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论文,权力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五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这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各级领导如何当好人民的公仆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当前,我们党正领导全国人民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领导干部具有什么样的权力观,怎样运用手中的权力,直接关系着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对贯彻十五大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加快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权力的存在是有其历史必然性的
权力是国家通过国家机关或国家公职人员强加给社会组织、团体或个人的一种意志力量。这种意志力量只有通过社会的组织、团体或个人的服从并付诸实践才能生效。什么样的权力内容和结构,反映什么样的政权特点。
权力的存在有其历史必然性,马克思主义从来不反对权力的存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93年驳斥浦鲁东主义“自治论者”和无政府主义者时,在肯定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的同时,肯定了权力在一定历史阶段内的巨大作用。恩格斯曾说,在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赖以进行的物质条件下,不管社会组织怎样,一定的权威都是我们所必须的。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也指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笔者注:指实现共产主义)就必须利用国家权力的工具、手段、方法去反对剥削者。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我们要发展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权力存在和继续发挥作用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
二、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基本特点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的有机组成部分。了解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特点,对于领导干部更好地运用手中的权力,正确处理国家行政事务,当好人民公仆,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鲜明的阶级性。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不同于封建的和资产阶级的以及其它形形色色的权力观的鲜明标志。封建主义权力观认为“君权神授”,把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神秘化,强调“君为臣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资产阶级从它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天起,就极力否定权力的阶级特征。十八世纪,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权力产生的基础是一种抽象的社会契约,政治服从的义务也来自于这种社会契约,人们服从一个正规组织起来的政府,只不过是履行人们自己的约定而已。英国政治哲学家威廉·葛德文提出权力与服从都是基于政治正义的论点,同样不说权力的阶级特征。稍后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们,打着“自由、民主”的幌子,不是宣扬“天赋人权”,模糊权力的阶级性,就是认为权力是罪恶的根源,应予彻底废除,宣扬无政府主义。而马克思主义公开承认权力的阶级性,宣称无产阶级必将成为统治阶级,剥夺占有社会产品来奴役他人劳动的资产阶级的权力。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阶级性,主要表现在:一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意志在权力方面的具体体现;二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强制力量;三是组织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和建设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和方法。
第二,突出的人民性。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论述巴黎公社的政权特征时指出:公社,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马克思在这里用了“重新收回”四个字,说明国家权力未来是属于人民的,权力具有突出的人民性特征。这种特征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就是这个意思。另一方面是权力可为人民服务的性质。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也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基本要求。
第三,国家权力消灭的观点。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一个显著特点。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不止一次地论述国家消亡问题。“所有的社会主义者都认为政治国家以及政治权威或权力将由于未来的社会而消失”。
三、正确使用权力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关键问题
早在1962年,邓小平就指出,我们拿到权力后,就要谨慎,不要认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就非把事情弄坏不可。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权力,能够更加有效地组织人民群众参加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因此:
1.要依法使用权力。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最先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是法的具体体现。也就是说,权力是法的外化形式和行为方式,权力以法为基础和前提,法一方面保证权力的行为过程,另一方面规定权力的范围,制约权力的实施不超过法的限度。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依法使用权力至关重要。这对于转变机关职能和机关作风,反对官僚主义和封建特权,克服欺上瞒下、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行为等,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
2.要坚持权力为人民服务。权力成为一种管理手段和方式,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国家的逐步消亡,权力的社会职能将失去其政治性质,而变为维护社会利益的简单的管理职能。在我国,由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权力的存在,除了针对国内外一切反动势力将继续发挥其巨大的政治作用外,已经逐渐转化为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性质。领导干部要树立权力的管理观念,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和新课题。权力逐渐转化为管理职能,有利于国家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构想,有利于领导干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因此,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领导干部来说,坚持为人民服务,一是解决好正确对待权力问题,要牢记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不是私有的;要勤政为民,多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防止权力的官僚化、平庸化;要廉洁为公,不谋私利,防止权力腐化。二是正确对待利益问题。改革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利益调整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党的领导干部应该比其他社会成员更自觉地做到一切以党和人民利益为主。在利益面前,是先替自己打算,还是先人后己,先公后私,大公无私,随时都在考验领导干部如何为人民掌握好手中的权力问题。各级领导要以焦裕禄、孔繁森等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为人民掌握好革命和建设的权力。
3.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提高为人民掌权的能力。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权力,是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前提的。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做到:一是不断增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素养,全面掌握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做到江泽民所要求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加强共产党人的党性锻炼,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改造世界观,正确使用权力。二是严于律己,注重培养自己高尚的品格和道德情操。领导干部的品德、才能、知识、情感等诸因素,是掌握好权力的基本因素,也是最能打动人心的因素;如果领导干部不具备高尚的品格和道德情操,而是道德卑下、人格低贱,都直接影响为人民掌握好权、用好权。三是正确处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要有“权责相倚”的意识,有多大的权力,就负起多大的责任。领导干部应当永远记住这个事实: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暂时交给我们保管的,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我们只有保管和使用着主人交给我们的无比珍贵的东西,我们只有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的工作标准来衡量我们的工作是否做好,这才是我们最终的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