出,项羽不用范增之言,杀其所立,对其必疑。范增“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则是善策。而范增不能早定计是个大错误。尽管如此,范增仍不失为人杰!

二 苏轼史观的阙失

第一,苏轼专注于政治和历史人物,但疏于经济及其影响[①b],不了解历史更替背后的经济变动所起的作用,只归于政事之得失。当然,这是我们不能苛求于古人的。

第二,评价历史人物时欠全面,且以偏概全。例如,以狭隘的忠义观埋没爱国英雄桓温的功绩;因司马迁对商鞅、桑弘羊的政绩加以客观叙述而斥责“司马迁二大罪”。其目的是以反对历史上的变法人物来非难王安石变法,非难重商行为。他看不到变法对于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而认为是“与民争利”。尽管“官商”行为是不可取的。为商贾立传,承认商业的重要性,司马迁何罪之有?这恰恰表明司马迁的远见和苏轼的政治偏见。

第三,具有一定的封建等级观念和重文轻武思想。如说“若青奴才,雅宜舐痔,踞厕见之,正其宜也。”因卫青出身微贱曾为官奴而卑视之,只见其出身,不见其出击匈奴、守边之功,这是不公平的。这反映了苏轼阶级观念根深蒂固。同时断言“汉武帝无道,无足观者”,不见其开疆拓土,保持大汉统一,功大过小。这也说明苏轼历史观的片面性。

第四,具有宿命论意识(散见于杂论之中)。如“天之亡人国,其祸败必出于智所不及。”《东坡志林》卷一“命分”条《人生有定分》第三段都是宿命论说教,这与他深受释道两家思想影响及受时代和阶级地位的局限有关,也是我们在研究时应当批判的。

第五,苏轼史论缺乏系统性,个别地方疏于考证。如所言伍员鞭尸之事即于史无据。然而,苏轼的学见是相当严谨的。即便是即兴的文学作品,在当存疑处也要存疑。如《水调歌头》中“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一句强调“人道是”,即人们说是这样,事实怎样待考证。这恰与卷四“赤壁洞穴”中“黄州守居之数百步为赤壁,或言即周瑜破曹公处,不知果是否?”相互印证[①c]。

概括地说,《东坡志林》一书中所反映的苏轼的史学思想是丰富复杂的;表达史观的方式(即史著体例)是多样化的;论史重于政治、历史人物和古迹的考辨;论多以古喻今,借古讽今,将古鉴今,着眼点奇伟宏阔,纵谈千载;其文体多样化之特点尤其值得我们当代史学界效法。至于其史观的一些瑕疵,则是其时代性和阶级性使然。我们既不苛求古人,又要在读苏子之论中加以分析扬弃。

注释:

①a 《东坡志林》卷四,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3页。以下凡引此书不再出注。

①b 这里是仅就《东坡志林》而言,并非苏轼全部著作的情况。

①c 周瑜破曹操之赤壁,在鄂州蒲圻县西北,一说在嘉鱼县东北。苏轼所言,乃黄州赤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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