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市场经济形式的二重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经济论文,形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人类社会经历了一系列经济形式:自然经济 形式、商品经济形式、市场经济形式,部分国家还采用过计划经济形式。社会经济形式 与社会经济制度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在于:社会经济制度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性 质决定的,不同的阶级会选择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而社会经济形式则是由经济社会资 源的配置方式决定的,同一种社会经济形式,可以适应一种或几种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 。二者联系之处在于:它们归根到底都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市场经济就 是由市场来配置经济社会资源的一种经济形式。它是在商品经济形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 的。一定的经济形式被相应的法律、法规确认和规范以后,就形成了一定的经济体制。
应该说,一切社会经济形式都具有二重性,它既有适应和促进生产力发展一面,因而 它能得以产生、存在和发展;又有妨碍生产力发展的一面,以致它会被新的社会经济形 式所代替。市场经济形式同样具有二重性,所不同的是,它从一开始就既存在有利于生 产力发展的一面,又存在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一面。正确认识市场经济形式的二重性, 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扬其长,避其短,无论对企业对社会还是对政府都是至关重要的。
一、我国在改革中选择了市场经济体制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建立起一种政府通过颁布指令性指标来配置经济社 会资源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经济体制下,我们迅速恢复了被长期战争破坏了的国民 经济,完成了直到今天还对国民经济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156个重大工业和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并建立了一批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成就不容低估。但由于在这种经济体制下 作为微观经济基础的企业,受制于政府的指令性计划和长官意志的驱使,不可避免地导 致了生产和需求的严重脱节;并滋生了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性,凡是都想“等、靠、要” ,以致活力甚小而浪费较大;同时,计划经济体制下宏观管理上的某种优越性,又因随 意性过大而被扭曲和变形。作为这一经济体制弊端的集中体现,就是物品供应严重不足 ,形成“短缺经济”。广大劳动者所得到的实惠,同他们所付出的劳动极不相称。于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不得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寻求新的经济形式 ,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自从我们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生产力得到了进一步解放,经济发展和社 会进步都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增长速度大大加快,从1979年至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 年均增长9.4%,我国经济总量已占居世界第六位;出口贸易也跃升到世界第四位;教育 和科学技术水平都有了明显的发展和提高;城镇化水平也在逐步增长;贫困人口已由改 革开放初期的2.5亿人降低到2003年的2900万人,在总体上实现了小康。事实证明,党 的十四大确定的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的目标取向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我们也必须面对现实,在市场经济体制大大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出现 了一系列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严重情况。首先是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别不断扩大,反 映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由改革开放前的0.25,扩大到现在的0.46,超过了国 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其次,地区差别和城乡差别也有所扩大。到2001年,东部地区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600美元,而西部地区则只有610美元,只及东部的38%。到2003年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8472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则只有2622元(注 :见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4年2月 26日),《经济日报》2004年2月27日。),只及城镇的30.9%。如果以东部部分城镇同西 部部分农村居民收入相比则差距更为悬殊。再次,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十分严重 ,屡禁不止、屡调无效,造成了经济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此外,市场经济的浪潮还无 可否认地对社会伦理道德界限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有所冲击。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理论认识上的原因,也许是推行市场经济这一新 体制的需要,许多人一直在大力论证和宣传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无条件地肯定它的 活力、效率和效益,我认为这是不客观和不全面的,长此下去,将会误导实践,于国于 民都是不利的。
二、市场经济形式具有二重性
我认为,不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应该如实地认识到市场经济形式具有二重性:既有推 进生产力发展的一面,又有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一面,这二者都是市场经济形式的本质 表现,二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密不可分。
我们知道,自然经济追求的是使用价值,而市场经济在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的作用下 ,追求的是价值和剩余价值。这一本质区别,决定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主体 的企业都必然把利润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虽然有时它会把追求资本最大化作为 自己的目标,但占有更多的资本最终还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即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条件下,一切企业也都必然和必须是以利润最大化为自己的经营目标,只有极少数以 提供公共产品(如城市公交和自来水等)为任务的国有企业,在政府的政策指导和财政支 持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保证供应的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而把获取最大限度利润的 经济效益放在第二位,其余企业都必然以赢利为首要目标。
至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是否还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这要具体分析 。在私有企业、外资企业以及私有控股企业中,利润无疑仍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在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利润是否称作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目前理 论界尚无公认的说法,但商品价值中相当于M的这部分价值是否叫做剩余价值并不重要 ,它是劳动者非个人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则是肯定的,企业获得的这部分价值愈多 、经济效益就愈好也是没有疑问的。这部分价值的表现形式是利润也是没问题的。因此 ,这一点并不会妨碍我们对问题的讨论。
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会产生两方面的结果。从微观上来说,一方面在追求最大利润的 驱动下,企业就必然改进技术、改善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从而促进生产力不断 发展,促使社会不断进步;另一方面,为了获取最大利润,企业就可能封锁发明、垄断 资源,甚至不惜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不择手段、唯利是图,从而妨碍技术进步和生产 力发展,直至冲击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损害社会精神文明。
从宏观上来说,由于作为市场主体的每一个企业都争先恐后地追求利润最大化,就必 然导致市场经济在整体上成为一种竞争经济,这又会产生两方面的结果:一方面,竞争 是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因素。“竞争在相当广阔的范围内培植进取心、毅力和大胆首创 精神。”(注:《列宁全集》第3卷,第392页。)没有竞争,经济社会发展就缺乏动力和 活力;另一方面,由于利益的驱动,在有限的市场空间内竞争,又必然导致过度竞争和 不正当的恶性竞争,从而打乱市场秩序和破坏宏观经济的协调发展,导致整体经济效益 下降,社会道德与国家法律受到冲击,使国家经济经常处于无政府状态。
总起来说,市场经济在微观上的逐利动力和宏观上的竞争压力,使它在整体上具有活 力,这是它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面;同时,微观上的唯利是图,宏观上的 无政府状态,又是它不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面。这两方面统一在市场经济内 部。
还应该注意的是,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功能并不是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发挥作用的。事 实证明,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功能在无利可图的经济领域中是不能发挥作用的。这样的 经济领域主要是社会公益事业、社会救济事业、国民义务教育投资以及某些科学实验活 动等等。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在上述各个领域将失去作用的现象,这就叫做“市场失 效”或“市场失灵”。在“市场失效”的领域,如果没有政府和社会的补救措施,它们 的发展就将因受到“冷落”而滞后。这也是市场经济局限性的一种表现。
三、市场经济形式的两重性是内在的、不可分割的
市场经济形式的二重性是其与生俱来的本性,不依人的好恶和意志为转移。社会制度 的不同可以使其表现程度有差异,但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二重性。
市场经济形式的二重性,人们可以对其有所抑扬,但决不能加以分割和取舍。因为市 场经济的二重性来自同一根源。由于市场经济要追逐价值和利润,这就使市场经济条件 下的企业有动力、有活力,使社会经济有效率、有效益;由于同样的原因,就使企业唯 利是图,使社会经济出现过度竞争和无政府状态,使无利可图的领域受到冷落。如要消 除它的这些消极方面,就将同时消除它的积极方面,也就等于消除市场经济本身。因此 ,我们在推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时候,不可能只接受它的积极方面,而拒绝它的消极方面 ;同样,我们也不能只摈弃它的消极方面,而保留它的积极方面。所以,我们只能兼收 其利弊而无法取舍,我们既然选择了市场经济,也就必须接受这一无可奈何的后果。
人们总结市场经济长期发展的历史经济,为了扬其长、避其短,在微观上,对企业灌 输“诚信”理念,强调要获取利润就必须“诚信”,提倡市场经济是一种“诚信经济” ;在宏观上,人们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的法律和法规,力求遏制恶性竞争和无政府状态 ,强调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其实“诚信”与“法制”对于市场经济来说,都 是外在的因素,是人们添加给它的,而追逐利润和拼命竞争则是它的本性。因此,当人 们说“市场经济是一种诚信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时,这里包含了人们 对它的希望、约束和要求这些主观成分在内,绝不是它的本性使然。
市场经济就像一匹马,驯养好了,它是人类的一种工具;驯养不好,它仍是一匹野马 ,野马也是一种野兽。因此,要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彻底消灭偷税漏税、假冒伪劣、重 复建设、恶性竞争、贫富差别、地区差别和两极分化以及劳资矛盾等等,几乎是不可能 的,而只能通过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把上述种种约束到最小限度,因为这是市场经济本 身所无法彻底克服的局限性。直到今天,最成熟、最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仍然发生造假 账和偷漏税等现象,就是有力的证明。要彻底消除市场经济中的消极现象和不良后果, 只有在遥远的将来寻求一种新的经济形式来代替它。
四、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们在前边强调市场经济形式的二重性,揭示其不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面,并不 是说我们现在应该放弃市场经济体制,而是说,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这种二重 性,以便更好地驾驭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 一种新型的市场经济,虽然它同样具有二重性,但它可以最大限度地消减市场经济所可 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当然这要靠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靠加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 ,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实现。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 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十分及时。我们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扬市场经济之长,避市场经济之短。为此,应当注意把握好 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标的,因而它可以弥补非公有制经济在 发展中带来的某些消极后果。因此,必须真心实意地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而不 能仅仅是口头上说说;必须实实在在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而不能允许“国有经 济必垮,国有经济该垮,国有经济最好快点都垮”的社会舆论干扰我们的决策和行动。 在竞争性领域中经营得好的国有企业并不一定要退,要知道并不是“一股就灵”,更不 是变成私营企业之后就一定能经营得更好。目前私营企业获利较多,常常是同它们经营 不规范相关。
2.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以国家宏观调控为前提,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的特征。党的十四大强调:“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 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注:《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 社1996年版,第19页。)决不能因为要改革国家直接管企业的老体制,而反对政府干预 经济,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应该改善,而不是取消。转变政府职能并不是取消政府对 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职能。强调政府要为市场主体服务,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一种方式 。
3.要积极采取有利于全面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的政策
自20世纪90年代初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以来,曾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 用,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彻底脱贫,更未全面实现小康,为避免贫富差别过大,改行“ 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方针似乎更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的发展观,强调要 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地区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 发展与对外开放,这是完全必要的。能够统筹兼顾就有利于全面协调发展,就有利于社 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就能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
4.所有企业都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采取风险防范对策
鉴于市场经济既有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这一主导的积极方面,又具有微观上的唯利是 图和宏观上的盲目竞争与无政府状态的消极方面,所以,一切企业在市场经济中,都有 可能随时由于内在的利益驱动和外在的无政府浪潮的冲击而“毁于一旦”。因此,不论 公私企业和大小企业,都必须强化风险意识,并准备防范风险的各种可行的预案。
5.大力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素质
不仅要提高公有企业经营者的素质,更要提高私营企业经营者的素质;不仅要提高企 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素质,更要提高企业经营者的道德素质;主要是诚信守法的素质。 经营管理素质的提高,企业经营者自会努力;而政府和社会应该关心的主要是企业经营 者道德水准和法制意识的提高。私营企业主一旦有了奉献社会的理念和行为,那就证明 了他已经超越了市场经济的局限性,成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我提出市场经济形式具有二重性的看法,是为了使人们更客观、更全面、更真实地认 识市场经济,以便更好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健康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我们决不能让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使本来应该做好的事情留下遗憾。