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特点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育工作者论文,美国论文,启示论文,社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471(2013)02-0083-06
一、引言
社区教育是实现教育社会化和社会教育化的重要载体,对于缓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社区教育工作者是社区内专门从事社区教育管理工作和社区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既具有教育者的基本要求,又具有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性质。作为社区教育的主力军,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区教育工作的质量。专业是社会劳动分工的产物,“如果一个专业适应了某种社会需要,功能本身也会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1]社区教育工作者要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达到一定的专业标准,必须在专业保障制度、专业组织、专业培训、专业资格、专业道德等方面不断完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素以教育特别是社区教育闻名于世,有着世界上最完善的社区学院系统,凝结着其社区教育的基本特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尤为突出,特色鲜明,对我国社区教育发展,特别是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本文通过对美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特色的分析,结合我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实际,运用专业发展理论,提出促进我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策略。
二、美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特点
(一)完备的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保障制度
从发展历程来看,美国社区教育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并且拥有一批专业化程度高的社区教育工作者,与其政府的大力支持不无关系。美国相对完备的专业保障制度是基础,主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和鼓励社区教育工作者进行专业提升。1862年通过的全国性法案《莫里尔法案》(Morrill Act)是社区学院设立的重要里程碑,随着法案的实行和赠地学院的兴起,美国建立了一种“由政府建立起以免费和面向全体民众为特征的公立教育体系”,[2]明确宣称其目标在于满足当地社区发展的需要,这种教育理念为美国社区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美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具有地方分权、地方主管的鲜明特色,国家并不直接管理地方教育事宜,只是通过立法和拨款等方式进行宏观调控。[3]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社区教育工作者法,但各州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立法,将社区成人教育的办学权和管理权交给社区。现行与社区教育工作者相关的法律制度是以《教育法》为主体、《州政府教育委员条例》和《社会工作理事章程》为补充组成的。[4]1934年,波多黎各州率先对社会工作成功立法;1945年,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社会工作注册法》,规定注册为自愿行为,1959年又通过强制的注册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从业资格。
对于社区教育工作者特别是社区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美国于1966年颁布实施了《成人教育法》(Adult Education Act),其中明确规定:联邦政府教育部负责全国性的成人教师培训,各地方、社会团体、企业单位负责自己举办的成人教育所需的短期培训,每个州要有一所高等学校对成人教育师资进行基础培训。1972年的修正案对成人教师的专业培训做了补充:拨款300万美元用来培训成人教育师资。此后,这个法案经过多次修订,更加具有针对性。
社区教育工作者作为社会工作者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具备社会工作者的素质要求,一些社会工作者协会也对其会员的专业化做了规范。例如,全美社会工作者协会(NASW)为保证其会员的专业地位制定了《社工守则》,并将其作为专业社会工作者的行动指南。
(二)多样化的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组织
专业组织为社区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学习和沟通的平台,能够促进和保障行业内前沿信息的传播和交流,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发展需要专业组织机构的支撑。美国社区教育工作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陆续成立了多个专业机构以引导、监督、规范和管理社区教育工作者的培训、评估等工作,美国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发展离不开这些专业组织贡献的巨大力量。
1.全美社会工作者协会。全美社会工作者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简称NASW)是在1955年整合了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美国社区组织研究协会等7个相关专业组织的基础上成立的。其主要功能包括促进成员的专业发展,制定和实施专业标准,推进建立健全的社会政策并向政府建议,为注册的会员提供提升其专业地位的服务,还制定并通过了专业伦理守则和其他专业实践标准。[5]经过50多年的发展历程,NASW已发展成为世界上会员数量最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组织。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工作专业化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NASW服务范围、内容、要求以及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构成都发生新的变化,“以通才为基础的专门化人才培训,将个案工作和群体工作整合起来,公共政策与社会行动,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实务研究和政策研究,整合性社会工作实务和为服务对象增权趋势明显”。[6]
2.美国社会工作教育委员会。美国社会工作教育委员会(The Council on Social Work Education,简称CSWE)成立于1952年,是被美国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唯一认可的美国社会工作教育评估机构,负责制定和评估美国各大学或学院中的社会工作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项目。[7]CSWE除了有大约600个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团体会员外,还有3000多名由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者、学生、管理人员和实务人员组成的个人会员。[8]主要任务是通过发展成员专业技能,参与国际合作,倡导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促使个体、家庭和社区的和谐发展。
3.美国社会工作理事会联会。美国社会工作理事会联会(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 Boards,简称ASWB)成立于1979年,其目标在于通过制定专业准则规范社会工作者的行为。ASWB向其会员提供多项服务,例如提供纪律行为报告、社会工作实践范本法案、对会员的专业培训等。除此之外,ASWB最重要的职能是组织考试,只有通过这种具有国家标准的考试,才能从事社区教育工作实践活动。
上述三个专业组织中,NASW主要制定专业伦理守则和工作标准,起着行业自律和专业支持的作用,CSWE起着规范社会工作教育体系的作用,ASWB则是规范全国社会工作职业的联合体。[9]此外,还有一些全国性组织,如社区服务与继续教育全国理事会(NCCSCE)、美国成人与继续教育协会(AAACE)、美国社区学院协会(AACC)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组织或团体的力量,发挥加强社区教育工作者立法、培训、学术研究等作用,维护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品质和声望。
(三)多元化的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培训
在美国,可以为社区教育工作者提供专业培训的单位有很多,如大学、学院、社区学院、教会机构、合作推广教育机构、公立图书馆、博物馆等,已建立了一套从学士到博士完整的职前专业培训体系,其中只有大学才能够提供硕士、博士层次的培训。本科教育主要培训直接服务工作对象的岗位,前2年主要学习基础课程,后2年学习社会工作课程,到社区中心等机构进行实践活动。研究生教育学制2年,主要学习更加高级的社会工作理论、实践和政策。博士有5年学习时间,主要培养在社会工作学校即社区学院任教和从事社会工作的管理者、研究者。
美国的社区学院是其开展社区教育的主要形式,大多数社区学院十分重视对本校教育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培养。美国社区学院教育工作者培训的重要特色在于成立了专门的教育培训中心,配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公共项目的培训师,并聘请专业培训项目的培训师,针对本校特点采取颇具特色的教育培训策略。以美国麦克琳南社区学院(McLennan Community College,简称MCC)为例,MCC针对本校教育工作者的特点制定了一系列专业发展措施,例如专门针对需要开设员工校内课程,成立专门的师资培养委员会,每年一度举行师资培养节等,这些人性化的举措无不体现美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培训的特色。
另外,一些专业组织为了加强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制定一系列专业培训项目。NASW于2002年通过了社会工作者继续专业教育的标准,规定社会工作者应当对继续专业教育承担个人责任,每2年应完成48小时的继续专业教育,同时提出有助于继续专业教育的建议。[10]
(四)完善的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资格体系
一个领域的工作要成为专业化的职业,必须明确其专业地位,建立正规的专业资格标准。在美国,主要通过法律强制和行业规范相结合严格要求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资格。一方面,成为社区教育工作者首先要满足的专业资格条件就是学历。如前所述,美国社区教育工作者有一套从学士到博士完整的专业学位系统,具有本科学历只能从事普通的基层社区教育工作,绝大多数的岗位都需要具有硕士学历,具有博士学历的社区教育工作者主要从事教育管理、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等工作。[11]这是各州政府通过立法对社区教育工作者设立的最低从业资格,属于强制性规范。另一方面,对于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资格的认证,不同国家的制度各不相同,有授证、注册、执照等方式,其中以执照方式最为严格。1992年,美国各州实行社会工作者执照制度,只有具有专业执照者方可从事法定的专业服务,否则政府部门可依法取缔,对执业社区教育工作者设置纪律处分。[12]所有从事社区教育工作的毕业生首先要取得CSWE承认的学士或硕士学位,还必须通过进一步的考试获取NASW颁发的执照后才能从事社区教育工作。目前,考试人数最多、认可度最高的是ASWB组织的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包括准学士考试、学士考试、硕士考试、高级通才考试、临床考试五种类型。[13]各专业组织分工合作,通过行业规范共同使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资格标准化。
此外,为了适应美国社会工作者个案管理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NASW开展了社会工作个案经理认证和高级社会工作个案经理认证,申请条件比执照考试要高。[14]这种高级职业水平的认证为高水平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资格提供了保障,有利于促进社区教育工作者职业生涯的发展。
(五)规范的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道德准则
美国教育学家舒尔曼曾指出:“一个专业首要的社会目的就是服务,专业工作者内心要有为大众提供服务的倾向,有义务以道德理解为起点来运用复杂的知识与技能……并通过提供实际工作以表现出工作、责任感和美德来。”[15]专业化的社会教育工作者的服务也概莫能外。在美国,社区教育工作者除了需要具备与社区教育工作直接相关的学科综合知识和社区教育工作实务能力外,还应具备民主、平等、诚信、尊重等专业道德素养。
行业自律是规范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服务,促进行业稳健发展的主要方式。作为美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社会工作者协会,NASW所制定的章程和规定的专业服务标准对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道德起着重要的行业规范作用。NASW于1996年通过《全美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社会工作者的专业道德准则。其中规定社会工作者的首要目标是帮助处境困难的人并解决社会问题,其所作所为应当诚实可信,尊重个人固有的尊严和价值。该守则主要涉及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同事、工作机构、专业人员、社会工作专业和广大社会6个方面的伦理责任,共有50条标准。这些专业道德准则为社区教育工作者在执业、实务、教育和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提供了全方位的规范、管理和引导,是培养美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道德情感的重要力量。
三、对我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启示
(一)加快社区教育工作立法,完善专业制度保障体系
从对美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研究中可以看出,政府和行业组织的专业立法对于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毫无疑问,政策法律的保障是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走向成熟的重要一环。美国及其各州纷纷通过了关于社会教育工作者的条例,颁布了《成人教育法》等一系列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实现对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保护和监管,对我国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立法有很好的借鉴作用。为保证我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应加快制定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完善专业制度保障体系。一方面,加紧对不适应当今社区教育工作发展实际的政策法律进行修订和补充,对于指导思想正确但内容滞后的政策法律要通过调整加以完善。例如198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已不合乎当今社区发展需要,应及时加以修订。另一方面,由于当前我国没有社区教育方面的明确立法,缺乏政策、法律强有力的保障,对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规范仅散见于一些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如《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意见》等。因此,要根据我国社区教育实际发展需要,积极制定新的有关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社区教育工作者管理条例》、《社区教育法》等,以法律的权威性明确社区教育工作者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专业培训等一系列问题,巩固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地位,切实保证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权益,使社区教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强专业组织建设,优化专业组织运行机制
专业组织在推动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进程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种学习型组织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可见,大力加强社区教育专业组织建设对推进社区教育实践,特别是对构建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不同于美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主要由政府和专业组织共同主导推动,我国更多依靠政府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发展,实际工作中行业组织的专业化程度远远低于政府的期望和社会的需要。[16]借鉴美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组织的经验,我国应加快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组织建设。当前,我国已成立了一些与社区教育工作者相关的社会工作者组织,如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社区教育委员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CASW)、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CASWE)、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等,在培养专业化人才、发展基层社区教育、开展专业教育培训和建立专业规范体系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些专业组织总体而言尚未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在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课程标准方面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社区教育工作者管理工作、组织间交流与合作都亟须加强。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有关部门对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组织建设的支持,通过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对其加以引导,扩大专业组织发展自主权,为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更重要的是,专业组织要加强内容形式多元化的组织内部建设,既要积极开展社区教育专业研究,严格社区教育工作者职业水平认证制度,完善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培训体系,又要加强与国外先进的社区教育专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专业组织建设新路。
(三)重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
专业培训是一个职业专业化的重要保证,既可以为社区教育培养出掌握社区教育专业知能、具备服务社区专业价值观的社区教育专业工作者,又可以提升在工作实践中能力不足的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素质水平,在储备社区教育后备力量的同时提升整个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的专业素养。美国完善的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培训体系充分证实其对专业培训的重视,值得我国借鉴。
首先,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培训的重要性,在制度上予以引导和监督。例如,北京市要求社区专职工作者每年都应参加一次区(县)级专业培训。[17]此外,还要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工作专业组织对其成员的专业发展功能,以政府和专业组织协同合作保障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培训。
其次,通过设置社区教育专业,做好职前专业培训。鉴于美国已形成一套从学士到博士完整的职前专业培训体系,对社区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而我国社区教育专业还十分薄弱,因此,必须加快推进高校社区教育专业设置。一方面,要培养一批优秀的社区教育专业教师,保证社区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品质;另一方面,由于社区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实务性,还必须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社区教育专业学生提供到社区实践考察的机会,锻炼实际工作能力。
再次,完善社区教育工作者在职培训机制,提高在职人员专业素养。调查表明,当前我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基础十分薄弱,缺乏与社区教育工作相关的专业背景。因此,加强在职人员培训乃是当务之急。借鉴美国的经验,既可以依托社区内有条件的高校成立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中心,又可以丰富在职培训的形式,开展实地观摩、交流研讨会等形式的在职培训,保证培训的实效性。
(四)明确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资格,制定职业准入制度
现代教育是一项专门化的活动,要求教育者必须具备一定专业资格才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专业资格证书制度应运而生。既然社区教育工作是专门化的教育活动,毫无疑问必须明确从事社区教育工作的专业资格。美国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资格认证已呈现出体系化的特点,其严格、标准、完备的专业资格认证对我国制定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资格标准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我们不反对模仿,但反对简单地模仿;我们不反对拿来,但是反对简单地拿来”。[18]只有结合我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发展实际现状和具体情况,才能将国外先进经验有效本土化。
一方面,对社区教育工作者这一职业的资格认证和岗位标准等具体专业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规范管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资格考试。目前各地区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资格认证、职称评定标准、上岗资格等各异,如上海市于2003年颁布《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规定,将社会工作者包括社区教育工作者在内都纳入到专业资格制度管理范畴中。另外,江苏、浙江、重庆等省市也纷纷建立了社会工作者专业等级考试制度。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整合各地专业资格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资格认证制度。另一方面,各社区教育办学主体要对社区教育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专业素质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如美国明确规定社区教育工作者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方可从事社区教育工作。我国对社区教育工作者的准入资格也要区别对待、综合考评,既要考虑到是否具有专业背景和专业资格证书,严把专业知能关,又要充分考虑整体素质,发掘高水平通才,以吸引多元化的优秀人士投身到社区教育工作中。
(五)提高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
专业道德是社区教育工作者在从事社区教育与管理工作时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必须具备的思想品德,对社区教育工作者日常工作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教育工作特别是社区教育工作而言,其教育环境相对复杂,面对社区内男女老少等不同教育对象,必须具备奉献、尊重、理解、耐心等工作态度,热爱为社区居民服务的社区教育工作,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业社区教育工作者。
首先,社区教育工作者要树立为民服务的专业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社区居民的教育需求为工作出发点,用奉献、负责、热忱的态度投入到社区教育工作中,而不是仅仅把社区教育工作当成谋生的手段,这样才能把自己的专业知识更好地贡献给社区教育事业,充分认识到社区教育事业的责任和意义。其次,要完善社区教育工作者激励机制,增强其对社区教育工作的职业认同感。从我国国情出发,制定有关奖励方案,对先进社区教育工作者予以物质奖励,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模范的宣传力度,扩大社区教育工作的职业影响力,激发社区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增强其职业认同感。再次,充分发挥专业组织对其成员的道德行为规范作用。从美国的经验中不难看出,专业组织章程及其成员行为准则对规范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道德方面具有积极的影响,这正是我国社区教育工作者相关专业组织的努力方向。
收稿日期:201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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